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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7章 土著山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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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蓁蓁吃完了早饭, 就出发去了羊场。他们达到那里的时候, 羊都已经被抓起来了。它们汇聚在一个巨大的羊圈里, 远远看去, 就好像一片移动着的云。

说是羊场, 其实更像是厂房, 在羊圈的后面一字排开, 全是低矮宽阔的房屋。这会儿大门紧闭,李蓁蓁看不到里面的情况。

基德曼今天没有跟来,负责赶羊的人是杜克老爹。他骑着一匹枣红色的大马, 手里挥舞着皮鞭。皮鞭发出阵阵破空的尖啸,却没有打在羊群的身上。

李蓁蓁听到他在大喊:“快点儿,羊儿们, 换新衣的时候到了, 我就知道你们想换新衣裳了。杰瑞,你在干什么?快把羊给我赶进去, 否则你今天别想吃饭了。”

李蓁蓁循着他的视线望过去, 终于在羊群的边缘, 发现了一个矫捷的身影, 是一匹漂亮的英国牧羊犬。在它身后不远处, 还跟着几条不同颜色的狗, 都是英国牧羊犬。

在杜克老爹和狗狗们的共同努力下,越来越多的羊群,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让李蓁蓁看得眼花缭乱。

她从未见过如此多的绵羊, 不由得惊呼:“好多……你们牧场的羊真多!”

杜克老爹虽然看着老态龙钟,耳朵却很好使。他听到之后非常得意,坐在马背上哈哈大笑,意气风发地说:“李,你看到的只是一小部分。实际上,我们昆士兰丁红袋鼠牧场的绵羊,多到我数也数不过来,太多了,实在是太多了。”

他身手敏捷地跳下骏马,大步走进羊圈里,拍了拍手掌说:“伙计们,开始吧,今天注定是丰收的一天!”

说到这里,杜克老爹情绪高涨,他拍了拍自己的胸口,高高举起双臂,大喊一声:“呼嘞!”

他的声音刚落,工人们也学着他的样子,嗷嗷地叫着“呼嘞” “呼嘞”。

李蓁蓁在旁边看得有趣,这场面就好像劳动前的号子,特别能够鼓舞人心。

工人们开始剪羊毛了,绵羊到了他们手里,就好比最乖巧的小孩,丝毫不敢乱动。工人们一手抓住绵羊,一手拿着大剪刀,咔嚓咔嚓,没一会儿,一只绵羊就彻底褪去了毛发,变得清洁溜溜。

没了毛的绵羊,瞬间减重,比之前小了不止一个号,露出粉嫩粉嫩的皮肤。从背影看上去,竟有几分像猪,只不过是身材苗条的猪。

这些工人的手艺都很熟练,经他们的手褪下来的绵羊毛,都是一张一张的,完全不是李蓁蓁想象中的一撮一撮。每剪完一张羊毛,工人们就随手一扔,准确地丢进旁边的斗车里。

她看得手痒,也想试试剪羊毛,于是推了推身边的周然,对着绵羊努了努嘴。

周然的嘴角扬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他朝旁边招手说:“杜克老爹,可以帮我们抓一只羊吗?我们也想剪羊毛。”

“没问题,”杜克老爹的脸上尽是豪爽,他站在羊圈里,眯起眼睛观察,突然眼疾手快地抓住一只肥肥的绵羊,得意之情溢于言表:“嘿嘿嘿……就是你了,小家伙,来吧。”

他一把抱起这只绵羊,仿佛那不是上百斤的重量,而是一团棉花,特别轻松惬意地走过来。被他抱在怀里的绵羊,发出稚嫩的“咩咩”声,却没有一点挣扎的动作。

杜克老爹把绵羊交给了周然,嘱咐他看好,就跑到一旁,很快拿来了一把大剪刀。他先是扒开绵羊脖子上的毛,咔嚓咔嚓地示范了两下,抬起头说:“看到了没有?顺着这里一直剪,随便剪,只要不伤到它就没事。”

