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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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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费伯靠在一棵树上,颤抖着,并且呕吐起来。

随后他开始思索:要不要埋掉这五具尸体。

他估计,这件事要花半小时到一小时,时间长短取决于把尸体掩埋到什么程度。在这段时间里,他可能被捕。

他掂量着为埋尸而被发现的风险,与延迟发现尸体所赢得的宝贵时间之间的利弊得失。人们很快就会发现这五个人失踪了,大约在九点左右他们就会进行搜索。假定这五个国民军是按规定的线路巡逻,那他们走的路线别人就会知道。搜索队的第一步行动是派个人沿路迅速寻找一遍。如果这些尸体停在原处,那搜索就会很快发现并发出警报。如果把尸体掩埋了,搜索队就得回去报告,然后开始全面搜索,出动警犬和警察搜遍各个角落。他们可能要花费上一整天,才能发现尸体。到那时候,费伯可能已经在伦敦了。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是,这样可以在他们知道要寻找一个杀人犯之前就离开这一带。他决定为争取这额外的时间冒一番险。

他游到运河对岸,扛着那个上岁数的上尉的尸体又游回来。他把尸体往一棵灌木丛后面随便一扔,从船舱里拉出那两具尸体,往上尉的尸体上抛去,随后又把沃森和下士的尸体堆到上面。

他在树丛中几码远的地方找到一片松土。那地方稍稍向下洼,给了他一点方便。他没有铁铲。他从船的小厨房里拿了一只长柄的深平底锅,动手挖了起来。

最上面两三英尺是断枝腐叶,挖着很容易。再往下就是泥土了,挖起来十分吃力。花了半个小时,他才又挖深了十八英尺。只能凑合了。

他把尸体一具一具地拖过来,抛进坑里,然后脱下浑身污泥、沾满血迹的衣服,盖在尸堆的上面。他用松土埋上,又盖了一层从附近的树木和灌木丛折来的枝叶。这样足以蒙混过第一次的草草搜索了。

他把土踢在沃森躺过的地方,把血迹掩盖起来。船上也有血,是那个扑上来的士兵流的。费伯找了块抹布,把甲板洗刷干净。

随后他穿上一身干净衣服,扬起帆,把船开走。

他扬足了帆,全速前进,尽量拉大他和坟墓间的距离。他一边航行,一边琢磨乘火车和偷一辆汽车各有什么利弊。要是能找到一辆可偷的汽车,速度要快得多,但检查偷车贼的行动很快就会展开,不管人们有没有把失车和国民军巡逻队失踪两件事联系起来。寻找一个火车站可能要花很长的时间,但看来更安全——只要他多加小心,就能在差不多一天的时间里不受怀疑。

他不知道该拿这艘船怎么办。理想的办法是把它击沉,但在凿的时候可能会被人发现。如果他把船停在某处港口,或者干脆泊在这河边上,警察就会很快把船和谋杀联系起来,这就会透露了自己的去向。他一时拿不定主意。

糟糕的是,他不清楚自己身在何方。他那张英国水路地图上绘出了每一座桥梁、每一个港口和每一道船闸,但是没有标出铁路线。他估计,每走上一两个小时,他可以经过六七个村庄,问题是有村庄的地方不一定就有火车站。

最后,运气一下子解决了两个问题——这河从一座铁路桥下穿过了。

他带好他的指南针、从相机中取出的底片、皮夹和锥形匕首,其余物品则和小船一起沉掉。

河两边岸上的小路都有树木遮蔽,附近又没有公路。他卷起船帆,拆到桅杆基座,把桅杆放倒在甲板上。然后他把龙骨上的鱼舱塞拔掉,拽着缆绳,跳到岸上。

小船渐渐灌满了水,在桥下漂着。费伯拉着缆绳,控制着船,让它在下沉的时候正好在桥拱的下方。后甲板先沉下去,随后是船头,最后,河水把船舱顶淹没了。水面上冒出几个气泡,之后就什么都没有了。桥的阴影遮住了船的轮廓,随便看上一眼是发现不了的。费伯把缆绳抛进水里。

铁路线由东北伸向西南。费伯爬到路基上,向西南方向走去,那是伦敦所在的位置。铁路是单轨的,大概是乡间支线。列车班次不会很多,但每站必停。

他沿线走着,太阳光越来越强了,他走得很快,感到燥热。他卖掉那身沾血的黑衣裤时,换上了双挂扣的运动上衣和厚厚的法兰绒裤子。现在他把外衣脱下,搭在肩上。

走了四十分钟以后,他听到远处的火车声,便躲到了铁路边上的树丛里。一列运煤车向东北驶去,是一辆慢吞吞的老式蒸汽机车,头上喷着大团大团的白气。如果有相反方向的火车,他就可以跳上去。要跳吗?跳上车可以不必长途跋涉。但另一方面,他会弄得全身污黑,惹人生疑,下车时要想不让人发现也很麻烦。算啦,还是走路保险。

铁路笔直地穿越平坦的原野。费伯经过一片农田,一个农民正在用拖拉机耕地,要想不让人看见是不行的。那农民只向他挥了挥手,并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他们相距很远,他看不清费伯的脸。

他大约走了十英里之后,看到前方有个车站,他能看清的只是隆起的月台和一组信号标志。他离开了铁路,穿越野地,尽量靠着树林的边缘走着,直到遇上一条公路。

没走几步他就进了村子。那儿没有任何标志告诉他村名。由于德国人入侵英伦三岛的威胁已经解除,以前被拆掉的路牌和地标如今又一一被重新竖立了起来,但这个村子还没心思去办这个。

村里有一所邮局、一座谷仓和一家叫公牛的酒馆,他经过战争纪念碑时,一个推婴儿车的妇女友好地向他打招呼:“早安!”小车站懒洋洋地晒着春天的太阳。费伯走了进去。

布告栏上贴着一张列车时刻表。费伯走上前去察看。他身后的售票小窗口传出一个声音说:“我要是你,就不去理会那玩意儿了。那可是《浮华世家》以来最大的杜撰之作。”

费伯其实早就知道那张时刻表是过时的了,但他需要确定火车是通往伦敦的。的确是。他说:“下一班到利物浦街车站的列车是什么时间?”

铁路职员讽刺地哈哈大笑:“你要是运气好,说不定今天什么时候会碰上一班。”

“我反正得买一张票。请给一张单程票。”

“五先令四便士。听说,在意大利,火车倒还是准时的。”那职员说。

“现在也不行啦。”费伯发表着言论,“不过,不管怎么说,我都宁可选咱们糟糕的列车和政治制度。”

那人神经质地盯了他一眼:“当然,你说得对。你愿意在‘公牛’酒馆等车吗?车来了你听得见——万一听不见,我会打发人去叫你。”

费伯不想让更多的人看见他的脸。“不必啦,谢谢,我不想多花钱。”他接过车票,向月台走去。

那职员过了一会儿跟了上来,和他并肩坐在长凳上晒太阳。他问:“你在赶时间吗?”

费伯摇摇头:“我已经把今天报销了。我起床就晚了,又和老板吵了一架,开的那辆卡车又抛了锚。”

“不顺心的日子总有的。”那职员看了看他的表,“列车今天早上准时从这开走。人们都说,准时开走就会准点开回来。你可能运气不坏。”他回办公室了。

费伯果然运气不坏。列车在二十分钟后就到了。车上挤满了农民、携家带眷的人、商人和士兵。费伯找到了一处靠近窗口的地面坐着。列车摇摇晃晃地开出去以后,他捡起了一张别人扔下的两天前的报纸,借了一支铅笔,开始做填字游戏。他很为他用英语填字的能力而得意:这是对外语流利程度的严格测试。过了不久,在列车的摇晃中,他打起瞌睡、做起了梦来。

那是一个熟悉的梦,梦中他到达了伦敦。

他携带着一本比利时护照,从法国越海进入英国。护照上用的名字是让·范·格尔德,飞利浦公司的代表(万一海关打开了他的手提箱,看见里面的无线电电台,这个身份可以解释)。他的英语很流利,只是不够口语化,但海关的人没有找他麻烦,因为他是盟国的自己人。他乘上火车来到伦敦。那些日子车厢里空座很多,而且还可以吃上一顿饭。费伯吃了烤牛肉和约克郡布丁。食物很可口。他同一个来自加的夫的历史系学生议论欧洲的政治形势。整个梦境都和当年的实际情况一模一样。不过,当列车在滑铁卢车站停下来之后,噩梦就开始了。

事情是从验票口开始的。像一切梦一样,他的这个梦也有其莫名其妙、不合逻辑的地方。他们盘查的竟然不是他的伪造护照,而是他那张完全合法的火车票。验票员说:“这是一张德国情报机构的车票。”

“不是的。”费伯说,突然变得一口浓重的德国腔。他的英语辅音出什么毛病了?就是发不出来,“我在多佛‘买的’。”妈的,怎么溜出德语来了。

这时那个验票员已经变成了头戴钢盔的伦敦警察,他似乎没注意到这句突然溜出口的德语。他客气地笑着,说:“我最好还是查查你的‘箱子’②,先生。”

火车站上挤满了人。费伯心想,如果他能混进人群,说不定还能溜掉。他放下手提箱就跑,在人群中挤出一条路。他突然意识到他把裤子忘在火车上了,而他的短袜上有卐字徽记。他得趁着人们还没注意到这个穿着卐字徽记的袜子但没穿裤子狂跑的人之前,在遇到的第一家商店里就买条裤子。这时人群里有人说:“我以前看见过你的脸。”接着他脚下一绊,“砰”的一声摔倒在地上——原来是他倒在了打瞌睡的车厢地板上。

他眨了眨眼,打了个哈欠,四面张望了一下。刚醒来的一刹那,他有一种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因为他发现刚才的事情原来不过是场梦),但随后他又为出现在梦中的象征物觉得好笑——一只带卐字的袜子,老天爷!

他身边一个穿工作裤的人说:“你睡得真香。”

费伯警觉地看了对方一眼(他总害怕自己会说梦话暴露了身份),接着说:“我做了个不愉快的梦。”那人未加评论。

天黑下来了。他睡的时间可不短。车厢里的灯突然亮了,那是一只蓝色的灯泡,有人把百叶窗拉上。人们的面孔都变成了苍白、不见五官的椭圆形。那个工人又饶舌了。“你错过了刚才那激动人心的一幕。”他对费伯说。

费伯皱起了眉头:“发生了什么了?”他不可能睡得连有警察检查之类的情况都没有醒。

“有一列美国军车开过了我们。车速大概每小时十英里,一个黑鬼开车,不停地响着铃,车头前面还装了一个大型的排障器!”

费伯微微一笑,又去回想他刚抵达英国时的情形。事实上,当日他并没有在滑铁卢车站遇上盘问,而是一路平安无事地抵达伦敦。他住进事先订好的一家旅馆,用的还是那本比利时护照,他曾花了一星期的时间走访了好几处乡村墓地,从墓碑上记下和他年龄相仿的男人的姓名,申请了三个出生证的副本。随后他利用并不存在的一家曼彻斯特公司的伪造证明文件,找到了住所,并取得了一份卑微的工作。他甚至在战前海格特的选民登记册上注册并投了保守党的票。按照定量配给制度,配给证是透过房东发给在某一晚上在该处过夜的每个人的。费伯当晚设法在三处住所都各待了一段时间,所以就以三种身份弄到了三份配给证。他把那本比利时护照烧掉了——假如他需要护照的话,他可以弄得到三本英国护照。

火车停了下来,从外面的嘈杂声中,旅客们猜到他们已经到站了。费伯下了车,才意识到他有多饿。他的上一顿饭还是前一天吃的香肠和饼干。他穿过收票口,看到了车站的快餐店。里面挤满了人,大多数是大兵,他们在餐桌旁,不是睡着,就是想打个瞌睡。费伯要了一份起司三明治和一杯红茶。

“这儿的食品是为军人准备的。”柜台后面的女人说。

“那就只要红茶好了。”

“有杯子吗?”

