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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钱德勒Ctrl+D 收藏本站

卡萨·德尔泼尼安忒酒店坐落在悬崖的边缘,位于一片约七英亩见方的草地和花坛的中部,在遮阳的那一面有一座中央庭院,一堵玻璃幕墙后面摆放着几张餐桌,还有一条搭着凉棚的走道穿过中庭通向入口。庭院一侧有家酒吧,另一侧有家咖啡馆,而在酒店两端是柏油路面的停车场,被六英尺高的开花灌木丛树篱遮住了一部分。停车场里泊着几辆车。悬崖下吹来的又湿又咸的海风对铬的侵蚀很厉害,但有些人就是懒得把车开进地下车库。

我把车停在了靠近车库坡道的一处停车位里,大海的波涛声离我非常近,你可以感觉到飞溅的浪花,嗅闻它的气息,品尝它的滋味。我们钻出汽车,朝车库入口走去。一条往上抬升的狭窄小径紧贴在坡道旁。一块指示牌悬挂在车库入口的中间,上面写着:“下坡时请挂低速挡。请预先鸣笛。”姑娘一把抓紧我的手臂,拉住了我。

“我要从大厅进去。我已经累得没法爬楼梯了。”

“行啊。反正不违法。你的房间号是多少?”

“1224。万一我们被逮到了怎么办?”

“逮到我们什么?”

“你知道是什么。把——把它翻过阳台墙壁扔下去。或是运到别的什么地方。”

“我会被绑在柱子上,脚下是座蚂蚁山。你的话我就不知道了。要看你还有多少罪证在他们手上。”

“你怎么能在早餐前说这种恶心人的话?”

她转身快速走开。我开始沿坡道下去。它就像所有地下车库的坡道一样绕了个弯,接着,我可以看见一个充当办公室的小玻璃间,里面悬挂着一盏吊灯。再往下走几步,我便能瞧见里面空无一人。我竖起耳朵,想听听有没有人正在弄车的响动,洗车平台上的冲水声,脚步声,口哨声,任何一丁点儿能透露出守夜人在哪里、在干吗的动静。在地下车库里,你确实连一丝异常微弱的动静都能听到。我什么都没听到。

我继续往下走,走到几乎跟办公室天花板平行的高度。这时,我弯下腰,可以看见几级浅浅的台阶朝上通往地下室电梯间。那里有一扇门,门上标着“通往电梯”。门上镶有玻璃嵌板,我能看见里面透出的灯光,但其他东西就看不到了。

我又走了三步,猛然僵住。那个守夜人正直愣愣地盯着我。他坐在一辆帕卡德[1]大轿车的后座里。灯光映在他的脸上,他戴着眼镜,从镜片上反射回来的光线相当刺眼。他舒服地倚靠在车子的角落里。我站在原地等他行动。他一动不动。他的脑袋枕在汽车靠垫上。他的嘴张开着。我必须知道他为什么不动弹。他可能只是在装睡,待我走出视线以外才会行动。等到那时候,他就会冲过去打电话,通知酒店办公室。

随后,我又觉得这个念头很傻。他应该是直到傍晚才过来上班的,他不可能知道所有客人的长相。停车场坡道边的那条小径本来就是给人走的。现在将近凌晨四点了。不出一个小时,天就要放亮了。没有哪个酒店小偷会在这么晚的时候上门。

我径直朝那辆帕卡德轿车走去,透过车窗往里看他。车门关得死死的,所有的车窗都合上了。男人没有动弹。我伸手去抓车门把手,试着静悄悄地打开车门。他仍然一动不动。他看上去是一个肤色很浅的男人。他好像还在熟睡当中,甚至在我打开车门之前,我就能听见他的鼾声。随后,它扑面而来——一股如蜂蜜般甜美的上好大麻的浓重臭味。这家伙早就不省人事了,他正在宁静谷中神游,在那里,时间放缓,陷入停滞,整个世界是一片色彩和乐声。从现在开始的几个小时里,即使警察不过来抓捕他,把他雪藏起来,他也什么事都干不了。

我重新关好车门,走到那扇镶玻璃嵌板的门前。我穿过去,踏入一个空荡荡的小电梯间,脚下是坚硬的混凝土地板,面前是两扇空白无物的电梯门,在它们旁边,在更近处一堵厚重的房门外,就是消防楼梯。我推开门,开始爬楼。我爬得很慢。十二层楼加一层地下室,可是有不少级台阶呢。每经过一道防火门,我就记一次数,因为门上没有标楼层号码。它们又厚重又坚固,而且和台阶一样都是混凝土的灰色。等我拉开通往十二楼走廊的那道门,我已经汗流浃背,上气不接下气了。我小心翼翼地沿着走廊悄悄来到1224号房间的门前,试了一下门把手。它上着锁,但几乎立即就打开了,仿佛她一直在门后等着我。我进了门,走过她身边,重重地瘫倒在一张椅子里,等待呼吸平稳下来。这是一个宽敞通风的房间,带有法式落地窗,窗外便是阳台。那张双人床似乎有人睡过,或者也可能是故意弄成那样的。椅子上七零八落地挂着几件衣服,梳妆台上摆放着盥洗用品,另外还有行李。这个房间一天大概要二十块钱,单人住宿。

她将房门中的弹簧锁拧好。“有什么麻烦吗?”

