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显然不想和我扯皮,他抽出两根烟,在我嘴里插了一根,在我耳朵上别了一根,然后把打火机挂在我另外一只耳朵上,给我做了一个“别犯差错”的手势。
我笑话还没说完,他就顺着绳子往上攀爬,我也不好抓着他继续说,我会跳佛朗明哥,是因为在村里收水稻的时候,帮人看着稻穗赶麻雀时候做的动作。因为麻雀的胆子非常大,普通的动作根本吓不走它们,于是我就开始手舞足蹈,结果被调皮的孩子拍了下来发到网上,说我是有佛朗明哥之梦的福建农民。
胖子上去之后,上面就有手电光打下来,帮我做顶光照明,同时一台手机滑了下来,文丙回在耳机里说:“里面是经文,记得跳舞的时候要播放经文。”
我看了看手表,只剩10分钟了,于是直接打开播放器开始播放,然后给自己点上了第一支烟。
经文在播放器里听上去正常了很多,应该是提前录好的,有一种非常原始的感觉,似乎其中还有石头敲击的节奏声。
这衣服非常重,我穿上才明白,以最快的速度脱掉可能不太容易,还要跳舞就更难了。
按道理来说,祭祀舞蹈是有特殊的动作和手势的,黑瞎子当时可能一直在看小花排练,所以可以学着跳,但我觉得跳舞的动作可能不是关键,因为如果有特殊的手势,那么秀秀很可能也学过,她毕竟在小花的计划里,小花可能教过她,但如果是这样的话,刚才吵架时,秀秀可以直接说,她会跳舞我不会,那我就完全没有机会了。
但她没有提出这个事情,这就说明,秀秀内心知道,舞蹈本身不是很重要。
这件衣服和经文可能才是最重要的,所以拔萝卜应该就可以解决问题了。
我喊了一声:“各单位注意!”就开始做出了第一个拔萝卜的动作。
我从小四肢就不是很灵活,现在的身手是苦练得来的,其中有很多是因为我的大脑发达,所以弥补了一部分身手的缺失,所以如果要跳小时候的舞蹈,我需要嘴里哼着歌来确定自己的节奏。
小时候跳过这个舞蹈的人,肯定知道这个舞蹈不是一个人跳的,最起码得两个人,一个人扮演一只扭腰妖娆的萝卜,一个人过来拔。
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萝卜,因为我当时就是扮演萝卜的角色,舞蹈的第一个动作就是非常离谱的扭动,但我毫无廉耻感,同时毫无畏惧。
拔萝卜,拔萝卜,哎呀呀,哎呀呀。
我嘴巴里叼着烟,哼着歌,小时候的条件反射竟然现在还能记得。
这是一件在外人看来极度荒谬的事情,只有我自己知道,我离死亡只有一步之遥,似乎这一路过来,我已经完全习惯了这样荒谬离谱但又极度的危险的事情,此刻心里十分平静。
大概跳了有三分钟,我就跳完了第一段,接下来是一个重复,我烟也抽完了,看了看手表,看了看四周,毫不犹豫地重新开始跳,一边跳一边心说来啊大哥,我这么豁出去,你可别不长脸。这个时候,我忽然看到秀秀在缝隙里,闪出了几个信号。
秀秀那个角度肯定看到了什么,我吐掉烟头,缓缓转过头,用余光看身后,立刻看到一根细长的黑色的软体蚂蟥一样的东西,不知道什么时候从地下的石头缝隙里伸了上来,离我大概一臂远,安静地竖立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