费伯有点出乎意料:“我没有。”

“我们也没有,朋友。”

费伯满心厌恶地走开了。他想去东方大旅馆吃饭,但那样太浪费时间。他找到一家小酒店,喝了两杯淡啤酒,又到一家“炸鱼加马铃薯条”店买了一袋马铃薯条,站到行人道上,吃了起来。这些东西居然让他出乎意料之外地饱。

现在他要找一家药店,然后破门而入。

他想把他的底片拿去冲,看看照片能不能洗出来。他不打算冒带上一卷报废的底片返回德国的风险。如果照片不好,他只好再偷些底片,回去重拍一次。想到这个就让他受不了。

这家药店必须是一家独立的小店,不能是那种专门冲洗底片的连锁店。它还要位于当地居民买得起相机(或战前买得起相机)的地区。利物浦街车站所在的伦敦东区不太理想。他决定到布卢姆伯里去。

月光下的街道十分恬静。这天夜里到目前为止一直没有警报。在法官街,两名宪兵拦住了他,要求看看他的身份证。费伯装出带几分醉意,那两名宪兵也没有问他在街上做什么。

他在南安普敦街的北端找到了他要找的药店。橱窗里有柯达的招牌。没想到,店还开着。他走了进去。

柜台后面站着一个弓腰驼背的人,已经开始秃顶了,戴着眼镜,穿着白外套,脾气不算好。他说:“我们只接受医生的处方。”

“这没什么。我只想打听一下你们冲不冲洗底片。”

“冲,不过你得明天再来——”

“你们冲印照片有规定吗?”费伯问,“你知道,我很急。”

“你得明天再来——”

“我能当天取吗?我弟弟正在休假,他想带一些照片走——”

“我们最快也得二十四小时。明天再来吧。”

“谢谢,我明天再来。”费伯说了假话。他出门的时候,注意到药店再过十分钟就关门了。他横过马路,站在暗处等候着。

九点一到,那个药剂师走出店门,在身后锁上门,沿路走了。费伯向相反方向走去,过了两个街区之后,转了弯。

看来没有通向店后的路,这让他失望。费伯并没打算从前门破门而入,以防他在店内时万一有巡警注意到前门没锁上。他沿与药店平行的另一条街道边走边看,寻找一条通路。显然没有。不过,店后总该有个天井之类的地方,因为如果两条街的建筑背靠背紧挨着的话,两条街不应该隔这么远的。

最后他来到一所旧的大宅子前面,门前钉着一个牌子,说它是附近一座大学的宿舍。前门没有上锁。费伯走了进去,快步穿过一个食堂。一张餐桌旁坐着一个姑娘,边喝咖啡边看书。费伯咕哝了一句:“我是学校派来查灯火管制的。”她点了点头,继续看她的书。费伯从后门走了出去。

他穿过一座院子,绊到了挡路的一堆垃圾桶上,找着了一扇通后巷的门。门一打开,迎面就是药店的后门。这个后门显然从来没用过。他踩过一座废弃的轮胎和一张旧弹簧床,用肩膀撞门。腐朽的木门很轻易就垮了,费伯到了店里。

他找到了暗房,把自己锁在里面。开关一打开,天花板上一盏昏暗的红灯就亮了起来。暗房设备齐全,贴了标签的冲洗液整齐地摆放着,还有一部放大机,甚至还有一架烘干机。

费伯迅速而仔细地工作起来,把温箱的温度调得准确无误,把冲洗液调匀,照墙上一座大电钟的指针掌握着进度。

底片完美无瑕。

他把底片烘干,然后放进放大机里,洗了一整套10×8英寸的照片。他看到冲洗盆中的照片逐渐显影,感到一阵欣喜——上帝,他干得多棒!

现在需要做出一项重大决定。

这个问题已经在他的头脑中纠缠了一天了,如今照片既已冲洗出来,他被迫要去面对它了——

万一他送不回去照片怎么办?

他前面的行程是未卜的。尽管有旅行限制和海岸安全规定,他自信还是有能力到达会合地点,但他没把握潜艇是否一定会等在那里,即使他登上船,能不能穿过北海返回德国也是未知数。

他发现了重大的战争秘密,但他有可能会活不成,届时秘密也会跟他一起完蛋——想到这种可能性,他就不寒而栗。

他得想一条后路。这意味着他得写一封给汉堡的信。

当然,在英国和德国之间没有通邮。邮件得通过一个中立国,所有这样的邮件肯定都会受到检查。他可以用密码书写,但这毫无意义:他必须附上照片,那才是能说明问题的证据。

有一条邮路,不过已经很陈旧了。伦敦的葡萄牙大使馆中有一位出于政治原因同情德国的官员,由于接受了大量的贿赂,他会把情报透过外交信袋送到里斯本的德国大使馆。这条邮路早在一九三九年就开辟了,不过费伯除了卡纳里斯所要求的常规通讯测试之外,从来没有用过。

这次是非用不可了。

费伯觉得十分气恼。他痛恨信任他人。这条邮路可能不通了,或许已经不安全了;如果是这样,英国人会发现他已知道了他们的机密。

间谍工作有一条基本规则,那就是不能让对方了解到你发现了什么秘密,否则,你的发现将是一场空。然后,目前的情况却不同,英国人即使知道了,又能如何?他们仍然非在法国登陆不可。费伯的头脑清晰了。权衡的结果无可置疑地倾向于把他的情报送交葡萄牙大使馆的管道。

尽管本能反对,他还是坐下来写了一封信。

14

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在乡间度过了一个不愉快的下午。

当五位忧心忡忡的太太向当地警察局报告,她们的丈夫没有回家时,一名乡村警察绞尽他那有限的推理脑汁,得出了结论:这支国民军巡逻队已然全体失踪。他相当肯定地认为,他们只不过是迷了路:这些人非聋即蠢,要不就是年纪老迈,不然他们早就在军中服役了——不过,那位乡村警察还是照样上报给总局,只是为了开脱自己。收到消息的值班室中士马上意识到,这伙失踪的人是在一个非常敏感的军事区巡逻的。

他向他的警长报告,警长上报到苏格兰场,苏格兰场一面派出一名特警队员到现场,一面通报给军情五处,军情五处立即派出布劳格斯。

特警队派的那名队员正是哈里斯,他曾经办过斯托克威尔的谋杀案。他和布劳格斯在火车上会了面。哈里斯再一次邀请布劳格斯星期天到他家用餐,而布劳格斯也再一次告诉他:自己大多数星期天都要照常工作。

他俩下了火车之后,借了两辆自行车,沿运河的纤路骑行。哈里斯比布劳格斯年长十岁,体重也多了五十六磅,对这一路奔波倍感疲累。

他们在一座铁路桥下遇到了搜索队的一支小分队。哈里斯巴不得有这样一个机会下自行车喘口气。“你们发现什么了?”他说,“尸体吗?”

“不是,是一艘小船。”一个警察回答,“你们是什么人?”

他俩作了自我介绍。一个脱得只剩内衣裤的警察正钻下水去检查那艘船。他露出水面时,手里拿着一个塞子。

布劳格斯看着哈里斯:“是有意弄沉的船?”

“像是这么回事。”哈里斯转向那个下水的人,“还注意到别的情况没有?”

“船沉的时间不长,而且完好无损,船桅是卸下来的,不是折断的。”

哈里斯说:“你在水下只待了一分钟,发现的情况倒不少。”

“我周末会做做水手。”那个下水的人说。

哈里斯和布劳格斯跨上自行车,继续骑行。

他们遇到搜索队的大队时,那些尸体已经找到了。

“五个人全是被杀死的。”带队的警长说,“兰厄姆上尉、李下士和士兵沃森、戴顿和福布斯。戴顿的脖子被扭断了,其余的都是用一种刀子杀的。兰厄姆的尸体曾经落在河里。全是在一座浅坟里找到的。血腥的谋杀。”他显得深受震惊。

哈里斯靠拢去仔细看那摆成一排的五具尸体。“我以前见过这样的刀伤。”他说。

布劳格斯凑过去观察:“天啊,是他。”

哈里斯点点头:“锥形匕首。”

那位警长惊讶地说:“你们知道谁干的?”

“我们能猜到。”哈里斯说,“我们认为他以前曾两次杀人。果真是同一个人的话,我们知道他是谁,可是不清楚他在哪儿。”

警长眯起眼睛:“这地方离禁地这么近,你们特警队和军情五处又这么快就来到现场,对这件案子我还需要了解些别的情况吗?”

哈里斯回答说:“你只要合上嘴什么也别说就行,等你们的局长和我们的人谈就是了。”

“我不会再说什么了。”

布劳格斯问:“还发现别的情况吗,警长?”

“我们还在这一地区搜索,圈子更扩大了,不过到目前为止还没发现什么。那座坟墓里有些衣服。”他指着说。

布劳格斯小心地翻了翻那堆衣服:黑裤子、黑毛衣、一件皇家空军式样的黑夹克。

哈里斯说:“夜行服。”

“适合一个大个子穿。”布劳格斯补充说。

“你们那个人有多高?”

“超过六英尺。”

警长说:“你们来时遇上发现沉船的人了吗?”

“遇上了。”布劳格斯皱起眉,“最近的船闸在哪儿?”

“沿运河向上游四英里的地方。”

“如果我们说的那个人在船上,看闸的人一定见过他,对吧?”

“对。”警长附和着。

布劳格斯说:“我们最好和他谈谈。”

他返身回到他的自行车前面。

“又是四英里,我骑不动啦。”哈里斯抱怨说。

布劳格斯说:“借这个机会把那些星期日的美食消化消化吧。”

四英里的路程,他们骑了快一小时,因为线路是为马蹄而不是为车轮修的,崎岖不平,泥泞不堪,暗布着松动的石头和四下伸张的树根。他们抵达闸门时,哈里斯已经气喘如牛、汗流浃背了。

看闸的人坐在他的小屋外面,吸着烟斗,享受午后的户外空气。他是个中年人,说话慢条斯理,动作更是慢吞吞的。他略显开心地打量着这两个骑车人。

布劳格斯开口了,因为哈里斯还喘不过气来。

“我们是警察。”他说。

“是吗?”看闸的问,“有什么激动人心的事情吗?”他兴奋的样子如同炉火前面的猫。

布劳格斯从皮夹里取出“针”的相片,递给了他:“你见过这个人吗?”

看闸人把相片放到大腿上,划着一根火柴点烟斗。随后端详了一会儿相片,又递了回来。

“怎样?”哈里斯说。

“嗯。”看闸人慢悠悠地点了点头,“昨天差不多这个时候,他来到这儿,进屋要杯茶喝。蛮不错的家伙。他犯什么事了,在灯火管制之后点灯吗?”

布劳格斯沉重地坐下。“差不多。”他说。

哈里斯自言自语:“他从这里顺流而下,天黑以后进入了禁区。”他说得很轻,不让看闸人听见,“他回来之后,遇上了监视他的船的国民军。他料理了他们,向铁路方向又航行了一段路,沉掉他的船然后……跳上一列火车?”

布劳格斯对看闸人说:“下游几英里处有一条铁路线与运河相交——铁路通哪儿?”

“伦敦。”

布劳格斯:“哦,该死。”

布劳格斯于午夜时分返回白厅内的陆军部,高德里曼和帕金正在那等候他。布劳格斯说:“是他,没错。”接着把情况讲给他们听。

帕金十分激动,高德里曼神情紧张。布劳格斯讲完之后,高德里曼说:“这样看来,他如今已返回伦敦,我们又要在大海里捞针了。”他摆弄着火柴,在办公桌上组成了一个图案,“你知道吗,每当我看着那张相片时,总有一种感觉:我遇见过那个狗娘养的。”

“是吗,想想看,”布劳格斯说,“在哪儿?”

高德里曼沮丧地摇了摇头:“应该只有一次,是在什么不寻常的地方。像是我在一次讲座的听众中见过的面孔,要不就是在一次鸡尾酒会的人堆里。一闪而过,一次偶然的相遇——等我想起来,可能已对我们没什么帮助了。”

帕金说:“在那片禁区里有什么?”

“我不清楚,就是说,大概十分重要吧。”高德里曼说。

一阵沉默。帕金用高德里曼的火柴点燃一支香烟。布劳格斯抬起眼睛:“我们可以把他的相片印上百万张——让每个警察、空袭民防队员、国民军成员、现役军人、火车搬运工人手一张;再贴在布告栏上,刊登在报纸上……”

高德里曼摇摇头:“太冒险了。要是他已经向汉堡报告了他所看见的情况该怎么办?如果我们大张旗鼓地通缉这个人,他们就会知道他的情报是有价值的。我们只会为他提供凭证。”

“我们得采取点行动。”

“当然。我们要把他的相片分发给警官们。我们要向报界披露,只说他是杀人犯。我们可以提供海格特和斯托克威尔谋杀案的详情,但不涉及安全问题。”

帕金说:“照你这样说,我们得把一只手绑在背后来作战了。”

“目前只能如此。”

“我就让苏格兰场开球吧。”布劳格斯说着,拿起了电话。

高德里曼看了看他的手表:“今天夜里我们无法再采取进一步的行动了,不过我不想回家。我睡不着觉。”

帕金站起身:“既然这样,我就去找个茶壶来沏点茶。”

他走了出去。

高德里曼用火柴在桌子上摆了一幅马和车的图案。他取下一根充当马腿的火柴,点燃了烟斗:“你有女朋友了吗?弗雷德?”他用聊天的口气问。

“没有。”

“自从——”

“没有。”

高德里曼吸了一口烟斗:“哀伤总该有个结束,你知道吗?”

布劳格斯没有作答。

高德里曼说:“唉,也许我不该像个爱唠叨的荷兰大叔似的和你谈话。不过我了解你的心情——我自己是过来人。唯一的区别是我没别人可怨。”

“你没有再婚。”布劳格斯眼睛不看高德里曼,这么说了一句。

“是没有再婚。所以我不愿意你犯同样的错误。等你到了中年,独自过活会很郁闷的。”

“我跟你说过吧,人们都叫她无所畏惧的克里斯琴。”

“不错,你跟我说过。”

布劳格斯终于眼睛看着高德里曼了:“告诉我,在这个世界上我到哪里去找一个她那样的女孩?”

“一定非是个女英雄不可吗?”

