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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紫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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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紫晓是樟木头的名人。

第一次令紫晓名声大噪的,是她跟常昊的私奔。她当然不承认是私奔,那时,她认为是一次成功的出逃。那次,她成功地逃脱了父亲对她的控制。自打从懂事起,她就一直生活在父亲的阴影里。父亲坐过十多年牢,在监狱里养成了严格的作习制度。他将这一套搬到了家中,对母亲,对姐姐,对紫晓,都进行了相似的管教。紫晓从心底里反抗着父亲。从很小的时候起,她就想逃走,但直到和常昊私奔的时候,那逃跑才化成了行动。

那次成功的出逃,虽有点惊天动地――在家族和父亲的单位,都引起了喧然大波――但最后,都化成了记忆。于是,紫晓认为,所有的生命过程,都不过是记忆而已。这成为她后来的一种人生哲学,在这种哲学的观照下,许多执著就消失了。

她老说,生命中的一切都终将消逝,变得遥远而模糊,像风尘中远遁的一条黄狗。

紫晓因酷似某个影片里扮演“十三姨”的演员,人们已不叫她的本名,而叫她“十三姨”。紫晓很喜欢这个外号,每有人叫,总是响亮地回答。在樟木头,许多人都知道“十三姨”。因不仅仅因为她美,还因为她是常昊的妻子。

常昊也是樟木头的名人。他曾是个有名的混混,打架斗殴,无恶不做。后来,他竟然娶到了天女似的紫晓。这一下,名声大噪了。

常昊原籍温州,是典型的新莞人。他先到东莞打工,后干小生意,渐渐发迹,几年之后,便熟悉了东莞行情。待得机缘成熟之后,他便凭借温州人独有的精明,依托其家族资源,瞅准机遇,一过来,便建了几个酒店,车来人往,热闹非凡。常昊由酒店业楔入东莞,再兼及其他行业,不几年,其财路就盘根错节,像地下芦芽的根须那样一漫千里,无孔不入了。常昊有着温州人天生的精明,善于利用各种资源。他脸皮厚,可以公开地向可能求到他二哥的人任何人伸手。后来,他更是进入了各种圈子,如宗教圈、文化圈、各种商会、民主党派等,以此做为平台,利用各种名义向人伸手。他的理由总是冠冕堂皇。他会跟宗教徒谈宗教,跟文化人谈文化,跟商人谈经营,总是显得博学多才,但其所有目的,仅仅是想得到一种资源。他没有信仰,却知道用信仰的理由去控制别人;没有文化,却会用文化的借口去打动别人。于是,几年之后,便渐成气候了。

常昊相信风水学说,发迹之后,虽有了多处房产――他只在广东白云山的一处房产,据说就超过千万,当然包括那些塞满屋子的海南黄花梨家具――但他仍将家安在樟木头风水极佳的百果洞水库旁。听一位精通风水的大师说,这儿山抱水依,是聚气之地,经商可聚宝,修道可得道,养生可长寿;进能通达十方,精进入世;退可洗尽尘劳,立命养生。常昊极信此说,自打安居某花园之后,他的事业大弘,所向随心,便索性定居此处。每到心烦气燥之时,便驱车前来,躲入家中,将那商界诸事,拒于心外,净心咀嚼山水之翠意,任那山间鸟鸣和风中绿意,洗去心间热恼,倒也能忙里偷闲,逍遥数日。

常昊的二哥常兴,是浙江温州的副市长。在温州人眼中,婚姻是得到人生资源的重要途径。对弟弟常昊跟紫晓的婚姻,常兴以前持反对态度。因为常昊一表人才,要是选择一个好的政治婚姻,就会为常家带来巨大的资源。常家的每个棋子都是用来构建家族政治版图的。许多时候,一个偶然的机缘,就能改变家族的命运。常副市长就是靠婚姻完成了官场的原始积累。因为婚姻的如愿,他官运亨通。而他的官运亨通,又为家族带来了巨大的现实利益。常昊在东莞大红的这几年,只温州市,就有好几个部委的头儿是常家兄弟。

