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戈带着满心疑惑和不快走进了同光大厦。
肯定是路敏家,她不会记错的。上次他把车开到这里,就把她赶下去了。“这里离你家不远了,你自己回去吧,我还有事。”他说完还朝她挤挤眼。难道路敏也会在旁边听他们两个说话?想到这里,她都想回去了。但刚刚想走出电梯,电梯门就关上了。她只能教育自己,凌戈,你又不是去谈情说爱的,你是去谈工作的,管她什么路敏不路敏,不管你的事,你只谈公事,谈完就走人。
她下完决心,电梯正好停在16楼。她走到160A室门口,忽然觉得今天自己穿得特别难看,那件红色汗衫已经洗得发白了,下面的半截裙还是5年前的式样,买来的时候是白色的现在都已经发黄了,凉鞋也是旧的,她为自己在这种时候竟然找不出一件像样的衣服感到万分懊丧,但随即又愤怒起来,她恼羞成怒地想,这也好,反正我就是这么土!我就是这么土!你们两个时髦人要笑就笑好了!
她站在门口还在磨蹭,门忽然开了,一条长长的手臂抓住她的胳膊一把将她拉了进去。她一看,不是别人,正是简东平。他怎么会知道我来了呢?我还没按铃呢,难道刚才一直在猫儿眼那里等着?他有那么好吗?
本来好几天没看见他,她应该惊喜才对,但是现在她却一点都高兴不起来。因为她一抬头就看见墙上的一张大幅美人照,她见过路敏,那就是她,不见得有多漂亮,但是很时髦,站在人前有一种特别的自信,这两样都是她缺乏的。
“你在门口干什么,等你半天不按铃。”他放开了她的手臂,说道。
跟往常一样,他打扮得山青水绿,又干净又舒服,今天他穿了件暗绿色的短袖衬衫,下面随意搭了条只到膝盖下面一点点的,式样古怪时髦的米色中裤,要命,今天他看起来可真俊,凌戈觉得有点头晕,她不得不一再提醒自己,这个家伙现在正在他女朋友家里接待她。她看见他穿了双拖鞋,问道:“要换鞋吗?”
“换吧。”门口有一排拖鞋,他说,“随便穿哪双。”
口气俨然是这里的主人,她气呼呼地换上了拖鞋。
他走到她前面引路,她忽然发现,他的头发湿湿的,衣服也很干净。她猜想他一定是洗过澡,换过衣服了,否则风尘仆仆赶回来,哪有那么干净?看来他跟路敏是真的熟!可是路敏在哪里?凌戈现在倒希望她马上跑出来了,如果简东平是背着女朋友把她约来的,那她成什么人了!
“进来,进来,别客气。”他一边说,一边笑着回头看她。
跟着他来到客厅,她才发现这是一套很大的房子,路敏的生活条件真不错。
“我们到沙发那里去坐吧。”他指指客厅里侧的沙发,首先走了过去。
“这是哪儿啊?”她冷冰冰地跟在后面问道。
“你不是已经猜出来了吗?”他笑嘻嘻地回头看她。“是路敏家,对吧?干吗叫我到这儿来?”她气冲冲地说,但话一出口就后悔了,她觉得自己好没风度,好没涵养。她是来谈公事的,现在成什么了?他一定会乱想的,果然,她瞄过去看见他满脸笑意。
他在沙发上坐下了。
“请坐吧。”他说。
“你笑什么?”她白了他一眼坐了下来,想别过头去,但又有点舍不得,那么多天不见了,她真想好好看看他。但是,她现在首先得知道路敏在哪里。
“你在找什么?”看她东张西望,他好奇地问道。
“你女朋友在哪里?我不想背着人说话。”她冷冰冰地丢出一句。
“你说路敏啊?”他笑着瞥了她一眼,“她跟男朋友去度年假了。”
“她男朋友?”凌戈疑惑。
“对啊,所以她才答应把房子借给我住几天。”他说着从背后的CD柜上拿下一个镜架来递到她面前,她看见路敏跟一个身材粗壮魁梧,满身肌肉的男人亲热地搂在一起。
“那是她男朋友?”
