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次读书活动中,有青年向我讨教“人生经验”。
所谓“人生经验”,我确乎是有一些的。连动物乃至昆虫都有其生活经验,何况人呢?人类的社会比动物和昆虫的“社会”关系复杂,故所谓“人生经验”,若编一部“大全”,估计将近百条。
但有些经验,近于常识。偏偏近于常识的经验,每被许多人所忽视。而我认为,告诉青年朋友对他们是有益无害的,于是回答如下:
一、一类事尽量少做
去年“国庆”前,我将几位中学时的好同学连同他们的老伴从哈尔滨请到北京来玩——这是我多年的夙愿。他们中有一对夫妇,原本是要来的,却临时有事,去了外地。但他们都在哈市买了来程车票,返程票是我在北京替他们买的——我与售票点儿的人已较熟悉了,他们一一用手机发来姓名和身份证号,买时很顺利。其实,若相互不熟悉,未必能顺利,因为当时的规定是购票须验明购票者本人身份证,否则不得售票——特殊时期,规定严格。
售票点的人熟悉我,信任我,能买到票实属侥幸。
但售票点是无法退票的,只能到列车站去退票,而且也要持有购票人身份证。
我问售票点的人:“如果我带齐我的一切证件肯定退不成吗?”
答曰:“那只有碰运气了,把握很小,您何必呢?真白跑一次多不值得,还是请你的老同学将身份证快递过来的好。”
而问题是——我那老同学夫妇俩在外地,他们回哈尔滨也是要用身份证的。倘为了及时将身份证快递给我,他们就必须提前回哈市。
我不愿他们那样,尽管售票点的人将话说得很明白,我还是决定碰碰运气。去列车站时,我将身份证、工作证、户口本、医疗卡等一概能证明我绝非骗子的证件都带齐了。
然而我的运气不好。
退票窗口的姑娘说,没有购票人的身份证,不管我有多少能证明自己身份的证件都无济于事,她无权对我行方便,却挺理解我的想法,建议我去找在大厅坐台的值班经理。她保证,只要值班经理给她一个电话指示,她愿意为我退票。
这不啻是好兆头。
值班经理也是位姑娘,也不看我的证件,打断我的陈述,指点迷津:“你让对方将他们的身份证拍在手机上再发到你的手机上,之后你到车站外找处打字社,将手机与电脑联线,打印出来。再去车站派出所请他们确认后盖章,最后再去退票就可以了。”
我的手机太老旧,虽当着她的面与老同学通了话,却收不到发过来的图像。
我说:“请行个方便吧,你看我这把年纪了,大热的天,衣服都湿了,体恤体恤吧。”
她说:“我该告知你的已经告知了,车票是有价票券,你再说什么都没用了。”
我说:“我明白你的意思,怕我是个冒退者对不对?所以你要看看我这些证件啊!”
我还调出了老同学发在我手机上的他们夫妇俩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请她与票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核对一下,但她不再理我了。
我白跑了一次车站。
最终还是——老同学夫妇俩提前从外地回哈尔滨,将身份证快递给我。有了他们的身份证,我等二次去车站,排了会儿队,一分钟就将票退成了。
类似的事我碰到多次,有相当长一个时期,我身份证上的名字与户口上的名字不统一,从邮局取一个是几本书或一盒月饼的邮件或一份小额稿费汇款单,都曾发生过激烈的争执。
对方照章行事,而我认为规章是人立的,应留有灵活一点儿的空间。我每次连户口本都带了,户口本能证明身份证上的名字也是我这个人的名字。但对方们若认死理,那我就干没辙。对方们的说法是——只能等过期退回,或让派出所开一份正式证明,证明身份证所显示的人与邮件上写的姓名确系同一人。派出所也不愿开此类证明,他们怕身份证是我捡的。
而我的人生经验之一便是——若某部门有某种规定明明是自己知道的,比如退列车票也须持有购票人的身份证;领取邮件须持有与邮件上的姓名一致的身份证——我们明明知道的话,就不要心存侥幸。
