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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章 邀请你来我家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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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给周姐打电话,她说她等会在附近还有个活。让我们先找代驾走。”

“行。”

时应大步流星走在前头,程思敏小跑着跟在后。

一出餐厅,金刚已经牵着贝贝到上小货车边上等着了,程思敏朝着他们指了指时应的小红车,一人一狗又蹲到了夏利旁边。

车门全部打开,金刚正在犹豫自己坐哪,贝贝才不等他们,早就着急回家了,一下跳到副驾驶,舒舒服服地蜷缩成一团。

金刚钻进后车座,拉上车门,紧贴边缘。时应站在车旁低头找代驾,程思敏垫着脚从后面看他的脸,小声埋怨:“谁用啤酒杯喝红酒呀,不要命啦。”

“那么多!你全喝了?傻不傻啊,没看我冲你使眼色。”

“你是没看见,他俩划拳可烂了!我刚才赢了好几局,才放水一局。你再坐在旁边等等,马上就能把酒清掉了。我根本不用喝多少。”

不只是划拳,以前公司组织经销商团建,程思敏隶属气氛组,还精通摇骰子,吹牛,逛三园,炸金花,等众多雅俗共赏的酒桌游戏。甚至她还特别精于算牌,每次聚餐后都盼着有人提出打麻将,斗地主的活动,届时她好小赢一笔。

时应还以为自己做了那潇洒的黑骑士,其实压根就是横插一杠,多管闲事。

时应听着,眉心轻皱,再抬眼,眸光已经有点飘了。刚才他起码一口气灌了两升红酒,饶是酒量再好,抵不住快,大量酒水入胃,酒精浓度在血液中迅速升高。

他安静地看着程思敏,因为听力逐渐混沌,尖锐的训斥也能变成绵密的摇篮曲。程思敏唇瓣一张一合还在说话,他听着听着,太放松了,整个人突然特别疲乏,本来是想讨个饶,但刚启唇,脑袋朝后面仰了一下,差点没站定。

后腰勉强靠着车身,才能保持居高临下俯视程思敏的姿势。

程思敏一看他这样子,也不训他了,主动搀着他的胳膊,搂着他的腰,让他把重量倚在自己身上,心疼地问:“难受吗?胃疼吗?想不想吐?”

“不行你先到车里坐着,我去给你找袋牛奶来吧。”

“别把胃蛰坏了。”

时应挨着她,鼻息下面就是程思敏柔软的发旋,他半搭着眼帘,也顺势弯腰抱着她,挺高的个头,弓着身体,把头搭在她肩上。

唇边就是程思敏的耳珠,碰一下,温热的,时应朝着她的耳朵说话,鼻梁就埋在她的发丝里。

“我没事。”

他鼻音重,气息烫,但面颊是冰凉的,从她的耳后蹭到脖颈,像块融化的冰,有点撒娇的意味。

“就是冷,还有点困。”

接单的代驾就住在距离酒庄后头的村子里,挺壮实的一个村民,骑着折叠自行车就来了,远远看到需要代驾的红色夏利车旁边有一男一女在夜色中亲密地拥抱,唯恐看到他们做出不雅行为,立刻尴尬地大声咳嗽。

“是手机尾号 1409 的先生叫了代驾吗?”

“对!去黄河苑的,师傅,麻烦开稳点,我们车上有只狗,还有人喝醉了。”

程思敏余光瞥到代驾,马上扶着时应的下巴把他头托起来,三下五除二地夺走他手里的车钥匙抛给司机,把人塞进后车座。

夏利后排空间不大,尤其时应腿长手长太占地方。

本来她想和贝贝到副驾驶挤一挤,可是时应右手一直扯着她的袖口,当着司机的面,她实在不好意思跟他纠缠,干脆欺身挤进去,尽量收拢四肢,勉强将后车门关上。

车子启动,风从副驾半敞的窗户吹到后排。

时应头发蹭着车顶,双脚卡在横梁,缩在三人座的最中间,怀里抱着程思敏的帆布袋昏昏欲睡。

程思敏看他脸色煞白,实在挤得可怜,拎起帆布袋挂在前排车座上,再次挪动身体,往前挤压自己的空间,拉着他的胳膊,示意他可以往后坐得舒服些。

时应头昏目眩,睁了一下眼睛,看到程思敏的脸,下意识往她的旁边靠。

等到他眼睛再次闭上,右手朝着有空隙的地方贴,拦腰跨过程思敏的整个后背,从缝隙处碰到了程思敏搁在身侧的手腕。

车身震动,指尖摩挲着跳动的脉搏,很快引起不同寻常的热度,程思敏的整条脊椎都在对方的臂弯里战栗,额角一下就出汗了。

车子一路飞驰,司机专心盯着前档玻璃,贝贝在副驾睡觉,金刚则把脸贴着玻璃之上,一根根数着路过的电线杆。

在无人注意的地方,在车门与车座的那一点点狭窄的空间里,有人在偷偷牵手,一点点描绘对方掌心的纹路。

时应的智慧线和生命线都很纵横交错,但唯独感情线,细细的一条,像是长流的溪水。

程思敏反复抚摸他的右手,每一根修长的手指,每一快伶仃的骨节,每当路灯投下的一小片昏黄照亮车内,程思敏就会回过头,用视线摹绘时应的侧脸。

心生欢喜的感觉如此强烈,竟然让她有些惆怅。

出门前她应该多带一根润唇膏的,在室外烤了几个小时的火,她的嘴唇干燥到可以媲美撒哈拉大沙漠。

二十分钟的车程,车子重新停回黄河苑门外的免费车位,金刚带着贝贝走在前面,程思敏扶着时应的腰,慢悠悠地跟在后面。

时应醉酒后的模样算是乖巧,她说往东,他绝不往西,但是舌头短了少,说话不再那么犀利,思考的时间被拉长,尾音轻软。

路过楼下的绿化带时,时应不知道想起了什么有趣的事情,突然低下头对程思敏说:“程思敏,我背你吧。就在着这颗白杨树前面。”

