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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王汉斯

严歌苓Ctrl+D 收藏本站

第一次碰到汉斯是三年前的春天。当时我和一个闺蜜正在寻找啤酒花藤,偶遇了一对散步的老夫妇,是他们跟我们讲了汉斯的故事。在那个故事里,老爷子似乎曾把主人公叫作鲍勃。后来我向我的德国闺蜜乌苏拉转述故事时,她质疑:鲍勃?!怎么可能叫这种美国名字呢?一定是你记错了!德国人给它取名只可能是“汉斯”或者“佩特”之类最常见的男性名字。

好吧,姑且就叫它汉斯吧。德国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伯尔(Heinrich Böll)写有名著《小丑之见》,主人公就叫汉斯,就算我蹭点命名方面的吉利。

看到汉斯的脸,逃已经来不及了。它的脸就在五米之外,在我俯身拔起一根啤酒花藤(后来经检验拔错了)位置的侧方,之间隔着五六米没膝的高草。让我来回放一下汉斯的脸,并且要用特写和定格来强调回放效果。这张硕大奇长的脸是我见到的无数动物人物脸谱里最悲苦的一张,那苦相跟电影《钢琴师》中的亚得里安·布罗迪放在一起,立刻使后者显得量级太轻。假如把悲哀到喜悦排出度数,钢琴师扮演者的脸只达到三度,而汉斯达到十度绰绰有余:一张悲哀超饱和的面孔。这也是我没被它的现身惊得一个屁股蹲儿或一个侧滚翻而后拔腿飞奔的原因。这么悲苦的野兽面孔和神色,让我着了一秒钟的魔。它身量巨大,可以跟我在泰国见到的一匹baby象的体积相比,站得一动不动,大长脸下部,嘴巴沾着泥土,龇出的两根獠牙,一根长,一根短。特写:那根断了的獠牙断得恰到好处,使之更加锐利,于是它同时持有长短兵器。它的眼睛特别小,野猪固有的小眼睛在它超大的脸上显得更小,并且粘满眵目糊,但也不耽误它流露看穿一切之后的彻底悲哀。必须承认它丑得要死,丑陋使它的悲苦容貌更得以强调,而悲苦使它的丑陋得以升华。一秒钟内,我也一动不动,我们目光对接,感觉直达彼此灵魂。

我静静地退出这场目光较量,庆幸我的两只狗早就跑到前面,和路遇的其他狗寒暄去了,否则它们狗仗人势对汉斯拉开吵闹的攻势,最终吃亏的很可能是我这个人类。

此刻我的女友在草丛外跟人聊上了。常年在这条便道上遛狗或遛自己,我们都结交了一群半熟脸。脚下是条用沙子铺就的便道,连接一片森林和一座人工山坡,仅三四米宽,却是从茂密的林子里撕将出来,把树和草逼退到两边,于是路边的树和草格外生猛苍翠。只要天好,道上行人络绎不绝,附近居民遛狗、跑步、骑单车、散步,即便没有熟人的直接陪伴,也从不缺少陌生人的间接陪伴。便道的一个出口是上山,所谓山,不超过海拔两百米,是二战结束后用战争垃圾和盟军轰炸的牺牲者堆成,它的另一头通向柏林城市内最大的森林,森林深处供野猪、狐狸、野兔藏身。林子里主要的树种为橡树、榛树、白桦,当然苍松翠柏也不少,间或你也可以看到马栗子树。马栗子、松果、橡果和榛子都是野猪的主食。野猪口杂,什么都吃,加上它们嗅觉灵得惊人,森林里到处能看到被它们翻刨很深的泥土,多年前被落叶覆盖的果实和根茎都被翻出来。猪类的好嗅觉被法国人和意大利人开发利用,勘探出白松露这样钻石级的山珍。假如训练得当,完全可以让汉斯帮我寻找那种可口又能药用的啤酒花藤。

啤酒花的主要作用是酿啤酒,但那要靠人工整片土地大量种植。我们想采集的这种是野生的,居然也有啤酒的安眠功效。啤酒花在春季生出一根根青嫩的细藤,摘回家清炒,放些蒜末,是一盘只属于春天的佳肴。我喜欢吃野菜,挖来荠菜包饺子和馄饨,是我很热衷的春天野游目的。后来跟着其他女友学会采摘野韭菜,野外的收获又多几成。可我就是一直没有学会辨认啤酒花藤,这天跟汉斯遭遇,也是因为专心寻找而误入了它的王土。

