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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月老三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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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热咖啡,一袋薯条,一个汉堡。

时应端着餐盘坐在靠近窗子的位置,刚把番茄酱挤出来,余光注意到空旷的大街上有一只黑狗。因为街上到处都是白色,所以它黑得格外耀眼,尾巴高高翘起,半大的身子顺着路灯小跑,走走闻闻,蹲下撒尿,时不时朝着天空甩动耳朵。

这么冷的天,狗还在外面,没有主人吗?

时应视线跟着它,它也抬眼看到了时应,像是能读懂时应的担忧,它马上朝着落地窗的方向跑过来,隔着一层玻璃朝着时应哈气。

黑色鼻头印在贴着窗贴的玻璃上,时应这才看清它的脸,不是全黑的,花脸儿土狗,跟人似的,眼睛上还长了两个椭圆的眉毛。

大眼瞪小眼,时应举起手里的薯条,小狗见状立刻蹲坐在地上,朝它抬起一只前爪。

哦,是饿了,想吃东西。时应放下手里的薯条,竟然在反光的玻璃上注意到自己正在微笑的脸。

这一周以来,他第一次笑,是因为一只素未谋面的小狗。这是值得感谢的事,他二话不说,揣着食物走到店门外和有缘之狗一起分享。

天寒地冻,一人一狗蹲在店门外,时应抽出一根薯条递给黑狗,黑狗伸出舌头舔了一下,竟然把头扭到一边,用鼻子拱了一下时应怀里的汉堡。

时应哑然失笑,声音被冻透了,有浓重的鼻音,“什么意思啊?不吃薯条要吃汉堡?”

黑狗像是能听懂,立刻站起来摇头晃脑地朝着时应绕圈。

用面包把肉饼上的酱汁刮掉,扔在地上,黑狗很快低下头在雪地中大口咀嚼,双层牛肉汉堡,牛肉都上贡给它,时应吃狗都不吃的东西,用面包皮夹薯条。

也就十来分钟,手里的热咖啡已经冷了,时应把咖啡灌进嘴里,重新走回店里扔垃圾,要了杯热水,门外,黑狗竟然还在原地等他。

接过店员手里的纸杯,时应问:“外面这只狗是流浪狗吗?好像对这片儿挺熟悉。”

戴着棒球帽的店员抬头往门外看了一眼,立刻笑出声道:“它啊,不是,有主人的,住楼上公寓。这狗成精了,每次它主人带它走到门口,它都死蹲着不走要吃汉堡。”

“买了还得就地吃。带回家都不行。”

好几次,狗的女主人和狗在门口争执,女主人指着它的鼻子骂,它眼睛一闭,就当听不见,四个爪子死死地扒在地上,跟躺地上耍赖的小孩一个德行,脖套都被拽掉了。

“哦,这样,没看到它主人。”

“不用管,估计就在附近,一会儿就来找它了。”

有新的外卖订单,店员扭头看了一眼显示器上的清单,结束对话走到一旁装餐。

时应重新坐回位置用热水捂手,等到热水见底,黑狗还跟雕塑似的蹲在门口,圆圆的眼睛和眉毛上都是白雪,视线自然是盯着他。

不会冻坏了吧?时应品出自己的可笑,这种情况下还有余力担心一只吃的跟煤气罐一样的肥狗,他俩一起被扔在雪地里,按体脂率计算,估计还是他先被冻死。

不过到底是于心不忍,坐了一阵,回旅馆前,他出门带着狗往小区的保安室里走。

小狗倒是听话,他把狗留在保安室,跟它告别:“煤气罐,一会儿乖乖回家。”它还吠两声,尾巴摇得更欢了。

那天时应刚离开保安室,街角的另一个方向,在雪地里摔了一大跤的程思敏一瘸一拐地往小区赶。

程思敏对那天的事情也记忆深刻,又是在公司加班到天黑的一天,下了班又跟着老板去陪客户喝酒,好不容易熬到深夜,把几个瘟神送回家,同事又打电话来喊她处理工作。

她有心推脱,同事立刻发来一百字的阴阳怪气小作文。

回到家,打开门,程思敏累得恨不得躺在地上。可贝贝在家憋了一天,翻了两个垃圾桶,咬坏一只拖鞋,迫不及待地扑到她身上吠叫,大概是叫她带自己出去玩。

“外面下雪了,不能出去。”

“我太累了,明天再出去好不好?”

“明天一定带你出去,听话。”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发情,平常很听话的小狗突然变的异常暴躁,这几天贝贝经常站起来,用爪子扑她的身体,有时候趁她蹲在地上,还会使劲儿从暗处爆冲,用头狠狠撞她胸口。

今天又是这样,程思敏刚蹲下来,想要摸摸它的头,抱抱它,可是贝贝立刻跳起来,一下把掀翻在地,摔了个大屁蹲。

被撞击过的胸口传来一阵尖锐的剧痛,程思敏满身怒气和委屈无处发泄,立刻尖叫着捡起手边的拖鞋朝它大声咒骂。

她无能狂怒的样子一定很丑陋,连她自己的耳朵也被自己的音量刺痛。

贝贝显然被她歇斯底里的样子吓到了,夹着尾巴,惨叫一声,头也不回地朝着还没关严的门外狂奔。

程思敏站起来,胸口还是痛,马上拿起钥匙朝着楼下追。

她在后面叫,狗在前面跑,她越是大声叫,贝贝跑得越快,短短几分钟的功夫,她就把狗跟丢了。

搜索的范围一开始还在公寓附近,可是哪里都找不到,程思敏心中焦急,像没头的苍蝇,恐怕狗被车撞,又红着眼圈跑到大街上寻。

大雪天,她穿着一双被湿透的麂皮靴子,因为要见客户,她套着中看不中用的羊绒大衣,奔跑时,一不小心就在人行道上摔倒,没余力喊疼,又匍匐着爬起来继续朝着四处大叫着贝贝的名字。