“经过克里斯琴之后——是的。”

“英格兰遍地都是英雄呢,弗雷德。”

这时候特里上校走了进来。

高德里曼说:“啊,安德鲁舅舅——”

特里打断他:“不必起立。这很重要。好好听着,因为我要很快地给你们讲清楚。布劳格斯,你也需要了解这些。不管杀死五个国民军的人是谁,他已经了解到我们最重大的机密。

“第一,我们进入欧洲大陆的部队将在诺曼底登陆;第二,德国人相信登陆将在加来;第三,这次欺敌最关键的一招是一支被称作美国第一集团军、非常庞大的伪装军队,所在的位置就在那些人巡逻的禁区,那里有伪装的营房、三夹板飞机、橡皮坦克——一支巨型玩具军队,但在我们放进来的侦察机看来都是逼真无疑的。”

布劳格斯说:“你怎么这么肯定间谍已经发现了实情呢?”

特里走到门口:“进来,罗德里格兹。”

一个头发漆黑、鼻子长长的高个子走进房间,彬彬有礼地向高德里曼和布劳格斯点头致意。特里说:“罗德里格兹先生是我们在葡萄牙大使馆里的人。告诉他们发生了什么事情吧,罗德里格兹。”

来人站在门边,手里拿着帽子:“大约十一点的时候,来了一辆计程车。乘客并没有下车,而是由司机拿着一封写明给弗朗西斯科的信来到门口。看门人按照他事先得到的指示,把我叫去,我就接过了信封。我刚好来得及记下计程车的车牌号码。”

“我已经派人去追踪那辆车了。”特里说,“好吧,罗格里格兹,你赶紧回去吧。谢谢你。”

高个子的葡萄牙人离开了房间。

特里递给高德里曼一个黄色大信封,收信人是曼纽尔·弗朗西斯科。高德里曼打开信封(实际上已经拆开了),抽出了另一个信封,上面有一串没有意思的字母:可能是个密码。

里面那层信封装的是写满字迹的好几张纸和一套10×8英寸的照片。高德里曼检查了那封信。“看来像是很基本的密码。”他说。

“用不着看信了,”特里不耐烦地说,“看看照片吧。”

高德里曼看起照片。总共有三十张左右,他默不作声地一张张看着。他把照片递给布劳格斯,说:“这是一场大灾难。”

布劳格斯把照片翻看了一遍,放到桌上。

高德里曼说:“这只是他的备用招数。他还拿着底片,而且他要带着底片到某个地方去。”

三个人在小小的办公室里愣愣地坐着。屋里唯一的光源来自高德里曼办公桌上的一盏带罩台灯。那奶白色的四壁,遮黑了的窗户,少得可怜的家具和磨光了的地毯,全都毫无特色,和世界上任何一处地方没什么两样。

特里说:“我不得不报告丘吉尔了。”

电话铃响了,上校拿起听筒:“是我。好的。请把他径直带到这里来——但先问问他乘客在哪儿下的车。什么?真的?谢谢,赶快来吧。”他挂断了电话,“我们要找的那家伙是在大学医院下的车。”

布劳格斯说:“也许他在和国民军的格斗中受了伤。”

特里说:“那家医院在哪儿?”

“从尤斯顿车站大概要走五分钟。”高德里曼说,“从尤斯顿发出的列车去往霍利黑德、利物浦、格拉斯哥……所有那些地方你都可以搭乘渡轮到爱尔兰。”

“先从利物浦到贝尔法斯特,”布劳格斯说,“然后驾车到达边境,越境进入中立国爱尔兰,在大西洋沿岸会有一艘U型潜艇等着。他不会冒险走霍利黑德至都柏林那条线,因为护照检查很严,而越过利物浦到格拉斯哥没有意义。”

高德里曼说:“弗雷德,你最好到车站去,把费伯的照片出示给那里的人,看看有没有人注意到他上了火车。我来给车站打电话,告诉他们你要去,同时弄清楚十点半以后都有哪些车次。”

布劳格斯拿起他的帽子和外衣:“我这就走。”

高德里曼拿起电话。“好,我们也开始行动。”

尤斯顿车站仍然有不少人。尽管平日里车站在午夜时分就关闭了,战时的误点常使最后一班列车直到最早的运奶车进站还没发出。车站大厅里乱糟糟地挤满了军用背包和睡觉的人。

布劳格斯给三名铁路警察看了相片,没有一个人认得出那张面孔。他又问了十位女搬运工,依然一无所获。他到每个验票口去询问。一个验票员说:“我们只看票,不看脸。”他还问了六七个旅客,仍是毫无结果。最后他走进售票处,向每个售票员出示了相片。

一个秃头的胖售票员认出了那张脸。“我爱做一个游戏,”他告诉布劳格斯,“我会设法抓住一个旅客身上的某种特征,用来猜测他为什么要赶火车。比方说,一个人打着黑领带,就表示他去参加葬礼;满靴污泥就说明他是农民,要回家;也许佩戴一条大学围巾,或者一位妇女摘下了结婚戒指,在手指上留下了白印……明白我的意思了吧?售票员的差事很枯燥——我可不是在抱怨……”

“你在这家伙身上注意到什么了?”布劳格斯打断他的话。

“什么也没有。我根本什么都看不出来。就像是他故意不引人注目,你明白我的意思吧?”

“明白。”布劳格斯停顿了一下,“现在我要你好好想一想。他到哪儿去——你还想得起来吗?”

“我记得,”胖售票员说,“因弗内斯。”

“这并不表示他真的要去因弗内斯,”高德里曼说,“他是个职业间谍——他深知我们会在火车站打听他的下落。我猜想他是有意买一张并非他的目的地的票。”他看了看表,“他准是上了十一点四十五分那班车。现在正驶往斯塔福德。我向车站查验过,他们又向信号员查证过,“他又补充了一句作为解释。”火车会经过克鲁站。我已经准备下一架飞机,把你们俩送到特伦特河上的斯托克。

“帕金,我要你在列车暂停在克鲁站外时上车。你装扮成查票员,你要查看列车上的每一张票——和每一张面孔。一发现费伯,就待在他近旁。

“布劳格斯,你先守在克鲁站的验票口,以防费伯从那儿开溜。不过我猜他不会的。等火车要开的时候,你再上车,到达利物浦之后抢先下去,到验票口等帕金和费伯下来。当地的警察会有一半在那儿做你的后援。”

“如果他认出我来怎么办?”帕金说。

高德里曼拉开办公桌的一个抽屉,取出一支手枪,递给了帕金。“那你就把那恶棍给毙了。”

帕金一语不发便把枪塞进衣袋。

高德里曼说:“我要你们俩搞清楚这次行动的意义。如果我们抓不到这个人,登陆欧洲的行动就可能不得不延迟——可能要延迟一年。一年的拖延将会使战争的情势转为对我方不利。机会是不会永远等人的。”

布劳格斯说:“我们可不可以知道离进攻之日还有多久?”

“我只知道就在几周之内。”

帕金若有所思地说:“那就是在六月份了。”

布劳格斯说:“该死。”

高德里曼说:“不予置评。”

电话铃响了,高德里曼拿起听筒。过了一会儿他抬起眼睛:“你们的车到了。”

布劳格斯和帕金站起身。

高德里曼说:“等一等。”

他俩站在门旁,看着教授。他说着:“是的,先生。当然。我一定办到。再见,先生。”

布劳格斯看不出有什么人能让高德里曼尊敬地称呼先生。他问:“电话是谁打来的?”

高德里曼说:“丘吉尔。”

“他说了些什么?”帕金敬畏地问。

高德里曼说:“他祝你们俩好运和平安。”

15

车厢里一片漆黑。费伯想起了人们开的那个玩笑:“把你的手从我膝头拿开。不,不是叫你,是叫他。”英国人随便什么事都能开玩笑。他们的铁路如今比以往更糟,但没有人再抱怨,因为现在有充分的理由。费伯喜欢这么黑,因为这样谁也不晓得谁是谁。

早已开始的歌唱声,一直不断。最初是由通道里的三名水手唱起来的,随后整个车厢的人都加入了。

出现过一个空袭警报,列车速度放慢到一小时三十英里。按理说他们都应该卧倒在地板上,但车厢里当然没那么多地方。一个女人喊道:“哦,老天爷,吓死我啦!”还有一个男人的声音,带着伦敦土腔说:“你那地方最保险了,妞儿——他们够不着活动的目标。”随后一阵哄堂大笑,谁也不那么害怕了。有个人打开了手提箱,拿出一包鸡蛋三明治,递给大家吃。

有一个水手想玩牌。

“这儿黑洞洞的,我们怎么玩牌呢?”

“摸牌边。哈里把所有的牌都做了记号。”

下午四点左右,列车无缘无故地停了下来。一个声音说:“我猜我们是在克鲁的郊外。”费伯揣测就是给大家鸡蛋三明治吃的那个人。

“这条铁路线我清楚,我们可能是在波尔顿到伯恩茅斯之间的地方。”那个操伦敦土话的人说。

列车抖动了一下,又行进了,大家欢呼起来。费伯纳闷,漫画中那种冷漠无言、上唇僵硬的英国人都到哪儿去了?

几分钟之后,通道里响起一个声音:“请把车票拿出来。”费伯听出那是约克郡口音——他们现在到了北方。他在衣袋里摸索着他的车票。

他坐的是角落的位子,靠近隔间的门,能够看到通道。查票员手电筒照着车票。费伯在反光中看到了那人的侧影,模糊地似曾相识。

他靠到座位上等候着。他记起了那个噩梦:“这是一张德国情报机构的票。”不禁在黑暗中露出了微笑。

随后他皱起了眉头。列车停得莫名其妙,不久又开始查票,而且查票员又有点面熟……这可能没什么,但费伯之所以活到今天,靠的就是对可能没什么的事情百倍警惕。

费伯又看了一下查票员的面孔,这下他记起来了。海格特的出租公寓!是那个约克郡来的、一心想参军的小伙子!

费伯仔细地盯视着他。那个小伙子的手电筒扫过每个乘客的脸:他不仅是查票。

费伯叮嘱自己:不要着急得出结论。他们怎么可能盯上他呢?他们不可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弄清他乘的是哪一列车,找到一个在这世界上为数不多的认识他模样的人,还让他扮成查票员派到车上来。这太不可思议了。

帕金,这是他的姓氏。比利·帕金。现在他显得成熟多了。他正在走近。

帕金进了费伯隔壁的那个隔间。没时间可耽搁了。

费伯做了最坏的打算,准备应付。

他站起身,离开隔间,沿着通道,跨过手提箱、背囊和人体,来到洗手间。里面没人占用。他进去,锁上门。

他只是拖延时间——查票员是不会放过上厕所的人的。他坐到马桶上,琢磨着怎么脱逃。火车已经加速,快得他无法跳车。再说,会有人看到他离开的。假如他们当真是在搜捕他,就会把车停下来。

“请把票都拿出来。”

帕金又接近了。

费伯有了主意。两节车厢的联结处有个风箱似的小地方,前后都有门,为车厢隔绝着噪音和气流,他出了洗手间,挤到车厢尽头,打开门,坐到两节车厢的联结处,然后把门关好。

这地方冰冷、吵闹。费伯坐到地板上,蜷起身子,假装睡觉。只有死人才会在这种地方睡觉,但是这年头在火车上,人们什么怪事都做得出来。他尽量不让身体打颤。

他身后的门打开了:“请拿出票来。”

他不理睬。他听到门关上了。

“醒醒,睡美人。”是他的声音,没错。

费伯装作惊动了一下,然后背对着帕金站了起来。他转过身来时,那把匕首已经握在手里了。他一把把帕金顶到门上,用匕首抵住他喉咙,说:“别动,动一下就干掉你。”

他用左手拿过帕金的电筒,照着小伙子的脸。帕金并没有像预料中那样害怕。

费伯说:“啊,好极了。比利·帕金,一心想参军,反倒跑到火车上来当查票员了。不过反正都是穿上制服的差事嘛,对不对?”

帕金说:“是你!”

“你他妈的明知道是我,小比利·帕金。你在找我。为什么?”他竭力用最恶毒的口气说着。

“我不明白,我何必要找你呢——我又不是警察。”

费伯夸张地一抖匕首:“少跟我装蒜了。”

“我说的是实话,费伯先生。放我走吧——我保证不告诉任何人我看到你了。”

费伯开始怀疑了。要么帕金讲的是真话,要么他和费伯本人一样在装模作样。

帕金的身体颤抖起来,他的右手在暗中移动。费伯铁钳似的攥紧了他的右手腕。帕金挣扎了一下,但费伯把刀尖向他的喉咙处逼近了一分,他就不动了。费伯找到了他正在去摸的衣袋,抽出了一支手枪。

“查票员是不随身携带武器的。”他说,“谁派你来的,帕金?”

“如今我们查票员都带枪了——因为车上黑,有不少犯罪活动呢。”

费伯看出来,他的威胁手段还不足以让帕金吐实。

他的动作突猛、迅疾并且准确。锥形匕首在他手中一抖,刀尖便一丝不差地插进帕金的左眼,然后又拔了出来。

费伯的一只手捂住帕金的嘴。帕金用双手去捂他的左眼。

费伯进一步施加压力:“保住你的另一只眼吧,帕金。谁派你来的?”

“军事情报局,哦,上帝,请你别再伤害我了。”

“谁?蒙基斯?马斯特曼?”

“是高德里曼,珀西瓦尔·高德里曼。”

“高德里曼!”费伯听过这个姓名,但现在不是搜寻记忆去回想细节的时候,“他们掌握了什么?”

