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丘吉尔地产

伊恩·兰金Ctrl+D 收藏本站

雷布思听到无线电闹钟响起,七点就醒来了。他从床上坐起来,给丽莎打电话。电话那头还是无人接听,也许事情有点儿不对劲。

他边吃早餐边浏览报纸。两份高质量的报纸头版的标题还是在说狼人被抓这件事,但是字里行间看上去都不像是新闻报道,读来像是一篇篇对狼人案件作出推测的散文。比如,文章里都是这样的句子:警方认为……人们估计……警方已经抓获了邪恶的割喉案凶手等等。只有一些八卦小报刊登了雷布思在那个小小新闻发布会上的照片。即使是这些小报,它们的态度也非常审慎,除了标题骇人吸引眼球之外,也许这些小报自己都不相信狼人真的被抓住了。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在世界的某个角落,狼人正在看着报纸,看到有关他自己被抓获的信息。

“他”,又是这个词。雷布思不由自主地把狼人设想为一个男人,但是他潜意识里还是对自己这种缩小范围的想法非常担心。现在根本没有任何证据能排除狼人是女人的可能性。他必须得有一个开明的头脑,不排除女人作案的可能性。而且,凶犯的性别真的重要吗?事实上,是的,很可能性别因素很重要。那些泡酒吧或留恋派对的女人为了坐女司机的计程车乐意等上好几个小时,如果她们担心害怕的凶手恰恰就是个女性,那怎么办呢?在伦敦,所有的人都在采取防卫措施。住宅区内,邻里之间都在轮流站岗放哨。在某个小区,一群人把一个完全无辜的陌生人暴打了一顿,其实这个生人不过是迷路了,想问路才进了那个小区。这也是他的错吗?那个小区的居民都是白种人,而那个陌生人是个有色人种。弗莱特告诉过雷布思,伦敦盛行种族歧视主义,尤其是在东南地区。如果你度假归来,晒出一身古铜色,再走进这些白种人聚居的小区,你就是个疯子。多谢弗莱特本人独特的排外情绪,雷布思已经感受过了。

当然,伦敦种族歧视再厉害也比不上苏格兰。苏格兰根本没有种族歧视的必要:因为苏格兰人都是冥顽不灵的。

他看完了报纸,就前往警察局总部。现在时辰还早,才八点半多一点儿。一些凶杀案组的同事正忙着伏案工作,但是那些小办公室还是空的,没来人。雷布思的办公室东西很多,感觉很拥挤,于是他打开了几扇窗户。今天天朗气清,微风拂面。他甚至可以听到远处打印机的声音,电话开始响起的声音。窗外,车流人流都缓慢前进,传来沉闷的隆隆声。雷布思毫无意识地把头枕到了手上。站在办公桌旁边,他可以闻到木头和清漆的味道,中间混杂着铅笔芯的味儿,这味道让他想起了小学时代。

某处传来敲门声,把他从梦中吵醒。接着,他听到一声咳嗽,并不是真的咳嗽,礼貌性的咳嗽。

“不好意思,先生。”

雷布思马上把头从桌上挪开,一个女警察过来了,从门口探进头来,看着雷布思。他刚才张开嘴巴睡着了,还流了一串口水,在桌上滩了一滩。

“嗯,”他还是有点没睡醒,问道,“有何贵干?”

这位女警察露出了同情的微笑。这里的同事也并非每个人都像莱姆一样不厚道,他还是得提醒自己这一点。办一个像狼人案这样的案件,所有的人组成了一个团队,相互之间的亲密往来会超过你和自己的好朋友。有时候,真的是亲过死党。

“有人要求见您,先生。嗯,她想和一位负责谋杀案件的警官聊聊,现在也只有您在这里了。”

雷布思看了看手表,八点四十五分,也没有睡多久。他觉得眼前这个女警察还是可以信赖的,于是他问她:“我这样子能不能出去见人啊?”

“嗯,”她说,“还行,只是你趴在桌上睡觉,有一边脸都红了。”然后,她笑了笑。在这个捉弄人的世界,她做了一个善意的举动。

“谢谢你,”他说,“喊那位女士进来吧。”

“好的,”她走了,可是马上她又回来了,问雷布思,“要不要来杯咖啡或者别的饮品?”

“咖啡就好,”雷布思说,“谢谢你了。”

“加牛奶,还是加糖?”

