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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幕 林云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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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飞机的时候,致远问我:“她给了你什么?”

“你不是都看见了吗?”我说。

“是,我是看见了。我就是觉得奇怪,莫兰为什么会给你一封信。”致远疑惑地看着我,“你可能不知道,表叔,莫兰是我们当中好奇心最重的,昨天她还来找我问东问西的,不知道她又在搞些什么。她信里都写了些什么?”

收到莫兰的信后,我就一个人坐在候机楼的一角把它看完了。可是,我怎么可能把信里的内容告诉他呢?有些事,我永远都不会让他知道。

真不敢想象,假如他知道他的父亲没死,会是什么心情;假如他知道我不仅没死,还谋杀了他的亲生父亲,又不知会作何感想。虽然,他自己也曾心存恶念,也曾想要杀我,并且已经付诸行动,但我从小看着他长大,我知道,无论他做什么,他终究是个善良的孩子。一旦做了错事,他首先过不了的还是他自己的那关,这注定他逃不了。陷入慌乱的他,根本无法周全地实施他的计划,也许连计划都没有。

在看守所里看见他的时候,我就知道,他已经判了自己死刑。他害怕被惩罚,但是他认为那是他自己该受的,他已经准备受死了。那时,我很想告诉他,我早就原谅他了,我还想把他拉在怀里,用力拥抱一下,然后告诉他,一切都会过去,他还有的是时间享受人生,他什么都没失去。可是当时,我却什么都没做。我只是隔着桌子冷冷地看着他,说了一些不相干的话,甚至,我还一边嚼着口香糖,一边嘲笑了他的犯罪技巧。

“你干吗要打电话给你同学?”我问他。

“我,我想了解一下这边的……情况。”致远胆怯而羞愧地说,他的声音很低。那是我把他送上开往广州的火车后第一次看见他。我发现他瘦了一大圈,我想,他可能已经好久没正经吃过什么东西了。他心里想的只有他干过的事。看着他消瘦灰暗的脸,我仿佛闻到了一股死亡的气息。我心如刀绞。

我和加英一直在存钱,我们原本想把他送到国外去念书,晓天早就替我联系好了一个深圳的朋友,那个人愿意替致远担保,还有能力为致远申请到美国一所大学的奖学金。所有的事,我们都计划好了,可刹那间却让一个贱女人毁得干干静静。我只要一想到,曾经是我们家的骄傲,曾经是优等生的他,现在竟沦落到要被枪毙的地步,就恨不得冲到郦雯的家里,扭断她的脖子。

但是当然,我什么都没表现出来。我还学着晓天的样子尖声笑起来。我知道要想真正完成复仇,必须得拥有魔鬼般的冷静,所以,我必须忍耐。

十七年前,当我第一次看到加英的时候,我还是个二十出头的年轻演员。那天晚上,我打算从中一百货的顶楼跳下去,了却我的残生,因为我知道我再也不可能成为我想成为的人了。我鼻梁中央的那个疤,使我无法上镜,而我做的整容手术又失败了,它不仅没能帮我掩盖住那个可恶的疤,反而让它更明显。就是因为这个疤,让我在一部电影的主角选角中再次落败。而因为跟导演关系不佳,最终我连一个像样的配角都没轮上,我想我可能一辈子都只能跑龙套了。我曾经梦想成为中国最出色的男演员,可现实却告诉我,我完了。

当我走上顶楼的时候,我发现有人已经先我一步走到了那里,那就是加英。她也是来自杀的,她怀上了一个有妇之夫的孩子,那个人自从知道她怀孕后就消失了踪影。他大概曾经建议她打胎,但那时候,一个未婚女子去医院打胎是一个可怕的罪过,她承受不起这个结果,于是只能选择跳楼。

那天,我们坐在一起聊了很久。大部分的时候,都是我在说,她在听。可能是因为,我们当时都抱定了去死的念头吧,我们都很坦率。我记得那是我第一次向旁人坦诚我的性倾向。是的,我是一个同性恋。

