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和朝廷讨价还价的同时,王守仁开始重新整编军队,以二十五人为一伍,两伍为一队,四队为一哨,两哨为一营,三营为一阵,两阵为一军,实行逐级负责制,又重新设计兵符的形制与使用规范,以收整齐划一、如臂使指之效。同时他奏请朝廷,在新近平定的地区置县设防,以免将来贼势复起。
如此规模的改制整编,从管理的角度看确实是很高明的手段。说它高明,倒不在于这个新的组织结构本身。
任何一个机构,只要时间久了,内部关系都会盘根错节,严重影响管理效率。一个锐意有为的新任管理者注定会面临这个问题,但解决起来麻烦很大,牵一发而动全局,尤其是岗位调动、职务升降之类的事情,总会伴随着无边的怨言和谣言。所以最有效的办法莫过于全部洗牌,重新来过,如此则一切人事问题都自然变成“对事不对人”了。
再者,虽然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但兵不是一般的难养。人之常情,很难长时间一直保持紧张状态,机构也是如此,所以养兵不但耗时耗力,还往往越养便越涣散。我们看历朝历代“养兵千日”,越是承平日久,这一规律便体现得越是明显。商鞅曾经懵懂地意识到这个问题,而提出的对策毫无道德操守:“国力一强就应该出去侵略。”(《商君书·去强》)儒家阵营里的王夫之意识到养兵的弊端,认为用兵的关键就在于利用好以下三点:
1. 士兵短时间内凝聚起来的士气。
2. 士兵对作战习以为常的心态。
3. 打仗则有利可图,不打仗则无利可图的形势。(《宋论》卷一)
我们看王守仁的做法完全暗合上述三点原则。
王守仁在前线积极备战,王琼则在后方积极为他免除一切后顾之忧。权力所在,总有人想要分一杯羹。既然王守仁有了提督军务的权力,江西的镇守太监毕真理所当然地提出监军的要求。面对这样一个“合理要求”,王琼提出了一个很中肯的反对意见:用兵最忌遥控;在南安、赣州一带用兵,却要事事去和远在南昌的镇守太监商议,这个仗就没法打了;只能说南昌有了危机时,南安、赣州可以派兵策应。
太监监军之事就这样在有惊无险中没了下文,接下来的一切就只看王守仁的手段了。
王守仁的策略是剿抚并用,先易后难。三大势力暂且放在一边,先从乐昌、龙川的各路叛军入手。为防浰头叛军乘间作乱,王守仁派人送去牛、酒、银、布,以示政府慰问。慰问总要有个名义,这正是宣传攻势得以施展的机会。这一回王守仁全用老百姓的语言,言谆谆,意切切,一副苦口婆心的态度:
本院巡抚是方,专以弭盗安民为职。莅任之始,即闻尔等积年流劫乡村,杀害良善,民之被害来告者,月无虚日。本欲即调大兵剿除尔等,随往福建督征漳寇,意待回军之日剿荡巢穴。后因漳寇即平,纪验斩获功次七千六百有余,审知当时倡恶之贼不过四五十人,党恶之徒不过四千余众,其余多系一时被胁,不觉惨然兴哀。因念尔等巢穴之内,亦岂无胁从之人。况闻尔等亦多大家子弟,其间固有识达事势,颇知义理者。自吾至此,未尝遣一人抚谕尔等,岂可遽尔兴师剪灭;是亦近于不教而杀,异日吾终有憾于心。故今特遣人告谕尔等,勿自谓兵力之强,更有兵力强者,勿自谓巢穴之险,更有巢穴险者,今皆悉已诛灭无存。尔等岂不闻见?
