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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子:合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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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王子

说来不怕你们笑话,在我还是个处男的时候,我就想,等我尝过了女人的滋味,就死了去吧。有了这想法以后,很快,我就顺理成章地尝到了那种似是而非的味道。但之后,我有些失望的发现,原来这并不是我以为的,世界上最好玩的事。

“出来了?”

“嗯。”

“你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

“什么感觉?”

“没什么感觉(好像也就是那么回事)。”后半句我咽了回去没有说出来。

“那我趴下来了。累死了。腿酸。”

那姑娘边说,边俯身来,把奶子盖在我胸口上,停止了动作。这是,我突然明白,自己大概一时半会死不了了。我并不愿意为此而死。百无聊赖之中,我惟有又拉她起来,一阵摇晃。边摇晃,边走神。我想,从今往后我只有继续糊里糊涂的生活了。我一定会死,但看来不是现在了。不说别的,至少要再多做几次这个再死吧,虽然......虽然也就这么回事。

回想起来,人生中的第一个重要的关头就是这样过去的,我很沮丧,简直比我哥哥还沮丧,并由此觉得有一点理解他,且不再觉得他讨厌。

我哥哥比我大六岁,他眉头下垂,眼小个高,总是一副很沮丧的样子,他沮丧的原因多数都是没办法把自己天生的卷发变直。这可真够可笑的。他经常拉着自己的额发,骂骂咧咧。而我们虽是兄弟,我的头发却不知为何比他要直,完全看不出弯曲,我始终觉得头发弯曲没有什么不好,但他仍旧非常羡慕我,整天和我粘在一起。哥俩经常旷课在县里晃悠,打打桌球,烧烧荒坡,看看黄色录影。当时街上刚开始卖摩丝,价格贵的吓人。“据说一点点就可以把卷发拉直!”他在录像厅的大沙发上压低声音告诉我,激动极了。但买时不可能的。我们没那个钱。而我和他一样想知道摩丝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因为在我看来,把他的头发弄直根本就是不可能。之前他试过无数种办法:用老鼠夹子夹,用鸡蛋清和草木灰抹,一天洗三次,留成长头发拉直了版面挂在脖子上......但没有一次成功的,他反而因为花在镜子前的时间太久而被家人斥为“喜好打扮”、“贾宝玉一个”、“失去调教而完蛋的悲剧典型”、以致多年以后,无论家族中的哪个男丁,只要他敢在自己的发型上表现出一点点的个人追求,即会被长辈们归咎为受了我哥哥的不良影响——所以我的家族至今都是一个所有人发型都非常烂的家族,这让我非常痛心,痛心而羞耻。那个看完录像的下午,我和哥哥一起来到了百货公司的摩丝架下面,来观赏那些闪闪发亮的、不锈钢质地的小瓶子,趁营业员不注意的当口,一把抓住,反复地在瓶子表面摩挲,赞叹,屏住呼吸,然后深深吐出。瓶体上的女人眼神挑逗,双唇鲜艳欲滴,头发狂野地形成一道弧线,我觉得那道弧线美得像极光,也感觉到自己的人生似乎跟那些瓶子高贵、圣洁了起来。那个下午,我看到了我人生中以往不曾看到的高远之处。我认为自己变成了一个不同寻常的人,掌握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大秘密:“在白羽城建设路紫金白活商厦的第六排画家上,有一瓶伟大的摩丝,他们瓶体冰凉、触手坚硬,外面裹着厚厚的塑料膜,可以使人类的卷发变直。”