“守夜人成了废物,连眼睛都不管用了。像小猫咪一样无害。”我从椅子里挣起身来,开始穿过客厅走向那扇法式落地窗。

“等一下!”她尖叫起来。我回头看看她。“没用的,”她说,“没有人能做到。”

我站在原地,等她说完。

“我还是报警吧,”她说,“不管那对我意味着什么。”

“真是个好主意,”我说,“为什么我们之前从没想到过呢?”

“你最好赶紧走,”她说,“没必要把你也卷进来。”

我一声没吭。我紧盯着她的眼睛。她几乎睁不开它们了。这要么是姗姗来迟的休克症状,要么是因为某种药物引起的。我不知道是哪一个。

“我刚才吃了两粒安眠药,”她猜到了我的想法,便开口说道,“我只是今晚再也受不了任何麻烦了。离开这里吧。求求你了。等我醒过来,我会打电话叫房间服务。待服务员一到,我就会想法子让他去阳台上,然后他就会发现——不管他会发现什么。而我就装作什么也不知道。”她咬字越来越含糊。她抖抖身子,用力搓揉自己的太阳穴。“钱的事情我很抱歉。你得把它还给我,不是吗?”

我朝她走近几步。“因为如果我不还,你就会告诉他们整个故事?”

“我也不得已啊。”她昏沉沉地说,“不然我要怎么做呢?他们一定会套出我的话。我——我太疲惫了,再也招架不住了。”

我抓紧她的手臂,摇晃着她。她的脑袋摆来摆去。“你真的确定你只吃了两粒?”

她眨着眼睛用力睁开。“是啊。我吃药从来不超过两粒。”

“那你听好。我要到外面去看看他。然后我会回朗齐奥。你的钱我先留着。你的枪也在我手上。也许他们追查不到我这里来——醒醒!听我说完!”她的脑袋又朝两边摇来晃去了。她猛地直起身体,两只眼睛也瞪大了,不过它们看起来既呆滞黯淡又孤僻冷漠。“听着。他们如果没法追查到你,那么也肯定没法追查到我头上。我在给一个律师办事,我的任务就是跟踪你。旅行支票和那把枪会去它们该去的地方。还有,你编给警察的故事连一枚木头做的五分钱假币都不值。它只会帮着害你上绞架。明白了吗?”

“明……明白,”她说,“我一点儿也不……不在乎。”

“这可不是你在说话。是安眠药的缘故。”

她向前倒下,我扶住她,带她走到床前。她一下子瘫倒在床上。我脱下她的鞋,铺开一条毛毯给她盖上,将她裹进毛毯里。她立刻沉沉地睡去了。她开始打起鼾来。我走进浴室四处摸索,在架子上找到了一瓶宁比泰[2]。它几乎是满的。瓶上写着处方号码和日期。日期是一个月前,药店在巴尔的摩。我把药瓶里的黄色胶囊统统倒进掌心里,数了数。有四十七粒,差不多把药瓶装满了。当人们用安眠药自杀时,他们会一口气整瓶吞掉——除非他们会掉几粒在地上,而他们几乎永远都会在地上掉几粒。我把药倒回瓶里,又将瓶子塞进口袋。

我折返回去,又看了看她。房间里很冷。我打开电暖器,调到适宜的温度。最后,我终于打开了那扇法式落地窗,走到外面的阳台上。外面冷得要命。这座阳台大约有十二英尺乘十四英尺见方,前部有一道三十英寸高的护墙,从那儿延伸出一排低矮的铁栏杆。你要跳下去还算简单,但你从这里意外摔下去就不可能了。阳台上有两张带填充靠垫的铝制露天躺椅,还有两只相同款式的扶手椅。与左邻隔开的那面墙就像她告诉我的那样朝外突出。我觉得,要是没有攀爬用具,甚至连一个高空作业工人都没办法绕过这面突出的墙身。阳台另一端的墙壁垂直升起,连着某处的边缘,那里肯定是楼顶上的一块露台。

两张躺椅上哪一张都没有尸体,阳台地板上也没有,哪儿都没有。我仔细检查着它们,看是否有血迹留下。没有血迹。阳台上没有任何血迹。我沿着安全护墙走了一圈。没有血迹。墙头上没有任何物体托举翻越的痕迹。我抵住墙壁站着,伸手抓住铁栏,将身子尽可能地往外探。我朝下方张望,看到自己正对着地面上的那道围墙。墙边生长着灌木丛,然后是一片狭长的草坪,接着是一条石板小径,继而又是一片狭长的草坪,再往后是一堵厚实的篱笆,周围生长着更多的灌木。我估算了一下距离。从这个高度上目测距离并不容易,但我敢说,阳台离悬崖肯定至少有三十五英尺远。篱笆外,海水拍打着半淹没的岩石,泛起一片奶油般的白沫。

