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山口,往北二十英里,一条两边是鲜花草地的大道通向山脚。它经过五个街区就到头了——这儿没有一幢屋房。路的尽头,一条弯曲的柏油路进入一片丘陵。这就是悠谷。
第一座小山的山坡上,路边有一幢低矮、瓦顶的白色建筑。它有着带屋檐的门廊,上面有块牌子,写着:悠谷巡逻队。通往山坡的大门开着,正中央竖着一块白色的方牌子,反光的金属小球组成一个“停”字。另一盏泛光灯照亮了牌子前面的一段路面。
我停了车。一个穿制服、佩一颗星、皮套子里有枪的男子看了下我的车,接着看看架子上的一块木板。
他朝汽车走来。“晚上好!我没有你的车牌号。这是私人车道。找人吗?”
“我去夜总会。”
“哪一家?”
“悠谷夜总会。”
“8777。这是我们这儿对它的称呼。你是说莫尔尼先生的夜总会?”
“是的。”
“我猜你不是会员。”
“不是。”
“我得登记一下。找个会员或住在山谷里的人。这儿都是私人产业,你知道吧?”
“没人擅自闯入,嗯?”
他笑了。“没人擅自闯入。”
“我叫菲利普·马洛。”我说,“我找埃迪·普鲁。”
“普鲁?”
“他是莫尔尼先生的秘书或什么的。”
“请等一下。”
他走到门口,说了些什么。另一个穿制服的人在里面,他拨了内线电话。我身后又来了辆车,按着喇叭。从巡逻队办公室开着的门里传出打字机的噼啪声。刚才跟我说话的那个人看了下按喇叭的那辆车,挥手让它进去了。车从我身边驶过,很快没入黑暗中。这是一辆绿色的长型敞篷轿车,三位花枝招摇的女郎坐在前排,都叼着香烟,扬起眉毛,一副满不在乎的神态。轿车一个转弯就不见了。
那个穿制服的又来到我身边,将手搭车门上。“行了,马洛先生。请找一下夜总会管理员。往右一英里,那儿有个亮灯的停车场,墙上有号码。就是8777这个号码。请找一下那儿的管理员。”
我说:“我为什么要找他?”
他很平静、很有礼貌,也很坚定。“我们必须知道你到底要去哪儿。悠谷的保安工作很严密。”
“要是我不去找他呢?”
“你跟我开玩笑?”他的声音严厉起来。
“不开玩笑。我只是要弄清楚。”
“巡警就会去找你。”
“你们共有多少巡警?”
“对不起。”他说,“往右一英里左右,马洛先生。”
我看看他挎在屁股上的手枪和别在衬衫上的特制的徽章。“人们把这个称为民主。”我说。
他看看我身后,随之朝地上啐了一口,一只手放在车窗沿上。“也许你还有同伙。”他说,“我认识约翰·里德[1]俱乐部的一个家伙。就是在博伊尔高地那边。”
“同志[2]。”我说。
“革命的麻烦在于,”他说,“革命总是落到错误的人手里。”
“说得好。”我说。
“话说回来,”他说,“他们会比生活在这儿的一群有钱的冒牌货更有错吗?”
“也许哪天你自己也会住到这儿来。”我说。
他又啐了一口。“即使他们一年付我五万美元,让我睡觉时穿着薄绸睡衣,脖子上再挂一串粉色珍珠,我也不会住在这儿。”
“我可不愿意给你这个价。”我说。
“你随时都可以给我。”他说,“白天晚上都行。你给我这个价,看看能让你得到什么。”
“好吧,我现在得走了,去找夜总会的管理员。”我说。
“告诉他吐自己左裤腿上。”他说,“告诉他是我说的。”
“我会告诉他的。”我说。
身后又来了辆车,按着喇叭。我开车走了。不一会,那辆豪华轿车按着喇叭把我逼到路边,经过时发出犹如落叶的沙沙声。
这儿风不大,山谷的月亮很明亮,黑色的阴影看上去像是被刀刻出来的。
靠近弯道,整个山谷在眼前铺展开来。坡上坡下有成百上千的白色房子,成千上万亮着灯的窗户,繁星低垂,但考虑到这儿的巡警,星星也不敢靠得太近。
夜总会面对马路的是一片白墙,没有大门,底层也没有窗户。紫罗兰色霓虹灯显示的数字小而亮:8777。其他什么也没有。房子一边,在一排排有灯罩、光线往下的路灯下面,有几排汽车停在平整的黑色柏油路面用白线划出的停车位上。穿着整洁制服的服务员在灯光下来来往往。
路绕到夜总会后面。那儿有个很深的门廊,有玻璃和金属架起来的顶篷,但灯光有些暗。我下了车,拿到一张上面有车牌号的登记卡,带着登记卡走到一张坐着一个工作人员的小桌子旁,将登记卡放在他面前。
“我是菲利普·马洛。”我说,“来找人。”
“谢谢,马洛先生。”他写下姓名和车牌号,将登记卡还给我,顺手拿起电话。