但这个下午的结果是灾难性的。因为我哥哥是一个比我勇敢得比我多,有出息得多的孩子,他开始为了一瓶摩丝去做他所有可以做的事情。他试图撬开家里的抽屉;在放学路上向低年级学生收“过路费”拿着100块的假钞去路边摊买1毛钱的烧饼......跑去卷发不提,我哥哥是个英俊少年,英俊而脑子不好使,所以他的这些行动全部宣告失败了。他的英俊始终没有办法给他换来一瓶摩丝。事情闹得很大,他被学校留校察看,也和自己的爸爸大打出手,然后他只身一人离家出走,留下消息说自己要去海南,从此杳无音讯。剩下我这个不甚英俊的,沉默寡言的弟弟在家乡吭哧吭哧地读书。只有我知道,发生这些事的真实原因并不是哥哥“加入了黑社会”,他不过是想买瓶7块5毛钱的摩丝。但谁又会相信呢?我像个洞察世事的老者一样,在心底叹了一口气,然后和所有的大人们一起,假装不记得家里有过这么一个人。

“等哥哥得到了一瓶摩丝,大概就会死了去吧?”我心里经常这样想。看到身边走过一个满头钢丝、意气风发的男人,我也会嘀咕:“拥有这么多摩丝,他怎么还不去死?是了,他想要的大概是别的东西。”我慢慢知道,人们想要的东西,大抵不过是钱和女人。为了钱和女人活着,到底不能算个体面的事情。所以慢慢地,那种“等我......,就去死了去吧”的想法,又再次回到了我的心里。而我也开始明白,以后不论走到哪里,这想法都将不再改变——干吗?在这世上占到了便宜,不赶快去死,还想怎么样?每个人来到世上,最终都会变成骗子,既然每个骗子都是要死的,我认为由自己来决定这件事比较有自尊。我也在大型体育馆里听过某些人的讲座,也跟着人群一起挥舞手臂“:掌握自己的命运!”“扼住命运的喉咙!”“我一定能成功!”但谁能控制自己的死亡呢?我,无可置疑,也肯定是个失败者。我在将死的暗示里努力活着,一直到眼下这个年纪。我心里的想法是:“等我也结次婚,生个孩子,就死了去吧!”

这也算不上什么混账的想法。生活真没有什么可夸耀的。不如去死。不知不觉中,我已经达到必须独立生活的年纪。由于赖在家里实在丢人,我只好想大多数青年那样,背静离乡来到了这个沿海城市讨生活。这个城市里的主要生物即使是人,也和我通常见过的不甚一样。尤其是我相当感兴趣的女人。且这里的女人并不对我有特殊的兴趣。我遗忘藉以安身立命,引人注目的东西,在她们看来似乎都无足轻重。所以此地虽是沿海,我却时时生出“这里是沙漠”的感觉。这里的沙漠没有响尾蛇,我没有办法捕蛇为生,也没有仙人掌,我甚至不能做一个花匠。我可以辨认最好的羊肉,可以用嘴巴模仿蛙叫引来鱼群,还会帮牛和狗剥皮,但这些本事在这里都更像笑话。我应该坐着地铁直接去马戏团。而不应该理直气壮地站在阳光下,对所有的新鲜事物都跃跃欲试。花了很大的力气,我才找到了一份编辑短信的工作。面试的时候,我手舞足蹈,几乎要给那个胖子老板跪下,已让他相信我非常热爱他和他的公司以及,这份工作能给我的薪水。我给他将来三个鬼故事,唱了一段地方戏,点了五次烟,希望他可以爱我。他脸上的肉抖了十次之后,拍拍裤子站起来,大手一挥,当场决定录用我。上班的第一天,我一怒之下写了一百条黄色短信来报答他的知遇之恩,打造了我外出务工生涯的第一个奇迹。这家短信公司的名字叫“激浪”,加上我只有四个编辑,一个出纳,以及老板本人。胖老板租了一个三室一厅的民房给我们办公,然后希望人们可以藉由我们写出的短信油然而生一种“激动地拿着手机反复上网冲浪”的感觉。有了工作之后,我借了个小房子,孤独地住进了这个城市的西郊。并开始打起精神,日复一日地研究、试探这个我不了解的新世界。由于大家看起来都很高深,我尽量显得聪明以防止受到轻视。最初,我试着和所有对我表现一丁点兴趣的人交谈,然后观察他们的举止,并尽力记忆、模仿,然后,我学会了包裹本地话在内的不下五种方言,却几乎忘了自己的乡音。再接着,我成功地交到了几个“朋友”,我和他们一起吃饭,面带微笑,不多说话,只有他们对时下流行的电影、杂志、小说等我有所涉猎的东西大加谈论时,小心翼翼地提出一些我的观点,我自以为有价值的“真实想法”。但当我发现每次我一开口都会导致气氛变得很严重滞后,我就乖巧地退出这些聚会。

