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 一、哪怕只有一丁点权力

梁晓声Ctrl+D 收藏本站

一日一个朋友找到我,商议怎样才能为她的两名同事雪耻并伸张正义——她的单位派出一男一女去河北某县催索债务,于晚九时许,在火车站候车时,被突至的“联防队”强行扭到站前派出所,理由是怀疑他们一男一女坐在一隅窃窃私语,有进行“卖淫交易”之嫌。

怀疑不过就是怀疑,没有口供岂能定案?

口供怎样来?——打。

男女二人被铐上手铐,分开来逼供。

几名审讯那女子的联防队员围着她,一个个故作色情相,口出污言秽语,下流不堪入耳。且动手动脚,满足一点点邪狞心理。而隔室,一声声传来男同事遭打时发出的哀号。胆小的女人双手被铐,身遭凌辱,耳闻其声,抖瑟成一团,不由得心惊胆战。逼问什么,供认什么。审讯者们对细节产生极大兴趣。既然他们有兴趣,不回答是不行的,不顺着他们回答也是不行的。违心地顺着他们回答了,他们便发出心理满足的笑。

联防队听说她是本县人,父母家在某村,第二天派人去某村通知其父母,交出一千元钱保人。父母惶惶赶来,交了七百元现金,写了三百元欠条,才保出他们的女儿。

而她的同事,因本地没有熟人可来保他,身上也没带多少现金,继续被铐在桌腿上熬过了半个白天,写下一千元钱的欠条,才获得自由。

我听了不信,那作副主编的朋友的爱人,有天晚上就将那位同事带到了我家。那三十五六岁的女人,没说几句话便哭了起来。朋友的爱人告诉我,她们单位的领导对此事极为愤慨,许下诺言,谁能伸张正义,使执法犯法者受到应有的惩罚,除了一切费用由单位支付,谁还享受该单位名誉职工的待遇。

我见那女人双腕上有紫黑色的被铐过的肤痕。一问她,事情过去多久了?

说已半个多月了。

半个多月了,肤痕仍那么紫黑,可知当时该是怎样的情形了。

她挽起袖子给我看,双臂上竟有烟头烫过的痕迹。

我问她照过像没有?

她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说要留有证据。

她说她没想到过这一点。她说丈夫是个烈性子的男人,向朋友借了一支双筒猎枪,几次三番地要去找那些联防队员算账,搞得她每天提心吊胆,更操心丈夫别再去闯什么大祸,对自己遭受的虐待和凌辱,反而已有几分麻木了。

问她什么叫“联防队”?

她说在她父母居住的那个县,治安警似乎人数不够用,雇了一些人。

问是些什么人?

她说是些农民。

问是些怎样的农民?

说是些在家里不愿种地,出外打工又嫌挣钱辛苦的青年农民。

问当联防队员给钱多少?

说据当地人讲,每日三五元钱而已。但是“奖金”多。“奖金”便是各类罚款。大头儿归派出所,小头儿归他们分。所以,他们多逮人,多罚款,派出所是高兴的,也是支持和撑腰的。故对他们的行径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时甚至采取鼓励和怂恿的态度。因为只有任他们使用他们的方式,才能逼获“保释金”之类的钱。若由警察去公然地干,怕多少会有损形象。而他们干,即使惹出了麻烦,由警察们出面调停、斡旋,也就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为这件事,我去找过妇联的朋友,朋友表示同情,但亦表示爱莫能助。我问他是不是不信?他说有什么不信的?可妇联每天收到的诉苦信、求助信多了,接待的上访者也多了。想都管,管得过来么?其中控告对象直接便是公检法人员的事件相当不少,妇联不能总是充当代表妇女姐妹和公检法对着干的角色哇?何况,比较而言,我代别人反映的事件,非说严重,也严重不到哪儿去。至多是个需要进行批评教育性质的问题。人家真的批评教育了没有,当事人还是个不知道。

我说那所谓“保释金”总该退给受害者吧?

他说你怎么这样傻?“保释金”不就是他们的奖金么?既然分发了,还能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么?

我不死心,代我的“当事人”——尽管我不是律师,但人家找到我,求到我,无形之中的,我也就成了人家的“代诉人”了——给公安部与河北省有关方面发了几封信,如泥牛入海,空谷无音。两个月后的一天,我出差从外地回来,妻交给我一张名片,乃是河北省某县县委副书记的名片。事情正是发生在那一个县里。妻说来客是我复旦大学的校友,高我两届,来时还带了些水果之类。

我一想,心内也就明白几分了。

后来,那女人的老父亲,因那一件事的发生,一气之下病故了。她料理完父亲的丧事,自己也病了,便再没找过我那朋友,也再没找过我。我呢,也就从这件注定了不可能真正替她伸张正义的事中自行解脱了。我必须有这点儿自知之明。其实我们三方最终都心照不宣地明白了一点——认了罢。区区小百姓,不认又能怎样?

