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驻鬼屋
“从来没有被证实的闹鬼现象,传统鬼屋的阴森恐怖在这里也看不出来。”第一眼看到这栋宅邸后,我就产生了这个印象(我今年的圣诞假期也在这里度过)。我是在白天看见这栋房子的,没有刮风下雨或电闪雷鸣,只有房子袒露在晴朗的阳光下,没有一点不寻常的事件或恐怖氛围显示这里有什么诡谲之处。并且,我一出火车站就直奔这里,中间只有不到一英里的距离;当我在房子外面站着回望来路,还能看到吐着白烟的货运列车在山谷间缓缓行驶呢!当然我也没说这栋房子及其周围的所有东西都的确没有什么奇怪之处,因为对于世界上是否存在彻底平淡无奇的东西,我总抱着怀疑的态度。(当然彻底平淡无奇的人倒是真有,不过我明白,这跟我本人的自负很有关联。)总而言之,我敢说,无论在哪个晴朗的秋日清晨,无论是谁看到这栋房子,都会产生跟我一样的感觉。
对于这栋房屋,我就是抱着这种见解。
我自北方出发,打算到伦敦去,准备在中途停一下,对这栋房子进行考察。因为健康问题,我要有一段时间暂住在乡下。有个朋友听闻此事,他有一回正好从这栋房子经过,就写信建议我到这里疗养,说这儿很合适。所以我搭上了半夜的火车。我在车上睡了一会儿就醒了,坐在位子上观察窗外夜空中的北极光,随后又睡着了,一觉睡到次日清晨。因为没有睡饱,我总是很不满足地觉得自己睡眠质量不好。这就出现了问题,在这种朦朦胧胧的情况下,我竟然做起了跟对面的男子聊天的蠢事,这简直令我羞愧。这个男子整个晚上都没睡(就如同每个在对面坐着的男子会做的那样),他曾经旅行过太多地方,并且每次旅程都很长。除了这没有道理的整晚清醒(你唯一能预料到他会做的事就是这个),他还把一支笔和一个小本子拿在手上,看样子好像要随听随记。我觉得,之所以他写字的动作显得很剧烈,大概是由于剧烈摇晃的车厢所致。若非他总是表情木然地听我说话,双眼从我身上越过直盯正前方,我可能把他误会成某种工程行业的专业人员,而坦然地说出自己的全部想法,让他一一记录到小本子上。他是个戴着眼罩、神情困惑的绅士,然而他此后的行为变得使人无法忍受。
那时太阳还没出来,所以显得沉闷而寒冷,当时窗外伯明翰市冶铁炉里袅袅的白烟吸引了我的目光,在一瞬间,浓烟就成为了一块厚实的帘幕,把天边的残星和漆黑的黎明跟我割裂开来。然后我就看着对面的旅伴说道:“先生,很抱歉,我身上有什么奇怪之处吗?”因为,看上去他确实像在认真地对我的旅行帽和头发的细节加以抄写。这种行为太过失礼了。
对面的绅士把落在我身后的视线缓缓收回,好像车厢的后面足足有一百英里远,之后他用一种高傲的表情——如同一个大人物对小人物说话的怜悯式的高傲——说:“先生,你说你身上?——B。”
“你说的是B,先生?”我把他的话重复了一遍,感到全身有点发热。
“先生,我什么都不会对你做的,”绅士说道,“我要认真倾听——O。”
他停了一会儿后,把这个母音清晰地说了出来,之后将之抄到本子上。
起初我有些恐惧,因为在车上碰到疯子却又没法及时联络列车长,是件很糟糕的事。然而想到也许这位绅士就是所谓的“说唱诗人”,我感到稍稍有些安心了,对于这个职业,我能表示最崇高的敬意,虽然对这种职业我绝不相信。就在我准备问他是否真的是个说唱诗人的时候,他却先于我开口说话了。
“要是因为我有着比一般人敏感得多的体质,”绅士有些轻蔑地说道,“导致我变得有些激动,还要请你多多谅解。整个晚上我都在联络灵界,它的真实性一如此刻我正经历的人生。”
“嗯!”我不怎么耐烦地应了一句。
“灵界会议在今晚召开,”绅士把手上的笔记本翻开,“会议开始于选考此信息:‘沟通的不良,就会带来结果的恶劣。’”
“听上去很有道理,”我说道,“可是,这个理论是刚刚发现的吗?”
“这个新的信息来自灵界。”绅士答道。
“哦。”我随便应了一句,表示我的不耐烦和嘲讽,随后就问他最新的信息我是否有幸听到。
“两鸟‘在拿’,”一脸严肃的绅士把笔记本上的最后一行读了出来,“不如一鸟在手。”
“不错,我表示赞同,”我说道,“可是,似乎应该是两鸟‘在林’才对吧?”
“我收到的消息中就是‘在拿’。”绅士回答说。
随后,这个绅士就跟我说,在今晚的灵交中,苏格拉底的灵魂就带来了这个特别的启示。“希望你一切安好,我的朋友。这节车厢里还有两位灵界朋友,你们还好?有一万七千四百七十九个灵魂在这里,不过你没法看到他们。毕达哥拉斯同样在这儿,他希望你喜欢旅行,不过他不方便亲自现身。伽利略是带着这段科学信息来的:‘我的朋友,见到你我很高兴,你还好?要是温度足够低,水就能结成冰。再见!’还有别的杰出人物参加了今晚的灵界会议:巴特勒主教非要让大家用‘巴伯勒’称呼他,只有在他发火的时候,才会故意失礼地这么把字拼错。约翰·弥尔顿则不承认《失乐园》是自己的作品(好像有些故作神秘的意思),还把这部伟大史诗的共同作者引介了进来,他们就是两位名不见经传的绅士克伦葛斯与史卡金格通。以及亚瑟王子,约翰王的侄子,他说自己很舒适地待在第七个圆圈中,并且接受群默太太及苏格兰的玛丽女王的指导,正学习怎样在丝绒布上画画。”
要是这位似乎跟各种鬼魂都非常熟稔的绅士那么喜欢听鬼话,我想我要是直接告诉他,在看到旭日东升时我就会想到伟大宇宙的神秘规律,因而不耐烦于他的这些揭示的话,他一定不会见怪。简而言之,他的这些连篇鬼话我实在没法听下去了,因此对于下一站就能下车,我觉得很高兴,我宁愿用窗外的烟雾和乌云跟天堂里的自由空气交换。
从车站离开时已经是清爽的早上了。我在铺满了金黄及赤褐色落叶的林间道路上走着,四下环顾,感慨着神奇的造物者之伟大。想到那永恒不变的和谐律法在宇宙中生生不息地运转,再想到那个绅士所谓的灵界会议,仅仅是一篇平淡而蹩脚的旅行日志而已。我怀着这种异教徒的心情往前走着,终于这栋房子出现在我的面前,于是停下脚步对它仔细加以观察。
这栋房子是独立的,在占地足足两公顷、又不幸荒废的花园里矗立着。它在乔治二世时期就已经建造了,跟整个乔治王朝统治时期忠实崇拜皇室的那些人一样,看上去冰冷、拘谨生硬且低级趣味。房子里看不到人影,不过能看出为了让人居住,这两年来肯定曾简单地维修过。我说简单,是因为只作了些表面的整修,灰泥和油漆都剥落了,不过颜色还很鲜明。花园围墙上斜倚着一块垂悬的木板,似乎在打着“全新家具装潢,全优价格出售”的广告。因为紧挨着树林,整栋房屋差不多都被浓密的树荫笼罩着,正门和窗户并排,前面有六株高大的白杨树,因而房子的阴郁气氛就更深重了(它们似乎也不太明智,竟然选择在这儿生长)。
傻子也能看出来,全村人都在回避这栋房子,没人想接近它(我能看到半英里外教堂的尖顶),当然想买下它的人也不会有。于是,附近就针对这栋房子产生了鬼屋的流言。
对我而言,一天的二十四个小时里面,最严肃的一段时间就是清晨。夏天的时候,我总是很早就起来,吃早餐前先把房间整理一番,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然而我总是强烈地被周围的寂静及孤独感影响着。另外,我还非常害怕处于一群熟睡的熟悉面孔中间(虽然我明白我们彼此是最亲爱的人,然而此时此刻他们一点没有意识到我的存在,没有知觉,我接下来要做什么神秘行动他们就更无从知晓),昨天的记忆碎片、空空的座位、合起来的书本、做到一半的工作、静止的活力,都是死亡的象征。这时的寂静是属于死亡的寂静,死亡和寒意在空气的颜色中尽情显现。哪怕是最平常的家庭用品,从黑夜的阴影中脱身、刚刚进入早晨后那好像新生一般的模样,以及那历尽沧桑的苍老或成熟的面庞显现出的平静之中,在已经死亡或正在向死亡奔去的年轻外表之中,同样的气氛也能被我察觉。我在一个清晨还看到了父亲的幽灵。他没有任何异状,就跟活着时一样健康。我看到他在阳光下出现,在我床铺边的椅子上坐着,背对着我。他的脑袋用手支着,我不知道他是在哭泣还是睡着了。看见坐在那儿的他,我惊讶地赶紧坐起来,挪到了床边,探出头看他。因为父亲在那儿一动不动,因此我好几次尝试着跟他说话,可是父亲依旧如雕塑般静止。于是我也慌了,伸出手想碰一下他的肩膀。就好像我想的那样,事实上那儿没有我的父亲。
由于这些原因和别的无法言表的理由,我注意到,我最容易看到鬼的时候就是清晨。早上的时候,在我看来所有的房子都多少有闹鬼之嫌,所以对我而言,真正的鬼屋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
我走到村里面,想暂时把这栋房子抛开。我看到一家小客栈的老板正努力把他的台阶磨亮。我请他把早餐送上来,并随口说了说那栋房子。
“传说中闹鬼的房子就是那栋吗?”我问道。
老板看看我,摇头说道:“我可什么都没说。”
“这么说来,闹鬼的事是真的喽?”
