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麟阁峥嵘谁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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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全唐诗》卷一百七十·李白〈赠从弟南平太守之遥二首〉

从墨雨轩门口到偏院出口只有四十米远,只要逃到那里就安全了。只是想走过这四十米,却如跨天堑深崖。

罗中夏刚一转身,只听身后墨雨轩的大门啪的一声被推开,随即一阵罡风呼地擦耳而过。他再定睛一看,那个风衣人已经挡到了他与偏院出口之间。

风衣人打量了罗中夏一番,笑道:「我当是谁,原来又是个年轻人。你不在家里睡觉,跑到这种荒僻之地做什么?」语气轻松,倒像是闲谈。

罗中夏犹豫了一下,现在想逃只怕也已经晚了,还不如放手一搏。他本来也是个好耍小聪明的人,于是壮起胆子喝道:「你干的一切,我都看到了。」此时他与风衣人正面相对,天色又已泛亮,对方面容看得清清楚楚,竟是一名年近三十的艳丽少妇。她齐耳短发,素妆粉黛,一双圆眼却透着精干之色。

她听到罗中夏呼喊,用手端住尖尖下巴,似是饶有兴味,「哦?你倒说说看,我干什么了?」

「哼,你想把他炼化成笔,成为你的奴隶!」

「哎呀哎呀。」少妇扬扬手腕,羞涩地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妩媚一笑,「真是小孩子,你误会了。那『奴隶』二字可是别有寓意呢。」

「我没误会。」罗中夏冷冷回答:「笔僮如行尸走肉,不是奴隶是什么?」

少妇没料到眼前这个年轻人竟知道笔僮为何,轻佻做派消失不见,眉宇间一下子涌出煞气,「你,你是诸葛家的还是韦家的?」

「我是罗家的。」

罗中夏泰然自若,负手而立。少妇被他的气度吓住,先自疑惑道:「罗家?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派。」

「你不知道的,可多了。」

罗中夏从容答道,朝前走了两步,忽然伸长脖子,越过少妇肩头向出口处打了个招呼:「老李,我在这儿呢!」

少妇听得这个名字,面色剧变,连忙回头。罗中夏见机不可失,心中笔灵一提,发足狂奔,与少妇擦身而过,直扑出口。从刚才他就算准了时间,情知自己敌不过她,所以先虚张声势把对手唬住,再伺机逃走。

青莲笔本擅长灵动,只是罗中夏不知如何操控,与笔灵本身相知又低。初时发足之际全凭一口冲气,心念绝命,青莲笔迸力一跃,一下子出去十几米远。而时间一长,身体与笔灵之间流通复窒,他脚步登时又慢了下来。

眼看人已经冲到了入口,罗中夏眼前黑影闪过,夹以幽幽香气。他觉得一只软软玉手抵住自己胸膛,轰的一声,自己被震出十几米远,背部正正撞在墨雨轩门上。

这一下把他撞得眼冒金星,头晕脑胀,躺倒在地半天爬不起来。

少妇款款走来,笑意盎然,「我还真被你吓着了呢,真是个坏孩子。」说完这句,她陡然停下了脚步,表情既惊且疑。罗中夏不知何故,挣扎着要起来,一低头,看到自己胸前衣服已经化为片片碎布,而裸露胸部正闪着青色毫光。

「你也有笔灵?」少妇收敛起笑容。

「而且是好多枝呢。」

罗中夏嘴上胡说八道,心里反复默念绝命诗,希望能催起笔灵。笔灵虽以鼓荡应和,他却不知如何运用。就好像一个人拿了汽车钥匙启动发动机,却不知道如何起步上路一样。真是书到用时方恨少,若是自己昨天晚上认认真真读几首诗,也不至于落到这种窘迫境地。