接到保安电话时,她如释重负,在温暖的保安室抱住贝贝才觉得汗毛倒立,一阵后怕。

狗没有错,不知道许多,饿了吃,困了睡,唯一一点快乐的期盼就是能和终于回家的主人互动。

可程思敏也没有错,她只是想靠自己的努力过上受人尊重的生活。可实际上,人活得像狗,两点一线,升职,贷款,奖金,绩效,无形的压力铁笼一样罩着她,没有喘息的余地。

买房是为了获取安全感,养狗是为了得到陪伴,可是住在每月还贷款的房子里,程思敏和贝贝只有睡觉时才会见面,非但没有完成互相陪伴,反倒给彼此增加了成倍的寂寞。

第二天一早,本来该去公司,但是被撞击的地方仍然疼痛难忍,以往她也会胸痛,那半年来尤甚,但从没当做一回事。利索应到觉得这是大多数女人来例假前的症状,忍痛才是常态。

洗漱时痛得皱起眉眼,血肉之中还有异样的冰感,脱掉衣服,对着镜子抬起手臂,仔细初诊自检,竟然摸到以往从来没注意到的硬块。

程思敏心下一惊,不得不告病假去医院检查。

那天无疑是两人今年开端最糟糕的一天,谁会想到他们之间的红线从那天就已经被重新系上。

月老没有法力,竟然是一只三岁的小狗。

现在回想起来,那天贝贝冲进他家搅黄他的面试,本身就是因为久别重逢的欣喜。

由此可见,人大约并不比狗聪明许多,时应没认出煤气罐,但煤气罐早认出了他。

有震惊,有冲击,也有对世界之小,姻缘之说的不可思议,二人彻夜谈话,直到天明,恍惚的思绪才重新平复下来。

临睡前,程思敏喃喃地说:好像做梦,如果那天你再多逗留一阵,也许故事的开端又是另一种模样。

可时应没附和,他声音听起来没有困意,他只是问了她几句很煞风景的话,他问她做手术花了多少钱,年初卖房到底亏了多少钱,还贷时选的是不是等额本金。

耳边有钥匙开门的声响,大门关闭,有熟悉的脚步声朝着卧室的方向行进,像马蹄。

程思敏头还埋在枕头里,懒床失败,因为一枚凉凉的鼻子已经贴在她的脚心。她朝着虚空中伸手,贝贝立刻将自己的头搭在床沿,柔软的舌头像小号洗脸巾,不停在她脸上擦过留下一串口水印。

时应昨晚一夜没睡,但完全不困,程思敏扯起呼噜后,他搂着她在床上静静地躺了一会儿,心中有算计,随后起身去浴室洗澡。

洗完澡才九点,他拿了程思敏家的钥匙去隔壁给贝贝套上狗绳下楼遛狗。

遛狗半小时,贝贝接连为他捡了一只被撕掉标签的矿泉水瓶,一个被啃了一半的烂苹果,他都皱眉扔进垃圾桶。

最后贝贝负气而行,趁着他不注意,一下跳进正在浇水的树坑,在泥里打滚蹭背,朝他得意地大叫。

结果外出的时间被延长到两个小时,原本要买的早餐变成了午饭。

手里拎着几样吃食搁在岛台,时应从冰箱拿出一瓶矿泉水,拧开瓶盖,余光能看到蓬松的狗屁股和程思敏的半张脸。

小狗,恋人,柔软的床单,假期的午后,有种幸福具象化的满足。

卧室里程思敏的声音也懒洋洋的。

“你带它去洗澡了?身上滑溜溜的。”

“唔。”时应一口气喝了半瓶水,弯腰从橱柜里接连拿出成套的餐具,把买来的饭菜重新装盘:“狗喂过了,该投食人了。肚子饿不饿?起来吃饭。”

时应买三菜一汤,羊羔肉,沙葱,杂拌,酸汤,都是半山本地人爱吃的菜色。

这些菜以前他在程思敏家见多许多次,逢年过节,有人生日,这些就算程伟下酒的好菜。

洗了把脸坐在岛台前,程思敏看到这些菜愣了一下,不过她确实饿,没多想,很快用筷子挑起一块沾满红油赤酱的羊排搁进嘴里。

“怎么想起买炒羊羔肉了,你以前好像不吃这个,说是糊嘴。”

本地人吃羊羔除了手抓就是爆炒,炒料里多用羊油,辣椒,再配合吸汤汁的红薯粉条,热辣辣地吃下去还觉得鲜香,但用油多,食材肥,东西稍冷就容易凝固,羊膻味会加剧地冒出来。

时应吃得慢,抬眼看看趴在凳子旁的贝贝:“带贝贝洗澡,正巧路过一家做羊羔肉的店,想说你应该爱吃。”

“我还行吧。”凉拌沙葱送进嘴里,还是那种熟悉的怪味,又像大葱,又像洋葱,程思敏用一口米饭把菜送进肚子里,跟他闲聊,“爱吃的是我爸。有阵子家里赚了点钱,就是市场没改造前,我妈天天到牛羊店里给他买现宰的羊羔肉回来炒。”

“他吃羊肉真是吃不够。”简直是她见过的最爱吃羊肉的人。

“最夸张的一次家里连吃了半个月,还喝的是啤酒,也不怕中风。我腻得慌,想吃点别的,我妈还不许,说他辛苦,全家人要迁就他,冬天不方便洗澡,我一流汗都是羊肉味。”

说起程伟,时应筷子停了。

他仔细望了望程思敏的面色,尽量温和地说:“程思敏,关于你爸,我有件事情要跟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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