即使不得不出场,不得不交谈,也只是选择一些新出的黄色短信来让女同胞们惊声尖叫,调节气氛。而我的忧虑,我的欢乐,我的推心置腹,我的无话不说,让我自己也觉得肉麻而羞耻,他们变成了一群支离破碎的泥塑小人儿,被我关进深深的地牢,并在门上贴上了“不宜接近”、“小心!他咬人!”之类的标签。每当看着周围的人们充满自信地彼此交谈,野心勃勃,生活越来越有希望,彷佛永远活在阳光之下,我就五雷轰顶,心内如焚。我不断地生病,吃中药,写更低俗的短消息,来抒发自己那些不敢示人的情绪。说实在的,我越来越觉得,只有远离人群才能让我获得安全、安宁。才能让我看见心里的神明——以躲开他的追踪。我舅舅曾告诉我,即使我离弃了神,神也不会离弃我。这让我非常恐惧,以至于常常在走路时频频回望。我无疑是一个离弃了神灵的人。如果神灵真的找到了我,我会用所有的钱给他买张车票,让他走得越远越好。

我已和包括哥哥在内的所有亲戚们疏远了联系。我早已过上天天洗澡的生活,不再能属于家乡,而我也学不会在肉里加糖,更无法属于此地。这让我消瘦,沮丧,像蜥蜴般容易激动。没有朋友的我,经常躺在床上默默流泪,幻想自己是各种温柔的事物,幻想自己在他们之中,不被歧视,安全,可以轻而易举地将人生蒙混过关。眼泪流干,幻想破灭之后,我只有拎着一副折叠板凳,光顾门外的一家酒馆,穿着尽可能随便,把自己打扮得尽可能像个真正的汉子,伸着脖子尽可能大声说话,叫一份红烧肚裆,一份酒香草头,一壶黄酒,迟到天色昏暗。喝醉了之后,我会给我做菜的师傅强行拉话。大师傅原籍山东,菩萨心肠,在确认了我的人生和他一样悲惨之后,还会把我送回自己的家,甚至表露过要把女儿嫁给我的想法。我拎着的折叠板凳是我从家乡带来的,它出自我的某位先祖之手,多年前,我揍哭了所有的表弟才抢到了这副板凳。我坐在这副板凳上会想起我的哥哥。我就想,我哥哥真是个传奇人物啊!当然,传奇人物他妈的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他到了海南三年之后开始错字连篇地给家里写信,或者打回来一些断断续续的要钱用的电话。从那时起,他与家族之间的联系开始了缓慢的恢复。他开始理解家长们,家长们也开始接受他。这种彼此接受的原因,大概和我现在的感觉一样——我们都在变得越来越像我们那些失败的长辈,而长辈们也开始明白我们不可能像他们幻想的那样出色,除非我们不是他们亲生的。据说起先我哥哥在海南给一个日本人开车,开的是“林肯”(他在电话里相当得意)。再后来,那个日本人破产,欠了他一大笔工资没有发,只身逃回了日本。接着他只好去开出租车,开了一年多,觉得实在吃不了了这个苦,就去了一家专供外国人娱乐的赌场做发牌手。再之后的消息就开始模糊,语焉不详。最终,1998年,他终于从海南回了老家,见面跟我说的第一句话是,“你知不知道整个海南游几辆劳斯莱斯,几辆凯迪拉克?”他已经变成了一个胡子拉碴的老男人,身后带着一个矮小的南方女人,一个孩子,以及一大堆发出馊味的椰子。他身穿满是碎花大汗衫,喜欢去正派人都不去的露天茶座喝啤酒。邻里四座大惊小怪,呼之为“圣人蛋”。想到这里我哈哈大笑,一遍假装跟哥哥对话,一遍把自己喝的烂醉,我是酒鬼中比较安静的一种,每次喝醉,我都觉得那些芳香的酒味会在我身体发酵,变成山茶、茉莉一类的事物。而我清醒过来的时候,我又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自己幻想的那么美好,只不过是个悲伤的胖子罢了。虽然喝醉了,但我拎起板凳回家的时候还是非常小心,尽量沿着一条直线移动。那些喝醉了酒在城市路灯下大呼小叫、满载而归的人一定不是我这样子的。尽管羡慕他们,我仍然觉得自己缺乏经验——要变成那样,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这个城市对我而言,是个非常难对付的东西。也只有醉酒,能让我鼓起一点点勇气。三步之遥,路沿着石外的公路上方,就是呼啸而过的我不能应付的轻轨,而十步之遥,路对面,即使成群的拿着兵器的老人们。这是当地最常见的灾难性的场景。我无法接受轻轨,也不知道如何让看待这些乐观的老人。他们往往天不明起床,天蒙蒙亮的时候就兴致勃勃的冲进隔壁大学操场上练剑,决斗,吼吼哈哈,像在拍武侠片。给他们知道世界上有我这种避避就就的年轻人,一定会杀了我祭旗。有些怪异的老头子还喜欢把帽子别在腰里,一看到人,就转身,突然翻开冒顶,路出里面笑嘻嘻的头颅,吓得人心底发凉。每当遇到这样的时候,我就只有快速逃离。那时,我常常穿着荷兰足球队的队服,像一个跳动的橘子,更像夜里的一颗火星。毫无疑问,我是夜幕下最明显的闯入者,我觉得自己傻透了,也怕的要死。我得再这么仓皇地逃上10分钟,才能到达我住的地方。这地方虽然远离云贵和欧洲,却是典型的卡斯特地形,整个小区长满了钟乳石,冷冰冰,黑乎乎。望着它,我往往瞬间醉意全消。我总觉得这里除了我并无别的生灵。更没有适合结婚的漂亮姑娘。没有姑娘就没法结婚生子,没办法结婚生子就得继续恶心地活着,一想到这一残酷的事实,我就心如刀绞。