他把大剪刀拍到李蓁蓁的手上,眼神仿佛在说“我很看好你”,就优哉游哉地走了。

李蓁蓁手里的这把大剪刀,入手有点沉重,刀尖带着弧度,很锋利。经过刚才的观察,她觉得剪羊毛根本不难,更何况绵羊还被周然抓在手里,她只要剪就是了。当即蹲下来,兴致勃勃地开始剪。

但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却很骨感。

这只绵羊在杜克老爹手上的时候,明明很乖巧,等到了李蓁蓁给它剪羊毛,它却不肯安分,开始不停地挣扎。要不是周然抓得紧,李蓁蓁非要被它的蹄子踢到不可。

再说到剪羊毛,这把大剪刀又沉又重,绵羊毛却又厚又密,想轻轻松松地剪下去,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李蓁蓁费劲了吃奶的力气,也只是剪下了一点点浮毛,底下还有很大的一撮。她偏不信邪,埋头一通乱剪,把羊毛剪得像狗啃过似的,东一撮西一撮,四处乱飞。

有一撮羊毛飞呀飞,最终飘到了她的头发上,周然看见了,忍俊不禁,赶紧掩饰性地说:“蓁蓁,你累不累?要不我来替你吧?”

李蓁蓁却是一个不会轻言放弃的主,她觉得自己的手艺已经有点成熟了,因此毫不犹豫地拒绝了周然,还不忘叮嘱说:“你抓紧了,我再给它剪一遍。”

经过她刚才的修剪,绵羊表面略显灰黑色的脏毛,已经被剪得差不多了,底下是毛茸茸的洁白软毛,手感特别好。

这层软毛比丝绸还顺滑,好像缎子一样,覆盖在绵羊的全身,李蓁蓁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

她几乎把绵羊的全身摸了一遍,发现有些地方略显毛躁,只剩下一层短短的毛茬子,是她刚才下手没轻没重,不小心剪坏的。

她抚慰着绵羊的脑袋说:“对不起啦,这次给你好好剪,保证让你漂漂亮亮。”

再次上手时,李蓁蓁显得胸有成竹,速度也比刚才快多了。她一手压着毛发,一手下刀,终于有点像模像样了。

她剪得专心,却在不知不觉间,双手不知何时沾满了油脂。等到她剪完了羊毛,才发现自己的双手滑溜溜地,像涂了一层薄薄的油。

刚才明明没有,那就只有一种可能,是在剪羊毛的时候沾染上的。李蓁蓁抬手闻了闻,没有任何味道。

她灵机一动,偏着脑袋说:“这是……绵羊的油吗?”

周然松开了绵羊,让它自由自在地离开,他的脸上尽是会心的笑意,点了点头说:“你说对了,这是从绵羊皮肤里渗出来的油脂,我们这里还有提炼的设备,就在后面。”

他的手指着身后,示意李蓁蓁去看那排房屋。李蓁蓁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后面那排厂房,居然是生产绵羊油的工厂。

据说绵羊油可是护肤的好东西,爱美的李蓁蓁再也按捺不住好奇心,催促着说:“快带我去看。”

众人转移到了厂房里,外面看着普普通通,里面却别有洞天,一进去首先是消毒室,众人需要在这里消毒,再穿上防护服,才可以进去里面。

厂房里的机器,有点像是提炼香水的机器,都是自动化生产,杜克老爹正站在一头,往机器里面送料,用的正是她刚才在外面看到的斗车。

杜克老爹身上穿着白大褂,表情严肃而认真,不再是一个羊倌,倒像是一个严谨的科学家。

他看到众人来了,也没有起身,一派认真地盯着机器,手里还不断按着按钮。

李蓁蓁等人围着厂房转了一圈,重点关注生产线,再悄悄地来到杜克老爹的身后,看着他操作。

她终于弄清楚了绵羊油是怎么生产出来的。

原来,杜克老爹把一车一车的绵羊毛送入进料口,它们在里面分离。最轻最好的绒毛,用来提炼绵羊油。而那些粗毛和脏毛,早早地就被分离到了一边,等待它们的,将是制作成布料和衣服。

李蓁蓁的手里拿着一罐绵羊油,这是刚刚生产出来的。她旋转盖子打开来,里面是洁白纯净的膏体,呈现出半透明的啫喱状。她涂了一点在手上,非常丝滑,很快就吸收了,一点也不油腻。

她闻一闻,味道非常淡,只有一丝丝不易察觉的奶味。

杜克老爹终于忙完了,他不知何时来到了李蓁蓁的身边,笑眯眯地说:“李,你觉得怎么样?”

