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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樟木头的大杂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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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灵非没想到,后来的樟木头会有那么大的变化。这个被称为小香港的所在,那时节,还是个寻常的小镇呢。

灵非和紫晓,最初就相识在樟木头的大杂院里。该院落是典型的樟木头民居,显得古朴深幽,路面由石条铺成,整个基调呈青碧色。麒麟木雕从高墙上的洞中探出,很是扎眼。樟木头被称为麒麟文化之乡,随处可见麒麟图案。

在本书中,大杂院是个很重要的内容。关于它的故事,可以写好几本书。它既是过去的樟木头,更成了红尘中的一种意象。没有它,本书中的紫晓等人就有点不食人间烟火了。它还是书中许多人物的起点。多年之前,他们都是从这个大杂院起步的,后来却有了相异的人生。其原因,便源于他们在大杂院中的选择。那时的心,决定了他们后来的命。灵非说,那不同的命,是不同的心造的。

所以,那大杂院,其实是本书中人物生存的土壤。 

对早年的樟木头,灵非的记忆已一片模糊了,清晰的只是轰隆隆过往的车辆。每天夜里,乱七八糟的车声摧命似吼。噪音穿越虚空似穿越墙壁,撞击灵非的耳膜。尤其是那辆黄昏必来的送奶车,叫起来,像不顾廉耻的泼妇,扯着嗓门,酷似铁片刮锅底。第三天夜里,那泼妇又叫起来时,灵非拉开门,扑出去,吼一声:

“摧命呀,你。”

叫声随之息了。但次日,依旧。这是小巷独有的景致。一想到麒麟巷,就想到那泼妇似的车。好在久居鲍鱼之肆,不闻其臭。几日过去,便不再刺耳了。

麒麟巷是樟木头最独特的巷子。说它独特,主要是因了巷中高墙上的洞中探出了许多麒麟木雕。改乡为镇之后,这儿又成了城镇和乡村的分界线。中有道,一面为城镇,一面为乡村。它很像凉州人说的“店”。院中的房子,多用来出租给打工仔。

同院的老王爷以前掏厕所。他淘了粪,运回乡下做肥料。后来,见城里人喜欢土鸡,他就从乡下搜了来宰卖。他虽然换了行,但对粪仍有奇异的好感。半年后的某夜,灵非梦见自己置身在山一样的粪堆中。次日一说,老王爷便猛拍巴掌。

“哎呀,你要发财。”

“发财?”灵非笑了。打工仔发啥财?“真的呀。”老王爷说:“财,你以为是自己挣的呀?是财神爷给的。唔发,由了你?全是命定的。一天,夜游神怨财神爷,骂他溜沟子,越富越给。财神爷说,那是命定的。唔信?试试。就扔给叫花子一个元宝,把叫花子拌了一跤;扔三回,拌三跤。倒叫花子骂了三回。为啥?命穷。你肯定发财,唔发,还由了你?”果然,一月后,一笔生意找上门来--不是他找生意--他赚了笔小财。

因为住的人杂,这条小巷显得异样的杂乱。随着住宅区的开发,一些屋主人便搬上了楼。这房便为各色各样的人所租,成了真正的大杂院。

灵非租的就是大杂院里的房子。灵非到来之前,这儿已有好多住户:美貌女郎柳莺。玲,私营企业职工。老王爷,专门杀鸡的老人……还有,刁钻古怪的蔡奶奶。

便成为一个世界。

而且,灵非入住小院不久,又来了一对小恋人:紫晓和常昊。他们的表演,将成为那时大杂院里的戏眼。

2

因了紫晓的出现,灵非的记忆清晰起来。那时的紫晓,是个毒日头一样灿烂和邪恶的女孩。那时,她刚和常昊私奔到东莞。常昊身边总有一群“坏”男孩。在这个独特的世界里,她是太阳。她有着惊人的美。说“惊人”,是因为她在做什么事时,都能笑得灿烂而天真。即使当着许多人接吻,她也能发出童稚天真的笑。而且,绝无丝毫的伪装。那笑,很透明,像她的眼珠,白是地道的纯,黑是纯粹的黑,不掺别的杂色。她的穿着永远那么随意而贴身,即令她穿一件破乞丐服,也能显出奇异的美。

