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光怪之八十年代 二、我看深圳大时代

梁晓声Ctrl+D 收藏本站

我虽没有长住过深圳,却也接触了不少深圳人,感觉他们大都是有点“野心”的。

我将“野心”这个词加了引号,意在强调含有赞赏,不带贬斥的。

“野心”这个词,按照《现代汉语词典》的权威解释,指对领土、权力或名利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

但是,细细一想,不会有哪个人是为了占有一片领土而成为深圳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土地法早已宣告得清清楚楚,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每一平方米土地,都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即使你是亿万富翁,你也只能在二三十年,最长六七十年内,用金钱买下一小片土地的使用权。所以,可肯定地说,怀着占有领土的“巨大而非分的欲望”成为深圳人的人,不是疯子,就是傻瓜。“炒土地”者们的本质动机和最终目的,并非企图占有它,而只不过企图在“炒”它的过程中赚取金钱。

为了权力成为深圳人的人,我想也不是太多。因为就权力舞台而言,深圳毕竟太小了。太小的深圳的权力舞台,怎能满足对它怀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的心理呢?除非是在别的权力大舞台上失意又落魄,才会转移向一个权力小舞台寻求安慰。何况,深圳从一开始便确定了向商业城市发展的蓝图。而商业城市的特征之一,便是政治权力保障并服务于商业的规律。在一个商业时代典型的商业城市,第一位的骄子是成功的经商者,第二位才是从政者。一个对于政治权力怀有“巨大而非分的欲望”之人,在深圳怕是找不到什么良好感觉的!

为了名到深圳去的人大概也是不多的。想来想去,除了歌星们,还会有谁呢?他或她,也不过是将深圳当成较理想的演习场或集训营。积累了经验,提高了素质,便会从深圳这块跳板纵身一跳,跳往北京的。

更多的人,之所以从全国各地奔赴深圳,主要是为了一个“利”字吧?

古人云:“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

这个“利”字,我强调的,并非它的商业内涵的一面,而是社会学内涵的一面。

人既然生活在社会中,就是一个社会人,不可能不考虑自身利益。它包括保障一种相对体面的物质生活的收入,选择能发挥自己某项专长或才智的职业的充分自由,参与公平竞争的激情和冲动,以及便于实现自我价值的社会环境。

我想,更多的人,是被这样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驱动和吸引,才由别处的人毅然决然地变成深圳人的吧?

如果,这样的一个社会学内涵方面的“利”字,是可以不太确切地用“野心”这个词来谈论的话,那么具有这一种“野心”,对当代中国人而言,实在是值得欣喜的事呢。尤其是对于当代青年人而言,倘连这么一点儿起码的“野心”都没有,那实在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的幸事。

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时代而言,如果它的大多数人尤其大多数青年人,皆能有以上那么一种“野心”,它将必是安定昌盛、高速发展的,前途也将是美好光明的。

在我看来,深圳是中国的第一座典型的“移民城”。也许,它还是全国青年人最多的城市和知识结构最高的城市吧?尤其后两点,和深圳的年轻、深圳的现代观念为主体的观念,可以说相得益彰。无论他们选择了深圳,还是深圳选择了他们。

20世纪80年代初,我的一位大学同学,是在宁夏颇有名气的一位作家,曾打算调往深圳。后来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有去成,什么时候谈起来遗憾得不行。

我的另一位大学同学,贵州人民出版社原编辑部副主任,也曾因打算调往深圳,来寻求我的帮助,后来也是由于种种愿望以外的因素没去成,却至今“贼心不死”。

而我自己,1988年底从北影调到童影后,住房窘况大大改观,才最终灭了由北京人变成深圳人的念头。否则,尽管我觉得与深圳缺少缘分,但也可以划归为“贼心不死”者。可见,曾想要去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比已经去了深圳成为深圳人的人少不了许多吧?