在我16岁的时候,我爱上了我的远房表弟晓天。我们曾经有过关系,而且恋爱了很久,后来是因为他父母希望他结婚,才分的手。那时,我们都觉得这是错的。我们一方面沉迷其中,一方面又想摆脱,所以,那次我们分得很彻底。遇见加英时,我们已经分开两年了,其间,我们不曾通过电话,也不曾见过面。我们完全断了联系。

那段时间,我认识了一个美丽的女演员。她看上去好像很喜欢我,我也曾想跟她结婚,但后来我发现,她跟两个导演有过关系。她觉得这没什么,我也知道在这个圈子里,这算不了什么,但我还是接受不了。我想我永远都无法认同,一个人为了某种目的出卖自己的身体,这让我想到了我跟晓天。相比之下,我们之间的感情纯洁太多了,我们只是因为合得来才会在一起,除了爱,我们从来没向对方索取过任何东西。

我把我的故事全部告诉了加英。我没想到,她很同情我,一点都没把我当成一个怪物,她还说,假如有来生,她希望我能跟所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她的话让我感动,我看得出来,她读的书不多,但很真诚。她是个好人!她说,她很希望嫁给那个有妇之夫。那个人一开始是利用她的穷困和幼稚强奸了她,后来,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渐渐爱上了他,并且不能自拔。我以为她会恨他,但是我发现,即使跳楼,她还是爱他。她不肯说他的坏话,还说死了之后就不会给他添麻烦了,她的天真和善良都令我惊讶。

那天,我们两个都没自杀成功,可能是因为我们浪费了大多时间用于交谈,后来百货公司的保安发现了我们,他将我们赶下了楼。自那天起,我便常常跟加英在一起,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我们总是在一起分享心事。最后,我提出跟她结婚,因为她的肚子已经很明显,如果再不结婚,我怕她会成为所有人的笑柄,她同意了。我妈因为知道我的事,所以也爽快地接受了加英。“她当然不是我理想中的儿媳,但她总比一个男人强。”这是我妈的原话。她很久之前就发现了我跟晓天的事,她也曾伤心过,我想最终是她自己的经历帮助她克服了心理障碍。她知道,每个人都可能会爱上一个不该爱的人。

我本来以为我这一生都不可能再跟晓天相聚了,可是在我结婚后的第八年,他给我打来了个电话。

本来我以为自己早就已经把这段感情忘了,可是听到他的声音时,我却有种崩溃的感觉。我还记得那天下午,我急急忙忙地请假去公寓看他,因为太激动,我居然还乘错了公共汽车。这一生,我从来没那么慌乱过,即使被我妈发现我的癖好后也没有。

他在公寓里等我,我进门的时候,发现他穿着他喜欢的花衬衫,站在角落里,目光呆滞地看着我,“你没变!你他妈的一点没变!”他恶狠狠地说着,眼泪夺眶而出。

我一句话也没说,走过去,紧紧拥抱了他。那是我们十年来第一次相聚,我们都很激动,他告诉我,他离婚了,他说,从今以后,他再也不会结婚了,他想跟我在一起,永远不分开。这听上去,很像是一句承诺,但我了解他,我知道假如我真的相信了他,那我就是天下最大的傻瓜。结果,正如我所料的,第二天他就反悔了,他再次向我提出分手,他语重心长地解释说,他一直希望自己是个正常人,他希望我也是,因而他离开我,是想给彼此一个可以改变的空间,我知道这只是空话,我们根本无法改变自己。

