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格兰夏日——哥特罗曼史 第一章

雷蒙德·钱德勒Ctrl+D 收藏本站

这是英格兰悠久历史、风景如画、古老典雅的村舍之一。当一些英国人去不起阿尔卑斯山脉,或威尼斯,或西西里岛,或希腊,或里维埃拉时;当他们不想面对地狱般阴郁的海洋时,他们就会在每年夏天去这些村舍,住上几个星期或者一个月。

冬天谁会住在这儿呢?谁会愿意为了寻找答案而忍受漫长而潮湿的孤寂?恐怕只有那些内心平和,面色红润,睡觉还要暖两个陶制热水瓶的老妇人才会住这里吧,在这个世界上好像没有什么可令她们担忧的,就算是死亡也不例外。现在是夏天了,不管怎样,克兰德尔一家要到那里去待一个月,我作为一个应邀的客人,也会过去住上几天。爱德华·克兰德尔亲自邀请我去,我便也就去了,一方面是想接近“她”,一方面因为他的邀请是出于一种侮辱,我就喜欢被一些人侮辱。

他不见得是希望抓到我跟她做爱,或者根本就没有在意过这种事。他的精力都放在了屋顶的瓦片上、畜棚场的墙上以及草垛上。不管怎么样,我或她都没那么荣幸获得如此关注。

不过我还真没和她做过爱,他也就不可能抓到我们——在我和他们相识的这断断续续的三年里,我俩什么都没发生过,对我来说,这可真是一种十分古怪、天真又陈腐的矜持。有些情况下,当她一直无限沉默地忍受着他,我觉得自己的矜持近乎冷酷无情了。也许是我错了,也许我真的错了,她真的是漂亮极了。

这是一个乡村小舍,位于一个叫布登汉姆的村庄边缘,除了天然的隐蔽,它还有英式花园里的那种没有实际用途的围墙,好像唯恐被人看到花的姿态不雅。后面贴近房子的一部分叫“门廊”。到了夏天,这里会弥漫着英国花朵所特有的过于浓郁的香气。在向阳的那边,支架上长着油桃,茂密而古老的草坪上摆着一张桌子,一把手工编制的椅子。如果碰上好天气,就可以到这儿来喝茶,我在的时候可没碰上过这种运气。

门廊前有一个更大的花园,在这个围起来的空间内,玫瑰花和木犀草香气袭人,它们在条纹大黄蜂的嗡嗡声中昏昏欲睡。一条走道,一道树篱,一排栅栏和一扇大门,所有这些屋外的景色,我都很喜欢。可小舍里面有一样东西惹我讨厌,那就是楼梯:人们这种错误的创意,有着致命的冷酷,楼梯曲里拐弯,像是特意为六月新娘设计的,让她跌倒,摔断脖子,制造一场突发的悲剧,让那些曾经幸灾乐祸的人,也尝到泪水的滋味。

我不会介意这里只有一个洗手间,没有淋浴。经常去英格兰的十年里,有时停留很长一段时间,我知道即使是对一些大房子,也不能抱有太多期望。你会习惯早上被轻轻的敲门声吵醒,还没回应,门就被轻轻打开了,伴随着刺耳的声音,窗帘也被拉开。随着铜器发出的闷响,一个装满热水、形状怪异的器皿搁在了又宽又浅的底托上,你只能勉强坐进去——前提是你把湿漉漉的脚放到地板上。这种做法早就过时了,但是一些地方仍在沿用。

刚才所说的都还凑合,楼梯就真让我无语了。首先,在顶部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有个不明显拐角,角度设计十分不合理,还有一个多余的半步台阶,我总是在那儿被绊一下。

在主楼梯拐角之前的上半段,竖着一根角柱,像钢梁一样坚硬、锋利,和长势良好的橡树一般粗细。据说,这是从一艘西班牙大帆船的舵杆上截取的一段。在英格兰的一次暴风中,舵杆被抛到了英格兰的背风岸,经过几个世纪的风风雨雨,舵杆的一部分就到了布登汉姆,成为了楼梯的角柱。

关于楼梯,还有一样东西让我不痛快——两幅钢版画。楼梯本来就够狭窄了,它们还以荒唐的角度挂在墙上,正好垂在楼梯上。两块钢版画以亘古不变的构架,并排挂着,每一个角都锋利如斧,足以劈开头盖骨。这两幅钢版画分别是《喝水之雄鹿》和《受困之雄鹿》,除了头的姿势,它们看起来完全是一样的。我从来没有真正看过它们,每次都只是谨慎地绕过去。唯一能够真正驻足欣赏它们的地方就是去往厨房和洗涤间的走廊。如果你需要过去办事,或者你喜欢钢雕版的兰西尔,你可以向上观望,视线越过栏杆立柱,大饱眼福。也许有很多乐趣,但对我而言不是。就在这个下午,我和往常一样,呼吸着粘贴墙纸的糨糊散发出的微弱酸气,跌跌撞撞、躲躲闪闪地走下楼梯,我的樱桃木手杖还是难免被卡在栏杆立柱中。每次下楼既要灵活又要不失英国人的风度。

