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局墙上的喇叭嗡嗡响着,一个声音说:“总台,测试。”咔嗒一声,声音停了。
探长杰西·布雷兹伸了个大懒腰,打着哈欠说:“晚了几小时,是吧?”
我说:“是的。但我给你留了话,说我会晚到。我得去看牙医。”
“坐下吧。”
他在室内一角有张小办公桌,桌上比较零乱。他在桌后靠墙角坐着,左边是一扇大窗,没拉窗帘,右边墙上挂了一个大日历,大约齐眼高。已经过去的日子细心地用软质的黑铅笔划去,这样,布雷兹只要看一眼日历就知道这是哪天。
斯潘格勒坐在旁边一张稍小但更整洁的桌前。桌上有绿色的吸墨纸、一个石质笔架、一个小的黄铜日历以及一个鲍鱼壳,壳里满是烟灰、火柴梗和烟头。斯潘格勒手里拿着一把蘸水笔,朝墙边一只坐垫有毡的一面投去,就像墨西哥刀客朝目标掷刀一样。他投得并不准。那些笔没有戳进垫子里去。
这个房间有着这种房间惯有的味道:疏远、无情,既不很脏,也不干净,没有人情味。给警局一幢新楼,不出三个月,全部的房间就都会有这种味道。这里必定有某种道理。
一位报道纽约警察的记者曾写道,你一旦走进警局管辖区内,你就显然走出了这个世界,进入了一个法外之地。
我坐下来。布雷兹从口袋里摸出一支玻璃纸包着的雪茄,那套程序便开始了。我看着他按部就班地进行,一成不变,丝毫不差。他吸着烟,晃灭火柴,轻轻地放入一只黑色的玻璃烟灰缸里,说:“哎,斯潘格勒。”
斯潘格勒转过头来,布雷兹转过头去。他们对视而笑。布雷兹拿雪茄指着我。
“瞧他出汗了。”他说。
斯潘格勒挪动脚步,转身看我出汗。即使我在出汗,我也不知道。
“你们两位可爱得就像一对打飞了的高尔夫球。”我说,“你们到底怎么做到的?”
“少说俏皮话。”布雷兹说,“今天上午有点忙吧?”
“有点。”我说。
他仍然微笑着。斯潘格勒也微笑着。布雷兹似乎在品尝什么东西,他不愿意咽下去。
最后,他清清嗓子,摸了下长满雀斑的大脸,头再转一点,这样,他不用对着我但可以看见我。他用一种模糊空洞的声音说:
“亨奇招了。”
斯潘格勒转身看着我。他坐在椅边上,身子前倾,嘴巴张开,一副沾沾自喜甚或有点下流的样子。
我说:“你们用什么对付他——一把大镐?”
“不是。”
他们俩都不说话,只是看着我。
“一个喔普[1]。”布雷兹说。
“一个什么?”
“小伙子,你高兴了吧?”布雷兹说。
“你们想告诉我呢,还是就坐在哪儿得意洋洋地看我怎么高兴?”
“我们想看别人高兴。”布雷兹说,“这样的机会不多。”
我往嘴里塞了支烟,上下晃动着。
“我们用一个喔普对付他。”布雷兹说,“一个叫巴勒莫的喔普。”
“哦。有件事你知道吗?”
“什么?”布雷兹问。
“我刚想到警察的对话是怎么回事。”
“什么?”
“他们认为每一句出口的话都是隽言妙语。”
“而每一个逮到的坏蛋都是好坏蛋。”布雷兹平静地说,“你想知道呢还是你只想说俏皮话?”
“我想知道。”
“那事情是这样的。亨奇醉了。我是说他骨子里醉了,而不只是一般的醉。醉透了。几星期来,他就靠酒过日子。他不吃也不睡。生活里只有酒。他已经到了这个程度,酒没把他喝醉,反而让他清醒。酒是他在现实世界里最后的支撑。当他走到这一步,你把他的酒拿掉,不给他什么东西支撑,他就是只迷失方向的布谷鸟了。”
我没说什么。斯潘格勒稚气的脸上仍是那种不怀好意的表情。布雷兹弹弹雪茄,并没有烟灰落下来,他又将雪茄塞进嘴里,继续说下去。
“他精神有问题,但我们并不想抓什么有精神问题的人。这一点我们是很清楚的。我们要的是没有任何精神方面问题记录的人。”
“我还以为你们肯定亨奇是无辜的呢。”
布雷兹不置可否地点点头。“那是昨天晚上的事。也许我开了点玩笑。然而到了夜里,砰,亨奇疯了。他们便把他弄到医院,注射了鸦片。监狱医生打的。这事你我两个知道。记录上没有鸦片。明白了吗?”