我曾应邀到渤海油田讲过文学创作课,结识了那个地方的一批男女青年文学爱好者。某天我收到一封从深圳寄来的信,困惑地打开一看,是其中一位女孩写来的。告诉我她已经调往深圳了。而且,是因为陪她父亲到深圳旅游,一下子就被深圳吸引住了。用她的话说,是“我找到了某种感觉,某种缘分”。于是坐地就成了深圳人。去时是父女俩,回渤海是她父亲一个人。老父亲特理解她,支持她,自告奋勇承担了回原单位替她办理辞职手续的义务。

她那封信,字里行间,充满了洋洋自得的人生信心。仿佛待嫁闺中的女孩,忽一日红鸾星惊,相中了一位“白马王子”或被“白马王子”相中似的。

一位包头的文学青年,某天也出我意外地从深圳打来电话,说已受聘于深圳某一公司矣。也说找到了“某种感觉”“某种缘分”。先是,他的一位同学去了深圳,受公司委派,回包头办子公司,将他从单位硬“挖”了出来。后来深圳方面派员去包头考察,发现他那位同学志大才疏,不善经营管理,将他那位同学“炒”了鱿鱼,宣布解体子公司。同时在与他的几次接触中,发现他倒挺有能力,问他愿不愿到深圳谋求发展。他自是喜出望外,于是跟随到了深圳。

我问:“干得顺心么?”

答曰:“我已经从那一家公司跳槽,换了一家公司干了。”

我替他忧患地说:“那么,是在第一家公司干得并不太顺心了?”

他在电话里笑了,说:“你别替我操心。我在第一家公司干得也很不错,但第二家公司的待遇更高些。人往高处走嘛!在深圳工作变动是寻常事儿!”

我在南京签名售书,遇到了一位“兵团战友”。他竟也装模作样排队买我的书。

他说他已不是哈尔滨人了。

我问:调到南京了?

他说:调到深圳了。

我一怔,忙问他感觉如何。

他莫测高深地一笑,说:“人挪活,树挪死么。起码的感觉是——我挪活了!”

签名售书活动的第二站是西安,又遇到了我的一位中学老师排队买书。二十多年不见,她头发白了。

我毕恭毕敬地站起,问老师近况怎样。

老师说,她已退休了。已调到深圳了。受聘于女儿和女婿的公司,当一名老业务员。

我奇怪,问老师:深圳也欢迎您这般年纪的人么?

老师一笑,说:“深圳那地方,不以年龄和资格论人,看重的是实际工作能力。我也没成想自己教了一辈子书,一朝下海,居然还能扑腾几下子!”

一不留神,你生活的周围,就会有一两个你熟悉的人说变就变成深圳人了。一旦他们变成了深圳人,给我的印象是仿佛都年轻了几岁,都对人生增添了几分自信和乐观,都自我感觉好起来了似的。

中国人碰到一起,总不免首先抱怨一通自己的工作单位,接着抱怨自己生活的那座城市、那个省,进而抱怨整个中国。许多人备感自己怀才不遇,备感自己的才智和能力受到压抑,备感活得窝囊委屈。

据我想来,他们的抱怨,也许不无各自的理由和根据。

然而,深圳人却一般不这样。他们很少抱怨深圳。也许是因为当初是他们自己乐于去的吧?可又分明不完全是,分明还是一种深圳人共有的大家都恪守的什么原则似的。

我不信去到了深圳的人没有人仍觉得怀才不遇,没有人仍觉得才智和能力受到了限制和压抑,没有人仍觉得与他人比起来自己活得窝囊、活得委屈、活得累。但我所接触的深圳人,一般都不抱怨。