然而,这次分手只维持了三天,他就回来了。他说他无法忍受那些俗气的女人,他又求我留在他身边。这一次,他看上去颇为认真,他甚至要求我离婚,可我太了解他了,我只把他的话当耳边风。结果,在跟我相聚一周后,他又突然失踪。他给我留了张条子,说他再也不会回来了。我知道,这并不是结束,没想到还真的被我猜到了。在一个月后,他又灰溜溜地站在了我工作单位的门外。这一次,我把他带回公寓后,狠狠把他揍了一顿。我把他打得脑袋开花,鼻子流血,后来还不得不去医院缝针。我告诉他,我再也不允许他来找我了。那时,我是真的想分手,我已经受够了他的反复无常。我把头上包着纱布的他独自留在公寓里就甩门走了。这一次,我们分了三个月。我想,如果不是有一天晚上,酒吧的人打电话让我去领他,我可能真的再也不会见他了。

我把喝得烂醉的他送回公寓,他断断续续地跟我说他这几个月的经历,原来他母亲上个月得病去世了。我知道他跟母亲的感情一直很深,他父亲在他五岁的时候就死了,他是由母亲单独抚养长大的。我住在广州他家的时候,他母亲对我很好。我提议第二天去寺庙为他母亲上香,他当时眼睛一亮,我看见了,不由得心里一动。

那以后,我们又很快走到了一起。这一次,他变乖了,没有再玩分手和好的游戏,也没有作任何承诺。他把他原来在广州的业务都转到了S市,并从此安定了下来。从那时起,直到他死,我们一直维持着每周约会三次的频率。虽然,在他生命最后的那几年,他又重新陷入了跟过去一样的困扰,他想结婚,他甚至频繁结识不同的女人,但我们的约会从来没变过。

又一次他问我,有没有跟加英发生过关系。我告诉他,曾经有过,但次数很少,因为我不喜欢。其实我跟加英都曾努力想过一种正常的夫妻生活,但后来所有的尝试都失败了。那个男人一个电话就把她叫出去了。而我呢,同样没办法摆脱过去。所以注定了,我跟加英只能是最好的朋友。

“当朋友有什么不好?难道像我们这样才好吗?”听完我的叙述,他尖声笑。

我不置可否。我知道只要我们在一起,他的心就不会安宁。

他没告诉我,当我不在他身边时,他都干了些什么,但是我能猜出来,我只是从来不说,也不问。我厌倦了争吵,人生短暂,我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分每秒,我想即使我们什么都不做,只是一起在茶馆里坐一会儿,默默喝一杯茶,也是一种幸福。

然而我没料到,我终于还是不得不面对这一切。

有一天,我突然发现,他在发高烧,我想带他去看病,他拒绝了,还拒绝我接近他,当我想用手去试探他的额头时,他惊慌地躲开了。我知道一定是出了什么事。其实之前,我就已经有所察觉,自他从泰国旅游回来后,他就以各种理由躲着我。那天,在我的一再追问下,他终于说出了实情。原来他得了艾滋病。他去泰国的时候,玩得太疯了,回来后就发现不舒服,那时他心里就有怀疑,后来他用假名去作了检查,得到了确认。那天晚上,他再次向我提出分手,我明白他是不想传染给我。然而就在我追问他之前,我就已经作了决定,我告诉他,我会留在他身边。我还记得,听了我的话后,他站在窗边静静地看着我,然后走过来,“对不起。”他轻声说,接着他拉了下我的手,又马上放开了。

接下去的一段日子,我开始照料病中的他。我无数次劝他去医院接受正规的治疗,但他都拒绝了。他反复跟我说,他不希望别人知道他的丑事,他不想变成别人的谈资。我知道,他如此坚持,也是考虑到了我的因素,因为一旦我们的事败露,影响到的不仅是我,还有加英和致远。可那对我来说,不是问题。我告诉他,我可以跟加英离婚,我当时想,只要能救他,怎么做都可以。但他马上就搬出一大堆他从图书馆找来的资料,他想说服我,即使他被送医,死亡的几率仍然很高。“既然都要死,何必要死得那么难看?”

