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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廉·威尔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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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要如何说明呢?对于道德良知一旦泯灭,我前行的脚步就会被内心的魔鬼所阻挡,应该如何说明呢?

——威廉·张伯伦《英雄史诗》

下面要说的这个故事,不能因我的真实姓名而有丝毫玷污,那么,我就姑且自称威廉·威尔森吧!人们对我的恶名已经“如雷贯耳”,只要听到我的真实姓名,就会毫不犹豫地投以极度憎恶的目光,给出鄙视轻蔑的嘲讽。在愤怒的风的散播下,世界上最偏远的角落也早已听闻过了我的无双臭名。哦!我是个最被世人唾弃、被放逐到人类属性之外的人,这么一来,我岂不就是一具行尸走肉?哦!我无权拥有名誉,无权拥有希望,无权享受花朵的芳香,我已被人类除名。乌云浓郁,黑压压地裹挟着我,把希望和天堂永远阻隔在我的生之彼岸。

在此,即便我可以详细地诉说这些年来所犯下的无法宽恕的罪恶、所经受的无法承受的苦痛,我也不愿这么做。是的,就在几年之间,我居然成了一个道德沦丧、无耻卑劣之人。我到底为什么会变成这样?下面我要讲的这个故事就是答案。通常而言,一个人不会突然之间就变得很坏,变成十恶不赦之人,而是慢慢变化的。可是,我不一样,几乎是在刹那之间,我就像把遮盖身体的斗篷脱掉一样,把一切道德良知尽皆摒弃;我差不多是刹那之间,就以一个小坏蛋的身份“扶摇直上”,犯下了最残暴的暴君也感觉不忍的滔天罪行。到底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我把邪恶招惹了过来,并让它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呢?死神的脚步尚未到来,死神的阴影却已将我的心灵遮蔽。我在死亡的幽谷里行走,渴望人们能将一点怜悯和同情赐予我。人们要是愿意相信,在某种程度上,是因为上天的捉弄才使我落到如今这个境地,我就会觉得无比欣慰;我是想说,命运的力量不是我这个小小的个体所能抗衡的,所以我只能如其所愿,服从它的安排,成为一个穷凶极恶之人。要是在看了我的故事之后,人们愿意试图从我生活的罪恶荒漠中寻找一小块救赎的绿洲,我会觉得无比欣慰。我希望大家可以承认(实际上也必须承认),各种各样的诱惑存在于人世间,我所经历的诱惑是此前任何人都未曾经历过的,因而我的罪行是最大的。在我之前根本没有人经历过这种诱惑,难道不是吗?那么,为什么偏偏选中了我?为什么让我去经历、去承受这份痛苦?要是这一切仅仅是一场梦该有多好,那么我就不用在这场惹人厌恶、离奇诡异的人间梦幻之下牺牲,眼睁睁地看着死神的脚步逼近。

我是在一个容易亢奋、喜欢幻想的家族中出生的;我们家族的最显著标记,就是这种性格特征。所以,“容易亢奋、喜欢幻想”的家族遗传性格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已经展露出来。当我慢慢长大,这种性格也就更为突出,不但我的朋友为此替我担心,就是我自己也为此吃尽了苦头。我个性反复,完全无法掌控自己的脾气,并且偏执。家族遗传的性格也给我的父母带来了不幸,他们优柔寡断、性格懦弱,对我的管教既无心力也不得其法,所以他们只能纵容我的无理取闹,而无法管束我;我——这个邪恶之子,将父母的管教打败了,获得了完胜。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在家中就说一不二,规矩由我制定,家庭成员听我指挥,我的话就是家里的“圣旨”;在大多数孩子还对父母言听计从的年纪,我就已经成了家里的小霸王,为所欲为,或者说,没有任何人能管得了我。

一栋伊丽莎白女王时代的建筑,差不多承载着我对学校生活的最初的全部记忆。在英格兰一个多雾的乡间矗立着那栋建筑,小镇里有无数的大树,那些树不但非常高大,还有很多瘤状突起长在上面;屋舍也都是很古老的样式,老实说,那还的确是个梦幻般的给人以抚慰的老乡镇啊!写到这里,那从林荫大道吹过来的清冽气息似乎又拂过我的面颊,无数的灌木发出的清香又刺激着我的鼻孔,那让人一听之下就欢欣鼓舞的教堂钟声也在耳边响起。我记得,那每个小时响一次的钟声是那么低闷,将老朽的哥特式塔楼都唤醒了,使塔楼从静止深沉的睡梦中悠悠醒来。

学校生活中的那些琐碎记忆每每从脑海中闪过,我就觉得无比愉快,无论我此后经历了多少快乐开心的事情,我的心中都会永远记得那份稚嫩然而纯洁的的欢快记忆。啊!现在的我,已在痛苦和悲惨中不可自拔,可是,从曾经那微不足道的记忆中寻求点滴的心灵慰藉的权力,我总还是有的吧!这些记忆虽然既荒谬又琐碎,然而对那时那刻的我来说,却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我是想说,那是我首次隐约感觉到什么叫命运的安排,因为从那个时候开始,命运就一直左右着我生命的轨迹,我始终都笼罩在它的阴影中。我想,就让那时的学校生活在我的记忆中活过来吧!