“很清楚。”我说。
“好吧。”他看上去对我的回答有所怀疑,但他热衷于自己的话题,无暇顾及我的话。“今天上午,他没事了。鸦片还有作用,这家伙脸色苍白,但安静多了。我们去看他。你怎么样,小子?你需要什么吗?随便什么东西?我们乐于给你去弄。他们在这儿待你不错吧?你知道这一套的。”
“我知道。”我说,“我知道这一套。”
斯潘格勒样子难看地舔舔嘴唇。
“就这样,过了一会,他开口,只说了‘巴勒莫’。巴勒莫就是马路对面那个喔普的名字,他拥有那家殡仪馆和那幢出租公寓,还有别的产业。你记得吗?你应该记得的。他曾说过有个高个金发女郎。都是胡扯。那些喔普整天就想着高个金发女郎。满脑子都是,成打成打的。但巴勒莫是个重要人物。我到处打听。他赢得了那儿的选票。他不是个能听人摆布的家伙。好吧,我并不想去摆布他。我对亨奇说,‘你是说巴勒莫是你的一个朋友?’他说,‘去找他吧。’所以,我们回到这儿,给巴勒莫打电话,巴勒莫说他就来。不错。他很快来了。我们的谈话是这样的:亨奇想要见你,巴勒莫先生。我不知道为什么。他是个可怜的家伙,巴勒莫说。一个好人。我想他没事。他想要见我,那很好。我见他。我单独见他。警察别在场。我说,好吧,巴勒莫先生,我们就去了医院,巴勒莫和亨奇说话,没有人旁听。过了一会,巴勒莫走出来,他说,好了,警官。他招认了。我也许得付钱请律师。我喜欢这个可怜的家伙。就是喜欢。他走了。”
我没说什么。沉默了一会。墙上的喇叭宣读一份公告,布雷兹抬起头,听了十多分钟,随后就不去理会了。
“所以,我们就带了个速记员去,亨奇说出了内情。菲利普斯曾向亨奇的女友调情。那是前天,在过道。亨奇在房间里,他看见了,但菲利普斯进了自己的房间,在亨奇出来前关上了门。但亨奇很恼火。他一拳打在女友的眼睛上。但那没有让他满足。他闷闷不乐,酒性上来了。他自言自语:那个家伙不可以跟我的女友调情。我得给他一个教训让他记住我。所以,他就留意菲利普斯。昨天下午,他看见菲利普斯回自己的房间。他让女孩去散步。她不想去散步,所以亨奇就又打了她的另一只眼睛。她去散步了。亨奇敲菲利普斯房间的门,菲利普斯开了门。亨奇对此有些吃惊,但我告诉他,菲利普斯在等你。不管怎样,门开了,亨奇走进去,告诉菲利普斯他怎么想以及要怎么做,菲利普斯很害怕,拔出枪来。亨奇打了他一棍子。菲利普斯倒下了,亨奇还不满足。把人一棍子打倒了,你还想干吗?不满足,不算复仇。他捡起地上的枪,他醉醺醺的,就想得到满足,菲利普斯抓住他的脚脖子。亨奇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他脑子糊涂了。他把菲利普斯拖到洗手间,用他自己的枪结果了他。你喜欢这个故事吗?”
“喜欢的。”我说,“但亨奇得到什么满足了呢?”
“哦,你知道醉鬼是怎么回事。不管怎样,他结果了他。这不是亨奇的枪,你瞧,但他又不能用这把枪来伪造自杀。这样做他得不到任何满足。所以,亨奇把枪拿走,放到他的枕头下面,将他自己的枪扔掉了。他没有告诉我们丢哪儿了。也许给了某个狐朋狗友。接着他找到了那个女孩,他们去吃饭了。”
“真是奇妙!”我说,“将枪放在枕头下。我怎么也想不到这一招。”
布雷兹坐在椅子上往后靠,眼睛看着天花板。斯潘格勒听完这个故事的精彩部分,在椅子上扭过身去,抓起几枝蘸水笔,朝那只垫子掷去。
“可以这么来看。”布雷兹说,“这个伎俩有什么效果?看一下亨奇是怎么玩的。他醉了,但他很聪明。他找到那把枪,在菲利普斯尸体被发现前就把枪拿出来。我们先想到,一把枪在亨奇的枕头下,这把枪杀了人——不管怎样开过枪——随后,我们就看见了那具尸体。我们相信了亨奇的说法。听起来很有道理。我们怎么能想到会有这样的傻瓜像亨奇这么做呢?这不可思议啊。所以,我们相信有人把枪放到了亨奇的枕头下,并将亨奇的枪拿走扔掉了。假设亨奇扔掉的是那把打死人的枪,而不是他自己的枪,他会有更好的处境吗?如果事情真是那样,我们肯定会怀疑他。那样的话,他就无法让我们产生最初对他的那些想法。而他实际的做法就让我们认为,他是个没有恶意的醉鬼,出去门都不关,有人就把枪丢给了他。”
他等着,嘴巴微张,一只长了很多雀斑的手举着雪茄,淡蓝色的眼睛微微露出得意之色。
“好吧,”我说,“不管怎样,要是他打算招认,这就没有什么不同了。他准备认罪换取宽大吗?”
“当然。我想是这样。我猜巴勒莫会设法让他以过失杀人的罪名从轻发落的。当然我并不能肯定。”
“巴勒莫为什么要帮他开脱呢?”
“他有点喜欢亨奇。巴勒莫是个我们摆布不了的人物。”
我说:“我明白了。”我站起来。斯潘格勒眼睛发亮地侧身看着我。“那女孩怎么样?”
“一声不吭。她很聪明。我们对她无计可施。这可是细致的活儿。不能动手动脚,是吧?无论你做什么,这总是你的事。明白我的意思吗?”
“这女孩是高个金发女郎。”我说,“不再年轻,但还是高个金发女郎。尽管只是一个。也许巴勒莫不在乎。”
“见鬼,我没这么想。”布雷兹说。他想了想,但又放弃了。“此路不通,马洛。她不够档次。”
“收拾一下,醒醒酒,还真难说。”我说,“所谓档次,很容易在酒精里溶解掉的。你找我就这件事吗?”
“我想是这样。”他抬起雪茄对着我。“倒不是我不想听你的故事。但我想,事已如此,我也没有绝对的权力非要你讲。”
“你真坦率,布雷兹。”我说,“你也是,斯潘格勒。祝你们俩好运!”
他们看着我走出去,两人都微张着嘴。
我下楼到了宽敞的大理石前厅,出门将我的车从警察局停车场开出来。
[1]“喔普(wop)”,美国俚语,常指美国移民中的意大利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