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都是灰色的,深深的灰色。
深深的灰色的天空,深深的灰色的学校建筑,深深的灰色的教室连廊,深深的灰色的铅笔素描,深深的灰色的我的毛衣。
可当我沉浸在那幅素描作业里的时候,老师忽然走到窗前,一把拉开了美术教室里唯一一层帷幕似的咖啡色大窗帘。阳光匆匆倾泻在苍白纸张上。于是画里鬈发老人的皮肤和毛发,便迅速被镀上了一层釉质般的金。
我这才悚然惊觉,这是个晴天。
古怪的是,他的眼睛,仍然是深深的灰色,灰得叫人一看,便要沉进去。
我在画的右下角轻轻签上我的名字:Sandglass,然后走出了教室。
这是北京的秋天,我的大一,我一直想要剪掉的长发,我在沉睡中渴望变得安稳的呼吸,我发誓不碰的回忆,还有爱情。
对不起,请不要再来参观我,因为我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
选自莫醒醒的博客--《我一直在睡》
仿佛是中了某种咒,每天清晨七点,我会准时醒来。
有时候我想强迫自己多睡一会儿,但闭上眼睛,头就会痛。幻觉和我的胃口一样奇怪,你想它来的时候它偏偏不来,你欲赶走它时它却无处不在。我常常想,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切成很多很多块的,像小说某个重新开始的章节,虽然还是一样的主人公,但瞬间就换了新的天地,不必再提从前一句。这样的人生,充满玄机,有让人跃跃欲试的渴望。只可惜这种玄机和渴望都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我更希望自己像很多正常的孩子一样安稳长大,没有风吹,没有草动,平凡如一,才是幸运。
是的,我从不怀疑也不躲避这一点,我不正常。当然,我也就完全谈不上幸运。
从白然离开我的那一天,我就深谙:命运的小船随时可能会倾覆,及时抓住一颗稻草,是我不得不掌握的本事。
江辛就是我的稻草之一。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这一个人,就像这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校园的操场上,早晨八点半的阳光让他显得更加地挺拔威严。他走近我的时候我心里最大的感觉竟是恐惧,我以为我已经可以离他远一些,谁知道他还是可以随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醒醒。"他说,"我正要去找你。"
"你怎么来北京了?"我问他。
"来办点事。"他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饭。"
我想跟他说我不饿。可是奇怪的是我不敢。以前对我爸我不是这样的,我会跟他吵跟他闹哪怕逼到最后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我变了,还是他就是比我爸更有威慑力,还是虽然他领养了我,可我们根本就不是父女,所以默默顺从是我对他唯一的选择呢?
至少是表面世上的顺从。
我低着头跟着他往校门口走去。他微笑着问我:"想吃啥?"
我说:"随便。"
他穿得真是考究,连皮鞋都是范思哲的。其实我很怕和他走在一起,这种感觉,很怪,犹如芒刺在背。如果现在外面停了他的宝马,那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坐台妹。我好不容易才按住心头这些奇怪的想法,跟着他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永和豆浆。
他给我点了牛肉面,还有一碗热豆浆。北京的深秋,我已经穿高领毛衣和很厚的大衣,他吩咐我说:"大衣脱掉,快吃!"
他跟我说话总是这样,没有问句,永远像感叹号在结尾。我承认我有不良的心态,常常揣测白然和他在一起的样子,她一定被他欺负哭过。他是如此强势,和他生活过的这一年多里,我无时无刻不深有感触。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一次我犯病,从医院出来后,我赖在街旁最后一个路灯下,紧紧的抱着灯柱不肯回家。我哭着对他说我有病让我去死,那晚凌晨十二点,南京的天空飘着多年罕见的大雪,路灯把积雪照得透亮,他抓住我的双手,把我拎起来,重重地扔到他的车上。我要往车下爬,他用安全带绑住我,脚狠命一踩油门,一路发飙,一直把我带到随家仓门口。
南京人知道随家仓,那是治疗精神病人的地方。
他把车灯打开,指着大门对我说:"下去还是回家?我给你五秒钟做决定。"
我的手已经握到车的门把。
"他们不会给你吃,你饿了,就啃墙壁上的灰。"他一定是在吓我,但当时我却觉得他没有开玩笑,他的眼睛好像有一股慑人的光,吓得我紧紧闭上双眼,在座位上动也不敢动。