前些年,虽然常家人――虽然那时的常家还没发迹呢――坚决反对常昊跟紫晓的婚事,但紫晓惊人的美貌,早勾去了常昊的心。常昊铁了心,对妈说,你有八个儿女,你就当少生了我好吗?后来,见家人仍不松口,他便跟紫晓私奔了,将那生米做成了熟饭。他们以打工仔的身份过了几年苦日子后,常家只好接受了紫晓,并为他们提供了许多资金,才建起了酒店。后来,紫晓的婚礼,便成了樟木头历史上最隆重的婚礼之一。婚礼是按温州的习俗办的,只伴娘,就有十个。为了照顾东莞客人,宴席上也有当地人爱吃的名菜,比如桥头镇的豉油焗鹅等等。前来捧场的小车挤满了那条大街。公安局只好派出警力维持秩序,才算没闹出大乱子。

那天,还是宣传部副部长的常兴特地从温州赶来,参加了弟弟的婚礼。他的出席,给了紫晓很大面子,这等于承认了紫晓在常氏家族的地位。紫晓脸上洋溢着无限风光。虽然她不喜欢张扬,但欢快的笑仍时不时飞扬开来。

在樟木头,跟紫晓的美貌同样有名的便是那苍狼。它毛色如雪,头大如斗,壮若牛犊,裙毛垂地,其声如雷。它每一出声,周围的狗们都不敢放出一个响屁。

一狗出声,百狗哑音。

但谁也想不到,它会在紫晓的眼皮下蒸发。

2

灵非正在工厂的娱乐室里上网时,接到了紫晓的电话。从电话里,他听出了紫晓的焦虑。他不知道如何劝她。他明白这狗在紫晓心中的分量。他见过那苍狼,其外相凶猛赛过雄狮。但他不明白,这样一条猛犬,咋会蒸气般地消失呢?他想不通。

灵非去见紫晓。他从西部到东莞已经三年了,在一家报社供职。近日为了写一部打工族的报告文学,在工厂体验生活。这家工厂生产芭比娃娃,据说是专为国外生产的。灵非看到那流水线时,心灵受到了震憾。他想,也许要不了多久,随着科学的发展,新的人类也会从流水线上被生产出来。记得某一瞬,他觉得自己被喧嚣的声响消解了。

早在紫晓刚跟常昊私奔至东莞时,灵非就跟她认识了。他们曾同住在樟木头的某个大杂院里。后来,本书的许多人物都跟这大杂院有关。灵非甚至将它当成了书中人物的起跑点。这成为本书主要的结构理由。像那些家族小说中的血缘关系一样,大杂院也成了连接所有人物的纽带。

记得,第一次在大杂院见到紫晓的刹那,灵非就被紫晓身上的某种东西打动了。他不能清晰地说明那是啥?他发现紫晓身上有种山间野百合那样的清沥和纯朴,身上洋溢着他向往的某种东西的光芒。当时,他就想,这是个活在梦中的女人。后来,他将这一感觉告诉了紫晓,从此两人就成了朋友。

“你身上有种被压抑的生气。”那天,灵非这样说。大约在一年之后,紫晓才发现自己真是这样。于是,她对灵非说,你有着作家的直感。

灵非发现,苍狼的丢失,对紫晓影响很大,她的脸上没了以往的那种慵懒和华贵,便安慰了一番。

紫晓将苍狼的不翼而飞当成命运对自己的某种暗示,心情糟透了。那是常昊送给她的生日礼物。某夜,在常昊的手机上,她发现了几条短信,其中蕴含的信息使她痛不欲生。常昊对此很是歉疚,想给她买辆车。紫晓说,我不要车,我要去朝拜月亮潭。于是,他们便飞往西部,沿着祁连山的某条盘山公路,找到了那个蜷伏在群山折皱处的小村。后来,当紫晓无意间将买苍狼的所在透露出来后,狗市上的男人们蜂拥而至,但除了找到几只样子也很猛的獒犬外,再也没发现一只有王者气度的苍狼。

紫晓说,真正的苍狼,跟人中之圣王一样,是百年难遇的。

在那本叫《奶格玛秘传》的小书中,她发现了一种说法:那苍狼,跟印度的白象一样,能带来诸多吉祥。

3

紫晓出了屋子。她发现,太阳很灿烂。山流着碧色,空气也溢着绿。但自打丢了苍狼后,多好的美景,也进不了紫晓的心。

她开了宝马,走向狗墟。

狗市也叫狗墟,原为牛墟,原以耕牛和肉牛交易为主,它起源于明末清初,有400年历史了。早年,每逢墟日,广东、山东、安徽、湖南、广西、福建等地的牛客就会蜂拥而来。那些成交的牛们,除了运至周边地区外,更有漂洋过海、到港澳台和东南亚者。