“好啦!”老板脸上露出一种绝望的表情,大叫了一声,忽然跟我坦白道,“反正我是绝对不会在里面住的。”
“为什么呢?”
“那间房子没有人敲钟但所有钟会突然响起,无人开门但门会一起开,能听到有各种走动的声音却什么也看不见,这样的房子,我一点儿也不想待。”
“有什么‘东西’被人看到过吗?”
老板又看了看我,刚才那种绝望的神情再次浮现,对着自己的马厩喊道:“艾奇!”
一个肩膀高耸、脸色红润、嘴巴滑稽地咧开、鼻子朝天、红棕色短发的年轻男子应声而来。他穿的有袖背心上面有着宽大的紫色条纹和珍珠母纽扣,这件背心似乎就是他身体的一部分,并且还蛮好看——若是无人乱剪过的话——从头到脚覆盖着他整个人。
“这位绅士在打听,”老板说道,“是否有人发现有什么东西出现在白杨树那儿。”
“一个女人,还带着锚头椅、围着头巾。”艾奇轻描淡写地说道。
“你说的是船上用的那个‘锚’?”
“先生,我是在说鸟。”
“哦,一个女人,还带着猫头鹰、围着头巾!这是你亲眼所见?”
“猫头鹰是我亲眼看到的。”
“那个女人你见过吗?”
“不如看猫头鹰看得那么清楚,可是他们总是在一起出现。”
“有别人清楚地看到过那个女人?就像你看到猫头鹰那么清楚。”
“先生,愿上帝保佑!有很多人都看到过。”
“哪些人?”
“先生,愿上帝保佑!有很多人。”
“是杂货店老板,还是谁?”
“您说柏金斯?上帝保佑,那个地方柏金斯才不会过去呢,肯定不会!”年轻人高声说道,“虽然他不怎么聪明(否则他就不叫柏金斯了),可是他也不至于那么笨。”
(此时,旁边站着的老板嘟囔着说,自己有很多东西都清楚地知道。)
“那个带着猫头鹰、围着头巾的女人(无论她是鬼是人)是哪位?你知不知道?”
“嗯,”艾奇把帽子一下抓起,挠挠头说,“他们讲——很多人都这么讲的——她是被人杀害的,而在她被杀害时,那只猫头鹰始终都在叫着。”
可是,却有个年轻人,他活力十足、热情四溢,就跟孩子一样,在见过那个戴头巾的女人后,就大病了一场,很久之后才康复。我好像只能搜集到这样的简短情报。另外还有一个人,简单说来,是“经常能在火车上看到的那类人,独眼的流浪汉,你唤他‘裘比’他也回应;你要是怀疑他是个强盗,他会这么说:‘那又如何?把你自己的事管好吧。’”就是他,连续五六回看到过围头巾的女人。不过这些目击者没能给我带来一点实质性的帮助,因为第一个人现在在加利福尼亚,而另一位,如同艾奇及老板说的那样,那样的人到处都是。
这么说吧,我觉得定然有令人畏惧而回避不谈的秘密隐藏在这栋房子背后,所以要想把那道阻隔在谜团和真相之间的巨大障碍拆除,无疑是极为困难的。我不会不懂装懂地说所有的事情我都一清二楚,我也无法如火车上的那位旅伴一样,嘴里叨念着灵界会议来消磨日出前的时光,就这么将木板的咯吱声、敲钟声和开门声等此类小事,比拟于我所能感知的神圣天启或神的壮丽旨意。并且,我有过在两间国外鬼屋居住的经历,一间是意大利的古老宫殿,那里闹鬼是真实的,并且因为闹得太凶而闻名遐迩,所以前后两任房屋主人都将之抛弃不顾,可我有八个月都住在那儿,总体来说过得愉快而平静。可是那儿的很多神秘房间,则从未有人居住,并且里面确实有鬼。在另一间,里面的书我随时都能看到,以及我的卧房隔壁的那个房间,传说中那个房间是首次发现鬼的地方。
我谨慎地对客栈老板进行暗示,让他明白我是有着万全的考虑才住到鬼屋的。至于有关这栋房子的凶名,我跟他讲道理说,坏名声往往被冠到许多本来没有那么坏的事物上,而世界上最容易的事之一就是随便给人扣帽子,若是他跟我在村中散播谣言,说有个模样诡异的老焊工住在附近,喝醉之后就贩卖灵魂给恶魔,大概就会有人对卖酒老板背后动机的单纯性产生怀疑吧?这番话虽然入情入理,然而客栈老板依旧固执于自己的看法,我不得不说,这一回我遭遇了人生中最彻底的失败。
还是回到故事中来吧:我对这栋鬼屋产生了高昂的兴趣,使我差点就决定把它买下。早餐结束后,柏金斯的妹婿(他这个标准的妻管严,开着一家邮局,还擅长做马具和皮鞭)把钥匙给了我,我就直接走向那栋房子。客栈老板和艾奇随我同行。
进到屋里后,就跟我想的那样,一种超自然的阴郁笼罩着房子。随着光线的变化而改变形状的浓重树荫如海浪一般,把整栋房子都吞没其中,使得房子极为阴沉。这栋房子盖的方式、整体规划和选址都有问题,看上去一切都显得别扭。房子湿气很重,腐烂的痕迹随处可见,老鼠的味道刺激着鼻子。这难以言表的腐烂,使它成为见证人类历史的不幸陪葬品。客厅和厨房都太宽敞,并且彼此间有着遥远的距离;楼上楼下那些曾经生机勃勃、如今残破古旧的房间,被已经废弃的宽阔走道连接起来;有一口发霉的老水井位于后面楼梯底层边上,上面布满了青苔,躲在两排铜钟下面,如阴险的陷阱。有个名字刻在其中一只铜钟上,那是黑底白字的“B少爷”。他们跟我说,这里响得最厉害的就是这只钟了。
“谁是B少爷?”我问道,“在猫头鹰鸣叫的时候,他在做什么有谁知道吗?”