李蓁蓁毫不吝啬自己的夸奖,她竖起大拇指说:“杜克老爹,你这里的绵羊油很棒,是我用过最好的绵羊油!”

杜克老爹一脸骄傲自得,他矜持地说:“我们昆士兰丁红袋鼠牧场的绵羊油,我可以向上帝发誓,绝对是最好的,没有之一。”

他自豪地说:“李,20磅绵羊的绒毛,才能生产出1克羊毛脂。像你手上的这一瓶,至少需要100只绵羊的毛发。”

这下李蓁蓁不淡定了,她惊奇地说:“杜克老爹,绵羊油不是澳洲的特产吗?我在香江也用过,产量不可能这么低吧?”

杜克老爹笑得更得意了,他抬起下巴不屑地说:“那些怎么能算是绵羊油呢?我可以负责任地告诉你,粗劣的羊毛也可以制成羊毛脂,但是质量如何,只有上帝知道。”

他眯起眼睛,傲慢地说:“哼!你在外面买到的那些,1瓶里面,要是含有1克精纯的绵羊油,你就该偷笑了,价格也不便宜呐。上帝迟早会惩罚他们的,这群该下地狱的黑心鬼!”

李蓁蓁这才明白了,原来绵羊油里面,还有那么多的讲究。看来她以前买到的那些,并不是真正的绵羊油,至少也是勾兑过的。

不过,杜克老爹的话,她却不是那么赞同。

她扬了扬手里的瓶子,委婉地说:“杜克老爹,这种绵羊油应该不便宜吧?外面卖的那些,好歹能让更多人,享受到绵羊油的好处。”

杜克老爹的眼神闪了闪,终于点头说:“你说的没错,我们牧场,一年满打满算,也就能生产出1000瓶,绝不会超过1000瓶,每一克的价格都超过黄金。”

他说着说着,忽然伸出自己的双手,骄傲地说:“看看我的手,嘿嘿嘿嘿……”

李蓁蓁低头看去,忍不住发出一声惊呼,杜克老爹的脸看着沧桑,没想到他的双手,却是那么娇嫩!

什么叫做婴儿般的皮肤?这就是了!

杜克老爹笑得一脸得意,喜气洋洋地说:“剪羊毛就有这个好处,我们羊倌的手,都是这样的,你觉得好看吗?”

李蓁蓁惊讶极了,没想到这不起眼的绵羊油,竟然如此值钱,功效还如此神奇!

她若有所思地说:“看来经营牧场,还是很多前途的。”

没想到杜克老爹却说:“我们的绵羊油不外卖,每年一出来,都被周的母亲拿去了,分一分也就没有了。”

周然也笑着说:“我妈最喜欢擦这些东西,我也给你留了,我觉得,你应该会喜欢的。”

李蓁蓁不由得回忆起周然的母亲,怪不得对方看起来那么年轻,想必这里头,也有绵羊油的一份功劳。

这种神奇的好东西,堪比驻颜丹,她当然不会拒绝了,当下就给周然投去赞赏的一眼。

牧场风光秀丽,住在这里的日子无忧无虑,每一天都有新奇的事情发生,让李蓁蓁乐不思蜀。

他们来的正是时候,刚好赶上了大麦丰收的季节。种植大麦的地方,距离别墅很远,在牧场的另一端。他们到达那里的时候,工人们正在收割,准确地说,是用机器收割。

这片麦田一望无际,颜色金黄,绵延到了天边。微风拂过,麦浪翻滚,就像一片装满黄金的海。

麦子大约半人高,麦穗弯弯,种得很整齐,一排排收割机犁过去,自动完成收割、脱壳等工作,身后只留下一片光秃秃的黄土地。

剩下来的麦草,被机器压缩成块状的干草砖,从机器的另一头卸下,自有工人驾驶着车子前去搬运。

看李蓁蓁好奇,周然笑着介绍说:“那些干草是牛羊的饲料,可以放很久,一般在冬天的时候吃。”

李蓁蓁了然地点了点头,就听到周然继续说:“澳洲这边的麦子,一般是做成啤酒。”

空气中弥漫着麦子的芬芳,想必酿成啤酒,质量也是上佳,李蓁蓁很感兴趣地说:“你们也打算自己酿啤酒吗?”