现在,牛墟又成了狗墟,里面有狗宾馆、狗泳池、狗花园、狗医院和金狗酒店,配套设施一应俱全。每逢三六九日,这儿便集中了世上的许多名犬。紫晓叫不上名字的种类很多。她不是狗类专家,也不想靠捣腾狗挣钱。她有着花不完的钱,不需要打听狗墟行情。她仅仅是想打听苍狼的讯息。她已打听过多次,只有一次得着过信儿,说某个下午,有个人来过,拉着一条白獒,很像是她说的苍狼。据说,有人出价五十万――但也仅仅是据说而已。

紫晓不喜欢狗墟的热闹和气味。她是很有艺术品位的人。还在很小的时候,她就被父亲逼着学国画。父亲给她找了东莞最有名的画家。除了逼她学画之外,父亲还用他独有的严厉给了紫晓噩梦般的记忆。在几乎所有的童年记忆里,紫晓就做两件事,一是被父亲逼着学英语,一是在日记中诅咒父亲。每天一放学,父亲就拿着鸡毛掸子,叫她背英语。她老是挨揍,每到不会背的时候,她便大哭,主动将屁股伸给父亲。父亲打坏了好多鸡毛掸子。后来,私奔之后,最叫她快乐的感觉是:她终于逃离了父亲的魔爪。她先后写了几十本日记,其中绝大部分的内容就是对父亲的诅咒。滑稽的是,父亲的严厉并没有将紫晓造就成画家,倒成就了她作家般的文笔。灵非对她说,你有今天的文笔,要感谢你的父亲。后来,紫晓谈小时候挨打的故事时,总显得十分开心。

紫晓爱读书,喜欢寻问生命的意义之类。正是这一点,将她从女人堆里拔了出来,给了她一种异乎寻常的忧郁之美。

紫晓穿行于狗墟中,那份慵懒的尊贵引来了好些目光。自打拥有了苍狼后,她就成了狗墟上最惹眼的人。老有人出十万的价码想叫那苍狼下种,但紫晓一直没有答应。她非常喜欢苍狼身上的那种雄突突的气息。那是真正的猛兽气息。即使是苍狼静静地卧在深夜的某处,她也能感受到那种雄突突的猛兽气息。对那种气息,她很是着迷。她最喜欢看苍狼顾盼自雄的神姿。有时的瞬息里,她想,要是常昊身上有这种味道多好。除了在爱情的选择上,常昊显示了唯一的一次主见外,他似乎成了他哥的影子,老听他将“我二哥”“咱常家”挂在嘴里,这是紫晓最不喜欢的地方。

“狗鸨子”霍宝带着他惯有的诌笑迎了上来。他跟一般的狗贩子不同。他是专门为需要配种的狗服务的。就是说,谁的母狗需要什么样的种犬,他都能给他找到种源。换句话说,他是专为狗拉皮条的。你可别小看这一职业,要是你的爱犬害了相思不思饮食彻夜嘶叫六神无主时,你只要拨他的电话,他总能给它找到门当户对的主儿。在狗墟上,门当户对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它直接涉及到种性的纯洁。门当户对者,可能是纯种名犬;要是门不当户不对,就只能是“杂种”了。在这儿,除了一些名犬杂交的种外――便是这种狗,价码也远比纯种的低——一般杂种是卖不出好价的。

紫晓是很能理解害了相思的狗的。对那种相思的滋味,她有着太深的体会。在离开常昊的某月间,一想他,她就心里发堵,胸闷欲死。那时,她恨不得插上翅膀,飞到常昊身边,叫他把那幸福的眩晕注入灵魂深处。她想,要是她的苍狼需要,她肯定会替它选一个心爱的母獒,叫它们倾心相爱一场。但要是叫它当种狗挣钱,她真的有些受不了。别说做,仅仅是想一下,也觉得自己亵渎了它。正是在这一点上,她发现,自己已将那苍狼,当成了生命中的某种不可碰撞的所在。