从草丛深处退出,把这场惊险遭遇告诉了女友。聊天的对象是一对老夫妇,老爷子一听我的描述就说,哦,一定是汉斯!(我怎么一直记得是鲍勃呢?)汉斯就住在这一带,说着老头指了指我全身而退的草丛。我问,谁给它取的名字?老爷子说,我们都认识它,总得给它取个名字吧。接下去,就是老爷子给出的汉斯简介:汉斯,雄性,体重二百五六十公斤,最盛年时应该达到三百公斤,曾为这一带的猪霸王。彼时,它威风八面,带领两百多头之众的雌雄老少,游牧在这片森林里。部落最繁盛的时候,老远就能听到它们霍霍过往。有人在湖边见过它们,队阵有一公里长!柏林人无眼福观看大象迁徙,汉斯带领的家族跋涉就也算一道壮观景象了。人类的法则是不允许任何兽类无计划生育地繁衍壮大,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对过剩的野猪群落进行大屠杀。大屠杀我是见识过的,届时人和家畜都被禁止在森林外,只听林子里枪声此起彼伏,人声兽声不绝于耳,可我从来没看见野猪牺牲者们的后事是怎么操办的。也许拉到某处被集体掩埋或焚化了,也可能屠杀的成果连接着秘密的下家——柏林某角落存在的某肉食品加工机构。多次大屠杀,盛年的汉斯得以幸存是得益于它出奇的健壮,惊人的勇猛。年复一年,进入了老年的它蓦然回首,身后两百头之众的部落已经消失,只剩了它孑然一身。此刻的汉斯,老无所依,没有任何野猪部落愿意收留它。反过来,做过王者的雄性野猪性格都极其孤傲,没有至尊的地位,宁可落单。故事讲到此刻,讲故事的人说,也许是刽子手们于心不忍,把这个故事传开的。但很奇怪,汉斯彻底孤寡后,总是出现在离人群颇近的地方,我刚才寻找啤酒花藤的那片草地,就是它的栖息地之一。我想到老汉斯的悲苦脸容,觉得它的悲苦是如此的有缘由。这是一个送走了所有黑发人的白发人的悲苦,这是一个见证了所有臣民被屠杀而无能为力的悲苦。跟人类结下世仇的汉斯,却选择在人群熙攘的道路边栖息,这又是什么悖论呢?或许它在等待那个杀害它最亲孩儿或最宠王妃的仇家,用最后的生命力绝地反击?要么是出于完全相反的原因:哦,人类,这是我的老命,也拿去吧,也赏我一颗子弹吧。也或许,它那灵异的嗅觉嗅到人类那淡淡的怜悯,“刽子手”的恻隐之心,想让这条道路上过往的人类间接接受它,间接陪伴它?

第二次看见汉斯的时候,是次年的暮春,还在老地方,但我已经对它毫无恐惧。它皮毛的颜色更加似是而非,似褐而灰,颓败老旧到了只剩“污秽”这个词能形容了。它眼睛里还残剩一丝野性,但更多的是一种忽略,我,包括我牵着的汪汪不休的犬类,都在它的忽略不计之中。对了,它的身姿像是刚从倒卧状态站起,那就是说,我们打断了它的白日梦,因此除了忽略我们,它还在忍耐我们的打扰。是的,就是忍耐,像许许多多老而不死的生命,它们情绪的基调,就是忍耐。忍耐别人,也忍耐自己,更忍耐别人对自己的忍耐。不忍耐又如何?它求生求死都不得,人类操控它们的生死存殁,替它选择了在结束它所有天伦之乐之后而让它孤苦地活着,一天天活下去,那么它就必须忍耐这种活法。离开它的栖息地之后,我心里抽搐,几近落泪。汉斯和它同类的死活、伦常被人类主宰,人类决定它们是否生育过多,是否数量合理,是否断子绝孙。自从一万年前这种叫作“智人”的灵长类出现,对其他生命、种群的奴役和杀戮开始了,自那时起,多少生物灭绝了?人类开始了主宰,而谁又给人类这个主宰权呢!回过头,让我来看看这座用战争残屑堆积的山坡,想象那下面埋葬的被战争机器屠杀的牺牲者,他们倒下去的时候,显然丧失了生死存殁的主宰权。进一步推想,这些自认为优越于人类其他种族,绝对优越于犹太人、吉卜赛人的雅利安族,在倒下的刹那,是否闪过一丝感悟:主宰与被主宰的对调原来如此易如反掌?主宰者如何在眨眼间就成了战争垃圾,无贵无贱,同为枯骨。自视佼佼者的雅利安儿女沦为战争垃圾之前,不还以为手中主宰着犹太人、吉卜赛人生死存殁的决定权?他们的王者自裁之前不还试图逆天地择优、淘汰?