夫人情之所共耻者,莫过于身被为盗贼之名;人心之所共愤者,莫甚于身遭劫掠之苦。今使有人骂尔等为盗,尔必怫然而怒。尔等岂可心恶其名而身蹈其实?又使有人焚尔室庐,劫尔财货,掠尔妻女,尔必怀恨切骨,宁死必报。尔等以是加人,人其有不怨者乎?人同此心,尔宁独不知;乃必欲为此,其间想亦有不得已者,或是为官府所迫,或是为大户所侵,一时错起念头,误入其中,后遂不敢出。此等苦情,亦甚可悯。然亦皆由尔等悔悟不切。尔等当初去后贼时,乃是生人寻死路,尚且要去便去;今欲改行从善,乃是死人求生路,乃反不敢,何也?若尔等肯如当初去从贼时,拚死出来,求要改行从善,我官府岂有必要杀汝之理?尔等久习恶毒,忍于杀人,心多猜疑。岂知我上人之心,无故杀一鸡犬,尚且不忍;况于人命关天,若轻易杀之,冥冥之中,断有还报,殃祸及于子孙,何苦而必欲为此。我每为尔等思念及此,辄至于终夜不能安寝,亦无非欲为尔等寻一生路。惟是尔等冥顽不化,然后不得已而兴兵,此则非我杀之,乃天杀之也。今谓我全无杀尔之心,亦是诳尔;若谓我必欲杀尔,又非吾之本心。尔等今虽从恶,其始同是朝廷赤子;譬如一父母同生十子,八人为善,二人背逆,要害八人;父母之心须除去二人,然后八人得以安生;均之为子,父母之心何故必欲偏杀二子,不得已也;吾于尔等,亦正如此。若此二子者一旦悔恶迁善,号泣投诚,为父母者亦必哀悯而收之。何者?不忍杀其子者,乃父母之本心也;今得遂其本心,何喜何幸如之;吾于尔等,亦正如此。
闻尔等辛苦为贼,所得苦亦不多,其间尚有衣食不充者。何不以尔为贼之勤苦精力,而用之于耕农,运之于商贾,可以坐致饶富而安享逸乐,放心纵意,游观城市之中,优游田野之内。岂如今日,担惊受怕,出则畏官避仇,入则防诛惧剿,潜形遁迹,忧苦终身;卒之身灭家破,妻子戮辱,亦有何好?尔等好自思量,若能听吾言改行从善,吾即视尔为良民,抚尔如赤子,更不追咎尔等既往之罪。如叶芳、梅南春、王受、谢钺辈,吾今只与良民一概看待,尔等岂不闻知?尔等若习性已成,难更改动,亦由尔等任意为之;吾南调两广之狼达,西调湖、湘之土兵,亲率大军围尔巢穴,一年不尽至于两年,两年不尽至于三年。尔之财力有限,吾之兵粮无穷,纵尔等皆为有翼之虎,谅亦不能逃于天地之外。
呜呼!吾岂好杀尔等哉?尔等苦必欲害吾良民,使吾民寒无衣,饥无食,居无庐,耕无牛,父母死亡,妻子离散;吾欲使吾民避尔,则田业被尔等所侵夺,已无可避之地;欲使吾民贿尔,则家资为尔等所掳掠,已无可贿之财;就使尔等今为我谋,亦必须尽杀尔等而后可。吾今特遣人抚谕尔等,赐尔等牛酒银钱布匹,与尔妻子,其余人多不能通及,各与晓谕一道。尔等好自为谋,吾言已无不尽,吾心已无不尽。如此而尔等不听,非我负尔,乃尔负我,我则可以无憾矣。呜呼!民吾同胞,尔等皆吾赤子,吾终不能抚恤尔等而至于杀尔,痛哉痛哉!兴言至此,不觉泪下。(《告谕浰头巢贼》)
这篇告谕不仅体现了王守仁的军政原则,也暗含阳明心学的学术要领,很值得我们重视。开宗明义是,巡抚一方,职责就是弭盗安民。言下之意是,兵和贼虽然势同水火,但那是兵的职责所在,彼此并没有私人恩怨,兵对贼并没有出于私人恩怨的偏见。
继而谈到之前平乱的体会:“斩获虽然有七千六百多人,却发现真正的首恶不过四五十人,党羽不过四千多人,其余的人都是被贼人胁迫罢了。由此想到你们这些山寨,恐怕也有不少人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被胁迫参与的。还听说你们当中有不少人都是大家子弟,明是非,懂义理。我如果就这么带兵围剿过去,这就近乎于孔子所批评的不教而诛了,所以我特地派人给你们讲讲道理。”
道理似乎相当浅易直白:“人人都耻于盗贼之名,人人都痛恨被盗贼劫掠,人同此心,心同此理。那么,你们之所以做盗贼,之所以出门行抢,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想来或是被官府所迫,或是被大户所逼,一时行差踏错做了贼,后来便不敢回头了。那么,你们当初决意做贼的时候,是活人寻死路,尚且要去便去,如今悔改的话,是死人寻活路,又担心什么呢?”