“对,开健身房的,他们今年大概就要结婚了。本来不想告诉你的,可我怕以后见面你跟他们乱说,路敏的男朋友会拳击,我可不想挨揍。”他好像有点担心自己会挨揍。
凌戈忍不住笑出来,心想,就你这瘦身体哪是人家的对手,肯定一下子就被人拍下来了。她很想大笑,但又有点不好意思,因为这样他一定生气的,而且没准还会看穿她的心事,所以她只好讪讪地把照片还给他。
“你自己说她是你的B伴侣,我哪知道你们是什么关系啊。”她忍着开心说道。
他笑了笑。
“凌戈,B伴侣就是打桥牌的意思,Bridge,就是桥牌。我是个桥牌迷,不打通宵不罢休,路敏的男朋友也是。”他真诚地解释道。
那T伴侣和W伴侣呢?她本来想乘胜追击,但是一想,我凭什么问。所以就干脆住了口,她没想到,他自己开口说了下去。
“至于T伴侣,就是旅游伙伴,我们那几个人一起去过西藏、云南很多地方,W伴侣就是工作,你也许不明白,有个工作上的好伙伴有多好。我上班以来,李小红是我对得力的助手,不过人家比我大好几岁,孩子都7岁了,再说,我也不是楚留香,我们只是非常好的朋友而已。”他歪头看她,“我以前就跟你说过,不是我要交女朋友,而是干杂志这行,女人特多,所以交的都是女朋友,你明白了吗?”
凌戈觉得他今天的态度跟以往比很不一样,好像很诚恳,语句中有种让人信服的力量。她喜欢他这样的态度,也马上相信了他的话。但是她心里又有些七上八下的,他为什么今天要突然跟她解释这些?那不是他碰不得的隐私吗?
“其实你不必告诉我的。”她说。
“本来看你七想八想,觉得好玩,但现在,我不希望你误会,我想还是解释清楚比较好。”他起身走到冰箱面前,停了下来,转过身说,“其实,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很寂寞的人。我跟大部分人都只是泛泛之交。”
她不晓得他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她只注意到他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一个红橙和一小盒香草冰激淋,走回到沙发前。她还注意到他的目光朝她的脚扫过来,天气热,她没穿袜子直接套了双凉鞋就出来了,现在她正把自己的脚放在拖鞋上面,被他这一瞧,她的脸立刻红了,赶紧把脚塞回到拖鞋里。
他的这一瞥让她想起了她住在简家第一夜发生的事。
那天晚上,她刚洗完澡回到简震的房间,他就来了,穿了一身白,白色汗衫加白色运动短裤,看上去心急火燎的,好像在找什么东西,在房间里东翻西翻,一会儿拉开抽屉,一会儿又钻到书桌底下去。
“你在找什么呀?”她边梳头,边问他。
“我在找我的CD,这个简震,没事老拿我东西!”他蹲在地上愤愤不平地抱怨。
“什么了不起的CD啊。”她嘀咕了一句,赤脚爬上床,坐在床中央拿起了电影杂志。这是简东平的老爸简律师给她的,她一直都很喜欢看电影杂志,但自己从来没买过,她嫌贵,平时只是借同事买来的随便翻翻,都没仔细看过,这次她准备好好享受一番阅读电影杂志的乐趣。她在那里看得起劲,他则气急败坏地在房间里东翻西找,忙了一阵后他停了下来,好像忽然想到了什么,趴到床边,掀开床单,从下面拉出个纸箱子来。不一会儿,她就听到他在那里气哼哼地说。
“果然在这里,这个简震!”
她瞄了他一眼,看见他手里多了张CD片。
“是什么片子?”
“五轮真弓,我高速路上的最佳伴侣。”她听见他答应了一句。
这人她没听说过,不关她事,她埋头继续看杂志。
接着是,1分钟的安静。
她觉得有点不对劲,正想把目光从电影杂志上移开,就感觉自己的一只脚被热烘烘地握住了,她浑身一惊,杂志差点从手里掉下来。接着她看见他的手正握着她的脚,大拇指轻轻划着她的脚背,她浑身一颤,心跳得不是一般的厉害。
“你,你有病啊。”她脸红耳赤地说,脚往回一缩,从他手里滑了出来。
“你的脚真肥,我都没摸到骨头。”他的声音像蚊子叫,她几乎听不清他在说什么,其实她也不想听。她只在心里恨恨地想,我的脚是肥是瘦关你什么事?你怎么能做这种事?我们是普通朋友,这是普通朋友之间该干的事吗?……现在她一点不想看到他了,也不好意思看,她用电影杂志挡住脸,希望他能明白自己的意思,快点走人。按照他往日的脾气,遭到冷遇后,他一定会立刻离开,要不就是嘲笑她一两句再走,但是这次却不一样,一秒钟,两秒钟,三秒钟过去了,他竟然没有任何动静。
她禁不住抬头朝他望去,发现他像被施了定身术一样,仍然趴在床边,两只手放在床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她,眼睛睁得从未有过的大。
“你怎么啦?”她问他。
他没回答,只是看着她,在这之前,他从来没用这样的眼神看过她。这种眼神她无法形容,但是她记得有个因偷窃被抓的哑巴女孩,也曾有过类似的眼神,如果要用语言来诠释,那应该先是一个重复三遍的问句,“我完了吗?我完了吗?我完了吗?”然后再作出肯定的回答,“我完了。”
