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我爱你,但我已经不再需要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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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影里英雄们经受各种重击和爆炸,只贴个创可贴就能出院,果然只是个美丽的扯。

我脑震荡,外加上非常复杂的骨折,所以初五那天,就不得不去北京找积水潭医院找专家。

奶奶一直在哭哭啼啼,最疯的时候还给老冯下了跪,求他开除我。

全程是程厦在跑,买轮椅、帮我帮我安排医院,联系专家,晚上和奶奶轮流守夜。

有时候他坐在我旁边的椅子上,一坐就是一整夜。

我们很少说话,想说的话太多,但反而没有开口的时机,于是只剩下“吃饭吗?”“我扶你上厕所。”“谢谢”

我做了个复位手术,住了半个月院,瘦了七斤。

终于出院的时候,年已经过完了,只是天还冷着,阳光薄而暗淡,街上到处是行色匆匆的上班族。

程厦推着我慢慢地走着:“都来北京了,想去哪里玩一下吗?”

奶奶暴跳如雷,急慌慌的就要来夺我的轮椅,虽然大夫说我恢复的还不错,但是生病就是生病,怎么能旅游呢!不像话!

但程厦就是这样,过一天,他就会把日子熨烫的平平整整,他没办法稀里糊涂乱七八糟的过日子。

我说:“去故宫看看吧。”

那天是个工作日的午后,故宫的人不算多,有三三两两的外国人,也有穿得厚墩墩的小孩,对着镜头怯生生的比剪刀手。

程厦推着我,硌楞硌楞的往前走。

这是我第一次逛故宫,之前因为转机或者出差,我来过北京很多次,但从来没去过景点,更没有在工作时间闲逛过。

我努力仰着头,看着这座恢弘壮观的宫殿,这是全中国最伟大的房子,很多很多年前,一定有许多的泥瓦工匠,用一辈子的心血修建这个庞然大物,然后用这些薪水养活一家老小。

它经历了好几百年,仍然这么矗立着,可那些人呢,谁又记得他们活过呢?

换奶奶推我的时候,突然间有一个黑人小哥过来跟程厦搭讪,小心翼翼地问:“可以请你帮我拍照片吗?”

程厦同意了。

拍完之后,他又没话找话的跟程厦交流了几句,赞叹他亚洲人的面孔,赞美他的鞋子,赞叹的他的英文发音。

奶奶听得不耐烦了,让程厦来替换她推轮椅,自己去前面拍照。

小哥才如梦方醒的发现我们是一起的,小心翼翼的询问我们是什么关系。

程厦说:“她是我的未婚妻。”

小哥非常夸张的哇了一声,有几分难以置信的看着我。

“伟大的感情,你照顾她一定很辛苦吧?”

我们俩都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脑补出了某种狗血大戏,比如把我当成身残志坚的残疾人,而程厦是那个丝毫不嫌弃的的圣父。

程厦道:“事实上她是一个很优秀的工程师,只是在建造房屋的时候,受了一点伤。”

小哥难以置信的看向我:“really?”

……

一些阔别已久的自卑突然冒上来,我突然间意识到,我蓬头垢面,套了件不知道多久没洗的优衣库羽绒服,以及一口蹩脚的英语。

而程厦头发清爽,面容英俊,一件剪裁得体的英伦风大衣,露出一点衬衫领都是洁白的。

小哥正满脸通红的用英语解释自己的冒犯。

我打断他:“或许你是南非人,我在南非修过一座桥。”

小哥更加惊讶了:“really?!”

我切换成祖鲁语:“是的。”

祖鲁语是南非的通用语言,我当然学了一点,我英语很垃圾,法语也不行,祖鲁语更只能简单对话,但是通过连比划带说,跟工人一向非常顺畅。

小哥很激动,不停地尖叫说他听说过那条桥,把程厦晾在一边,跟我讨论了半个小时我的工作,和他的家乡。

最后离开的时候,他很郑重其事的跟我握手,道:“你们中国人,带给非洲很多,你是个了不起的人。”

“我只是个辛苦赚钱的人而已。”我道。

他走后,我跟程厦说:“其实我从来没想过要做这一行,可你看,不知不觉的,它成了我的事业。”

“有什么心得吗?”