“嗯,”周然含笑点头,心领神会地说:“走吧,我带你去看。”

他们坐上车子,片刻之后来到了一处陌生的厂房,刚到门口,李蓁蓁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麦香。

进到里面才发现,那股香味,是从一堆正在发酵的麦芽中传出来的。厂房里的温度很高,发酵中的麦芽不断冒出白烟,表面还有气泡翻滚,隐隐带着酒味。

发酵堆的底部,安装了机器,麦芽的汁液就从那里流出,不过接下来的步骤都在机器中完成,李蓁蓁也看不出什么来。

她在里面待了一会儿,就已经感觉到熏熏然,不敢再待下去,赶紧拖着周然离开了。

谁知,临到傍晚,周然就告诉她,第一批啤酒已经酿制完成,今晚将要举行啤酒宴会。

李蓁蓁有些吃惊,忍不住说:“这么快?”

周然笑了,告诉她:“几天前就开始收麦子,这边时不时要下雨,麦子不经放,索性全酿成啤酒。现在都是机器在做,几天时间就足够了。”

晚上的宴会,依然是大家喜爱的篝火晚会。牧场这边没有什么等级制度,工人们都简单而快乐,他们最喜欢这种吃吃喝喝的聚餐了。

不过,今天的宴会却很特别,工人们在会场的正中间,垒了一个巨大的灶台,上面铺着一块大石头。石头被打磨得很薄,火一烧热,立刻放上牧场的牛羊肉,“滋滋滋”一通乱响,香气扑鼻。

李蓁蓁看得傻眼了,这么巨大的石板烧,她还是第一次见。

另一个土灶更牛,它被垒成高高的锥形,里面除了一整头牛,还塞了各种各样的蔬菜。等烧好了之后,一打开,那味道简直了,香气冲天,肆无忌惮。

一堆一堆的篝火被点燃了,啤酒直接用桶装,谁想要喝,就用大杯去接,管够。

篝火堆与土灶的中间,人们围成一个圆形,席地而坐,谈天说地,好不欢快。

李蓁蓁东张西望,看哪都觉得稀奇,她夹了几块羊肉放在石板上面,羊肉事先腌制过,不一会儿就能吃了。

她夹起来尝了尝,入口即化,滋味醇厚,没有一丝一毫的膻味,只有纯纯的肉香。

周然端着两杯啤酒走过来,递给她说:“尝尝。”

啤酒杯是最大号的,李蓁蓁小心地接过来,浅浅地喝了一小口,只觉得清爽甘洌,除了大麦的天然香气,还有一丝丝甜味,却没有多少酒味,伴着肉吃正合适。

她吃得文雅,旁边的人却都是大口吃肉,大口喝酒,吃得香甜,专心致志。

突然,人群中爆发出一阵“呼嘞”“呼嘞”的喊声,原来是烤全牛出窝了,瞬间香气四溢。

一个厨师模样的人,站在这头牛前,趁热切割,只见他手起刀落,速度快得惊人,几乎不费吹灰之力,一头牛就被他分割得干干净净。

牧场里的妇女也来帮忙,她们把牛肉按照部位,放在一个个大盘子里,又去取灶台中的烤蔬菜。

李蓁蓁也拿了一些过来吃,牛肉已经被烤得酥烂,似乎放了很特别的佐料,吃起来风味独特,焦香可口。

那些烤蔬菜,看起来卖相不怎么好看。但奇怪的是,吃起来味道竟然出奇地好,似乎把牛肉的香味都吸进去了,肉香菜香一起,口感一流。

李蓁蓁细细品味,觉得蔬菜里也放了同样的佐料,它们的味道有些相似。

她不由得好奇地说:“这是什么菜?它们的烹饪方式好特别。”

周然放下手中的叉子,微笑着说:“好吃吗?这道菜是澳洲土人发明的,里面放了很多本地的香料,我也不知道应该叫什么。”

“澳洲还有土人?”李蓁蓁瞪大了眼睛,她知道美洲有印第安人,却不知道澳洲还有土著。

“有的,不过已经不多了。”周然微微点头,他望着远处的黑暗,悄声说:“几十年前这里还有土人,现在已经搬走了,这道菜,就是牧场的工人从他们那里学来的。”

李蓁蓁大为惊奇,她也压低了嗓音,神神秘秘地说:“真的吗?土人长什么样子?”