但是,难道就这么等死吗?我接受不了这个现实。于是,在最初的几个月,我们总在反反复复地争论这件事,有一次,我试图偷偷打电话给卫生局,想让他们强行把他送去治疗,但很不巧地被他发现了。他用刀顶着自己的脖子,威胁说假如卫生局的人敢走近他的房子,他就立刻自杀。我知道他不是在开玩笑,于是只能放弃。

后来,他说他需要呼吸新鲜空气,想住到郊区去,我便帮他把公寓卖了,在郊区买了一幢有院子的小房子。我那时没想到,他已经把什么都计划好了。

他的病来势汹涌,几个月的工夫就让他整个人都变了形。虽然,他几乎没断过抗菌素,我每次去也强迫他吃新鲜水果和蔬菜,有时候还榨果汁给他喝,但这些都抵抗不了病菌的攻势。今年11月的时候,他就已经病入膏肓。我替他请的护工说,他几乎每天都会呕吐和昏厥。到12月初,他已经瘦得我都快认不出来了,皮肤则大面积地溃烂,无论擦什么药膏都无济于事。然而,尽管如此,他的意识却一直很清醒。

去世前,他付了双倍的工钱给护工,解雇了她。等我去看他的时候,他很理智地告诉我,他已经趁我不在的时候,从银行里陆续取出了他所有的钱,他要把这些钱都留给我。接着,他提出了最后的要求,让我将他秘密埋葬。他说,我无须搬运尸体,只要将他就地埋在院子里就行,而这就是他当初买下这房子的目的。他把这里当成了他最后的归宿。

三天后,他就去世了。

我永远记得,他最后一刻的神情。那天我替他洗完头后,他躺在床上,朝我招招手。我走了过来,看见他的嘴在蠕动,便俯下身去听他在说什么。“抱抱我。”他说,我听了好久才听清这句话。我张开双臂,紧紧将他抱住,这是八个月来,我们第一次如此亲近,然而,他跟八个月前已经判若两人。他轻得只有过去一般的分量。他变小了,就像孩子一般钻到了我怀里。我仿佛听到他在我耳边低语,但这次我无论如何都听不清他在说什么。我以为他要喝水,或是想吃一片苹果,而等我放开他,想问他的时候,却发现他已经停止了呼吸。

虽然这是我早就预料到的结果,我也曾一百遍一千遍想到过类似的场景,我甚至已经计划好了到时候自己该怎么做,但是,当我真的身临其境时,却还是惊慌失措,完全失去了方向。我记得我撒腿跑出门去,我知道在那种时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可以帮我,那就是加英。而等我奔到家门口时,我已经平静了下来。我小心地擦干眼泪,敲响了房门。我不想让致远看见我的狼狈。

加英自始至终都知道晓天的存在。他患病的事,我也不曾瞒她。所以,她跟我一样,也早就预感到了这一天的来临。那天清晨,她听了我的叙述后,便马上跟我一起去了晓天的房子。我们并没有将他就地掩埋,因为加英告诉我,那地方可能会被动迁。我当然不希望推土机的隆隆声惊动晓天的长眠,更何况,假如他们挖到尸体,会产生很多别的问题,所以最后,我们将他的尸体装在一个箱子里,带到了更远更偏僻的山区。我们把他安葬在一片幽深的林子里,虽然没有立墓碑,但是我记得在他的墓旁有两颗枝叶茂密的山毛榉。我还在树上刻了一个大写的Z作为标记。我想有一天我会回来看他。

在那之后,我将晓天给我留下的三十万元存入了致远的账户。我知道善待她的儿子,就是对加英最好的感激。

加英得知有那笔钱后,曾经感叹,她的运气没我好,因为晓天至少给了我回报,但她呢,穷其一生爱的人,不仅什么都没给她,而且,她永远摸不透对方的心。

加英跟我结婚后,仍然抱着跟那个人结婚的念头。因为她生完孩子没过两年,那个男人又来找她了。加英每次跟他幽会,回来后都会坦白地告诉我,她还求我答应,假如对方原因跟妻子离婚,跟她结婚,我得成全她。我一直希望她能幸福,所以当然毫无犹豫地答应了。我还对她说,我时刻等待着她的好消息。然而,加英到死都没有等来这个好消息。其实,在她跟这个男人纠缠的这十几年中,那个男人离过婚,但他选择的对象不是加英,而是一个跟她年龄相仿的女人。我听加英说,那个女人的哥哥在区委当领导。