“一张相片——是我从档案中把你挑出来的。”

“什么相片?什么相片?”

“一个赛跑队——长跑——有一只奖杯——军队——”

费伯记起来了。天啊,他们从哪儿弄到的那个?这是他的梦魇:他们掌握了一张相片。人们晓得他的长相了。他的面孔。

他把刀移近帕金的右眼:“你怎么知道我在哪儿的?”

“别扎瞎我,求你了——葡萄牙大使馆的特工截获了你的信件——记下了计程车的号码——在尤斯顿车站询问——请你留下我一只眼——”他用双手蒙住了他的两只眼。

“计划是什么?陷阱设在哪里?”

“格拉斯哥。他们在格拉斯哥等着你。列车到那儿之后所有人都要下去。”

费伯手上的匕首此时垂在帕金腹部上下的位置。为了分散对方的注意力,他问:“一共多少人?”话没说完,匕首便向上一捅,扎进了帕金的心脏。

帕金那只好眼瞪得大大的。他没有立刻断气。费伯最中意的杀人方法也有小缺点。通常用匕首捅上这一刀就能让心脏停止跳动。但如果心脏很强,就不能一下奏效了。如果心脏继续跳动,这一捅会在锋刃周围形成个洞,血会从那里溢出。这当然也会致命,但是要慢一些。

帕金的身体终于瘫了下去。费伯扶住他顶在壁上待了一会儿,心中转着念头。在小伙子死前表现出一些什么——闪现一些勇气,露出一种狞笑。这有某种含义。这种情况是经常有的。

他让尸体落到地板上,然后把尸体摆成睡觉的姿势,让人一眼看不到伤口。他把铁路制帽踢到一个角落里。他在帕金的裤子上抹净匕首,擦掉手上的眼泪。这是件肮脏事。

他坐下去,那个伦敦佬问道:“你去的时间不短——厕所是不是排长队?”

费伯说:“大概是我吃的什么东西作怪。”

“大概是一份鸡蛋三明治。”伦敦佬笑了。

费伯在想着高德里曼。他知道这姓名——他甚至还能模模糊糊地记起那人的模样:中等年纪,戴副眼镜,叼着烟斗,一副心不在焉的学者风度。对——他是个教授。

想起来了。费伯刚到伦敦的那两年里,无所事事。当时战争还没爆发,而且大多数人都相信打不起来(费伯可不在那帮乐观主义者之列)。他只能做一点有用的工作,主要是修订德国情报机构那些过时的地图,再加上在他自己观察和读报的基础上打些报告;但不算很多。为了消磨时光,为了改进他的英语,也为了伪装得像样,他就去旅游观光了。

他去参观坎特伯雷大教堂的确纯粹是为了观光,尽管他也买了这市镇和大教堂的鸟瞰图,并且寄回去给德国空军(不过没起什么作用:他们在一九四二年多次轰炸那里,都没有命中)。费伯那天花了一整天看那座建筑,辨读墙上刻的只用姓名首字母的古人签字,区分不同的建筑风格,一边闲逛,一边逐行阅读着导游手册。

他在唱诗班的南回廊看晦暗的连拱时,留意到身边还有一位聚精会神的中年人。“真奇怪,对不对?”那人问。费伯问他是什么意思。

“在一道圆形拱构成的回廊中竟出现一个尖形拱,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那个尖形拱显然不是后来才加上去的。一定是出于某种原因,人们才会在这里弄个尖形拱。是什么原因?我感到纳闷。”

费伯看出了他所指的地方。唱诗班的回廊是罗马式的,中殿是哥特式的;而这段罗马式的回廊中,却偏偏有独一无二的哥特式尖形拱。“或许是因为修道士想看看尖形拱会是什么样子,于是建筑师就建了这个给他们看。”费伯说道。

那位中年人诧异地瞪着他:“多么精彩的推断啊!你是位历史学家吗?”

费伯哈哈大笑:“不是,我是个职员,只不过偶尔读读历史书。”

“能做出这种有启发性的猜测的人可以得到博士学位呢!”

“你是吗?我是说,是不是历史学家?”

“是的,这是自讨苦吃。”他伸出一只手,“我叫珀西瓦尔·高德里曼。”

这可能吗?列车隆隆驶进兰开夏郡,费伯自忖着,那个身穿花格呢西装的不起眼的人会是发现他身份的人吗?特工通常会告诉别人自己是职员或其他类似的含糊其词的职业,但从未有间谍会说自己是历史学家——那样的谎言太容易被戳穿了。不过有谣传说,英国的军事情报局得力于一批学者的支撑。费伯曾经设想他们都是年轻力壮、逞强斗胜的聪明人。高德里曼当然是聪明人,但其他方面就谈不上了。除非他已经变了个人。

费伯后来又碰见过他一次,不过那次没有和他搭话。在大教堂的简短邂逅后,费伯看到了一则通告,宣布高德里曼教授将在他的大学就亨利二世的评价作学术报告。他出于好奇而前往。那次报告显示了教授渊博的学识,生动又富说服力。高德里曼仍然稍显滑稽,在讲台上十分投入,激动得手舞足蹈;不过,显然他的头脑是极其犀利的。

正是他发现了“针”的外貌。

老天,一个外行。

也好,外行有外行会犯的错误,派出比利·帕金就是一个例子。高德里曼应该派一个费伯不认识的人的。帕金固然便于识别费伯,却很难指望在碰头时不会遭到毒手。一个专业特工就会了解到这一点。

列车震动了一下便停住了,外面一个闷声闷气的声音宣布,利物浦到了。费伯心里咒骂着自己:他应该用这段时间想出下一步的行动,而不该去回想珀西瓦尔·高德里曼。

他们在格拉斯哥守候他,这是帕金死前说的。为什么在格拉斯哥呢?他们在尤斯顿车站一定打听出来,他要去因弗内斯。而如果他们怀疑因弗内斯是胡扯的话,应该就会想到他要到利物浦来,因为利物浦是到一个爱尔兰码头最近的连接站。

费伯极不喜欢仓促作出决定。

不管怎么说,他得下车。

他站起身,打开门,朝验票口走去。

他想到了另外一件事。比利·帕金的眼睛在死前那一闪是什么意思呢?不是憎恨,不是恐惧,不是疼痛——尽管这些都有。那更像是……胜利。

费伯抬起眼,穿过验票口,恍然大悟。

在外面守候着的,是一个金发碧眼、戴着帽子穿着风衣的年轻人,正是那天他在莱斯特广场要跟德国派来的密使碰面时所发现的“尾巴”。

帕金临死之前,尽管感到极度痛苦和屈辱,但终于骗了费伯。陷阱其实就设在利物浦。

那个穿风衣的人一时还没认出人群中的费伯。费伯转身又返回车厢。坐定之后,立即拉开窗帘向外张望。

“尾巴”在人群中搜索着一张张面孔,没注意到返回车厢的人。

费伯盯视着乘客涌过验票口,月台上不再有人了。那个金发人向验票员急切地说着什么,验票员摇头否定。那人似乎还在坚持,过了一会儿才向视线外的什么人挥了下手。一名警官从暗处出来,和验票员说话。

月台上的警卫也凑了上去,后面还跟着一个穿西装的人,大概是个高级铁路职员。

火车司机和司炉离开了车头,向验票口走去。又是一番挥手摇头。

最后,所有火车上的人员都耸耸肩转开身,或向上翻翻眼珠,全是无能为力的表示。那个金发人和警官召集起警察们,坚定地跨上了月台。

他们要搜查车厢。

所有火车上的人员,包括机组人员,全都消失在相反的方向,显然是趁这群疯子搜查挤得水泄不通的列车时去吃茶点了。这倒让费伯想出了一个主意。

他打开车门,向月台的相反方向跳出车。他依靠车厢挡住警察的视线,沿着铁轨,在枕木上磕磕绊绊,朝火车头跑去。

这当然不是好消息。从弗雷德里克·布劳格斯意识到比利·帕金没有悠然下车那一刻起,就已经明白“针”又一次从他们指缝中漏掉了。布劳格斯想了好几种帕金没有露面的解释,但他知道没有一条能成立。

他竖起衣领,在寒气袭人的月台上踱着步。他想抓住“针”都快想得抓狂了:不光是为了登陆欧洲,也是为珀西瓦尔·高德里曼,为了那五位惨死的国民军,为了克里斯琴。

他看了一眼手表:四点。天就快亮了。布劳格斯一夜没有合眼,从昨晚吃罢早点还一直没吃过东西,但他始终靠精神力量支撑着。这个陷阱又失败了——他相当肯定已经失败了。这一局面耗掉他的精力,饥饿和疲惫攫住了他。

“长官!”一名警察探出一节车厢,向他挥手,“长官!”

布劳格斯朝他走去,跟着就跑了起来:“你发现什么了?”

“可能是你们的人——帕金。”

布劳格斯爬进车厢:“可能?你这话是什么意思?”

“你最好看一看。”那名警察打开两节车厢之间的门,用手电筒往里面照。

是帕金。布劳格斯可以从他那身查票员的制服上看出来。他在地板上蜷作一团。布劳格斯拿过那警察的电筒,在帕金的身旁跪下来,把他翻了个身。

他看到了帕金的面孔,立即转过脸去,说:“哦,老天爷。”

“我看这就是帕金吧?”警察说。

布劳格斯点点头。他十分缓慢地站起身,没有再看那尸体。“我们要盘问这两节车厢里的每位乘客,”他说,“把看到的听到任何不寻常动静的人扣下来进一步询问。这样做不一定对我们有多大帮助——凶手肯定在列车进站前就跳车了。”

布劳格斯又回到了月台上。全体搜索人员都已完成任务,聚在一起。他留下了六个人协助他盘问。

那位警官说:“这么说,你们的猎物已经跳车了。”

“几乎可以肯定,”布劳格斯表示同意,“你们已经查过了所有的厕所和空车了?”

“是的,而且连车顶上和车底下也没放过,还有车头和煤厢也查过了。”

一名乘客下了车,向布劳格斯和警长走来。他个头矮小,患有肺病,上气不接下气地喘得厉害。他说:“对不起。”

“怎么样,先生?”警长说。

那位乘客说:“我不清楚,你们是不是在找什么人?”

“你问这个干吗?”

“唔,如果你们是在找人,我在想,他是不是个高个子?”

警官说:“你问这个干吗?”

布劳格斯不耐烦地打断他:“不错,是个高个子。来吧,请讲。”

“嗯,就是一个高个子从车的另一边下去了。”

“什么时候?”

“列车进站后的一两分钟。他上了车,就从另一边下去了。他跳到了铁轨上。但他没有行李,这又是一宗怪事,所以我想——”

警官说:“混球。”

“他准是看出了有陷阱。”布劳格斯说,“可是怎么会呢?他并不认得我,而且你们的人也躲在视线之外。”

“有些情况让他起疑了。”

“于是他就跨过铁轨到了临近的月台,从那儿出去了。没人会看到他吗?”

警官耸了耸肩:“这么晚,周围没多少人走动。就算有人看到他,他可以说他不耐烦在验票口排长队。”

“你们没把其余的验票口监视起来?”

“我没想到这一点。”

“我也没想到。”

“好吧,我们可以把周围搜索一下,之后我们再检查城里的各处地方,当然,我们要监视码头——”

“好吧,请照办吧。”布劳格斯说。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他总觉得这样找不着费伯。

又过了一个多小时,列车才启动。费伯左小腿痉挛,鼻孔里满是煤灰。他听到司机和司炉爬回驾驶室,听到他们片言只语的谈话,提到列车上发现了一具尸体。司炉铲煤时有一阵金属的咔嗒声,然后便是蒸汽的嘶嘶声,活塞一响,随着列车一抖和一股清烟,车便启动了。费伯换了个姿势,打了个憋了半天的喷嚏,感到好多了。

他在煤厢的后部,深深地埋在煤里,一个人要连续十分钟不停地用力铲煤,才会露出他。正如他预期的,警察对煤厢的搜索,不过是瞪眼看了好一会儿而已。

他不知道这会儿他能不能冒险钻出来。天该亮了,从铁路上方的桥上,会不会看到他呢?他想不会。现在他的皮肤已经相当黑了,加上身处黎明的昏光中,车速又快,他不过是昏暗的背景里的一抹黑影罢了。是的,他得抓住这个机会冒险一试。他缓慢而小心地从他的煤坟里一路爬出来。

他深深地吸了一口冷冷的空气。煤是从煤厢前部的一个小洞铲出去的,之后,等煤堆的高度降至一定程度,司炉才会进到煤厢里来铲煤。费伯目前是安全的。

天光渐亮,他把自己上下打量了一番。他从头到脚都沾满了煤末,就像一个矿工刚从煤井下出来。他得想法洗洗,换换衣服。

他探头从煤厢侧面望出去。列车还行驶在郊区,工厂、仓库和一排排又脏又小的房子从车站闪过。他得想好下一步的行动。

他原先计划在格拉斯哥下车,从那儿换乘另一列车到丹迪,再向东海岸,直抵阿伯丁。他现在依旧可以在格拉斯哥下车。当然,他不能在车站下车,但他可以在站前或站后跳车。不过,那样做存在着危险。列车肯定会在利物浦和格拉斯哥之间的小站停车,而费伯便可能在那些地方被发现。不成,他得尽快下车,另寻交通工具。