前面我就说过,早年我就读的那所学校,建筑布局杂乱而不对称,式样非常老旧。校园相当宽广,坚硬的砖墙耸立四周,灰泥和碎玻璃砌在墙壁顶端。学生们的活动空间被这监狱一样的校园所限制,每周我们跟外面世界接触的机会只有三次,周六下午一次,全体学生在两位助教的率领下可以散步于邻近的田野中;周日的早上和傍晚分别有一次,我们能够列队到镇上的教堂去做礼拜。我们学校的校长就是镇上主持教堂的牧师。每次我在教堂的长椅上坐着,远远看着他迈着庄重而缓慢的步伐走上讲道坛,就感觉很是困惑而惊讶。每回我都忍不住地想,我们学校那个面露凶光、手持教鞭、衣着邋遢、教授雅典法律的校长先生,怎么会变成这个神情和蔼严肃、戴着大而僵硬的假发、穿着飘扬的光洁长袍的可敬的牧师呢?哦!两者之间的差距简直是无法逾越的,真是荒诞啊!

有一道较之厚重的砖墙还要戒备森严的大门,位于校园四周砖墙的一角,大门上方装设了锯齿状的尖形铁,门上钉满了铁闩,看上去非常恐怖,它想要达到的效果大概也就是这样吧。每个星期,只有我们到校外活动的时候,这道大门才会开启。所以,门上的大铰链每一回发出咯咯的声响时,某种神秘至极的感受就会浮上我们幼小的心灵,对此,我们有想不完的庄严沉思,有说不尽的严肃话题。

虽然学校有着非常宽广的校园,不过由于建筑的布局很乱,所以还是有不少隐秘地带,其中有三四个地方比较大,就合成了学生的操场。操场在校舍建筑物的后面,整块地面都很平坦,细细的坚硬碎石覆盖其上,上面没有任何长椅或树木。有个小花坛位于校舍前面,很多黄杨木和别的矮小灌木种植其中,不过,这个神圣的地方我们一般没有机会过来,除非是毕业离校或刚入学时,或者是亲戚朋友来接我们回家过暑假或圣诞节时,才有可能到这个地方走一走、看一看。

而这栋典雅、怪异又颇具意味的校舍建筑本身,在我看来,就是一座地地道道的魔法皇宫。它里面弯曲迂回,好像有无数的小隔间,放眼看去,好似没有尽头。并且,对于我到底是住在哪个楼层的,我一直以来都没法知道或猜到;每次我要从一个房间去另一个房间,或者要往下走三阶,或者往上爬三阶。建筑物呈横向铺展,格局迂回曲折,隔间无数,在我们看来,这栋建筑物的确让人有一种不可捉摸、无限延伸的感觉。我有五年时间住在这里,总共大概有十八到二十个同学兼室友,可是自己的寝室究竟在什么楼层我都没有搞清楚,至于让我说出其他二十间寝室的正确方位,就更是提都别提了。

整栋建筑物里面最大的房间就是我们的教室,这间教室占了那么大的空间,甚至让我觉得,也许世界上最大的一间教室就是它了。它是狭长形布局,橡木制成的天花板很低,使人感到窒息;好几扇尖顶的哥特式窗户排列在教室墙壁上。另外,有个八到十英尺见方的正方形房间是建筑物边上最恐怖的一角,那是我们的牧师校长白天办公的“圣地”,布朗斯比先生就在其中;那间办公“圣地”建造得非常稳固扎实,外面还有一道沉重的门,我们总期盼恐怖的牧师校长不在,盼望着里面没人。还有两间类似的正方形房间位于建筑物的另一端,虽然这两个房间也让人敬畏,可是最起码没有牧师校长的圣地那么让人恐惧;教授“古典文学艺术”的助教的讲坛占据了其中一间,“英文和数学”助教的讲坛则占据了另一间。杂乱老旧的黑色长桌和长凳堆满了“英文和数学”助教的讲坛房间,里面还有成堆的旧书,有的书本上或者涂鸦着古怪的图案,或者写着姓名缩写或全称,还有的竟然被刀子划得乱七八糟;一个大水桶和一个大时钟分别放在房间的两个角上。

在这所高墙环绕的神圣校园中,我度过了快乐的前三年。我生性喜欢幻想沉思,我快乐的源泉就是思考和冥想,不需要再有其他的东西就能找到乐趣。所以,虽然看上去学校生活千篇一律、枯燥沉闷,然而我心智思想最亢奋、感觉最为快乐的时期就是这段时间,此后我可以说享尽了人间奢华的年轻时期,度过了充满邪恶快感的成年时期,然而后者的快乐都远不如这个时候。我想,较之于一般人,我心智的发展的确不一样,乃至到了非常不一般的夸张程度。通常来说,对于小时候经历过的事、感受到的快乐和痛苦,人们大都记不清,全都是过往的幽影。然而我却不同,童年时期我的一切经历,都深刻地、鲜明地、永远地镌刻在了我的脑海中,就像文字标记镂刻在了古钱币上一般。

当然,在一般人看来,学校生活没什么好回忆的,普普通通毫无特别之处。我的生活也是这样,都是一样的——早上醒来,晚上睡觉,每天朗诵和读书,每周三次到校外活动,在操场上游戏、吵闹和耍弄诡计。可是,一旦魔法轻点尘封已久的心灵,当时那些有趣的、杂乱的、热切的、亢奋的、鼓舞的、怪异的感受和情绪,就会纷纷在心头涌现。