最后,我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后来他不再相信医院,请了心理医生来家里给我治疗,那是个很温和的女医生,简直就不像医生,她不穿白大褂,每次到我家穿得都像是在进行时装表演,除了一些维C片,她也不让我吃药,只是陪我聊天,听歌,甚至帮我做很难的数学试卷。我一直觉得那医生迷恋他,因为他坐在屋角的沙发不说话的时候,医生就会偷偷拿眼睛瞄他。后来医生不再来了,他就用他自创的,闻所未闻的花香疗法替我治病。他买来一屋子的花,把我关在里面,要我闭上眼睛想像一个崭新的世界。再再后来,他又请了老师来教我画画,要我把我脑子里的新世界画出来。不过这点他倒从不逼我,他只要求我画到畅快为止,可我却像着了迷,越来越迷上了画画,并且越画越好,连老师都啧啧称奇,说我天赋惊人。其实我知道,老师是拍他马屁,哪有18岁仍有艺术天赋的学生?我只是很用功而已。
画画让我忘掉一些东西,那简直是一定的。
有时候他逼我喝一种味道特别苦的中药,喝了就想吐,吐得全身虚脱,但吐完之后胃口却奇怪地好起来。他很满意地看着我吃下一大碗饭,还有他做的红烧鱼。吃完后我收拾碗筷到厨房里洗,他开了IPOD的白色音箱听蔡琴的歌:"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你的笑,忘不了你的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怀念白然,关于白然的事,我从没提过也从不敢在他面前提起。我只知道我一次一次在他面前屈服,却也一次一次不得不承认,他的方法,比那些从医院里拿回来的冰冷液体片剂要有用得多。
若没有他,我更没有可能考得上美院的服装设计系。
我不敢保证,经过这件事后的米砾是不是死也不会再做“雷锋”。但我敢保证的是,米砂小姐变了。当我看到她的第一眼的时候,我甚至差点没认出她来。她的头发完全长了,脸颊好像又瘦下去一大圈。那个曾经像水果一样整日得意洋洋的女生,看来也被高考折腾得够呛,变成一根干瘪瘪的黄瓜,我正欣赏她的“伟大转型”,她却像不认识我一般,扭头就往楼上冲去了。
她其实应该跟我说声谢谢,是我救了她,不是吗?
真没礼貌!
“喂!米砂!”我大声喊她。她在楼梯上回过头来看我,眼神空洞。
“我是来找你的。”我微笑着说。
旁边的米砾一听我这么说,立刻放松了他脸上的肌肉看着他爹一脸无辜恍然大悟却又献媚无比的笑了。那表情的意思当然是:“瞧瞧瞧,不关我的事,她是来找米砂的。”
“呵呵,你找我,怎么找到我家床下去了?”米砂那丫头果然不是吃素的,她走到我面前来,昂着脖子说:“大明星,光临寒舍有何贵干?”
“我要找莫醒醒。”我说。
“醒醒?”米砂的眼神在我的脸上梦游般的巡回了一圈,这才说:“你找她干什么?”
我觉得我的语言表达能力无法在短时间内说清楚我到底要找莫醒醒干什么,于是我只能简短冷酷地回答米砂:“有事。”
“我不知道她在哪里。”她说完这句话,扭过头,就又冲上楼去了。
看啦有了瘸子新欢,她是不会要那个老相好了。这个米砂,爱的取向真的让人捉摸不透呢。
米砾一面拿眼睛偷偷瞄他爹,一面把我的鞋踢到我面前,在神不知鬼不觉之间下了逐客令。我冲米砾挤了挤眼,他立刻转头不敢看着我,好像和我对视一下都是顶级罪行。我沉着的穿着我的鞋,到沙发前果断的拎起我的包,没跟任何人说声再见——比米砂更没礼貌,就这样豪迈的走出了米家的大门。自始自终,英俊潇洒的米家老爷都没有说一句话。我不知道他是否看到了我虽然狼狈但依然健步如飞的背影。
至少,我不是一个瘸子,不是吗?他那不争气的儿子要是有一天能娶到我这样的绝世美女做老婆,那还不是他米家前世修来的福吗,哼哼。
我想起很久以前,米砾曾跟我讲过他小时候,他爸把他吊起来用皮带抽的事情,不禁倒吸了一口凉气。我一边埋着头往前走一边为米砾祈祷的时候忽然撞进一个人的怀里。当我抬起头来,认出眼前的人的时候,不禁就要晕过去了——因为站在我面亲的人是不别人,正是曾经让全天中为之疯狂的路里王子。哦,这个世界,真的就一定要这么巧不可吗?
他看了看我,又看了看我身后的米砂的家,倒不是那么惊讶,而是用以前一样让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曾让我着迷无比的声音问我说:“蒋蓝,怎么会是你?你刚从米砂家出来的吗?”
“是的。”我说。
“米砂她```”他伸长了脖子往我身后看了看,“她没什么吧?”
看着他那着急的样子,一定是还对她一往情深。噢,女人是自尊心是在是太可怕了,没想到事隔那么久,我依然还是会为他脸上的这份因为米砂而起的焦急而感到深深的郁闷和丝丝嫉妒,于是我从鼻子里发出一声不轻不重的“哼”,一字一句地对他说:“你没指望了,回家洗洗睡吧,米砂都要嫁人了!”
“啊?”他的嘴张得半圆,好像根本就听不懂我的话。
“她要嫁人了。”我再次重复,“她正为这是跟他爸爸在家里吵架呢,我看你现在还是不要去的好。”h
“别胡扯了。”他压根也不信我的话,一脸不屑,“她还在读书呢,嫁什么人啊。”
“信不信由你。而且,”我的妒火从火星变为燎原,仍然不放弃的靠近他的脸,压低了声音,神秘地对他宣布,“而且哦,她要嫁的是个瘸子。”
噢,那张脸还是那么好看,只是随着我的话音落下,好看的脸也变得诧异,痛苦,甚至有些扭曲。我失落的心终于得到丝丝满足和快活,哼哼,王子输给一个瘸子,一定够他受的!