粗略猜测一下,拉里·米切尔大概比我高半英寸,体重却比我轻十五磅左右。能把一具一百七十五磅重的尸体抛过栏杆,远远扔进外面的大海里——这种人还没有诞生呢。如果说一个姑娘家没意识到这一点,那几乎是不可能的。只是几乎不可能而已,千分之一的可能性大概还是有的。

我打开法式落地窗,穿进去,关好它,然后走过房间,站在那张床前。她依旧沉眠不醒。她仍然鼾声如故。我用手背轻触她的脸颊。潮乎乎的。她微微挪动,莺语呢喃。然后她叹息一声,又将头埋入枕中。没有鼾声,没有深度昏迷,没有不省人事,因此服药没有过量。

她总算跟我说了一次实话,而对其他的事情,她还是讳莫如深。

我在梳妆台最上层的抽屉里找到了她的皮包。它的背面有一个拉链口袋。我把她的那沓旅行支票放进去,然后检查其中的物品,寻找信息。拉链口袋中有一些挺括的纸币、一张圣菲县[3]的列车时刻表、那只先前放车票的小皮夹、火车票的票根,以及普尔曼式豪华列车的订座单据。从华盛顿特区到加州圣迭戈,她一直住在第十九节车厢的E号卧房里。没有信件,没有任何东西能确认她的身份。大概是被锁在行李箱里了。皮包里则主要都是些女人携带的物品:口红、粉盒、零钱包、几枚银币,还有几把钥匙,跟一只黄铜做的小老虎挂在一个钥匙圈上。一包看起来装得满满的香烟,封口却已经打开了。一片火柴纸板,上面的火柴只用了一根。三条没有绣上姓名首字母的手帕,一小包指甲砂锉,一柄美甲表皮刀,还有某些描眉用品,一把装在皮套里的发梳,一个装指甲油的小圆罐,一本小型通讯簿。我急切地抓起那本通讯簿。里面一片空白,根本没有用过。皮包里还有一副镶金边的墨镜,装在一只眼镜盒里,盒子上没有名字;一支自来水笔,一支金色的小铅笔,总共就这些了。我把皮包放回当初我找到它的地方。我走到桌前,拿了一张酒店的信纸和一只信封。

我用酒店里的钢笔写道:“亲爱的贝蒂:非常抱歉,我还不能死呢。明天再跟你解释。拉里。”

我将纸条装进信封里封好,在信封上写下贝蒂·梅菲尔德小姐的名字,然后把信丢在地上,扮成像是从门底下塞进来的样子。

我打开门,走出去,关好门,回到消防楼梯上,然后大喊一声:“见鬼去吧!”再摁铃叫电梯。电梯没来。我又摁一次,而且摁住不放。电梯终于上来了,一个睡眼惺忪的墨西哥小伙子打开电梯门,冲着我打了个哈欠,然后朝我抱歉地咧嘴一笑。我也咧咧嘴,回以微笑,但什么都没说。

面对电梯的柜台前空无一人。那个墨西哥人坐在一张椅子上,我还没走出六步远,他就又睡着了。每个人都昏昏欲睡,只有马洛除外。他夜以继日地干活,甚至连费用都不收。

我驱车开回朗齐奥·戴斯坎萨多,在那儿也没瞧见有人醒着。我眼巴巴地瞅着床铺,却还继续收拾行李——把贝蒂的枪压在最下层——拿十二块钱放进一只信封,出去时将信封连同我的房间钥匙一起塞进了办公室的门缝下面。

我把车开到圣迭戈,还掉了租来的汽车,在车站对面的一家小馆子里吃了早饭。七点十五分,我坐上一列挂有两节车厢的内燃机车,一路马不停蹄地直接赶往洛杉矶,刚好在早上十点整到站。

我乘出租车回到家,刮了胡子,冲了个澡,又吃了一顿早餐,还一边浏览了早间报纸。大约十一点钟,我给办公室打电话找克莱德·安姆尼先生,那位律师。

他亲自接了电话。弗米利耶小姐可能还没起床。

“我是马洛。我在家里。现在我能过来一趟吗?”

“你找到她了?”

“没错。你给华盛顿打过电话了吗?”

“她在哪儿?”

“我想当面告诉你。你给华盛顿打过电话没?”

“我要你先告诉我情况。今天我会非常忙。”他的嗓音尖厉刺耳,缺乏魅力。

“我半小时内就到。”我赶紧挂机,然后给我那辆奥兹[4]所在的地方打电话。


[1]帕卡德(Packard):美国20世纪20年代至30年代著名的豪华汽车生产商。

[2]宁比泰(Nembutal):戊巴比妥钠(Pelltobarbitalum Natricum)的商标名,是一种安眠和镇静药物。

[3]圣菲县(Santa Fe):位于美国新墨西哥州中部的一个县,县治及州首府是圣菲市。该名出自西班牙语,意为“神圣的信仰”。

[4]奥兹(Olds):奥兹莫比尔(Oldsmobile)的简称,美国著名汽车品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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