少妇不知罗中夏心理波动,警惕地停住了脚步不敢上前。两个人四目相对,却是谁都不敢先动。

局势僵持了一阵,少妇眼珠一转,先开口示好,「你既然也有笔灵,那我们就是同道中人了。我叫秦宜,尊驾怎么称呼?」

罗中夏不知她突然怀柔意欲何为,也不答话,尽力掩饰住自己的虚弱。如果被她看破自己根本无法驾驭笔灵,只怕生死立决。

「啧,疑心病还挺重的。好啦,好啦,为了表示我的诚意,让你先见识一下。」

少妇以为他不信,又是妩媚一笑,伸手开始解风衣的扣子。罗中夏大窘,赶紧把视线朝旁边移去。秦宜笑道:「这孩子,这么猴急,我给你看的可是另外一样东西。」

风衣之下,是一套粉红色的OL套装,穿在秦宜身上凹凸有致,曲线玲珑。而吸引罗中夏的,不是她前胸两处诱人的圆润突起,却是双峰间一个玉麒麟的挂饰。

「很美吧?」秦宜垂头半看,声调柔媚,也不知她指的是什么。

随着她的指头抚弄,几缕光彩自玉麒麟头部飘然而出,朦胧间罗中夏看到一管毛笔幻象自秦宜背后冉冉形成,笔端微弯若角,笔身斑驳如鳞,隐有琥光。

这是除去凌云笔、咏絮笔和自己的青莲遗笔以外,罗中夏见识到的第四枝笔灵。这管笔流光溢彩,端的华丽,直看得他心驰目炫,不由得脱口问道:「这是什么笔?」

「呵呵,好看吧,这叫做麟角笔。」秦宜的笑面在彩光中魅惑无限,「那尊驾的笔灵又是什么呢?」

「是当年日军投降时签字用的,叫做派克笔。」罗中夏一本正经地说。秦宜先是一愣,然后很幽怨地说道:「好过分呀,你都把人家的看完了,还净骗人家。」

秦宜憨掬尽显,娇柔的幽怨之声让罗中夏心旌动摇。他忽地想到屋子里的郑和生死不知,一股冷气穿心而入,把那股虚火生生压了下去。

「快把你的笔灵给姐姐看看嘛。」秦宜半真半假地催促道。

罗中夏侧脸看看屋内,郑和的面色愈加惨青,只怕真如秦宜所言,一到日出就会被炼化到无心散卓笔中,沦为傀儡。

「可恶,得想个办法啊。」罗中夏挪动一下四肢,在心中暗暗着急。而今之计,只能设法催动起青莲遗笔的神速能力,突破出去找小榕或者韦势然,他性格消极,知道自己是没有胜算的。秦宜又朝前走了两步,罗中夏忽然开口道:「你这么做,就不怕诸葛家不高兴吗?」

秦宜果然停了下来,表情有些不自然。从刚才她对「老李」这个名字的反应来看,她似乎对老李颇为忌惮。罗中夏知道自己这一把押在诸葛家算是押对了。

「他,他们已经知道了?」秦宜的声音有些发颤。不是那种故作娇嗔的颤音,而是自恐慌而生。

「不错,一切都在我们掌握之中。」罗中夏继续演戏,故意停住不往下说。

秦宜朝后退了一步,身上笔灵一涣,神情似乎不太相信。罗中夏决定再吓她一吓,眯起眼睛道:「这是李老爷子亲自下的指示。」

「……」

「我现在若是不回去,就自会有人来接应。到时候你可别怪李老爷子无情了。」

秦宜又畏缩地退了退,罗中夏心中一喜,心说得手了,起身就走。突然罗中夏觉得右腿一酥,登时整个人摔倒在地,动弹不得,浑如瘫痪了一般。

秦宜放声大笑:「小伙子,我几乎被你骗到了。」

「怎……怎么回事?」

「你这人真有意思,老李什么时候姓过李了?」

罗中夏听了后悔不迭,直骂自己胡乱发挥,反露了破绽。

「不听话的孩子就得调教。」

秦宜打了两个响指,啪啪两声,罗中夏的左腿和右臂也是一酥,也都陷入瘫痪。他能恍惚感觉到,自己三肢之内的神经似是被三把重锁锁住,阴阴地往外渗出酸痛,如蚁附体。

他难受地在地上打滚,张口大呼,秦宜居高临下道:「如何?咱们再换个滋味吧。」

又是一声响指,酸痛之感陡然消失,取而代之的是一阵奇痒,百蛆蚀骨,更加难耐。这种感觉持续了一分钟,秦宜又打了一个响指,柔声道:「现在如何?」

奇痒瞬间消失,一股难言的兴奋从他的下腹悄然升温。

「别以为姐姐只会虐待别人,在我手里欲仙欲死的男人可多了呢。」秦宜调笑着拿眼神向下扫去,亲切地说,「只要你告诉姐姐,姐姐就用这麟角笔好好谢谢你,岂不比你双手省力?」

