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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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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醒来,我就告诉自己,不要再去想这件事了。

我不想做那个追寻的人。追逐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太痛苦了,我小时候就深刻地体会过。

我的生父如果不愿意来我面前承认这一切,而要继续用种种借口来逃避面对我这个孩子,那我也就一样可以当没有他这个父亲。

这样很好,彼此都没烦恼。

放弃探寻生父这件事,我想对我来说不算什么。

这种程度的放弃,于我这种见过大风大浪的成年人来说,应该不值一提吧。

兴许是移情作用,对“父亲”这个角色既然彻底失望,我就愈发地和程亦辰亲近了。

毕竟他是一个和我没有任何血缘关系,也没有什么维持脸面的“不得已”,却给予我最多疼爱的人。

我想,也许他就只是单纯地,真心地喜欢我呢?

他比我的任何一个“爸爸”都来得了解我,靠近我。

他会耐心地听我大发牢骚;会仔细听我各种不着边际的奇思妙想,甚至认真和我探讨;他还会因为知道我开游戏直播,而去平台注册了一个账号,似懂非懂又兴致勃勃地关注我的战绩和热度。

大多时候他都非常的温和与包容,而该严厉的时候他也毫不让步。

在他身上,我几乎找到了我对“父亲”这个词的所有想象。

也难怪他能养出卓文扬这样的孩子。

我更频繁地去程亦辰的书店,在那里打发我的白日时光。

因为独自在家太过寂静。那种孤身一人的寂静,现在显得有点难以承受。

我又不能打太多游戏来逃避现实,毕竟我是做好打算要认真温书的,我才不是那种嘴上说说而已的年轻人。

程亦辰的书店于我而言就非常刚好。它有着恰到好处的,并不沉闷的安静,时不时有客人进来挑书,那些响动带来生机,却也是斯文的,轻柔的。

我喜欢这里的气味,光线,程亦辰给我泡的茶,门口风铃的清脆声响。

一切都让我心平气和。

靠窗的小沙发被我长期霸占,隔着这玻璃,外面是烈日炙烤,里面却清凉安逸。像是有什么魔法,把所有的焦虑和烦扰都隔在那窗门之外似的。

程亦辰笑道:“最近生意很好呢,来了不少新客人。”

“是嘛!所以晚饭我有多一点烤牛五花可以吃吗?”

“当然有,”程亦辰笑着说,“就是因为你天天坐在窗口,招揽了很多路人来店里呢。”

“……”我问,“真的吗?”

“真的呀,”店员小杨也说,“你坐在那看书,就是我们店的活广告。最近多了好多妹子买书哦。”

“……”

我惊了。

不学无术如我,竟然为书店打起了广告,

可能是那种“看起来那么文盲都能读得下去,这店里的书一定都很好看”的反向效果吧。

中午时间,程亦辰都会先让小杨去吃饭休息,等小杨回来,他才自己去吃饭。

我问他:“你都去哪吃啊?”

“隔壁就有便当店呀。”

“哦……”

吃方面我是一直不让自己遭罪的。即使一个人吃午饭,我也是找个钱包能负荷的好餐厅,舒舒服服地叫几个大菜,或者独自单挑火锅烤肉铁板烧什么的。便当这个东西,离我确实有点遥远了,除了囊中羞涩的时候,我基本不会去碰简餐。

“你不要吃那个吧,我们去吃点好的,我请你啊。”

我厚颜无耻地邀请着。也不想想我的零花钱是哪来的。

程亦辰笑道:“这家其实挺好吃的呢,我是老客人了,诚挚推荐,你要不要也试试?”

“……”

为了和程亦辰共餐,我勉为其难,降尊纡贵地去了隔壁。

招牌的样子其实还不错,但写着“曲记便当店”,这种名字毫无设计感,随便得像是想都没想过一样。

要是生在学校外边,小街小巷,这样的餐厅也就算了,但落在这种地段,就很有违和感。

这家和程亦辰的书店,应该是整条街上最不赚钱的店铺了吧。

好在店里倒是十分干净整洁,也足够明亮,装潢很简约,甚至谈得上优雅,而没有我想象里常见的油腻。

老板是个清秀面善的男人,看起来很是和气,见了程亦辰就笑着和他打招呼:“你来啦,今天也要豆乳鸡饭吗?”

程亦辰也一副熟客的自在样子:“是呢,然后再来一份油鸡烧鸭双拼饭。”

豆乳鸡饭先上了,程亦辰问:“你先尝一点看看?”

“哎?”