理想的地点该是在某个村镇之外的一段僻静的支路上。那地方必须僻静,因为他不能让人看见从煤厢上跳下;但又必须离住宅区不远,这样他才能偷到衣服和汽车。而且还应该在上坡地段,列车在这种情况下会放慢速度,便于他跳车。

目前车速大约是一小时四十英里。费伯仰卧在煤上等候着。他由于怕被发现,不能时时看着经过的乡野。他决定每当列车减速时向外窥视一下,其余时间就躺着不动。

过了一会儿,他发现自己躺着并不舒服,还是昏昏欲睡。他改换了一下姿势,用双肘撑着头部,这样,万一真的睡着,双肘就会撑不住,让他一下惊醒。

列车加快了速度。在伦敦和利物浦之间,列车好像停得多,走得少。此时,列车喷着蒸汽,在田野上驰骋。天开始下雨,让他益发难受,冰冷的连绵细雨淋透他的衣服,似乎要在他的肌肤上结冰。他更有理由赶紧下车了,不然的话,没等到达格拉斯哥,他就会死于非命。

列车高速行驶了半小时之后,他禁不住想杀掉机组人员,让车停下来了。这时一个发自铁路讯号所的停车讯号救了他们的命。列车一刹车,猛地慢了下来,逐渐减速。费伯猜想,铁轨上大概有减速限制。他向外看去,四周都是田野。他看出了减速的原因——他们正接近一个岔道,信号要他们停驶。

列车停下不动,费伯待在煤厢里。五分钟之后,列车重新启动。费伯爬上车帮,在边上趴了一会儿,便跳了下去。

他落到路基上,面朝下伏在蔓生的苇草上。当不再听到列车的响动时,他便站起身来。附近唯一的文明标志是那个铁路讯号箱和一座负责操控铁路讯号的两层木楼,楼上是装有大窗的控制室,底层有扇门,楼梯在屋外;另一侧是一条通向远方的煤渣路。

费伯兜了个大圈,从没有窗户的房屋后接近那栋木屋。他进入底层的门,找到了他所期望的一切:一间厕所,里面有脸盆,钩子上挂着一件外衣。

他脱下湿透的衣服,洗了手和脸,用一条湿毛巾使劲擦遍周身。装底片的小圆盒仍然牢牢系在胸前。他重新穿上衣服,但用讯号员的大衣换下了他那件湿透了的夹克。

现在他需要的只是交通工具了。讯号员总得有辆自行车,才能来这儿上班吧?费伯走出屋子,在小屋的另一侧找到一辆锁在篱笆上的自行车。他用锥形匕首猛撬开小小的车锁,推着车从房子后走到房子的视线之外,然后再推上煤渣路,跨上车,骑走了。

16

高德里曼从家里带来一张小行军床,放在他的办公室里。他穿着衬衫和裤子躺在上面,想睡又睡不着。自从大学毕业考以来,他已经四十年没失眠过了。

他深知当年的他完全是另一个人:不仅年轻,而且没那么多……那么多分心的事。他曾经开朗、进取、雄心勃勃,一心想进入政界。他当时并不勤奋,所以会为考试而紧张是不奇怪的。

那时候他热衷于迥然不同的两件事情,那就是辩论和舞会。他在牛津大学俱乐部以能言善辩著称,而《闲谈者》杂志则刊登过他和初入社交界的少女跳华尔兹的照片。他不是个爱寻芳猎艳的人,只与自己钟情的女子柔情缱绻,这倒不是因为他笃信什么高尚的准则,而是由于他本性如此。

因此,他在结识埃莉诺之前始终保持童身。埃莉诺不是社交界的名媛,而是一位温文尔雅、才华横溢的数学系毕业生。她父亲在做了四十年煤矿工人之后死于肺病。年轻的高德里曼带她回家与家人见面。他父亲是郡代表,他家的房子在埃莉诺眼中不啻是座大宅邸,然而她举止自然,落落大方。高德里曼的母亲对她表现出失态的倨傲,但她不卑不亢地应付自如,这使高德里曼对她更加钟爱有加。

他取得了硕士学位,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一所公学中任教,并三次参加补缺选举。他们夫妻在发现不能生育子女时都很失望,但他们倾心相爱,仍然感到生活幸福。她的早亡让他经历了前所未有的震撼。从那时起,高德里曼便终止了对现实世界的兴趣,退隐到中世纪去了。

丧妻的共同遭遇把他和布格劳斯拉到一起。战争把高德里曼带回到生活之中,当年推动他成为演说家、教师和自由党候选人的活力、进取心和热情,现在又在他身上复苏了。高德里曼希望,在布劳格斯的生活中也能有种东西,把他从苦楚和沉溺中解救出来。

当高德里曼正想着他的时候,布劳格斯从利物浦打来了电话,说:“针”漏网了,帕金死了。

高德里曼坐在行军床边接电话,绝望地闭上了眼睛。“我要是派你上火车去就好了。”他咕哝着说。

“谢谢你啊!”布劳格斯说。

“只因为他不认识你的长相。”

“我想他可能认识,”布劳格斯争辩说,“我们怀疑他识破了陷阱——而在他下车时能够看见的唯一面孔便是我的。”

“可是他在哪儿见过你呢?哦!不!……不会是在莱斯特广场吧?”

“我想不透,不过嘛……我们总好像低估了他。”

“他要是我们这边的人就好了。”高德里曼咕哝着,“你把码头都监视起来了吗?”

“监视了。”

“他不会用那个码头的,当然——那样太明显了。他更可能的做法是偷一艘船。另外,他可能还要去因弗内斯。”

“我已经提醒那里的警察了。”

“好极了。不过,依我看,我们最好还是别对他的目的地作什么估计。我们应该思路再开阔一些。”

“同意。”高德里曼拿着电话站起身,开始在地毯上踱步,“还有,别假定从火车另一侧下车的那人一定就是他。搜捕他的时候,不要排除他在利物浦车站站前或站后下车的可能。”高德里曼的头脑又开动起来,理出各种假定和可能,“我要和警察局长讲话。”

“他就在这儿。”

一阵静默之后,传来另一个声音:“我是警察局长安东尼。”

高德里曼说:“我们那个目标已经在你们地区的某处地方下了火车,你同意我这看法吗?”

“看来是这样,同意。”

“好的。现在,他第一需要的是交通工具——因此,我需要你把利物浦周围一百英里以内在接下来二十四小时中所有被盗的汽车、船只、自行车或驴子的详情弄清,随时向我报告。不过,我也要你把有关这方面的消息知会布劳格斯,并和他密切配合,追踪线索。”

“是的,长官。”

“对其他各种亡命之徒可能会犯下的违法勾当也要保持警惕——像偷窃食品或衣服、无缘无故的人身袭击、伪造证件等等。”

“明白。”

“现在,安东尼先生,这个人绝不仅仅是个普通的杀人犯,你明白了吧?”

“你们一介入,长官,我想我就明白了。不过,我不了解详情。”

“那倒不必。我所能告诉你的只是:本案的案情关乎国家安全,而且严重到首相每小时都要和我这间办公室联系一次的程度。”

“我懂了。呃,等一等,布劳格斯先生还有话说,长官。”

布劳格斯的声音又回到电话里:“你想起来你是怎么认识那张脸的了吗?”

“哦,想起来了——不过依我看,没什么价值。我是在坎伯雷大教堂和他偶然相遇的,我们还谈论过建筑上的事。我记得,他发表了一番颇有见地的观点。他给我的印象是,他十分聪明。”

“我们早就知道他十分聪明。”

“可惜太聪明了。”

安东尼局长是中产阶级的中坚,说话带有一种小心翼翼的利物浦口音。他不清楚:是该对军情五处对他的颐指气使恼火呢,还是要为有机会在他的责任区内挽救英格兰而激动。

布劳格斯深知这人的内心斗争——他和地方警察合作时这是常有的事——而且他也熟谙如何利用这种心理完成自己的任务。他说:“我对你的协助感激不尽,局长。你们的成绩,白厅是不会轻描淡写的。”

“我们只是尽责罢了。”安东尼说。他拿不定主意,该不该称呼布劳格斯“长官”。

“不过,在虚应故事和积极帮忙之间还是大有区别的。”

“是啊。看来,在我们重新嗅到那人的气味之前,还有几个小时的空当。你想打个盹吗?”

“想啊。”布劳格斯感激不尽地说,“如果你们的哪个屋角里有把椅子的话……”

“就躺在这儿吧,”安东尼指着他的办公桌说,“我到下面的行动指挥室去。一有情况我就叫醒你。舒舒服服地睡一觉吧。”

安东尼出去了,布劳格斯走到一把扶手椅那儿,往后一坐,便闭上了眼睛。他立刻看到了高德里曼的面孔,如同投到他眼皮内侧的电影似的,高德里曼说:“哀伤总该有个结束……我不希望你犯同样的错误。”布劳格斯突然意识到,自己不希望这场战争结束,因为那样一来,他就得面对高德里曼提出的问题了。战争使得生活简单化,战争使他知道为什么要恨敌人,也知道该做些什么来复仇。以后呢……关于另一个女人的想法似乎不忠,不仅对克里斯琴不忠,而且以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方式,对英格兰不忠。

他打了个呵欠,往座位上又靠了靠,他的思路由于睡意袭来而模糊起来。假如克里斯琴死于战前,他会对再婚抱完全不同的看法。他一向敬爱她,这是不消说的,但自从她驾驶救护车以来,他对她的尊敬就成了近乎敬畏的钦佩,而喜爱也成了爱恋,于是他俩之间就有了别的恋人所没有的感情。如今,时隔一年多,布劳格斯已经不难找到另一位他敬爱和喜欢的女性了,不过他知道这样的恋情已经满足不了他。一桩普通的婚姻、一个平常的女人,会始终提醒着他:他拥有过最好的。

他在椅子里动弹了一下,想摆脱这些思绪,以便入睡。高德里曼说过,英格兰遍地都是英雄。但如果“针”跑掉了,英格兰可就到处是奴隶了。当务之急是……

有人摇动他。他睡得很深沉,梦见他和“针”同处一室,但又看不见对方,因为“针”用锥形匕首捅瞎了他的眼睛。他醒来之后,依然觉得眼睛瞎了,因为他还看不见谁摇他,后来他才明白自己还闭着眼呢。他睁开眼,看到安东尼局长那穿着警服的高大身躯正俯身对着他。

布劳格斯直起上身,揉了揉眼睛。“发现什么了吗?”他问。

“多着呢。”安东尼说,“问题是,不知哪个有用。这是你的早点。”他把一杯茶和一块饼放在办公桌上,绕过去坐到桌对面。

布劳格斯离开那把扶手椅,拉过一把硬椅,放在桌旁。他啜饮着茶。茶很淡,饼香甜可口。“让咱们来研究一下。”他说。

安东尼递给他一叠有五六页的纸。

布劳格斯说:“你不会说,在你的辖区只有这么些犯罪事件吧——”

“当然不止,”安东尼说,“我们没把那些酗酒闹事、家庭纠纷、违反灯火管制、违规开车或者那些已经逮住罪犯的案件摆进来。”

“对不起。”布劳格斯说,“我还没有完全醒过来。给我点时间先读读这些纪录。”

有三宗入屋行窃案。其中有两宗损失了值钱的东西——一宗是珠宝,另一宗是毛皮。

布劳格斯说:“他要是偷值钱的东西,也只是为了转移我们的视线。请你把作案地点标在地图上好吗?也许能显出点什么。”他把那两页报告还给安东尼。第三宗是才报上来的,没写出详情。

曼彻斯特的一处食品办公室被偷走几百册配给证。布劳格斯说:“他不需要配给证——他需要的是食物。”他把那份纪录放到一边。在普雷斯顿郊外有一件自行车盗窃案,还有一件是伯克里德的强奸案。“我认为他不会是一名强奸犯。不过还是把案发地点标一标吧。”布劳格斯告诉安东尼。

自行车盗窃案和第三件入屋行窃案的作案地点相距很近。布劳格斯说:“自行车失窃的讯号所——是在铁路干线上吗?”

“是的,我想是的。”安东尼说。

“假如费伯躲在那辆列车上,而我们没有找到他。那个信号所是不是列车离开利物浦之后所停的第一个地方呢?”

“可能是。”

布劳格斯看着那张纸页。“一件大衣失窃,留下了一件湿夹克。”

安东尼耸耸肩:“这可能表示些什么。”

“没有汽车失窃吗?”布劳格斯怀疑地问。

“也没有丢船,没有丢驴。”安东尼回答说,“这年头,我们没有多少汽车盗窃案。汽车容易到手——人们要偷的是汽油。”

“我敢肯定,他会在利物浦偷汽车的,”布劳格斯说,他沮丧地用拳头捶了一下膝盖,“不消说,自行车对他没多大用处。”

“反正,我认为我们得跟踪这条线索,”安东尼迫切地说,“这是最好的办法了。”

“好吧。不过同时,再查证一下那些失窃案,看看有没有丢失食品和衣服——失主可能起初没注意到。把费伯的相片也给那个遭强奸的受害者看一看。继续察看所有的犯罪活动。你能给我安排交通工具去普雷斯顿吗?”