但我说过哥哥是个传奇的人物。他虽然下场不好,虽然也得到了摩丝,却没有像我想的那样去自我了断。我妈妈的口头禅是:“血缘是个非常厉害的东西。”彷佛是为了验证这句话,我哥哥莫名其妙地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这是他第二次试图进入我的生活。难道是神灵看到我的背叛和痛苦,派他——一个迷途知返的典型来救我于水火?那是个晚上,白天我在公司只编出了10条生日祝福短信,正担心自己会不会被裁员,晚上他就敲我的门。我早已把他当成了生活中的“历史人物”,根本不知道怎么表达自己对此的惊讶,只要冷漠处之。他只有一个人,也一定坐了很远的车,却一点风尘仆仆的味道都没有,满头直发,带着黑框眼镜,穿着一身崭新的休闲装,脖子里还有时髦的纯白色围巾。我几乎要不认识他。他坐在我的床上,二话不说就和我聊起周星驰的电影,彷佛他离家出走八年、和我疏于交谈的十年之后又突然来找我的原因,只是为了和我聊聊周星驰的。我只好告诉他,我在一家短信公司做编辑,我的工作就是写祝福短信,色情短信,政治笑话,有时还要写一些招聘男女公关的启事,而我做这么多事情我的工钱还是几乎只够付房租,而我在写色情短信的时候,我觉得我曾经受过周星驰电影的启发——“不知道我这么说你是否能明白?”他果然听得几乎要睡着,他说你是读过书的,有文化的人,和我不一样,你的工作我“听鸡巴不懂。”我试图向他解释,瞥到他用着一部很不错的诺基亚,就试图接过来演示,没想到他警惕地拒绝了,然后自说自话着从包里掏出了一部《逃学威龙之龙过鸡年》请我看。那片子我十年前就和他一起看过了。十年了,我看着他的直发,想,这个世界发明离子烫也有十年了吧?现在,他的头发比我还要直了。可我只是觉得他图。“这人真土啊,”我心想,然后恍然大户要问点别的“你来干吗啊?嫂子呢?”“离婚了。”他笑笑,很不自然。“自己跟别人跑了,被我接上撞见,房子孩子都归她,然后我自己一个人出来了,来这里找点事做。”我很不熟练地给他泡了一杯茶,然后意识到他根本不会喝。我的窗玻璃前几天被院子里踢足球的孩子们弄破了,碎玻璃的光直接映在他脸上,像清明的水流。后来,他说了句“没意思”,就掏出手机发消息,接着开始拨电话,我没再理他,自己拎着水管接在龙头上,打算冲个澡。我住的这个小房子,更像本卡斯特小区的某个小山顶洞之类的地方,若不是一些损坏的墙面都有红砖露出,我真会以为这里是岩石结构。洗完澡,我从厕所出来。突然一个人就被我哥哥开门放了进来。竟是个活生生的姑娘,我立马抓了件衣服捂在身上,那姑娘却毫不在意,被我哥哥拉着,两个人径直就坐在了我的床上。那姑娘没有要和我说话的样子。我注意到她的头发很直,和我哥哥的一样直,皮肤很白,年纪也不大,说一口带口音的普通话,也不知道是哪里人。意识到时我哥哥的女人之后,我不太敢看她,他们的对话都是在说一些我根本没有看过的电视剧和游戏,我也没有办法加入,略施招待了之后,我搬出一大堆自己的书和杂志给他们看,让他们自己玩,然后自己坐在电脑前上网,因为我只有这么一个房间,根本就没有办法离开。但不一会儿,背后的床上传来了一些暧昧的声音,我一扭头,发现他们竟已关掉台灯滚在了床上。床上一团乱,我看不清他们的脸,接着,就传来了喘息的声音。我惊呆了。我的心比我的床还乱,意识到什么也不能做之后,只好在QQ上和朋友说这个晚上实在太荒谬,我说,因为我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哥哥。并且——我没有说的是——并且他居然能在人生地不熟的状况下马上勾引了一个姑娘来和他搞,并且还是在我的床上!说完这些,我回过头,看到自己的那些可怜的书和杂志被他们弄的一塌糊涂,有的压在身下,有的踢到了床尾,有的飞到了地上,简直眼冒金星。