就是这种眼神,说不出口,而且知道哀求也没用。
他怎么啦?一时间她忘了刚才的小插曲。
她想上去拉他,但她的手刚接触到他的手臂,他就摇晃着站起来,整个身子像失去重心般猛地摔倒在床上,把她吓了一大跳。他俯卧在她身边扭了几下,还把头埋在一条毯子里。
“你这是怎么啦?”她疑惑地问道。
他把头转过来,露出一只眼睛看着她,什么话也不说。接着她惊讶地发现他好像在浑身发抖,而且头上开始出汗了。不晓得为什么,虽然他只是用一只眼睛冷漠地瞧着她,脸上也没什么特别的表情,但她隐隐觉得他当时很痛苦。
“你怎么啦?”她又问了一遍。
他不说话。
“你是不是哪里不舒服?我去叫你爸爸来。”她开始真的为他担心起来。
他看见她要起身,“啪”地一下抓住了她的手臂,他的手湿漉漉的,“我……胃不舒服,你让我休息一下。别走,陪我一会儿,我……休息一下,就好。”他喘着气说。
他说话都不连贯了,好像一个快死的人,身子不听使唤,浑身打颤。她以前也曾犯过胃痛,她知道那很难受。但他好像还是第一次在她面前犯病,怎么之前没什么征兆啊,吃饭的时候他还兴致很高呢。她看见他闭着眼睛,喘着粗气,抽搐了一下,额头的汗直往下掉,他的头发湿了,背上的汗衫也全被打湿了。他一定很难受,她有点心疼他了,好想摸摸他的头,但是她不敢。
“要不要给你去拿药?”她轻声问道。
他闭着眼睛没回答,大概是过了几分钟,他忽然放开了她的手臂,精疲力竭地慢慢从床上爬起来,好像大病初愈一般,脸色苍白,浑身是汗。他没跟她说一句话,也没看她一眼,快步走出了房间,连CD也没拿。
一个小时后,她拿着CD片去找他,发现他坐在阳台的藤椅上想心事,他显然已经洗过澡了还换了一身衣服,身上飘洒着一股柠檬沐浴露的香气。
“你刚刚忘了拿CD。”她站在他身后说。
“你放在桌上吧,我等会儿去拿。”他没有回头,答道。
他的声音低沉忧郁,一反常态。他是怎么啦?胃还在痛吗?她很好奇,但是她不敢再问,她隐隐觉得这好像是个禁忌。她只是怔怔望着他后脑勺的黑头发,黑色汗衫上面隐约露出的一小段白色后颈,他随随便便搭在阳台门上的赤裸的手臂……她的脑子昏昏一片,忘了说话,忘了该做什么,只是看着他的后背发呆。
他的手指好像还在打着节拍,她忽然发现他的手指很长。
她在他身后站了好一会儿,他忽然转过头,朝她露出微笑。
“快去睡吧,凌戈,时间不早了。”
“嗯,好的。”她答应道。
她觉得,他是花了很大力气才挤出这个笑容来的,虽然他在笑,态度也很平静,但是她能清楚地感觉到他当时情绪非常低落,他仿佛是一个刚刚被判了刑的犯人在安慰他的家人,没关系,我很好,我行的,但谁都看得出那是致命的打击,他其实是伤心欲绝。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既好奇又难过,但是她不敢问,也问不了了。他在阴影里转过头来看她的一刹那,她的心猛烈地悸动了一下,她意外发现他竟然俊气逼人,她不敢再看下去了,也不敢再跟他说话了,她担心再说下去,自己会忍不住上去安慰他,最可怕的是,她很可能会去摸摸他的头,她想到自己因此可能受到的奚落,赶忙朝自己的房间奔去。
那天晚上,直到半夜她才听到他关上卧室门的声音。
她本来担心他第二天仍然一蹶不振,不过她马上发现自己的担心是多余的,他很快就又恢复常态,成了一个爱开玩笑的刻薄鬼。
简东平坐下后,从茶几下面找出一个盘子来,把橙子放在盘子中央,他一刀切下去,橙子立刻成了两半。
“好吧,说说你那边的情况。”他平静地说。
“我都找过了,还没找到拖鞋上有口香糖的人。她们在走廊里不穿拖鞋,都只在自己的房间穿。”凌戈看着他把半个橙子里的橙肉都挖出来放在了盘子里,不明白他要干什么。
“我想到一个问题,凌戈,如果是平底拖鞋,口香糖粘在下面不是很容易被发现吗?”他小心翼翼地用一个勺子把香草冰淇淋舀在那半个橙子中。
“这个我看过了,我们的拖鞋底下面有很多孔。”
“拖鞋都一样吗?”他问。
凌戈点点头。
“沈家人的拖鞋都是章玉芬织的,以前方柔枝也织过,但沈老太太嫌她织得不好,后来不让她织了,章玉芬为这个还挺生气呢,她说方柔枝是故意的。而且,就,就算是平底的,就算她马上发现了,也很难做到一点痕迹都没有,口香糖很难弄干净的,这不是你说的吗?”凌戈看着他很娴熟地把部分橙肉切碎了洒在冰淇淋上,心里纳闷这是给谁吃的。是给他自己吗?那他也太讲究了。会不会是给我的?还没等她想下去,就见他将汤匙插在橙子冰淇淋上,递给她。
“吃吧,这是给你做的。不好意思,我回来的时候,急着赶路,忘了给你买好吃的了。”
果然是给我的,凌戈欣喜地接过那个冰淇淋,心想,土特产哪能跟这亲手做的橙子冰淇淋相比。
“谢谢你。你不吃吗?”她笑眯眯地问完才想到,他向来是不爱吃甜食的。
他用纸巾擦了擦手,从皮包里掏出纸、笔和一本《淑女之家》来。
“周谨的标记对你有用吗?”她问道。
“很有用。我把那几段都复印下来了,对了,你查看周谨的标记时,确定没有遗漏吗?”