勿学我,侥幸于自己也许会面对着一个比较好说话、不那么认死理的人。
我的经验告诉我,面对一个好说话的人的概率仅十之一二而已,面对一个认死理的人的概率却是十之八九的事。
这也不仅是中国现象,世界上每个国家都有认死理的人,遇到不好说话的人和好说话的人的比例估计差不多也是八九比一二。起码,我在别国的小说和电影中看到的情况是那样,故我希望碰上了类似之事的人,大可不必因而就影响了自己的爱国情怀。
首先,要理顺某些可能使自己麻烦不断的个人证件关系——现在我身份证的名字终于与户口上的名字统一起来了。
其次,宁肯将麻烦留给自己,也比心存侥幸的结果好。比如我所遇到的退票之事,无非便是请老同学提前回哈尔滨,将身份证寄来,有了他们的身份证,也就不必白跑一次列车站了,更不会与不好说话的人吵了一番,白生一肚子气了。
虽然认死理的人全世界哪一个国家都有,但中国更多些。
所以,将希望寄托于面对一个比较好说话的人的事,以根本不那么去做为明智。
二、有些话尽量不说
还以我退票之事为例。
我要达到目的,自然据理力争——退票又不是上车,在职权内行个方便,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呢?无非怕我是个骗子,票是捡的甚或是偷的抢的。但我出示的包括身份证、户口本在内的证件,明明可以证明我不会是骗子啊。
我恳求道:“你看一眼这些证件嘛。”
她说:“没必要看,户口本和身份证也有假的。”
我怔了片刻又说:“那你看我这老头会是骗子吗?”
她说:“骗子不分年龄。”
我又怔了片刻,愤然道:“你怎么这种态度呢?那你坐在这里还有什么意义呢?”
她说:“你的事关系到人命吗?既然并不,铁道部长来了我也这种态度。”
我顿时火冒三丈。
尽管铁道部已改成铁路总公司了,她仍习惯于叫“铁道部长”。
而我之所以发火,是因为她那么理直气壮所说的话分明是二百五都不信的假话。别说铁道部长了,也别说我持有那么多证件了——即使她的一个小上级领着一个人来指示她:“给退票窗口打个电话,把这个人的票给退了。”说完转身就走,她不必会立刻照办吗?肯定连问都不敢多问一句。或者,她的亲戚朋友在我那种情况下想要退票,也必然根本就不是个事。
这是常识,中国人都明白的。
当时我联想到了另一件事——有次我到派出所去,要开一份证明我与身份证上的名字是同一个人的证明,说了半天,就是不给我开,答曰:“派出所不是管你们这些事的地方。”
这也是一句假话。
因为我知道,派出所不但正该管这类事,而且专为此类事印有证明信纸,就在她办公桌的抽屉里。有了那样的证明,我才能在机场派出所补页允许登机的临时身份证明,第二天才能顺利登机。
但她似乎认为她的抽屉里即使明明有那种印好的证明信低,我也不应该麻烦于她——而应将票退了,再重买一张与身份证上的名字相符合的机票。
那日我骂了“浑蛋”。
结果就更不给我开了。
无奈之下,猛想起导演尹力与派出所有密切关系,当即用手机求助。
尹力说:“老哥,别急,别发火,多大点事儿啊,等那儿别走。”
几分钟后,一位副所长亲自替我开了证明。
口吐粗话是语言不文明的表现,过后我总是很懊悔。并且,我已改过自新了。以后再逢类似情况,宁可花冤枉钱,搭赔上时间和精力将某些麻烦事不嫌麻烦地解决了,也不再心存也许偏就碰上了一个好说话的人那种违背常理的侥幸了——那概率实在太低,结果每每自取其辱,也侮辱了别人。
我要对青年朋友们说的是,你们中有些人,或者正是从事“为人民服务”之性质的工作的人,或者将要成为那样的人。恰恰是“为人民服务”性质的工作,大抵也是与职权联系在一起的工作。而职权又往往与“死理”紧密联系在一起。参加工作初期,唯恐出差错,挨批评,担责任;所以,即使原本是通情达理、助人为乐的人,也完全可能在工作岗位上改变成一个“认死理”的人。
若果而变成了这样一个人,又碰上了像我那么不懂事,心怀侥幸企图突破“死理”达到愿望的讨厌者,该怎么办呢?