罗中夏不知道,这麟角笔本源自西晋名士张华张茂先。当年张华作《博物论》洋洋万言,献予晋武帝,武帝大喜,遂赐其辽东多色麟角笔。若论年代,麟角尚在咏絮、青莲之先。麒麟本是祥物,其角能正乾发阳,故有「麟角如鹿,孳茸报春」之说;所以这麟角笔天生就可司掌人类神经,控制各类神经冲动。只要被它的麟角锁住,就等于被接管了一身感觉,要痛则痛,要酸则酸,要爽则爽。

秦宜一边使麟角笔继续抚弄他的兴奋神经中枢,一边逼问道:「你到底说还是不说呀?」罗中夏心想若是被你知道我有青莲笔,只怕死得更快,于是抵死不吭声,只是咬紧牙关硬扛住下腹一波波传来的快感。

秦宜见他如此,脸色一翻,纵身跳进屋子里把适才那个小竹筒握在手里,冷冷对罗中夏道:「我说,我已经够客气的了,别敬酒不吃吃罚酒。」罗中夏只是闭目不语。

「好,既然如此,我就不问了,反正等我把你的笔灵收了,就知道是什么货色了。」

秦宜恨恨说道,高举起那个小竹笔筒,头上麟角笔光彩大盛,一股巨大的疼痛瞬间爬满罗中夏所有的神经。

「啊!!」

罗中夏痛苦地大叫起来,秦宜丝毫不为所动,继续施加压力,直至要把他的神经全部碾碎为止。就在此时,罗中夏的身体骤然发抖,肌肉以极高的频率颤动起来,到了极致时,一缕青光盘旋而出,缭绕在身体四周。

原本因为寄主不懂运用的法门,体内笔灵能力虽盛却无处发泄,如今却生生被强大的外部压力激发而出,其势便变得极猛极强。青莲笔自胸中扩散而开,灵波所及,双腿和右臂上的麟角锁立时被反震至粉碎。

秦宜早预料到这种事发生,她既喜且惊。喜的是毕竟逼出了这年轻人的笔灵,可以一睹真面目;惊的是这笔灵威力竟至于斯,一出手就震碎了自己的三把麟角锁。只见缭绕在罗中夏周身的青光愈盘愈盛,最后凝聚在他头顶,汇成一枝毛笔形状。这笔轻灵飘忽,形态百变;一朵青莲妙花绽放于笔端,花分七瓣,宝相庄严。

秦宜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想不到,想不到竟然是青莲遗笔!」

罗中夏此时悠悠恢复过来,看到青莲花开,心头一阵大慰——只是接下来该如何处置,却仍旧茫然不知。

秦宜面色变得神采奕奕,她习惯性地摆动了一下腰肢,不由得喜道:「老天爷真是眷顾我,先让我得了无心散卓,又把青莲遗笔送上门来,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她把那个竹制笔筒对准罗中夏,「能成为我收藏的一部分,你也算幸运!」

言语之间,仿佛已经笃定能把青莲收入囊中一般。

「靠,好大口气!」有青莲浮现,罗中夏胆气也壮起来。

「那,你要小心了哦。」

秦宜说罢,身形忽地消失,整个院子只听到极速的脚步声在四面墙间回荡。麟角笔飞至半空,笔毫散落,每一毫都化成一件奇物,有锁有剑,有龙有鱼,一时间漫天纷杂,汹汹扑来。张茂先以博物而闻名,见识广博,麟角笔秉其精气,自然也就变幻无方,不拘一类。