有音信吗?“狗鸨子”霍宝问。

紫晓懒得回答他。她装做没听到他问话似的将目光转向远处。她想,他定然在兴灾乐祸。她甚至听得出他心里的话,“叫你的狗放一次骚也不愿意,这下,嘿嘿。”这时,紫晓才发现,她不仅喜欢苍狼身上的那种令她着迷的高贵和野性,也将苍狼当成了亲人。许多个恍惚里,她甚至升华了苍狼。她想,要是常昊身上有苍狼的那份强悍,该有多好。因为她发现,跟她在一起时,他似乎越来越力不从心了。她认为,定然是紧张的工作影响了他的男性功能。她甚至将它当成安慰自己的最大理由。其实,连她自己也不相信这个理由。他们相聚的时光越来越少,即使偶然在一起时,他也不再像以前那样深情地望她。即使在同居一床的时候,他也有种虚应故事的敷衍。但越是这样,他对她的控制欲越强,她必须随时随地接他的电话,告诉自己的行踪。他的短信时不时就飞了来,她必须及时回复,否则,他便会大发雷霆。

紫晓很怀念当初私奔时的常昊。记得那时,每次见到她,他总是很有激情。但她也明白,像苍狼这样有猛兽气的男人,在现实生活里真的不多了。高速的城市化异化了人性。许多本来不属于人类的东西,填满了男人的天空。城里的男人已越来越不像男人,他们已成了高速运转的机器里的微不足道的小部件。所以,一看到那野性十足的苍狼时,她马上就被那野性征服了。

对紫晓的冷落,“狗鸨子”霍宝并没显出尴尬。他跟过去年代的“人鸨子”一样,显示了超人的忍耐天分。紫晓知道,这种人的脸皮,当然比一般人厚。虽然她也在人事上久经历炼,但还是不敢看配种的狗。记得,第一次逛狗墟时,在某个角落,她发现有一对狗正在配种。那是两只很小的宠物狗,它们显得小心翼翼又急不可耐,懦弱的神情让她想起常昊的那种力不从心的赧然。她感到好笑。她想,也许,三十岁后,男人在那方面的能力就会变得像西山的落日,虽也有种淡定和从容,但热度和力量是明显减了。望那袖珍宠物狗时,她想,城里的人种,也许真的退化了。记得那时,一股浓浓的失落涌上心来。

但随后,一对獒犬的相搏却惊心动魄地扑入眼帘。后来,她认为,她之所以选择到遥远的西部去朝圣,除了瑜伽行中的某种传说外,也许就是因为看到了那强劲的一幕。獒犬们喷发的野性、力量和震撼,一下就击晕了她。公獒头大如斗,强劲的肉棱在肩背上滚动着,充盈着原始的力。它的神韵里充满了她向往的辽阔和壮美。紫晓觉得有种大力冲向胸膛,压得她喘不过气来。记得那时,两只獒只是在嬉戏,它们并没有交配。跟人类在性爱前的嬉戏一样,獒也喜欢有过渡。它们可不像城里的宠物狗,一见面便直奔主题,却每每于瞬息之间丢盔卸甲赧然而退。她从一份资料得知,獒在交配前,总要经过漫长的力的角逐。它们或是奔跑,或是相搏,或是嬉闹。后来,在祁连山区,她真的发现了那一幕:苍狼在奔跑着追一个母獒,苍狼的背部远山般起伏着,涌动着令她着迷的弹性和力量。从那两只獒身上,紫晓明白了什么是自由和力量。

她想,要是常昊那样待我,该有多好!

她于是想,我当然不能叫我的苍狼当种狗,虽然它的介入可以为城市的狗注入鲜活的生命力,但城市狗们的退化,跟我有什么关系?她想,要是你有个非常优秀的老公和儿子,当有人希望你将他们优良的种子出卖时,你定然不愿意。哪怕对方出价极高,你也定然不愿做出那种令你心口发堵的勾当。不是吗?

“狗鸨子”霍宝凑上前来。紫晓嗅到了一股令她恶心的口臭。她往后躲躲,露出不快。霍宝并不介意,悄声说:你别信那班公安了。你想,好些人命案都破不了,人家咋会为你的狗大动干戈?要是你真想找到你的狗,你只有自己行动了。

紫晓动心了。她明白对方说得有道理。无论你的苍狼如何值钱,也不就是只狗吗?为一只狗,似乎不值得叫公安部发通缉令的。她便用探问的目光望对方。

这下,“狗鸨子”霍宝受宠若惊了。他四下里望望,悄声说,你要知道,全国虽大,可著名的狗市就那么几个。只有在那儿,好狗才能真正卖出好价。要是偷了苍狼的人想出售的话,他们肯定会在狗市上露面的。