“当然没有喽!我很仔细地从头到尾察看了两遍呢。你不要小看我好不好!”凌戈大声辩解说,她不喜欢被人看扁,现在尤其是不想被他看扁。
换作平时,有点爱“占便宜”的他肯定会顺势握住她的手或者搂搂她的肩以示安慰,但今天,坐在她身边的他很规矩,只是朝她笑笑说:
“那就好。我现在把我复印的那几段给你看,你看能否找出什么来。”他一边说,一边从皮包里掏出一张复印件来摆在她面前,“其实只有三段而已。”
凌戈一边吃冰淇淋,一边看了起来。
第一段是第34页的第二节,文章是沈碧云以第一人称写的。
“从小在美国长大的他跟我这个长年接受马列主义教育的中国女子在很多方面都格格不入。比如,我对数字百无禁忌,不管是“13”还是“4”,我都无所谓,我相信我的运气跟这些数字毫无关系,但是他就不同了,他在这方面几乎有怪僻。他非常喜欢双数,非常讨厌单数,他坚持认为双数更吉利。记得我们刚认识没多久后的一天晚上,他羞羞答答地问起了我的年龄,我说比他小6岁,他大大松了口气,他说他很高兴,我比他小6岁,而不是5岁,或是7岁,我很想对他说,按照中国人的习俗,男女之间相差‘6岁’是相克的,但是看他那么兴高采烈,我就只好把这句话吞回了肚子里。结婚后,他还按照6的倍数给孩子们各打了一条珍珠项链算是见面礼。我觉得他在这方面非常迂。”
第二段是第89页的第三节。
“我心情低落,曾宏出了事,家里乱哄哄的,公司又有一大摊子事情等着我去处理,我现在终于明白女强人的意义了,如果你连悲哀的时间都没有,那就真的成了女强人了。从公司回来,我一边忙着安慰女儿们,一边忙着跟玉芬一起整理书,那天真是诸事不顺,先是雨杉打碎了我很喜欢的一个古董花瓶,接着发现本来准备好用作捆书的绳子少了两根,剩下两捆书没办法捆,只好让玉芬跑出去再买;再后来是发现方琪半夜才回来,她那几天一直在闹情绪,我想她一定又是碰到了什么‘恋爱’方面的事,她是个美丽聪明的女孩,但是在感情上向来都不成熟。”
第三段是第142页的一个段落,凌戈记得周谨在书里的这个段落上面画了个五角星。不知道这五角星跟前面的划线有什么区别。
“婚事一开始就遭到了家人的激烈反对,这是我意料中的事。不过我想,到了我这个年龄,我有权利做我想做的事,我也有权利做一些出格的事。既然大家都认为我是个女强人,那么我觉得我应该让大家看到我强的那一面。志文也许不是一个合适的丈夫,但是他的存在,让我得到了很大的满足。对我来说,与其说他是我的情人或是丈夫,倒不如说他是个顶了丈夫头衔的忘年交小朋友。他非常乐意跟我交谈,也很关心我,儿子去世后,我养成了半夜去客厅喝杯红酒的习惯,他总是劝我不要半夜喝酒,他自己也很少喝酒,在这方面他做得很好。他也很有爱心,对家里的小狗非常友善,虽然雨杉一向反对小苏,但是小狗却很喜欢他,一看见他,总是喜欢腻在他脚边撒娇。”
“看完了吗?”简东平问她。
凌戈点了点头。
“有什么感想?”