此后数月,紫晓成了灵非眼中唯一的风景。虽说那时的紫晓,还只是个女孩。单纯的女孩,是璞。发现女孩美的过程,就是剖石见玉的过程。这需要眼力,更需要技巧。可惜世上的良匠太少,不知有多少“璞”,带着“刁妇”的恶名,离开了人世。

女人是钢琴,能否弹出美曲全在于演奏者。蠢猪男人,只会乱拱乱踩一气,喘吁吁弄出满屋的噪音。

记得紫晓来的那天正在刮风。地面上飞着各色的纸片,这是有人散发的广告。这是麒麟巷的另一道风景。白的红的互相追逐,像这个世上的男人女人一样,胡搅蛮缠一气。

那天的风里有一条狼狗,很壮,黄色,很粗的尾巴,很大的嘴,英雄气十足。樟木头有好多狗,说不清是野狗还是家养的。有的吊着长长的奶头,有的抖动着裆间的卵蛋。它们老是窜入小区,老叫保安们揍得乱叫。街上四处游动的狗,成为樟木头独有的景致,一直保留了许多年。

那条老来大杂院的狗是条公狗。它老是到下水道口吃那些乱儿糟八的东西。这当然影响不了它的英雄气。韩信不是也乞食于瓢母吗?他之所以后来成为英雄,是他当时还有羞耻心。灵非认为这狗英雄气十足的理由就是:它在下水道前就餐时总流露出掩饰不住的羞愧。它总在东张西望,一见有人过来,就飞快地曳尾而去,瞬间便淹没于风中。

那天的风里,过来一位白衣女子。

这个女子就是紫晓。

白衣的紫晓成了灵非生命的一个图腾。它永远鲜活着。日后许多年里,无论紫晓穿啥衣服,黑的或是别的颜色,但活在灵非心里的,总是白衣的紫晓。后来,他才知道,紫晓喜欢穿白衣的原因,是她老是梦到那个自称“白轻衣”的女子。灵非偷偷写了一首诗:“很想与你偕行江湖/一手执剑/一手搂定白衣的你/挽长弓/射下你声声笑语。”日后的某一天,灵非把它给了紫晓,紫晓说:“得了吧,你是写给林青霞的。”灵非笑了。那时,他只知道林青霞是个女人,演过电视。

紫晓的出现使灵非感到了惊喜。在进这个破旧院落前,他就知道这儿会遇到一个女子,他寻了半生的女子。

紫晓一出现,他就认定:就是她。

紫晓明显异于灵非以往遇到的东莞女子。他接触的多是文人。女人太文了,就像玉石上涂了银粉,亮则亮耳,惜乎掩盖了本色。含蓄的女性还看不出文之害,善于卖弄者便恶心了。她们总自做聪明地卖弄。内容虽丰富,可惜没消化,半是原物,半是粘液,像醉后的呕吐物。--女人味因之没了。

紫晓没那种酸掉牙的文味,但也没浅薄到只剩下一个肉体。也许这就是那种被称为“尤物”者了。一颦一笑间,她总有种摇晃心旌的美。那美,永远是鲜活的。灵非身居下水道旁三月而不闻其臭,就因了紫晓邪恶而奇异的美。

那时的常昊形瘦如病鬼,一口温州腔,说话似醉鬼。玲形容他口中含了泔水。柳莺也老是冲他皱眉。可咋会叫紫晓抛弃父母,跟他私奔呢?

这是个谜。

3

那个六月天的许多都模糊了,除了紫晓的出现和玲的骂娘。

紫晓来那天早晨,玲把大行截在门口,问他为啥夜里敲门?

这是个极有戏剧性的场面。

“说呀!”玲紧逼一句,“为啥敲我的门?”

“要水……要……一些……水。”大行满面通红。

“为啥把窗纱撕烂?”

