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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小鸭旅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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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鸭旅社的女服务员是个年近四旬,脸型瘦长,表情冷漠的中年妇女,她坐在柜台旁边的一张藤椅上,一边津津有味地听着无线电里播放的故事连载,一边低着头机械而有节奏地嗑着瓜子,直到简东平的耐克运动鞋出现在满地的瓜子壳边,她才猛然抬过头。

“住店啊?”她像随口吐痰那样随口丢出一句话,快步奔到柜台后面,正襟危坐。现在,她跟简东平之间隔开了一个柜台的距离。

简东平没有回答她的话,反而温和地问道:“请问这里是小鸭巷186号吗?”

她皱起眉头,好像觉得受到了戏弄。

“不是!”她生硬地回答。

简东平觉得她其实想说的是,不住店就滚,少在这里浪费我的时间!

“那么,门口那张‘要八乐请进’的牌子是什么意思?”他才不在乎她的情绪,继续温和地问道。

“就是,吃饭、唱歌、泡脚、耍牌……反正住了店就知道了,你到底住不住?”

“原来是这个意思。”简东平点了点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照片给女服务员看,“你瞧瞧,这是不是你们这里?”

周谨拍的照片上有小鸭旅社门口的那块“要八六”广告,简东平经过一个晚上的研究,已经大致弄清楚了所有照片之间的联系,他从中特别挑了两家旅社来证实他的猜想。因为对比Nancy传给他的周谨的连载小说《我的荒谬旅程》,再想想她曾经在网上聊天时谈到的事,似乎这两家旅社对她来说有着特别的意义。

女服务员看了两眼那张照片道:“这是谁拍的,是我们这里。”

“是我的一个哥们,他向我介绍了你们的,嗯,那个要八乐,让我来试试。”简东平看出女服务员有意伸手过来拿照片,他连忙收了起来,他不想让她刚捏过瓜子的手去抓照片。

“你的哥们看来是个有心人哪,住下来自然就知道了。”服务员的态度来了一个180度转变,她的脸就像解冻的猪肉那样变大变软了,简东平看了一会儿才意识到她在笑。

简东平决定为这种暧昧气氛添把柴火,他将手臂支在柜台上,露出苦恼的表情说道:“不瞒你说,大姐,我出门在外最怕寂寞了,哪怕找个人跟我聊聊天也行啊,只要价钱不是很贵的话……”

“价钱好说,小伙子,你别看我们这儿地方小,我们这店可是开了有10年了,不仅要什么有什么,价钱也一向都很公道。你朋友不是也向你推荐了吗?呵呵,你朋友是识货的。下次来,我给他打折。”女服务员“哗”地一声拿出一本薄薄的黑硬抄本来,“你先登记一下,等到房间后,我再跟你说。”

简东平在登记簿上随便登记了一个假名字。

“要身份证吗?”他问道。

女服务员挥挥手,好像嫌他麻烦。

“上去吧,203房间。一会儿我送热水来。”她指了指柜台对面的那个亮了灯的走道。

简东平拎着自己的睡袋和行李顺着走道上了楼。

房间跟他所住过的大部分小旅社一样,有点脏。

几分钟后,女服务员送来了热水,这会儿她的态度变得更和蔼了。

“有个20岁的,说话干活都行,陪夜还是小时你自个儿跟她说。”她道。

“我朋友说有个叫燕子的,能叫她吗?”简东平问道。

女服务员笑了出来:“你那朋友真识货。我这就给你叫去。燕子是我们这里最漂亮的姑娘。”

拉倒吧,燕子是这里最丑的妓女,以为我不知道?简东平心道。

女服务员笑吟吟地走了出去,过了不到10分钟,燕子就来了。她看上去大约二十八、九岁,嘴唇上涂了鲜红的唇膏,身材有点走形,穿着件黑色短袖T恤和宽松中裤,神情倒是有几分羞涩。

