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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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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二十多块钱,我去楼上的麦当劳买了个午餐,还好工作日有午餐特惠,我还能吃上个巨无霸套餐。

磨磨蹭蹭喝完最后一滴可乐,用薯条把最后一点番茄酱蘸干净,再继续坐下去,我就要显得过于潦倒了。

我如此英俊潇洒,绝不能把自己整得跟流浪汉一样。

于是我终于慢吞吞走回了学校,找到课表上的教室。

大班正在上课,一屋子满当当的人,老师在台上背对着大家写题目。我从后门进去,并没有人留意到我。见状我便在最后一排找了个位置坐下,将包里的书掏出来。

听了半天我才发现带的书压根就不是这门课的,至此我生无可恋,放弃挣扎,一歪头趴在了桌子上。

说真的,没有比教室更好睡的地方了。人体散发的热量,书本催眠的气味,老师意义不明的讲课,交织成一张令人昏昏沉沉的巨网,比嗑褪黑素都来得管用。

我索性还做了个梦,梦里我在半空中飘着,隐约有声音在云端叫着我的名字。

还有硬硬的东西在使劲戳我。

我从梦中惊醒,听得老师在叫我名字:“林竟。林竟在吗?”

我赶紧“豁”地站起身来:“到!”

教室里有了轻微的哄笑的声浪,有些人回头看我,老师也推一推眼镜,瞧着我。

怎么着?是我应该要说点什么吗?我到底应该说点什么?

旁边不动声色地推来一张纸巾,上面写了一行字。

我立刻视力极好地照着念了一遍。

老师点点头。教室很大,公共课的大班有七八十个人,他估计也没发现我原本是趴着的,因而没为难我,只说:“没错。坐下吧。”

我松了口气,坐回位子上的时候,不由转头看了一眼身边这位行侠仗义的,拿笔把我捅醒的兄弟。

我依稀记得我刚才摸进来的时候,这排座位是空的。所以这位同学也是迟到的选手?

然而他看起来并不像是惯于混课时的样子。他坐姿笔挺,双肩平齐,双手端正自然地搭在桌上,甚至胸口和桌子隔了一拳。这规范的听课姿势,不是一朝一夕养成的。

我从侧面,只能看得见他乌黑的头发和眉毛,皮肤很白,鼻梁很挺,眼睛透亮。

我见过很多俊男美女,从小到大身边来来去去的人就没有丑的,因而长得好看这件事对我来说没有那么稀奇。

但这人让我不由自主多瞄了好几眼。他看起来特别干净,特别端整,特别一丝不苟。

“谢谢啊。”我想跟他聊个两句,不料他说:“嘘,先听课。”

哇,也特别冷漠。

果然即使我在那上上下下地打量他,各种挤眉弄眼,他始终目不斜视。

待得下了课,他才说:“举手之劳。”

而后又道:“这老师的课,课堂提问要算进平时分。”他看了看我:“他的平时分很难拿,当人也当得很凶,你还是小心点好。”

原来是熟练工啊,怕不也是被当过的。

我稀奇道:“你怎么也没带书?”

他说:“黄老师上课都不照课本讲的。而且他的PPT做得很详实,不带书也没差。不过,如果我是你,我会去他的个人网站把课件都下载下来。”

果真是过来人啊!失敬失敬!

我不由问:“你这么认真,干嘛不坐第一排?坐最后一排不会太浪费了嘛。”

他一本正经道:“我太高了,会挡到后面的同学。”

原来是个憨憨。

虽然我觉得这位兄弟有点意思,但萍水相逢,他也没有要与我搭讪叫我留联系方式的意思,上完课,彼此礼节性地道了再见,也就各奔东西了。

下了课走出教室,又是天寒地冻的光景。我摸了摸口袋,又查了查手机。

这下可好了,银行支付宝微信兜里,全都没有钱。没钱就没得浪,连街上摆摊的手抓饼都要买不起了,所以我还是得乖乖回去吃饭。

我拖着不学无术的躯壳回到了家。家里确实是有饭吃的,而且吃得不算差。

这天的晚饭,程亦辰做了土豆烧牛腩,蒜蓉粉丝虾和清蒸鲈鱼,加个清炒莴苣,排骨冬瓜汤,再给我盛碗白米饭,香得我立刻把早上的尴尬给忘干净了。

其实这些菜色不会比我之前的生活里吃得高级。年少时跟着那些狐朋狗友,我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天天混迹于各大吃喝玩乐场所,动不动就和牛伺候,帝王蟹三吃,还能去米其林餐厅蹭一蹭。