周然莞尔一笑,摊开手说:“我也没见过。”

不过,他的眼睛闪闪发亮,很快又说:“我知道这附件有一个土人的遗址,你要去看吗?”

那必须的,品尝过土人的美食之后,李蓁蓁心里对土人的好奇心,简直到达了顶峰。

她不停地追问关于土人的信息,但周然所知不多,只好找来了牧场年龄最大的杜克老爹。

杜克老爹已经喝得醉醺醺了,他听到李蓁蓁的提问之后,大着舌头说:“让我想想,我小时候好像见过……”

他点了点自己的脑袋,慢吞吞地说:“哦,我想起来了,有一次,我去树林里撒尿,看见了几个土人。”

杜克老爹的脸上满是沉思,一边回忆一边说:“他们长得像黑人,皮肤黑得发亮,不穿衣服,身上有很多纹身,也不懂英语。”

李蓁蓁就像听故事一样,紧张地追问:“那他们后来怎么样了?”

杜克老爹睁开朦胧的醉眼,摇了摇头,含含糊糊地说:“不知道,听我爸爸说,以前他们还跟我们买过东西,后来走了,不回来了,不回来了,呼嘞……呼嘞……”

见杜克老爹醉得不轻,周然只好让人扶他下去,无奈地对着李蓁蓁耸了耸肩膀。

他们做了万全的准备,一直到了第三天才出发,杜克老爹也一起跟来了。他们声势浩大,坐着越野车,携带着枪-支箭矢,车斗里还有猎犬。

这架势,不像是去寻找土人遗迹,倒像是去打猎。

越野车一路呼啸,来到了牧场的边缘,一头扎进茂密的丛林,刚开始还有路,到了后来,连路也没有了。

好在他们开的是越野车,又有大批战斗人员,一路上披荆斩棘,遇水架桥,还算比较顺利。

不过,越野车再怎么能干,遇到山脉也只能投降。望着眼前绵延的山峰,众人只能遗憾地弃车步行。

这么大费周章,李蓁蓁也有些愧疚,她很不好意思地说:“为了我,让大家这么奔波,我真过意不去。”

周然还没来得及说话,杜克老爹就嘻嘻地笑开了,他拨开一支挡路的树枝,说:“李,托你的福,其实我也想去看看。我小的时候,土人还救过我,我还去过他们的家。”

见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他,杜克老爹的脸色难得有些发红,他讪讪地说:“其实没什么大事,就是不小心掉进粪坑里,被一个路过的土人救了。”

“噗,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哎呀,哈哈哈哈……”众人齐声大笑,把树林里的野鸟,也惊得四处逃窜。

“笑什么?笑什么?”杜克老爹气结,却又无可奈何,只好大声为自己辩解:“我说的粪坑,不是人的粪坑,是蝙蝠的粪坑!哎呦,别提多臭了,就像皮克曼那家伙的臭脚丫子!”

他说的皮克曼,是牧场里的一名工人,向来以邋遢著称。

这话一说,众人更是笑得前俯后仰。杜克老爹意识到自己越描越黑,索性不再说话,快步地越过众人,走在最前面开路。

刚才趁着说话的功夫,保镖射下几只乱飞的野鸟,这时候刚好捡起来,欣喜地说:“哟,黑背喜鹊!少爷,我们有口福了。”

这几只鸟很肥,通体雪白,只有背部和翅膀尖,带着几抹黑色。

杜克老爹又走了回来,把这几只黑背喜鹊,翻来覆去地看了又看,笑眯眯地提醒:“这种鸟的肉好吃,蛋更好吃,这附近肯定有它们的老巢。”

他招呼上几个保镖,呼啦啦地就冲进了树林,众人只好停下来等候,趁机休息一下。

周然从背包里取出水壶,递过来说:“蓁蓁,喝点水,歇一歇。”

李蓁蓁喝了几口水,感到喉咙里终于滋润过来了,才缓缓地说:“还有多远?”