院里人都憋了笑。玲的声音很大。“半夜里,敲门不说,还要翻窗子。我说你翻,翻进来给你点好看。”

“哟,别骂了……瞧,人家脸都红了。”蔡奶奶笑嘻嘻说。

“就是。得饶人处且饶人嘛。”老王爷说。

玲便愤愤住了口。这是个形神酷似巫婆的女子。因了这事,日后许多天里,灵非不和她说一句话。这个早晨发生的故事,影响了他和玲的交往。半年后,玲明显地对他表示了亲密,并多次暗示。

但灵非的兴趣在那天早晨就死了。

4

紫晓倦曲在阴暗的墙角里看书的那个场面很美。她仿佛很专注。身边的一切都进不了她。常昊在收拾屋子。屋里苍蝇很多,像轰炸伦敦的纳粹飞机。这是那时小巷里的夏季景致。爱情少不了的。苍蝇少不了。搅天的臭味也少不了。爱情,诗意,臭味,就是生活。

常昊疯狂地唱:来呀来个酒啊,不醉不罢休,东边我的美人,西边黄河流。灵非不喜欢这个曲调,也听不清含了泔水的常昊口里吐出的词。日后的某一天,他终于听清了词并爱上了它。是的,东边美人,西边黄河,多壮美。江山好,美人更好。

紫晓是另一个世界。

紫晓总在若有所思地翻一本书。那本书很旧,似乎是毛套纸制的,但她保护得很好。她似在阅读,又似在乱翻。但显然,爱江山更爱美人的常昊们并没影响她。常昊很喜欢她这样,搂过来,亲一口。紫晓才合了书,咯咯笑。

紫晓的笑很真,很纯,仿佛不黯世事的孩子天使般的笑。最美的语言也形容不了这笑。也许,只有一个词可以形容出万一。

那个词叫“灿烂”。

正是草青柳绿的季节。

这个季节的一切都美,掩蔽了所有的丑。岁月像那条黄狗一样溜走了,那缕温馨却印在灵非的心头。

灵非对紫晓印象最深的除了她很美的笑,还因为她的呻吟。此前,灵非不会想到一个女孩会在做爱时那样呻吟。那呻吟贯穿始终。而寻常女子,只在高潮时才那样。

由于那房子不太隔音,紫晓的呻吟,总惊醒隔壁的灵非。那呻吟很水,很柔,很有节奏,伴着床的响动。很怪的是,灵非无丝毫的情绪波动,只觉得那呻吟很美,是柳浪闻莺般的天籁。

确是天籁。

灵非从来都认为性爱是上帝送给人类的最美礼物。

那天籁能响许久。

这成为灵非对紫晓之所以爱上常昊的一个解释。是的。对情窦初开并体验了性爱甜蜜的女孩来说,最能吸引她的,便是情爱本身。

每夜,那天籁总响起多次。

5

那时,紫晓的风采如日中天。每天,她身边都围一群男孩,众星捧月似的。紫晓老在笑,仍那样天使般纯真,也魔鬼般邪恶。她的牙很白很齐整,一笑,总有种眩目的美。隔壁搅天似喧闹。男孩的声音像吵架,一个跟一个过不去,都成江湖豪客了。间或,夹杂着紫晓的咯咯。

夜里,他们便去学麒麟舞。麒麟舞是樟木头独有的一种民间舞,明末清初时,便具规模了。一到农闲时,一些青年便在师傅的带领下,习拳术,扎马步,练套路,练至大年初一,便整了装,舞了那麒麟,去挨家串户地拜年。这麒麟舞,以家族为主要传承载体,轻易不外传的。但常昊认识了一个老头,很投缘,愿意教他。老头也想造造人势,按江湖一行的说法:“有钱了帮个钱场,没钱了帮个人场。”老头一接纳常昊,他那班哥儿们便一涌而来了,时不时给老头买点酒肉,哄得老头很开心。