在今天,与普通的中国人比较,这一点尤其显得难能可贵。

他们的不抱怨,似乎都向人表明着他们的另一种自尊和自信。

仿佛,深圳像一种学校,它教育出来了另一种当代中国人。

我曾去过深圳一次。目前为止,仅仅一次。

我曾很想调往深圳。最终彻底打消念头,原因之一是深圳对我这个北方人来说,似乎太远了,远到不止是南方,简直就像是国外;原因之二恰恰是,由于我到过深圳一次。

先说第一个原因。我出生在哈尔滨。直至下乡前,没离开过它。如今,我的老母亲、两个弟弟和一个妹妹,都在哈尔滨。弟弟妹妹都已成家,老母亲轮流和他们生活在一起。哈尔滨还有我诸多的同学和兵团战友。亲情加上友情,据我想来,便该是所谓家乡观念或曰家乡情结的最主要的内涵了吧?无论世人对此如何评说,我这一代人的特征,正是家乡观念或曰家乡情结的依重难以解脱。我甚至进一步认为,这是贫穷在我和大多数同代人心理上和情感圃林中投下的阴影。父母辈在贫穷年代为我们付出的太多,含辛茹苦。我们总希望生活在他们周围,起码是生活在离他们不算太远的地方,以图能够更经常地尽我们作儿女的义务和拳拳孝心。

1977年,我从复旦大学毕业之际,有三个分配选择——哈尔滨、北京、上海。我毫不犹豫地填了去哈尔滨的志愿。坚决表示不同意留在上海。一些阴错阳差的因素,使我成了北京人。这在当时对我而言,是离家乡、离父母和弟弟妹妹、离亲情和友情最近的选择了。说来人们也许不信,尽管北京到哈尔滨只需坐十七八个小时火车,可十四五年内,我不过只回去了七八次。几乎两年才回去一次。足见对一个太依重家乡的人,远或近,有时似乎更是一种心理距离。

我是在1986年去深圳的。当时到广州花城出版社改稿。改毕,编辑部主任陈大姐和我的责编——一位典型的广州姑娘陪我去深圳。到时已是下午,在市内转了转,第二天去了沙头角,天黑才回到深圳。第三天一早便离开了。所以在我的印象中,仿佛去的更是沙头角,只不过途经了深圳。

我只用了一个小时就在沙头角走了个来回,与陈大姐她们走散了。在沙头角买了三个芒果吃。我既不觉得那条小街的东西真的有多么便宜,也不觉得有什么东西格外吸引我,能勾起我买的冲动。甚至竟有点儿后悔。对于一个极其缺乏购买热忱和欲望的人,要在那么一条小街上消磨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仅仅靠闲适的心情是不够的。于是我在那条小街唯一的一个电影院看了两场电影。第一场是《黄天霸》,第二场还是《黄天霸》,都是我们北京电影制片厂拍的(当时我仍在北影)。

在深圳的短短的时间里,我抽空儿拜访了一位从哈尔滨调到深圳美术馆的画家。在哈尔滨,他一家四口住两间阁楼。而在深圳,他住四室一厅。住处环境相当优美。附近有集市,买什么相当方便。尤其海味和副食、蔬菜,在我看来,丰富极了,价格也并不比北京贵多少。当然,最令我心向往之的,是友人的居住面积,大约近一百平方米。对他而言,在哈尔滨是不可企及的,恐怕只能是幻想。对我而言,在北京也是不可企及的,恐怕也只能是幻想,当时我在北影,只住十三平方米的一间筒子楼。

我非常坦率地承认,我几次萌发调往深圳的念头,主要是幻想能住上宽敞的房子。我是一个从小在低矮的泥土房中长大的人。宽敞的房子对我来说,直至1986年,一直是个美丽的梦。

深圳给我留下的印象很新,很现代,也很深刻。它新得好像没有一条老街陋巷,没有像门牙缺洞一样的胡同,没有南方所谓“棚户区”或北京所谓“危房区”。这大概也是令许许多多人心向往之的吧?对我而言,它现代,是指在那么有限的还不如北京半个区大的范围内,耸立着那么多高楼大厦,外观又都那么新颖。当年北京还没有盖起那么多,盖起了的也很分散。

但是,我觉得,深圳当年新得还谈不上有任何有意义的历史,也还没有形成起码的文化氛围。单讲文娱,仿佛除了电影、刚刚出现的录像厅,就再谈不上其他了。

我竟没找到一家书店,只偶然地见到了一个书摊。书摊上只有花花绿绿的刊物,而没有一册文学刊物,没有一本文学书。哦,对了,也不能说没有一本文学书,有从香港贩入的《金瓶梅》,也是洁本。还有几种字典,包括英汉字典。