我有着那么容易亢奋激动、嚣张跋扈的性格,很自然地,同学之间就流传开了关于我的话题,乃至我这号人物还在高年级的学长中间有了些名气,我的强势霸道连他们也为之屈服。可是,从来不买我账的只有一个人,他是我的同学,并且姓名跟我一模一样,可是不要误会,我们之间一点亲戚关系都没有。讲起同名同姓,要明白,虽然我是贵族出身,不过我却承袭了一个很一般的姓名,这个名字古来就有,取这个名字的市井小民随处可见。虽然在这里我化名“威廉·威尔森”,不过我的真名跟这个化名事实上很是接近。所以,我想说,在我同学中间,胆敢在学业、运动等方面(包括在操场边吵闹)向我挑战,不听从我的命令,不服从我的规则的,仅此威廉·威尔森一人,换而言之,威廉·威尔森根本就是故意和独断专制、任性霸道的我对着干。要是说这个世界上真的存在绝对的霸道专制,必然只能存在于一群青少年伙伴之中;团体中总会有一个专横任性、邪恶叛逆的小霸王,欺压同伴、作威作福。

威尔森对我的命令的违逆反叛、对我的霸道的不屑眼神,总让我觉得难堪窘迫。虽然在众人面前,我总是故意装腔作势地压制他、虚张声势地打压他,可是在内心深处,我是惧怕他的,并且想到他总能轻松自如地给我好看、让我吃亏,我就不由得在心里暗暗佩服他,承认他的手段确实更为高明;不过我也不是什么省事儿的主,我即便没法把他压制住,最起码能够保持势均力敌的态势吧!还好,我的那些同学就跟瞎子一样,对于威尔森使坏的能力高我一筹这件事,一点都没察觉,只有我自己知道这件事。确实,他每次跟我对着干的恶性竞争行为,都是暗中冲着我个人来的,没人知道也不奇怪。可是,我发现他之所以这么做,倒不是因为激动亢奋的心情或强烈的好胜心,大概他只是出于一个奇怪的原因,即纯粹想挫一挫我嚣张的锋芒,看着我诧异地说不出话,想要羞辱我一番,所以才处处跟我作对。可是,我在很多时候又注意到,他并非出自恶意地羞辱、伤害我或跟我作对,我非常诧异于这一点。他真是可笑啊,就算他是怀着恶意对待我,我难道会怕他?他干嘛这么假惺惺的呢?所以,我只能找到一个原因来解释威尔森种种出自非恶意的怪异敌对行为,即他真的太自负了,他把自己的那种假好心的惺惺作态,当成是对我的手下留情,当成一种施恩。

不过,大概是因为威尔森从未恶意地对待我,并且和我同名同姓,还恰好跟我是同一个年级,使得那些高年级的学长把我们误认为是兄弟,在他们中间这个说法很是流行,不过从未向我和威尔森求证过。此前我就说过,我跟威尔森毫无血缘关系。可是,话说回来,我们俩要真的是兄弟,那也只能是对双胞胎。怎么这么说呢?后来从学校离开之后,我偶然中知道,威尔森出生于一八一三年一月十九日,上帝啊,这个巧合简直太不可思议了,因为,我们俩是地道的同年同月同日生!

奇怪的在于,虽然我和威尔森之间始终处于一种让人不安的对立状态,并且他总是表现出那种让我无法忍受的对着干的样子,可是我压根就没有恨过他。我们差不多每天都要争吵一番,虽说最终总是他当众服输,不过从他的神色中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在让着我;因为我有很强的自尊心和好胜心,而他从来都是气量高贵、顾盼自若,所以每次争吵都是和平结束,就成了地地道道的君子之争。我明白,我俩有着非常相似的个性,要不是因为地位身份悬殊太大,我俩一定能成为朋友。我对威尔森的真正感觉很难说清,这是种非常复杂的感觉,我总是带着一股任性的敌意对待他,却从未有过真正的憎恨;我对他很是尊重乃至敬重;另外,他还能让我感受到一种好奇而不安的畏惧。我想,就算是对人类心理和行为进行专门研究的学者们也要承认,我跟威尔森彼此了解,我们之间有一股无法割裂的情感。

毫无疑问,的确有一种奇特的关系存在于我和威尔森之间,所以,我虽然在公开或私下场合对他发动各种各样的攻击,然而实际上都不是真正带着敌意的攻讦,而是善意的恶作剧和逗弄(就是为了挖苦他一下)。因此我费尽心力地策划了很多诡计,当然并非每次都可以顺利地整到他,那是因为,威尔森有着非常低调朴实、保守谦恭的性格,这些刻薄尖酸的恶作剧根本对他构不成伤害,他好像全身上下没有一个弱点,什么玩笑都能开得起来,并总是可以从容地面对乃至享受。从性格上来说,威尔森差不多没有弱点,不过他却有一个先天缺陷能让我利用(要是威尔森的对手是别人,大概无法觉察到这一点),即他的发声器官不够健全,使他在什么时候都只能轻声细语般地说话,而没法提高音量。我煞费苦心才找到了他的这个小小弱点,当然不会轻易放过。

在我的连番恶作剧攻击之下,威尔森不可能总是任由我耍弄他,要明白,他可也有很多报复的伎俩,而我就无比困扰于其中的一项。实话说,这其实是很不重要、很无聊的一招,但偏偏我就很重视。不过,我一直以来都没搞明白,我的这个弱点是怎么被他发现并利用起来的;可是,他既然发现了这一点,当然就会集中精力对这一点发动进攻。这个问题就是我的“姓名”,因为这是个太过普通、一点也不高尚、和我的尊贵出身毫不相称的姓名,这个名字可以随便套在哪个市井小民身上,我真是对这一点深恶痛绝。我简直无法忍受那个太过粗俗平庸的姓和名,所以,在入学那天,当我知道还有个“威廉·威尔森”在我之后来报到,差点就气疯了。我气竟然有个跟我同名同姓的陌生人,所以对这个姓名就更为讨厌了。全都怪这个该死的家伙,不但使“威廉·威尔森”这个姓名出现在我生活中的机会成倍增加,他竟然还一天到晚在我眼前悠来晃去,更让我着恼的地方在于,几乎不可避免地,我们两个人的身份经常被学校方面搞混。