根据周谨的记录,燕子是小鸭旅社老板的亲戚,因为丈夫打工被压断了一条腿,无法工作,所以她不得不靠出卖身体来维持家用。“她不美,但客人都很喜欢她,因为她对他们很体贴,来的时候先为他们锤背,走的时候还为他们整理衣服,她从不把客人当作野兽,她把他们当情人、丈夫或者长辈,她还愿意跟他们促膝谈心。很多人去找燕子,半个小时做爱,两个小时说话。她跟我也很谈得来。”周谨在她的网络小说《我的荒谬旅程》中如是评论她认识的燕子。

“你就是燕子?”他问道。

“嗯。”燕子笑着点了点头。他在床边一坐下,她就麻利地坐到他身边,捏起他的肩膀来。嗨,这几下还真受用,如果不是她,还是小肉圆,我大概也就接受了,不知道小丫头现在在干吗,可惜……

“不用客气,燕子,你就陪我说会儿话吧,我钱照付,你看怎么样?”简东平微笑着站起身,走到最近的椅子前坐下。

“那我给你泡壶茶吧。”她道。

“不用了,我有矿泉水。你坐吧。”简东平指了指床,他相信自己是不会睡那张床的,除非是到三星级以上的宾馆,否则,他到哪儿都睡他的睡袋。

燕子听话地坐上了床,她满怀好奇地盯着简东平看。大概她这辈子从来没见过像我这么斯文又帅气的客人吧,简东平微微有些得意地想。

“燕子,我想跟你聊聊,因为我有个朋友跟我提起了你。”简东平说。

“是哪个?”燕子越发好奇。

“你看看这个人你认识吗?”简东平拿出了周谨的照片。

燕子接过照片,马上兴奋地“啊”地一下叫出了声。

“是丽丽。我认识她。”她回头看着他,“你是丽丽的朋友?”

“她说她在这里的时候,跟你是好朋友。”

“她人很好,一直帮我,我本来希望她多待一阵的,但她是过路的,只在这里呆了一个月。”燕子一边说话,一边从口袋里掏出一把瓜子嗑了起来。

边说话边嗑瓜子,大概是他们这里的风俗,简东平想。

“她怎么帮你,把客人让给你?”简东平笑嘻嘻地问道,他尽量使自己说话的口吻显得很平常,其实他只是想证实周谨是否在小鸭旅社当过低级流莺。

“丽丽跟我们不一样,她是唱歌的,她在附近的歌厅唱邓丽君,每天挣几十块钱,有时候多点,如果有客人特别喜欢她,她才陪陪人家,反正挣的钱比我们多,她有办法。”

“那她怎么帮你?”

“她借钱给我。在我们这里,像她这样的好人不多。人家都不肯借钱给我,因为我老公身体不好,我这里生意有时候也不好。”提起自己的老公,燕子不好意思地瞄了他一眼。

“我听她说起过你老公。”简东平体谅地点了点头,“我就是觉得奇怪,丽丽在这里混得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开?”

“她跟我说,她本来是想找个男人的,那个男人是开歌厅的,可惜没找到,所以她只得离开这里接着找了。”燕子一边嗑瓜子一边说,“丽丽是个死心眼,跟我一样。为了个男人拼死拼活的。”

我跟丽丽也是刚认识不久,听说我要路过这里,她托我来看看你。”简东平从包里拿出一包事先准备好的上海点心递给她,“我本来还不敢肯定你就是她说的那个燕子。”

燕子把手里没吃完的瓜子往桌上一丢,喜出望外地接过了点心。

“想不到丽丽还记得我。”她欣喜地打量着这盒核桃酥问道,“甜的吗?”

“有一点。”简东平自己也没吃过,他胡乱答道。

“丽丽真好啊。真是我的好姐妹!哪天我去看她。”燕子笑得合不拢嘴,简东平没想到自己随手买的这盒普通点心竟能给她带来那么大的快乐,不禁微微觉得有点心酸。燕子可能从来没什么朋友,即便有,也很少有人曾经送过她礼物。

“燕子,丽丽有没有跟你说起她的下一站在哪里?”简东平问道。

“丽丽没告诉你吗?”

“她只给了我一个数字让我猜。”简东平道。

“哪个数字?”

“187。”简东平露出苦恼的笑,“她老是让我猜数字,我真的猜不出来。燕子,你帮帮我吧,只要你告诉我,我多给你50块钱怎么样?”

