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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德·钱德勒Ctrl+D 收藏本站

等我到了厨房,我发现我忘了哪只杯子是谁的了,所以我只好把杯子都洗了一下,擦干,开始再调些酒,这时,斯潘格勒走过来,站在我背后。

“放心。”我说,“今天晚上我没用任何毒药。”

“别跟那位老人胡搅蛮缠。”他冲着我的脖子轻轻说,“他的手段超乎你的料想情况。”

“谢谢你的好意。”

“哦,我倒想了解一下那个卡西迪案。”他说,“似乎挺有趣的。多半是我小时候的事情。”

“很久以前的事了。”我说,“其实没有这回事。我只是开个玩笑。”我将酒杯放在托盘上,端回到客厅,放到他们面前。我拿着自己的酒杯回到棋桌后的座位上。

“又一个花招。”我说,“你这位助手溜到厨房,在我背后提出忠告,要我小心你的手段,而且你料到了我绝没料到你竟有这样的手段。他的脸也相得益彰。友好、坦诚,容易脸红。”

斯潘格勒挨着椅边坐下来,脸红红的。布雷兹随意地看看他,不露声色。

“关于菲利普斯,你发现了什么?”我问。

“是的。”布雷兹说。“菲利普斯。哦,乔治·安森·菲利普斯是个可怜虫。他认为自己是个侦探,但看起来他似乎没法让别人认可他。我和凡吐拉的警察局长谈过。他说,乔治是个和蔼的人,也许太和蔼了,做不了好警察,即使他有头脑。他照别人说的去做,也能做得很好——前提是别人告诉他哪只脚先迈出去,要走几步,走哪条路,诸如此类。但他没有什么长进,你明白我的意思。他那种警察,至多逮个偷鸡贼什么的,还得碰巧让他看见那家伙偷鸡,碰巧让那家伙逃走时跌倒,头撞到柱子什么的,晕了过去。否则的话,事情就会有点棘手,乔治会跑回来请求指示。哦,这让局长不胜其烦,不久就让乔治走人。”

布雷兹又喝了口酒,用铁铲一般的大拇指指甲刮了刮下巴。

“之后,乔治在斯米的一家杂货店工作,老板是一个叫萨克利夫的人。这是一家赊售商店,每位顾客有个小本子,乔治让这些小本子弄得很头疼。他会忘了把商品写下来,或者写错了本子,有些顾客会让乔治更正,有些顾客乐得乔治忘了记账。这样,萨克利夫觉得乔治也许干其他事更合适,乔治就来洛杉矶了。他攒了些钱,不多,但足够他申请一份执照,他交了保证金,租了一间办公室。我去过那里。他和人合租办公室,只有一张自己的办公桌。那个合租人据说卖圣诞节贺卡。名叫马什。要是乔治有客户来,马什就按事先说好的去散步。马什说他不知道乔治住哪儿,乔治也没有什么客户。我是说,马什不知道他在办公室谈过什么业务。但乔治在报纸上登过广告,他也许有个看了广告来找他的客户。我猜他有客户,因为一星期前,马什在他的桌子上发现一张字条,乔治要外出几天。那是他的最后一次得知乔治的消息。原来乔治去了法院街,用安森的名字租了一个套间,就在那儿被杀。目前我对乔治知道的情况就这些。让人难过的一桩案件。”

他神态平静地看着我,举起了酒杯。

“那广告怎么说?”

布雷兹放下酒杯,从皮夹里取出一张纸片,放在鸡尾酒桌上。我走过去拿起纸片。上面写着:

为什么要烦恼?为什么要怀疑或困惑?为什么要因猜疑而痛苦?可向冷静、谨慎、可靠和守信的侦探咨询。乔治·安森·菲利普斯。格伦维尔9521。

我把纸片放回到桌上。

“写得并不差,许多人事广告都这样。”布雷兹说,“看来并不是专门瞄准有钱人的。”

斯潘格勒说:“办公室的姑娘为他写的广告。她说她忍不住想笑,但乔治认为写得挺漂亮。《纪事报》好莱坞大道办事处。”

“你查得挺快。”我说。

“我们了解情况并不困难。”布雷兹说,“只有你的情况是例外。”

“亨奇怎么样?”

