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女孩子家不能在外喝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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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晚上,我回家的时候走路都是轻飘飘的,就像踩在云里。

奶奶给我开门,被我一把抱住,狠狠亲了两口。

她被我吓了一跳,道:“雪儿,女孩子家家可不兴在外面喝酒啊!”

“我没有,我就是——”

就是特别幸福,好像全身上下笼罩在温热的泉水中,又好像狠狠吃了一大口沾满巧克力的棉花糖。

我问:“奶奶,你说我找个男朋友好不好?”

这话题老太太喜欢,连忙连珠炮一样问:“谁呀?是本地人嘛?多大了?干什么工作的……要我说还是愿意你找个北方人,跟南方人说不到一块去!”

我就看着她傻笑,并不搭茬。

程厦的电话就在这时候打进来,他的声音柔和的像袅袅上升的热气:“喂?你到家了吗?”

你多年来求而不得、辗转反侧、却可望不可得东西,突然间落到你怀里,是什么感觉?

错愕的。

慌张的。

你好想大声喊出来,把自己从这荒唐羞耻的梦中惊醒,又恨不得使劲去摇晃他:你到底什么意思!你说啊你!

但是当时的情况,我不能。

我只能带着一张大红脸继续吃着火锅,和大家一起耐着性子看了一部爆米花电影,然后,再把客人一个一个送出去。

终于,屋里只剩下我和程厦,他背对着我在厨房刷碗,我犹犹豫豫的走到他身后。

脑内幻想了无数尴尬升天的场景,我终于挑了一个相对温和的说法:“哈哈哈,程厦,你刚才是在给我解围吗?”

……苍天啊,我是怎么发出这种做作的声音的!

“什么?”程厦回过头,一边擦手一边问。

他问“什么”?

他居然还问“什么”?

我的勇气消失殆尽,迅速换上了一张做作又爽朗的面孔:“啊没什么看你这儿忙的也差不多了哈我也先走了明天还一天的事情……”

他拉住了我的手。

温暖的、干燥的手掌,细微的摩擦被无限的放大、放大——

“反正都要追你了,就让他们觉得一直都是我先追你的,不好吗?”

我愣在那里,暖黄色的光源,让他的脸显得温暖妥帖,就像一幅精致的油画。

“你不是不喜欢我吗?”

“六年前是的。”他说:“那个时候你对我来说……太沉重了。”

我用了很长时间才弄明白这个“太沉重”了究竟是什么意思。

金帛市太小了,他无数次目睹了我带着手套翻泔水桶、背着尼龙口袋帮我奶奶捡塑料瓶子,为几毛钱,和菜市场的摊主撕扯着头发扭打在一起。

然后,突然有一天这个女孩跑出来对他表白……

这对于一个少年的爱情来说太沉重了。

那个年月,谁都只想谈个白衬衫自行车的恋爱,泔水桶什么的,太重口味了。

程厦轻声道:“我一方面被你的生命力吸引,觉得你特别不一样,一方面又本能的害怕你的世界,晦暗、压抑、现实……我很垃圾对吧?”

“没有。”

是真的没有,我反而很感谢他的坦诚。

我的白月光,就是应该去纠结球鞋是不是最新款,有没有考到前三名这种问题。

“贫穷是否让我觉得难堪”这种灵魂叩问,留给我这种人来作答就好了。

“这些年,我写论文、答辩、筹备我妈的葬礼、收到第一份offer……不管是开心还是难受,每一刻我都在想,如果你在该多好啊。”他低低的说:“可是你不在”

我怔怔看着他。

“重逢之后,我要高兴疯了,我天天都想去找你。虽然我知道……你现在已经不喜欢我了,你见识过更大的世界,我只是普通的……”他苦涩的笑了一下。

一时间,我们俩谁都没有说话,客厅里的电视没关,片尾曲悠长的传过来:

……可大概大多人就这样

踏上开始就不回的旅程

到这里遇到你像是注定

有了跌宕的剧情

在这样的静谧中,他擡起头,他的眼睛仍然那么干净漂亮,像是被水洗过的玉石。

“但是我不想跟你分开,我还想争取一次,所以……”他说:“给我个机会追你吧,好不好?”