丽丽不太美丽的脸上露出活泼可爱的年轻姑娘的表情。

“好吧,看在你那么大方,又帮我带来礼物的份上,我就告诉你吧。”她的黑眼珠眨巴眨巴的,“丽丽说,她从18岁那年离家出走后,就到处走,她每到一个地方住下,就标个号。她专门找数字能相连的地方住下。她是这么说的。”

“所以要八乐,就是186,是吗?”

“对啊,187就是下一个旅馆的标记,她说是标记,我也不知道是旅馆的名字呢,还是号码,反正数字能连上就行了。具体地方我不知道,有可能是从我们那里过去的下一个镇吧,呵呵,丽丽的习惯我也觉得很奇怪,她跟我们不一样,她有文化,能写文章会拍照,有文化的人跟我们就不一样。”燕子的眼睛仍然盯着那盒点心,简东平不忍心去看她脸上的表情,所以他把目光移开了。

“丽丽想找的那个男人是谁你知道吗?我问她,她不肯说。”他继续把话题引申下去,在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中,她曾经说,“一路上遇到的女孩中,燕子是我最信任的两个之一。虽然她跟很多男人有关系,但她懂得真正的感情,我觉得我无论跟她说什么,她都能懂。所以我跟她说地最多,最彻底。”

燕子看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考虑这个问题该不该答,最后她还是开了口。

“我不知道那个男人的名字。她一开始是向我打听我的客人里有没这个男人,还拿了张照片给我认。”

简东平听到这儿,连忙翻出苏志文的照片递了过去。

“是这个人吗?”

“像是像的,不过,我也说不准。”燕子不确定地说,同时好奇又胆怯地又瞄了简东平一眼,好像在问,你怎么也有这男人的照片?但她没有问出口,她的职业让她懂得什么该问,什么不该问,她不想惹简东平生气,因为她需要钱。

“那么,你的客人里有他吗?”

“没有。不过后来丽丽从别人那里听说,这个男人来是来过的,但来了没多久就跟朋友一起走了。”

“丽丽有没有跟你说,她为什么要到处找那个男人?”

“她说,那个男人骗走了她的感情,骗走了她上学的钱,还把她当货物一样抵押给小旅馆当住宿费,她好不容易才逃出来,后来就到处找他,想找他算账。”燕子说到这儿,笑了笑,“男人骗女人的事我看得多了,不过像丽丽这么犟,花那么多时间找仇人的,我还第一次看见,所以我说她是个死心眼嘛。”

晚上11点,简东平还没等到凌戈的电话,终于忍不住打了过去。他自己是个守时的人,所以不喜欢别人迟到。

“小姐,不是说好10点通电话的吗?”电话一通,他就不耐烦地说。

“今天晚上她们在教我打麻将,我走不开,因为雨杉晚上回家了,她们三缺一。我们打到10点40分,我刚洗完澡回房间呢。你这么凶干吗?”凌戈好像挺不服气的,他想象她现在可能正一边接电话,一边在梳理她那一头湿淋淋的长发,模样一定挺可爱的,所以气消了一半。

“你学会了吗?”简东平恢复了平常的口气问道。

“我本来看弄堂的人打过,所以一学就会。”凌戈乐滋滋地说。

“赢钱了吗?”

“我们没来钱。那不成了赌博了吗?我不赌博,我跟她们说了。”

“你别光顾着玩,周谨的箱子调查得怎么样了?”

“我今天没去,下午跟雨杉一起去看一个得白血病的孩子了,真可怜啊,还是挺漂亮的小孩,才10岁就得了这么重的病。看到他,我真不敢生孩子了。”凌戈轻轻叹息道,听简东平没答话,她立刻急急地补充道,“我明天就去火车站。”

“你去火车站找小旅馆的时候,找找跟256这个数字有关的旅馆。可以是门牌号、店名的谐音,也可以是广告牌上标明的数字,你试着通过这个方法找找看。”

“256这个数字有什么讲究吗?”她的声音忽然变轻了。

“我找到了周谨住宿的规律,她喜欢按数字排列。” “我以后详细跟你说,你就按照我说的去找找看。”简东平不想多解释,问道,“凌戈,你会按摩吗?”