更让我生气的在于,我跟威尔森差不多哪里都很相似。虽然对我俩的出生年月相同这一点我在学校时没有发现,可是我知道我俩有一样的身高、几乎一样的身材和五官轮廓,而高年级学长们纷纷议论说我跟威尔森有血缘关系的时候,我也就只能无奈地自己恼怒。听到别人说我跟威尔森在外表、身材和心智上都很相像,是最让我烦乱恼怒的一件事(虽说在表面上我总是小心地把这种烦乱的情绪掩饰起来),所幸的是,这么说的人到现在为止还一个都没有。实际上,人们也仅仅是对我俩有血缘关系有所怀疑,除了威尔森之外,我俩各方面都很相似这一点应该还无人发觉,当然也就不可能在这方面做什么文章了。我也明白,大概跟我一样,对于我俩的相似,威尔森也早有察觉,只是没有料到,在我俩这么对立、处处竞争的复杂情况之下,他居然也可以跟我一样,冷静地察觉这一点,对于他超出常人的洞察力,由不得我不佩服。

我俩的相似不仅仅是身材外表方面,他甚至对我说话的语调、声音、遣词用句以及衣着打扮、行为举止方面进行模仿,几乎可以达到以假乱真的地步,让我无比佩服。当然,他很容易就能模仿我的衣着打扮;也很容易偷学我的举止神态。他还能惟妙惟肖地模仿我说话的声音,虽然他的发声器官有先天的缺陷,我的大嗓门他没法学,可是我说话时的语气和音调,他学得无比传神;他模仿我的低语时,简直让我觉得听到了自己的回声。

到底在多大程度上,这个可恶的威尔森跟我神似(要明白,这并非什么一时搞笑的模仿),我真的无法用语言来形容。可是,让我觉得稍微心安的在于,发现威尔森在模仿我的只有我一个人;那么,他那诡异而带着讽刺意味的笑容,就让我默默地独自承受吧!大概,威尔森一定会在心底发出得意的笑声,因为他成功耍弄、修理、算计到了我;可是,就我对他的认识而言,要是这一点被人发现,因而对他的计谋高妙表示赞赏,他也不会因此得意扬扬,他算计我的目的本来就不是为了得到喝彩和掌声。威尔森起初对我进行模仿的那几个月中,我整个就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也无法将他的把戏对同学们揭穿,只能任由那些同学视而不见威尔森对我施展的伎俩,甚至同学们还加入了威尔森的队伍,跟他一道嘲笑我。我就想,威尔森模仿我这件事怎么就没有人发现呢?是因为他是在一点一滴地模仿我、慢慢地进行的,因此使人难以发觉?抑或功劳在于他模仿的功力实在深厚,已经不屑于模仿外表这种表面上的东西,我的内在心理,才是他真正花费了心思的地方,我性格易怒、喜欢沉思的特点被他掌握了,于是就彻底地变成了我。

威尔森总是表现出那种不跟我一般见识的、让我作呕的施恩姿态,并且总是喜欢多管闲事,对我进行干涉,这一点我已经说过很多次了。他总是给我各种暗示,给些我听不进去的忠告;当年龄越来越大,我就越来越反感于他的忠告。可是,今天我要说句公道话,在那个我们都还很幼稚的时候,他的很多忠告、见解和暗示,的确都非常中肯。虽然他没有我聪明,不过却有着比我更强大的道德感。我当初要是没有那么厌恶他轻声低语的模样,或许也就能对他的忠告听进去一两句;我要是真的能听进去他的忠告,大概就能成为一个更快乐、更好的人。

总而言之,到了后来,我更加抗拒威尔森那使人反感的、絮絮叨叨的忠告和建议,并且对他的自大越来越无法忍受,我甚至将自己的怨恨越来越直接地表达出来。前面我说过,在威尔森和我之间特殊的互动交流的基础上,在这几年同学生涯中,我们很有成为好朋友的机会。可是,即便在即将毕业的那几个月中,他将自大稍稍收敛起来的、故作成熟的举动,还是没法让我对他的恨意有所减轻。因为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对他的恨意好像被他发现了,从那以后,他不但老是躲着我,并且还把避之唯恐不及的样子表现得很明显。

大概就在这段马上就要离校的时期,我记得一场严重的争吵在我跟威尔森之间爆发了,当时他竟然一反常态,将平时的成熟冷静全然抛开,公然跟我吵了起来,完全不像是那个说话细语轻声的人。那时,我深深地震撼于他说话的神态、语调以及外表,并被深深吸引了,使孩童时期的模糊印象又在我脑海中浮现,这是份非常混杂而古怪的记忆,好像在记忆形成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很久很久。有一股无法遏制的激动在我心头涌起,它在告诉我,其实在很久很久以前,我就已经认识了眼前这个人——这是一份无比遥远的记忆。可是,这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我脑海中如惊鸿一瞥,转瞬即逝,我将之特别提出,是为了对那时我跟威尔逊剧烈争吵的情形加以说明,而那也是我们的最后一次谈话。

虽然有无数的小隔间存在于我们就读的古老而宽大的校舍,几间相互连通的大房间却也有好几间,大多数学生就住宿在这些大房间中。可是,这栋校舍建筑物的整体格局比较糟糕,零星的小角落遍布各处,所以,向来擅长精打细算的布朗斯比校长就将这些零碎的空间改选成了微型寝室。这种微型小寝室只能住一个人,而威尔森就在这种微型寝室里住宿。