所以爱情,真的是完全没有道理。
他一定是被我打击大了,没有再往米砂家走,而是看了我一眼,一声不响的转身离去。我看着他的背影,先是惊讶无比,惊讶之余,我像是被一个霹雳惊雷劈成了半截枯槁朽木,然后恍然大悟,明白了一切!
路里,他,走路的样子,有问题了!
原来,米老爷和米砂口中的那个瘸子不是别人,正是路里!原来,天中的白马王子变成了瘸马王子,我的天,我不在天中的这些日子,到底都发生了些什么事?!
“喂,喂!”我追上去,有些歉意的拉住他,“到底怎么搞的,你的腿?”
他脸上的表情很平静,甚至带上些微笑,回答我说:“没什么,出了点小事故,就变成这样了。”
“什么时候的事?”我问他。
“很久了。”说完,他推开我,径直朝前走去。那一瞬间,我对他的所有不满都变成了同情,对米砂的嫉妒也变成了些许惭愧。我追上去,想安慰他两句,但我一句话也说不出口。夜深人静,小区门口没有一辆的士。我穿得不多,在风里微微发抖。其实我也不知道,是因为冷而发抖,而是因为一些我无法接受的残酷的事而战栗。我的心情就像是曾经在吴明明家里看到的一个破碎的美丽花瓶。那个花瓶在吴明明一次家宴时被她一个喝醉酒的朋友不小心碰碎了,当时我也在场,听说那个花瓶值十八万。我喜欢它,买不起它,只能看着它。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无法接受它落一地时我内心无法收拾的凄凉和惋惜。
终于来了一辆车,他拉开车门坐进去。在我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他转头对我说:“来吧,我带你一程。”
我好想得到某种原谅般,立刻迎合地坐上了车。
一路上,他在前排,我在后排,我们都没有说一句话。他没有问我去哪里,而是直接对司机说:“先去香山花园。”
那不是我家。那是我大伯的家。我的家在西区,全市最破最脏的地方。当然这不怪他,还是高一的某一天晚上吧,我们在学校排戏,晚了,他送我,我就直接报出了这个地名。我一直都是如此的虚荣,没有办法。记得那天,我在香山花园下了车,然后慢慢的走回了自己的家,心里不是没有酸楚的。我从小就希望自己是个公主,做不了公主,就力争去假扮一个公主,假扮到连自己都信以为真的地步,可是现在,瞧我都得到了些什么呢,除了身上仅有的几百块钱和一个完全没有未来的人生,我就是一个一无所有的穷光蛋,就连瘸了退的王子,也要比我强上一百万倍。
这么一想,我刚才对路里的所有同情又忽然都没有了,因为全留下给我自己都不够用了。我在香山花园下了车,他把头从前窗伸出来对我说:“再见啊。”
“你的电话?”我问他。
他笑了一下说:“我一直没用手机。”
呵,不愿意说就算了,本来也是邂逅,我也不指望以后还能有什么交集,于是微笑着点点头,站在原地,看着出租车消失在我的视线里。我转身推着我的箱子往大伯家的反方向走去,毫无疑问,我当然不想去大伯家——假如被大伯知道我终于死回了家,以后要再想去北京,估计插翅也难飞。
这样想着,我拉紧我的包,一步步往小区门口走去。
这是,忽然从侧门拐进来一部小轿车,车前灯豁然大亮,直再我脸上晃动。我躲闪不及,连忙伸手遮住脸,快步往门口走。可是那辆古怪的车绕过一个小花圃,直向我的身边开来,更为古怪的人呢,它居然在凌晨时分的居民小区里大声鸣喇叭。我更加慌乱的躲避,心里有了不祥的预感——难道,是大伯?
想逃已经来不及,车子终于在我面前紧急刹车。里面的人把窗子摇开,对着我大喊:“蓝蓝!真的是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我的眼睛刚刚被光线刺痛,好不容易才从睁眼瞎的状态里缓和过来,慢慢看清了眼前人。
果然,是我大伯。
很快从车下跳下来另一个人,矮胖的身材,熟悉的发型,她踩着皮鞋咚咚咚走到我面前,一把狠狠抓起我的胳膊,说:“死丫头,你妈找你都快找疯了。你这些天都去哪里了?”
“没去哪里。”我苍白地答。我认出来了,这是我大妈。她还跟以前一样,除却更老了些,她的眼睛仍然跟以前一样闪烁着精明的光泽,可怜的老太婆,这么大年纪了,也难为她整天陪着我的大款大伯华天就地地应酬到这么晚。
“快上车,我送你回家去。”我仍然没回过神来,她已经抓起我的胳膊,激动地说,“我们刚从你家出来。你不知道吧,你妈买的股票大跌了,天天在家闹着要自杀,脑子好像也不清楚了。今晚又是要跳楼什么的,我跟你大伯好说歹说才把她按住,啊呀呀,怎么这么巧被我们看到你,你回来得正好!”
