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德四年(1509年)十二月,有吏部公文下到贵州,升任王守仁为吉安府庐陵县知县,三年的谪戍生涯忽然就此告终。
王守仁有点意外,也有点惊喜。赴任途中有诗说“万死投荒不拟回,生还且复荷栽培”(《游瑞华》二首之二),原以为会死在龙场,没想到不但生还,还有小小的升迁,这当然要感谢上级的栽培。武宗的“皇恩”显然不可能真的这么浩荡,这三年来他那声色犬马的阵仗一天胜似一天,把荒淫玩成了行为艺术,哪会记得千里之外还有王守仁这一个小角色呢?
究竟是时间冲淡了刘瑾的恨意还是朝廷里又发生了怎样微妙的权力变迁,远在蛮荒的王守仁无从得知。庐陵之行是福是祸,似乎也很难逆料。只是依照常情揣测,在权力场的风口浪尖浴血拼杀的刘瑾怕也无暇多想远在天边的王守仁吧,眼下还有太多的权要争、太多的钱要抢、太多的人要摆平、太多的乐趣要享受……蜕变之后的王守仁更不会费什么患得患失的心思,径自出龙场,赴庐陵,一路会晤弟子,讲授学术。除夕他就在顺沅江而下的孤舟中度过,“远客天涯又岁除,孤航随处亦吾庐”(《舟中除夕》二首之二),一派君子随遇而安的潇洒,但有时也会思量“也知世上风波满,还恋山中木石居”(《舟中除夕》二首之二),虽陋犹安的龙场似乎胜过外面的滚滚红尘。
入洞庭、过长沙,世界似乎越来越宽广,人烟越来越稠密。江西吉安,自宋代以来便是物华天宝、人杰地灵的所在,名臣名士辈出,但也正因为文教普及,营造出当地好讼的民风。
所谓民风好讼,意味着老百姓喜欢依靠法律来解决纠纷。这在今天看来非但不是什么坏事,反而是文明开化的表现。当然,如果站在地方官的角度,这等“刁民”动辄就上公堂来打官司,不但自己讲起法律条文来头头是道,最可恨的是竟然还有职业律师(这种职业在宋代就已经有了,称为健讼或珥笔)在一旁帮腔,个个都比“老爷”更懂法律,实在招人讨厌;如果不理他们,或者判决结果不令他们满意,他们还会越县上府地不停申诉,给上级长官增添数不清的麻烦。倘若孔圣复生,一定不会容忍这样的事情吧?
王守仁虽然懂儒学,通经术,却偏偏没有学过法律;三年龙场生涯历练了他许多,却没给过他法务实践的机会。他即将面对的是一县精通各种法律条文和法律程序的资深讼棍,是令所有地方官大呼头痛的刁民中的刁民。那么,他那一套“吾性自足”“知行合一”的学问究竟能派上多大用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