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六年(1527年)五月,似乎早已将王守仁忘诸脑后的朝廷忽然发来任命,委派他以南京兵部尚书原职兼都察院左都御史,去广西平定思恩、田州的叛乱。看来朝廷终于到了不得已的时候。
明代承袭元制,在少数民族聚居区设置土官,后来改称土司,土司大多由原住的部落首领担任,职位世袭,享有相当程度的自治权力。土司虽然名为政府官员,却不改部落首领的做派,彼此之间仇杀不断,反叛也只是家常便饭。明政府为此推行“改土归流”的政策,只要条件许可,就裁撤土司,改任中央直属的地方官。地方官自然不能世袭,依循吏部的迁调流程,所以叫作流官。
可想而知,“改土归流”绝不会是一项可以顺利推进的政策,有几个部落首领甘愿放弃既得利益?直到清朝真正将“改土归流”推行到底。
在王守仁的时代,田州(今广西田阳)还是土司的天下。嘉靖四年(1525年),田州土司岑猛作乱,两广最高军事长官姚镆率兵平乱,擒杀岑猛父子,准备借这个机会在当地“改土归流”——真正的麻烦就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岑猛余部卢苏、王受重新点燃了族人的热血,一举攻陷田州府城,再陷思恩府(今广西武鸣)。姚镆虽然集结了四省大军,却许久不能有尺寸进展。物议汹汹之下,朝廷终于想起了最合适的人选,是的,没有人比王守仁更有资格。
但是,经历过万千磨难,不断被冤屈、冷遇、辜负的王守仁,难道还会甘心为这个满是窳风陋习的大明王朝继续卖命吗?殷鉴不远,痛在切肤,“苟利国家生死以”的心态真的不会受到所有这些经历的动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