她体质比较弱,爬山的运动量对她来说,有点大了,这会儿已经累得气喘吁吁,小脸潮红。

周然的眼里划过一丝心疼,安慰她说:“应该很快就到了,杜克老爹说,在这座山的后面。”

他凝视着她,不容拒绝地说:“蓁蓁,让我来背你。”

李蓁蓁还在想措辞拒绝,就听到树林的深处,传来一声枪-响,紧接着是熟悉的呼喊声,是杜克老爹的声音!

“不好!他们遇到危险了!”保镖们立刻把两个人团团围住,枪-口朝着外面。

带头的保镖直接下达命令:“小五,你带一队人马去支援他们。”

他转身对周然恭敬地说:“少爷,我们先在这里等。”

周然沉吟片刻,吩咐说:“要是五分钟之后还没有消息,你们就去救人。”

带头的保镖猛地抬头,一脸倔强地说:“少爷,我们不能离开你!”

“嘘,你听。”周然抬起手,止住了保镖未尽的话。众人凝神细听,只听到枪-声忽远忽近,似乎战况很激烈。

这片林子里,草木繁茂,遮天蔽日。刚才只觉得风光秀丽,这会儿却有一股说不出的阴森。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尽管他们理智上明白,时间并没有过去很久,心里还是有说不出的担心,一个个都紧张不已。

就在这时,前方的树林里,忽然闪过一丝光亮,是信号灯!

就连李蓁蓁也松了一口气,这分明就是他们事先约好的信号,她期待地说:“已经赢了吗?”

那个带头的保镖,在信号灯亮起的那一刹那,就已经飞快地窜到树上观望,这时候他从树干上溜下来,酷酷地说:“少爷,我们的人胜了,你看……”

“过去看看。”周然果断地下令。

他们这段日子以来的训练,在这个时候发挥了作用,只听带头的保镖一声断喝:“注意警戒!缓步前行!”

其他的保镖就围绕着周然和李蓁蓁,以标准的行军姿势,看似缓慢,实则快速地往树林里挺进。

走了没多久,李蓁蓁就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她相信其他人也闻到了,因为他们的脸色,都变得很凝重。

她在心里默默祈祷,希望不要有人受伤才好。

“什么人!”在她愣神的功夫,前方的密林里,忽然冲出一个人,被前头的保镖迅猛地揪住了。

但他很快就放开了这个人,因为这是他们刚才派出去的伙伴。

这个保镖的衣服上沾染了血迹,却活蹦乱跳,说的话也中气十足:“少爷,大大大大野猪!野猪!很多很多野猪!”

他太过激动,以至于说话都结巴了。

带头的保镖恨不得一巴掌拍死他,赶紧揪住他说:“有没有人受伤?快说!”

这个保镖打了一个嗝,猛然摇头,眼里尽是疯狂。

看他这个样子,众人就知道没有什么危险,也彻底放下了担心。

带头的保镖冷哼一声,放开了他,冷酷地说:“还愣着干什么?带路!”

有了领路人,众人加快了脚步,终于到达了事发地点。

这里一片泥泞的沼泽地,在茂密的树林中,忽然空出来这么一块地方,还积累了一湾不大不小的水。

这是这湾水,使这里成为了野猪们的天堂。

当然,现在那些野猪,已经被保镖们干掉了,横七竖八地躺了一地。

看到这里,一个保镖惊呼:“好家伙,你们这是掉到野猪窝啦!”

这个比喻非常形象生动,现场的情况,可不正是一个野猪窝?