神奇的哥哥心满意足之后,对着沮丧的弟弟宣布自己并不会常住下来。只是先住几天,找到新的房子后马上就搬出去:“我也看了,你这里住不了我们俩。”他说的“我们”,便是他和这个神气的小姑娘了,我哥哥叫她“小猪”,我怀疑大概是“小朱”,到叫朱什么,我就不得而知了。他们搞完之后,径直睡在了床上,我只好自己打了一宿的地铺。第二天上班,我累得半死,毫无灵感,作为一个有些短信编辑的我,竟然一条像样的消息都没写出来。这么过了苦不堪言的一周后,我哥哥,这个我不知道他究竟是有多有钱的哥哥,竟然再次出人意表地租下了本小区一间带小门面的房子,做起了我们祖宗三代都没有做过的买卖——卖活杀爆鱼。这期间,没有任何家乡的人给我电话询问我什么。我想过这人可能不是我哥哥而是狐仙,但又不好确定,只好天天到他店里去吃免费的爆鱼。香喷喷的嫩鱼进了嘴,感觉无比真实,销魂,我也就不在意这个哥哥是不是妖怪了。哥哥发现我酗酒的问题,但他没有像长辈那样来直接制止我,而是不断地劝我:“少喝酒,多吃鱼。”因为“鱼有营养”。我心底暗笑着,鱼没少吃,酒也没少喝。迟到自己有些内疚的层次之后,我偶尔会帮他算账收钱,他在旁边看了,会说:“你们读过书的脑子是不一样。”有时他也会用一些时髦的概念,说:“你们80后,脑子是不一样。”我听看五味杂陈,屁都放不出一个。小朱一周大概会来找我哥哥三、四次,她是个神秘的人,我猜不出她是干什么的。有时我觉得她自己可能是在菜场买菜,有时又觉得可能是发廊洗头妹,但问她在哪里上班,她总是说“厂里”。至于什么厂,她没说,我也没多问。相处久了以后,我妈妈的话再次发挥了威力,所谓“血缘是个非常厉害的东西。”我开始逐渐觉得自己和哥哥的共同点越来越多,俩人的默契也渐渐多了起来。他和我一起喝酒,吃夫妻肺片、猪头肉和爆鱼,我喝醉了以后像个神经病一样对着月亮背唐诗,他也不嘲笑我,眼睛里分明闪烁着赞许的光。世界上即使没有一个人欣赏我,我也还有一个哥哥。我心想。