去年初冬的一天早晨,我带着我家三只狗去遛弯。正是昼短夜长的尴尬月份,八点已过天光还是深灰。我们一人仨犬刚接近街角公园,突然一阵神兵天降般的轰响,只见比天光更深灰的一股浊流从公园外的马路对面奔腾而来。我当时腿软,几乎半蹲着转身逃亡。回头再看,这个野猪群阵少说也有七八十头之众,多像是汉斯失去的王国。好在我撒开了狗链,任爱犬们自由活动,它们贪玩,此时落在我身后十几米远,否则它们肯定大呼小叫,万一激怒或惊着领头野兽,后果我可不敢设想。奇怪的是,野猪迎面撞上我,首领却突兀地一拐弯,朝公园一边树多的地带跑去。按说从数量到力量胜我无数倍的它们,不该主动避闪我呀。我想到跟野猪的每次遭遇,它们都没有显出任何攻击性,似乎是自卑的,似乎晓得人的厉害,晓得人造出的那种叫作枪的长条铁家伙的厉害。我逃出公园时,跟一个带着一条小狗的男人险些撞个满怀,他一眼看见我毫无人色的脸,问我可有事,我叫他别进公园,因为那里刚被一大群野猪占领!他掉头就走,弯子转得比我溜多了。

这让我马上思考换位:野猪的确得有个管理者,不然它们滥交滥生,最终喧宾夺主,把公园变成了它们的,马路也要以它们的行止切换红绿灯,还得了?!总有人治不了的时候。我开始跟莱瑞和女儿阿伊莎讨论,为什么非得用屠杀野猪来控制它们的数量?难道不能给它们做绝育手术吗?想想看,用麻醉枪把它们打晕,然后就地铺开无菌被单,给它们开刀结扎。阿伊莎觉得我荒诞不经,欲笑却嗔地大声叫:NO!我说:Why not?莱瑞想尽快结束这场无稽之谈,不认真地说,也是个办法,这样可以不搞定期大屠杀。我把这个创意告诉了女朋友们,她们却认真地争议起来:绝育完了的人可以消毒保洁,对于整天在土里拱食的猪们,怎么进行术后护理?怎么保证它们的伤口不感染?假如感染了,它们活着不是比一枪崩了更受罪?!得承认,她们的脑筋比我周全。

过去的这个冬天多雪,我又去了汉斯常常出没的地带,可是再也没有碰上过它。不过总有些迹象说明它还在此地盘踞:一片被折断的枯干灌木或许是它的眠床;一块被拱开的雪下,不知被挖出多少秋天落下的马栗子、榛果,那是它的冬粮。一些地面的雪完全消失了,露出由常年落叶沤成的油汪汪的沃土,就像被犁头耕翻过一样。也许是被汉斯耕翻的,它在此苦苦搜寻土里的根类食物……也许所有发现都是出于我一厢情愿;起码我情愿相信汉斯还活着。也许汉斯已经死了,那又怎样,总会有别的巨型野猪王被斩断天伦,被驱出王土,被制造成新的绝户头,于是成为另一个汉斯。汉斯(抑或鲍勃)是宿命的,是森林的宿命,是人兽共存的宿命。

又是春天了。在我书写汉斯的时候,窗外的草地绿了,郁金香打苞了。不知这个春天是否还能一会汉斯。汉斯在我的记忆和写作中,一定比它本身要大,大得多,正如福克纳的《熊》,魔幻一般的庞大。那只熊是人永远不可征服的荒原之魂,是荒原的幽灵,荒原的象征。我们这座由战争垃圾和牺牲者尸骨堆起的无名山,以及与之相连的城中森林也不会穷尽汉斯。在我和汉斯的相互搜寻和相互闪避间,汉斯成了印象,成了森林的幽灵。对于主宰这个主题,有汉斯在,对于我们人类永远是控诉,也是提醒。


它身量巨大,站得一动不动,大长脸下部,嘴巴沾着泥土,龇出的两根獠牙,一根长,一根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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