我当时想,看来深圳不适于我。尽管我丝毫也不怀疑,如果我投入它的怀抱,它肯定也会回赠我较好的居住条件。

我常反省,作家是些古怪的人,或曰是些很有毛病的人。所选择的生存地,历史太悠久了不见得是好事。悠久的历史会将作家的思想压扁,变形。完全没有历史似乎也不行,会使作家感到思想和观念仿佛一只无锚的船,轻飘无所定位。文化氛围太浓厚了不好,那样子文学将被大文化淹没。完全没有文化氛围似乎也不行,那样子作家会感到寂寞,感到窒息。作家的创作激情,有时是要靠文学的氛围去激励和鞭策的。

当年我主要的患得患失的思想,便是这些了。

我离开深圳时,心里默默对自己也是对它说——别了深圳,看来我们没有缘。

我内心里竟不免地有几分感伤——好比离开的是一位姑娘,她有令我动心之处,但是,她似乎不适合做好的终生伴侣。我们结不成婚。一往情深,凭着一股冲动结婚,我看不到人生乐观的前景。

令我惊讶的是,深圳的文化和深圳的经济,几乎是在同步发展的。如果说它十几年前是一个海边小村的时候,并没有什么文化环境可言,那么伴随着它的经济发展,它的文化的骨骼也开始形成,这与许多经济高速发展的地区和国家的情况恰恰相反。几乎可以认为这一事实带有某种奇迹性。我想,这可能主要是因为深圳拥有相当一大批有文化的深圳人吧?

我所结识的深圳人中,十之八九是受过高等教育的,有些甚至是毕业于名牌大学的硕士或博士。

1986年我到深圳之前,那时全国掀起了一股仅次于“出国热”的“闯深圳热”。那时,对于一批中青年知识分子而言,深圳还是一个令他们望而却步的地方。尽管它已经变得相当热闹,但那一种热闹,似乎是另外一批人营造的。

哪些人呢?——雄心勃勃的个体户,“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时代淘金者,在社会竞争中被挤没了位置的落魄者,生活遭际中的受挫者、失意者……

“在深圳开饭馆,比在全国任何一座城市开饭馆的税收都低!只有白痴在那儿开饭馆才会赔。”

“在深圳,连农村女孩儿找到一份工作,每月也至少能挣五六百元,何况我们,膀大力不亏的!”

“是我妻子的女人我不爱她,我爱的女人又和我结不成婚,感情疲软了,只图远远地离开我生活的那座城市。”

“孩子没考上大学,沮丧得要命。一时心血来潮,非要到深圳去撞撞运气。去就去吧,也许有什么好运气正在那儿向他招手哪。”

有许多人曾与我商议,希望倾听我的坦率的看法,希望我支持他们的决定和选择。驱使他们作出决定的动机往往那么简单,简单得常常令我为难,不知究竟是该支持他们还是该劝阻他们。

不管我支持或劝阻,他们当年是都去了。但有的人很快又回来了,既没在深圳实现什么个人愿望,也没在深圳获得什么心理安慰。有的后来在深圳奇迹般地发了大财,摇身一变成了大款。有的后来在深圳亏了血本,前功尽弃,从此一蹶不振。

而最近几年,情形则大不相同了。到我家来跟我商议他们的决定的人,更多的是大学毕业生,或者大学毕业已经工作了多年的人。他们不再是一些落魄者和失意者。他们中相当一部分人甚至有着令人羡慕的事业成就或职业。他们宁愿放弃已经谋取到的人生利益而义无反顾地去深圳。

还是一批有文化、有更高层次的人生追求的人。我想说,正是他们,使深圳这一座城市在短短的十年内形成了它的文化的骨骼。

有知识分子的地方,便有知识的需求,便有文化的需求。世人往往将“文化”和“娱乐”这两个根本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词连在一起说成“文化娱乐”。此中其实包含着一种荒唐。须知没有知识分子的地方,便可能只有娱乐,没有文化。知识分子极少的地方,极有限的文化需求,便可能被大面积的娱乐需求所覆盖,所吞没。只有在知识分子从数量上占有了不可忽视的存在的时候,文化才会同时有了立足之地。

1986年我去过深圳以后,凡有深圳人到我家,我总是问:“深圳现在有了书店没有?”