紫晓露出了一丝笑。她掏出钱包,抽出几张票子,给了霍宝,说,该请你吃饭的。你自己喜欢啥,就吃些啥吧。

霍宝笑没了眼,说,要不,你把手机号码留下,有了啥线索,我告诉你。

紫晓说,好的。

4

下班后,灵非去找紫晓,见紫晓闷闷不乐,劝了一阵后,两人开始翻译《奶格玛秘传》。

灵非在西部的凉州城打工时,跟西夏博物馆的专家学过西夏文。虽然还不精通,但结合查字典,也能像老鼠啃铁那样,能将紫晓的那本西夏文《奶格玛密传》猜个八九不离十。西夏文字跟汉字很相似,粗看很熟悉,也有偏旁部首,也有横竖撇捺点,但没有竖钩,多斜笔。

就是在灵非和那本《蕃汉要时掌中珠》的帮助下,紫晓才弄懂了那本书的大致内容。那天在月亮潭,紫晓发的愿之一,就是将《奶格玛密传》的内容用当代人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开来。灵非给她出了个主意,最好是用她擅长的那种感性文字,将那本来自西夏的密传内容公诸于世。

灵非笑道,这便是老祖宗常说的普度众生了。

紫晓说,我才不想普度谁,我只想度我自己。

灵非说,当每个人都能度自己时,便是普度众生了。

西夏文跟汉字很相像,因为时代久远,后世人虽能弄懂字意,但很难准确地读音了。不过,文字传递的信息,还是大致地保留下来了。

紫晓说,用我的感性文字?可我一向没有自信。要不,我们相约,两个人一起写这本书。将来,谁写得好,就用谁的。咋样?

要是两人都好呢?

那就出两个版本。

灵非答应了。

为了排遣寂寞,紫晓边翻译那本小书,边开始了《奶格玛传》的写作。

5

紫晓写到,奶格玛是第4次参加乌鸦节的那个早晨,忽然感到了袭来的无常的。在奶格家族的传说中,乌鸦是地狱的使者。奶格家族的人,都不伤害乌鸦。所以,那些乌鸦都不怕人。它们总是哄抢孩子们手中的食物。一次,弟弟抡着树条,揍了一只乌鸦,没想到,竟招来了千百只乌鸦,它们吱吱呱呱,在奶格玛家的上空盘旋着。此后一年多里,一见弟弟,它们就嘶叫着扑了下来,鸟粪下雨般落到弟弟头上。后来,奶奶请来了一个有名的婆罗门,给弟弟念了忏经,又给乌鸦们许了愿,还施舍了许多谷物,乌鸦们才放过了弟弟。

那婆罗门给乌鸦神许的愿是,每年的十月底,待得人们收拾完稻谷,农闲的时候,要举办一个灯节。灯节有五天,第一天便是乌鸦节。过乌鸦节的习俗,便是在早餐之前,用树叶缝成碟子,装上炒米和各种揉碎的面食来喂乌鸦。喂时,还必须许愿,叫所有的小孩子不许再伤害乌鸦。

奶格家族的乌鸦节就是这样来的。

后来,整个地区都过起了乌鸦节。只要是人,都会怕地狱的使者。

第四个乌鸦节那天,乌鸦们格外喧闹。正是在那喧闹声中,奶格玛想到了无常。

奶格玛不是她的本名,是外族人这样叫的,意思是“奶格族的女子”,后来,许多人叫呀叫呀,就都忘了她的本名。一提奶格玛,人们便都知道,它指的是奶格族的那个最漂亮的女孩。

过第四个乌鸦节那天,奶格玛14岁了。

看到那搅天喧闹的乌鸦时,她忽然发现身边不再有可以依赖的东西了,因为她发现,一切都在哗哗地变。奶奶在变中死了,父亲在变中老了,弟弟在变中大了,族里的许多人在变中进了尸林,成了散落在林中的一滩滩骨头。

奶格玛于是想,我要寻找永恒。

于是,奶格玛开始了她不同寻常的一生。

灵非说,你写得太粗略了些。虽然,那密传中也是这样简略,但要是你这样简略的话,奶格玛的一生就仅仅成了粗线条的一段曲线。虽然,她是闻名古今的瑜伽大师,她的一生辉煌无比,光照千古。但人们最在乎的,不是她的人生结果,而是她的求索过程。相较于她独步古今的瑜伽造诣,人们更感兴趣的,是她如何从一个寻常的女子,成为她最想成为的那类人。换句话说,人们最再乎的,是她的生命过程和灵魂历炼,而不仅仅是平铺直叙的简历。你要进入她的灵魂,写出她的心灵深处的炼狱和疼痛来。

紫晓说,你看高我了。我这根筷子,咋能探到大海的底呀?