常昊们学这舞,主要是喜欢那麒麟舞的基础功:李家拳和蔡家棍。那时节,他们老看武打片,都成了武迷。

紫晓一去,院落便坟地似的空寂。当然,这只是灵非的感觉。

此时,玲在听录音机。蔡奶奶在唱佛。老王爷屋里的破电视吱吱哇哇――他的屋里总是弥漫着一股沸水中的鸡毛臭。这些,都进不了灵非的心。灵非的心是坟地。那时,紫晓是心里的太阳。

一切印象,都遥远而模糊。也因此,所有回忆都显示了奇异而朦胧的美。

紫晓一走,灵非就怅然若失地捡起笔,写一部似乎要流传千古但总也写不完的书。

小屋很凉。他的印象中,那个六月天不热,反倒有种奇怪的凉。太阳是照不进小屋的。一堵墙掠去了所有的阳光。下水道穿过墙角。墙皮因之脱落了。因关紧门窗的缘故,苍蝇也进不来。小屋里,老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孤零出阴森的凉。

每天早上三点,灵非就起床了,出了门。在黑黑的晨色中,他抬头向天,长吁一口气。一种伟大的感觉弥漫开来--谁能想到,一个小城的大杂院里,正在诞生一部大作品呢?

他有种恶作剧似的快意。

还有孤独。

后来,灵非很喜欢谈孤独。他说,孤独是“举世皆浊我独清,举世皆睡我独醒。”

紫晓一来,噪闹随之而到。执笔是不可能了。他很想去隔壁看看这位女子。只有在这时,他才觉得当一个平常人是多么幸福。他很羡慕这群无忧无虑的年轻人。

这也是一种活法。

今日有酒今日醉,不管明天喝凉水。

肉常吃。隔壁常响起滋啦啦的声响。间或,一窝蜂去餐厅。那时,他们阔着呢。有大哥大,有摩托,还有打工挣来的钱,够花一阵子了。不吃干啥?不笑干啥?

一阵子后,咋办?管他呢。白水下面也成,饿几顿也成,或者借,或者卖样东西,又是一阵子。

灵非很羡慕这无忧无虑。他没这样活过。童年、少年在贫困中度过。青年后,就进了书堆。

这也是一种活法。

灵非是幸福的。那时的常昊们也是幸福的。后者的幸福一点也不比前者淡。

灵非永远忘不了一个境头:在东莞街头,一对很丑的男女乞丐,忘情地看着对方,让着一个讨来的棕子。谁都不愿先吃第一口。

他相信,那一刻,他们是世上最幸福的恋人。

幸福是一种感觉。幸福与财富无关。当窗外一个拾粪老汉躺在地上头枕土坯香甜地扯起鼾声时,屋里的胖子富翁却懊恼地在席梦思上翻来滚去。很难说后者比前者幸福。

灵非也忘不了凉州的那些闹社火的农民。他们背个腰鼓,跳、闹。汗水冲下脸上的尘土,但冲不走笑,那是真正能称作“笑”的东西。在这世上,一切都成工具了。笑亦然。笑成了戏子脸上的油彩,需要了,就抹他一下。笑于是成了献媚,成了巴结,成了可以出卖的商品。只有农民的笑,才是发自内心的没有走样的笑。

常昊们的笑亦然。他们不伟大,不高尚,不求进步,但他们也是真正活着的。真正活着的人为自己的心灵活着,不为别人的颜色而活。

灵非想,这世上,真正活着的人不多。

6

那个小院里还有个叫灵非难忘的人物:蔡奶奶。这是东莞人中的异类。东莞人大多憨厚,但蔡奶奶却刻薄得讨厌,天真得掉牙,又有针头上削铁的精明。

在灵非的印象中,蔡奶奶成了老东莞的象征,后来,他一想到先前的东莞,就会想到蔡奶奶。那时的东莞人很穷,很穷的人是很计较的,因为她也得活。

那时的东莞,老有人跑到香港,蔡奶奶没跑,她就得算计着活。

记得那时,蔡奶奶七十多岁,戴副眼镜。她自己也说不上是近视镜还是老花镜,度数很高。镜片把她的眼睛放成了牛眼。

蔡奶奶的精明表现在同房客计较电费上。这时,她的话就成瀑布了。她会把过去许多年里在电上的投入诸一叙说,把一项项费用均摊开来。其目的,仅仅是为多要几角钱。

蔡奶奶又是天真的,时不时就会给你个狗血淋头。当“狗血”还在你鼻洼里淅沥时,她就能笑嘻嘻和你拉家常。而且,这不是伪装的。蔡奶奶不会伪装。她是个天马行空的性子。无论骂或是拉家常,她都非常认真。