那件事让加英差点再度寻思,还好那时致远已经五岁了。她情绪最低落的时候,我总是让致远跑去叫她。致远跟在她屁股后面,妈妈妈妈的叫,终于把她的心叫软了。她最终还是放不下可爱的孩子,选择活了下来。我本来以为,加英从此会跟那个男人断了联系,可没想到,那人再婚后,没过两年,他又再度出现在加英身边。这次,他给了加英一点小恩惠,他提升加英当了楼面经理。加英是很容易满足的人,她以为那是他还爱她的表示,为此,她很轻易地说服自己理解了他之前对自己的背弃。并且,从那以后,她就决定当这个男人一辈子的地下情人,那时她知道她已经永远不可能成为他堂堂正正的妻子了。这是加英的选择,我无权过问,但我心里看得很清楚,从头到尾,那个男人就没有喜欢过她。他从来没想过要娶她,她充其量只不过是他的泄欲工具罢了。因而当我在策划报复的时候,我一开始就想到了他。

我跟加英结婚的时候,他来参加过婚礼,后来我也去他们商场接过加英下班,所以,他早就认识我。加英从来没把我的事告诉他,所以,他一直纳闷我为什么会娶加英。他曾经问过我类似的问题,我当然说了一大堆加英的好话,那时,我是希望提醒他,加英真的是他最好的选择,我希望他能娶加英为妻,了却她的心愿,然而,他显然是错会了我的意思。他以为我很傻,以为是加英欺骗了我,以为我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关系。所以,当我告诉他,我有他们幽会的证据时,他才会如此惊慌失措。我约他跟我一起去外地旅游,顺便谈一谈他该付给我多少致远的抚养费,他马上就同意了,他很怕我会闹到他家里去,看得出来,他很怕他的第二任妻子。

他按照我的提议,跟家里和单位说那是他跟老同学约好的聚会。那天晚上,他说火车是半夜的,得先去朋友家集合,就离开了家。他到我家后,我便按计划用一本英语辞典打昏了他。然后,正如莫兰说的,我给他换上我的衣服,抬上了床。一切都在计划中。假如致远不出现的话,我想事情也许会更顺利一些。但是我最担心的事还是发生了。我低估了情绪的力量。我也没意识到,致远是一个17岁,初尝爱果的男孩。那是一个容易发疯的年龄。

致远的不期而至迫使我不得不先灭了火,然后弄醒了李建立。他那时脑子还昏沉沉的,我跟他说什么他都信,当然,他更没注意我给他喝了什么。大概是浓度太高的缘故,他死得比我想象的快得多。他死后,我便到隔壁的卧室化妆,那时我已经想好怎么处理被我打昏的郦雯了。

应该说,她的确是个美丽的女人。我第一次见到她,就感觉她对大部分男人都会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她的举手抬足间总好像在说,我喜欢你,但我不需要你。我见识过这样的女人,很多女演员都非常擅长表现这种气质。可对我来说,这真是再俗气不过了。其实,这就是为什么当初我会选择加英的缘故。

要说她的表白,我一丝一毫都没感动过,那是说谎。其实,她曾经不止一次说她爱我,想跟我在一起,她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我。我也曾动摇过,但只要我一想到她谋杀了加英,并用如此卑劣的手法害过致远,我的心就立刻变得像石头一样硬。更何况,事实上,我也没看错她。当她看见床上那个着了火的男人时,就像我预见的,她根本没想过要救他,相反,她还加了把火。她发现了我放在厨房里的大瓶汽油,立刻就用上了。

莫兰又猜对了,假如那天晚上她真的去验证死者的身份,我也许会将她烧死在屋里。可是,她只是叫了两声我的名字,当“我”没有搭理她后,她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便开始惊慌失措地寻找起那份保单来。

想来真是好笑,一个多小时前,她还紧紧搂着我的脖子,向我索吻,企图向我表明,她有多爱我;可当她发现我已经不在人世后,她竟然马上就准备当保险受益人了!我觉得,让她就此死去实在是太便宜她了。

我很高兴,能在法庭上打得她抱头鼠窜。后来一想到她那天的狼狈样,我就想笑。那天真过瘾!