“敲钟试试看。”艾奇说道。
这个年轻人突如其来的动作吓了我一跳。他矫健地把皮帽向铜钟扔过去,铜钟发出了洪亮然而不太悦耳的声音。别的几个钟上则依照悬挂的地点刻有房间名子,如“双人房”“寄存处”“画室”等。按照B少爷的钟的指示,我们来到了他的房间,发现这儿居然是条件很差的三等房。看着这间在阁楼下面的三角形小房间,我猜测B少爷身材不高,不然他要如何在角落的壁炉旁窝着取暖呢?角落中露出的烟囱跟金字塔形楼梯有些像,这个高度肯定让小矮人很满意。房中一面墙的壁纸剥落了,还有干掉的灰泥块粘在上面,差不多挡住了整扇门。B少爷好像觉得有必要扯下壁纸。至于B少爷何以要做这种让自己出丑的蠢事,客栈老板跟艾奇都一无所知。
楼上除了还有个大得望不到尽头的阁楼以外,我就没有再发现其他什么东西了。房子稍微空旷了些,适宜的高级家具摆在其中。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家具的老旧程度跟房子差不多,别的都是陆续购置于最近半个世纪内的。
前面提到的那个朋友有一天把一位在郡府市场做谷物生意的商人介绍给我认识,商人朋友热切地邀请我在这栋房子里住一段时间。我同意了,并且跟他说我想在这儿住六个月。
我和尚未出嫁的妹妹(请容许我介绍一下,她今年三十八岁,是个迷人、聪明而漂亮的女子)在十月中旬一起搬了进去。我们还把一位聋了的马夫、我的猎犬图克、两个女仆和一个被众人称为“怪女孩”的年轻人带了过来。我把最后那个从圣劳伦斯联合女子孤儿院来的人形容得像个灾难,像个不可饶恕的错误,自然有我的原因。
那年很早就进入了冬天,树叶差不多都掉光了。我们虽说是在天气湿冷的时候搬进去的,然而最让人心情抑郁的还是房子中阴郁的气氛。一看到厨房,厨娘(她虽然脑袋不太灵光,却是个亲切和善的妇人)就哭着说,一旦因为湿气太重而导致她有什么不测,我们一定要将她的银色怀表送给她的妹妹。女佣史翠一向是最会向人诉苦以博取同情的,此时则装出一副兴高采烈的样子。而那个“怪女孩”,从未住过大宅邸,此时虽然一个人却很高兴,还说要把橡果播种在餐具洗涤室窗外的花园中。她想种棵橡树。
还在傍晚时分,紧随不安而来的种种自然苦难(相对于超自然体验来说)就降临到我们身上了。地下室和楼上的房间到处流窜着烟雾一般让人沮丧的消息——这里缺少烤板、那儿少了面棍(对此我倒觉得没什么大不了,因为那些东西是什么我压根儿就不知道),这屋子一无所有,只有些坏掉、破烂的东西。上一批在这儿住的人定然生活得跟猪一样,他们这样的人还能算是屋主?这些苦难被大家一一诉说的时候,怪女孩始终都很兴奋且带头示范,然而太阳落山后不到四个小时,超自然体验就来了,怪女孩看到了好几只“眼睛”,发疯般地叫了起来。我知道,该来的总是要来的。
我和妹妹在住进来前就达成了默契,不告诉大家这屋里闹鬼的事。因此,艾奇在帮忙从车上卸下行李时,我没有留下让他跟这些女孩单独相处的空隙,因为他曾经见过鬼。可是,正如我刚才所说,晚上九点钟还不到,就有“好几只眼睛”从怪女孩眼前闪过(她其他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看到了眼睛)。十点钟时,她已经把足够腌一条大鲑鱼的醋喝光了。
我当时的感受只有诸位读者自己去体会了!就在这样糟糕的情况下,晚上十点半左右,B少爷的钟居然响了起来,好像是被什么激怒了一样,狗儿图克也跟着狂嚎起来,它哀戚的悲鸣声回荡在整栋房子中。
我真心希望,那几个礼拜始终执著于B少爷的那种异教徒式的心境这辈子都别再出现。究竟是老鼠、蝙蝠、风或其他偶然的震动弄响了这口钟,抑或钟声响起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又或者这不过是一场骗局,我不知道。唯一一点我能够肯定的在于,每三天中总有两个晚上它会连续作响,要是此时B少爷在我面前,我想我会毫不犹豫地扭断他的脖子(换而言之,把他的钟打破,找回寂静),我想用我的信念和经验,让这位年轻绅士别再这样发疯了。
不过,在发生此事前,怪女孩已经把强制性昏厥这种更高级的本领发展出来了,她就成了那种羞于让人知道的失调症的典型个案。她会在最不恰当的场合突然全身僵硬,如不理性的盖·福克斯一般。这时我就用坚定的语气跟仆人们说,我已经把B少爷的房间重新粉刷了一遍,还拿走了铜钟、撕掉了壁纸,这意味着钟声不会再响起,而且还反问他们,他们觉得那个曾经在这儿住过且在这儿死去的男孩,就他现在的鬼魂状况而言,是否有可能使出驱动桦木扫帚上天的骇人伎俩呢?要真是这样,那岂非连我这种不起眼的小人物,都可以想出卑劣的招数来对付那些在这儿作怪的鬼神或灵魂?突发性全身僵直状态的怪女孩听了这番话毫无反应,依旧僵直地在那儿站着,如目光浅薄的化石一样怒视我们。不过我还要再加强语气,使自己的说服力更强,而不能像是趁着这个机会对他们展现威严。
这种为难人的性格也潜伏在女佣史翠身上。我不知道她究竟是淋巴质分泌过于旺盛,抑或是有什么别的毛病,不过我这辈子见过的最会哭的人,非这位年轻女子莫属,她和蒸馏厂一样,能突然之间冒出最澄澈的巨量泪水。综合了这些性格的她就形成了一种极为坚强的韧性,她不会让眼泪落到地上,而就在她的鼻子和脸上停留着。她会轻轻摇头,用她的沉默深深困惑着我,那副可怜的样子让人迷惘,甚至较之于为了慈善募捐而极富煽动性的“可敬柯莱敦”,她的迷惑性都要超过千万倍。厨娘同样也有一套招数能使我陷入混乱。她会轻车熟路地把自己的故事娓娓道出,坚称她的心神因为乌斯河而耗弱,而且不断地卑微地讲述她那只银色怀表的遗愿。
而在晚上,我们每个人都感染上了恐惧和猜忌的情绪,可是这些恐惧和猜忌实际上压根就是不存在的。一个围着头巾的女人?文献记载上说,我们就像在一间完美的女修道院里住着,围着头巾的女人在这儿随处可见。诡异的声音?因为有的传闻是关于楼下的铜钟的,于是我就亲自在黑暗的大厅里静坐倾听,直到许多奇怪的声响传进我的耳朵,要不是我冲出去探寻究竟,导致全身血液活络了一些,它们的寒意大概会冻僵我的心脏。诸位可以试着在你的床上躺下,睁着眼度过一个寂静的夜晚,或是在舒服的火炉旁窝着,跟夜晚的活力一起等待黎明。你要是愿意,甚至能让任何一个房间中响起各种声响,直到相应和的声音出现在你神经系统中的每根神经为止。
我再一次重复:每个人都感染上了恐惧和猜忌的情绪,然而这些恐惧和猜忌实际上压根儿就是不存在的。房里的女人随时都准备马上昏厥(因为不断嗅盐,她们的鼻子都脱皮了),而且随时准备好出现异常状况就逃跑。两个年纪稍大的女佣,总会让怪女孩到更加危险的地方去查看,而在每次冒险回来后,怪女孩的僵直症也总会发作。史翠或厨娘要是在晚上上楼,必然就会有阵阵沉重的跺脚声从天花板上传来。并且这些声响是那么频繁,就如同有个拳击手在房子里疯狂地跑着,对他看到的每个用人都要狠狠地来上一拳。
