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破心中贼 三

熊逸Ctrl+D 收藏本站

辞官不果,王守仁以副右都御史衔继续巡抚南、赣、汀、漳,而既然“山中贼”已破,接下来就展开一场剿灭“心中贼”的伟大事业了。当然,要剿灭的不是自己的“心中贼”,而是当地百姓的。儒家地方官既然是所谓“父母官”,便自然要承担起“养不教,父之过”的责任,用孔子的说法,对平民百姓应当养之、富之、教之。

如何养之、富之,这倒不如想象中那样困难。儒、法两家都相信百姓的生活福祉取决于统治者的管理水平,然而事实上,经济发展往往不是统治者“管得好”的结果,而是“放任不管”的结果。道家早早看到了经济规律的这一真谛,提出“无为而治”的政治纲领,政府不要干涉民间,只要扮演好守夜人的角色,惩罚一下坏人坏事也就够了。

而儒家的原则是要干涉,要管理,但这一切都要有分寸才好。分寸究竟定在哪里呢?统治者只要怀有仁爱之心,自然会找到正确的分寸,至少不会横征暴敛。王守仁班师途中有一首《回军九连山道中短述》,就是上述儒家精神的概括:

百里妖氛一战清,万峰雷雨洗回兵。

未能干羽苗顽格,深愧壶浆父老迎。

莫倚谋攻为上策,还须内治是先声。

功微不愿封侯赏,但乞蠲输绝横征。

诗意是说,虽然打胜了仗,但赢得不够光彩,所以愧对父老乡亲的厚爱。怎样才能赢得光彩呢?那就是以德服人,不战而屈人之兵。儒家圣人大舜做出过榜样,手执盾牌和战斧,舞蹈一番,就降服了叛乱的三苗。用军队解决叛乱绝不是好办法,搞好内政才是最要紧的。我不愿意为这点功劳而封侯受赏,只希望朝廷能够减免百姓的负担,不要再横征暴敛了吧!

如何教育百姓,儒家和法家各执一词。法家提倡“以吏为师”,所谓吏,特指法官、法吏,他们肩负着普法教育的职责,要使每一位国家子民熟知法律条文,知晓触犯某一条法律之后会遭到怎样的惩罚。

法律的条文化和公开化始于春秋时代,当时引起过很严重的争议,反对者相信世道人心的败坏必从此始。(这是我在《治大国:古代中国的正义两难》一书中详加辨析过的话题,感兴趣的读者可以参看。)朱元璋搞过法家这一套,这也是当时一些知识分子不愿与明政府合作的原因之一。

儒家推崇的是宗法亲情模式,不喜欢冷冰冰的、毫无弹性的法律条文。儒家所谓“教之”,是如父母教育孩子那样。平民百姓无知无识,是一种介于人类和禽兽之间的物种(小孩子其实正是这样),只有通过教育才能使他们文明开化,才能使他们耻于作恶而一心向善;不教他们如何打官司,而教他们不去打官司。以实际情形言之,只有剿灭了他们的“心中贼”,他们就算再怎么忍饥挨饿受压迫,也不会去做“山中贼”了。

以政治的技术层面论,“破山中贼”为治标,“破心中贼”为治本,治本之道在于移风易俗、统一意识形态。王守仁颁布《告谕》,务求家喻户晓:

访得吉水县民人陈文继妻黄氏,庐陵焉。至于孝亲敬长、守身奉法、讲信修睦、息讼罢争之类,已尝屡有告示,恳切开谕,尔民其听吾诲尔,益敦毋怠!

这份《告谕》最着重的地方就是严禁奢靡,提倡节俭。我们看一部《二十四史》,同样纲领的告谕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繁不胜繁,显见得世人的逐利之心永远“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统治者之所以总是将移风易俗当作一项核心政治目标,原因正是王守仁开宗明义所说的“风俗不美,乱所由兴”,糟糕的社会风俗总会迅速败坏世道人心,人一旦失去了淳善,就很容易为非作歹了。

王守仁在南安、赣州一带观察到的社会怪相是,明明民生凋敝,大家却还是飞蛾扑火一般争豪斗富,将大把财富浪费在虚荣、攀比的荒唐事上。人们为什么会有这样荒唐的行为呢,岂不知“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满足基本的生存所需明明只需要很少的财富就够?鹪鹩和鼹鼠的生活方式正是“存天理”,要想返回鹪鹩和鼹鼠的生活方式就必须“灭人欲”。所有那些贪婪、虚荣,都是“人欲”,都是“心中贼”,不遭灭亡便无法彰显天理。

既然找到了症结,就应当对症下药。那么,到底该怎样剿灭“心中贼”呢?——对知识分子可以开内省、慎独之类的高端药方,但对于愚夫愚妇,只能申饬简单的戒律,告诉他们不要做什么:

1. 丧事不许用鼓乐、做道场。

2. 医病不许信邪术、事巫祷。

3. 婚事不许计较彩礼、嫁妆,不许大摆筵席。

4. 走亲戚只要有诚意就好,不许为送礼设立各种名目。

5. 街市村坊不许迎神赛会、百千成群。

凡上述所禁,都是奢靡无益的事情。倘若有人违反,十家牌法尚在,十家之内互相监督纠正;隐瞒不纠者,十家同罪。

饶有趣味的是,为王守仁所严禁的这五项内容,直到今天依然是我们习见的社会现象,只在“破旧立新”的时代短暂地消隐过一阵罢了。设若王守仁复生,一定会再一次发出“破心中贼难”的感叹。有学者将明代中后期“商品经济发达”归功于阳明心学,这绝不会是王守仁愿意听到的啊。

事实上人类生活的绝大部分开支都属于“不必要的”。以我们今天的生活为例,住宅内部的地板、壁纸、装修项目里花钱最多的那些,没有哪个是真正必要的;我们的穿着方面,百亿规模的时装产业并不使我们穿得比中山装、军大衣的时代更温暖、更舒适……如果仅仅维持基本生存的话,低保标准即便算不得奢靡,至少也够温饱,而我们辛勤工作所换来的薪水当中竟然绝大部分都“浪费”在那些审美和虚荣的项目上。至于那些富商大贾,凡人标准的“浪费”早已不足以打动他们,只有成百上千万一件的艺术品才会给他们带来足够的魅惑,而这些艺术品当然不会有半点实用价值。

今天很少有人觉得这有任何不妥,至多会对那些挥霍祖产的纨绔子弟投去鄙夷的目光。即便是纨绔子弟一掷千金的风流,也得到过来自审美立场的衷心赞美。仅举波德莱尔的观点:“风流作风是英雄主义在颓废之中的最后一道闪光……风流作风是一轮落日,犹如沉落的星辰,壮丽辉煌,然而没有热力,充满了忧郁。民主的汹涌浪潮漫卷一切,荡平一切,日渐淹没了这些人类骄傲的最后代表者……”(《美学珍玩》)

在波德莱尔时代的知识阶层,这非但不是哗众取宠的怪话,反而是一种很有代表性的观点。事实上,人类文明史上最耀眼的那些遗产无不诞生于虚荣或贪婪。虚荣心和贪欲携力,构成人类文明最强有力的推手。正是这两点在道德上长久遭受鄙薄的人性,在相当程度上造就了我们这个世界今天的繁荣。那么,它们难道真是我们必欲去之而后快的“人欲”?甚至可以说,它们分明更像是“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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