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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刘汽水Ctrl+D 收藏本站

久没住人,家里积了很多灰。一打扫起来就没完没了,李言喻累得汗流浃背。

打扫卫生其实蛮解压,她也在这过程里,把关于李琦和王志明的事情从头到尾捋了一遍。要从哪里开始讲呢?

她人生的分水岭是父母离婚。

在父母离婚之前,她是受尽宠爱的掌上明珠,学习好,家庭好,朋友多。

父母离婚之后,人生好像进入了阳光灿烂的 B 面,风雨晦暝,暗无天日。而坏日子好像也没有尽头,每天都以为自己已经够惨了,应该触底了吧?

实际上不是的。

爸妈离婚打官司,都不想要她的抚养权,最后因为她爸直接跟富婆跑路,她只好跟着改嫁的妈妈,住进了一个完全不欢迎她的家。

从那时候开始,她就敏锐地察觉到了那种无处不在的排挤与鄙视。几乎是一夜之间,她收敛个性,变得懂事沉稳。

李琦和王志明结婚不到一年,弟弟出生,那时候她读高一。

李琦给王蔚买东买西,给王志明他妈买保健品,把鸡腿盛给王志明……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位置,唯独她像个幽灵。

她从来不会主动要钱买东西,从来不会先坐下吃饭动筷,从来不敢表达自己的需求。

她会自觉洗碗、倒垃圾,帮着妈妈照顾弟弟,拖地晾衣服也抢着干。有时候也勤快地帮王志明送送东西,从不抱怨。

她尽量降低自己的存在感,压缩自己的需求,可这样的懂事讨好、摇尾乞怜,还是没换来长久的安生日子。

高一暑假,她要在那个家里待 37 天。以前都是月末在这个家住两天,看不出有什么问题,但时间一长,就暴露出问题了。

起初几天相安无事,但渐渐的,她发现王志明看她的眼神很不对劲。即便是她面无表情地从他眼前走过,他的眼神都能把她剐下一层皮来。

甚至在没人的时候,夸她漂亮,长时间盯着她晾在阳台的内衣裤。

她是真的害怕。

那时候,李言喻住在一个不到五平米的储藏室里,房间没有窗户。堆放着许多杂物,灯还特别亮,像个审讯室。

门上连把锁都没有,任何人可以在任何时候随手推开门,入侵她的私人空间。

每晚睡觉前,她都会把柜子挪到门前抵住门,再把床挪过去抵住柜子,就这样还是睡不踏实,经常做噩梦。

直到有天晚上。

她照例拿衣服准备去洗澡,打开行李箱,却摸到内裤上一片濡湿。她翻来覆去地瞧,确认是某种不明白色液体。

心里犹如擂鼓,她耳膜都在嗡嗡作响。

当天晚上,她把那条内裤塞到了铁床的空心床腿里,一整夜抱着被子没睡着,思考着对策。

第二天,她装作无事发生,照例和李琦推着弟弟出门晒太阳。

又过了三天,她再次发现自己洗干净的内裤上,沾染着那种令人作呕的液体。

而且内裤的摆放位置、折叠形状全部有了变化,不是她开始放的那个样子。当时全家只有两个男人,一个是王志明,一个是王蔚。

是谁做的,已经不言自明。

李言喻找到李琦说了这件事,结果令她没想到的是,李琦说她是昏了头,内裤不洗干净还胡说八道。

李言喻被这通言之凿凿的指责弄得也禁不住自我怀疑,思来想去,她也怀疑是自己弄错了?冤枉人了?

然而,床腿里那两条沾满污秽的内裤还留在那里,她一边怀疑自己,一边耳聪目明地继续观察。

是日。

她跟着王志明他妈去超市买菜,结果到超市才发现没带购物卡,于是她就折回去拿。

回到家,在玄关柜找到购物卡,她正准备转身出门,却听到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循声望去才发现,动静是从她住的那个储物间发出来的。

按照惯例,那个时候王志明在上班,李琦早就出门遛娃了,家里根本没有人。

会是谁?

脑子里冒出了无数个可怕的想法,她思来想去,还是决定不能这么走了。于是从楼道里取来干粉灭火器,拔下了保险销,蹑手蹑脚地走了过去。

在门外停了一秒钟,她猛地一脚踹过去,门“砰”地一声开了,她甚至没看清里面那个男人的脸,就猛地朝人按下灭火器压把。

大量烟雾状的白色粉尘被喷射出来,迅速沉降,空气里响起一阵尖锐的嚎叫。

“你他妈干什么?”