无论做什么都注定徒劳无功。害怕也毫无意义,因为哪怕在此时亲眼看到了猫头鹰,也不知道猫头鹰在下一刻会飞往哪儿。试图发掘真相也没有用,谁若是无意中压到了钢琴键,发出什么刺耳的音阶,怪异的音调就会引起图克的狂吠。有哪个不幸的钟要是突然响起来,哪怕是让铁面无私的拉达曼斯对那些钟进行审判,残忍地把它们拆下、把它们的声音消灭也是徒劳。在烟囱底下生火,让有问题的房间和隐蔽处被猛烈的火光照亮,将火炬丢到水井里,所有的一切都毫无用处。
我们把仆人换了个遍,然而情况依旧如此。这批新仆人很快就逃得没了踪影,然后又找来了第三组人,结果依旧如此。管理家务的用人们原本跟我们很愉快地相处,然而最后却落得如此破碎而凄凉的境况。有一天晚上,我沮丧地跟妹妹说道:“对于让用人跟我们一起住这件事,佩蒂,我的信心没有多少了,我想放弃是我们唯一的选择了。”
妹妹虽是女子,却颇有豪侠之风,她说道:“约翰,别这样,不能放弃。约翰,不能被打败。我们总会想到办法的。”
“还有什么办法可想呢?”我说道。
“我们都清楚得很,”妹妹说道,“约翰,不管是为了什么,我们要是不想承认失败、一直在这儿住下去,就必须依靠自己,用我们的手把这栋房子彻底接纳过来。”
“不过,仆人总不能少啊!”我答道。
“不要想有仆人照顾了。”妹妹果断地说。
跟大多数生活水平较高的人一样,我从未想过若是没有了忠心的仆役的照顾,日子应该怎么过。对于这种想法我一点头绪都没有,因此听到妹妹的这句话我感觉难以想象。
“我们都明白,到了这里他们会担惊受怕,之后这种恐惧就互相传染,我们同样明白,他们的确是害怕了,也确实是互相传染了这种恐惧。”妹妹说道。
“除了巴透斯。”我用一种空洞的语气说道。
(我留下了聋马夫帮我,直到现在,因为他可能是整个英国脾气最坏的人了。)
“不错,约翰,”妹妹点着头说,“除了巴透斯。然而那又能说明什么呢?巴透斯听不到任何人对他说话,除非有人对着他的耳朵大喊,他也不跟任何人交流。并且,巴透斯有吓过别人或被人吓过的经历吗?从来没有!”
这句话说到点子上了。每天晚上十点钟,这个聋哑车夫就准时在他马车房里的床上躺好,那里只有一桶水和一把干草杈,此外什么都没有。我要是事先没有告诉他,而在十点零一分到巴透斯那儿,就会被那桶水浇透、被那把杈子杀死。这是一条我永远牢记在心的金科玉律。对于我们频繁的骚动,巴透斯从未有过注意,并且这个沉默寡言、冷静沉着的男子,即便是看到怪女孩又变成了大理石、史翠陷入莫名的狂喜,依旧能安静地吃他的晚餐,顶多再把一颗马铃薯塞进嘴里,或是将众人遭遇的不幸当成自己再吞一个牛肉馅饼时的作料。
“因此,”妹妹继续说道,“我没把巴透斯开除啊!并且,你想一想,约翰,就凭我们俩和巴透斯,如何把这么大的一栋房子照顾好,并且也会变得很寂寞。我建议把我们最信得过、最有意愿的朋友找几个过来(先找我们认识的本地人),一起在这儿住三个月。大家快乐地在一起住,看看还是否会有什么事发生。”
我不禁为妹妹的这个建议所倾倒,忍不住把她抱起来,并用最大的热情实施这个计划。
此时是十一月的第三个星期,但是在我们热情的邀请和让人信赖的朋友们的大力支持下,没过多久,一大帮人就兴高采烈地住了进来,在这间鬼屋中聚集。
我接下来想说的是在我跟妹妹两人独处的时候,我所作的两个小小改变。我忽然想到,到了晚上,房中的图克之所以叫个不停,也许是因为它想出去,所以我让它在外面的狗笼待着,不过没有把它拴住;我也严正警告了村民,无论是谁胆敢逗弄图克,都有可能被它撕个粉碎。之后我漫不经心地问艾奇,是否研究过枪械,他回答我说:“先生,那个我懂。我一眼就能认准枪的好坏。”我立即请他到房中来瞧瞧我的那把枪。
“先生,这把枪可真棒啊,”对我多年前在纽约买来的双管来复枪端详许久后,艾奇说道,“先生,准没错。”
“艾奇,”我说道,“别把这件事告诉别人——在这所房子中我看到了一些东西。”
“先生,不至于吧,”他压低声音,微微有些兴奋地说道,“先生,是不是那个围着头巾的女士啊?”
“不要担心,”我答道,“是个跟你很像的人影。”
“上帝啊!先生!你肯定是在开玩笑吧?”
“艾奇!”我热烈地把他的手握住,诚挚地跟他说,“这些鬼故事要是有一点点真实性,对那个人影开枪就是我唯一能为你做的。我跟你承诺,以上帝之名起誓,要是那个人影再出现在我面前,我一定会用这把枪狠狠地射他!”
年轻人向我表示感谢,我请他喝酒也被他婉拒了,神色略有些慌张地走了。他把帽子扔向铜钟的事我一直都还记得,所以我把这个秘密告诉了他;并且有一天晚上,这只钟突然再次响起来的时候,我似乎看过在离它不远的地方,有个东西跟皮帽很像;再加上若是艾奇在这儿对仆人加以慰问,房里闹鬼就会更厉害。我不是想不公平地对待艾奇,他对这栋房子感到恐惧,对这儿的闹鬼之事也深信不疑,然而他只要一有机会,就来这里玩弄装神弄鬼的伎俩。怪女孩也有同样的情况。她极度恐惧这房中的所有角落,然而在极度恐惧中,她会故意撒谎,制造无数声响让我们听到,还制造了很多假的恐慌。对这两个人我始终都在观察着,这些事我一清二楚。这种荒谬的心理我无须在这里记下,我只要把这些合理的怀疑、严格的调查、区分各种相似状况等注解写下就感觉很满足了。一个人要是在法律、医学上经验丰富或有很强的警觉心,就会非常熟悉这种心态。这种心态普遍存在于每个观察者那里,早就为人所揭示。
再说说我们的那群朋友吧。聚集在一起后,我们首先就抽签分配房间。抽好签,每个人都彻底、仔细地检查了每个房间和整栋房子。谁负责什么家务也被我们分配好了,似乎我们成了一群吉普赛人,成了一群共同去打猎、共同搭游艇出游的伙伴,或是一群遇上海难后幸存下来的人群一样。之后我对关于围巾女士、猫头鹰、B少爷的传言重新评估了一番,和我们在这儿住着的时候始终在流传的其他谣言一样,这些传言都变得越来越模糊,就像楼上楼下来回窜着一个抓着圆桌的女鬼一样,还有这类荒谬的、老掉牙的故事说的是一只无影无形、从未被抓住的笨鬼。当然,我确实相信,地下有知的先人也在其中,对彼此的某种病态方式从不用语言进行沟通。此时我们就严肃地把所有人召集起来共同见证,证明我们并未骗人或被骗(此时每个人心中想的事情都差不多),然后在一股严肃的责任感的感召下,我们就彻底地坦诚相见,直到所有的真相全部水落石出。这样一项共识也在我们中间达成:要是有谁在晚上听到诡异的声响而想前去查看,首先必须要通知我。并且,最后在主显节的夜晚(即圣诞假期的最后一天),为大家着想,自从大家共同在这间鬼屋住下直到那天夜晚,我们所有人都必须要坦诚地说出自己的遭遇,并且所有人都要保持缄默直至最后一日,除非受到无法控制的刺激才能够打破沉默。