灵非说,咋不能?精诚所致,金石为开。你连条狗都放不下,咋能进入那颗广如苍宇的大心?

紫晓笑道,行了。我试着,慢慢来吧。说真的,那狗成了我心头的刺,稍稍一碰,便是钻心的痛。

灵非说,叫你痛的,也许是另一种东西吧?

紫晓惨然一笑。

6

常昊又打来了电话,一说就是一个多小时。紫晓解释着她的行踪,解释她为啥没及时给他发短信。紫晓一声接一声地道歉。

放下电话的时候,灵非发现,紫晓一下子衰老了十年。她揉着耳朵,一脸无奈。但灵非什么也没问,这是他常常看到的情景。某次,他看不惯了,就说,你也可以不接他的电话呀。紫晓苦笑着,要是我不接,他会打爆电话的,还会折腾好多天,夜里也没法睡觉。

常昊对紫晓的控制,大多是通过电话实施的。他老是以爱的名义打电话,监督她的去向。许多时候,他一打电话,就是几个小时。他可以在电话里大谈爱,目的仅仅是遣责她没有及时给他汇报自己的行踪。开始的时候,紫晓真的将它当成了爱。后来,她终于发现,面对她时,常昊口中的爱,跟他面对教徒谈信仰、面对学者谈文化一样,仅仅是一种控制她的借口。

紫晓疲惫地回了家。她的心中充满了无奈。她知道,常昊又该口若悬河地训她了。到家门口掏钥匙时,她的腿竟然有些发软。她忽然发现,她开始害怕回家了。

果然,常昊又大谈了两个小时的爱。他读书不多,谈不出多少新鲜内容,老是那套似是而非的理论,他会把自己刚刚听到或是在电视上看到的某个理论运用在自己的谈话中,不惜扭曲其精神,来支持自己的某个论点。在这一方面,他很有天才。许多时候,他的演讲甚至能感动他自己。

待得紫晓一再认借之后,他才笑道:不就是一条狗吗?丢了,再买一条。嘿,分不清轻重。是我重要,还是狗重要?

紫晓笑笑,她很想说,那苍狼,虽然是狗,但也不仅仅是狗,它是我生命的图腾呢。却明白,他是不明白这话的。对金钱的渴望已叫他变了许多。她想,挣钱没啥不好,可要是为了挣钱丧失了人性的许多美,似乎是不划算的。因为某一天,她发现,拥有了许多钱的她并不快乐。她第一次进入城市时,她想,等我有了一万块钱时,我肯定快乐,不久,她就真的拥有了一万钱,也真的快乐了几天。但也仅仅是快乐了几天,因为她忽然发现,相较于身边那么多的有钱人,她还是真正的穷人;于是她想,等我有了十万块钱时,我就会很快乐,几年之后,她真的有了十万钱,她也确实快乐了,但也仅仅是几天而已。

以前,紫晓总在设计着自己的快乐,却总是发现,许多她费尽心机得到的快乐,消失得总是很快。她拥有了一次次短暂的快乐,也就是说,从物质层面上,她成了别人眼中的成功者。快乐一次次光顾了她,又终于一次次远离了她。

她发现,快乐就像莲花上的露珠,虽然很美,但无论如何小心地守候,它总是会不翼而飞的。她当然想不到,日后的某一天,有个跟苍狼一样神秘的男人,会告诉她什么是真正的快乐。在那个西部独有的血色黄昏里,黑歌手告诉他,生存的问题解决之后,快乐取决于心灵的明白和自主。当你的心灵强大到外物不能左右它时,你才可能拥有真正的幸福和快乐。

对这些问题,常昊向来是懒得追问的。他的眼中只有钱。所以,对于她对苍狼的那份情感,常昊是不可能理解的。他只是问:要不?我们再去买只獒?