哦,我那要钱不要命的妈咪。我完全相信大妈的话。脑子不清楚了,是的。我为什么不信呢?在她当年信誓旦旦地告诉我算命的说我一定会遇上贵人的时候我就悲哀的料定,她迟早都会得老年痴呆症。
世界上还有比我更毒的乌鸦嘴吗?
世界上还有比我更命苦的美女吗?
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没命的鬼叫了起来,打电话的人是吴明明,我刚刚接起来,我就听到她在那边尖声叫着:“你要是再不给我滚回来,你就死定了!”
“怎么了?”我的大脑在接二连三的刺激里,还没来得及回复正常,只能痴痴的毫无感情的问道。但吴明明并没有理我,喊完那句话,“啪”的一声,电话被她挂断了。
这一声“啪”和大妈把握狠命地往小轿车里一推的动作,终于让我稍许清醒了些。我花了三分钟审视了一下我现在的状况,才有无限的悲哀感觉从心里缓缓蔓延开来,让我恨不得在凌晨时分的小城里,打开车窗跳下去——一了百了。
只是大妈反复了解我的意图似的,一直警惕的握着我的另一只手,好像她以松手,我就有可能随时再消失一般。
我万能的上帝啊神啊菩萨老大爷啊,虽然我知道这世界变化快,但能不能,能不能再给我一点时间,再发生一些我不能接受的新事件呢?
算我求你了,行不?
如果在你的想象中我和我妈咪相见的场面一定是抱头痛哭泪流成河惊天动地其鬼神的话,那么很抱歉的告诉你:你的丫丫水平真的是一般般,太落俗套了。
她半夜三更,我像犯人一样被我的大伯大妈押解进我妈的房间后,我的心一直在扑通扑通地跳个不停,那种感觉,就像早孕少女被推进了小诊所的手术台一样。不过你别误会我也这样的经历,我虽然外表奔放热情,内心却是个清白可靠的女子。我之所以这么比喻是因为我曾经演过一台这样的小话剧,在里面演这样一个可怜的女生,吴明明不放心我,再三给我说戏,挥舞着双手要我扑通扑通地再做出满脸的害怕和后悔,那时候的吴明明对我满腔热情,可是我对不起她,话剧最终给我演砸了,我在心怎么扑通扑通也扑不起来不说,想到吴明明给我说戏时的样子,我还笑了场。我后来想,这也是吴明明放弃我的原因之一吧,她并没有看到我的天赋反而扼杀了它,这简直是一定的。
大妈用力推了我一下,我才从无边的神游中解脱出来。之间我妈穿着一件薄薄的好像T恤又好像长裙的睡衣,盘腿做在床上,她一手抱着半个已经快被掏空的西瓜壳,一手拿着一根银色的勺子,伸进瓜壳里狠狠剜了一块西瓜,放进嘴里,响亮的嚼着。
我又在乱想着:这样的季节,能买到西瓜吗?
房间里的两盏台灯现在只有一盏亮,昏暗灯光下,我清楚地看到我妈抬起头,看了我一眼,眼神之空洞比米砂小姐看到我时还有过之而无不及。然后,她把嘴里的西瓜籽吐在那半个瓜壳里,把西瓜壳用力的放在床头柜上,缓缓躺下,闭上眼,好像一下子睡着了。
“你妈病了。”我爸站在床边,扇着一把巨大的蒲扇,故意很大声地说:“都是想你想的。”
我想说:“都是想前想的吧。”但我忍住了。我可不想我爸手上的那把大蒲扇直接送到我脸颊上。于是我在大妈的示意下,在我妈的床边坐下了。所有的人都很有耐心,包括我妈,她装睡装得我都以为她睡了,仿佛还听到她的鼾声。终于,我妈把眼睛睁开了,她侧头看了我一眼,忽然把头仰起来,压低了声音说:“你是回来给我送终的吗?”
“胡说什么呢?”我有点被她毛骨悚然的声音吓住,安慰她说,“我在外面很忙,你又不是不知道。”
“忙?”她的眼睛又睁开了,头仰的更高,几乎和床面呈六十度,一双眼睛直盯着我看,看得我心里直发毛,毛得我就快要尖叫出声的时候她再度发声,“忙什么?”
