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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莉比·菲舍尔·赫尔曼Ctrl+D 收藏本站

我回到家已是黄昏。车道两侧簇拥着新近吐芽的灌木,车道也就嵌在它们投下的阴影里。我把车停进车库,听着《奇迹》的最后一句歌词,希望自己来生能成为另一个格瑞斯·斯利克。直到最后一个音符淡去,我才注意到地下室的门开着,本来以为自己离开前关上了呢。我停好车,熄灭引擎,走进屋子,心里惦记着厨房里那瓶还没开的葡萄酒。我一上楼,就惊呆了——所有的橱柜门全都大大敞开,有几扇还晃荡着几乎要掉下来,吧台上满是瓷器碎片,抽屉也全都开着,餐具扔得到处都是。我平日里归置好的一沓报纸散乱地堆在地上,上面压着拖把笤帚。食品柜也被翻空,汤罐头散落,底下是压烂了的麦片盒。

我迅速扫了一眼这混乱的状况,随即跑进起居室。沙发座有几处被划破,坐垫被人掏空,变成了一团破布和填充物。茶几翻倒在地。我那几件高档银器被甩到角落里。我突然惊觉——入侵者可能还在房里!

随即飞奔出门,跳进车里,倒退着开出车库,停在街区尽头。我用手机按下911,双手都在颤抖。警方的调配员让我留在原地不动,并且无论如何都不要进屋——这点他们大可放心。我抓紧方向盘。要是蕾切尔没跟巴里在一起可怎么办?要是事发时她在家里,独自一人,那会怎样?我吞了吞口水。

几分钟后,两辆巡逻车闪着灯开过来,慢慢停在我家门口。一男一女两位警官手按枪套跳下车来。看着他们闪身进屋,我努力把事情往好的方面想。随着不同房间的灯光次第亮起,我密切注意着屋里的情况。没有枪声。

两位警官出来,走到沃尔沃前。我摇下车窗。

“屋里没人,夫人。”那位年轻的男警官说道。他的警徽上写着“诺斯警官”。

“你可以回去了。”

我把方向盘抓得更紧。

“你现在可以回去了,”他重复道。

“屋里什么都没有。”

我点头,仍呆在车里。

那位女警官的警徽上写着“弗莱彻”,她伸手来开车门。

“你得看看丢了什么。我们还要问几个问题。”

我强迫自己下了车。

我们一间间屋子查看;我努力回忆着有什么不见了,同时却觉得自己与这景象间有一种奇异的距离感,好像有一层凝胶般的幕布落在眼前。然后,我坐在楼梯上,诺斯问我什么时候离开的,去了哪,什么时候回来的。他问我是否知道有谁可能会这么干。我摇摇头。

“最近没跟什么亲戚起过争执?”

“没有。”

“没跟同事闹过矛盾?”诺斯问。

“我是自由职业者,就在楼上工作。”两位警官交换了一下眼色。

“那么,你做什么的?”

我跑上楼。办公室里,档案柜的抽屉都被扯了出来,东西散了一地。剪刀,笔,磁盘。电脑开着,屏保是一系列名家摄影的静物图,此刻正不怀好意地闪动。

“我关了电脑的。”我说。

“那台电脑,早晨还是关着的。”

“你确定吗?”弗莱彻眯眼看着我。

“现在大家都习惯开着电脑。”

“非常确定。”

她检查了一下键盘和鼠标。诺斯下了楼,拿了一个帆布包回来。

“我们可以提取一下指纹,”她说——但不是对我,而是对她的搭档。

诺斯掏出一台相机开始拍照。他从所有角度拍摄了工作间,然后示意弗莱彻“都是你的了。”他回到楼下,起居室传来他走动的声音。

弗莱彻从包里拿出一个小盒子,打开并取出一个毛刷和一罐好像黑色粉末的东西。她戴上乳胶手套,开始用毛刷细扫我的键盘和鼠标。

“这些不是物证科的工作吗?”我问道。

“我发誓,再有一个人说我得像电视里演的那样干,我就把工作让给他。其实大部分警察要自己做。”

“怎么会?”