“我给你弄辆汽车吧。”安东尼说。

“第三件窃案的详情什么时候可以了解到?”

“这会儿他们可能正询问着呢。”安东尼说,“你抵达讯号箱的时候,我就会了解到全貌了。”

“别让他们拖拖拉拉的。”布劳格斯去拿他的外衣,“我一到普雷斯顿就和你联络,看看他们进行得怎样。”

“安东尼吗?我是布劳格斯。我在信号所。”

“别在那儿耽搁时间。第三件窃案就是你们找的那个人干的。”

“真的?”

“除非有两个家伙拿着同样的锥形匕首跑来跑去吓唬人。”

“失主是什么人?”

“孤零零地住在一座小房子里的两位老太太。”

“哦,天啊!死了吗?”

“除非因为激动过度而死。”

“什么意思?”

“赶快到那儿去吧。你就会明白我的意思了。”

“我立刻上路。”

那种小房子通常都是两位老太太单独居住的。房子是小型的方块建筑,年代已经很久了。门边长着野玫瑰丛,是由上千壶喝过的茶叶灌溉出来的。小小的前院花园中,一排排蔬菜嫩苗被畦分开来种得整整齐齐。铅框窗户里挂着粉白色相间的窗帘,门吱嘎作响。前门油漆得很认真,但出自业余漆匠之手,门环是用一块马蹄铁做的。

布劳格斯敲响门,回答他的是一位手持滑膛枪的八十多岁老太太。

他说:“早安,我是警察局来的。”

“不,你不是。”她说,“他们已经来过了。现在趁着我还没轰掉你的脑袋,赶快走开。”

布劳格斯打量着她。她不足五英尺高,一张满布皱纹的苍白面孔后面,浓密的白发梳成一个髻;手指像火柴一样纤细,但枪却握得坚定有力;围裙口袋里塞满晒衣夹子。布劳格斯低头看她的脚,她穿的是一双男人的工作靴。

他说:“今天上午你见到的警察是本地的。我是苏格兰场的。”

“我怎么能知道呢?”她说。

布劳格斯转身叫他那位警察司机。那警察走下汽车,来到大门口。布劳格斯对那位老太太说:“这身警服可以让你相信了吧?”

“好吧。”她说着,站到一边,让他进门。

他走下台阶,进入一间地面铺砖、顶棚低矮的房间。房里挤满了陈旧、笨重的家具,上面都摆着瓷器和玻璃饰物。壁炉烧着小煤火,空气中是薰衣草和猫腥味。

另一位老太太从椅子上站起来,两只猫从她膝头上跳下。她说:“喂,我是埃玛·巴顿,我妹妹叫杰西。别去理睬那支滑膛枪——里面没有装子弹。杰西喜欢演戏。你请坐好吧?你年纪轻轻,不像个警察。我没想到苏格兰场会对我们这次小小的遭抢感兴趣。你是今天一早从伦敦来的吗?杰西,给这孩子倒一杯茶。”

布劳格斯坐下。“如果我们对那抢劫犯的身份没弄错的话,他是个逃犯。”他说。

“我怎么跟你说的!”杰西说,“我们差点被宰了,血腥的屠杀!”

“别傻了。”埃玛说。她转向布劳格斯,“他是个多好的人啊。”

“把事情的经过告诉我吧。”布劳格斯说。

“哦,我刚好到后面去了,”埃玛开始讲,“我到鸡窝去,想拿几个鸡蛋。杰西在厨房——”

“他突然出现,让我吃了一惊。”杰西打断说,“我来不及去取枪了。”

“你看牛仔片看太多了。”埃玛责备说。

“总比你那些爱情片强——总是眼泪和轻吻——”

布劳格斯从他的皮夹中取出费伯的相片。“是这个人吗?”

杰西仔细看了看:“就是他。”

“你们可真机灵!”埃玛惊异了。

“我们要是机灵,早就抓住他了。”布劳格斯问,“他做了些什么?”杰西说:“他把刀子举到我的喉头,说:‘要是动一下,我就割开你的肚皮。’他会说到做到的。”

“哦,杰西,你告诉我他说的是:‘照我说的去做,就不伤害你。’”

“还不是一样意思,埃玛!”

布劳格斯说:“他想要什么?”

“食物、洗澡、干衣服和一辆汽车。唉,当然啦,我们给了他鸡蛋。我们找到了几件杰西亡夫诺曼的衣服——”

“你能描述一下吗?”

“能。蓝色的旧外套、蓝色的工作裤、花格衬衫。他还开走了可怜的诺曼的汽车。我真不知道,没了汽车,我们怎么去看电影呢。你明白吗——看电影是我们唯一的嗜好。”

“什么样子的汽车?”

“一辆‘莫里斯’。诺曼一九二四年买的。那辆小车对我们可有用呢。”

杰西说:“不过,他可没洗成他的热水澡!”

“是啊,”埃玛说,“我不得不向他解释,两位独居的女士很难让一个男人在她们的厨房里洗澡……”她脸红了。

杰西说:“你就宁愿让人割了喉咙,也不肯看一个男人只穿着连裤内衣,对吧,大傻瓜?”

布劳格斯说:“你们不让他洗澡,他是怎么说的?”

“他哈哈大笑,”埃玛说,“不过我想他了解我们的处境。”

布劳格斯忍俊不禁,露出了微笑:“我看,你们很勇敢。”

“我不知道什么叫勇敢。我说真的。”

“这么说,他穿着工作裤和蓝夹克,开着一辆一九二四年的莫里斯汽车走的。当时是几点?”

“大概是九点半吧。”

布劳格斯随手抚摸着那只红色花纹的猫,猫眨眨眼,咪地叫了一声。“车里的油多吗?”

“两加仑吧——不过他拿走了我的供油证。”

布劳格斯闪过一个念头:“你们两个独身女人怎么会有汽油配额呢?”

“是农用的。”埃玛分辩说,脸又红了。

杰西怒气冲冲:“何况我们孤苦无依,年纪又大。我们当然有资格。”

“我们总是在去看电影的同时去谷物店,”杰西补充说,“我们不浪费汽油。”

布劳格斯微笑着,举起一只手:“好吧,别担心——反正配额的事不归我管。那辆汽车能跑多快?”

埃玛说:“我们从没超过每小时三十英里。”

布劳格斯看了一眼手表:“即使照这个速度,现在他也驶出七十五英里之外了。”他站起身,“我得把详情打电话报告利物浦。你们没有电话吧,嗯?”

“没有。”

“那辆莫里斯什么样式?”

“是‘考莱’型。诺曼管它叫‘牛鼻子’。”

“颜色呢?”

“灰的。”

“牌照号码?”

“MLN29。”

布劳格斯一一写下。

埃玛说:“你看,我们还能找回我们的车吗?”

“我想能吧——不过可能不会完好无损的了。开偷来的车一般是不会太小心的。”他向门口走去。

“我希望你们能抓到他。”埃玛在后面叫道。

杰西送他出门。她手中仍然握着那支枪,在门口拉住布劳格斯的衣袖,用舞台上那种耳语的样子说:“告诉我——他是什么人?逃犯?杀人凶手?强奸犯?”

布劳格斯低头看着她。她那小小的绿眼睛激动得发亮。他无论说什么,她都会信的。他弯下腰,对着她耳朵轻声说:“别告诉别人,他是个德国间谍。”

17

费伯在刚过正午的时候驶过了萨尔克桥,进入了苏格兰境内。他走过萨尔克征税所,那座低矮的建筑门口有个牌子,说明它是苏格兰的第一座房屋,门上方还有一块匾额,记载了一些有关婚姻的传说,他读不懂。又向前走了四分之一英里,进入格里特纳村,他才明白,这里原来是私奔者结婚的地方。

路面由于清早的雨水还是湿漉漉的,但正在阳光下迅速蒸发。路牌和地名标志已重新竖了起来。费伯快速驶过一连串低地小村庄,开阔的村庄景色赏心悦目,绿色的沼泽在阳光下粼粼泛光。

他曾在卡莱尔停下来加过油。加油的是个中年妇女,身穿一件满是油污的围裙,她没问任何令人为难的问题。在把油箱灌满后,费伯又把可以固定在右方脚踏板上的后备油桶加满。

他很满意这辆双人座小车。尽管车子已老旧,仍能一小时跑上五十英里。他在苏格兰山地上坡下山,车子的四汽缸、1548CC侧阀引擎依旧能不倦地顺利运转。皮面厚垫的座位很舒服。他按响球形喇叭,驱赶前方一只走散的绵羊。

他穿过小镇洛克比,驶过跨越安南河的约翰斯通桥,开始向比托克峰爬行。他发现自己使用三挡的次数已愈来愈多。

他早已打定主意,不经爱丁堡的海滨公路——那是通往阿伯丁的最短线路。苏格兰大部分东海岸、沃什湾的两侧,以及沿岸十英里宽的一个狭长地带都是禁区,禁止游客入内。当然,当局无法严格警戒如此绵长的范围,不过,要是能不进入禁区,费伯就完全不用冒被人拦下来盘查的险。

但他终归是要进入那一地区的,于是,他开始动起脑筋,思考遇到盘查时该如何回答。由于汽车配给越来越严,这两年实际上已经没有私人驾车出游这回事了。而必须因公驾车外出的人,要是出于个人目的,超出必要地段哪怕只有几码,也极可能会受到起诉。费伯就曾读到这样一则报道:一位著名的乐队指挥,由于用了供农业用的汽油把几个演员从剧场送到萨伏伊旅馆而遭拘禁。政府用无止无休的宣传告诉人们:一架兰开斯特式轰炸机需要两千加仑汽油才能飞到鲁尔。费伯平时倒巴不得浪费汽油,免得用来轰炸他的家乡;但此时他胸前系有情报,如果被拦住并因违反供油规定而坐牢的话,真是难以容忍的嘲讽。

不过想不被拦下谈何容易。路上跑的,大多是军事车辆,但他又没有军方的证明文件。他不能诈称自己是在运输必需的军用物资,因为车上没有装东西。他皱起了眉头思索:这年头谁有必要驾车外出呢?休假的海员、执行公务的官员、罕见的度假人、熟练的技师……有了,他要把自己说成是工程师,一位类似高温变速箱机油这种深奥领域的专家,正前往因弗内斯的一家工厂去解决一些技术上的问题。如果问他是哪家工厂,就说是保密的(他编造的目的地必须与他要去的真正地点相距甚远,这样,盘问他的人就绝不会知道有没有那样的工厂了)。他没把握一个顾问工程师会不会穿他从那两位老太太那儿偷来的这种工作裤——不过在战时,什么都是可能的。

在盘算好这一切之后,他感到成竹在胸。不过,那些专门搜捕间谍亨利·费伯的人可是另一回事。他们有他的照片——

他们已经知道了他的长相。他的长相!

而且不需多久,他们就会知道他驾驶的这辆车的样子。他们既不清楚他驶向何方,就不大会设置路障;但他敢说,这片土地上的每个警察此时都在搜寻这辆牌照号码为MLN29的灰色考莱型莫里斯牌汽车。

如果他在野外被发现,是不会立刻被抓到的,因为乡村警察只有自行车,没有汽车。但是警察会用电话报告警察局,几分钟之内就会有警车追捕他。他决定,如果遇上一个警察,他就把这辆车扔到沟里,另偷一辆,并离开原定的路线。不过,在人烟稀少的苏格兰低地,他很有希望在到达阿伯丁以前不会遇到半个乡村警察。但城镇就不同了——在那儿他极有可能会被警车盯上。他不大可能逃得掉——他的车子老旧,而警察一般又都是驾车能手。他唯一的机会只有跳车,指望消失在人群里或是后街中。他考虑自己是不是应该在进入一座大城镇之后,把现在这辆车扔掉,另偷一辆。这样做的问题是:他会在方圆一英里之内留下踪迹,使军情五处的人便于追查。也许最好的方法是采取折中之道:他要驶进城镇,但只走后街。他看了下手表。他可以在黄昏时分抵达格拉斯哥,之后便可借夜色做掩护了。

虽然,这也不令人完全满意,但想要绝对安全,唯一的方法只有不做间谍。

他爬上一千英尺高的比托克峰时,天开始下雨了。费伯停下车,出去把帆布车篷撑起。空气热得闷人。费伯抬头看天。天空很快布满了乌云,雷鸣电闪立刻就来。

他继续驾车前行,发现了这辆小车的一些毛病。风和雨从帆布车篷的好几处缝隙中漏进来,小小的雨刷只刮掉挡风玻璃上半部的雨水,只有一条隧道似的窄缝,露出前面的道路。随着山路益发崎岖,引擎开始发出微弱的吱嘎声。不过,就一辆被人拼命驱使了的二十年老车来说,这没什么好奇怪的。

阵雨停息了。威胁人的暴风雨还没有到来,但天空依旧昏黑,预示着风雨欲来。

费伯穿越了克劳福德、阿平顿和莱斯马哈哥。

半小时之后,他来到格拉斯哥郊外。他一进入市区,立即掉头向北,离开大街,希望能绕过城里。他沿着一系列的小路,穿过几条要道,进入城东郊,直抵刊播诺德路,从那里他再向东拐,加速驶出城市。