“以前我给我爸爸敲过背?干吗问这个?”她迷惑地问道。

“那就好,我有盼头了。”简东平笑道。

“你休想,我才不会给你敲背呢。”凌戈恶狠狠地说。

“不要紧,我们是朋友嘛,谁给谁按摩还不是一样?你按照我说的去做,做好了,我给你按摩,怎么样?全身按摩。”简东平忍住笑一本正经地说。

“那也行啊。”她傻头傻脑地回答后,发现不对,马上反驳,“简东平,我才不要你按摩。”

“叫我James!”

“不,就叫你简东平。我们要拉开距离。”凌戈倔强地说。

肉圆,思念会让你变胖的,你一定在想我,还嘴硬!

“你跟林叔叔说,让他问沈碧云要两个月前储藏室的物品登记记录。”简东平换了一种谈正经事的口吻说话。

“为什么?”

“口供资料你看了吗?方晓曦不久前曾经到过地下储藏室,当时沈碧云也在场。方晓曦曾经提到过储藏室里有一个竹编的小箱子,上面还绣了小熊。可是警方的现场勘查纪录里没有提到这个箱子。我想知道这个箱子是否曾经存在,如果存在的话,这个箱子到哪里去了。原来储藏室的物品清单里是否有这个箱子。你只要跟林叔叔说,他会明白意思的。林叔叔也许已经发现问题了,但你跟他提一提就表明,你也注意到了这点。”

“我知道了。”现在,凌戈好像在作记录,简东平听到翻纸张的声音。

“凌戈,你在记录吗?”

“对,我得把你说的记下来,不然会忘了的。”

“那你千万不能让这个家的其他人看见你记的东西,懂吗?”

“我明白了。你说吧。”

“打听一下小狗玻璃失踪前后有什么特别的事发生。”简东平道,“还有除了她的主人外,它跟谁最亲热。”

“嗯,好的。我记下了。”忽然凌戈微微提高了声音,“对了,忘了告诉你,她们都已经知道我是警察了,原来沈碧云去调查过了,她还知道我离职的事呢。”

“哈!”简东平笑出来,“她们一定认为你是个糊涂蛋,也好,这样可以让她们放松警惕。你现在住哪个房间?”

“我住客房,很漂亮的小房间,雨杉告诉我这里原来是方琪的房间,后来她嫌房间小就换了。林伯伯还让我到房间后,里里外外检查一遍有没有窃听器呢。”

“结果呢?”

“我按照林伯伯说的,都查过了,没有。”

“你现在是不是躲在毯子里接我的电话?”他听出她的声音偷偷摸摸的。“嗯,是啊。虽然没找到窃听器,但我还是怕有人偷听。”

“你隔壁是谁?”

“我的房间在走廊的尽头,隔壁是雨杉的房间,不过今天她回去了,她跟我说,她最近要经常回来陪她妈妈,其实雨杉对她妈妈也挺好的。”凌戈的回答总是感情用事,这让简东平觉得不耐烦,如果她回答“雨杉对她妈妈的好不知是真是假”是不是显得更像个警察?

“隔壁的门开着吗?”简东平严肃地问道。

“我不知道。”凌戈紧张地回答。

这个提议本来简东平不想说的,因为这太危险,但是他实在很好奇想知道自己的猜测是否正确,所以犹豫了半天,他终于还是开口了。

“凌戈,等夜深了,你试着去开开隔壁的门,如果门开着,你就做一个实验。你在曾雨杉的房间里,打电话给你自己的手机,你要事先把你的手机放在包里,拉上包拉链,你听听看,是否能在曾雨杉的房间里听到你房间里的手机铃声。最好白天再做一次这个实验。”

凌戈没有马上搭腔。他说:

“不过这有点危险,如果你害怕就算了,我不希望你刚去就惹什么乱子。”

“没问题,我可以办好的。”她仿佛下了决心。

“客房有厕所吗?”他问。

“没有。”

“如果有人在走廊里发现你,你就说你找厕所摸错门了。明白吗?千万不要慌。撒谎的时候一定要告诉自己没在撒谎,懂吗?”