在她的天真面前,要是你对她在乎的话,倒显得小家气了。

蔡奶奶老骂人。

玲屋里的录音机一响,蔡奶奶破锣嗓门也响了。这时的玲成了她不共戴天的仇人。原因仅仅是听录音机要用电。

蔡奶奶气势汹汹地扑出来了:“你出来!你出来!不租了,给我滚!你知道一度电多少钱吗?骚货!”

这时候,“骚货”往往静悄悄的。当然,录音机也因蔡奶奶的发威而哑了。也静静过了半小时,屋里又会传出郑智化来:“……他说风雨中,这点疼,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只是音量控制到了耳背的蔡奶奶听不见的程度。

于是,蔡奶奶就成了侦察兵。她那双被镜片放大的牛眼格外骇人。素日里蹒跚的双脚也异常轻捷,三窜两窜,就到玲的窗前,耳贴玻璃,诡秘异常,一有动静,扑门而入。

因证据确凿,无法抵赖。院里便响起蔡奶奶犬吠般的怒骂。

解决这一冲突的方式很简单,也永远千篇一律:玲冷了脸,捻几张角票,打发叫花子似的扔给蔡奶奶。蔡奶奶马上雨过天晴,破怒为笑,和玲拉起家常。

这是小院里常演的喜剧。

常昊们的到来为蔡奶奶的生活增添了新的光彩:入夜供电时,常昊们正去学麒麟舞。他们回来时,蔡奶奶已经拉下了电闸。

因此,每个深夜,院里总响起常昊的哀求:

“蔡奶奶,给些电吧。”

耳背的蔡奶奶这时却惊人的灵敏:“不给!”

接下来,双方隔着窗户,开始辩论。

常昊的理由是前半夜没用电,这时要电是合理的。

蔡奶奶更理直气壮:“谁叫你前半夜不用来?”

辩论的结局也千篇一律:常昊屈服了,从窗户里递进几张角票。蔡奶奶摸索清楚,委屈地嘟囔几句,才开灯。

但马上,蔡奶奶又会暴起破锣嗓音。因为统一控电,大家都不关灯。常昊一用电,院里就灿烂了。蔡奶奶一边擂门,一边吼叫:“起来!关灯!”

要是有人正好外出无法关灯,院里人就别想再睡安稳觉了。蔡奶奶会把这人的祖宗和子孙都拉上来,控诉成不齿于人类的狗屎堆。

老这样。

7

不过,那时的小院里依然有掩饰不了的温馨。

度过了恐怖的夜和冷寂的晨。到了上午十时,小院又活了。紫晓用她独有的笑为小院营造很美的氛围。美丽的柳莺也会端杯倚在门口。这是个恬静、温柔的美人,话不多,但有种异样的风流。不过,最引灵非注意的是她的茶。灵非对茶道颇在行。他发现柳莺杯里荡漾的是高级龙井。在这样一个很俗的小院里,能够把钱花到喝茶上的柳莺不能不令灵非刮目相待。

在外企工作的柳莺,无异是出色的。她不浓妆艳抹,不打情骂俏,不把乱七八糟的男人带进小院。

柳莺在院里总是孤独的。她从不和院里任何人拉扯。她总是悄悄来,悄悄去。多数时辰,她不望人。只有在常昊们闹得实在不像话时,她才轻轻敲开门,说:

“唱歌,请去夜总会。”

紫晓便吐吐舌头。大行也朝常昊吼:“叫啥哩?牦牛嗓子!”常昊便讪讪地把“一把火”咽进肚里。但要不了几分钟,又会忘情地喷出“另一把火”。紫晓则翻书,倦在墙角里,像只小狗。