有天晚上,我刚刚结束了跟威尔森的剧烈争吵,就趁着大家都已经入睡的便利,从床上起来,拿着油灯在狭窄的长廊里轻手轻脚地走着,到了威尔森的寝室。很久以来,我心怀不轨地策划了很多对付他的诡计,不过一直都未能成功。这一回,我终于逮到了整理他的好机会,我一定要让他明白,我对他的恨以及讨厌有多么深重。到了威尔森的寝室之后,我先把提灯用遮光片盖好,放到门外,再蹑手蹑脚地走到房间中,我往前走了一步,他发出的均匀呼吸声清晰可闻,嗯,他的确睡着了,然后才又回到门边,把油灯拿在手里,悄悄地走向床边。睡帘垂在床的四周,我依计而行,轻轻地、一点点地把帘子打开,再用提灯明晃晃的光线照射着沉睡中的威尔森,我当然也毫不客气地凝视着他的脸。就这么看着看着,我突然觉得一阵麻木,胸口恶心,膝盖颤抖,浑身冰冷,一种茫然的恐惧感彻底攫住了我。我大口呼吸,并谨慎地把提灯靠近威尔森的脸。我问我自己,这张脸真是威廉·威尔森的吗?看着这张酣眠中的脸孔,我跟自己说,这张脸确实就是威尔森的,可是又禁不住战栗地想,但愿这张脸并非是威尔森的。他的脸为什么会让我这么惊慌失措呢?在凝视他的时候,我的脑袋也晕晕乎乎地转着,无数纷乱的想法一股脑地冒了出来:不,这肯定不是威尔森的脸,醒着的威尔森可不是这样啊!我们不是有着一样的脸孔轮廓和姓名,并且还在同一天入学的吗?他不是还莫名其妙地故意模仿我吗?他能惟妙惟肖地模仿我的行为举止、我的习惯、我的声音语调和我走路的样子。原来一个人仅凭模仿,就真的可以变为另一个人。真的是他吗,眼前酣眠中的这个人,确实就是威尔森吗?看上去他一点也不像我啊!这张脸和这些念头吓坏了我,我再也无法承受,就赶紧把灯熄灭,轻轻地从这间寝室离开,然后,头也不回地从学校离开,自此之后再也没有回来过一次。

连续几个月我都在家里晃荡,随后,就到了最高端的贵族学校伊顿公学读书。说起来这几个月也不算长,可的确让我逐渐把布朗斯比学校的那些事都淡忘了,或者说,即便再想起来,也没有那么深刻的感受了。我那时觉得,那真相的戏剧性也没有那么强烈了。大概,我对自己的理智和判断力真的应该好好审视一番,当时自己居然那么容易地就被威尔森的诡计骗到了,我那与生俱来的想象力,还真是丰富到了可笑呢。现在,时光流转,我虽然已经到了伊顿公学,可是依旧困惑于曾经发生在布朗斯比学校的事。在新的学校中,我像个没有思想的蠢蛋一样生活,更加放荡不羁,过去就只剩下了一抹淡淡的回忆,昨天成了一团无足轻重的泡沫。

我不想多说自己在伊顿公学时期的那种放荡生活,简而言之,我为了挑战法律、逃避社会规范而极度放荡。那三年中,我如蠢蛋般生活,没有一点收获,毫无理想抱负,若是非要找出些变化,那就只能是身体发育、成熟了不少,以及那放纵邪恶的习惯更加深入到我的性格中。有一次,在度过了委靡沉闷的一周后,我决定找些跟我同样放荡无羁的同学,去我的房中秘密狂欢一把。狂欢宴会很晚才开始,因为我们已经决定了,必须要纵欲胡闹直到天亮。晚会中,我们狂饮狂抽,好像除了危险刺激的诱惑,什么都不少。东方刚刚泛白时,胡闹荒淫的氛围刚好到最高潮。我的脸庞在无数酒精的刺激下,已经涨得通红,可是我还是一边作势喝下另一杯酒,一边跟人打牌。这时,突然有人用力打开了宅邸大门,然后,仆人急切的通报声就从门外传来。仆人告诉我,有个人在门厅里,看上去神色匆忙,让我马上去见他。

我当时在酒精的刺激下非常亢奋,不但没有吃惊于这突如其来的打扰,反倒感觉有些兴奋——我马上站起来,歪歪扭扭地往门厅走去。门厅就是个狭小低矮的房子,里面连一盏油灯都没点,唯一的光线就是从半圆形的窗户射进来的晦暗天光,所以看起来非常昏暗。我刚刚跨进房间,就看到里面有个跟我一样高的年轻人,身上穿着白色上等克什米尔羊毛袍,跟我身上穿的衣服款式一样。因为光线太过微弱,访客的脸我根本看不清,我刚刚进们,他就疾步向我走来,粗鲁无礼地一把把我的手臂抓住,在我的耳边轻轻说道:“我名叫威廉·威尔森。”

听到访客说出自己的姓名,我立即就清醒了。这个陌生访客那不断在我眼前颤抖的手指,以及他所表现出来的举止神情,让我感觉到巨大的震惊,可是,这些还不是让我最为震惊的。只见他用那低沉的轻声细语、特殊的语调对我郑重加以告诫,他表现出的那么简洁有力、那么让我熟悉的语调神态,使得刹那之间,我的脑海中涌上来无数的回忆,好像电流在我身上流窜,我立即就被震慑住了,一时间惊慌失措。没等我恢复镇定,他就又飘然离开了。