紫晓摇摇头。

他又说:要不?我再摧摧公安朋友?他们倒是很尽力的,听说向各地发了好些函,要求配合通查。可你知道,天下这么大,真是老虎吃天,无处下口呢。

紫晓说,这事,又不是人命。人家当然不在乎的。我想自己查。她将“狗鸨子”霍宝说的话重述了一遍。

常昊沉默了许久,说你瞧,我把公安朋友电话给你,要是需要,你就找他们。

紫晓发现,这次回家,常昊最明显的变化是,来的短信格外多,他也总是偷偷地回。她长长地叹了口气。她想,好多东西,还是不说明的好。你强求太多,反倒会失去他。

看到紫晓闷闷不乐,常昊有意强打了精神。但强打的精神,总是强打的。很快,他就从她身上下来了。谁都觉出了无趣。

忽然,苍狼在高原上追逐异性的那份强健一下扑入紫晓的心,她觉得眼眶一热,泪泻了一脸。

夜里,她梦到了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她朝她神秘地笑着,然后指着西方。很怪,梦里的她弄不清方向,但她却明白那女子指的方向,是西部。

7

接下来的几天里,紫晓和灵非又找了广州的几个狗市,虽没发现苍狼的影子,但还是得到了一点儿讯息:有个男人曾牵着一头雪白的獒犬,来过狗市。闻其形貌,很像她的苍狼。听说,有人出了五十万元的价格,那人却不卖。在另一个狗市上,紫晓听说,那个牵着雪獒的男人也出现过。虽然不知道是不是她的苍狼,但听说那真是一条罕见的纯种雪獒,毛色如雪,神情威猛,王气十足。听说,有人出了六十万元的高价,那人也不卖。后来,据说那只雪獒的价码每天都在上涨,等紫晓到第五个狗市时,价码已涨到八十万了。

这天,她忽然接到“狗鸨子”霍宝打来的电话,说他从同行处得知,有个汉子牵着一只纯种獒犬转过好多狗市。听说,他不是为了卖狗,而是在寻找能接受雪獒配种的纯种雌獒。听说他走了好多狗市,却一直没找到看得上眼的雌獒。又听说,有几次,那汉子瞅中了雌獒,可雪獒却毫不起性,懒得一顾。那汉子说,狮子乳是不能倒入尿壶的。

霍宝愤愤不平地说:那家伙真可恶,他说只要他和雪獒瞅中,宁愿白送獒种。要是他们看不上,给多少钱也不配。这不是坏了行情吗?

开始,紫晓听到那汉子竟拉着她心爱的苍狼――她竟真的将那白獒当成苍狼了――到处配种时,心头涌起十分难受的感觉。这感觉,跟她发现常昊第一次红杏出墙时很相似,似堵非堵,似噎非噎。她很吃惊,她竟然产生了如此强烈的醋意。很快,她便明白,那其实是某种她珍爱的东西忽然被打碎后的感觉。但雪獒的那份高贵马上又打动了她。她泪流满面了。她想,瞧人家……你连条狗也不如吗?忽又觉得这想法,有些亵渎了苍狼。

紫晓将“狗鸨子”霍宝带来的信息告诉了公安朋友。很快,那朋友打来电话,说她提供的情况很有效。他们调取了那段时间的一些跟狗市有关的电话,终于发现,其中有个电话在那个时段先后跟各地的狗市有联系。经查,那号码是西部小城凉州的号码。就是在那几天里,有个持凉州号码手机的汉子先后出没于各地狗市。只是,那人身份不明。

紫晓很想前往凉州。她将这想法告诉常昊,对方显然不愿他这样。他说,不就是一条狗吗?难道它在你心中比我还重要?

紫晓解释了一番。她与其说在解释,还不如说在坚持。

最后,常昊同意了。随你吧。电话里,常昊的声音很疲惫。

紫晓甚至能够想象得出他的表情。

她想,说不定,此刻,他正躺在哪个小妹的怀里呢。

她心里虽然有一点噎,但还是很高兴。毕竟,有了一点苍狼的讯息。她毫不怀疑地认为,那人牵的,肯定是她的苍狼。

但叫她疑惑的是:当初,她是经过了好多天的熟悉,先是跟着主人喂食,慢慢亲近,直到苍狼终于接纳了她,她才牵回的。

她想,那么凶猛的苍狼,咋会乖乖地跟一个陌生人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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