如今深圳电视台已经推出了几部在全国反应较好的电视剧或专题片。

深圳影业公司已被列为全国十六家有独立拍片资格的电影厂家之一。

深圳有了它的刊物和报纸,它们正在进一步向全国报刊业证明着它们的存在。

至于书店,据深圳的朋友们告诉我,不但已经有了,而且售书环境还不错,书的品种还不少。又据说,在内地某些城市行情不那么看好的科技书、纯业务性质的书,在深圳似乎尤受欢迎。

我想说,深圳的文化骨骼的形成,将在以后的若干年中更加验证这样一个事实,那就是——深圳正处在它的主人们的更替阶段,并将以很“现代”的时间概念加速这一过渡阶级的完成。

我不知道头几批去深圳的人们,他们中某些文化素质不足、仅仅靠当初的冒险的勇气或者靠金钱投机的运气和手段发了横财,成了“大款”的人们,是否开始意识到这样一种威胁?——深圳未来的主人,最终不可能是他们中的大多数,而是后来者中的大多数。深圳未来的主人,将最终从总体上属于有文化的深圳人,属于深圳不断扩大的知识分子队伍。原始积累的时期,在短短的十年内,已经宣告差不多该结束了。它以后的历史,该由科学加文化的大笔来书写了。单有文化的历史,而没有经济发展的腾飞,无论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座城市而言,其实是可悲的。单有经济发展的腾飞,而没有文化的陪衬,无论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座城市而言,也同样是可悲的。“大款”们的钱不能自行地变成文化,这是他们的悲哀。如果金钱使当代人的生活变成了极其简单的两种内容——占有它和消费它,尤其是以贪婪的方式占有它并以穷奢极欲的方式挥霍它的时候,连“大款”们都会对现实生活产生沮丧和厌倦的。有文化的深圳人对深圳承担的历史使命包括将“大款”们从他们迟早会感到厌倦的生活状态中拖出来,影响、教会他们如何更文明地支配金钱,做对深圳的将来有益也对改变他们自身生活状态有益的事。如果他们拒绝,只会变成深圳原始积累时期遗存下来的一小批活化石而已。等待他们的只有一个结局——在消费金钱的日子里自生自灭。

时至今日,形形色色的人们常常和我谈及他们的念头——

“我想到深圳去!”

对于他们,支持抑或劝阻,我比以前明确多了。

文化层次较高,有专业、专长者,我往往热忱地支持他们去,甚至为他们尽一些联系和介绍的义务。

文化层次较低,又没有什么专长者,我往往劝阻他们去,甚至不惜时间讲清我的道理。

深圳已不再是十年前的深圳,已不再是某些人想象的那样——是一个经济原始积累时期的大市场。

它仿佛已在向世人发出它的忠告——文化和才能,你拥有什么?请思考好了再来。如果你二者一无所有,那么你将难以长久成为一个有为的深圳人。

进一步深化改革,人们眼盯着深圳,期待深圳拿出什么称得上是“新思路大手笔”的举措。

反腐败,人们眼盯着深圳,期待深圳给中国人一个无话可说的说法。

整顿金融秩序,整顿房地产市场,整顿开发区投资环境,人们眼盯着深圳,有人巴望从深圳曝光什么大丑闻或大黑幕,没有发生便怀疑这世界太不真实;有人暗暗担忧深圳能不能经受得住一次又一次“洗礼”,担忧这面世人瞩目的改革开放的南方旗帜还能不能继续飘扬招展下去?还能举多久,举多高?