“除非是在大城市,我们没那么多人力和预算。”

“哦。”键盘上多了一层厚厚的膜。

“呃,那个粉不会搞坏电脑吧?”

她脸上的表情告诉我不要多嘴。她在屋里忙来忙去,仔细刷着抽屉把手和边角,文件柜,门把,然后检查结果。结束后,她收起工具。工作间看着更糟乱了。

“我收集了很多印记,不久就会知道是谁留下的。”她站起身来,手在裤子上擦了擦。

“好了,你想好丢了什么吗?”

我把包丢在椅子上,勉强翻了翻这堆凌乱不堪的东西。

“我说不好。我想楼下也许丢了些银器,还可能少了些珠宝。但不能肯定。”

“趁现在还记得,你该写下来。”

她拿起包。

一阵惊恐扼住咽喉。

“你不会要走了吧?”你们不能抛下我独自在这此!

我们走下楼梯——她才不管我害不害怕。

“我们要把这些交给侦查员。他可能需要你和你女儿的指纹,用来比对。北岸这一带最近发生了一连串入室盗窃案。”

“所以这只不过是一般的入室盗窃吗?”

走到楼梯口,诺斯也过来了。

“城里来的那些吸毒的。你算幸运,他们没偷多少东西。”

“哦。”我双臂抱在胸前。

“那我现在该怎么办?”

他考虑了一下。

“可以清理一下。我看,证物都收集好了。”

“他们……他们不会再回来了吧?”

“绝对不会。”他笑了,做了一个皮下注射的动作。

“早就跑远了。”

我没有回应。

他收起笑容,尴尬地碰了碰帽檐。

“今晚有人能陪你吗?”

我不能告诉老爸,他会急出心脏病的,也不想叫苏珊和吉娜,反正她们大概也不在家。

“没有。”

“哦,那你最好去住宾馆。明早就会感觉好些了。”

他们走了后,我边走边捡着地上的杂物,好歹穿过厨房,走到冰箱旁,拿出一瓶波本酒,庆幸这个没被偷走。我倒了一英寸高的酒在玻璃杯里,一饮而尽,尽力无视它的灼烧感;接着又喝了一杯。

三杯下肚,我决定不理会诺斯的建议;这是我自己的家,任何无耻的窃贼都不能把我赶出去!我费力在厨房的拖把底下找出电话本,叫了一个24小时锁匠。他给每扇门都装了双重锁。接着我走过每间屋子,轻抚屋里的东西,好像摸一摸就能标记成是我的,就能把它们永远钉在原处。

一串珍珠项链和配套的耳环不见了,但巴里作为结婚纪念日礼物送我的钻石手链还在珠宝盒里,而且我放在床垫底下的应急现金也没丢。虽然电脑被打开了,但我的文件都在,放在驱动里的磁盘也在。蕾切尔的房间没人动过,我十分惊讶——甚至,还有一阵莫名的感激!

楼下,我的纯银水果盆和咖啡壶都不见了,但是配套的托盘,连带着糖罐、奶油瓶都还在。很奇怪。瘾君子应该想要的那些东西,比如电视,录像机,微波炉之类的,都没被拿走,其他东西却不见了。

我正在厨房里到处找垃圾袋;这时暖气开了,屋里涌起一阵暖流,我想起来自己还没检查地下室。那里没放什么值钱的东西,只有一台旧的健身自行车,巴里买的,本来想弄一个家庭健身房。自行车型号很老,早已落后于时尚,他只用了大约一个月,搬走的时候就没带走。

我走进地下室。自行车仍在——已积满灰尘,还有蕾切尔的一袋子旧玩具,一张摇晃的桌子,几把不配套的椅子。好像没什么被动过。我正要往回走,顺便瞥了一眼门背后——砸脑袋的箱子已不见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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