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吃完已经将近十二点了,我们都喝了点酒,我先一步到门外给每个人叫了车。
“冬雪你太客气了,我们自己打车就好了。”钱朗峰妻子一个劲儿的说。
“谁打都一样,天这么冷,别冻着最重要。”我笑吟吟:“今天马马虎虎,以后我做东,请峰哥和嫂子吃顿东北菜。”
车陆陆续续都来了,方强有点醉,拉着我的胳膊道:“冬雪你家住哪?我……我先送你回去!”
我说:“我住玉心庭院,特别远。”
方强道:“怎么住那啊!那租金得多贵啊!”
我笑着道:“我也不知道,我是买的。”
然后不动声色的把他的手拉开,把他塞上车。
“厉害啊,玉心庭院可都是大户型——”方强醉醺醺的声音越来越远。
我回头看见了程厦,他乖乖的站在原地,把脸埋在大衣里。
我有点吃惊,道:“你的车不是早到了吗?”
“我让它走了。”他说:“走走?”
我迟疑了一下。
很久之前,每次吃完饭之后我都会缠着他走路回去,一个是消食,一个见他一次不容易,我想着跟他待久一点,再久一点。
可是我知道我明天还要早起,还有一脑门的事情等着我处理,“走走”对我来说实在太奢侈了……
“好,走走。”我仰起头,朝他深深地笑了一下。
我们沿着海边,一边走一边聊天。
我讲我在非洲的经历,比脑袋还大的蜘蛛,超便宜的海鲜,枯燥的工作,和危机四伏的生活。
他很少说话,只是安静地听着,偶尔问一句。
“你能想象吗?”我道:“我房间连个桌子都没有,一着急起来趴在地上写报告哈哈哈!”
“不能买个桌子吗?”
“离最近的超市也特别远。后来老冯,就是我领导,给我做了一个。”
其实非洲这种东西卖得太贵,我看了又看没舍得买,老冯扫了我一眼,第二天就拎着两张小桌子来了。
我说为啥要两张?
他板着脸说:“你一个女孩子得有个梳妆台。”
程厦没有再说话,低头去看着自己的脚尖。
我最怕尴尬的沉默,就自嘲的说:“不过我现在这糙劲儿,要梳妆台也白瞎。”
有句话说,二十五岁之后的脸,是自己给自己的。
我十几岁的时候算得上还可以,可是经年风吹雨打,让我的皮肤又糙又黑,头发像一把枯草,就和同龄的、城市里的小姑娘站在一起,完全是截然不同的两种生物。
那天我们一直走了五六公里,才打车回家。
我买的房子是一楼带个小院子,奶奶在里面种一些瓜果蔬菜,吃不了就拿出去卖。
我每次看到这个房子,就觉得心里无穷多的懊悔都如潮水褪去。
我拿美貌、六年的青春、年轻女孩的轻松和快活献祭给命运之神。
换取在这个城市一个暖洋洋的家。
这买卖实在无比合算。
“太晚了,我奶睡了,就不请你进去了。回吧!”我说。
程厦点了点头,走了又回过头说:“我觉得你很漂亮。”
我愣了一下。
他说:“你朋友圈发过一只小豹子,我觉得它特别像你,漂亮生机勃勃,就是……跑得太快了。”
我没回过神来的时候,他已经上出租车走了。
我想起我曾去东非看过动物迁徙,拍过一张一脸沉思状的豹子,配文:它在想谁?
仅程厦可见。
他没点赞,好家伙,其实还在偷偷看我朋友圈啊!
我有点高兴,就顺理成章的忘记问他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意思。
就像我刻意忽略了这六年,他究竟经历了什么一样。
经过前期的艰苦磨合,项目开始进入稳定期。
一部分因为受不了往死里干的劲儿,离职了,留下来的也磨出了点感情。
稍微可以喘息一下的时候,我就请大家吃饭。
我说:“我也是打工的,不强求大家拼命,只能我感恩每一个留下来的人,无论是奖金还是前景,我都不会亏待大家的。”
这是实话,我决定把能申请到的钱统统都给他们,有升职空间的,我全给提报了。
一个施工员跟我干了一杯,说:“任总,我就踏踏实实跟你干,你脑子灵光还拼命,上头又有人,以后前途不可限量。”
上头有人……
我苦笑,因为和老冯的关系,我和公司里的一些人天然的成了敌对。
可只有我和老冯心知肚明,我俩的关系根本就没那么“亲密”,真出了事,他不会保我。
不过这些没法跟他们讲,我只能苦笑着喝每一个人敬的酒。
这顿喝得酣畅淋漓,他们打着酒嗝走了,我留在最后,安排司机来接那些喝大了的人。
李工趴在桌上烂醉如泥,我去扶他的时候,意外看到他没关屏的手机,那是一个群聊。
暴龙:倭猩猩又在说什么屁话,我要吐了。
烽火戏诸侯:没有老冯,她算个什么东西,舔脚都不配。
索隆:谁让人家精力充沛,腿岔得开呢?
那个索隆,就是刚才一脸憨厚说要“踏踏实实”跟我干的施工员。
而那个倭猩猩,显然说的是我。
我把李工的手机倒扣,然后司机把车开过来,就把他叫醒,嘱咐他到家发个微信。
随后我自己继续回办公室加班。
不是不失望的。
甚至有时候我心里会有种痛快的念头,我真的跟老冯好了,他们会怎么样?
老冯收拾起这些不服不忿的人,可是雷厉风行。
但是不行,想要体面的活着,就不能走错一步,我必须清清白白的往上爬。
这时候,我总会想起程厦。
他站在工地门口,朝我挥手,声色清朗的给我讲他最近看过的书,去我家陪奶奶种菜,额头亮晶晶的,全是汗水。
他真干净啊,只有看向他的时候,我能暂时忘记工作,深深地喘一口气。
又觉得充满斗志,能跟在污泥浊水的工地再战一百个回合。
这就是白月光的可贵之处,不仅是因为皎洁无瑕,也因为他真真切切的照亮着我。
我给程厦发了个微信,问他要不要一起吃个夜宵。
我们后来恢复了联系,谁也没提过六年前那场图穷匕见的争吵,也没再提过什么喜欢和爱,我们像原来一样相处,每天分享生活琐事,偶尔他来接我下班,一起去吃好吃的。
唯一不同的是,我不是那个自欺欺人小女孩了,我比谁都清楚,这是孤独,不是爱。
但总有一些时刻,我特别想见他,比如现在。
我给程厦发了微信,说要不要一起吃个夜宵。
他很快回复,说刚加班结束,和同事吃完了,可以现在过来接我。
“哥斯拉上了,一起去看个电影?”
“好啊。”
说起电影院,真是个睡觉的好地方,每次一进去我都能睡个昏天暗地。
我把工作收尾,然后洗了把脸,笨拙的化了个妆。
我心里清楚,我这水平也化不好什么,但是我就是希望见到他的时候,我能变得稍微好看一点,一点点也好。
我等在工地门口,程厦的车很快就来了。
“好冷啊,怎么才来。”我刚想上车,副驾驶的玻璃就被摇下来。
像果冻一样甜美娇嫩的女孩子,趴在窗口,用力朝我招手:“姐姐好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