“跟亨奇没关系。他和那个姑娘在进行饮酒派对。他们会喝一会酒,唱一会歌,打一会架,听听广播,有时出去吃点东西,要是他们想得起来的话。我猜他们的派对持续几天了。幸好被我们打断了。姑娘两眼被打肿了。接下去亨奇也许会扭断她的脖子。世界上亨奇这样的流浪汉多得是——那样的女孩也很多。”

“那把亨奇说不是他的枪怎么样?”

“就是这把枪。我们还没找到子弹,但找到了弹壳。就在乔治的身体下,检查过了。我们还打了几发,比较射击和撞针的痕迹。”

“你觉得有人故意把它塞到亨奇的枕头下?”

“当然。亨奇为什么要开枪打死菲利普斯?他不认识菲利普斯。”

“你怎么知道?”

“我知道。”布雷兹双手一摊说,“瞧,有些事你知道,因为这些事白纸黑字,清清楚楚。还有些事你也知道,因为这些事合乎情理,必定如此。你不会开枪杀人时弄出很大的声音,引起对你的注意,又始终把枪塞在枕头下面。那姑娘整天和亨奇在一起。要是亨奇杀了人,她不会不知道。而她什么也不知道。要是她知道,她就会泄露出来。对她来说,亨奇算什么?不过在一起鬼混罢了。瞧,忘了亨奇吧。那个开枪的家伙听到收音机很大的声音,知道这会盖过枪声。但他还是先把菲利普斯打晕,把他拖进卫生间,关上门,再开枪。他没有喝醉。他做事很专注,很谨慎。他走出去,关上卫生间的门,收音机关了,亨奇和那姑娘出门去吃饭。事情的经过就是这样。”

“你怎么知道收音机关了?”

“有人告诉我的。”布雷兹平静地说,“还有人住在那幢楼里。知道收音机关了,他们出去了。动静很大。杀手走出房间,亨奇房间的门开着。肯定是这样,否则他也不会想到进亨奇的房间。”

“住公寓的人不会出去不关门的。尤其在这样的小区。”

“醉鬼会这样。醉鬼粗心大意。他们心不在焉。他们一次只想着一件事。门开着——也许只是一条缝,但开着,杀手进去将枪藏在床上,却在那儿发现另一把枪。他拿走了那把枪,就想嫁祸于亨奇。”

“你可以查那把枪。”我说。

“亨奇的枪?我们会查的,但亨奇说他不知道编号了。如果我们找到那把枪,我们可能会有所发现。但我不能肯定。我们拿到的这把枪,我们会去查,但你知道会有怎样的结果。你作了很大的努力,以为找到头绪了,然而,线索断了。一条死胡同。你还能想到什么也许我们知道会对你的业务有所帮助的事情吗?”

“我累了。”我说,“脑子不够用了”

“刚才你还用得不错呢。”布雷兹说,“关于卡西迪案。”

我没说什么。我又装了一袋烟,但烟斗太烫不能点。我把它放在桌子上凉一凉。

“说真的,”布雷兹慢吞吞地说,“我不知道你是怎么回事。我看不出你在对杀人案故意隐瞒。我也不相信你真的知道得那么少。”

我还是没说什么。

布雷兹探身在烟灰缸里捻雪茄,把火灭掉。他喝光了酒,戴上帽子,站了起来。

“你还要沉默多久?”他问。

“我不知道。”

“让我帮你一下。我给你点时间,等你到明天中午,还有十二个小时多。在这之前我还读不到验尸报告。在此期间你可以和当事人谈谈并决定说出真相。”

“要是超过期限呢?”

“超过期限,我就去见刑侦队长,告诉他有个名叫菲利普·马洛的私人侦探知情不报,妨碍了我对一桩谋杀案的调查,或者说我断定他就是杀手。怎么样?我想他会马上把你弄到警局,让你吃点苦头。”

我说:“啊哈。你检查过菲利普斯的办公桌了吗?”

“当然。一个很爱整洁的年轻人。抽屉里什么也没有,除了一小本日记。日记里也没有什么,除了记一些琐事,如他怎样去海滩,或者带女孩去看电影,她并不热心什么的。还有他在办公室坐着,没有业务。有一次,他对洗衣房很恼火,写了一整页。大部分日记只有三四行字。只有一件事较为特别。所有的日记都是用印刷体写的。”

我说:“印刷体?”