我们看儒家心学一脉,从陆九渊到王阳明,都有个“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做根基,事实上王守仁这里所讲的理,即便在当时的价值一元论的背景下看,也只是知识分子的理,而不是平民百姓的理。
王守仁试图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理说服叛乱分子,然而这样的一种道德原则完全是理性反思的结果,并非出于人性的自然,换言之,在人的天性里,并不存在“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个道理。相反,出于天性的一面正如阿克顿勋爵的名言“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或者是它的意大利谚语版“只要有机会,人人都会做贼”。一个人不知要经过多少自觉或不自觉的道德教育,才有可能内化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道德操守。所谓活人求死路、死人求活路之类的说法更没道理,明朝开国岂不正是从“活人求死路”上来的,只不过覆雨翻云、成王败寇罢了。
王守仁如此剖白,甚至说出了因果报应的道理:“我们这些做官的人难道真的残忍好杀吗?无故杀一只鸡都不忍心,何况杀人!轻易杀人的话,冥冥之中自有报应,祸及子孙,真是何苦来哉?!”
倘若这样的冥报真的存在,王华一家四子多年不育不知道意味着什么;王守仁后来真的有一场子孙之难,难不成就是“镇压农民起义”的报应?事实上王守仁正式认准儒学之后,花费过太多的唇舌来辩驳佛道之非,善恶冥报更属于愚夫愚妇间流行的佛教知识,王守仁更不会以为然,也许立诚之道能够容许这些善意的谎言吧。
王守仁接下来说:“我处心积虑想给你们找到一条活路,但你们如果冥顽不化,那就不是我杀你们,而是天杀你们了。你们虽然堕入恶途,但也和良民一样都是朝廷赤子。这就好比一对父母生了十个孩子,其中有八人为善,二人悖逆,这二人要杀那八个兄弟,父母只能杀掉这两个悖逆的孩子来保全其他的孩子。并非父母真有杀心,只是事非得已。倘若那两个悖逆的孩子改邪归正,父母欢喜还来不及呢。”
上面这套道理正是标准的父母官思维,统治者和被统治者是父母和子女的关系,彼此是由亲情维系着的。当初先秦儒家之所以有这种理论,是因为宗法社会确是这样的实情,统治者往往身兼父家长的角色,或者说是一个大家族的族长。但宗法社会解体之后,宗法社会诞生的政治思想依然沿袭下来,人们乐于相信这种温情脉脉的政治哲学,但真的应用起来注定会有圆凿方枘的龃龉感。
无论皇帝对待百姓还是地方官对待百姓,哪会有半点父子亲情?帝王将相或“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或“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黄宗羲《原君》),倘若拿掉道德的眼镜,会发现这不过是人之常情罢了。即便彼此真有父子血缘,倘若一对父母生下几百几千万的儿女,想来也会把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当作陌生人看待的。
“小人喻于利”,王守仁便真的喻之以利:“听说你们辛苦做贼,日子竟然过得相当拮据,与其如此,何不将做贼的辛苦精力用在务农或经商上呢?只要你们改邪归正,我一定既往不咎,你们看叶芳、梅南春、王受、谢钺这些例子,如今我将他们都当作良民看待。但你们如果还是要做贼的话,那就别怪我手段毒辣了。我将南调两广的狼兵,西调湖湘的土兵,亲率大军围攻你们的巢穴,一年不成就两年,两年不成就三年,你们这点财力难道能耗得过我背后的国家财力吗?我如今良言相劝,如果你们执意辜负我这番心意,我也就只有挥起屠刀了。想到这里,不觉泪下。”
这些话应当也算作本着立诚之心的善意的谎言吧,但想来也有故布疑阵的意思在。公开告谕的这些战术方针完全是朝廷以往的平乱手段,所以既容易取信于叛军,也容易瞒天过海,使出奇兵。当然,千言万语也是为了说服自己,使自己可以毫无心理障碍地去镇压和屠杀这些曾经的“朝廷赤子”,倘若在生死搏杀中心存半点不忍,有了半点犹豫,都会把自己抛向败亡之道的。
《年谱》记载,这份用心良苦的告谕使人得以想见“虞廷干羽之化”——这是儒家很推崇的仁者之战,圣王虞舜举着盾牌和大斧表演了一场舞蹈,穷凶极恶的苗人部落便甘心归顺了。李白有诗“如何舞干戚,一使有苗平”,这种古老的道德感化力量才是最值得称道的兵法。
于是,叛军首领黄金巢、卢珂等人率部来降,应时应景地扮演了三苗的角色,表示愿效死力以报答王守仁的仁德。卢珂是个关键人物,下文还将有他的重要戏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