“苏志文肯定是个好人,因为小狗喜欢他。”凌戈其实什么也没看出来,她的脑子里现在塞满了冰淇淋带来的甜蜜感觉,哪还有思考能力,但话一说出口,她又意识到这话出自一个警察之口实在太没质量,她想补救,又一时却想不出什么合适的话来说,只好往嘴里又送了一口冰淇淋,看了他一眼。
他笑着看她吃,问道:“小狗喜欢的人就是好人?”
“你有什么想法你就说嘛,别卖关子了。”凌戈不喜欢他那半带嘲讽的口吻。
“你再看一遍吧。”他还是不依不饶。
干吗老是要考我啊。
“那你等等。”凌戈气鼓鼓地说着把那三段文字又看了一遍,这次她看出问题了,她放下吃完的冰淇淋,指指中间的那段文字,“绳子的事,周谨向章玉芬打听过。”
“是吗?”简东平很惊喜,随即又问道,“今天你跟章玉芬还打听到什么?”
凌戈一五一十把自己跟章玉芬的对话跟他说了一遍。
“想不到沈老太太那时候还想把方琪介绍给你呢。”
“这事我完全不知道,肯定是我爸帮我挡回去了。我连我爸是沈碧云的法律顾问都不知道。”简东平心不在焉地说,凌戈知道,他现在想的是另一些事。
他看看《淑女之家》的复印件,沉思了一会儿,说:“凌戈,我现在要弄清楚几件事。”他的声音很深沉,这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知道他要说些重要的话了。
“什么事?”她连忙问道。
“你先告诉我,你的房间两边各是谁的房间。”
“一边是雨杉的房间,另一边是方柔枝的房间。”
“二楼应该有两排房间吧,你这排,除了刚刚你说的三间,还有其它房间吗?”
“除了一个厕所就没有了。”
“那对面那排呢?”
“对面是沈老太太、方晓曦和方琪的房间。沈老太太和方琪的房间里都有厕所。方晓曦没有。”
“你说你现在所住的客房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是的。”凌戈点点头。
“那其他人的房间有没有变过呢?”
“我只知道方柔枝住的房间原来是客房,我住的房间原来是方琪的房间。”
“方琪是什么时候换的房间?”
“是曾宏去世后不久,这个我问过雨杉的。她说方琪嫌这个房间比妹妹的小,所以坚持要换,最后沈老太太就答应了。她们家的人好像都很计较这些。”
简东平又想了想,问道:“楼下走廊里挂着镜子吗?”
“镜子?”凌戈使劲摇摇头,“没有。”
“那有没有挂着画?”
“那是有的,她们家到处都挂着画,连厕所墙壁上都挂着四幅小油画呢。可漂亮了。”
“楼下走廊里的那幅画挂在哪里?”简东平神情认真地盯着她看。
她看着他的黑眼珠,心莫名其妙地颤了一下。
“你不是也去过吗?”她小声说。
“我只去过一次,根本没注意这些。”他瞥了她一眼,说道。
“那幅画就挂在墙上,正对着楼梯。”
“有镜框吗?”他急急地问道。
“有的。”
“你确定吗?”
“当然喽。”凌戈想,我下楼的时候还经常用它当镜子照呢。
简东平笑了笑,拿出圆珠笔在一张白纸的中央先画了一个楼梯,然后把笔交给她,“你接着来,给我把那幅画的位置画出来,还有厨房、客厅、书房、小客厅和储藏室的位置,对了,别忘了那扇窗。”
凌戈按照记忆分别在楼梯的周围标上了,客厅、厨房和储藏室的位置。
“这么说,如果有人去储藏室,其他人如果在客厅吃饭,是看不见的,因为中间挡了楼梯。”简东平注视着凌戈画的平面图,问道。
“本来就看不见,饭厅在客厅的角落里,怎么可能看见?储藏室在底楼走廊的尽头,它的旁边是书房和小客厅,对面是客厅和厨房,窗子在楼梯的背后。画就挂在正对楼梯的地方。”她用手指一一指出画上标注的地方。
“底楼走廊没有通往园子的门吗?”他问道。
“通往园子的门在客厅里,还有就是走厨房可以到园子里去。”
简东平看了一会儿那幅画,然后笑了起来。
“我明白了。”他自言自语道。
“你想到什么了?”
“凌戈,我大致已经猜出谁是杀死苏志文的凶手了。”他说。
“是谁?”他的话令她大吃一惊,她一时情急扯住了他的裤腿,一个劲地问道,“是谁?快说,是谁啊。”
他低头看看她的手,她意识到自己有些失态了,连忙放开了他。他垂着眼睛看了她一会儿,不知道在想什么。
“我还没确切的把握,但是我想八九不离十。现在我还需要了解一些事情,你能帮我吗?凌戈?”他诚恳地注视着她问道。
“你说吧。”她点了点头,感觉肩上的担子很重。
“穿着章玉芬的拖鞋走路有声音吗?”
“有的,那是塑料底。”
“那么,她们家谁有早起锻炼的习惯?”