我的心情被这个突然到来的访客扰乱了,使我的思想陷入了无比的混乱,可是过了段时间,我也就渐渐淡忘了这件事。此事发生过后,确实有好几个星期我都在忙着打听这个人的消息,还因此开始了病态的推测和冥想。我当然知道这个访客是谁,他便是那个坚持不懈地对我进行劝诫和干涉,让我感到心烦的威廉·威尔森。可是这个威尔森到底是何许人物?他从哪里来?究竟为什么要这么做?但是,这些问题都找不到答案,只有一个消息能够确定,即当年我从布朗斯比学校匆忙逃离的那天,威尔森也因为家里突然发生意外,于是日下午离校而去。可是,一段时间过去后,去牛津的事占据了我的思想,他突然造访这件事也就被我放到了一边。此后不久,我去了牛津,我在那里的住所和全年生活所需的一切都被虚荣的父母打点得利利索索。有了这些安排,我就能够继续我那穷奢极欲、放荡荒淫的生活,使我可以跟全大不列颠最富有的纨绔子弟们比一比谁更挥霍、谁更荒淫。

我在牛津的生活是极尽奢华之能事的,而性格也更加狂放不羁,一般的社会规则都被我弃之如敝屐,只顾自己及时行乐。我实在无法详述自己当时荒淫奢华的生活,也许只能说,较之于《圣经》中的暴君希律王,较之于当时欧洲最荒淫的大学生,我纵欲放荡的程度绝对不比他们差;当然,我也无法一一细数自己犯下的各种邪恶罪状。

而最让人难以置信的在于,我竟然丢弃自己的高贵门第而不顾,自甘堕落地跟一个可鄙的职业赌徒结识,还跟他学习了一身卑劣的赌博手段,就向我那些低能而富有的同学开刀,赚了很多很多钞票,让我的财富迅速增加。这些事情没有半点虚假,全部都是事实。毫无疑问,仁人君子的正道早就被我抛弃了,罪行已在我身上打下耻辱的烙印,人们绝对应该严厉谴责我。甚至我那些最无耻荒淫的同学都忍不住要问:那个直率、慷慨而放荡的威廉·威尔森,也就是牛津大学中身份最为尊贵的自费生,他真的只是因为年少轻狂、放纵过头,才犯下了那些罪行罪状?他难道仅仅是出于一时兴起的古怪念头,才做了那些离经叛道的事?他难道仅仅是因为放肆的奢华习惯,才犯下了那些邪恶的罪行?

在牛津的头两年,我就过着这般荒唐骄奢得令人发指的生活,这时,这所大学里新来了个年轻暴发户子弟葛伦迪宁。很快我就决定锁定他做我聚财的冤大头,因为他的脑袋瓜实在不怎么灵光。我经常主动跟他玩牌,并利用我的赌博技巧,故意让他赢了很多钱,如此一来,过不了多久,他就能成为我砧板上的鱼肉。然后,时机成熟了,我约他进行最具决定性的、最后的一场牌局,这场牌局就安排在我俩都很熟悉的普雷斯顿同学的房间,不过为了保证公平,我没把我的意图告诉普雷斯顿。为了使这件事更加天衣无缝,我还把八个或十个人找过来一起玩牌,并且谨慎地使牌局游戏有个自然的、不像经过设计的开局,更巧妙让葛伦迪宁主动提出设赌局。我有着那么简单邪恶的目的,所以我使出浑身解数,一定要获得这场牌局的胜利,而且还要如以前的那些牌局一样,使人觉得我是因为运气好才赢的。

牌局持续的时间很长,深夜时分还未结束。在我的精心计算之下,牌桌上最后只剩下了我跟葛伦迪宁两个玩家。我们玩的是埃卡泰两人牌戏,我最喜欢这个玩法了。我们越下越大的赌注,后来引起了别人的注意,大家都把自己的牌局中断,兴致勃勃地围着我俩观战。在稍早的时候,那个暴发户冤大头,也就是我的对手就已经中计,喝得晕晕乎乎,此时,他不管发牌还是玩牌,乃至在洗牌时,都显出异常焦躁的神态。不久,他的一大笔钱就已经归入了我的帐上;只见他又把一大口红酒一气吞下,并且如我所料一般,在赌金已经高得令人咋舌的情况下,又建议赌金加倍。我故意表现出不愿赞同他这个建议的样子,先是回绝了好多次,以此让他恼怒,让他耐性全无,后来他生气了,我这才勉勉强强地答应了。结果就是,我的圈套没有白设;一个小时不到,他已经输掉了四倍之多的钱。在这以前,他还因为喝了酒而脸庞泛红,可是此时,我没想到他的脸色居然变得无比苍白。我真是意外于他的这个反应,因为此前我已经认真调查过,他拥有不可胜数的财富,虽说今晚他输的钱确实不少,不过我相信,对他而言不过是九牛一毛,因此,我认为他的脸之所以由红转白,应该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这个时候最重要的,就是不能让众人对我决绝的性格有所怀疑,所以我坚持接着往下玩,可是此时,却有人把我的手肘推了推,而一声绝望的惨叫突然从葛伦迪宁口中发出。我这才明白,他显然已经被我击溃了,众人都对他表示同情,想对他加以保护,使我这个恶魔不能摧残到他。