灵非常见柳莺捧个茶杯倚在门口,若有所思。很美的长发在风里飘。

8

一天,紫晓小猫似的进了灵非的小屋。

紫晓没了邪恶,只有怯怯的小猫的神情。紫晓的眼里写满了崇拜。灵非很受用这眼神。以前同女孩的交往,他极力营造的,正是这。虚荣心因之满足了。男人总是虚荣。

那时的灵非还不明白,与女孩交往,重要的,不是叫她崇拜,而要叫她喜欢。

那天的紫晓,小鸟依人,没了邪恶。而紫晓的邪恶,是奇异的眩目的美。没了邪恶,也没了动人心旌的美。

日后有一天,灵非会为紫晓的变好而困惑。那时的紫晓已成了“常财神”的太太,显得慵懒而没有生气。

紫晓的眼里充满了小学生望老师的神情,回答着灵非的提问。灵非于是知道了紫晓的身世。她父亲是个刻板的文人,曾被打成右派特务,坐牢多年。父亲坐牢的经历,改变了他的一生。父亲老是讲他坐牢时的故事,狱中的父亲老是蹲黑屋子。那屋子很小,没有光亮,直不起腰来,许多人于是死了。父亲却活了下了。他将自己的活,认为是坚持锻炼的原因。父亲即使在蹲黑屋子时,也要猫了身子跳几千次。父亲的刻板,量化到了个位数――他规定自己每天必须做多少次仰卧起坐和下蹲起立,必须原地跑步多少次――但正是这种刻板的锻炼,使他活着走出了大牢。

出狱后的父亲性格大变,他将命运不公带给他的压抑和愤怒,全部还给了子女。父亲总是牢骚满腹,愤世嫉俗。他的心中积满了炸药,稍有个火星,就爆炸了。父亲老是揍紫晓姐妹。那时,姐姐已成了大姑娘,却老是被父亲揍得浑身伤痕。于是,某一天,父亲抡起武器时,姐姐开始跟他对打。姐姐说,我们得联合起来,跟他拚,不然,他会一直打下去的。但紫晓却很同情父亲,她说他们一直在替那些伤害过父亲的人挨打。政治毁了父亲后半生的幸福,也毁了紫晓一家的幸福。

对于父亲立的规矩,紫晓是不敢违背的,他的话从来都是命令(起码他号令了紫晓的前十八年,她姐的前二十年和她妈的大半辈子)。很多时候,那命令的威慑力高于法律。因为违法的后果有多种可能性,而违犯父亲命令的结果只有一个:肯定被暴打。虽然紫晓天生有叛逆基因,但在小时候她的违抗基本在背地里,很像是偷鸡摸狗。所以,她要么特别逍遥,要么特别狼狈地挨揍。当揍变成常规和习惯时,她慢慢就有点死不改悔的倾向了。她只是把挨揍当成了事情的了结,错不错是另外的事。

在紫晓的印象中,父亲的揍有很多花样。一般说来,父亲打女儿,是不该打脸的,但父亲打她没有规则可依。这主要看父亲怎么顺手。在女儿惊恐慌乱的拦挡中,父亲总是善于避实击虚,拦头打身,拦上打下,越躲越打。要是紫晓犯了错人赃并获、她又无处可逃时,父亲要是时间宽余,就会用“豪华揍”,他可以从容地挑选场地工具等。比方说,父亲会反绑了她的手,固定到高处,用竹鞭抽她。这时,紫晓就一边哇哇大喊“我再也不敢了”,一边原地跳舞。如果紫晓不小心触犯了父亲,那揍也是突击型的。那是一柄悬在头上的剑,说不准啥时候就会落下来。