“方琪几乎每天早上上班前都在园子里练瑜伽,沈老太太起得更早一些,她一般会在园子里散会儿步,她腿不好,骨折过又有风湿病,雨杉如果来住的话,早上方琪会拉她一起做瑜伽,方琪做得好,雨杉的动作不到位,一看就知道了,还有方柔枝,她早上好像经常会跟朋友一起去跳扇子舞。”
“她们平时都穿什么鞋?”
“皮鞋啊。方琪和雨杉都穿皮鞋。只有章玉芬穿的是跑鞋,她觉得那样干活更方便。”凌戈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问这些。
“可现在是夏天,她们都穿皮鞋?”
“夏天有什么关系啊。方琪一年四季都穿丝袜和高跟鞋,因为她上班就得穿成那样,不上班的时候,她穿的也是丝袜和皮鞋,我从来没看她穿过凉鞋;雨杉呢,她穿的倒是凉鞋,但也是高跟的皮凉鞋,绑带的,很漂亮的那种。”凌戈说到这里情不自禁地想起了自己的旧凉鞋,语气中不由地充满了羡慕。
“那方柔枝呢?”
“她也穿皮鞋,不过她穿的是比较普通的平底皮鞋,有的还是铺跟的,章玉芬老爱说方柔枝爱装穷装可怜,一年四季都穿一条黑长裤和一双黑皮鞋。”凌戈每次想到章玉芬对方柔枝的奚落就想笑,“其实方柔枝也不至于穿得那么差,她只是喜欢穿黑色而已。再说,冬天和夏天总不会穿得一样。”
“裤子倒无所谓,我只关心她们穿什么鞋。”他自言自语道。
凌戈皱皱眉头,你怎么只关心跟脚有关的东西?真是怪人!想到这里,她又觉得自己的脸开始发烫了。好在他好像并没注意到她的脸色。
“沈老太太穿什么鞋?”
“她穿平底的休闲鞋。不是皮鞋,好像是布做的,看上去很普通,但章玉芬告诉我,老太太的鞋都是名牌,最普通的也要800块钱一双。”
简东平思索了一会儿,说:“好,你注意一下她们练功时穿什么鞋,想办法察看一下谁的鞋上有狗咬的印子。”
“你想查什么?”
“这我以后告诉你。”
又卖关子!凌戈白了他一眼。
“你再去打听一下楼梯下面,就是你说的原来放狗尿盆的地方,在小狗死了之后,那里存放过什么东西吗。”他停顿了一下,说,“还有,我想跟沈碧云见个面,帮我约一下。”
虽然凌戈住在沈家的这段日子里,沈碧云一直对她和蔼可亲,但是她还是从心眼里害怕这个有气质娴雅,但又十分威严的老淑女。
“你想跟她见面,为什么不亲自给她打电话?要是我去说,不就说明你已经回来了吗?那我就没理由再住在她家了。”凌戈不明白,这么简单的道理,简东平怎么会想不明白。
“就是要你去约才有趣。”他下意识地摸摸下巴,“你别管了,只要去跟她说她就会明白的。跟她约明天中午就在我这里碰头。”
“你,你要问她什么?”她非常好奇。
他看着她,笑笑没说话。
“我能去吗?”她小声问道。
“你跟她一起来吧。”他朝后一靠,手臂放在她身后的沙发上面,大方地说。
凌戈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5点了,从这里乘公共汽车回沈家,得一个小时,她答应了章玉芬回去吃饭,不好意思让她们等,所以虽然心里不情愿,还是站起了身。
“我该回去了,她们等我吃饭呢。”凌戈说,她心里很希望简东平能留她吃晚饭,但他只是朝她笑笑。
“好。”他也站起了身。
他竟然一点挽的意思也没有,凌戈觉得很失望。她懊恼地想,我一定是自作多情了,其实他一点都不喜欢我,也不是为我特意赶回来的,跟我解释BTW伴侣,也只是因为这个游戏玩腻了而已,那个橙子冰淇淋也并不代表什么,只是他闲得无聊随便做的,想到这些,她的心情比来的时候更糟糕。来的时候是愤怒,不甘心,现在则是沮丧和失望。
“那么,再见。”她闷闷地说着,回头看了他一眼。
她觉得原先认识的他,是幅没有颜色的白描画,她只知道他很聪明但有点刻薄,现在却突然觉得他这幅画被人上过色了,头发变黑了,皮肤变白了,眼睛变亮了,连手臂内侧的青筋也变得的清晰可见。怎么回事啊,他现在怎么变得越来越生动了呢。
她背上包走到门口,正准备去开门,他走到她身后。她以为他要挽留她了,如果换作以前,他一定会这么做的,但他只是淡淡地说了一句:
“我送送你。”
她没说话,默默换上了自己的凉鞋,凉鞋的搭扣不太好,她心情又急躁,所以试了几次才成功,她穿鞋的时候,他一直看着她,于是她再次为自己的破凉鞋感到难堪,她决定等案子破了就去逛逛打折商场,买一双新的来,虽然比不上雨杉的鞋,但至少也要比现在这双强,然而转念一想,如果被他知道她去淘便宜货,大概又要笑她了吧,想到这里,她心里又禁不住生起气来。我就是去买便宜货!你瞧不起我也没办法!我就跟你们这些白领不一样!