今天房子里出奇的静,我有些怀念老贝西在厨房里单调沙哑的哼唱。老贝西一直住在这里,历经沧桑,就像她曾搭乘西班牙大帆船,历尽艰难险阻,才回到了岸上。

我往客厅里瞥了一眼,没人,于是穿过玻璃落地门来到“门廊”。米利森特坐在门廊的花园椅子上,单纯地坐着。看来,我必须得描述一下她,但可能会有点儿过头儿,就像我描述其他的事物一样。

我觉得,她是典型的英国人,但更为脆弱。她像一件绝佳的瓷器,同样的精致和优美。她个子很高——相当高,事实上,从特定的角度看有点儿突兀,但是我从来不这样认为。最重要的是她举手投足间就会流露出一种无穷的与生俱来的优雅,美得让你怀疑进入了神话里。她头发的颜色很浅,是淡淡的金色,好到没有一缕杂乱,就像遥远闭塞的城堡里一位公主的头发一样。无边昏暗的房间里,老侍者苍老疲倦的手轻握公主的秀发,在烛光下连续梳理着,而公主坐在锃亮的银镜前,昏昏欲睡,偶尔朝那块打磨过的金属扫一眼,不是看自己,而是做着有关镜子的梦。米利森特·克兰德尔的头发就是那样。我只在很久之前,很仓促地触碰过一次。

她的两条手臂也很漂亮,它们自己似乎也知道这一点,总能在她浑然不知的情况下,用最恰当的方式摆出泰然自若的姿势。无论是在壁炉边挥舞所勾画出的慵懒、优美的曲线,还是从简洁衣袖中自然垂落,每一瞥都能让你发现其可爱之处,为之振奋。下午茶时,她那摆弄银质餐具的手亦会不经意间摆出优雅美丽的动作。一切仿佛发生在伦敦,尤其是在长长的昏暗的楼上的客厅里,窗外淅淅沥沥地下着雨,灯光也成了雨的颜色,至于墙上的绘画,无论它们本来是什么颜色,现在一律成了灰色。即便是梵高的作品,也会变成灰色。只有她的头发不是灰色的。

然而今天,我一边摆弄樱桃木手杖,一边看着她说:“我在想,如果邀请你一起去湖边,然后划船带你四处转转,你是不会答应的吧?”

她微微一笑,这种笑就代表了拒绝。

“爱德华在哪里?去打高尔夫了吗?”

她再次微微一笑,这次里面掺杂的是嘲讽。

“他今天和一个在乡村酒店认识的猎场看守人去捉兔子,‘应该’是个猎场看守人吧。好像他们一大群人围住灌木林中的一块空地,一个兔窝,然后放白鼬进去,兔子就不得不出来。”

“我知道了,”我说,“之后他们就喝兔子血。”

“那该是我说的。你去湖边吧,别耽误了回来喝茶。”

“真是有趣,”我说,“每天只要等着喝茶就好了。在这个暖和的地方,置身漂亮的花园,听着蜜蜂在周围又不至于太近的嗡嗡声,嗅着空气中夹杂的油桃香气。等待下午茶——就像等待一场革命。”

她用英格兰人特有的淡蓝色眼睛望着我,目光有些呆滞,这不是因为疲倦,而是同样的事物看了太长时间。

“革命?这到底是什么意思?”

“说不清楚,”我直率地说,“听起来比较有意思罢了。好了,再见。”

在英国人眼里,美国人总有点愚蠢。

一会儿的工夫我就走到了湖边,和美国的湖泊比起来,这根本算不上湖,但湖中的许多小岛使其景色不错,而且让它显得更加长。水鸟或猛扑到水里,溅出哗啦声,或坐在水中长出的芦苇上,目空一切的样子。几处古老的荒地平缓地向灰白的湖水倾斜,这些地方没有水鸟。不知谁的旧船,有裂缝但还不至于漏水,用短绳拴在一根原木上,因年岁已久,油漆剥落而显得不够灵活。我通常划那条船在小岛间穿行。岛上没人住,但种着庄稼。不时有个乡下老头儿停下锄头,用手遮住阳光,盯着我看。我礼貌地用不纯正的英式英语跟他打招呼,他没回应。他年纪太大,听力太差,要用他的精力来做其他事情。