罗中夏看得眼花缭乱,意欲抵挡,却发现无从下手。

他心中暗念「动啊」,青莲纹风不动;他又高喊一声「动啊」,仍旧不动。刚才青莲绽放,纯粹是因为外部压力过大给逼出体外。若是寄主不能与之心意合一,还是无济于事。

他不动,敌人却在动。

只听砰砰砰砰数声闷响,毫无抵抗能力的罗中夏被这些东西撞了个正着,这些奇物皆是灵气所化,甫一入体,纷纷变回到麟角锁,把他周身关窍俱重重紧锁。

罗中夏整个人登时瘫软在地,与植物人无异。

见一击得手,秦宜现出身形,轻启红唇,冲罗中夏飞了一个吻:「再见了,不老实的小家伙。」她缓缓举起两根手指,只消那么一搓,麟角锁就会立时收断神经,让罗中夏二十三年的人生画上一个句号。

罗中夏情知局势已经严重至无以复加,自己无力回天,绝望之际,脑子忽然电光火石般地闪过小榕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观诗如观心,相知愈深,相悦愈厚。

观诗?

观什么诗?

啪。

秦宜二指搓响,麟角锁轰然发动。

……

〖日照香炉生紫烟,

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

疑是银河落九天。〗

一首七言绝句,二十八个字。

一字一响,青莲花开,麟角寸断。

罗中夏自地上缓缓爬起,头顶青莲遗笔复振于云端,恰迎朝阳晨曦,金光万道。

这一首〈望庐山瀑布〉乃是李白壮年游至庐山时乘兴而作,千年以来流传极广,虽三岁小童亦能牙牙默诵,乃是万古开蒙必读。罗中夏虽不谙谪仙精妙,于这首诗却是熟极而流,遇到要紧关头,自然不假思索,本能反应而出。

历代大家评价此诗,无不以「大气」、「奇瑰」称之,盖其响彻天地之能,号称古今景严第一,极具冲击感。诗意煌煌,正合了诗仙精义所在,是以立时贯通寄主笔灵,使人笔合一,灵感交汇。若换了第二首,必不能如此轻易地冲破麟角锁。

秦宜在大好局面之下,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猛然遭此剧变,脸上霎时胀得紫红。

此时青莲笔为灵气牵动,一动则风云翕张,再动则青气四塞。麟角笔受此压力,略有畏缩之意。小院内的落叶被呼呼吹动,旋成朵朵旋涡。

「没道理!」她不甘心放弃,四指一并,麟角笔呼呼又放出数枚麟角锁,直锁罗中夏心脏。只消能锁住心脏肌腱,便可置敌于死地。只是现实永远不如理论那般美好,麟角锁飞至一半,罗中夏横手一扫,朗声吟道:「日照香炉生紫烟。」

此时天光大亮,金乌东升,正合了日照之象。只见阳光所及,紫烟袅袅而起,阻住了麟角的去势。

「遥看瀑布挂前川。」

紫烟漫展开来,竟在罗中夏与秦宜之间形成一道屏障,高约十米。这屏障如海升紫潮,汹涌翻卷,不时有浪头直立拍起,仿佛这堵烟墙随时可以化作巨浪拍击下来,席卷一切。

秦宜也知道罗中夏念的是〈望庐山瀑布〉,她想到接下来的一句是「飞流直下三千尺」,一张俏丽的面孔登时变了颜色。只消罗中夏念动这一句,都不必「疑是银河落九天」,自己就已经被汹汹烟浪活活拍死了。麟角笔只是小巧之物,面对这等攻势无能为力——张茂先虽贤,却怎及李太白!

濒此绝境,秦宜银齿暗咬,把麟角笔召回,闭目凝神。麟角笔似乎感觉到了主人决心,飞至人前不住鸣叫,隐有铿锵之声。秦宜猛睁开眼,双臂一振,竟从麟角笔管中掣出两柄通锋长剑。

一名龙泉,一名太阿。

张茂先当年曾在吴中窥得龙光大盛,亲往试掘,得古剑两柄,持之若宝。是以麟角笔变幻虽多,却以这两柄宝剑最臻化境。秦宜平时总不肯以这招示人,现在使出来,实在已是万不得已。

她高举双剑,交于头顶,一股灵气自头顶百会蒸腾而出,欲挽狂澜于既倒。

「飞流直下三千尺。」

随着一声轻吟,烟幕势如滔天巨浪,先自惊起千丈,再从天顶飞流而下,訇然击石。

整个偏院一时间都被紫浪淹没。

浪涛过后,院中无人,地上空余一个小巧竹筒与两柄残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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