打开电视,几乎每一天都有为深圳各行各业制作的广告和关于深圳的新闻或专题报道。

翻开报纸,几乎每一天都有关于深圳的内容。

深圳,在它形成一座城市不久,便似乎命中注定是一座大有争议的城市了。现在是,将来一个时期内,我看也必然是。争议已从官方蔓延至老百姓的心里了。

我经常听到类似这样的对话——

“为什么不能像深圳那样……”

“像深圳那样?!”

即使我自己,观念也由于深圳的影响变得相当的矛盾,相当的分裂。有时我主张或赞同什么,往往会说:“深圳便是那样的!”有时我抵触或反对什么,也往往会说:“能像深圳那样么?!”

深圳的种种信息、举措、现象使许多国人忧患,也使许多国人鼓舞,使许多国人迷惘困惑,也使许多国人心潮亢奋,使许多国人仿佛看到了中国的沮丧的明天,也使许多国人仿佛看到了中国乐观的前景。

深圳,这座有争议的城市,就是这样子,耸立在普遍的中国人的视野内了。它传播着种种关于它的信息。这些信息经常甚至是很猛烈地影响着许多国人的观念,冲击着许多国人的观念,改变着许多国人的观念,更新着许多国人的观念。深圳似乎毫不在乎国人对它的争议,似乎还因此而自豪。如同一首流行歌曲所唱——“不管别人怎么说,我要做出自己的选择”。非但如此,并且它依然故我,经常制造出某些别出心裁的惹得传媒界追踪报道的“热门话题”。比如在1993年10月份很是热了一阵的“文稿竞价”活动。

说来最初我还是这次活动的“监事”。我允诺作“监事”,是很虔诚的。我想,这是一次典型的“深圳式”的做法。这做法未必不值得尝试。成功了,也给书刊市场提供一条有益的经验,而中国各方面的事情,需要的便是可贵的经验,缺少的便是可贵的经验。

后来我和几位作家辞去了“监事”的角色。决定辞去之前我也是很认真地想了一下的。这次活动是可以那样操作的么?我困惑了。觉得它和我的初衷不一样了。

其实呢,也许并没变。也许一开始举办者们的初衷便是那样的,也许一开始我预先想象的初衷便是太典型、太传统的“北京文人”的思维方式的产物。

典型的“北京文人”的思维,与典型的“深圳式”的活动合不上拍了。

我很传统么?古今中外,许多文人活着时拍卖过自己的文稿。要不怎么叫文人是“卖文为生”之人呢?证明我并不代表着传统。

典型的“深圳式”的活动太现代了么?精神产品之版权的拍卖,似乎也不是一件谈得上现代到哪儿去的事啊。

这是我个人观念和“深圳观念”的第一次直接碰撞。也导致了我已然变化了的那一部分观念和仍固守着的那一部分观念的碰撞。

是的,正是观念这种东西,跨越了空间,使我觉得深圳离我由远而近了。观念,是最能够在同一空间里并置的东西,也是最足以消弥所谓“历史感”的东西。在今后的时代里,它的存在方式,可能也是最后现代主义的存在方式吧?

而深圳的今天已然有了自己的历史。如果不算它的“史前史”,它已然有了三十年多一点儿的历史。正是从这三十年多一点儿的历史中,派生出种种典型的“深圳观念”。有时是意会胜于言传的。好比我们说一个上海人“太上海人”了,就能领悟言语之外的含意一样。当然,这里我绝没有暗讽“深圳观念”的意思,也没有对上海人不敬的意思,仅举个例子罢了。

对于一座城市,三十年多一点儿的时间,就可称之为“历史”了么?

这使我想起了毛泽东的著名诗句——“多少事,从来急,天地转,光阴迫,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

也许“历史”这个词,对我们的后代而言,是一个大大压缩了的时间概念吧?细想想,每个人只能活上七八十年,干吗要臣服于悠久的历史呢?日新月异,十年一史,这对于现代人分明的只有好处,绝无坏处。

深圳以它大大压缩了的历史使它离我和许多世人变得近了,更近了,近得仿佛它是一个人,我们会感觉到它的呼吸,嗅到它的体味儿,不管你是否像我一样,只去过一次,抑或根本还没有去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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