这时,我真的不清楚到底应该怎么办。现场的气氛因为葛伦迪宁那可怜的样子而变得低迷尴尬。众人在后面的几分钟里一言不发,甚至当时还有几个比较正派的人,纷纷用指责轻蔑的目光看着我,使我不禁两颊滚烫。所幸,突然到来的意外总算让尴尬的场面有所缓解,也稍稍缓了缓我心头那股难以忍受的罪恶感。原来,这扇沉重的双扇门突然被人拉开到最大,那股力量是那么匆忙焦躁、那么威猛有力,就像变戏法一样,一下子把房子里的所有蜡烛都吹熄了。烛光摇摇欲熄的时候,大家隐约看到走进来一个陌生人,他紧罩着一件斗篷,个头跟我差不多高。然后,屋内一片昏暗,不过大家还是能大致感觉到这个陌生人就在我们中间站着,可是大家都还没有镇定下来的时候,陌生人就已经开口说话了。

“诸位先生,”陌生人用一种极为清晰、极为小声并且让人永远不会忘记的声音说着话;一听到他开口,我立马吓得全身的脊髓和骨头一阵冰凉,“我想我无须为自己无礼的行为而请求大家原谅,我必须如此,责无旁贷。毫无疑问,今晚这位大赢家的底细你们大概都不甚明白,我是指这位用埃卡泰牌戏在葛伦迪宁身上狠狠赢了一笔的威尔森先生。在这儿,我将把一些跟他相关的必要信息给大家一个简单的说明。等一下要是有时间,请大家对威尔森先生的左袖口内衬和绣在他袍子上的那几个大口袋仔细检查一番,想必里面的那些玩意儿大家会感兴趣。”

陌生人说话的时候,房间里静极了,似乎除了他的说话声,就只剩下我的心跳声。陌生人说完这些话就走了,他来去如风,让人觉得意外而莽撞。可是,我必须要说,那时一阵该死的恐怖攫住了我的全身!我尚未想好下面应该怎么做的时候,很多只手就抓住了我,而这时有人重新点亮了屋里的灯。众人彻底搜索了我一番,各式王牌在我的袖口内衬里被找出,其他几副跟牌局所使用的纸牌样式一样的牌则从我袍子上的几个大口袋中被翻出。小牌的两侧有记号,而大牌的底部边缘也有着突起的记号。因为葛伦迪宁总是用垂直的方式切牌,这么一来,他总是会将大牌切给我;自然,我则总是横着切牌,所以葛伦迪宁拿到的永远是小牌。

大家将这些作弊证据从我身上搜出来之后,全都出离了愤怒,他们一句话都没说,或者冷冷地看着我,或者对我投以蔑视鄙夷的目光。

“威尔森先生,”这时,这间屋子的主人普雷斯顿先生一边弯腰把那件华贵的毛皮斗篷捡起来,一边说,“你的斗篷在这儿(因为天气很冷,出门的时候我特意套了件斗篷,进到屋里就脱掉了它)。你出老千的伎俩已经被我们识破了,真的,今天晚上我们已经看得够多了。我想你应该识相一些,马上从牛津离开,不管怎样,请你立刻从我的房间滚蛋。”

听到这种露骨的嘲讽和威胁,让我觉得颜面尽失,本来按照我暴躁的性格,肯定会毫不犹豫地动手还击,然而此时另一件更让人惊骇的事吸引了我的注意力。我穿过来的那件毛皮斗篷,上面的毛皮极为珍贵稀有,我不想多说它的价格昂贵、品种稀少。并且因为我性格喜欢挑剔,所以斗篷的样式都是我自己设计的。众人揭发了我出老千的罪行之后,不知什么时候,我早就下意识地把斗篷拿起来挂到手上,向门边走过去;所以,当普雷斯顿把脚边的斗篷捡起来准备递给我的时候,我才近乎恐惧地注意到,他手上的那件斗篷,居然跟我手上这件差不多一模一样。这时,我突然想到,方才冒昧地闯进来、无情地揭发我的那个奇怪陌生人,身上也穿着斗篷;并且,房中再无他人穿着斗篷。不过我还是努力保持从容,把那件斗篷从普雷斯顿手上接过来,在无人觉察的情况下,悄悄地在我自己的斗篷上放好,然后就绷着脸走出了房间。第二天天还没亮时,我就带着既羞愧又惶恐的痛苦心情,急匆匆地从牛津离开,到欧陆去了。

可是,无论我逃到哪里都是一样的,我仍然被邪恶的命运之神掌控在手中,并且事实证明,它接下来还要更严厉地控制我。我刚刚在巴黎出现,那令人憎恶的威尔森就带着他的假慈悲跟了过来。时光流转,一转眼就是几年,然而我的痛苦从未有过一丝缓解,根源都在那个该死的威尔森身上!在罗马的时候,他出现得不迟不早,就在我好事将成的时候,突然如幽灵般出现,把我的事搅黄,甚至我跑到维也纳、柏林、莫斯科,他也跟到这些地方。不过老实说,不管我在哪儿,不同样是在心里诅咒着他、想着他吗?在他那无法揣度的霸道专制面前,我总是惊慌失措地逃跑,就好像要躲避瘟疫一般。可是哪怕我跑到了世界尽头,也毫无用处,他的魔爪如影子般跟随着我。

不知道多少次,我在心里暗暗自问:“他到底是谁?他来自哪里?他到底想干什么?”可总是找不出答案。于是,我开始对他搞破坏的形式、手法和特点进行仔细的观察研究,试图从中寻出一些蛛丝马迹,可是徒劳无功,我还是找不到半点结论。然而,能够看出,他是为了不想看到我这些阴谋得逞之后酿成大祸,才存心阻挠我所有的计划,一次都不放过。这个妄自尊大的家伙,他以为自己是圣人啊,这种正义感多么可悲啊!这个固执的混蛋,这种施恩告诫是何其可悲,他不晓得我半点也不喜欢、不愿意听他的那些劝诫、警告和暗示吗?