因为父亲老觉得命运和政治对他不公,便老是怨天尤人。他的心情总是很坏,他很少有开心的时候。紫晓发现自己很轻易地就会激怒父亲,她挨了无数莫名其妙的揍,有时被揍得晕头转向后回过神来还不知道为什么挨揍。她不问也不申辩,总会在爸的第二轮攻击之前喊出“我再也不敢了”这句口号似的忏悔。这是她总结出来的减轻挨揍的最有效的方法。记得有一次,她又用了这办法,爸果然把举起的手放了下来,半嗔半笑地说:“你再不敢干什么?”她哪里知道,一下子更慌了。因为无法预估事情的严重性,而自己的小聪明又眼看被识破,她吓得哇哇大哭,结果爸余怒未息地甩出一句:“你是不是又把我刚夹给你的肥肉偷偷丢掉?我怎么没见你吃碗里又没了?”――她做梦都没想到是这么小的事情……其实她并没扔,只是整块生吞了――从此,她反而摸索出了一套扔肥肉扔蒜头等严重抗拒食物的方法,在这方面少了很多打……但很快,那挨打的理由,又转到其他层出不穷的事上了。

爸揍她的理由很多,用的工具也不少。除了前边提到的鞭子和巴掌外,还有筷子头、晾衣棍、拖鞋、竹竿、鸡毛掸子及其它既随手又好使的家伙。按爸的喜好来说,他更喜欢用硬实的家伙,如他的双拳、竹竿等。他当年的拖鞋也是硬物,打到身上铁板似的。鞭子倒是妈怕她受到内伤要求爸用的。妈甚至提前准备好给爸,当然妈也偶尔会用,直到长大后紫晓才体会到了妈的慈母之心。

小时候的紫晓,有两个笑柄被妈一直挂在嘴边:一个是逢打必喊“再也不敢了”,但从来都是死不改悔;另一个是幼儿园时为了让她学英语不知打断了家里多少鸡毛掸子。

不过,后来紫晓的口号也不奏效了,她学会了直接闪躲和逃跑。于是,她练出了一副敏捷的身手。

9

紫晓一直想冲破那严厉的囚笼。正是在这种背景下,她才和常昊走到一起。不明白这一点,你是决不会理解,一个完美到极致的女子,为什么会跟常昊私奔?

那时候,许多人对紫晓选择了常昊大惑不解。因为无论咋看,二人都不帮配。那时的常昊的头发纷乱,衣着不整,老像没洗脸,有种鸦片烟鬼的神韵。

灵非后来将这一切归于“缘”了。

“缘”是个奇妙的东西。有缘则聚,无缘则散。随缘来,缘尽去。紫晓与常昊的相遇,除了“缘”,还能是什么?

紫晓惊人的聪明。对书,她似乎没精读的耐心。她永远似乎只是随手乱翻,但就在这随手乱翻中,她记下了《红楼梦》中的几乎所有诗词。

那个六月里的紫晓给灵非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日后很长日子里,既邪恶成毒太阳,又小鸟般清纯的紫晓占着他的心。紫晓一惊一乍的孩童神情令他疑惑:夜里的呻吟,难道真出自她的口?

灵非因之明白了:女孩的成熟和苍老与性无关,而相关于心灵。也即相关于铭心刻骨并影响心灵的某种经历。要是没有历经沧桑的变故,她既使活到百岁,也会有颗女儿心。

那个六月天里的紫晓也有颗女儿心。

紫晓对灵非的学问表现了由衷的惊奇和崇拜。而灵非,则更是将所学所知尽性地卖弄。

也许,这次交谈,决定了二人的关系。灵非在对方崇拜的眼神中把自己送上神位,再也下不来了。

常昊则在门外焦急地踱来踱去。

窗户大开着,显示了屋内交谈者有绝对的透明度。

可以说,从交往一开始,灵非就畏恐别人说他。而这畏,正暴露了他心怀鬼胎。

紫晓说,别管他。他就那个熊样。

灵非笑了。那时,他看不起常昊。一个老是盯贼似盯着女友的男人算啥?显然,在与紫晓的交往中,常昊缺乏自信。

“值得吗?”灵非问,“跟这样一个男人私奔?”