我的建议是——首先向老同志请教。有少数老同志,工作久了,明白行方便于人其实也不等于犯什么错误的道理;或者,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以自己年轻权力实在有限无法做主为托词,反博同情。此等哀兵策略,每能收到良好效果。
但,尽量别说:“××部长来了我也是这种态度”之类的话。
在中国,这种根本违背中国人常识的话,其实和骂人话一样撮火,有时甚至比骂人话还撮火。
君不见,某些由一般性矛盾被激化为事件的过程,往往导火线便是由于有职权一方说了那种比骂人话还撮火的话。
三、某类人,要尽量包容
我的一名研究生毕业后在南方某省工作,某日与我通手机“汇报”她的一段住院经历——她因肠道疾病住院,同病房的女人五十二三岁,是一名有二十余年工龄的环卫工,却仍属合同工;因为家在农村,没本市户口。
我们都知道的,医院里的普通双人间是很小的——但她的亲人们每天看望她;除了她的丈夫,还有她的儿子、儿媳、六七岁的孙子以及女儿、女婿。她丈夫是建筑工地的临时伙夫,其他亲人都生活在农村。父母在城里打工儿女们却是茶农,这样的情况是不多的。
从早到晚她的床边至少有三个亲人——两个大人和她的孙子。而晚上,医院是要清房的,只允许她的一个亲人陪助她,她的孙子就每每躲在卫生间甚至床下,熄灯后与陪助的大人挤在一张窄窄的折叠床上睡。白天,那小孙子总爱看电视,尽管她一再提醒要把音量开到最小,还是使我的学生感到厌烦。并且她的亲人们几乎天天在病房的卫生间冲澡、洗衣服,这分明是占公家便宜的行为!我的学生内心里难免会产生鄙视。
“我本来打算要求调房的,但后来听医生说她得的是晚期肠癌,已经扩散,手术时根本清除不尽,估计生命期不会太长的。我就立刻打消了调房的念头,怕换成别人,难以容忍她那些亲人。老师,我这么想对吧?”
我的回答当然是:“对。”
后来,那女人的工友们也常来看她,我的学生从她的工友们的话中得知——二十余年间,她义务献血七八次;她是她们的组长,她受到的表彰连她自己也记不清有多少次了。总之她是一个好人,好环卫工人。
那日她的工友们走后,我的学生已对她心生油然的敬意了。
而她却说:“别听她们七嘴八舌地夸我,我身体一向很好,献血也是图的营养补助费。”
她说她献血所得的钱,差不多都花在孙子身上了。
她的话使我的学生几乎落泪,同时也更尊敬她了,因为她的坦率。
她说她是他们大家庭的功臣,她丈夫的工作也是她给找的。因为有他们夫妇俩在城里打工挣钱,经常帮助儿女的生活,儿女才逐渐安心在乡下做茶农了,生活也一年比一年稳定和向好了。也正因为她是这样的母亲,她一生病,亲人们自然全来了。
她说她和丈夫租住在一间十二三平米的平房里,舍不得花钱,没装空调,正值炎热的日子,她的亲人们特别是小孙子更愿意待在病房里——有空调啊!
此时,我的学生反而替她出谋划策了——我的学生注意到,到病房有两个楼梯口。左边的,要经过护士的值班室,而右边的就不必。以后,她的亲人们就都从右边的楼梯到病房来了。
我的学生独自在那座城市工作,也想雇一名陪助。
她说:“何必呢?我女儿、儿媳不是每天都有一个在吗?你随便支使她们好了,你们年轻人挣钱也挺不容易的,能省就省吧。”
我的学生高兴地同意了。
“老师,其实我不是想省一笔钱,是想有理由留给她一笔钱。”
我说:“你不说我也知道。”
学生问:“老师为什么能猜到?”