我们这些人分别担任了如下角色:首先两个人就是妹妹和我。抽签的时候,我抽到了B少爷的房间,她抽到的房间还是自己原来那间。
我们的大表弟是下一个,他的名字跟伟大的天文学家约翰·赫歇尔一样,我觉得较之于大天文学家,他更适合望远镜的操作,因为他知道什么时候要停止呼吸。去年春天才跟他结婚的美丽妻子跟他一起来了。我觉得(就此刻的情况来说)带她到这里来显然有些轻率,因为在此关键时刻,即便是假恐慌也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当然我猜想,他对自己的能耐应该有所认识,我必须要说清楚的是,她如果是“我的”妻子,抛下那美丽动人的脸庞自己出去的事我是做不了的。寄存处是这对夫妻抽到的房间。
这群人中我最喜欢的是一个讨人喜爱的二十八岁的年轻人,他叫艾尔菲·史达林,他抽到了一间双人房。一般来说双人房是属于我的房间,并且从名字上就可以看出,会有间更衣室在里面,还会有两扇笨重的大窗户,而要是缺了只有我才可以做出的楔子,不管是什么天气,不管有没有风,这对窗户就总会不停地摇晃。艾尔菲想要表现得“放荡”一些(这个字的意义我是知道的,其实就是散漫),不过他心地太好,好到这种蠢行不适合他,当然他也很清楚这一点。要不是他父亲无意中把一小笔每年两百英镑的生活费留给了他,从这一刻开始,他就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现在,在这里住上六个月就是他唯一的工作。可是我却暗自希望那家为他支付生活费的银行能够倒闭,或者他突然变得一分钱没有、穷困潦倒,因为我相信,他要想开始拥有自己的财富,首先要变得一无所有。
妹妹的闺中密友贝琳妲·贝兹,是个亲切、开朗而又非常聪明的女孩,她抽到了画室。她很有写诗的天分,再加上对职业非常热忱,所以一下子扎到了跟女性的权利、女性的冤屈、女性的责任以及所有跟女性有关、以“女”字开头的事物中,或者一切模棱两可、难以辨析的跟女性相关的大小事务中。“你是最让人敬佩的一个,亲爱的,上帝保佑你!”第一天晚上在画室门口我跟她道别的时候,在她耳边低语道,“可是不要做太多了。相较之于我们的文明生活所需要的,亲爱的女性总是做出了更多的劳务。并且,对那些不幸的男士无须责骂,表面上看他们好像生来就要压迫女性,是碍了你的事,听我说,贝琳妲,有时他们的确会在妻子、姐妹、母亲、姑姑、女儿、阿姨以及他们的祖母身上花费自己的薪水。并且,确实如此,‘大灰狼和小红帽’的故事并非是剧本的全部情节,里头还有别的故事。”哦,最后我还是跑题了。
贝琳妲她住的画室我刚才已经说到过了。如今还剩下餐具间、园室和边间房三个房间。住在边间房的是我的老朋友杰克·高佛纳,他的话只有一句:“挂好我的吊床。”我始终都觉得,史上最英俊的水手就是杰克,如今他的头发有些白了,然而他的帅一如二十五年之前,不,比那时更帅了。他体格健美、身材魁梧、肩膀宽阔、性格开朗,他有一双黑得发亮的眼睛和浓浓的黑眉毛,笑起来的样子非常真诚。他头发全黑时的容貌我还记得,如今他满头银色白发的样子更加迷人。无论在哪儿,工会的名字杰克都是他常用的,跟他同船去过地中海、去过大西洋彼岸的老水手我曾经碰到过,听到我随口说出他的名字,所有人的眼睛都亮了一下,高兴地叫喊道:“杰克·高佛纳你也认识?人中之龙都被你认识了啊!”这就是杰克!这就是那个海军军官!准没错儿。
有着一双清澈明亮眼睛的杰克一度对我妹妹极为爱慕,不过,他的妻子却是另一个女人,他还把妻子带到了南美洲,最后她死在了那里。这件事已经过去十多年了。来我们鬼屋的时候,他还带了一小桶咸牛肉,他从来都觉得,咸牛肉若不是他亲手腌的,就只会是一堆死肉。并且,他只要去伦敦,就肯定会在行李箱里带上一块咸牛肉,他也给他的老同胞、现在的商船船长奈特·毕佛多带一块。这位毕佛先生身体矮胖僵硬,那张圆脸总是板着,整体看来硬得像块砖头,不过他亲身航行到世界各个海域的丰富经历和渊博的实用知识,都说明了他的智慧和勇气。他偶尔会表现出奇怪的紧张,显然是因为某种宿疾的缠绕,可是通常症状不会持续多久。餐具间是毕佛先生的房间,我的律师朋友昂崔先生在他的隔壁,他这次来到这儿用的是平民身份,就如他所说:“亲身感受鬼屋。”而他对大英律法的了解,显然要逊于他的牌技。
这辈子我最高兴的就是这次了,我想这也是所有人共同的感受。我们的主厨是杰克·高佛纳,无论在哪儿他都能找到最好的食材,我一生中吃过最好吃的东西就出自他的手(甚至那让人敬而远之的咖喱)。糕饼和面包师傅是我妹妹,厨师助手就是艾尔菲和我,一会儿忙这个、一会儿忙那个,碰上特殊情况,毕佛先生也会被主厨“征召”过来。我们在户外活动上花了很多时间,当然屋内的风吹草动我们也没有忽略,我们之间发脾气或误会之类的东西从来没有,并且每个晚上都非常愉快,我们不想回房睡觉的最大理由就在于此。
起初的几个晚上有些状况。比如头一天晚上,杰克水手把一只外形华丽的船上灯笼(跟某种深海怪物的鳃很像)提在手里,过来敲我的门。他准备“爬到货车顶上”,要拆下风向仪。那晚会有暴风雨,我不同意他这么做,不过杰克说一种听上去很像绝望的哭泣的声音会从风向仪发出,我的注意力就被吸引了;他还说,若是不拆下它,很快就会有人“呼喊着迎接鬼魂”了。就这样,我们跟毕佛先生一道爬上屋顶,可是上面的强风让我无法忍受,所以就在底下等他们。杰克把灯笼提在手里,跟在后面的是毕佛先生,他们一点点爬到了高出烟囱足足二十多英尺的圆形屋顶上面。周围一点异状都没有,他们镇定地站在那里把风向仪拆除了,在这么高的地方、在狂风呼啸之中干活,他们还有很高昂的兴致,甚至让我觉得他们会不再下来了。后来在某个晚上他们又上去了一次,这次是把烟囱帽拆掉。又在某个晚上,他们把一条像人在啜泣的、发出咕噜咕噜声的水管锯下了。还有某个晚上,别的怪事也被他们发现了。有好几回,他们两人非常镇定地同时把各自的床单从房间窗户扔了出去,再一溜烟地垂降下去,他们要“翻遍整个花园”,把那个神秘的东西给找出来。
我们之间的约定得到了所有人的共同执行,其他的异状也没有再出现。据我们所知,要是有谁的房间在闹鬼,对我们来说最重要的问题在于,必须要有人把真相找出来。
鬼魂带我去梦游
当我在那间三角形小阁楼住下,亲自证实它的名副其实的时候,很自然我就想到了B少爷。对他的想象越多,我心中就越是不安。他的教名到底是本杰明·毕赛斯泰尔、比尔或者是巴萨罗谬,我搞不清楚;或者这个缩写的B指的是他的姓氏,如巴克斯特、布雷克、布朗、巴克、巴金斯、贝克或博德等此类;也或者他是个弃婴,被人称呼为B;也有可能是因为他非常勇敢,不过“英国人”或“公牛”也可以用B来指代;照亮我童年生活的某位了不起的女士、朋友或亲戚也许就是他?也许他拥有着“邦奇大妈”的高贵血统?