河北省委宣传部的一位副部长,在“扫黄”中微服巡视,正巧发现某地书摊公开兜售黄色书刊,进行批评和侦询的时候,却被维护市场治安的警察以扰乱市场治安、干扰市场经济秩序为罪名逮了起来,并被审讯。

这一件事情,是国家新闻出版总署一位副署长亲口对我讲的。当时在场的还有老作家李国文同志。这位署长接着讲到了另一件事。新闻出版署几位在中央党校学习的同志,为了对黄色书刊冲击和占领书刊市场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在征得新闻出版署和党校负责同志的批准之后,前往某地。

他们在一出售黄色录像带的摊床前买了一盘,离开没多久,追上来一名三十多岁的女人,神神秘秘地问他们还买不买,说她有许多种。如果他们买的多,她可以按批发价优惠。

他们说不买了,一盘够了。

那女人说不买不行。

他们问怎么不行?

那女人说你们买黄色录像带是要受罚的,并威胁说严重的还要收审。

他们说你强迫我们买就没事了么?就不怕受罚、不怕收审了么?前面一百多米处就有进行盘查的警察,你怎么敢这样做?

那女人笑了,说他们是不会罚我的,更不会收审我。你们如果多买我的,保你们没事儿,保你们顺顺利利地通过。如果不多买我的,你们今天可就有麻烦了。

他们自然都是有些不信邪的。上了车,直往前开。邪存在着,不信是不行的。结果车被拦住,警察上来了,说看到你们刚才买黄色录像带了,想受罚还是想被收审?

他们再不明智那时也得变明智些、变乖些了,都说那我们就受罚吧!

于是几个人兜里的三千余元尽数被搜去。

问:有个人企图强迫我们买,你们怎么不管?

答:你们无权问的就别问。我们只管买的。

后来还是新闻出版署派出一位副署长,去向河北省委宣传部进行交涉,才索回了罚款。

中央电视台某专题摄制组,途经一处两省交界之地,司机将长途汽车开到了一饭馆前,催促乘客赶快下车用饭。摄制组的同志随乘客们走进去,见环境极脏,于是打算退出,到对面看起来较干净的饭店用饭。几人转身时,却见店门已被锁了,而且有人持棍把守。一般乘客哪里还敢有不悦的表示?只有端上来什么吃什么,要多少钱给多少钱的份儿。图个平安无事。只我们中央电视台摄制组的这几位朋友,执意离开。结果没说上几句理,从后店冲出几个汉子,劈头盖脸就是一顿打。其中一人,发现窗外站着警察,大声呼救。警察的脸从窗前一闪,不见了。挨打之后,随身所带的钱及手表、相机一概遭掠。摄制组的成员中,有几位朋友也是血气方刚的年轻人,忍无可忍,齐发一声喊,与对方们拼搏起来。那警察才又“适时”出现,加以制止。未对店家们所雇打手们进行一句盘问,却将摄制组成员带到派出所大加审讯。更富有戏剧性的是,外屋正审讯着,里屋店主在向所长“上贡”奉献之物,皆系从摄制组成员或其他人身上掠夺的东西。

近来我听到一种说法——传统在台湾,法制在香港,腐败在大陆。

这当然是很偏激的说法。我相信台湾和香港也自有他们的腐败。并且进一步相信,腐败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都存在,只不过程度不同罢了。

但事实是,大陆也就是我们共和国肌体上发生的腐败现象,的确是到了这样一种程度——它几乎使我们大多数国民在每一个月里都能深切地感受到它对我们日常生活的侵蚀。正因为已经到了这样的程度,老百姓才祈祷反腐败,希望对共和国的肌体从真正意义上起到一次清除作用。

而另一个事实是——的确,腐败已然侵蚀到了公检法部门。即使不能说非常之严重,也可以说是相当之严重了。

这就难免会使普通的老百姓对我们共和国的前景感到沮丧和悲观了。

普遍的老百姓,对于所谓权钱交易,耳濡目染的,似乎早已司空见惯了。

我的一位在某县县委工作的朋友来看望我时对我说——全中国的情况,咱不敢随便发表看法。但是我们县里的情况,咱还是一清二楚,了如指掌的。共产党的干部中,有些受贿几千元、贪污万把元,就被处分了撤职了,甚至判刑了,你想了解老百姓对他们持何态度么?

我说,想。

他说,其实老百姓很同情他们,觉得他们是些替罪羊。如果以几千元、万把元为量刑标准,那么我那个县里的副科长以上的人有一个算一个,也甭审,拉出去就枪毙,可能会有一两个清白的被冤枉了;隔一个枪毙一个,又肯定会漏网不少。

我说,照你这么讲,就没指望了?

他说,指望还是有的。只不过中央不太清楚老百姓的心理要求,做不到点子上。比如说权钱交易的问题吧,老百姓看的多了,也就看透了,悟明白了,交易就交易吧。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么,这已经初步实现了。你还指望先富起来的帮助老百姓啊?老百姓手中又没权,能给他们什么好处?能使他们更富么?不能吧?但有权的人手中那个权,却能使他们更富。他们又不傻,干吗不用钱去和权交易啊?这么一交易,共产党的大小官员,也就在这场交易中富起来了。毛主席打下的底儿,中国是个低工资国家,大小官员的工资也高不到哪儿去。物价飞涨,他们就不感到钱不够花的压力么?