“我的手机短信编的非常好!”

“嗯!我早就知道。”

“你看看这条,这条,都是我写的!”

“一看就知道是我弟写的,别的人写不出来的。”

“为什么?哪里看出来的?”

“啊,我就是能看出来!”

一条条的短信念过去,我觉得我们渐渐变成了蓝色。夜已经很深了,我们越来越轻,像两个英俊的阿拉伯王子,坐在飞毯上。我们不会永生,写完了下一条短消息,我们就一起去死,哥哥倒在我腿上,不知道是醉的,还是困的。他的头很重,如果当初读书,一定比我强。正睡着,他突然再梦里告诉我:“如果我打呼入,就把我的头左右摇一摇。”接着又沉沉睡去。不一会儿,真的就打起呼噜来。我乐得心花怒放,等他一打,就将他的头左右摇动,然后他回复安静。然后他再打,我再摇,如是者三,我困意全无,乐此不疲,直到天亮,我发现我和他一起睡在他爆鱼铺背后的床上,小朱只穿了内衣,赫然睡在我和他之间。我醒来的时候,他们二人都还在睡觉。我悄悄起床,蹑手蹑脚地走出了他家。爆鱼铺要到下午才开门,一个大盆子放在铺子中间,里面的青鱼正默默游动,房间里弥漫着一股清新的腥味,让我心情爽快,出了门就大声哼起了歌来。