我说:“因为你是我学生啊。”
我的学生出院时,委托护士交给那名环卫女工两千元钱。
一个多星期后我的学生到医院复查时,得知她的病友也出院了——那环卫女工没收她的钱,给她留下了一条红腰带,今年是我的学生的本命年。红腰带显然是为她做的,其上,用金黄色的线绣着“祝好人一生平安”几个字。
学生问:“老师,怎么会这样?”
我说:“怎样啊?”
她说:“我居然在别人眼里成了好人!”
我说:“你本来就是好人啊!”
我的手机里传来了我学生的抽泣声。
在那一天之前,我只对我的学生们说过:“希望你们将来都做好人。”——却从没对任何一名学生说过:“你本来就是好人。”
我觉得,我的学生也是由于我那样一句话而哭。
对于显然不良的甚至恶劣的行径,包容无异于姑息怂恿。但,有时候,某些人使我们自己不爽的做法,也许另有隐衷。此时我们所包容的,完全可能是一个其实很值得我们尊敬的人。此时包容能使我们发现别人身上良好的一面,并使自己的心性也受到那良好的影响。
包容会使好人更好。
会使想成为好人的人肯定能够成为好人。
会使人倾听到对同一人物同一事件同一现象的多种不同的声音,而善于倾听是智者修为——包容会使人更加具有“自由之思想,独立之精神”。
故包容不仅对被包容者有益,对包容者本身也大有裨益。
四、一类事做了就不后悔
某日我从盲人按摩所回家,晚上九点多了,那条人行道上过往行人已少,皆步履匆匆,而我走得从容不迫。
在过街天桥的桥口,我被一个女人拦住了——她四十多岁,个子不高,短发微胖,衣着整洁。她身边还有一个女人,身材高挑,二十六七岁,穿得很正规,胸前的幼儿兜里有一个一岁左右的孩子,在睡着。她一手揽着幼儿兜,一手扶着幼儿车的车把。幼儿车是新的,而她一脸的不快与茫然。
拦住我的女人说,年轻的女人是她的弟媳。小两口吵架了,她弟媳赌气抱着孩子要回老家,而她追出来了,她俩谁的身上也没带钱。她弟媳还是不肯回家,她怕一会儿孩子醒了,渴了……
我明白了她的意思,给了她二十元钱。不论买水还是买奶,二十元绰绰有余。
我踏上天桥后,她又叫住了我,并且也踏上了天桥,小声央求我再多给她些钱。
“天都这么晚了,我怕我今晚没法把我弟媳劝回家了……可我们在哪儿过夜啊!您如果肯多给我点儿,我再要点儿,我们两个大人一个小孩今晚就能找家小旅店住下……”
我望一眼那年轻的女人,她的脸转向了别处。我略一犹豫,将钱夹中的二百多元钱全给她了。
隔日在家看电视,电视里恰好讲到各种各样行乞乃至诈骗的伎俩,而“苦肉计”是惯技之一。
我便不由得暗想,昨天晚上自己被骗了吗?
我之所以将钱包里的钱全给了那个女人,另一个女人身上的小孩子起了很大的作用。
但我毕竟也不是一个容易轻信的人,我是经过了判断的——像她们那样乞讨,预先是要有构思的,还要有道具。果而是骗乞,孩子和幼儿车岂不一样成了道具了吗?而且,构思甚具创新,情节既接地气又不一般化。问题是,那么煞费苦心,一个晚上又能骗到多少钱呢?
也许有人会说,你不是就给了二百多元吗?一晚上碰到两个你这样的人,一个月就会骗乞到一万五千多,而且只不过是半个夜班三四个“工作”小时的事。被她们骗了,对辛辛苦苦靠诚实的劳动每月才挣几千元的人是莫大的讽刺!你被骗了其实也等于参与了讽刺。
而我的理性思考是——不见得每天晚上都碰到我这样的人吧?