我把一颗心按回去,维持着我的耐心说:“等你病好了,我慢慢跟你说。”
“老娘没病!”她忽然利落地从床上坐起来,吓了我好大一跳。然后她忽然迅速地操起床头柜那半个瓜壳,对着我爸的大蒲扇直砸过去——“老娘要是有病,都是被你这些龟儿子们气的!”喊完这一句,她又直挺挺地睡了下去。
我爸灰溜溜的捡起地上摔成八块的瓜壳,走到屋外去。
哦,我的妈咪。大妈说错,她不是脑子不清楚,她已经疯了。就算没疯,我看离疯也不远了。我无可奈何的看了看手腕的表,这时已经是凌晨两点钟,我终于感到无比的困倦,我起身,走到阳台上,深吸一口气。
我一直觉得,这个城市最美的月亮还是西区的,因为西区没有高楼大厦,也没有化工厂和造纸厂,月光最慷慨无私,可以尽情地洒到每个角落。但这是一个没有月亮的夜晚,也许连它也觉得累,所以躲起来休息了吧。所以,在这个世界上,谁要是硬要勉强谁,那他就是名副其实的傻逼。爸爸出现在我身后,手上端着一杯水,递到我手里说:“你妈赔了四十几万,还没缓过劲来。”
虽然我一直都是一个爱钱如命的人,但此时此刻,我真希望我有四十几万,那么我会全掏出来给她,别说四十几万,四百万又算得了什么呢?
只可惜很多时候,想要慷慨也要真有那个资本。
“回来就好了。”大妈不知道什么时候也走了出来,她叹着气对我说,“不要再去什么北京了,我让你大伯在公司给你找件事做,在家安安分分的过日子,也陪陪你吗。在外面有什么好,想想你姐```”
说到这里她停住了,又要开始抹眼泪了。自身难保的我对她说不出任何安慰的话,只能把头扭到另外一边去看黑漆漆的天。还记得以前我妈最喜欢的一句话就是:“等哪天天上掉下钱,我就给咱家买个```”搞得我在十岁以前,一直以为天真的会下钱的,靠。
我的手不由自主的放进口袋里,触到放在那里的冰冷的意境被我关掉的三星手机,想到北京生死未卜的阿布和神秘莫测的吴明明,心乱得像一推无论无何也解不开的毛绒球。
我只知道,此时此刻,我多么希望——天会下钱,人却永远不会长大。
这是一个让人痛苦的希望,所以我决定停止一切思想,睡觉。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婉转的鸟鸣声惊醒的。我在这里住了十几年,从来不知道清晨有这么好听的鸟鸣声。所以醒了好几分钟了还疑心自己还在梦中。比起北京那个又脏又乱租金乱贵的小屋,我第一次感觉到被我在心里诅咒了很多年的家的珍贵。我爬起身来,走到屋外,发现妈妈还躺着,老爸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抽烟,烟头不知道是早上的还是昨天累计起来的,反正一个烟灰缸已经堆得满满的,再也没有空隙。我走过去,替他把烟灰缸倒掉,他拍拍沙发,示意我坐下来。
“别抽了。”我拿起他的烟点燃一根,在他身边坐下说,“抽太多对身体不好。”
“好。”他听话地说,“不抽。”
“她这样多久了?”我指指里屋。
“就这几天变得严重。”他说,“你大伯找了医生上门来看,好像也没什么起色。整天就这样怪头怪脑的说些疯话,也不知道能不能好起来,噢!”说到这里,他深深叹了口气,忽然用手用力抓住头发,埋下头,当着我的面,呜咽起来。我看着他抽动的肩膀,听着他的呜咽声,慌得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我爸是个硬气的人,虽然比起我那发财的大伯,大家都觉得他没用,但他啥也没求过我大伯,要不是为了我妈,他也不会答应让我去北京当什么明星。从小到大,我没见他哭过一次。
我觉得悲伤,更多的是泄气。我把自己的烟头也按灭,从抽纸盒里一下抽出了数张纸,急急地塞到他手里。
在生活的重担面前,我帮不了他。
我是个不孝女。
我站起身来,没有跟躺在家里的妈妈靠别,拎着我的包,头也不回的走出了家门。
还是要去面对我该要面对的一切,不管结局是如何,不再给他们曾加任何的负担,是我必须要做的最最重要的事。
我抬起头看了看澄澈如水晶的蓝天,然后深深地呼吸了一口清晨的空气,扬起头,挺起胸,加快了脚步。蓝色高跟鞋因为连续穿了太长时间,已经磨破了我的脚根,但是我却没有一次走得比这一次更加优雅个高贵,更加勇敢和坚强。
当我再回来的时候,一切绝不会是如此的乱七八糟,我保证。
从幼儿园其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人缘尤其是女生缘糟糕的女生。为什么丢手绢的时候从没有人丢到我身后?为什么午睡时只有我一个人睡过头只有老师才肯来叫醒我?我没有一起玩芭比娃娃的好姐妹,没有一起上学放学回家的朋友,唯一的伙伴就是成天一声不吭只会盘弄树枝之类的阿布。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理所当然把这一切理解为嫉妒。美女就是走路摔一跤都会让丑女们感到分外痛快,我不要太了解太明白。这个时候,我就要适时地改走“超然脱俗”的路线,来配合她们无比嫉妒的心理和躲闪不及的目光。