她穿好鞋,气呼呼地径自向电梯走去,他关上门跟了过来。
“你走这么快干什么?”他问道。
“我赶时间,人家等我吃饭呢!”她头也不回地说,随后又回头冲口问道,“你的胃好点了吗?”
这问题显然让他很窘,他看了她一眼,没回答。这下她倒有些不好意思了,连忙解释道:“我那天看你好像,好像很难受的样子。”
他歪头盯着她看,一眼大一眼小,样子有点凶,但凌戈知道他现在是揣摩她说这句话的意思,她连忙笑着打哈哈。
“我随便问的,我们是普通朋友,我这是关心你嘛。”她说。
“谢谢你的关心。”他说着走进了电梯。
在电梯里,两人都一言不发。
“我那不是胃痛。”走出电梯后,他忽然说。
虽然他声音不大,但还是把她吓了一跳,她站住了。
“那,那是什么?”她既好奇又心慌,不知道他接下去会说什么,
“三年前,我出了点事,我的身体因此受了点影响,可能最重要的不是身体上的,而是心理上的。其中的原因我不想解释。”他直视着她,平静地说。
凌戈还是不明白,她走出几步,看见他跟在身后,忽然转身握住了他的手,这还是她跟他认识以来第一次主动握他的手,她自己也不知道是哪来的胆子。他的手跟那天不同,干爽温暖,她有点怕他会甩开她,但他好像很乖,低着头被她一路拉到了大街上。
“你到底出了什么问题?能告诉我吗?”她问道。
他看着她,她正想放开她的手,反被他握住了。
“其实身体上我跟正常人一样,只是我的心……出了点问题。”他笑着用另一只手指指自己的心脏。
“三年前,你有个女朋友,你的,嗯,你的事跟她有关吗?”凌戈知道简东平在三年前跟一个女模特谈过恋爱。
他看了她一会儿才说:“我离开她后,才发现她把一种病传给我了。”
传染病?
“什么病?”凌戈问道,她想猜肝炎,但没说出口。
他没说话。
“很严重吗?你,治好了吗?”她小心翼翼地问道。
“嗯。”他把目光移向别处,点了点头。
“什么,什么病啊?”她又问。
“你怕了吗?”他盯着她的眼睛看。
她摇摇头,坚持不懈地问道:“到底是什么病?”
“别问了,凌戈,我不会说的。”他笑笑放开了她的手,提醒道,“别忘了,我们只是普通朋友。”
她还是有点不甘心,刚想开口,他就提高嗓门说:
“我没办法说,也没什么好说的。”
她不敢想是什么病让他“没办法说”,但她知道,这场病一定曾经让他非常痛苦,想想也真惨,三年过去了,竟然还没完全好。她仰头望着他,忽然觉得他好像快被黑暗吞没了,于是对他的同情顿时泛滥成灾。
“简东平,你说错了,我们不止是普通朋友,我们还是好,朋,友。我才不怕什么传染病呢。”她看着他诚恳而温柔地说。
他看着她,稍稍迟疑了一下,终于微笑着抱住了她。
“嗯,好朋友。”他点点头说道。
她第一次甘心情愿地搂住了他的腰,虽然他没肌肉,但长得很紧实,而且她觉得靠在他胸前很安全,很幸福,真想一辈子赖在他怀里。“只是我的心出了问题。”这时候她又回味了一遍这句话,觉得其中蕴含了无限的苦涩,于是她搂得他更紧了。
“你的事我不打听了,我只希望你快点好。”她小声说。
“我还需要点时间。”
“多久?”
“嗯?”
“你到底什么时候能好?”她觉得自己问得好直接,但说也说了,收也是收不回了。
他放开她,望着她笑,好像看穿了她的心事。
“你笑什么?”她皱起眉头,假装生气。
“我自己也不清楚。凌戈,所以要不我们这样好不好?”他将双手插在口袋里,像是要管住自己的手,他说,“我们先做一对预备夫妻怎么样?”
预备夫妻?凌戈吃了一惊。什么意思?
见她一脸困惑,他解释道:“就是在三年内,我们先做好朋友,如果三年后,你仍然是一个人,我们就在一起,你看怎么样?”