行程比他预期的要快。他的运气不错。

他驶上了A80号公路,越过工厂、矿山和农场。又有一些苏格兰的地名在他的意识中闪进闪出:米勒斯顿、斯特普斯、穆尔赫德、莫林斯本、坎道拉特。

他的好运气在坎伯诺德和斯特林之间用尽了。

他正在一条笔直的公路上加速行驶,那一段稍稍有点下坡,两侧是开阔的田野。在车速计指到时速四十五英里时,引擎突然发出一阵巨响,接着是如同一条大铁链拖过滚动的齿轮时发出沉重的杂音。他把车速减慢到二十英里,但那杂音并没有明显降低。显然,某个重要的大机件坏了。费伯侧耳倾听。不是变速器的滚珠轴承破裂,就是连杆顶端穿洞了。不会是化油器堵塞或是火星塞脏污之类的小毛病;不进厂修理是无能为力了。

他停下车,打开引擎盖,向下看。简直到处都是油,别的毛病倒看不出。他重新坐到方向盘后,又驾车前进了。动力大大不足,但汽车还能走。

又走了三英里,散热器开始冒出蒸汽。费伯意识到,用不了多久,这辆车就会彻底开不动了。他寻找着一处可以把汽车弃置的地方。

他发现了一条从主要公路上岔出去的泥泞小路,大概是通向一家农场的。离公路一百码的地方,小路在一丛黑刺莓的背后弯过去。费伯把车停在树丛旁,熄灭了引擎。冒出的嘶嘶蒸汽渐渐消失了。他走出来,锁上车门。他对埃玛和杰西感到一丝歉意,在战争结束前,她们恐怕难以修复这辆车了。

他走回到主要公路上。从路上看不到那辆汽车。那辆被抛弃的汽车可能要一天甚至两天才会引起怀疑。不过,费伯想,到那时他可能已经在柏林了。

他开始步行。他迟早会走进一座城镇,再偷上一辆车。他干得挺漂亮:他离开伦敦还不到二十四小时,到潜艇抵达接他的地方时间明天下午六点,还有整整一天。

太阳早已落下去了,这时,黑暗一下子降临,费伯几乎伸手不见五指。所幸,公路中间有条白漆线(这是灯火管制施行后的一项新发明),他勉强能够沿这条白线前进。由于黑夜中万籁寂静,他可以听见身后远远的地方正有一辆车向他驶来。

于是费伯就离开公路几码,卧倒下去,不让车上的人看见,直到车开过去。那是辆大汽车,费伯猜是沃克斯霍尔十型,车子开得很快。他等车开过去,爬起来,继续前进。二十分钟之后,他又看到了那辆车,在路边抛锚了。他要是来得及的话,在注意到那辆车时,就会绕道而行;但车灯灭了,引擎熄了,他在黑暗之中差一点撞到了车上。

还没等他想好该怎么办,一支手电筒从引擎盖下向他照来,一个声音说:“有人吗?”

费伯走到光束之中,说:“出麻烦了?”

“是啊。”

电筒光垂下了,费伯走近时,就从反光中看到了那是个中年人,脸上留着胡子。那人的另一只手握着一支大扳手,样子很犹豫,似乎没把握该怎么动手。

费伯看了看引擎:“什么毛病?”

“没了动力。”那人说,口音很重,“一分钟前还跑得蛮顺的,后来就开始一喘一喘的了。我对机器不大在行。”他又把电筒照向费伯,“你呢?”他抱着希望地问。

“也不怎么行,”费伯说,“不过让我看看电路,要是什么电线松了,大概我还看得出来。”他接过手电筒,向下伸进引擎里,把脱落的电线又插到汽缸盖上,“现在试一下。”

那人坐进汽车,发动了引擎。“真棒!”他压倒机器声高叫着,“你简直是天才!上车吧。”

费伯脑子里闪过一个想法,这也许是军情五处精心设下的圈套。但他随即放弃了这种猜疑:就算他们知道了他在哪里,何必用这种软办法呢?他们完全可以派出二十名警察和两辆武装警车来抓他嘛。

他上了车。

那司机启动车辆,连续换挡,车子很快就加上速度,飞速行驶了。费伯让自己坐得舒服些。司机说:“我叫查理德·波特。”

费伯迅速想起自己皮夹里的身份证:“我是詹姆斯·贝克尔。”

“你好。在那边的路上,我准是驶过你身边了——没看见你。”

费伯明白这人是在道歉,没有让他搭便车。“没什么,”费伯说,“我当时大概离开了公路,走到树丛后面去方便了。我倒是听见有辆汽车开过去了。”

“从很远的地方来吗?”波特说着,递过来一支烟。

“谢谢你的好意,不过我不吸烟。”费伯说,“对,我从伦敦来。”

“一路都在搭便车吗?”

“不是,我的车在爱丁堡报销了。很明显需要换个零件,但店里没有,所以我只好把它留在修理站了。”

“倒霉。喂,我要去阿伯丁,我可以把你带到沿路的任何地方。”

费伯飞快地动着脑筋。这可真走运。他闭上眼睛,想着苏格兰的地图。“太棒了,”他说,“我要去班夫,能搭到阿伯丁已经蛮不错了。我本想走高速路,因为我没领通行证——阿伯丁是禁区吗?”

“只有港口是。”波特说,“反正,你坐在我车里是用不着担那份心的——我是管治安的,又是侦防委员会成员。怎么样?”

费伯在暗中笑了。今天一天算交了好运。“谢谢你。”他说。他决定改换一个话题,“是全职的吗?我指的是当地方治安官。”

波特用火柴点燃雪茄,喷了一口。“不全是。要知道,我已经半退休了。我原来是律师,不过后来因为心脏不好退了下来。”

“啊。”费伯竭力在口气里加进同情。

“希望你不介意我吸烟。”波特挥着粗大的雪茄。

“一点也不。”

“你到班夫去干吗?”

“我是工程师。一座工厂里出了点问题……实际上,那工作是保密的。”

波特举起一只手:“别再说了,我懂。”

两人一时都没开口。车子闪过好几个镇子。波特显然对这条路了若指掌,居然在灯火管制中还把车开得飞快。一英里又一英里的路程被这辆大汽车吞掉了。那平稳的行驶催人入眠,费伯咽下一个呵欠。

“你一定累了,”波特说,“别客气,打个盹吧。”

“谢谢,”费伯说,“我睡了。”他合上了眼睛。

汽车的行驶一如火车的晃动。费伯又做起他那到站的噩梦来。不过这次稍有不同,没有在餐车上吃饭和跟同车的乘客谈论政治的部分。他出于某种不明的理由,被迫乘煤厢旅行,坐在他的装无线电的皮箱上,背靠着硬硬的铁箱板。列车抵达滑铁卢车站时,每个人都手拿一张费伯在参加长跑比赛时的照片,大家都互相对看,对照着他们看见的面孔和手中的照片。在验票口,验票员扳住他的肩膀说:“你就是照片上的人,是吧?”费伯目瞪口呆,死盯着验票员手中的照片,回想着当年自己在赛跑中奋力奔跑的情形。天啊,他当时是怎样个跑法啊——他过早加速,比预定的提前四分之一英里就开始全速冲刺,结果最后五百公尺简直都想死了——而现在他可能真的要死了,就因为验票员手里的那张照片……验票员正在说:“醒来!醒来!”突然费伯又回到了理查德·波特的大汽车里来了,原来是波特在叫醒他。

他的右手正在伸向装着锥形匕首的左衣袖的中途,刹那间他记起,对波特来说,詹姆斯·贝克尔只不过是个搭便车的人。于是他就垂下了手,放松了神经。

“你惊醒的样子像个士兵。”波特开心地说,“到阿伯丁了。”

费伯注意到他把“士兵”的音读得很怪,又想起波特是地方治安官,又是警察局的成员。他在晨曦的微光中看着那人:波特有一张红脸膛和灰白的胡子,他那件驼色大衣看来很昂贵。费伯猜想,他在这镇上有钱又有势。要是他失踪了,会立刻引起注意。费伯决定不杀他。

费伯说:“早安。”

他从窗外看着阿伯丁这座花岗岩城。他们沿两边都是店铺的主要大街缓慢行驶。街上有些上早班的工人,都目的明确地向一个方向走去:费伯推测他们是渔民。这地方看来寒冷多风。

波特说:“你想不想先刮刮脸,吃点早饭,然后再上路呢?欢迎你到我家来。”

“你真是个好人——”

“别客气。要不是你,我还得待在A80号公路的斯特林,等着修车站开门呢。”

“——不过,我不去了,谢谢你。我想继续赶路。”

波特没有坚持,费伯觉得对方好像因邀请受到谢绝,松了口气。波特说:“既然这样,我就把你送到乔治街——那是A96号公路的起点,那是去班夫的直路。”不久他就把车停在一个街角。“到了。”

费伯打开车门:“谢谢你让我搭车。”

“应该的。”波特伸出手来,“祝你顺利!”

费伯下了车,关上门,汽车开走了。他心想,他不必害怕波特,这人会回家去睡上一天,到他知道自己帮助的是一个逃犯时,已经为时太晚,无能为力了。

他目送汽车驶出视野,然后横穿街道,进入了市场街。很快他就来到码头上,并且用鼻子嗅着,抵达了鱼市。身处人人都和他一样穿着工装的喧闹充耳、鱼腥刺鼻的市场里,他感到一种不受人注目的安全感。

空气中飘散着鲜鱼气味和愉快的粗话。他在一个摊位上,买了一杯又热又浓的茶和一个夹着厚厚白起司的大面包。

他坐到一个木桶上又吃又喝,今天晚上该偷一艘船了。要等上一整天真让人心烦,但他现在已成功在望,不用冒在光天化日之下偷一艘船的险了。

他吃完早饭,站起身来,还要再过两小时,城市的其余部分才会活跃起来,他要利用这段时间找一个理想的藏身之地。

他在码头和港口兜了一圈。安全措施很马虎,他注意到有好几处地方可以溜过检查哨。他一直走到沙滩上,沿两英里长的沙地向前走去。在另一端的敦河河口,泊着两艘游艇。这很合费伯的需要,不过很可能没有汽油。

厚厚的云层遮住了旭日。空气变得闷热,雷声又响了起来。有几个兴致颇高的度假人从海滨旅馆里出来,呆呆地坐在海滩上,等候着阳光。费伯怀疑他们今天能不能晒得到太阳。

海滩倒是个藏身的好地方。警察会检查火车站和长途汽车站,但不会进行全市大搜捕。他们也许会查几处旅馆和客店,却不大可能盘查海滩上的每一个人。他决定在码头的一把椅子上度过这一天。

他从报摊上买了一份报纸,租了一把椅子。他脱下外套,又把衬衫拉出来,罩在工作裤外面。

他会在警察还没有到他坐的地方就发现。他有足够的时间离开沙滩,消失在街道中。

他读起报纸。报上得意地宣布,盟军在意大利发动了新攻势。费伯表示怀疑。安齐奥早已成为一片废墟。报纸印得很糟,也没有照片。他还读到,警察正在搜捕一个叫亨利·费伯的人,是在伦敦用一把锥形匕首杀过两个人的凶手……

一个穿泳装的女人走过,使劲盯着费伯。他的心跳停了一下。随后他明白过来,她在卖弄风情。他一时禁不住想和她搭讪。他已经很久很久没有……他咬了一咬牙,忍耐,再忍耐,明天他就到家了。

那是一艘小渔船,有五六十英尺长,横梁很宽,装有舱内发动机。一根粗大的天线表明有个大功率的无线电台。大部分甲板是由下面的小船舱的顶盖充当的。驾驶舱在船尾,只能容下两个人站在仪表板和控制设备前。船的油漆还很新。

港里另外两艘小船也可以用,费伯站在码头上看着那艘渔船上的水手把船拴好,加满油,然后回家去了。

他等了几分钟,看他们走远,然后走到港边,跳上船去。船名叫“玛丽Ⅱ号”。

他发现舵轮锁着链子。他坐到小驾驶舱的地板上,这样别人就看不见了,他花了十分钟撬锁。由于阴云密布,天早早就黑了。

他把舵轮松开,提起小铁锚,然后跳回到码头上,解开缆绳。他回到驾驶舱,启动柴油引擎,拉下发动杆。马达响了两声,又熄火了。他又发动了一下。这一次,马达吼叫着转动了。他把船驶出泊位。

他驾船离开码头一侧的其他船只,找到了港外由浮标标出的主航道。他猜,只有吃水深得多的船才真正要在主航道中行驶,但他想小心总没错。

他把船驶出港口,便感到劲风吹拂,他希望这不是变天的征兆。海面波涛翻腾,令人心惊,把这艘牢固的小船高高举到浪峰上。费伯开大节流阀,看了看仪表板上的罗盘,定好航线。他在舵轮下面的抽屉里找到了一些地图。费伯核对了那天夜里在斯托克威尔记住的参考坐标,定下更精确的航线,并把舵轮夹紧。

驾驶舱的舷窗被水遮住,模糊一片。费伯也分辨不出那是雨水还是浪花。狂风这时横扫浪峰。他把头伸出驾驶舱,一会儿便把脸淋得透湿。

他打开了无线电。它嗡嗡响了一会儿,便吱嘎吱嘎地传来电波的声音。他转动着调频旋钮,在空中电波中寻觅着,听到了一些杂乱的电文。这部无线电的性能良好。他转到U潜艇的频率,然后便关了机——现在联系为时尚早。

