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廉政”这个词,古已有之。历朝历代的君王,为了他们的江山社稷,都倡导过“廉政”。有的朝代制订的朝纲,对大臣们还极严格。触犯了,丢乌纱帽是轻的,重的还可能掉脑袋。然而历朝历代,敢以身试法之人,都往往会替自己寻找出万千说法。说起来还振振有词。
某朝某代有位御史,奉了朝命下去巡查,地方官吏为谄媚于他,杀了羊给他吃——当时正值天旱,朝廷照例禁止屠宰。
御史一看端上来羊肉,故意将脸一板,厉声质问:“为什么杀羊,难道不知朝廷禁令么?”
厨子早被交待过了,镇静回答:“不是杀的,是豺咬死的。”
御史说:“这便另当别论了。”
于是心安理得,大快朵颐。
俄顷又上来了牛肉——御史又故意将脸一板,厉问:“怎么胆敢宰杀耕畜?!”
厨子一急,随口回答:“也是豺咬的……”
御史一拍桌子:“尔想欺骗本御史不成?牛大豺小,豺何能咬死牛?肯定是虎咬死的无疑!”
厨子忙说:“对对,是虎咬死的……”
于是御史大人不但心安理得地吃了“豺咬死的羊肉”,还心安理得地吃了“虎咬死的牛肉”、“狼咬死的马”、“鼬咬死的鸡”、“獭咬死的鱼”等等,以及“酒窖漏淌出的酒”——为着不使好东西被糟蹋,自然也就不饮白不饮了。
前一个时期中央三令五申禁止以公款大吃大喝,我就听到过好多说法,诸如——
饭店酒店营业额严重下降,导致餐饮业萧条……
不吃不喝,大大延宕了招商引财……
公款吃喝,应视为一种社会主义的现代商业润滑方式……
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真是——说法何其多,种种皆误国,“虎”、“狼”处处有,牛羊入火锅!……
附:价值的转换
一位勤劳的农民,从自己的菜园里收获了一个大得不得了的南瓜,他又惊又喜,把这个南瓜献给了国王。
国王一高兴,赐给农民一匹骏马。
这件事很快家喻户晓。
财主想——献一个大南瓜,就能得到一匹骏马。如果献一匹骏马,国王会赐给我什么呢?
于是财主向国王献了一匹价值连城的千里马。
国王同样很高兴,吩咐侍臣:“就将那个农民献给我的南瓜,赐予这个献给我骏马的人吧!”
结果财主得到了南瓜……
在历史和现实中,个人、集团、民族乃至国家,献出骏马而最终只不过得到南瓜的例子是不少的——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
从财主的逻辑中反省点什么,是完全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