他一席话说得我只有哑口无言的份儿。

他又说——不久前我在全县搞了次社会调查,你猜怎么着?百分之四十二的人主张行贿受贿公开化、社会化,索性由各级政府部门组建“行贿受贿统筹安排计划委员会”什么的。从某些行业的办事员到科、处、局以上干部,明令条文标出行贿受贿之价码,像商品行情、股票行情一样天天公布。可分为内部价、优惠价、市场价和调剂价几类。当然,不能完全地市场化,要以计划为主,否则,像物价一样天天涨,老百姓承受不起。国家还可以从这方面抽税。行贿受贿的现象越普遍,数目越惊人,国家的税收也越大嘛!百分之四十二的人认为,此举符合人民群众的利益,从根本上讲是方便了人民群众的事儿。

我说,我实在是越听越糊涂。

他说,你想嘛,人民群众有了难事,哪怕是于情于理完全属于某些有权之人该替他们解决的事,甚至是解决起来并不成问题的事,不花钱就办不成不是?老百姓值得同情在于,有时花了钱也还是办不成。他们是早已明白了唯有肯花钱才能顺利解决困难的道理的,但却并非都知道钱该塞到谁的手里,怎么个塞法才算得体。明码标价是多么好的措施呢?一看报,一看电视,一听广播,该找谁谁,该带多少钱,心中全有数了。而且,也多了几分理直气壮——“喏,我来行贿!这是两千元,点点,尽快把我的困难给解决了。受了贿不办实事,小心我告到‘行贿受贿安排计划委员会’去!……”否则,老百姓手里攥着辛辛苦苦攒那点儿钱,连为了解决自己的困难去行贿的勇气都没有。好容易见上面,心里感到卑微,胆突突的,不知该怎么做人家才肯受贿。有时就得求助于第三者、第四者,权钱交易的“流通”环节多了,一千元能办成的事,中间人一盘剥,变成了需要两千元才能办成的事。

我的朋友娓娓道来。说得很平静,很从容,对自己的分析相当之自信。

我则一时更加无话可说。

他问,你怎么无话可说了?

我说,我是感到无话可说了,真的……

他说,我的话有道理么?

我说,听起来似乎也挺有道理的。

我又讷讷地问,你刚才不是说,指望还是有的么?那个指望究竟是什么?

他开始吸烟。连吸了几大口,想过了千百遍似的说——警察、公安、法院,如果最后连这些地方也成了权钱交易普遍之极、执法犯法肆无忌惮的地方,那……

他不说下去了。

我低声问,那便怎样?

他又吸烟。将那支烟吸得不能再短了,掐灭在烟灰缸里之后才说——那就又该造反有理了。但凡算是一个国家,总得给老百姓留下点儿指望吧!

他说完,就起身告辞。临出门,拍拍我肩又说——你这人足不出户,有些事我不想讲出来吓着你。如果你什么时候有充分的时间,愿意到广大的老百姓中间去走走、聊聊,我奉陪。你也许会感到,中国再照这样下去,并不像某些遗老遗少大发宏论认为的那样前途光明。

朋友来京的时间是1993年上半年。

朋友走后不久,党中央提出了“反腐败”的口号。新闻媒体陆陆续续地报告了一些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的人和事,以及一桩桩重大的全国性的案件。中央电视台的“质量万里行”专题组,忽而大江之南,忽而长城之北,也搞得有声有色,雷鸣电闪。由朱镕基总理亲自挂帅主抓的金融界的整肃工作,使全国的老百姓都出了一身冷汗——怎么着?国库都快被挪空了呀?!

国库的钱那可是老百姓的钱。

中国人多,老百姓的汗水自然是不值几个钱的。中国之普遍的老百姓所挣的工资,差不多是这个地球上最低微的工资了。当然,这并不等于他们创造的价值也是这个地球上最低微的。如果说一个国营企业的经济效益的百分之九十以上归了国家,毫无疑问地意味着它的一个普通劳动者创造价值的百分之九十以上——不,实际上是比百分之九十以上更多的部分——奉献给了国家。

这些钱关乎到他们将来的退休金、社会福利,也关乎到子孙后代面临的国家是否在经济方面可以信赖。

而这些钱,却被用了去炒股票,炒房地产,以国家的名义做种种投机生意。赔了,羊毛出在羊身上,继续提高物价就是了。赚了,塞入一部分人的腰包,成了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轻而易举而便捷的方式。

蒋家王朝时代的四大家族也是这么干的。他们基本上也是靠着诸如此类的一些勾当成为中国历史上大大小小的家族集团的。翻开历史看看,记载得明明白白又简简单单。

  • 背景:                 
  • 字号: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