一个穿着白色亚麻双排扣保安制服,戴着金色肩章和有金黄色宽带的帽子的黑人为我打开门。
大堂看起来像一家高档音乐厅。有许多的灯具和闪光物体,许多的布景,许多的服饰,许多的音响,仿佛全明星阵容,原创剧情,震惊四座。在漂亮柔和的光线的映照下,四周的墙似乎无限地往上延伸,消失在柔和的群星闪烁的空中。走在地毯上,仿佛没穿长筒胶靴涉水而行。后面是一个独立式弧形楼梯,金属和白色珐琅的宽大阶梯铺着地毯,徐徐而上。在餐厅门口,一位胖乎乎的领班神定气闲站在那儿,裤子上有一道两英寸宽的缎条,腋下夹着一叠烫金菜谱。他这种人的脸就可以从彬彬有礼的微笑变为凛冽的愤怒,而脸部肌肉纹丝不动。
左边是酒吧入口。那儿光线较暗,也较安静,一个酒吧侍者在玻璃器皿微弱的亮光中像蛾子一样移动。一位美丽的高个金发女郎穿一身像海水蓝色、撒满金粉的衣服,从女士洗手间出来,一边涂着唇膏,一边哼着歌朝拱道走去。
拱道那儿传来伦巴舞曲的音乐,她微笑着,有节奏地点头。一个脸膛红润、眼睛发亮、手臂上搭条白色披肩的矮胖男子在等她。他肥硕的手指抓住了她赤裸的手臂,色眯眯地看着她。
一个穿着桃红色中国旗袍的女招待走过来,接过我的帽子,对我的衣着不以为然。她的眼睛就像奇怪的罪孽。
一个卖香烟的女孩从楼梯上下来。她头发上插一根白鹭羽毛,衣服十分单薄,一条赤裸的长腿涂成银色,另一条涂成金色。她脸上摆出一副不屑的神态,好像跟她约会非得早早预约不可。
我走进酒吧,在一张塞了绒毛的皮革位子上坐下。这儿,玻璃杯发出轻微的叮当声,灯光柔和,人们轻声低语,谈情说爱,或生意来往,或其他适合在这种场合谈论的话题。
一位高个貌俊,身着精制的灰色外套的男子突然从墙边的一张小桌旁站起,走到吧台那儿,开口骂一个酒吧侍者。他声音很大地骂了很久,用词恶毒,一般是这样一位高个貌俊、服装考究的人骂不出来的。所有人不再说话,默默地看着他。他的声音刺穿了柔和的伦巴舞曲,好像铁铲铲进了柔软的白雪。
酒吧侍者静静地站着,看着那个骂人者。侍者有卷曲的头发,皮肤洁净温润,眉距宽而眼神拘谨。他没走动也没说话。高个男子住了口,慢慢走出去。除了侍者,大家都看着他离去。
侍者沿着吧台慢慢地走到我坐着的那头,站在那里,眼睛看着别处,脸上没有表情,只是有些苍白。接着他转身对我说:
“先生,什么事?”
“我想找一个叫埃迪·普鲁的人。”
“是吗?”
“他在这儿做事。”我说。
“在这儿做什么事?”他的声音很平稳,干巴巴的,像干燥的沙子。
“我只知道他在老板手下做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哦,埃迪·普鲁。”他喃喃地说着,并用桌布慢慢地擦着吧台。“贵姓?”
“马洛。”
“马洛。边喝边等?”
“来杯干马提尼吧。”
“一杯马提尼,干的,很干很干。”
“好吧。”
“您用勺子还是用刀叉吃?”
“切碎了。”我说,“我咬着吃。”
“去上学的路上吃。”他说,“要把橄榄给您放在书包里吗?”
“用它砸我的鼻子。”我说,“要是这让你感觉好些的话。”
“谢谢您,先生!”他说,“一杯干马提尼。”
他刚转身从我这儿走开,随即又折回来,身子靠着吧台,说:“我把酒弄错了。那位先生告诉我这件事。”
“我听见了。”
“他告诉我这件事,就像有身份的人告诉你这种事时那样。就像大牌导演喜欢指出别人的小毛病那样。您听见的。”
“是的。”我说,心想这话要扯多久啊。
“他要让别人听见——这位绅士做到了。所以我过来,可以说冒犯了你。”
“我知道。”我说。
他竖起一根手指,若有所思地看着。
“就是这样。”他说,“一个十足的陌生人。”
“这是因为我棕色的大眼睛。”我说,“它们看上去很温和。”
“谢谢,朋友!”他说完转身走了。
我看见他在吧台一头打电话。接着看见他在调酒。当他拿着酒回来时,一切正常了。
[1]此处可能指美国记者约翰·里德(John Reed,1887—1920),他同情俄国革命,著有《震撼世界的十天》(Ten Days That Shook the World)。
[2]原文为俄语“tovarich”,相当于英文“comra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