晚上下班的时候,接到哥哥一个电话,说是约我去KTV唱歌。我答应下来,心中又起忐忑。早先KTV这种东西刚刚兴起的时候,家里的大人们倒是也热衷过一段时间,曾经带了我一起加入到他们之中。如今回想,总是一伙脸色暗淡,衣着鲜艳,发型奇怪的男男女女,各怀鬼胎地来到一间灯火灰暗的包厢。大家按照家长的指示着装,都是自己最得意的梳妆,无奈这里根本不是展示的地方。时间么,只是短短的一小时,大家都是又想唱,又不肯掠了长辈的兴头,因此只能默默地坐着听了一个小时的“样板戏”,亦或是“骏马奔驰保边疆。”如果有哪个姐姐忍不住,唱了一首算是很保守的,早已过时的王菲之类的,也会被长辈们皱起眉头点评为:“歌不成歌,调不成调”、“呕呀嘲析难为听”、“你们唱的东西我们都欣赏不了”、“歌词根本就是胡写的嘛”,活着是“你的嗓子根本就是没有韵的”。“你老是慢了半拍”,然后只好饱受打击地坐在角落,觉得自己一生都没有希望了。那样的场景,简直是想起来就让人觉得毛骨悚然。而他们欣赏的,大多是一些从小就练声,20岁刚出头就能顺流地操起名族唱法的小青年,这样的人,我无法成为,即使我死后变鬼也不愿意上他们的身。从小就离家的哥哥,估计是没有受过这种折磨的,不知道“去KTV唱歌”,简直就是本家族年轻人的禁语,居然就活生生地提出了这种邀请,姐姐上次来,不过是一起去逛了街,妹妹上次来,我根本就没有去见他,弟弟也不过只是得到了一起吃饭的待遇。这个邀请,让我在办公室里呆坐了10分钟,到厕所洗了三次手以后才稍微平复了下来。到了约定的KTV,我发现那不是一个我以为的地方。如果我没有看错的话,这里应该是可以“叫小姐”的K歌房,而不是我和同事们曾去过的好乐迪一类的地方。哥哥应该是误入的吧?我心想。我进门坐下的时候,哥哥和小朱显然已经到了一会了。小朱正在唱一首粤语歌,发音异常的标准,让我小有震撼。也许她是广东人?我心里想着,她已经唱完了。接着是我哥哥的歌:《把根留住》,几乎是十年前横扫海南的流行音乐代表作。他第一段唱完的时候,我的心情就整个high起来了,十年了,十年里发生过什么事情,我觉得我一瞬间全都明白了,我拼命地拍手,朝着他举杯,一口没喝完就已有了醉的感觉,他似乎接收到了我的情绪,第二段唱得愈发荡气回肠。十年前,我上初中,是个窝在县城图书馆里看《高老头》,一周要去一次医院的怪孩子;十年前,他在海南,拉直了头发开出租,吃椰子和椰子糖,他在星期的KTV里长《把根留住》。我想起他寄回来的一张照片,他的头发不但是直的,而且是金黄的,他站在金黄金黄的海滩上,背后是金黄金黄的海面,脸上是灿烂的笑容,远处是金黄金黄的太阳。他黄得像一只海蟹,黄得连本体的英俊都显得丑陋了,但一想到他简直是一个自由的人,我就自惭形秽。轮到我了,我默默地点了一首张学友的《一路上有你》,刚唱了两句,他就抓起话筒跟着合唱了起来,以往唱歌,我最讨厌人家跟着一起唱,但这一次,我分明感觉到了一种水乳交融的亲切,非但如此,他唱得比我有力,比我要好,甚至连我那平庸的声音,也跟着他一起出彩了。小朱站在他背后吊住了他的脖子,接着,又从背后绕过去给他点烟。但烟雾也没有让他十足的中气有丝毫的松懈。我觉得自己迷醉在了他的嗓音的沼泽之中,激动不已,以致有些哽咽。

“其实我唱得最好的就是张学友。”他得意极了,但这得意一点也不让人讨厌。

“我也喜欢张学友,但我唱不了你那么好。”

“你嗓子还行,咱家人嗓子都不错的。”

“你跟你弟弟合唱个郑中基和张学友的《左右为难》吧!”小朱跳跃着在边上点歌。

音乐响起来的时候,妈妈桑再次走进来打招呼,我想轰她出去,我哥哥倒是圆滑地示意她坐下,满面堆笑,甚至拥抱了她。她巨大的假乳房顶住我哥哥的胸口,像一对核弹头,我看了看小朱,她毫无反应。兄弟二人的合唱依旧是完美无缺,连妈妈桑都鼓起了掌,也难怪,专程到这种KTV里唱歌的人实在是少见吧?在确定了我们不再点酒,也不需要小姐来陪之后她离开了,临走前留下一个灿烂德媲美海浪的笑脸和一句有力的:“好好唱!”