他向深海驶去,风浪更大了。小船犹如一匹暴跳的野马,随着每一个波浪蹿跳着,在浪峰上摇晃片刻,便又潜入峰底,令人头晕恶心。费伯茫然地盯着舷窗。夜幕已经降临,什么也看不见。他感到有点晕船。

每当他说服自己,风浪不会再大了,就有一个更大的浪头把小船举向天空,而且一浪紧似一浪,使得船尾不是朝向天空,就是对着海底。在一个特别深的浪谷里,小船突然被一个闪电照得如同白昼。费伯这时看到一座灰绿色的水山向船艏猛压下来,冲过甲板和他所在的驾驶舱。他无法弄清随之而来的可怕的破裂声是雷鸣还是船板断裂的响声。他发狂似的在小驾驶舱里寻找着救生衣,但根本没有。

闪电随后接二连三地亮起。费伯紧握锁住的舵轮,并用后背顶住舱壁才算勉强站住。在这种时刻,想操作控制装置是毫无意义的——只有任由小船随波逐流了。

他不断地告诉自己,这艘船在建造时已经考虑到目前的情况,绝对禁得起如此突然的夏日风暴。但他没有能说服自己,那些有经验的渔民准是看到了暴风雨的先兆,深知自己的小船挺不住,才拒不出海的。

现在他不知自己身在何处,也许已经几乎回到了阿伯丁,也许到了他和潜水艇的会合点。他坐到舱室的地板上,打开无线电。剧烈的颠簸摇晃使他不好操作无线电。他试着调解旋钮,但什么也收不到。他把音量调到最大,仍然听不到信号。

舱顶上的天线大概折断了。

他调到发射部位,反复了多次“请回复”的简单信号;然后又调到接收部位。看来信号发放出去的希望渺茫。

他关掉引擎以节省汽油。他打算挺过这场暴风雨之后——如果能够的话——再设法修理或更换天线。他可能还需要汽油。

又一个大浪打来,他的船可怕地歪向一边,他意识到需要引擎的动力来应付下面的风浪。他拉动发动杆,但毫无作用。他试了好几次,只好放弃。他咒骂自己不该愚蠢地关掉引擎。

小船被掀到一侧,歪得把费伯摔倒,头部撞到了舵轮上。他头晕目眩地躺在地板上,无能为力地等待随时都可能的翻船。又一股大浪撞到驾驶舱,把窗玻璃拍了个粉碎。费伯突然间泡到水里了。船一定在下沉,他挣扎着站起身,把头露出水面。所有的玻璃全都掉了,但船还在漂浮。他一脚踢开舱门,水涌了出去。他抓牢舵轮,防止自己被冲进大海。

暴风雨愈演愈烈,大得让人难以置信。费伯最后一个清醒的念头是:这样的暴风雨在这片海域中大概百年不遇。随后他便把全部精力和意志集中到如何握紧舵轮上,他要是能把自己拴牢在舵轮上就好了,但此时他已不敢松开手去找绳子了。随着小船在陡崖似的浪涛中升降,他已经全然感觉不出上下了。凶暴的狂风和成千加仑的水拼命要把他拉走。他的双脚在湿漉漉的地板和舱壁上滑动,两臂的肌肉酸痛发热。他的头一露出水面,就赶紧吸一口空气,其余的时间只有屏住呼吸。他多次几乎失去知觉,只是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平平的舱顶已经不见了。

每次闪电,他都有机会瞥上一眼梦魇般的大海。他总是惊诧地看到波涛的所在——在前面,在下方,在身旁,或完全在视线之外。他惊骇地发现,他感觉不到自己双手的存在,低头看去,原来还紧紧扣住舵轮,冻僵在上面,如同镶死的榫子。吼声不绝于耳,不知是风号、雷鸣,还是海啸。

意志力慢慢从他身上溜走。在一阵与其说是幻象不如说是白日梦之中,他看到了那个在阿伯丁海滩上盯视他的女人。她那身泳衣紧贴在身上,踩着渔船颠簸的甲板,向他走来,眼看着越走越近,但始终到不了他身前。他知道,当她走到他伸手可及的地方时,他就会松开舵轮上那双僵手去抓她,但在她笑容可掬地扭着屁股走来时,他一直在说“别忙,别忙”。他禁不住想松开舵轮,自己迎上前去,但他内心深处告诉他,要是他一动,他就休想抓住她,于是他就等着,看着。她一次次地向他回报以微笑,即使他闭上眼睛,仍能看见她。

此时,他时而清醒,时而昏迷。他的神志渐渐不清,先是大海与小船消失了,随后那女的也模糊了,直到他猛地惊醒,发现自己仍然难以置信地站立着,还紧握着舵轮,并没有死。随后的一段时间,他强制自己保持清醒,但疲惫终又攫住了他。

在他最后一刻的清醒之中,他注意到浪涛载着小船,向一个方向移去。闪电又亮了,他看到一侧有一个黑压压的庞然大物,可能是不可思议的大浪——不,不是浪头,而是峭壁……他刚意识到自己接近了陆地,马上就担心会被冲到峭壁上,撞个粉碎。他糊里糊涂地去拉发动杆,随后便连忙把手移回到舵轮上,但抓不住了。又是一个浪头把船举起,随后像是丢弃玩具似的把船向下抛去。费伯在空中落下时,一只手仍紧握舵轮,他看到一块尖石如同刀尖钻出浪涛,看来肯定会把小船刺穿。但小船的龙骨擦过小石边,被海水载着向前冲去。

一轮山峰般的波涛散落了下去,但下一个大浪使小船的木结构再也吃不消了。小船结结实实地撞到大浪上,龙骨断裂的声响在夜里听来如同爆炸一般。费伯知道船是完了。

海水退去后,费伯意识到,龙骨是由于撞到陆地上才断的。他在又一次闪电中目瞪口呆地发现小船躺在一段海滩上。海水又一次冲过甲板,且托起残船离开了沙滩,并把费伯撞倒在地板上,但他趁着那一刹那,把一切都看得一清二楚。海滩很窄,浪涛一直拍到峭壁之上。就在他的右侧,有一个小码头,有一座桥似的什么建筑从码头通向崖顶。他明白,如果他离船踏上海滩,下一排浪会带来几吨的水,把他淹死,要不然就是把他推到峭壁上,把他的头撞个粉碎。但如果他能在两排浪中间的空当登上码头,他就可能爬上那座桥,让海水冲不到他。

他有望死里逃生了。

下一个巨浪把甲板击裂了。船在费伯身下散了架,他被返冲的浪头往回拽。他竭力站了起来,在浅水里溅着水花,朝小码头跑去。跑的那几码是他有生以来最痛苦的经历。他真想瘫倒下去,就此在海水里休息一下,然后死去;但他仍然坚持着往前跑,犹如那次他赢得五千公尺赛跑一样坚持到底,最后,他撞上小码头的一根柱子。他伸出双手,抓住木板,一心希望冻僵的手会在片刻之间恢复知觉。他终于能够把身体往上提了;他摆动双腿,翻了上去。膝盖才刚顶到码头的平台上,浪就到了。他向前扑去。海浪托起他向前冲了几码远,然后把他狠狠地甩到木台上。他咽下一口海水,眼前金星直冒。当他背上的重量移开时,他呼唤自己的意志想移动身体,但却呼唤不来。他感到自己正被无情地向后拖。一股突如其来的怒气攫住了他。他不能被击垮,现在不行,他高叫着他对风暴、对大海、对英国人和对珀西瓦尔·高德里曼的愤恨。猛然之间,他站起身来,跑啊,跑啊,跑离大海,跑向斜坡。他闭着眼,张着嘴,发狂似的往前跑。他模模糊糊地记得,他以前有过一次类似的发狂状态,还差点死掉。他跑啊跑啊,不知目的地何在,但他清楚,只要意识尚在,他就会不止步地奔跑。

那个斜坡又长又滑。一个强壮的人,如果训练有素而且休息充分,可以一口气跑到顶;一位奥运田径选手,如果处于疲劳状态,可能可以跑到一半路程;一个四十岁的人,则只可能跑上一两码。

费伯跑上了坡顶。

离坡顶还有一码的地方,他心力交瘁,但在他昏倒在湿漉漉的草地上之前,还勉强又跑了两步。

他不知道他在那里躺了多久。

当他睁开双眼时,暴风雨还在肆虐,但天已经亮了,他看到离他几码远的地方,有一栋小房子,像是住着人。

他抬起上身,开始了向前门漫长的爬行。

18

U-505号潜艇兜了一会儿沉闷的圈子。它那强大的柴油发动机,随着灰色无齿鲨似的艇体在深水中探索前进,发出缓慢的嘎嘎响声。艇长维尔纳·黑尔海军少校正在啜饮着代用咖啡,并努力试着不再吸烟。这是漫长的一昼夜。他不喜欢这项任务,因为他是一名战士,而这里却无仗可打;他也不喜欢那个长着狡猾蓝眼睛的沉默寡言的情报官,他是潜艇的不速之客。

情报机构派来的沃尔少校,坐在船长的对面。这家伙一直面无倦容,妈的。那双蓝眼睛四下张望,把一切都看在眼里,眼中的神色却始终不变。尽管水底下的生活很局促,他的军装仍然笔挺。他每隔二十分钟,准时点燃一支新香烟,而且每支烟都抽到只剩下烟蒂为止。黑尔本想引用条例来阻止沃尔津津有味地吸烟,问题是他本人也是个老烟枪。

黑尔不喜欢情报人员,因为他总有一种感觉:他们在搜集有关他的资料。他也不喜欢和情报机构合作。他的舰艇是为作战而造,并非为了围着英国海岸转,等着接特工。在他看来,为了一个甚至可能不会出现的人,让一艘造价昂贵的战斗舰冒险,置舰上熟练的水手的性命于不顾,无异于发疯。

他喝光咖啡,做了个厌恶的表情。“蓝咖啡,”他说,“什么鸟味道。”

沃尔那木然的目光在他身上盯视了一会儿,然后移开,一语未发。

黑尔不安地在座位里动来动去。他在舰桥上会来回踱步,但在潜艇上,人们学会了避免不必要的活动。他说:“你们的人在这种天气里不会来的。”

沃尔看看手表,平静地说:“我们要等到傍晚六点。”

这不是命令,因为沃尔不能给黑尔下命令;但这种赤裸裸的直言,对一位高级军官仍是一种侮辱。黑尔说:“你妈的,我才是这艘舰艇的指挥!”

“我们俩都得服从命令。”沃尔说,“命令来自高层,这你是知道的。”

黑尔抑制着他的怒火:这个狂妄的年轻人当然是对的。黑尔会服从他的这道命令。但等他们回到港口,他要报告沃尔不服从指挥。倒不是说这样会有什么好处:黑尔在海军待了十五年,深知总部的那些人本身就是法律。

他说:“如果你们那个人傻到会在今晚冒险出航,那他就肯定不会是个可以在大海中活命的水手。”

沃尔的唯一回答仍是茫然的盯视。

黑尔叫着无线电报务员:“魏斯曼。”

“没有讯号,长官。”

沃尔说:“我有一种不妙的感觉:几个小时之前我们听到的那阵嗡嗡声是他发的。”

“果真如此的话,他离会面点还远得很呢,长官。”报务员主动说,“我听起来更像是闪电的声响。”

黑尔补充说:“如果那不是他发的,那就不是他。如果是他发的,现在他也淹死了。”他的腔调很是得意。

“你不了解他。”沃尔说,这次他的声音动了些感情。

黑尔沉默不语。引擎的声响有点变化,他认为他能分辨出些许杂音。如果返航途中这种杂音加大的话,他就要在港口检查一下。他无论如何都要这么做,就是为了回避和这个说不上话的沃尔少校再次一起出航。

一个水兵探头进来:“还要咖啡吗,长官?”

黑尔摇了摇头:“再喝我就会尿咖啡了。”

沃尔说:“给我一杯,谢谢。”他取出一支烟。

这使黑尔看了下手表。六点十分。诡计多端的沃尔少校为了让U型潜艇多待上几分钟,把六点整要吸的烟延了。黑尔说:“准备返航。”

“等一等。”沃尔说,“我认为我们在离开之前应该先观察一下水面。”

“别傻了。”黑尔说,他明知自己已经占了上风,“你明白上面有什么样的风暴吗?我们根本打不开舱盖,潜望镜看不见几码之外的地方。”

“你怎么能从这一深度知道暴风雨的情况呢?”

“凭经验。”黑尔告诉他。

“那就至少发个讯号给基地,报告他们我们还没有取得联系。他们可能会命令我们待在这里。”

黑尔绝望地叹息了一声:“在这样的深海里不可能进行无线电联系,和基地也联络不上。”

沃尔的平静终于动摇了:“黑尔艇长,我强烈建议你,在离开这一接头点之前,浮上水面,与国内进行无线电联络。我们要接的人掌握着关系到德国命运的情报。元首本人在等候他的报告!”

黑尔看着他:“感谢你让我了解了你的意见,少校。”接着转过身去,吼道,“双机开动,全速前进!”

两部柴油机怒吼起来,U型潜艇开始加速返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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