但我确实没有多少能好好吃一顿家常菜的机会。

在洛杉矶跟LEE一起生活的时候,他的厨艺也不敢恭维,加上工作太忙,我们大多是靠外出觅食和叫外卖来维持生活,而美国人的中餐口味也乏善可陈,无非蒸饺,麻婆豆腐,左宗棠鸡。

程亦辰是我遇到的第一个,也是最讲究家常三餐的人。

他不仅都会保证餐桌上有肉有鱼有蔬菜,在这上班族都是牛奶面包解决早餐的时代,他还会早起煮粥,煎蛋,准备小菜。

一开始我觉得这太罗嗦太浪费时间了,睡到最后一刻在路上啃面包不好吗?边吃披萨边玩游戏不香吗?

然而没几天我就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餐桌上有热腾腾的饭菜等着我的感觉。甚至睡前我会想着明早到底是山药小米粥,还是皮蛋瘦肉粥,会不会是面片汤呢?程亦辰会买油条回来吗?

我不知道怎么形容这种生活,又慵懒舒适,又令人不安。

好像我自己在被慢慢驯化了一样。

晚餐相安无事,程亦辰周到地给我布菜,也给陆风布菜。坐在我对面像个森然巨兽一般安静进食的陆风突然开口:“我能喝点酒吗?”

我差点一口汤喷在他脸上,程亦辰却习以为常地回应:“可以,但只能一罐啤酒,多了不行哦。”

于是陆风起身去厨房开冰箱拿啤酒,步伐像是还有那么点雀跃。

说到驯化,陆风才真正是被驯化了的吧!

吃过饭,程亦辰突然说:“小竟,我有东西给你。”

“啊?”

他从房里拿出一个盒子,捧到我面前打开:“你看,喜欢吗?”

看到yeezy的包装盒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惊讶了,打开的时候我更惊讶。

这款鞋子在还没正式发售的时候,我就很想要了,但回国后一来根本抢不到,二来没钱,黄牛二手是想也不要想的,炒得天价。

他谨慎地打量我的表情:“你说过想要这鞋子。”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来看了看,左右端详:“是我的尺码!”

他笑道:“当然啊,就是给你买的。”

运动鞋是我们年轻人的浪漫,我不可遏制地兴奋了起来:“谢谢辰叔。”

“你喜欢就好了。”

他微笑地看着我,一脸的温柔。

我突然心里软了一下。

程亦辰其实对我很用心,连同他的婆婆妈妈和唠叨都是,就好像是,一个真正的父亲那样。

他是把我当自己的孩子来看吗?

是不是因为他没有孩子?

“之前你说过喜欢这个鞋子,但我看这边专柜都没有货,也不知道上哪儿买,”他说,“就让我儿子在国外买了带回来,年轻人比较了解这个。”

原来他有儿子啊。

我突然有点兴味索然。

“你儿子在国外上班吗?没见过他。”

提及亲儿子,对方脸上一下子有了光彩:“哦,倒没有,他其实还没毕业,也是你们T大的,在读硕士研究生。但也兼顾公司里的事务,所以特别忙,前段时间手里有个新项目,出了过年那两天,整个假期都在出差。今天刚回国……”

“哦……”

好吧,看来是个很优秀的儿子。

我想起早上我还顶嘴,还呛他:“你读了这么多书也没见得多有用。”

然而人家的儿子随便都比我有用好几倍,比我强上天去了。

我才是最没用的那个。

这个念头一闪出来,我就止不住地开始烦躁。

怎么回事啊,这才三月份呢,我怎么就好像得了五月病一样,动不动就胡乱忧郁消沉。

这不像我啊。

我是谁啊?我可是林竟,哪怕当废物也要理直气壮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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