“是的,用钢笔和墨水写成印刷体。不是那种为掩饰而写的很粗的大写字母。而是那种工整、秀气的印刷体,好像这家伙写起来得心应手,跟写其他字体一样。”

“他在给我的名片上并没有用那种字体写字。”我说。

布雷兹想了一会。接着他点了点头。“真的,也许是这样。日记封面上没有任何名字。也许他用印刷体写字只是自得其乐。”

“就像佩皮斯[1]的速记?”我问。

“什么意思?”

“那人用自己发明的速记写日记,这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布雷兹看看斯潘格勒,后者正站在他的椅子前,舔着杯子里的最后几滴酒。

“我们还是走吧。”布雷兹说,“这家伙又要编个卡西迪案了。”

斯潘格勒将杯子放下,他们两个向门口走去。布雷兹停下脚步,手搭在门把手上,侧身看着我。

“你认识一位高个子金发女人吗?”

“我得想想。”我说,“我希望认识。有多高?”

“挺高。我不知道到底有多高。就是和高个子男人在一起也算高。一个名叫巴勒莫的意大利人拥有法院街上的那幢公寓。我们到马路对面的殡仪馆去找他。殡仪馆也是他的。他说他看见一个高个子金发女人三点半左右走出公寓楼。管理员帕斯莫尔说他想不起来楼里有高个金发女人。那个意大利人说她是个美人。我觉得他说得没错,因为他对你的描述相当到位。他没有见到这位高个金发女人进公寓楼,只看到她从公寓楼出来。她穿休闲裤、运动夹克,系着头巾。但她一头金黄色头发仍有不少从头巾下露出来。”

“我不认识。”我说,“但我刚想起一件事。我曾在信封上写下菲利普斯的驾照号码。这也许会让你查到他以前的住址。我去拿。”

他们站在那儿,我从卧室的外衣里拿出那只信封。我把信封递给布雷兹,他看了写在上面的号码,随后塞进了他的皮夹。

“你刚刚才想起来,嗯?”

“是的。”

“好吧。”他说,“好吧。好吧。”

他们两个沿着过道走向电梯,还挥挥手。

我关上门,走进房间,端起几乎没有喝的那第二杯酒。酒已经走味。我端到厨房,从瓶子里又倒了一些。我端着杯子站在那儿,看着窗外的桉树,柔软的树梢在暗蓝色的空中摇动。看来又起风了。北边的窗户在风中砰砰作响,大楼的外墙也发出低沉的撞击声,像是粗电线拍打着墙面。

我喝了口酒,后悔浪费了新加的威士忌。我将酒倒进水池,拿了一只新杯子,喝了几口冰水。

还有十二个小时来理顺这团乱麻,可我甚至都无法理解我陷入了怎样的境况中。要么查个水落石出,要么把客户说出来,让警察去找她和她全家。聘了马洛,却招来了警察。为什么要烦恼?为什么要怀疑和困惑?为什么要因猜疑而痛苦?去向斗鸡眼、粗心大意、畸形脚、浪荡的侦探咨询吧。菲利普·马洛,格伦维尔7537号。见到他,你就见到了城里最好的警察。为什么要绝望?为什么要孤独?给马洛打电话,马洛立马就到。

这么做无济于事。我回到客厅,拿起放在棋桌上凉着的烟斗,点上火。我慢慢地吸着,但感到仍有一股橡胶的焦味。我放下烟斗,站在房间中央,拨弄着下嘴唇。

电话铃响了。我拎起话筒吼了起来。

“马洛吗?”

这声音低沉刺耳。这种低沉刺耳的声音我之前听见过。

“是的。”我说,“不管你是谁,有话直说。我招惹谁啦?”

“也许你是个聪明人。”那低沉刺耳的声音说,“也许你乐于给自己弄些好处。”

“多大的好处?”

“五百美元的好处。”

“很不错。”我说,“要我做什么?”

“别找麻烦。”这声音说,“要不要谈谈?”

“哪儿?何时?和谁谈?”

“悠谷夜总会。莫尔尼。你什么时候去都行。”

“你是谁?”

电话里传来咯咯的笑声。“进门就说找埃迪·普鲁。”

电话咔嗒一声断了。我也挂上电话。

我把车开出车库,朝卡文加山口开去时,已差不多是晚上十一点半了。


[1]佩皮斯(Samuel Pepys,1633—1703),英国日记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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