凌戈没想到所谓的“预备夫妻”是这样的,看他说得那么顺溜,显然他有这念头已经不是一天两天了,她觉得很失望。三年后谁知道会发生什么?他能这么说,只能说明他并不在乎她。这样想着,她的心立刻凉了下来。
“我看没必要,我们就做一辈子的朋友好了。”虽然心里难过,但她还是很大方地说,她可从来没想过要赖上他。
“你生气了?”他观察着她的表情。
“没有。”
她想转身走人,却被他拉住了手。
“我说的是真的,你当我在开玩笑吗?”
凌戈回头看着他,直截了当地说:“如果你喜欢我,你根本等不了三年,如果现在你都不喜欢我,三年后你就更不会喜欢我了。你既然不喜欢我,干吗要给我开这种空头支票?我什么时候说我非嫁给你不可?我什么时候说过?”她越说越气,更加觉得他就是在骗她,耍她,所以声音禁不住发起抖来,说到最后竟然哽咽起来,“我是没什么好,我也不指望这辈子有谁对我好,我本来是独身主义,我说过的,但是我现在得跟你说说清楚,如果3年后我仍旧是一个人,我也不是在等你!”
她说完想甩开他的手,但他却拉得更紧了。
“谁说我在给你开空头支票?难道你以为我会浪费时间跟一个我完全没兴趣的女人纠缠不清吗?”他盯着她看,看得她心里发毛,然后他的口气缓和了一些,说,“凌戈,我现在很难承诺给任何人一个未来,因为我还没作好准备。你给我点时间好吗?”
“不给!”她生气地说。
他看了她一会儿,摇摇她的手,笑道:“不给就不给,算我白说,行了吧?我们顺其自然,好不好?”
她不理他。
“还生气?”
她别过头去看也不看他,现在她一点都不同情他了,后悔自己刚刚拉他的手。
“我们去吃石锅拌饭吧,从中午到现在我只吃了一碗方便面,肚子都饿扁了,”他拿她的手放在他的腹部,笑道,“不信你摸摸。”
我又不是你的什么人,发什么嗲啊!她回头狠狠白了他一眼,真想揍他,但想起他提到路敏男朋友时那副怕挨揍的表情,她又打不下去,只好说:
“我答应了她们要回去……”她还没把话说完,他就吻住了她的嘴唇,她感觉脑子里好像中了颗小飞弹,一时间动弹不得,他的这个吻像蜻蜓点水,速度快得惊人,等她反应过来想推开他时,他已经放开她了,就在她昏头昏脑的时候,他附在她耳边轻声说:“现在,我不敢再做别的了,我不敢……”
凌戈忐忑不安地走到沈碧云的房门,轻轻敲了三下,里面传来沈碧云的文雅轻柔的声音,“进来。”
凌戈推门走了进去,在进屋前,她没忘记回头向走廊两头张望了一下,还好,没有人看见,简东平特别关照过她,跟沈碧云说话时最好避着其他人。
屋子里只开了一盏台灯,穿着镶有白色花边睡袍的沈碧云此刻正坐在幽黄的灯光下,慢悠悠地整理着照片,她看见凌戈,脸上露出惊讶的表情。
“凌戈?有事吗?”沈碧云问道。
“您,在整理照片啊。”她不知道从何说起。
沈碧云没回应她的寒暄,抬头看着她,好像在等她说下去。
好,那就说吧。
“简东平想约您明天中午见面。”她鼓起勇气说。
“东平回来了?”沈碧云温和地问道。
“是的。”
“什么时候?”
“今天……下午。”凌戈结结巴巴地说,她看见沈碧云的眼珠在眼眶里灵活地转了转。
“你今晚跟他在一起吃的晚饭?”沈碧云和蔼可亲地问道。
“嗯。”凌戈觉得不好意思,因为她打电话回来是说中学同学留她吃饭了。简东平今晚否认胃口特别好,一个人吃了一份石锅拌饭,两份韩氏煎饼不算,还吃了很多烤肉。看着他狼吞虎咽的模样,她有点心疼,后来她才知道他早饭没吃就开始赶路了,一路上基本没停,等到了路敏家已经过了午饭时间,才发现冰箱里就一包方便面,勉强吃了几口就扔了,刚想下楼去买别的,她就来了,所以这一天,他是饿坏了。
凌戈正在那里开小差,就听到沈碧云在问她:
“你知道东平找我有什么事吗?”
“他说,您去了就知道了。”
“这孩子!我很忙,他怎么知道我一定会去?”沈碧云笑着皱了皱眉头,隔了一会儿又问:“东平还说了什么?”
“她还让您带好这个家的钥匙。”
沈碧云的眼睛诙谐地眨了眨,慢慢笑开了。
“他到底在搞什么鬼啊?好吧,我明天去见他。”她说完,又自言自语道,“也是该跟他见个面的时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