她听清那个声音之后,全身的血液都凉透了,是王志明。

直到手臂举着灭火器都酸软了,她才停住,王志明猝不及防被喷成了一个雪人,一只手正捂着口鼻剧烈大喘。随着视线下移,李言喻才看清,他没穿裤子。

不,不对。

他不是没穿,是他的裤子滑下来,堆在脚边,另一只手上握着她的内裤……

她睁大了眼睛,胃里翻滚,当场就吐了一地。

然后他说了什么?

记不清了。

类似于“反正你跟你妈都一起嫁过来了,不如娘俩一起伺候我”之类的。

李言喻只是出于本能地动了,高举着灭火器按下阀门,白色粉末再次喷射出来,王志明一手捂眼,一手格挡。

“妈的——”

王志明震怒,猛地上前一脚踢飞了灭火器,一手拽住了李言喻的马尾,一手掐着她的脖子,将人往地上摁。

大概是人在极端情况下,被激发了生存潜能,李言喻在那一刻反而没有一丝恐惧,只是死死盯着王志明,看准时机,抬起膝盖用力顶向了王志明的裆。

王志明瞬间面如菜色,松手之际奋力将李言喻推撞在桌角,接着便因为剧痛袭来,双手捂裆倒在了地上。

李言喻爬起来,用尽全力跑了出去。等回过神来,人已经到了派出所门口。

她报警了。

李琦没多久就带着王蔚来了派出所,和民警交涉完,她才看向呆坐在一旁的李言喻。

李言喻披头散发、囚首丧面,一脸呆滞地盯着自己的鞋尖,一言不发。

李琦和她说了很多话,说王志明不是故意的,以后肯定不会发生这种事。说反正现在什么事也没发生,赶紧写谅解书撤案回家,不然以后日子不好过不说,传出去还让人看笑话。

李言喻默然摇头。

李琦说得口干舌燥,婴儿车里的王蔚也开始哭闹。她终于失去耐心,指着李言喻鼻子大骂,说你要是铁了心不想住这儿,那你就自己去找个家,想住哪里住哪里。

李言喻那时候只有十五岁,怎么也想不明白她妈会说出这么狠的话。

然而更残酷的是,后来无数的事情都证明,那都出自真心。

大概是因为她油盐不进,李琦又找到民警,解释都是家务事,是女儿因为她离婚生了弟弟闹情绪。总之一口咬定丈夫没有猥亵女儿,都是女儿不懂事,希望警方不要拘留丈夫。

王志明和李言喻则各执一词,前者说没猥亵,只是发生了口角;后者说有证据,证据就是她的内裤,上面有王志明的体液,还扔在客厅里。

然而民警去找了一趟,却根本没找到那条内裤,还把王志明的妈也带来了。

整个派出所就陷入了惊天动地的哭嚎声中,他妈一边哭一边骂,骂李言喻没有良心,家里好吃好喝地供着,还空口白牙诬陷继父,这是要把她的心肝儿子往死里整啊。

又骂她骚,小小年纪把胸罩内裤晾得到处都是,没准儿是她自己爬上继父的床玩仙人跳讹钱……

民警头很大,这么一通闹腾下来,也有点不想管了,于是单独叫来李言喻问她的想法。

李言喻坚持不谅解、不撤案。

她明白,如果这么轻易地让这件事过去,以后的日子会更加暗无天日。

李琦没多久也进来了,先劝,说是浪费警力,毕竟也没证据。又说自己有多不容易,已经离过一次婚了,刚生完孩子难道又要去离婚?

以后拿什么养他们姐弟?

李言喻望着她,表情平静,过了好久好久,才低声说:“妈妈我疼。”

李琦眼泪一下就下来了,缓缓蹲下来抱住李言喻,嘟嘟囔囔道:“妈妈知道,妈妈知道你难过……”

其实她根本不知道。

如果她知道的话,为什么又那么对她呢?

母女俩抱头痛哭,哭完了继续吵架,说了很多难听的话。

李言喻说自己有证据,而且上面还有王志明的精液,藏在他们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李琦终于崩溃,歇斯底里问她到底要干什么,是不是要毁掉这个家?

是不是要断绝自己的活路?

李言喻指出是王志明对不起这个家,是他要强奸她,不是她要害他。李琦厉声说他会改的,他不是故意的,他喝醉了酒认错了人……

那时候李言喻不明白,她妈为什么会在婚姻里这样无底线,多年后她才渐渐体会到,那个年代的少数女性就是这样,这是她们展示自虐式的、超强自恋的一种方式。

她们觉得自己可以等浪子回头,可以感化一个犯罪的人渣,可以轻而易举地做到别的女人做不到的事。

她们以为自己就是广袤、伟大的土地,可以包容一切腌臜、卑劣、狗彘不食。

而通过这些匪夷所思的付出,可以满足她们超强自恋,让她们得到一种虚妄的、神性的救赎感,恍如救世主。

是她们需要这些人渣来成全自己,成全自己的苦和美名。

但可悲的是,人渣永远是人渣,他们不会改,甚至会因为这种无底线的包容而变本加厉。所以说,包容人渣的女人们,何尝不是在作恶呢?