为了解别人面对我遇到的那种事究竟会怎么想,我与几位朋友曾颇认真地讨论过,每一位朋友都以如上那种思想批判我。
也有朋友说,就算她们每三天才碰到一个你这样的人,一个月那也能讨到两三千元吧?她们是较高级的骗乞者,不同于跪在什么地方见人就磕头那一类。对于那一类乞讨者,给钱的人往往给的也是零钱,给一元就算不少了,给十元就如同“大善人”了。可你想她们那“故事”编得多新,使想给她们钱的人,少于十元根本给不出手。而且呢,你也不要替她们将事情想得太不容易了。其实呢,在她们跟玩儿似的——预先构思好了“故事”,穿得体体面面的,只当是带着孩子逛逛街散散步了。锁定一个目标,能骗多少骗多少。即使到十点多了一个也没骗成,散散步对身体也是有益的嘛!……
我认为朋友的判断不是完全不合逻辑。
但我又提出了一个问题,即——就算我们所遇到的类似的事十之八九是骗,那么,总还有一两次可能不是骗吧?
于是,事情会不会成了这样——需要一点儿钱钞帮助的人认为我们是大千世界中那个有可能肯于帮助自己的人,而我们基于先入为主的阴谋论的成见,明明能够及时给予那点儿帮助,却冷漠而去。须知,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所遇非是十之八九的骗而是十之一二的真,我们自己对于那“真”要么是十之八九的不予理睬者要么是十之一二的使“真”之希望成真的人。如果人人都认为自己所遇之事百分之百是骗,那么那十之一二的“真”对于我们这个大千世界还有什么希望可言呢?
朋友则强调:十之一二构不成经验,十之八九才是经验——人要靠经验而不要靠形而上的推理行事才对。
然而又数日后,我竟在一家超市再次遇见了那两个女人——年轻的仍用幼儿兜带着孩子,年长的推着那辆幼儿车。
她们对我自是一再感谢,还给了我二百多元钱。我也没来虚的,既还,便接了——我觉得她们是真心实意地要还。
原来她们租住在离我们那一小区不远的平房里。
与十之八九的骗不同的十之一二的她们,偏巧让我碰上了。十之一二的我这样的非阴谋论经验主义者,也偏巧让他们碰上了。
所谓极少数碰上了极少数。
在中国,其实没有谁好心施舍十次却八九次都被骗了。更多的情况是,一个人只不过发扬好心了一两次,被骗了。
那又怎样呢?
不就是几元钱十几元钱的事吗?
值得耿耿于怀一辈子吗?
难道中国人都想做一辈子没被骗过的人吗?
连上帝也受过骗;诸神也受过骗;撒旦也受过骗;不少高级的骗子也受过骗。
身为人类,竟有绝不受骗之想,乃人类大非分之想,可谓之曰“超上帝之想”。此非人类之想,亦非诸神之想。
故,若世上有一个人是终生从未受过一次骗的人,那么此人不论男女,必是可怕的。
当然,我这里仅指面对乞讨之手的时候。
君必知,某些有此经历并受骗过一次并因而大光其火发誓以后再也不给予的我们的许多同胞,虽一生不曾行乞,但有几个一生不曾骗人呢?他们中有人甚至骗人成习,而且骗到国外去。早年间出国不易的时代,在外国使馆办理签证的窗口前,他们往往便一句谎话紧接着另一句谎话,所编“故事”的水平一点儿也不逊于街面上的骗乞者。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话,在许多同胞内心里的解读其实是——“尔所不欲,勿施于吾。”在现实中的现象则往往是——“吾欲,故施己所欲于人也”,并且从不内省这理由是否具有正当性。
面对乞讨之手,我的经验是——骗字即从头脑中闪过,便信那直觉,漠然而过,内心不必有什么不安,若直觉意使自己相信了,施与了,即使人人讥为弱智,亦当不悔。
那样的时候所做的那样的事,是人生做了最不值得后悔的事之一种。
以上都是些“鸡毛蒜皮”的人生经验,与成功学无关,与名利更无关,与职场帷幄、业界谋略也不搭界。概言之,不属于智商经验,也不属于情商经验。
我自谓之曰“琐碎心性经验”。
大人物们无需此类经验,他们的心性不装那等琐碎。
但我们不是大人物的中国人,基本上终日生活在琐碎之中,我们之心情也就只能于琐碎之中渐悟人性之初谛……
2016年8月27日于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