我一再被这些没有结果的猜测所困扰,我还尝试将死者的外貌、职业联系到这个神秘的字母上:也许他喜欢穿“靴子”和“蓝色”衣服(他应该不会是个“秃头”吧)、他的“脑袋瓜”很好、擅长“保龄球”、对“拳击手”和“书”情有独钟,在他“少年时期”那段“活泼”的生活中,曾在“博格诺”“班格尔”“博恩茅斯”“布莱顿”或“布罗德斯泰斯”的海滨浴场用“更衣车”“洗过澡”,又或许,他如同一颗“弹跃”的“撞球”?
如此说来,B这个字母从一开始就缠住了我。
我之前曾经说过,B少爷本人以及和他相关的事物从来没有进入过我的梦境。不过,不管是在夜里的什么时候,我只要一醒过来,B少爷这三个字就会瞬间闪入我的脑海,然后漫无边际的联想就开始了,我试图把某种具体的东西联系到这个字母上面,使这思绪得以平息。
在B少爷的卧房中,我连续六个晚上遭受着这种折磨,随后,我注意到事情慢慢变得有些不对了。
那是一个晨光乍现的早上,他首次以真面目出现在我面前。那时我正对着镜子刮胡须,使我既诧异又惊恐的在于,我忽然看到我正在刮的那张脸不是我的(我现年五十五岁),而属于一个男孩。很明显,那就是B少爷了。
我战栗着回头去看,身后空无一人。我再转过身看镜子,上面清晰地展现着男孩的表情和五官,他也在刮胡子,不过并非要刮掉胡子,而是要刮出胡子。我心里因此变得非常焦躁。我先是来来回回绕着房间打转,之后又来到镜子前面,勉强让颤抖的手稳定下来,把胡子刮完。我把眼睛睁开(刚刚我为了稳定情绪暂时闭上了眼),这一回,我看到镜子里有一双二十四五岁的年轻人的眼睛正和我对视着。我差一点被这个新鬼魂吓傻了,赶紧又闭上眼睛,又给自己打了好几回气,才勉强使自己镇定下来。再次把眼睛睁开,我看到正在镜子里刮胡子的是我早已过世的父亲。甚至,我这辈子根本就没见过的祖父也出现在了镜子里。
可以想象,这不可思议的景象把我吓得半死,不过我还是决定暂时保守这个秘密,等到时机允许时再告诉大家。我被许多繁杂的念头困扰着,整整一天都焦躁不安,晚上准备进房睡觉时,我准备好了面对另一个鬼怪幽灵耍弄的新伎俩。可是这些准备都白费了,因为好不容易入睡之后又在凌晨两点钟醒过来的时候,我发现B少爷的骸骨竟然跟我一起躺在床上。
我条件反射般地弹了起来,而那具骸骨也随着我弹了起来。此时一个哀伤的声音在我耳边响起:“我这是怎么了?”我瞪大眼睛看向声源方向,看到那里是B少爷的鬼魂。
那是个有着古旧装束的年轻幽魂,或者更准确地说,他身上穿的并非衣服,应该说是一块黑白相间的次级布料把他包裹了起来,闪亮的纽扣就缝在上面,这块布因而看起来更加可憎。我看到有两排纽扣缝在了衣服的左右两边,顺着年轻幽魂的肩膀向后延伸,在他的背后消失不见,一条抓皱的装饰品围在他的脖子上。他的右手(上面的墨水污渍清晰可见)在腹部放着,他脸上几颗若隐若现的雀斑再加上这个动作,以及他那副恶心得让人呕吐的样子,让我觉得这是一个男孩的鬼魂,并且他生前还经常服用过量的药物。
“我这是在哪儿?”幽魂发出微弱的声音,“我为什么要在有甘汞的时代出生?你们为什么要把那么多甘汞给我吃?”
我用最诚挚的语气跟他说,其中的原因我真的不清楚。
“我妹妹去哪儿了?”鬼魂说道,“跟我一起上学的男孩在哪儿呢?我那个跟天使一样善良温柔的小妻子又在哪儿呢?”
失去了跟他一起上学的男孩,让他感觉无比伤心。我请求鬼魂先冷静下来,听我的劝说。我讲,从人类的经验来说,真相总能水落石出,也许会发现这样一个同伴压根就不存在。我激动地告诉他,前段时间我也曾试图把跟我一起上学的那个朋友从几个旧年同伴中找出来,不过他不在他们中间。我忍不住想道,这样一个同伴根本就不存在。我就想,他不过是个幻觉、陷阱,是我自己虚构出来的人。我是在那里最后一次见到他的。那是一次晚宴,在一面被白色领巾挂满了的墙壁后面,我见到了他。对于每个可能的话题,我的意见都是不确定的,有种绝对巨大的力量使沉闷事物噤声。因为“老多伦斯”我们曾一同上过,我跟他说要怎样要求自己跟我同进早餐(在社交礼仪里面这是最严重的失礼);他怎样把我对多伦斯男学生几乎消失的信任激起来,而他也成功了,并且他怎样证明自己是个可怕的流浪汉,游荡于人世间,对亚当的后裔展开追捕。后来莫名其妙地,我说到了货币,我建议英国银行要立即把发行天知道究竟有多少亿(流通于市面上)的十六便士纸钞给取消掉,哪怕要冒上被废行的风险也在所不惜。
鬼魂一声不响地听我说着,双眼发直。我一说完这些话,他忽然惊叫道:“理发师!”
“理发师?”对这一行我不怎么熟悉,反射性地应道。
“被诅咒了,”鬼魂说道,“必须要为不断进出的顾客服务。现在,轮到我了。现在,轮到年轻人了。现在,您自己还是您自己。现在,轮到您父亲了。现在,轮到您祖父了。诅咒也降临到了您身上,每晚入眠时都要陪伴着一具骸骨,每天清晨醒来也要伴随着他。”
这样不祥的话传入我耳中,刺激得我浑身发抖,心如寒冰。
“跟着我走!理发师!”
我感觉到,甚至这几个字还没被鬼魂说出之前,就有种力量让我跟着他。我马上起身跟在他后面,从B少爷的房间走了出来。
被迫跟在一个会听从你的劝告、总会说出事情真相的女巫后面行走于黑夜中,诸位可以想象会有多么累人,尤其是当她们还准备好好折磨你一番、提一些诱导性的问题的时候。我可以说,就在我在B少爷的房间住着的这段时间里,我已经被房中的鬼魂控制了,使我不得不反复进行这些跟夜游一样疯狂又漫长的冒险。我可以断言,鬼魂将我带到一个衣着邋遢、长着山羊尾巴和角的老人(就如同穿上了一整间旧衣店的牧羊神)面前,他用传统的礼仪招待我,那愚蠢的样子跟现实生活没什么两样,并且也不是特别得体。可是,别的更有意思的东西却展现在了我的面前。
我所说的这些都是真的,并且相信肯定有人信我的话,所以我毫不犹豫地宣称我会跟在鬼魂后面,起初是骑扫帚柄,然后改为在玩具摇摇马上骑着。一股浓重的动物油漆味从这只动物身上散发而出(尤其是在我准备让它暖和一些而将它拿出来时,味道就更重),使我忍不住想骂人。之后我为了追赶鬼魂,又不得不坐上出租马车(有一种跟我们这代人非常陌生的味道出现在车里),可是当马厩里一只极为老旧的风箱和一只长疥癣的狗被我看到时,骂人的冲动又在我心中涌起(就这一点来说,我想请长辈们对我的说法进行驳斥或证实)。然后,我追赶鬼魂的交通工具又成了一只无头驴,这头驴子总是低头研究自己的胃,想来它非常感兴趣于自己的胃。然后是在小马上坐着,这匹小马好像生下来就是为了要踢自己的后腿。之后我又在游乐场的秋千和旋转木马上坐了一番。接着,我又坐上了第一部出租马车(还有个被人们遗忘的习俗是,通常乘客会在床上睡觉,跟马夫一起把被子盖好)。
为了避免造成对您的困扰,对于一路追赶B少爷的行程,我不想全部描述一番,较之于水手辛巴达的奇异航程,我的这番经历可以说更为不可思议,同时也持续更久。要想判断我说的是不是真的,就看看我的这段经历吧。
我的外貌变化惊人。我依旧是我,然而我又不再是我。我注意到有个东西在我身体之中,在我这一辈子里面它始终如此,即便历经了种种变化和阶段,我一直都觉得它还是那样,可是那个在B少爷房间的床上睡觉的人已经不再是我了。我的双腿变得很短,脸变得非常光滑。我将另一个和我自己很像的人从门后抓了出来,他也有着很短的腿和很光滑的脸。我把一个惊人的建议告诉给了他。
我们应该有三千后宫佳丽。这就是我的建议。
另一个我热烈地表示赞同。当然,“自爱”这种东西两个我都不明白。这个习俗来自东方,好心的穆斯林国王哈隆伦·拉希德(请允许我再次把姓名改一下,这使我觉得拥有了美妙的回忆!)也是如此。这种习俗值得大力推广和普遍学习。“嗯。就这样!”另一个我兴奋地说道,“让我们拥有三千后宫佳丽!”