程亦辰笑道:“这个豆乳鸡我总是做得不够好,就没做给你们吃过。你尝尝看,曲老板做得很好吃。”

我不以为然地拿起筷子。区区鸡肉罢了,何足挂齿。最好不要太难吃。

尝了一口,我有点惊讶。

我一直以为便当店的炸鸡都是软塌塌的,但首先这层炸粉就很薄,又极酥。

内里是用豆腐乳调制的酱料腌过的去骨鸡腿肉,因为炸粉够薄,就完全不会掩盖豆腐乳那淡淡的独特的香味,此外还加了芝麻和九层塔,香气更进一层。

而且鸡腿肉在外皮的酥脆之下,里面还保持着鲜嫩多汁的口感,在一个不起眼的便当店里,这样的炸鸡水平就很难得了。

“不错吧?”程亦辰说,“我炸得就没这么好,火候和油温的控制是门学问啊。”

我的双拼饭也随即送来了,配菜看起来就是简单的包菜切丝,加一些酸菜,尝了一下,意外地清爽。

而后我试了试主角们。凭良心说,油鸡做得很不差,皮很薄,油葱的比例调得很好,肉质也处理得恰到好处。

而烧鸭的皮还保持着酥脆的口感,咬下去,香气和些许油脂一起在口腔里爆开的感觉,既满足,又不腻味,难得的是鸭肉也完全不柴。

我没话可说了。

以平价简餐的定位来说,这真心非常有水准。

程亦辰问:“做得挺好的吧?”

我无法昧着良心,只得点头承认:“很好吃。”

程亦辰笑道:“和你吃过的那些高级餐厅虽然不能比,但这个性价比绝对是一流的了。”

说话间,忙忙碌碌的老板又出来了,他和程亦辰打了个招呼:“你们慢用,我先去送个外卖。小珂今天来帮忙,有需要跟她讲啊。”

我看着他把装着满满便当的保温箱,放进宝马7系的后备箱里。

我:“……”

这装备去送外卖有点过分了吧?开个电瓶车不香吗?

所以这便当店原来是有这么挣钱啊?

吃得差不多的时候,桌上突然多了两小碟切好的西瓜。

将碟子放下的女孩子笑靥如花道:“这是我爸特别招待你们的水果。”

程亦辰笑着说:“呀,那我就不客气啦。”

等看清这给我们送水果的女孩子的脸,我顿时觉得这碟子里的西瓜不同凡响,身价百倍了起来。

我认得她。

虽然没有任何交集,但我胜在够八卦。博朗群网,熟混学校论坛贴吧各个板块。

T大难追的女神们,榜上有名的,除了袁可可,就有曲珂。

曲珂年纪太小了,也不太理会学校里的男生,而功课又绝顶牛逼,还特别懂股票,一年级就在T城的高校炒股模拟大赛里拿了第一名。

然后她在这里帮她爹的便当店端盘子。

太神奇了。

真是让人心情复杂。

我不由纳闷起来,是不是孩子不是学霸的,就没资格在这街上开店啊?

在书店里度过一个忙碌的下午,傍晚我们一起买了菜,待得回到家,程亦辰又开始一轮新的忙碌。

说实话我都觉得他这样挺累的,书店不大但琐事也不少,回来还得洗菜切菜煎炒蒸饭煲汤,间隙里还要整理一下家里的卫生。我也会帮忙,但水平有限并且有添乱的嫌疑,只能打打下手,他一个人基本就把里里外外的事都忙完了。

在短暂的休息时间里,程亦辰就擦净双手,拿出本书开始小心翻看。

他真的是爱书之人,每每合上书页的时候,都会露出一种心满意足的神情。

通常我是吃了顿特别好的,或者游戏又打出牛逼的战绩的时候,才会有这种表情。

“看书有那么享受嘛?”

程亦辰笑了:“书籍是可以安抚心灵的。疲惫的时候读一读书,就能得到休憩。痛苦的时候,想让心情获得平静,最有效的办法,也是读书。”

我若有所思:“我还以为缓解痛苦心情的有效方法是疯狂购物呢。”

他笑道:“那可太花钱了啊!”

我不由想到,除去维持我们几个年轻人生活品质的部分之外,程亦辰自己的生活习惯,真的当得上简朴二字了。他几乎是个没什么欲望的人。

他消费结构很简单,开支几乎都在吃饭上(主要也是我们吃),恩格尔系数接近百分百。

出门他也喜欢靠步行,或者骑个共享单车,距离比较远才会开车。

他更是基本不添置衣服,几套衣服来来回回反复穿。之前也问他怎么不买些新款,他就笑着说:“我穿什么都差不多啊。”

衬衫,衬衫加毛衣,衬衫加毛衣加外套,囊括了他的春夏秋冬。

虽然他这样简单穿就挺好看,但这也太朴素了。

思及此,我忍不住问他:“辰叔,你就没有想过,要过奢侈点的生活吗?”

程亦辰也不至于缺乏见识,活在T城这样的繁华都市,待在陆风这种人身边,见过形形色色的穷奢极侈,灯红酒绿。耳濡目染,总会想用点好东西吧?

只要他愿意,钱根本不是问题,陆风能把任何名品当大白菜买给他扔着玩。

程亦辰说:“哎?我现在的生活就很奢侈啊。”

我惊呆了:“这哪奢侈了啊!”

他看着我,微微笑了,他的笑容里有种雾一样的惆怅。

他摸一摸我的头:“傻孩子。我能像这样一天天过日子,就已经非常非常奢侈了。”

说实话我不能理解他的标准,他把我说得都快不认识奢侈这个词了。

但可以的话,我希望能让程亦辰过上最奢侈的生活。

毕竟我是这么这么地,喜欢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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