“简东平,我毕竟是受过训练的警察,这点小事难不倒我。”

简东平能想象出她说话时的表情,明明是害怕得要命,但还是硬着头皮表现出勇敢。如果她在他身边,他可能会忍不住摸摸她的头 。

“今天有什么收获?”他问道。

“今天?等一等,我都记下来了,”简东平听到一阵翻纸业的声音,过了一会儿电话那头又传来凌戈鬼鬼祟祟的声音,“我发现雨杉好有钱。她捐款一下子就捐了5万元。她每月工资才3000多。这是第一条,第二条是,沈老太太,四个多月前曾经从楼梯上摔下来,把腿和手摔骨折了,在床上躺了一个月。”

“是怎么摔的?”这倒是个新情况。

“一天晚上,大家正睡觉忽然听到老太太在那里叫救命,大家跑出去才看见她摔在楼下,还说着胡话呢。谁也弄不清楚是怎么回事。沈老太太说可能是一脚踩空了。”

“今天这事是怎么提起来的?谁提起来的?”简东平的脑际飞过一个念头。

“在吃晚饭的时候,方晓曦提起来的。我们今天吃的黄豆骨头汤,方晓曦说,外婆应该多吃点骨头汤,这样可以让骨头长得更好,小姑娘可会拍马屁了,把沈老太太哄得很开心。接着方晓曦就说起了那次摔跤的事,我觉得她好像在针对某个人,她的意思好像是,家里的某个人把沈老太太推下去的。当然,后来沈老太太就喝止她了。”

“晚饭桌上都有谁?”

“就那几个人,雨杉,方琪,沈老太太、还有方柔枝和方晓曦,向兵不在。他不在,沈老太太就好像跟雨杉谈得挺开心的。”

“还有吗?”

“方琪问起你了。她好像……”凌戈停顿了一下。

“她怎么样?”简东平的脑海中闪现出方琪那张美丽而略带忧伤的脸。

“我觉得她好像很关心你,她老问我你的事,还说小时候远远见过你,你可能都忘了,她还问我是怎么跟你认识的。我说别人介绍的呗,她问我对你怎么看?”

“你怎么说的?”简东平很感兴趣。

“我说他没什么好,既不英俊,也不高大,还特别刁,老爱讽刺人,还喜欢给别人取外号,第一次看我爸的照片一点都不尊重,说他的脸像棺材板,”凌戈毫无心机地说,“你知道她是怎么回答的?”

“怎么回答?”简东平不太高兴地问道,心想小丫头还挺记仇的,我哪知道那是你爸,知道要上警察局的英雄栏,至少该找张像样的照片吧.

“她说你虽然不英俊,但是很耐看,是属于看了第一眼就想看第二眼的人,而且跟你说话觉得很舒服,她说她特别喜欢会写文章的人,觉得他们都很智慧很敏感。我怎么没觉得你有那么敏感呢?”

“看来还是方琪对我好,我回去后得约她出来喝茶了。”简东平哈哈笑道,“还有吗?”

凌戈在电话那头轻轻“哼”了一声。

“她只跟我说了几句话,后来方晓曦就来了,拿了很多照片给我看。”

“谁的照片?”

“都是雨杉的艺术照,雨杉穿韩国服真漂亮,我也想拍一套那样的,就是不知道价格怎么样。”凌戈的声音听上去充满了向往。

“不贵,我有朋友是开影楼的,到时候我陪你去拍,价钱肯定便宜。”简东平想小肉圆穿上韩国服,不知道是什么模样。

“真的吗?!”她的声音里充满了兴奋。

“我答应你的事什么时候食言过?”简东平顿了一顿说,“凌戈,看样子这个家的每个人都在试探你,方晓曦以后一定会找机会跟你说话的,她肯定知道很多,到时候你可以跟她提提苏志文的事,搞不好她正等着你问她呢。”

“好的。”

“还有吗?”