我非常非常讨厌莫醒醒和米砂的原因之一,就是——她们在我面前有了她们不该有的嚣张。整天凑在一起耳语,吃一个饭盒里的饭,连唇彩都混起来用,说她们不是有吴明明那爱好,谁会信?哼哼。
不过,离开学校后,我其实很少想起这些人,包括米砾,包括路里。当我刚刚踏上北京的土地那一刻,我就决心忘记我以前的一切,一切风光历史一切无光紧要的人,只因我就要飞上枝头,成为名副其实的凤凰蓝。但这一趟回家,却又将我再次打回原形,我无法阻止自己怀念自己坐在教室里享受别人羡慕目光的那些日子。那是的我,至少特别鲜亮,头饰高高昂起的,拥有足够用的骄傲资本和无限希望可能——
只是我很随便地就把它丢弃了。
我恨吴明明。
同时我也恨自己事隔这么久,才懂得在这件事上恨她。
北京的秋天真的是很冷。我走出车站,一眼就看到吴明明的司机黑妹,那个梳这黑色马尾辫穿着黑色夹克衫黑色皮靴站的笔直的间谍造型女,木偶一样捏着她醒目的黑色iphone当手枪一样指着我说:“怎么晚点这么久,吴姐等着你呢。”
我说:“你问火车司机去。”
她并不欣赏我的幽默,而是黑着脸对我说:“车子在停车场,跟我来吧。”
我跟过吴明明那么长时间,还没有过如此好的待遇,专人等待传车接送。这么想来我心情大好,跟在黑妹身后大摇大摆地走到停车场,才发现吴明明又换了新车,银色的保时捷,真是有钱的人不要太有钱,没钱的人不要太傻眼哦。
一路上,黑妹都没有说话,嘴巴如被冰冻住。我故意逗她:“还跟着老吴混啊,工资涨没涨啊?”
她正视前方,说话掷地有声:“我就是混口饭吃,没你们要求那么高。”
“比我好。”我说,“我连饭都没得吃了。”
我话音刚落,她忽然一个急刹车,吓得我一机灵,连忙问道:“怎么了?”
“红灯。”她说。停了两秒,又说道:“蒋蓝,我多句我不该多说的嘴,其实吴姐带你不薄,我们一大票人跟着她混,把她逼到绝路,对大家有什么好处呢?”
我?把吴明明逼到绝路?
我?有这么大能耐么?
要真有,我他妈就真的是太爽了!
我指着黑妹能说出一些让我更爽的话来,然而,遗憾的是,说完这话,她再也没张过嘴,就这样一路把我送到了吴明明的楼下。
其实说句心理话,我也并不想把吴明明怎么样,虽然我知道她能有今天,一定是做了不少违背良心的事,但这些是都不归我将蓝管,我想管也管不着。
我只想得到我想要的东西——金钱,除此之外,一切都和我无关。
金钱才是这个世界最牛逼的魔术师,才可以在一瞬间让一个人长就长让一个人短就短,让一个人智商说变低就变低,让一个神经病说复原就复原,让一个人完全丢失自我后还不知廉耻的自得其乐。
我独自上了楼,推来们,光线骤然暗了下来。吴明明背对着我,我却感到一股不详的气息,我走近她,她倒是有闲情,居然把着一杯红酒,奢侈而欠扁,可脸上的表情却疲惫得很,像是有两天没有睡觉。我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对面超大等离子电视机,屏幕上放的,竟然是我的堂姐蒋皎的MTV。那是一首我并没有听过的歌,在我心里,她其实一直就是个空有外表重金打造的玻璃人儿,我从来都不知道她会唱这样有气质的哀怨的歌:“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她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阿,关于爱情的道理,那些咫尺天涯的安慰,让深情继续燃烧,不曾停息```”
那幕上的她皓齿明眸白衣飘飘,我听得呆住,忘记自己身在何处,那一瞬间,仿佛她从未远离,甚至,就在这间屋里。
这样想着我浑身一颤,又回到现实里。
吴明明用一种我从来没听过的叹息一般的声音对我说:“你认真听过你姐姐唱歌么?你对她的了解又有多少呢?”
我不说话,因为我不想打断她的思绪,预感告诉我,她将要说下去的,绝对是我感兴趣的东西。
“我承认我喜欢她。但我从来没有碰过她你知道吗?”吴明明靠近我,“她出名,靠的是她自己的本事,她的机遇。相反,我倒是因为她才有今天的。”
“恩。”我说。
“你不要恨我,不是我不给你机会,是因为这个圈子就是这样残酷,没有公司愿意做你,我要是硬撑下去,也没有意义,反而误了你的前途,你明白吗?”
“不明白。”我确实不明白。
她轻笑:“慢慢你就会明白的。”
“她到底是怎么死的?”我不想跟她纠缠这个我会红的绝对正确命题,于是随口问道,就在这时,MV播放结束,她的身影渐渐隐去,电视只有一片蓝光,更加闪得让人心里发寒。
“为爱而死。”吴明明用飘飘忽忽的声音回答我说,“你姐是个情种。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最后就落得这样的下场。”
“可惜她没有你那样爱好,听说她男朋友是一超级大帅哥。如此说来,真是遗憾啊。”想不到老奸巨猾的吴明明也有柔情似水的一面,虽然这有点恶心,但我正好利用来打击她。
“呵,是啊。”没想到她却乐于承认,放下红酒,换了种语气说话,“不说你姐的事了。坦白跟你说,在这个圈子里,我得罪了要人。”
“哦?”