“表叔,莫兰的信能让我看一下吗?”致远显得忧心忡忡。

“当然不行。那是她给我的信。”我塞了一根口香糖在嘴里。

“她跟你说了些什么?”

“她祝你一路顺风,让我好好照顾你。”

“就这些?”致远半信半疑。

“对,就这些。”我不打算再跟他啰嗦了。我决定一下飞机,就买个打火机到机场的厕所把它烧了,“她真的没说什么。好了,快回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想睡一会儿。”我夸张地打了个哈欠。

“我能跟你坐在一起吗?”致远问道。

“不行。我喜欢一个人。好了好了,快走吧!”我故意装作不耐烦的样子赶他。我买了两张座位分开的机票,就是为了离他远点。怎能让他坐我旁边?

致远无奈地看了我一眼,终于走回自己的座位上去了。

每次听到致远喊我表叔,总让我想起晓天。

第一次扮演晓天,是在他死的那一天。加英跟我回到那间郊区小屋,看到晓天的尸体后就提议将小天送到更远的山区去。可如果这样,我们带去的箱子就太小了,于是,我们决定一起去市区买箱子。出门的时候,我突然想到,假如有人看见我跟加英提着大箱子离开,而从此之后,晓天就没了影,这难免会引人怀疑。所以,倒不如假扮晓天堂堂正正地离开这里。我把我的想法告诉了加英,她非常赞同。

我想到晓天柜子里的假发。他去世前头发脱得厉害,我就替他买了一个金黄的假发,他一向都喜欢色彩鲜艳的东西,他常说,每次戴上它,就感觉又回到了过去。

我戴上假发,穿上他的西装跟加英一起来到市区。巧的是,那天我们在车站碰见了过去的老相识,老刘。他没上来跟我打招呼,但我看见了他。我一看他的眼神,就知道他真的把我当成了晓天。

我想,假如没有这次经历,我恐怕没胆量在以后的日子里当着那么多人,甚至是致远的面扮演晓天。

莫兰说得不错,这是我一生中最困难也是最成功的演出。

有了这次经历,即使这辈子我永远无法获得最佳男主角奖,也无关紧要了。

我想,等致远进了学校,我便找个地方隐居起来,我会用我的本来面目继续生活。假如哪天,我想念这个小子的时候,就再以晓天的身份出现在他面前。

但愿他永远都认不出我。

“表叔。给你。”致远又出现在我面前。

“这是什么?给我的?”我看着他递给我的一包薯片发愣,现在我看见这玩意儿就想吐,我再也不想吃它了。可是,面对致远真诚的目光,我只能接了过去。

“是我昨天买的,我知道你喜欢。好了,不打搅你了。”他说完笑着朝自己的座位走去。

我手里捏着薯片袋子,眼睛不由浮现出十年前的情景。

那天我生日,致远用他自己攒的零花钱给我买了一包烟。本来我想拒绝的,因为它明显是包假烟,而我正准备戒烟,但极爱你过却对我说:“儿子的礼物,无论是什么你都要接受。”无奈,我只能当着致远的面,硬着头皮,给自己点上了一支劣质假烟,等他一回头,我便把它掐灭了丢尽了水池……

从我的座位正好可以看见致远的后脑勺。我暗自叹了口气。

好吧,儿子的礼物。无论如何都得接受。

我犹豫了一会儿,最终还是拆开了薯片袋子。

【少女莫兰3·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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