我们进行的这件事之所以不想让葛里芬小姐知道,并非是因为我们怀疑学习东方习俗这一做法,而是因为我们明白人类本该具有的同理心是葛里芬小姐所不具备的,因此哈隆伦王的伟大卓绝之处她也就无法理解。并且,有一种难以捉摸的神秘气息隐藏在葛里芬小姐身上。所以我们还是拜托布鲁小姐比较好。
我们二男八女一行十人,到了位于汉普斯特湖旁的葛里芬小姐的宅邸。布鲁小姐(我觉得她大概有八九岁)带着我们这些人前去。我就这个话题跟她进行交流的时候,提议那位最受宠爱的妃子就由她来当。
经过一番非常自然的推辞、将女性羞怯而迷人的一面表现出来之后,布鲁小姐说她为这个提议而感到受宠若惊,不过她想知道我们要如何跟皮普森小姐说这些。布鲁小姐(就我们所知,她曾面对两大本上了锁的盒装英国国教祈祷书起誓)要跟年轻的皮普森小姐保持永远的友谊,变成她的另一半,她们之间坦诚相见,直到死去。布鲁小姐说道,她无法将“皮普森小姐绝不是一般女性”这一事实对自己或对我隐瞒下来,因为她是皮普森小姐最好的朋友。
面对拥有一对蓝眼睛和一头鬈发(我觉得女性必须拥有这两样东西才能称得上美丽)的皮普森小姐,我当即就说,皮普森小姐确实是切尔克斯族的美女。
“那么,然后呢?”布鲁小姐担忧地说道。
我告诉她,皮普森小姐要受到商人的欺骗,之后头戴面纱被带到我的面前,然后我就把她作为奴隶买下来。
另一个我成了首相,已经跌落到全国男性排名第二的地位。事后他对这项提议表示抗议,不断地把自己的头发拉扯来拉扯去,不过最终他还是选择了屈服。
“我现在是否就应该吃醋了?”布鲁小姐害羞地垂下目光问我道。
“不、不,苏贝蒂,”我跟她说,“最受宠爱的妃子永远是你。你永远都占据着我心中最重要的位置,就连我的王位都是属于你的。”
我作了这番保证之后,布鲁小姐就同意能够把“成为后宫佳丽”的想法向她七个美丽的朋友提出来。
就在这一天,那个秉性憨厚、笑容满面的塔比突然被我想起,这个单身汉是葛里芬小姐家的工人,石墨的痕迹好像总是粘在他的脸上。所以在吃过晚饭后,我在布鲁小姐的手里偷偷塞了一张纸条,我在纸条上写道:是神的手指把石墨污渍画在了塔比的脸上,后宫著名的黑奴头子曼苏鲁尔就要由他来担任。
要想完善我们理想中的宫廷制度可谓无比艰难,因为每个人都有着复杂的个性。比如另一个我,就把品性低劣的一面完全表现了出来:他在争取王位失败之后,就装作想要臣服于国王然而良心却有所顾忌的样子。他从来只用“小子”来称呼国王,而不用“大主教”这个称呼;另一个我说自己“不愿意演”之后表现出的粗鄙样子让人呕吐。团结的后宫佳丽们义愤填膺地一致指责这卑劣的性格,我则非常幸运,这八个人间最漂亮的女子都对我表示崇拜、露出微笑。
可是,只有在葛里芬小姐不在意的时候,她们才可以对我笑,并且还得无比谨慎。因为这样一个传说被先知穆罕默德在信徒间播撒,说有一小片圆形装饰品藏在葛里芬小姐背部的披巾花纹中,这使她能看到所有的事。可是每天吃过晚饭,我们都会有一个小时的聚会,这时后宫的其他佳丽就会跟最受宠爱的妃子展开竞争,决定在尊贵的哈隆伦王事务繁杂的休息时间,谁最有陪伴取悦他的资格(如好像他在对大部分国事进行处理时,经常要面对算术问题,他在计算应该对哪几位妃子加以宠幸时,也总是感到游移不定)。
在这个时候,后宫黑奴头子曼苏鲁尔一定会忠实地守候在我身边(葛里芬小姐经常恼怒地摇铃把这位当差的召唤过来),然而他在历史上的声誉从未在他的行为举止中表现出来。首先,他进入国王会议室时还拿着扫帚,乃至连哈隆伦王已经把代表愤怒的红袍子披到了身上(葛里芬小姐的红色毛皮大衣)时,曼苏鲁尔照样不改,虽说也许我会宽恕他无礼的举动,然而他这么做的原因,始终无人知晓。其次,他常常忽然爆发出轻蔑的笑声:“让自己高兴一下吧,美女们!”这种言论既无力放肆又不符合东方文化。再次,我跟他多次重申要讲“真主安拉”啊,然而他还是改不了“哈里路亚”这种叫法。这位当差太过幽默,总是闭不上他那张大嘴,总是口无遮拦地发表不合时宜的言论,和跟他同阶级的仆役一点儿都不像,乃至他有一次还以五十万黄金的价格(这不算贵)把一个切尔克斯族美女买下来了,并高兴地轮流拥抱哈隆伦王、最宠爱的妃子和这个奴隶。(在这儿我要插句话,愿主赐福给曼苏鲁尔,愿内心善良的他能儿孙满堂,对他此后无数艰苦的日子给予抚慰!)