“不过这件事你还是值得越少越好。”她继续说,“我被抢劫了,昨天晚上十一点,在后海,有人抢走了我的包,他们不会放过我,想置我于死地。蒋蓝,我希望你看在我和你姐姐过去的情分上,能老老实实告诉我,那些东西到底是谁给你的,我相信你也是被利用的。而且话又说回来了,我真要有什么事,你也落不到任何好处。你被指望那些人能给你一个子儿。
“了解。”我说。
“拿呢告诉我他是谁。”吴明明充满期待的看着我。
“不知道。”我没有说谎,我确实不知道嘛。
“操,死丫头,还嘴硬。”吴明明压根也不信,她指指门外,傲慢地说,“你信不信,我现在打一个电话,就有人冲进来把你给办了,到时候就怕你想说真话都没有机会。”
我蒋蓝虽然是个赢弱女子,但我也不是吓大的。不过聪明如我还算明白,此时此刻还是在她面前装出一副很恐慌的样子来满足她比较划算:“好吧,你先告诉我,我要是交出那人来,你给我多少钱?”
“按你说的价。”吴明明豪爽的说,“我欠你姐的那一笔,全还给你。满意了吧?”
“我怎么知道还有们有别的欠条呢?”我继续绞劲脑汁地与她周旋着。
“不要太贪。”吴明明继续提醒我说,“适可而止。”
其实我很怕她说狠话,因为本来就没有任何实力可言,一旦被她识破了我在硬撑,我恐怕活着走不出这件屋子,就要在我姐的歌声中死去,那该有多悲凉。
“五十万。”我也知道久拖不是道理,干脆豁出去说,“给就成交。”
吴明明眼光炯炯地看着贼胆包天的我,仿佛真正认识了我一样。我才管不了这么多,反正她爱答应也得答应,不答应更得答应,我逼她我容易嘛。
“交出人来我给你一半,事情了结后给你另一半。”吴明明咬着牙说,“别再耍什么花招。”
“岂敢。”我说。
“那你约他。”吴明明说,“我要见见那人的真面目。”
“哦,好咧。”我一边应着一边点头,硬生生把一颗扑腾扑腾乱跳的心压了回去,朝着她妩媚地笑了。
其实,在笑的那一剎那,我就有了主意。或许,这个主意太过丧尽天良,太过铤而走险,但请你想想看:如果有一天,你把车全速开上了跨海大桥,而刹车也忽然失灵了,难道,你除了跳车还有别的选择吗?
生还是死,就在这一搏。我在万念俱灰中,压上了这辈子最大的一个赌注。
如果我赢了,那我那半疯的妈咪或许能看在那五十万的面子上多活几口气。如果这次我真的走错了,那我也只能拍拍屁股对这个世界说声:“撒扬娜拉,红颜薄命。”——就此走人。
哦,我苦命的姐姐,你得保佑我,比你命好不到哪里去的妹妹。
是的,阿布,没错。
我把黑妹带到了阿布的病房。要知道此时此刻,对于接近疯狂要找到“幕后黑手”
的吴明明来说,一个失忆的人是最适合不过了的。
阿布的病房被换成单间,在住院部的最高层。我还给他请了特别的护理,当然这一切都是用吴明明给我的钱来操办的。当我带着黑妹推开门走进病房时,一切都风平浪静。
他正在剥一个绿色的小橘子,同时看着窗外的景色发呆。
绿色的橘子,有着清香却酸得彻骨的滋味,这该是秋天新上市的水果。令我惊讶的是,失忆的阿布,口味却未变,就像他还记得他的莫莫一样,他仍然和以前的他一样,喜欢这种古怪口味的小橘子。
他见我们进门,忽然咧开嘴对我笑了,还扬了扬手,对我说声:“你来啦?”
“哈罗。”我也故作轻松的回他。真希望这件事能快点结束,不要带个他更多的麻烦。阿布啊阿布,对不起,你一定得帮我,这场仗除非我赢,不然我们都得死翘翘。
黑妹警觉地关上了门,用一半掺冰一半掺水的口吻对我说:“是他?”
我回过头对她嫣然一笑,又恢复严肃,压低声音说:“才得没错,正是他。”说罢,我手向阿布一指,阿布已经不再理我,只是埋头继续吃他的小橘子。
“他是谁?”黑妹问我。
“他说,他叫古木奇。”
“他是疯是傻?”黑妹不知道是干笑还是真笑,径直走到阿布身边,凑近阿布的脸看了又看。阿布没有躲开,而是勇敢地和她对视。
我的心都快要跳出来了,真怕阿布突然开口,说一句:“你是我的莫莫吗?”或者“尝个橘子”一点也不好笑的句子,我敢发誓,黑妹一定会立刻把他从窗子里甩出去,毁了我精心布置的春秋大业。
我一急,把刚才在车上事先编好的故事一股脑全说了出来。
“那天我没有钱了,想去找老吴借点钱。在你们公司的楼下碰到了他,他问我认不认识你,愿不愿意帮他一个忙。我看他也不像坏人,就同意了。然后他就从口袋掏出那些东西交给我。说这些可以帮我得到我想要的钱```”
黑妹做了一个打断我的手势,索性在阿布床前坐下,抱着臂,一脸霜打的表情对我说:“蓝蓝,你知不知道如果骗了吴总,会是什么样的结局?”