程思敏瞧着他眼角绯红的模样啼笑皆非,“你喝成这样怎么背我?我一跳上去,你非得摔进花池子。”

时应也卷起唇角跟着她笑,胸腔震动,像个孩子,他抬头看了看 12 楼自己的阳台,指给程思敏看,“夏天时我在阳台,看到有人在这里谈恋爱。”

“女生叫男生背,男生背了半天背不起来。然后他们俩就靠在这棵树上接吻。”

“干嘛,羡慕人家有吻接?”程思敏眼底有嘲弄的成分。

“嗯。”但时应回答得很认真,他望着程思敏的眼睛,伸手松了松自己的领带,“羡慕,当时我就想啊,要是程思敏让我背她,十个我都能背得起来。才不会像他那么软蛋。”

“可惜我的初恋结婚了,不仅结婚了,嫁了个文盲,还生了俩孩子买我的高低床。”

“喂!”程思敏右手用力掐了他胳膊一把,谎明明是她撒得,自己倒是先不好意思起来,继续拖着他往六号楼的方向加快脚步,“那不是买二手家具不方便嘛,要是卖家是坏人呢,我肯定要伪装一下的。”

“别把自己说的那么可怜好不好,我算什么你的初恋啊?充其量是玩伴,小时候不懂事,那些感情哪里算数。”

“怎么不算?”推开单元门,金刚和贝贝等在电梯口,时应旁若无人地申诉:“不懂的是你,我老早就发现我自己喜欢你了。怕你觉得我恶心,只敢偷偷做些小动作。”

绝交之后,时应一直在等着程思敏跟他主动和好,以前他们也经常吵架,大大小小,他习惯了每一次程思敏都会找他示弱。

冷战这方面,程思敏根本没胜算。

但是一周过去,程思敏稳如老狗,根本不拿正眼瞧他,于是时应心一横,去春晖商城卖银饰的摊位上给自己的左耳上打了个耳洞。

耳钉选了最夸张的款式,八分的锆石,嵌在耳骨里,没引起程思敏的注意,反倒是被班主任请到了教务处。

午后他在楼道里被罚站,程思敏拎着打扫教室的拖布从他身边经过。

他故意把左脸迎着她,脚下踢踢踏踏,阳光下,耳钉闪闪发光,跟他的五官一样醒目,可是她头都不抬,像是躲瘟神似的迅速从他身边跑过。

后来还做了许多这种蠢事,故意出风头,在全年级面前显眼,但拳拳打在棉花上,才发觉程思敏是真的不在意他了。

转学后,左耳的创口久久不能自愈,屡次因为洗澡进水而流脓发炎,每每用双氧水清理时疼痛钻心,后来不得不放弃,任由伤口闭合,在软骨上留下一个小小的凹陷。

这种感觉怎么会不是初恋?即便过去再多年,只要春风吹,老旧的骨头都会生出嫩芽。

程思敏笑了笑,也抬头问他:“那你知道我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喜欢你的吗?”

“我那时候确实笨,比你晚一步,是在我们绝交之后。”

怎么可能注意不到那枚耳钉,即便物件再廉价,质感再塑料,只要是戴在少年的身上,就有种桀骜的风流。他难道不知道,他是所有人瞩目的对象,她总是在他没注意到的地方看着他。

越不想,就越想,越不看,眼前就越是要浮现。

程思敏的初恋是一场声势浩大的地壳运动,内里山崩地裂,岩浆喷涌,但表面上却处之泰然,静得可怕。暗恋者因为自卑而饱受酸楚,但这种独角戏的折磨也成为了孤芳自赏的一部分。

好像在和自己的感情做躲猫猫的游戏,只要压抑着,不被对方发现,那么暗无天日的情绪中就有一丝隐秘的欢愉。

青春是厚厚的蛹,总要有丑陋的,苦痛的,破茧而出的过程。

此时此刻的程思敏已经不屑那种回避式的感情了,她在今晚得到了勇敢的底气,想光明正大的向时应表达喜欢。

电梯在 12 层打开,金刚打着哈欠用挂在脖子上的钥匙开门回家,程思敏朝着 1202 的方向挥挥手道别,应该让时应回家好好休息的,但她没有,反倒带着他往自己家的方向走。

路过 1201,时应踉跄了一下,回过头提醒程思敏。

“我到了。”

钥匙插进锁孔,程思敏扯着时应的领带在他脸颊上迅速亲了亲。

“醉得很厉害吗?”她小声问。

不要他回答,又补了个陈述句。“楼道里有监控,邀请你来我家接吻,谈恋爱的那种吻。”

时应反应慢了半拍,还没明白程思敏答应了什么,摇晃的视线里,只见她的手腕轻轻一转,面前的门开了,他像是被吸进了时光隧道,连拉带拽地被程思敏按在了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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