“没有了,我才来一天,哪能知道那么多。”凌戈小声嘀咕,“临时保姆的事还没打听到,我还没机会跟章玉芬单独相处呢。哪天我帮她做菜的时候,跟她打听打听。”

“哈哈,沈家人要倒霉了,你尽量多把土豆皮和虾壳扔到汤里,这样她们对你的防备心就会降得更低了。”简东平幸灾乐祸地说。

“喂,我只不过有一次不小心罢了,你没必要老提这事吧。”凌戈有些不乐意了。

“因为记忆深刻嘛。今天还有别的收获吗?”

“我今天吃到鱼翅了。”凌戈马上又开心起来。

“好吃吗?”简东平想,鱼翅有什么好吃的?但她的声音听上去好甜。

“挺好吃的,但没想象中那么好吃,是用火腿吊的汤,鲜得很。沈老太太还说我是真正的淑女呢,对了,她们一直叫我说办案的事,其实我真的没办过什么案,而且觉得自己的经历都不怎么样,我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凌戈说。

你的经历越差越好,简东平心道。

“还有吗?还有什么要跟我说的吗?”

凌戈沉默了两秒钟后,说:

“你办完事就快点回来吧,不要吃生的东西,开车小心……好了,我没别的要说的了,你肯定嫌我啰嗦了,……休息吧,我等会儿去试试那个门。”

简东平觉得有股暖流在身上流过,他握着电话,想象着自己的手轻抚她的脸,感受她皮肤的弹性和体温,他不知道是否该回应她的话,他很羡慕那种随口就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的人,他做不到,因为他知道不想食言最好的办法就是不要承诺,他很怕自己说的每句话都会跟感情扯上什么关系,凌戈是个认真的人,他更是万万说不得,他向来最怕女人赖上他,一想到三年前他跟两位前度女友之间的纠葛,他至今都心有余悸,所以想半天后,他终于没有说出那句已经到嘴边的话。他决定改变谈话气氛。

“凌戈,叫我一声James。”他用真诚的语调恳求道,“叫我一声吧。”

“你真烦。”凌戈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轻轻叫了他一声James。

简东平大笑。

“你笑什么,为什么老要我叫你英文名字啊。”

“因为我想听听你的英文发音有多烂。凌戈,以后我死的时候,请你跟我说几句英文吧,我没准会活过来。”

说完这句刻薄话他本以为凌戈会对他破口大骂,但不料她却就此沉默了下来,这让他十分不安。

“凌戈,你怎么啦?”几秒钟后,他打破了沉默。

“我知道你英文比我好,可就算这样也没什么了不起,你读的书比我多,你本来就该比我好。我爸说了,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比是最差劲的行为。你看不起我,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她生气了,而且显然自尊心受到了伤害,这是他不想看到的事。

无奈,只能说句真心话来弥补自己的过失了。

“凌戈,你觉得像我这样的人,会耗费两年时间跟一个我看不起的人作朋友吗?当然不会。我没看不起你,凌戈,”他深吸了一口气,说道,“我是因为喜欢你才会跟你开玩笑的。我从来没看不起你。”

她不说话。

“好吧,时间不早了,我先挂了。”他道,“你随时可以打电话给我,我24小时开机。”

“拜拜。”她轻声轻气地说。

简东平觉得她的道别声音很像许茹芸的云式唱腔,便拿出Mp4,将歌曲调到了“如果云知道”,他很喜欢这首歌,每次听这首歌,就好像有人在告诉他,再深的感情也会像云一样随风散去。那是悲伤过后的舒服,真的很舒服。

打完电话,简东平久久无法入眠,凌戈最后那声轻轻的告别好像激光一样瞬间使他的体内细胞发生了病变,他不知道这些危险因子藏在身体的哪个部位,他只是觉得不舒服,不对劲,他明白继续纠缠在那里寻找病因,只会让自己病得更重,所以决定还是转移注意力,继续看他中午看了一半的那本网络小说吧。

周谨的《我的荒谬旅程》全文大约16万字,其中有一半以上的文字与她给《信》周刊中撰写的专栏《我的小旅店旅程》内容重叠,她照例在文中写了很多小旅店女孩的生存状态,写她们如何在穷街小巷讨生活的艰辛和喜怒哀乐,写她如何以自己微薄的力量帮助她们脱离困境,也写她自己混迹在她们中间的感觉。所不同的是,在这篇文章中还加了一个名叫周丽丽的女孩的人生经历。其中有几个段落是这样的:

初中毕业后,我继续在原来中学上高中。我有自知之明,我不是读书的料,但我还是想考大学,想捧着书本在开满鲜花的校园里散步,想坐在冬青树丛里背英文单词,我还想在大学里唱歌,我喜欢唱歌,我幻想有很多戴眼镜的同学在那里痴痴地听,然后他们鼓掌,我鞠躬。

曾经有一段时间,我以为那样的生活离现实很近。近得我能听到校园里的风声。

我曾经很想考大学,所以整个高中我都读得很认真,拼死拼活的,后来我考取了一所二流大学,用我爸的话说,三流的人读二流的大学算是赚了。

我读高二的时候,父母复婚了。

他们是四年前离的婚。离婚时,我和妹妹都很高兴,旷日持久的战争总算结束了。我们不知道将来的日子会不会更糟,但还是为此感到解脱。

那天他们办完手续后,我们一家还上小饭店吃了一顿很像样的饭,吃完了,妹妹跟着我妈,我跟着我爸,各走各的。我们姐妹俩在岔路口挥手道别,像是今生不会再见。

早知道他们会复婚,那顿饭根本没必要吃。

离婚后,别人给我爸介绍了好几个对象都没谈成。我爸是个老实人,就是太粗鲁,他对我对我妈对我妹妹全一样,动不动就扇耳光,也从来没说过一句叫人开心的话,我妈就是因为这个才跟别人好上的。但我妈一离婚,对方就不要她了,她很伤心,开始打我妹妹,妹妹经常跑回家来,我们就躲在我屋里聊天、吃瓜子、涂红药水,也算是苦中作乐。

几年后,他们都没找到合适的对象,于是有人就做起了现成的媒人。我爸作了不打人的保证,我妈也没端架子,他们就这样复婚了。他们后来不再互相打架,我们成了他们的沙袋。我爸常说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他觉得炼钢就要不断打。

我认识他是在那年秋天。那天晚上,秋高气爽,我心情也不错,我穿着我最好看的花裙子到学校去参加“金秋文艺晚会”。

他看上去大概三十岁左右的样子,很成熟也很英俊,跟朋友站在一起,立刻就把别人都比下去了。他在校门口跟朋友说话,我正好朝他迎面走取,他看看我,我也看看他,然后我们擦肩而过。

他眼角的余光,像把神不知鬼不觉飞来的梅花镖,无论是角度还是力度都计算得恰到好处,刚刚好擦伤我的皮肤。从那一刻起,我就开始挂念他了。

我曾经做梦梦见他,我们仍然在街角相遇,所不同的是,性别发生了转换。他成了娇艳欲滴的我,而我成了温柔成熟的他,我走上去对他说,嘿,一起去跳舞吧?他点点头。然后我醒来,心满意足。

我敢肯定他一定也注意我了,不然不会有后来的事。再次遇见他是在某天下午放学的时候。我一出校门就看见了他,他站在马路对面,显得茫然无措。他穿了件崭新的蓝色衬衫,干干净净的,像蓝天一样纯洁。我穿过马路故意朝他走去。他也看到我了,温文尔雅地笑了。他问我,同庆路怎么走。我俏皮地说,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啊。

这是只属于我的谜语。一直以来,用数字编制各种谜语是我的怪僻。

我的回答让他一头雾水,我没费心给他解释,说,我给你带路吧,反正不远。他听了便露出笑容,说,那就走吧。我们沿着学前街往前走,都不说话。这是我第一次跟一个男人并排走在街上,而且他看上去那么斯文英俊又温柔。

从没有男人对我如此温柔地说话,在咆哮声中长大的我,听到他的声音,立刻就被迷住了。我很紧张,不敢笑也不敢说话,生怕一开口就给他留下坏印象,我那天穿得很难看,像个灰姑娘。