另外,因为很长时间以来威尔森都在阴魂不散地跟着我,总是阻挠我的计划,使我必然地注意到,每一回他总是穿着跟我一模一样的衣服,不过奇怪的在于,他的脸孔我竟然一直都没看清。威尔森这么做究竟是为什么呢?我真的想不通。他这么做要是仅仅是因为不想我认出他来,那这伎俩简直就太愚蠢、太做作了!他就是我曾经的同学威廉·威尔森呐,我没有可能不知道的!他就是——那个我就读于布朗斯比时既可畏又可恨的对手;那个我就读于伊顿公学时跑来训诫我的人;那个我就读于牛津大学时拆穿我出老千伎俩的人;那个在罗马坏我好事、在巴黎阻止我报仇、在埃及误解我心怀贪欲、在那不勒斯破坏我恋情的人;那个跟我心灵相通的伙伴,那个跟我同名同姓的人;那个让我如遇克星、如临大敌的对手!上帝啊,真的有这么一个人吗?我还是尽快说完这出戏最重要也是最后的一幕吧!

现在,威尔森的恐怖掌控已经让我彻底屈服了。很久以来,我始终敬畏于威尔森的聪明智慧、无所不在和高尚品格,后来甚至还有了几分畏惧;兼之对他性格的一些揣测,更让我对他有种无可奈何的无力感,无论多么不情愿,也只有在他专横的淫威下屈服。可是,我原本就脾气暴躁、放荡不羁,最近这段时间,对杯中之物越发贪恋,有了酒精的为虎作伥,就原来越缺少耐性,有了掌控一切的狂热念头。我犹豫不决,自言自语,开始抗拒。我注意到,面对命运的摆布,我要是多一分坚决抗争的念头,命运瘟神的掌控力量就减弱一分。可是,真的是这样吗?或者这一切都不过是我的幻想?一股狂烈燃烧的希望在我内心升起,那希望一点点使我的心智更为坚定,我跟自己说,一定要摆脱命运的掌控。

在一八××年的罗马嘉年华会上,那不勒斯公爵布罗里欧在府邸举办了一场化妆舞会,我有幸参加。那时,我毫无节制地灌了很多黄汤,比平常更为放肆;室内到处都是人,让人觉得窒息难耐。我急着想从人群穿过,却发现人山人海已经把我挤得无法动弹,就开始失去耐性地生起了气,因为我当时正急着寻找布罗里欧公爵夫人的曼妙身影,那个轻浮浪荡、貌美如花的公爵夫人。此前,公爵夫人曾露骨地跟我说她将会穿着何种款式的礼服出现在舞会上,现在,我终于看到她了,就赶紧向她挤去。然而下一刻,我就感觉到自己的肩上被一只手轻轻按住了,一阵我无比熟悉的该死的低语传进我的耳朵。

我感觉愤怒到了沸腾,立即转过身,一把把这个坏事的混蛋的衣领抓住。果然,跟我想的一样,威尔森穿着一件蓝丝绒质地的西班牙式斗篷,围着一条深红色腰带,佩戴了一把细细的长剑,脸上戴着一张把全部脸孔遮了起来的黑丝绸面具——又是跟我一模一样的装束。

“你这个混蛋!”我在极度愤怒中声嘶力竭地怒吼道,“你这个模仿狂、该死的混蛋,你这个恶霸!你胆子还真大,竟敢过来阻挠我,你想死是吗?跟我走,不然我一剑就把你刺死在这里!”我拖着威尔森从宴会大厅离开,到了一间跟宴会厅连接的小前厅里。

刚到屋中,我就使劲把他推开。他趔趄着退到墙边,我则一边命令他拔剑,一边咒骂着把门关上。他起初还有些迟疑,然后,就轻轻地叹了口气,将剑拔出,准备和我的决斗。

这场决斗持续的时间并不长,转眼间就结束了。那时,各种亢奋情绪在我身上搅和着,我发了疯一样,拿剑的手臂跃跃欲试,似乎有股亟待爆发的能量。只用了几秒,我就把威尔森逼到了墙角,这时,他已经完全失去了招架之力,我马上爆发出自己愤怒中的蛮力,连续地刺向他的胸口。

就在此时,外面传来了推门的声音,我连忙过去把门闩好,不让任何人打扰我们的决斗。然后,便转身向奄奄一息的威尔森逼近。可是下一秒钟出现在我眼前的景象,确确实实让人震惊得说不出话。我不过离开了几分钟而已,房间另一边的陈设居然大为变化。一面镜子出现在房中,我以为是自己眼花了,可是确实有面大镜子,在原本空空荡荡的地方立着,然后,我在无比的惊恐中向这面镜子慢慢走去,看到镜子中的我脸色发白,血迹残余在脸庞上,正拖着虚浮的脚步蹒跚地朝前走。

看上去镜中之人好像是我,但我想说,那真的不是我,而是我的对手威尔森,是他努力支撑着残破的躯体,痛苦地在我面前站着。他把面具掀开,将斗篷脱下,可是,他脸上的皱纹轮廓、身上穿的衣服,都非常像我,的的确确就是我的样子,那就是我啊!

那就是威尔森,可是他已经能提高自己的音量了;他刚开口,我还觉得是自己在讲话。他如是说道:“我输了,你把我打败了。不过,从此之后,你也就像死了一般,你将从人间除名,天堂里也没有你的位置,希望则是你更不可能拥有的。你的存在根基在我;我若死去,你就看看镜中之人是哪个?那不就是你自己吗?瞧瞧吧,瞧瞧你是如何彻底把自己谋杀了!把自己彻底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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