不过那都是后话了。

母女俩吵到最后,也没有结果。

李言喻说了自己的条件,要么让她爸付钱给她找个地方,让李琦给她重新找个住的地方,供她读书到大学毕业,不然她要玉石俱焚。

最后事情就变成了这样。

母女俩在民警的见证下,当场签了协议,李琦承诺帮李言喻找个新的住所,供她读书,每月汇款到指定卡号。

李言喻撤案,王志明一身轻松地回了家,临走前,还朝她露出个得意洋洋的笑。

能有什么办法?

那已经是她能想到的,对自己最有利的方式了。

当晚,李言喻在派出所的长椅上躺了一晚,睡不着,玻璃窗中装着一轮圆月,美得不真实,泠泠月光洒进来,浇在人身上,却叫人感到冰冷。

她的日子黑暗,这月亮却这么圆,这么湛亮,实在是冷酷得不讲道理。

再晚一点,所里的人看她可怜,给她带了饭和冰块,宽慰她一定要好好读书,千万不要因为别人的错处惩罚自己,长大了有了能力才能远离这些糟心事。

她听进去了,先是感谢,然后笑,接着眼泪才往下掉。

第二天就回去收拾了所有东西,李琦跟她爸沟通好了,让她放假的时候去奶奶家借住。平时在学校也是住校,高中也没多少时间能回家。

李琦去送她,路上还在嘱咐她以后不要把贴身衣物晾在显眼处,在别人家里少和男性单独相处,要举止得当。

这大概就是她人生里最不幸的一段。

认清了妈妈,失去了妈妈。

怀疑自我,怀疑人生,怀疑一切。那时候她不懂,总觉得她妈说的或许是对的。

很多年以后,她看见舒尔茨的研究才明白,受害者的能动性可以为加害者的性欲免责。

“你穿成那个样子,不就是让我来上你吗?”

“你就没错?为什么不搞别人偏搞你?”

这套话术再熟悉不过,有人的地方就听得到。反正在这套话术里,穿得骚被骚扰了就是活该。其实仔细想想,这些话何其恶毒,何其愚蠢。

人们不会听抢劫犯说“金子太诱人了所以我才抢劫,金子应该负全责”,也不会听偷猎者说“熊猫长得太可爱勾引我去打一只”,只会让他们吃枪子。

可到了人身上,竟然成了受害者的错?

那些加害者巴不得受害者把过错揽到自己身上,这样他们就没有任何罪恶感,可以继续堂而皇之地寻找下一个猎物。

猥亵、强奸没有任何成本,反正说来说去都是女人骚,那男人为什么还要约束自己呢?

受害者有罪论成了加害者的保护伞,穿长衣长裤不会保护女人,反而将女人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有些女人没有接受教育,主动或被动地变成了加害者的帮凶,但并不意味着她们那些行为就值得原谅。

真正该加大力度处罚的,恰恰是这些耀武扬威的加害者。化学阉割不现实,成本太高,直接物理阉割,一刀省事。

如果真的有了阉刑,他们还敢再犯吗?

十五岁的李言喻不懂这些,她只能一边哭一边跑,坚强又脆弱,像个洒水车。

然而即便是这样,李琦还是出尔反尔,高中毕业之后就没给李言喻打过一分钱,她全靠日复一日地打工和助学基金完成了学业。不过这都是后话了。

自此以后,李言喻性情大变,什么也不关心,一心就只想着好好学习,彻彻底底地远离这一切。大概命运觉得她有点太惨,所以才在往后的日子里,安排了个周意。

尽管她最开始讨厌他,讨厌他的优越,讨厌他那没受过生活苛待的模样,可还是在那些巨细靡遗的温柔里逐渐被感化。

大概没有他,她也很难在那样走钢丝一样的日子里坚持下去。

说起来,这也不过是千千万万个真实人生中的一种,再往后,没有奇迹,也没有道歉,没有救赎。一切遭遇都是非常冰冷的现实向,她全凭着一股韧性,努力抓住一切机会,不让自己在人生任何节点懈怠跌落,终于终于终于得到了一个普通人生。

然而王志明还是找来了,要把她往地狱里拖。她不会放弃的,还要活到亲眼看着李琦和王志明遭报应。她不是十五岁,再也不会为这种事哭。

她擦干罗勇的喂食器,喝了杯水,打开手机看了眼,四十多通电话。

是周意。

赶紧回拨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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