我们走出一段路,他突然出其不意地抓住我的手一下子塞进了他的裤兜。这个动作相当突然,我受了惊吓,过了一会儿才清醒过来,意识到他干了什么。他正握着我的手往前走。

我能感觉他的身体,是那种生气勃勃,叫人神往的成熟男人的身体。他的腿由于快步走所散发出的热量一直传到我的手心,又一直传到我的全身,傍晚的凉风在我耳边呼呼地吹,两旁的街道和人群都变得模糊了,我一下子就昏了头,就这么身不由己地跟着他走,心想随便你把我带到哪里去吧。

那天我把他带到同庆路的路口时,他吻了我。

但是,我是一个人走回家的,觉得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我想到他放开我的时候,显得那么内疚,而我却显得那么无所谓,我觉得自己从那时候起就已经很贱了。所以他不在乎我,也有他的道理。

我怀念那种肌肤相亲的感觉,锥心的疼痛竟然是因初吻而起的,谁会想到呢。我遗憾自己没有因他而成为女人,遗憾自己没有纠缠他的理由,遗憾自己实质上跟他毫无关系,我想我肯定是再也见不到他了.他说他送我回家,我点点头。我们再次沿着学前街走,那时天还很亮。我们各走各的,他忽然问我可不可以请他吃饭,他说他忘了带钱,空着肚子逛了一天,都快饿死了。我觉得他坦白得可爱,我想他要是想吃人肉,我就马上割下手臂上的肉喂他。

可是我也没钱,我们就站在马路边等着看有没有路过的同学,可以向他们借钱。他站得远远的,故意装作不认识我,好让我撒谎。

借到钱后,我们在岔路上的一家小饭店吃饭,厨师手艺很差,可我们还是吃得很开心。他摸了摸我的头叹息我太小,不然就带我回上海了。我说我都快18岁了,去哪儿都行。他说那好,到时候你可别哭。结果他并没有带我回上海,而是去了旅馆,我没哭,我觉得没什么好哭的。他跟他的朋友借住的是一家三星级旅馆,我跟着他走进大堂时还有些犹豫,可是进了房间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进电梯的时候,他没有拉我,自己先进去了,他在电梯里一声不吭,眼睛低垂看着电梯外的我,他不是在邀请我,而是在等我。

等我一跨入电梯,他就搂住了我的胳膊,得意地哈哈笑了起来。

周谨的经历让那简东平扼腕叹息,但令他感到高兴的是,他终于找到了那段令苏志文两度陷入迷惑的谜语全文,“左拐三,右拐四,一瓶7喜外加两包红双喜烟。”这到底是什么意思呢?简东平很想立刻飞回到辛程路,去亲自摸索一番,可惜他现在在千里之外,他决定到周谨的家乡去一次,实际上,要想知道谜语的答案也不难,只要找到周谨所在的中学,再找到同庆路就行了。

他决定第二天再继续看《我的荒谬旅程》,看苏志文是怎么骗周谨的。

不知道凌戈有没有去试过那道门。

他正想着,电话铃响了,是凌戈。

“门锁了。”电话通了以后,她简短地说,声音闷闷的,明显还在生他的气。

“你去试过了?”

“嗯,就是刚才,门锁了。”她冷冷地说。

一阵沉默。

“再见。”过了一会儿,她说。

简东平知道,如果他今天不道歉,她肯定整晚都会不高兴。眼看着她就要挂电话,他叫了她一声。“小戈。”

“干吗?”

“对不起。”他道。

“你看不起我,就跟我爸一样,觉得我做什么都做不好。”她哽咽地说,“其实,没认识你之前,我也一样在过日子,我也活得好好的,我也没饿死,也没闯什么大祸。”

她的话让他觉得难过。

“凌戈,”他想象自己正握着她的手腕,试图平复她的情绪,“我跟你爸不一样,你爸说你是因为恨铁不成钢,而我说你,是因为我跟你亲近,如果你真的那么差,我会到处跟别人说你是我女朋友吗?我也是个爱面子的人。你说呢?”

她不说话,好像被说服了。

“凌戈,在我眼里,你是个美丽可爱,充满吸引力的妙龄女郎,只是,英文差了点……”他说到最后一句,笑了出来,“再叫我一声James吧。”他道。

“哼!你先叫我姐姐再说吧。”她气呼呼地挂了电话。

但是简东平知道,她的气已经消了一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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