杜克老爹扛着一头小野猪,丢在他们前方的草地上,心有余悸地说:“谢天谢地,我们只是想来掏鸟蛋,却遇到这些凶猛的大家伙。好在有大伙帮忙,我才没有见到上帝他老人家的脸。哦,以我孙子的名义发誓,我真的不想那么快看到上帝。”

他在这里碎碎念,保镖们却已经主动上前帮忙。看到现场的情况,众人立刻明白了,发信号灯的目的,就是为了让他们来帮忙抬野猪。

也不知道这些野猪是吃什么长大的,竟然能长到七八百斤那么重。最大的一头野猪王,目测至少有上千斤,相当于四五个成年男子并排躺着,脚部还要再躺两个人!

如此巨大的野猪,即便已经死了,也还是震慑力十足,令人望而生畏。

它庞大的体型,如钢针一般的黑色鬃毛,尖利的獠牙,都在诉说它的威猛。

李蓁蓁不敢靠近它,现场的血淋淋,也让她有些不适应,匆忙地别开了眼。

周然在她的身侧,悄悄地握住她的手,柔声地安慰:“不要怕,有我在。”

他不能走开,朝一个保镖努了努嘴,压低嗓音说:“打电话回去,让他们过来拉野猪。”

这个保镖很高兴,立刻答应下来,走到了一旁,开始拨打卫星电话。

保镖们多是华人,他们当然明白野猪的价值。这可是传统的山珍,在香江,等闲的人一般吃不到。这下好了,这么多野猪肉,够他们吃十天半个月的了。

剩下的保镖把野猪收拾好,割了几块最好的肉,留下几个人看守,就带领着众人继续出发。

这里的血腥味这么浓,携带着野猪的彪悍气息,正常的野兽绝不敢靠近。保镖们又有武器,短时间内,倒也不用担心安全问题。

留下来的保镖信誓旦旦地表示,要是有不长眼睛的野兽敢过来,他们不介意再多打点,来了就让它们走不了。

众人继续出发,因为有了打野猪的插曲,整支队伍就像打了鸡血一样。李蓁蓁不时听着他们互相吹水,浑然忘却了旅途的艰辛,不知不觉间就翻越了山岭。

底下是一个幽深的峡谷,密林丛生,借着光线也看不出什么。

但是杜克老爹到了这里之后,却如同识途的老马,这里看看,那里摸摸,时不时还闻一闻,带着众人越过密林,终于来到了一处石壁。

石壁位于一处天坑的边缘,有一个山洞,位置非常隐秘。

杜克老爹指着石壁上方的图腾,感慨地说:“就是这里了。”

李蓁蓁暗暗点头,住在这里,易守难攻,可谓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看来澳洲土人,也是很有生存智慧的。

她仔细观察石壁上的壁画,发现它们很原始,描绘的场景,多是狩猎和生活,笔触古朴笨拙。

探路的保镖从山洞里出来,对着周然比了一个“OK”的姿势,众人于是鱼贯而入。

山洞的入口极其狭窄,里面的空间却很开阔,进深都很大,到处都有人类生活过的迹象。

地上的碳堆和兽骨,石壁顶端的烟熏痕迹,无不证明了,这里是土人的厨房。看来,那些土人捕捉小兽作为食物,也吃鱼。李蓁蓁还在这堆废弃物中,看到了几个坚硬的果核,证明土人的食谱还是很广的。

土人曾经使用过的工具,也被遗弃在山洞里。它们大多是石头材质,少数几个是木制的,已经腐朽了,没有见到任何金属做成的工具。

石壁上到处都有壁画,李蓁蓁让周然拍照,她自己却走到了里头。那里有几个垒制的土台,呈现出阶梯状,看上去像是土人睡觉的地方。

她登上去,草草地看了一遍,心里有些纳闷。这个山洞的环境很不错,住在里面通风透气,还有光线从顶部照射下来,不远处就有水源和食物,土人为什么会舍弃这里?

要说是为了躲避人群,那也说不过去。

据杜克老爹说,早在几十年前,杜克他们村子里的人,就已经居住在这里了。那时候还没有牧场,他们一直跟土人和睦相处,并没有发生什么冲突。

李蓁蓁想不明白,只好摇了摇头。这里并没有什么有价值的物品,她已经打算要离开了。

她转身就走,却不想脚下一滑,差点摔跤。等她终于站稳了,却发现脚下的土台,被她刚才的动作,擦出一条长长的痕迹,露出一抹别样的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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