我有很多话涌上嘴边。

比如,我想告诉他,我还喜欢他,这么多年,我只喜欢他。

我还想说,他一点都不普通。

我路过这么多的山和海,见识过无数或英俊或聪慧的脸,触碰过或恶劣或伟岸的灵魂。

只有他干净明亮、熠熠生辉。

可是我什么都没能说出口,我抖得太厉害了,直到他伸手小心翼翼的把我抱进怀里,我才终于说出了回答

“好。”

第二天,我斗志昂扬的去上班,李工被我的慷慨激昂吓得一愣,小心翼翼的问:“任总,总公司拨款了吗?”

“没什么。”我挥挥手,豪迈的说:“但是我就是打心眼里相信,胜利是属于我们的!”

我相信对了。

准时下发的工资如同一阵迅猛的强心剂,把所有人从颓唐和不安中拯救过来,分段工程一个接一个的顺利完成,不出意外,整个项目即将在年前顺利完成。

职场就是结果导向,不管平时关系多好,只要项目没做出来,你就罪该万死,但一旦项目成功了,那些骂你的人会一秒钟集体失忆。

公司终于再次拨款,那些见了我指着鼻子骂的人,也终于和颜悦色起来。

我很高兴,某一次加班请了团队里的人吃夜宵,还买了很贵的酒。

在工地混,大家都喜欢喝两口,一是暖身子,二是微醺的感觉,最适合称兄道弟,增进感情。

虽然奶奶一直教育我好女孩不能喝酒。

但我的酒量一直都是,三杯白酒只够我漱口,六杯微微有点脸热,完全忽略不计,十杯不能再喝了,但完全可以神志清下的踢着正步回家。

身边这群的男的就差多了,一杯就能让他们丧失做人的尊严。

酒过三巡,我接到了老冯的电话,不痛不痒的问我一些项目的情况,在我终于缓过来之后,他终于又变成我的严师慈父。

我也极尽狗腿,见缝插针的表示:虽然领导你无情无义,但是咱一丁点都不生您的气。

这就是打工人的悲哀。

就在这时候,有一个上了年纪的经理晃晃悠悠的站起来:“任总,是不是总公司冯总啊?您也该跟他报喜了。”

我放下电话,笑道:“和他有什么关系,是咱自己的项目。”

他显然喝大了,笑起来:“您这话说的,你们是一个被窝里拉磨的关系,还你的我的?”

我把笑容收了回去,道:“你喝多了。”

男人多的地方当然有黄腔,但在我面前会稍微收敛点,我的原则就是没说到我,就不阻止,也不附和也不给笑脸。

但这次说到我了。

那人不会看脸色,还在喋喋不休:“老冯十年前就这样,专骑烈马……”

暴龙突然站起来,一瓶酒就着他头浇下去。

老头被浇得嗷嗷叫唤,暴龙把瓶子一扔,拎小鸡一样拎起他的脖领,冷道:“醒了吗?”

那人被暴龙一双狼眼吓得要尿裤子,连忙叠声道:“醒了!醒了!你别犯浑!”

暴龙看了我一眼,随后把那人扔到一边,顺便朝地上吐了口吐沫。

众人静默了片刻,又心照不宣的重新热闹起来。,

就在这时候,手机上程厦的名字亮起来,他问我:“吃完了吗?”

“吃完了,你来接我吧。”

我慢条斯理擦了擦嘴,起身对众人说:“大家伙慢慢喝,有人来接我,我要回家了。”

“嚯!不会是男朋友吧!”其他人起哄起来:“任总你男朋友干什么的啊?”“帅不帅啊?”

我笑而不语。

程厦的车说话间就到了,他站在楼下朝我挥手,俊秀又挺拔。

这个人,是我从小喜欢到大的男孩。

他在那里等着我。

“嚯,程工啊,这可是大帅哥!”

“任总你藏的够深的!”

“这女婿不错啊!我单方面同意了。”

我在地动山摇的起哄声中走下楼,挽住了程厦的胳膊。

还没走的工人叽叽喳喳,为数不多的女人八卦着程厦的外貌。

我知道那一刻我终于和她们一样了,一个平凡的、打工的女孩子,有自己的年貌相当的小男友,而不是苦大仇深、为了往上爬不惜做老男人情妇的,传奇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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