关于礼仪葛里芬小姐无所不通,她带着我们排成两列在汉普斯特路上走着的时候,我难以想象,她要是知道那迈着庄重步伐跟她并肩而行的人,是个伊斯兰教的老大,尊奉一夫多妻制,会有怎样的感情从这个道德高尚的女性心中涌起?我想对于我有群后宫佳丽这件事,葛里芬小姐一点都不知道,我们被她那难以捉摸的恐怖心志所激励着,一个坚定的共识在我们所有人中间达成,即我们将此事向葛里芬小姐隐瞒这个行为中含着让人恐惧的力量,使我们不得不保守这些秘密。虽然我们差一点就被我自己出卖了,然而秘密尚未完全泄露。
在同一个星期天,共同上演了这起危机的出现和化解。那时在葛里芬小姐的带领下,我们一行十人在教堂楼上尊贵的位置上并排坐着(每个周日我们都在这里坐着,用非世俗的方法宣传国教),刚好某人朗诵所罗门王治国的光荣事迹的声音被我们听到。罗门王的名号传进我的耳朵,我内心的良知就在低语:“哈隆伦王,您的伟大毫不逊色啊!”主持仪式的牧师适时看了我一眼,我的良知之言和这个举动刚好应和,牧师看上去如同在对着我朗诵一般,使我不禁满脸通红、背脊生汗。所有的后宫佳丽都涨红了脸,好像巴格达的落日余晖直接映照在了她们美丽的脸庞上,而首相也逐渐跟个行尸走肉一般。就在此时此刻,让人敬畏的葛里芬小姐突然起身,用一种恶意的眼神俯视伊斯兰人民。我有种预感,葛里芬小姐和这国家、这教堂会一起把我们揭发出来,那时我们这些人都会被裹到白床单里面,公开陈列展示于教堂中央的走道上。然而,葛里芬小姐依旧用西方的标准判断是非——我若是能将反东方国家的意见表达出来——因此她仅仅对苹果是否有毒有所怀疑,我们也因而得救了。
我把所有的后宫佳丽召集在一起,问她们道:一个国家的信仰头目到底敢不敢表演亲吻动作于皇宫的至圣之所。佳丽们各有各的见解:最受宠爱的妃子苏贝蒂表示反对;一个从物产丰富的肯顿城来的、异常美丽的女孩(是那从中土沙漠越过、每半年出现一次的商队在假期结束之后把她带过来的),则如小羚羊般活跃,她的态度比较开明,坚持让我把首相和首相那只狗从她们身上获得的福利减少,说她无权得到这些,当然这个话题已经越出了我们的讨论范围;而切尔克斯族美女则用一个原本用来装书的绿色厚羊毛袋子把自己的脸遮住,躲了起来。最后,为了缓和她们的争论,我不得不把一位非常年轻的奴隶任命为副首相。小羚羊从凳子上面起来,表面上要接受她双颊上即将得到的仁慈的哈隆伦王以及别的宠妃带来的致敬,私下里要得到的报答则是后宫佳丽们的珠宝首饰。
如今的问题在于,当我在这天堂般的尽情享乐中沉迷之时,心里面却无比烦躁。我开始想到我母亲,想象着我要是在某一天带着八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子回到家中,她会有什么表情,然而一切都不过是空想。我想到父亲的收入、我们在家中做的那几张床,面包师傅也在我脑海中出现,我因为这些事而变得意志更为消沉。不怀好意的首相和后宫佳丽们依靠直觉猜想他们的国王为什么会这么痛苦,然而却弄巧成拙地使这痛苦更为深重。他们表面上说永远忠诚于我,发誓要跟我同生共死。可是这些誓言却让我更为悲痛、痛苦,我常常一连好几个小时睁大眼睛在床上躺着,对我不幸的命运反复加以考量。
绝望的时候我也想过,要尽早跪倒在葛里芬小姐面前,向她坦白我的多情一如所罗门王,并请求她要是没有别的方法能帮我开罪,就用“公然践踏国家法律”的罪名把我处置掉。
有一天,我们各自怀着心事在外面并肩散步。(在这种时候,通常首相会指示要对那个在关卡收通行税的男孩特别注意,他要是敢用亵渎的眼神看着后宫佳丽,在夜里就要绞死他。)原来使我国蒙羞的,是那个从肯顿城来的小羚羊莫名其妙地做出的行为。这个漂亮的女孩说昨天是她生日,很多在盒子里装着的贵重生日礼物也被送到了她那里(我们无从证实这两种说法),然而她依旧私下里把邻国的三十五位王子和公主邀请过来参加舞会晚宴,还制定了一条特别规定,让他们“必须要待到十二点”。不承想小羚羊竟然把大批盛气凌人、盛装打扮的宾客带到了葛里芬小姐宅邸那里,然而这群在台阶上聚集的公主王子们,带着参加舞会的高涨热情,却被随随便便打发走了。起初,宾客们还礼貌地敲了敲门,然而小羚羊已经退到了后面的阁楼里,还把房门都锁上了。后来敲门声越来越多,葛里芬小姐就感到无比烦躁,最后不得不出来,让大家各回各处。始作俑者小羚羊被关进了收纳布品的壁橱,里面只有面包和水,这可是终极的处置。葛里芬小姐还用恐吓性的话语把大家狠狠教训了一顿:首先“我知道这件事你们全都清楚”;其次“你们所有人都那么坏”;最后“真是一群浑蛋!”
在这种情况之下,可想而知我们是在一种异常沉闷的气氛下散步的,尤其是我还背负着“木苏兰教”的沉重责任,心情更是糟糕得不能糟糕了。此时一个陌生人走过来跟葛里芬小姐聊天,和她聊了一会儿后,那人转身来看我。我觉得他是司法部门的手下,觉得他就是要来抓捕我的,二话没说,我立即就逃跑了,跟一般人一样往埃及逃去。
后宫佳丽们看到我如漏网之鱼般急慌慌逃跑的样子,无不放声痛哭(我晓得到金字塔的最近路线,即从第一个路口向左转,之后绕着酒吧跑一圈就行了),狡诈的首相在后面追赶我,我还听到了葛里芬小姐的尖叫,在收税关卡站着的男孩灵巧地闪开我,并跟赶羊一样将我赶到了角落,将我的去路也截断了。他们逮住我后,谁也没责备我。葛里芬小姐用令人诧异的温柔语调说:“这位绅士只看了你一眼,你干吗就逃走了呢?简直太奇怪了!”
我要是能顺口气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我想我还是会选择缄默;更何况我现在光顾着喘气,自然更没法回答了。我的左右两边站着那个陌生男子和葛里芬小姐,他们用并非把我当成罪犯、然而又很特别的方法(担惊受怕中我很自然地这么想),把我押回了皇宫。
到了皇宫之后,我们几个人就到了某个房间里面,葛里芬小姐把后宫的黑卫兵头目曼苏鲁尔叫过来帮她。曼苏鲁尔刚刚和她耳语结束,就哭了起来。
“我的宝贝,愿主赐福给你!”曼苏鲁尔先是跟葛里芬小姐说道,之后转身看着我说,“你父亲可是吃够了苦头了啊!”
“他的病很严重吗?”我的心扑通扑通跳个不停,强作镇定地问道。
“我的小乖乖,愿主保佑你这头小羊!”善良的曼苏鲁尔屈膝跪下,让我的头能舒适地靠在他的肩膀上,“你父亲已经过世了!”
这句话刚刚传入我的耳中,哈隆伦·拉希德国王就消失了,后宫佳丽们也都不见了。从那之后,那八个世界上最漂亮的女孩子中的任何一个我都没再见过。
我被带到了家中,在家里待宰的还有“死亡”和“罪愆”,等着我们的是一场出清拍卖。我的小床之上有股无法言说的“力量”,对底下的动静投以高傲的一瞥,还含糊地叫了声“成交”,之后床上就被丢过来一支旋转烤肉叉、一只鸟笼和一个黄铜煤筐,它们的“命运”都跟床联系在一起。一起被搬走的时候,这些东西和床还合唱了一曲。歌词我听到了,正在想这是什么歌,我觉得这首歌唱起来肯定非常悲惨。
然后,一所大男孩就读的宏伟而荒凉的学校就成了我的新居所。这里所有的吃穿物资都粗鄙而蓬松,并且分量总不足。不管是高个儿还是矮个儿,这儿的所有人都无比残忍。在我来到学校之前,那场拍卖的细节就已经被这里的男孩打听清楚了,他们就问我把什么东西带了过来、是谁把我带到这儿的,还大声地威胁我:“滚蛋!离开这儿!赶紧滚!”在那个卑劣的地方,我从未透露过我曾拥有一群后宫佳丽,也没说过我是哈隆伦王。因为我明白,要是披露了这些,说不定哪天我就会把自己溺死在操场边上那滩看上去像一池啤酒的泥塘中。
啊!上帝!我的上帝啊!诸位,自从我在B少爷的房间住下之后,除了我自己那天真无邪的童年的阴影,以及我那飘忽肤浅的信仰阴影之外,事实上里面没有一个鬼魂作祟。我多次对内心的幽灵展开追逐,然而这个人永远把我甩在后面,我总是无法碰到他,他那样的纯真质朴在我身上再也找不到。而我心怀感激又兴高采烈的样子你们也看到了,对于那注定为不断来去的顾客服务的宿命,我是多么努力地想要摆脱,对于这副我专属的骸骨同伴同床共寝的命运,我是多么努力地想要摆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