“心得谈不上,但是走到今天我做的每一份工作,都没辜负甲方,更没辜负当时的自己。”

做土木其实不是什么体面的工作,一个项目几年的青春就扔进去了,而且永远尘土满面。

我大概永远都是一个看上土气又邋遢的姑娘,而且贫穷的原生家庭镂刻在骨子里,隐藏不掉。

但提到我的事业,我亲手做下来的一个个项目,我可以在任何人面前挺直腰杆,坦荡无愧。

奶奶说不去不去的,结果比谁玩得都欢,跟每一个建筑合影,又要求去天安门看降旗:“哎呦,活着活着,还去上天安门了,太漂亮了。”

晚饭程厦带我们去了一家能够看见故宫的烤鸭店吃饭,奶奶吃得满嘴流油,还发了朋友圈:孙女和孙女婿孝顺。

晚上程厦在一家四合院民宿,定了一间套房,三张床。

他睡在外面,方便晚上扶我去厕所。

奶奶玩累了,很快打起呼噜。

我睡不着,侧头看向墙面,程厦的影子映在那里,我忍不住伸手去摸,他鼻梁高挺,额头饱满。

他真是我长这么大,见过长得最好看的人。

也是我唯一爱过的人。

“程厦。”

“嗯?”他声音清朗:“要上厕所吗?”

“明天就麻烦你带奶奶回去了。”

“嗯。”

“公司会派人来接我,一方面项目还没完成,另一方面,案件调查还需要我协助……我得回内蒙。”

“有人照顾你么?”

“请护工吧。”

“好。”

“奶奶肯定不干,你得帮我劝她,辛苦你了。”

“我应该做的。”

我们又陷入了长而久的沉默,我想说什么,又不知道从何说起。

最终,我们同时开口。

我说:“以后,找个好姑娘。”

他说:“我准备去留学了。”

北京真是有意思,什么都是昏昏暗暗地,连月亮也亮的不彻底,就挂在砖墙边,颜色惨淡。

“留学啊,真好……你不是之前就想去么。”

“嗯。”

“本来我还想问呢,你怎么请这么长时间假,是辞职了吧?”

“嗯。”

沉默再次笼罩了整个房间。

我想说点什么,可是说什么呢?能说出口的话,都是假话。

“我发现,爱情对我这种人来说就是奢侈品……我太想成功了,与其两头都顾不好,还不如干脆一点。”

程厦没说话,只是沉默了一会,问:“你还喜欢我吗?”

“我喜欢你带给我的温暖、照顾……还有虚荣。”我自嘲的笑了一下:“但又尽不了女朋友的责任,这对我们……”

他打断我:“我问的是,你还喜欢我吗?”

我怔了片刻,才意识到他在问什么。

“我当然喜欢你。”

真实的他病态、破碎,像橱窗里被打碎了的名贵玩具。

可是在我心里,他仍然是十六岁的那个高中生,对我说他的梦想是成为柯布西耶一样的建筑师。

是那个带我去985大学,看更大世界的天之骄子。

是让我在疟疾肆虐的非洲,咬牙挺下来的白月光。

“但是我,不再需要你了。”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像把寒光凛凛的刀刃:“我已经不再需要望着一个人,才能往前走了。”

是什么时候意识到呢?

是在草原上历经磨难的时候么?

是下定决心要回来的那个下着暴雨的黄昏么?

是我终于意识到我想要的不是追逐某种更体面的生活。

而是强大。

更多的钱、更强韧的心脏、更多成功的项目,以及真正“无可替代”的工作能力。

我追了程厦十四年,作为恋人整一年。

我终于不再需要他。

所以爱情对我现在而言,是软肋,是应该轻装简行后抛下的累赘。

他是那样需要爱的人。

他爸爸说得对,我既然负担不了他的人生,就不要贪图这份温暖。

“对不起,程厦,我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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