那天我比以往累,那艘破船笨重得像密西西比河泛滥时灌满水的粮仓,本来就短的船桨比以前更短了。于是我往回划。此时,道道黄色的光芒穿过山毛榉树丛,远远的像是另外一个世界。水面开始变凉了。

为了能够把绳索系到原木上,我不断把船往上拽,然后站直身,吮吸被绳结弄痛的手指。

我没有听到一丝她的声音,或她那匹高大的黑马发出的声响,也没听到马嚼子末端金属环撞击的叮当声。去年那里的落叶肯定特别柔软,要不就是她驯马有超凡的高招。

等我站直然后转过身的时候,发现她和我之间的距离还不足九英尺。

她穿着黑色的女骑装,鞋帮口露出打猎时穿的白色长筒袜。她双腿分开跨坐在马上,使马显得有点狡黠。她微微一笑。这是一个长着黑眼睛的女人,年轻的少妇。我以前没有见过她,她实在是太俊俏了。

“喜欢划船吗?”她带着一口英式口音询问,声音随意自然。她的声音就像画眉鸟,而且是一只美国的画眉鸟。

这匹黑色公马红着眼睛看着我,安静地用蹄子拨动一两片树叶,然后像岩石一般站立,一只耳朵轻微摆动。

“不喜欢,”我说,“累个半死,手上磨起几个水泡,还要走三英里回家喝茶。”

“那么您为什么还要划?我从来不做自己不喜欢的事情。”她抚摸着马脖子,手上戴着和这匹公马皮毛一样黑的长手套。

我耸了耸肩。“某种程度上,我还是喜欢划船的。运动能消除紧张,减少欲望。除此以外,我想不出更好的原因。”

“您应该,”她说,“是美国人。”

“我是美国人吗?”

“当然了,我看到您划船了,动作那么猛,一看我就知道了,当然了,还有您的口音。”

我的眼睛一定在贪婪地盯着她的脸,她似乎并不介意。

“您和一家叫克兰德尔的住在布登汉姆,不是吗,美国先生?乡下地方就是这样,小道消息流传得很快。我是雷肯汉姆夫人,住在望湖村。”

我脸上的某个部位肯定僵住了,就像我已经大声说出“哦,你就是那个女人”。

我敢说,她注意到了。她能看出个大概,也许是全部。但是她那深邃的眸子里却没有增添半点儿不悦。

“那个不错的都铎风格的处所——我看到过——从远处。”

“走近一点儿看,你会震惊的。”她说,“去我那里喝茶吧。可以请问尊名吗?”

“帕林登,约翰·帕林登。”

“约翰是个很刚毅的名字,”她说,“就是有点儿沉闷。在我们相处的这段时间里,我就这么叫着吧。约翰,牵着罗密欧镫子上的皮带——铁块上面,轻点儿。”

我手碰到皮带的时候,公马有点急躁,但在她含情低语之后,它开始慢悠悠地上坡,往家走。它的耳朵很警觉,即使突然有只鸟从树林低处的沼泽地飞过,它都会抖抖耳朵。

“反应不错。”我说。

她扬起浓黑的眉毛。

“罗密欧吗?那可得视情况而定。我们遇到过各种各样的人,对吧,罗密欧?我们的表现也是因人而异的。”

她轻轻挥舞着手里的短鞭。

“这不影响你,对吧?”

“不确定,”我说,“也许吧。”

她笑起来,我后来才知道她很少这样开怀大笑。

我放在马镫皮带上的手离她的脚只有几英尺。我很想去碰那只脚,却说不出原因;而且觉得她也希望我去碰那只脚,同样说不出原因。

“哦,你反应也不错,”她说,“我能看出来。”

我说:“我也不确定。可以像燕子一样敏捷,也可以像老牛一样慢,但总是不合时宜。”

她手中的马鞭随意地在周围挥动,既不是朝向我,也不是朝向这匹大公马,显然,他也不想鞭子打在他身上。

“恐怕您在和我调情。”她说。

“可能是吧。”

这可是大公马的错,他猛地停下来,我的手滑到了她的脚踝,停在那里。

我见她也没有移动,也不知道她是怎样让马停下来的。他现在就像一尊铜像站在那里。

她缓慢地低下头,看着我放在她脚踝上的手。

“是刻意的吗?”她询问道。

“当然是。”我说。

“至少你有勇气。”她说,她的声音像是从遥远的林间传来。那样的距离,使我有点儿飘飘然了。

她很慢很慢地俯下身,直到她的头快和我的一样低。大公马依然纹丝不动。

“我可以做三件事,”她说,“你猜猜。”

“这简单,不是继续往前走,就是用马鞭打我,要不就是笑笑。”“我错了,”她突然用缠绵的声音说,“是四件事情。”

“那就是吻我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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