紫晓说:“我只管愿不愿意,不考虑值不值得。”

灵非汗颜。是的,“值得”一词,显出了十足的市民气。感情,毕竟不是生意。

10

这天,灵非走出小屋,跟了常昊们,进了那个敞宽的所在。那是一个大祠堂的院落。

当一个闭门造车的文人真正进入沸腾的生活时,他会发现自己的无知。灵非第一次见到麒麟舞时,就有这感觉。

他终于明白了为什么紫晓爱上这儿。这儿可以戴了那麒麟套,这儿可以尽情地放纵,这儿可以将红尘上的一切抛到脑后。

这儿只面对两个东西:麒麟套和节奏。

这儿可以挥洒激情。你可以忽而腾空而起,忽而伏地翻滚,忽而东扭,忽而西晃,你可以将平素生活中时时袭来的烦恼抛到脑后。你可以在醉人的节奏中起舞,让那千姿的舞影和百态塞满你的大脑空间。

你也可以选择头套或是尾套。那麒麟头套由细篾扎成,在外形上糊多层砂纸,看似很大,其实却轻。麒麟尾套则用布料衔接而成。有时,紫晓也会从常昊手中夺了那头套,舞动一气。

热闹的节奏中没有清晰。清晰的生活太累。清晰的生活中你不能不表演。这儿只有激情和热闹:热闹的氛围,热闹的打击乐,织成一段热闹的人生。

紫晓是这儿的宠物。男孩们围了紫晓,像众星捧了月亮。

紫晓开心地笑,开心地舞,舞出一身又一身的汗水。

紫晓仿佛天生是这个世界的人。紫晓在这个世界里如鱼得水。紫晓有种奇异的美。紫晓是麒麟舞的王后。

紫晓舞麒麟头时,更有一种男人舞不出的神韵。她像狂舞的印度女子那样充满了诱惑的力量。时时从她身上溢出的那种邪恶叫人迷醉。她只是坏,不是荡。荡的女人仅能勾起人的情欲。紫晓的坏却能给人以享受。女人应该有点坏。只要掌握好那种坏的分寸,不要成世俗意义上的坏女人即可。

在热闹的间隙,常昊过来了,开始教灵非麒麟舞的基础功。

这个事实一直叫灵非遗憾:他的麒麟舞启蒙是由“半吊子”常昊完成的。

他发现舞着麒麟的紫晓总是朝他这边看。无论她舞到哪个方向,她都朝他这边看。

常昊向朋友们介绍了灵非的“身份”:黑社会老大。

他们都肃然起敬。

11

灵非一直忘不了麒麟舞。在他的记忆中,那是他真正进入樟木头的分水岭。此前,他只是个纯粹与书本打交道的文人。此后,他开始习拳、扎马、练拳脚功夫。有时,他也会腰扎绸带,缠上绑腿,上场亮相。他渐渐学会了徒手单打、双人对打、持械对打等。他也会“徒手对双刀”,“锐针对拳遮”――这是客家人对矛戟对盾牌的称谓。有时,灵非也会跟常昊们一起舞了刀枪剑戟,来一段“连环桩”。多年之后,他阴差阳错,竟成了麒麟舞专家,带着樟木头的麒麟舞艺术团出访了许多国家,赢得了无数老外的喝采。

就这样,由麒麟舞开始,灵非一日日进入了东莞的民间社会。他开始发现了一个全新的世界。他参予了东坑的卖身节、桥头的莲花节、横沥的荔枝节和龙舟赛事等;他也开始了经商、打架、接触女孩子。一天,他终于被文友们称为“堕落文人”。

他成了贩毒集团的头目。他有几把手枪。他在金三角有五个情人,肤色各异,来自五大洲。他拥有私人飞机。他几乎买通了各地的警官,买不通的就一杀了之。他是许多无头案的真正导演。他是黑手党在珠江三角洲的总负责。

他也贩人。他把许多女孩介绍到泰国红灯区。一个可得五千美元。他把乡下搜集小男孩贩卖给南方需要为自己顶门立户的老板。他在哪个村子一露面,哪儿便会消失几个小孩。从此,他路过的地方,别人都将男孩转移到别处。他开了三家妓院,装璜成最豪华的第一流宾馆,专为大款提供色情服务。

--这些,都是那夜他对常昊的麒麟舞朋友吹嘘的内容,逗得他们哈哈大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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