之后唱了多少歌我是不记得了,唯一记得的是我和哥哥都喝醉了。我虽然脚步有点不听使唤,但已是还是清醒的,小朱扶我去洗手间的时候,一对乳房紧紧地贴在我胳膊上,我的下面肆无忌惮而不听使唤地勃起了,把醉酒和欲望以同样的强度向世界表达着。此刻这个世界很安全,对我而言它大概只有醉倒在包房沙发上的哥哥和在我身后的小朱。我在脑子里背诵了一遍《将进酒》,又背诵了一遍《梦游天姥吟留别》,就此不省人事。

第二天醒来的时候,我觉得整个世界都是白色的。白的的床单,白色的蚊帐,白色的被子和枕头。我看了看周围,确定是在我哥哥家,接着门外传来了炸爆鱼的声音,我不禁觉得自己似乎是回到了家乡。过了一会儿,爆鱼的味道越来越近,原来是小朱端着一盆新炸好的鱼来到了我的面前,我顿时觉得饿坏了。小朱咯咯地笑着,说:“昨天你们两兄弟也太开心了,看喝成这个样子。”我说:“我哥没事吧?”小朱说:“没事,外面生意好得很,他有的忙活了。”边说,小朱边把自己手里剃好刺的一些鱼递到我手里来,我顺着那些鱼拉了一把小朱的手,她就一下子倒到我怀里来了。热乎乎的爆鱼和小朱一起贴上了我光溜溜的年轻的身体,我幸福得眼泪几乎都要落下来。如果小朱能够为我生一个孩子,我就愿意去死!小时候,我特别爱吃牛血冻,当时是一个只有三颗牙齿的老头在学校门口卖,一天中午,我用大人给我买菜的钱买了一大块牛血,那块热乎乎的牛血贴在嘴上,让我幸福到了此刻。而此刻之后,这种感觉,将被小朱的双唇取代。哥哥在外面炸着爆鱼,噼噼啪啪的声音传到了房间里,我把小朱紧紧地按在身下,用力抽动着,她只是不断地抽气,浑身颤抖,发不出声音。我以为她要晕过去了,就停下来,由于有些不知所措,所以急中生智,给她讲了个黄色笑话。小朱回过神来,大笑着,狠狠地掐了我一把屁股,说:“哥俩一对神经病!”我问:“我哥哥会怎么样?”小朱说:“他会背唐诗!”然后满脸绯红。我大吃一惊,看看自己,看看窗户纸上的哥哥的身影,渐渐地有些迷惘了。我分明看到青色纹身正从我的腰际长上来,我撑在床单上的手指也变得粗糙,拇指和无名指上的老茧透着一股新鲜的、扑克牌的味道,我忙去摸自己的头发,居然是丝毫没有弯曲的直发,而且赫然是中分,我的脚底传来一阵奇痒,那是多年海边生活才能泡出的脚气,小朱也开始摇晃着我说:“老公,不要停啊......”我突然觉得自己原来是一个无比乐观的人,我心里包藏的对生活的热爱,对人世幸福的渴望和逃脱惩罚之后的快乐,都压抑不住地迸发了出来。生活在这个世界上,最安全的办法,不就是变成哥哥吗?我觉得开心极了,抹掉手背上的油渍,擦了擦被油熏得有些酸痛的眼睛,看看自己腰间的肥膘,身下表情迷离的女人,狠狠地冲刺了起来。我使出全部力气,用已经变得十分浑厚迷人的哥哥嗓子对她喊道:亲爱的,我深深地爱着你!从今以后,我不再是一个动辄去死的人了,我要赚大钱,养全家,我要每天晚上和自己的女人搞,跟她生两个孩子,不论她是在KTV上班,还是在菜场买菜!我要赚满三十万,去海南翻本,我要重新开始。刘中原上周来电话,说约好了明天和他一起,先去海南,再一起参加个培训,他都联系好了,培训完了就可以去非洲,去做外服,去赚外国人的钱,不过你不要担心,我会带着你和孩子们一起去。有老人,有后辈,即使不体面我也要坚持活着。我还会站在即将离港的船头,浮于这与十年前一半金黄的海面,身后站立着你们——我的老婆和孩子,权当此地即是天涯海角,悲伤沼泽,不再回首往昔,流连不已,此地以后,将是另一个人生,另一个世界。我还将劝说我那忧郁而木讷的弟弟与我同行,告诉他:“别再编手机短信,也不要再相信沙漠里的女人,和我出海吧,到金色的海浪的深处去,等你和我一起到非洲走上一回,再死了去也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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