我不知道她葫芦里买的是什么药,只能用我的必杀表情——一脸天真地望着她。
“我是不是,特别傻逼?”她指着自己的鼻子,一字一句,认真地问道。
是!我在心里回答,表面却绽放如花笑厭:“当我再找到他的时候,才发现他被车撞了,他失忆了,这真是太巧了```”
我话音未落,黑妹已经从阿布的窗前利落的站起,一个健步走到我面前,狠狠地给了我一个嘴巴。
我的眼前一片金光璀璨,金光璀璨里面是黑妹漆黑如铁的脸庞和结实的肌肉。
看得出来,她恨我。吴明明要是在劫难逃,她这个半打手的女特务的好日子也就跟着一起到头了。
我当时并不知道自己的嘴角在渗血,我只知道我打不过黑妹,我看看黑妹,心里悲伤的想着还来不及证明我老蒋必定会红的命题,就要死在这位黑妹的魔掌之下了。既然注定死定了,我又毫不在乎凄厉的笑了。床上的阿布一直目睹着这一切,忽然,他出乎我意料地从床上弹起来,像一瞬间集天地之灵气日月之精华于一身恢复了所有的记忆一般,双目炯炯有神,双手紧紧有力的掐住了黑妹的脖子。
他声如洪钟地,恶狠狠地对黑妹说:“你敢打她!”
黑妹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揍,走叫乱舞,大声嚎叫,阿布神勇的抽出一只手,拿起未吃完地小橘子,塞进她刚张开的嘴巴里!黑妹不知道是不是由于长时间没有笑过的缘故,嘴角肌肉坏死,竟然含着那半个橘子吐也不是,吃也不是,嘴巴想榨汁机一般流着淡黄色的橘子汁,已经腾不出脑袋来与阿布搏斗。说时迟,那是快,阿布从被子里拔出脚,一脚踹中黑妹的腹部!
接下来,他又说了一句让我在一秒钟转败为胜,起死回生,柳暗花明,返老还童的话:“黑婆娘,你要找的——不就是我妈!”
我,惊,呆,了!可不可以告诉我,刚才那一秒钟,到底是哪位菩萨的玉手,轻轻地摸了一下阿布同学的脑瓜?
黑妹脸色铁青,脸上表情仿佛冰冻过的虾皮,惨绿惨绿,然后她终于把那半个烂橘子吐出来,盯着阿布的脸说:“你认得我?”
阿布点了点头。
“你到底是谁?”黑妹尖叫着去摇阿布的肩膀,在我看来,阿布全身的骨头都快给她摇得快要散架了,他一定是觉得很好玩,反而呵呵地笑了起来。我倒是很害怕,他脑子里那冻成一坨的淤血要是一下子给摇通了怎么办?阿布笑完后,捏了捏自己将断未断的肩膀,如同陷入瞌睡般无力地垂下头,忽然又抬起头来,意味深长地笑了一下,对黑妹说:“我是认得你的那个人,古木奇。”
那一刻,我知道我赢了。我利索地把门锁上了,对着一脸茫然的黑妹恶狠狠地,却又充满力量地,用我自己都不敢相信的荒诞口吻说:“这下,你该信了吧?让吴明明按说好的办,我可以告诉你们更多你们想知道的东西,不然```”
我说到这里挺住了,因为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下去,倒是阿布,好奇地歪着脑袋问我:“不然怎么,你快说啊!”
我朝他眨了眨眼。
他着急地跳到我面前:“告诉我,不然什么,不然什么!?”
这个脑子坏掉的八卦小男人,我按不住他,只好将记就记:“不然,我就把我所知道的一切都告诉警察!”
“对。”阿布说,“警察。”
“把她抓起来。”我说。
“对。”阿布说,“把她抓起来。”
黑妹走出了病房,我知道她一定是去外面给吴明明打电话去了。我追出去对她说:“失忆了,也没啥威胁,我看不用慌了。”
黑妹看着我说:“还有哪些人来看过他?”
我摇摇头。
“把他的手机弄过来。”黑妹说,“查查清楚。”
“我找想过了,他没手机。”
“你看着他,我先回去跟吴姐汇报。”黑妹说完,掏出一张面纸,在脸上胡乱擦了擦,然后迈开大步走了。我看着她一直的背影松了一口气。不管怎么样,走一步算一步。好歹这出相声,终于把我的一条小命,连同阿布自己的,一起救了回来。
回到病房,宇宙小超人阿布完成使命,继续恢复弱智。他剥好了一个新的橘子,有滋有味地吃了起来。
我好奇地问阿布:“喂,你啊恩么做的她叫黑婆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