“牛奶。”

于是她走了,门关上了。雷布思想让自己看上去很忙碌,其实这并不难。桌上要看的文件早已堆积如山,还有很多法证科送来的实验报告等等。吉恩·库珀一案,警方询问了那天和她在同一间酒吧的所有人,挨家挨户地问过去,也没有问出什么名堂。他随手拿了最上面的一个文件,然后佯装在过目。这时候,他听到了很轻的敲门声,再轻一点儿他恐怕都要听不见了。

“进来。”他说。

门慢慢地开了。一个女人走进来,她四处打量,怯生生的样子仿佛受了惊吓。这个女人应该是二十好几快三十岁了,棕色的头发短短的,除此之外,这个女人外貌平淡无奇,并没有太多为人称道的地方。她好像是一个全面平庸的整体,身高不高不矮,身材不胖不瘦,还长着一张大众脸。

“你好。”雷布思说着站了起来。他示意来访的女人坐到桌子那一边的椅子上。他看着她行动极其缓慢地把门关上,还确认了一下是不是真的关上了才放心。把门关好后,她才开始转身看着他,或者至少是往他这边看了,因为她并没有正视他,为了避免眼神交流,她只是看着雷布思脸上的某个部位。

“您好。”她说。她仿佛准备一直站着,直到所有的谈话程序都完成。雷布思自己又坐下,再次用手示意叫她坐下:“您请坐。”

终于,她坐了下来。雷布思感觉自己像是面试官,而来访的这个女人仿佛是一个渴望这份工作的面试者,她一直精心准备想要呈现自己最好的状态。

“你想和警方谈一谈?”雷布思说。他希望自己的声音和语气听上去是温柔和富有同情心的。

她回答:“是。”

嗯,那现在就开始吧。“我是雷布思探长,请问您贵姓?”

“简·克拉福德。”

“好的,简。那我能为您做什么呢?”

她咽了口气,盯着雷布思左耳那边的窗户看。“我想说说有关谋杀案的事情,”她说,“他们都把凶手称为狼人。”

雷布思犹疑不决了。也许这个女人是个骗子,不过看上去她又不像个骗子。她只是看上去有些焦虑不安,也许她有苦衷。

“是的,”他循循善诱,“报纸都这么说。”

“是,报纸上就这么写的,”她突然变得很激动,一下子说话刹不住车,“而且,广播里,还有今天早上的报纸,都说昨晚……”说着说着,她就从包里面拿出了一个剪报,剪报上面正是雷布思和丽莎,“这是您,对吧?”

雷布思点点头。

“那您就会知道我的意思了,您一定知道我的意思。报纸上狼人又作案了,而你们警方说狼人已经被抓住了,也许你们真的抓住了他,这谁说得准,没有谁知道。”她停顿了一下,开始气喘吁吁。来访的这个女人的两只眼睛看着窗外,雷布思还是不作声,让她自己冷静冷静。她的眼眶湿润了,眼泪婆娑了,一颗晶莹的泪珠沿着脸颊落下来。“没有谁能确定你们是不是真的抓住了狼人,但是我可以确定你们是不是逮住了他。至少,我认为我可以确认。嗯,我并没有抓到狼人,可是长久以来,我都生活在恐惧之中,我没有向谁透露过半点,我不想别人知道,我不想我爸爸妈妈知道这回事。我曾经很想大声喊出我的恐惧,但这是很愚蠢的,是不是?如果你们没有真的抓到狼人,那逍遥法外的狼人还可能作案,所以,我决定……我想我可以!”她搓着自己的两只手准备站起来,觉得自己还是站起来好。

“您可以做什么呢?”雷布思问。

“我可以确认他是不是狼人,”她说,她的声音微弱得就快听不见了,仿佛是在和雷布思说悄悄话。她从自己上衣的袖子里拿出了纸巾,擦擦眼泪,那滴晶莹的泪珠落到了膝盖上。“我要来确认他是不是狼人,”她又重复了一遍,“如果狼人就在这里,如果你们真的抓住了狼人。”

现在,雷布思终于可以和她四目对视了,她也没有回避他的眼光。她棕色的眼睛,泪眼蒙眬。雷布思是见过世面的,他见过不少骗子,她也许就是一个骗子,也许不是一个骗子。

“简,你的意思是什么?”

来访的这个女人又开始抽泣,眼睛又开始看着窗外,她咽了口气,说:“他差点杀死我,我是他下手的第一个人,在他开始杀人之前,我是被他抓住的第一个人。他差点杀死我,我差点是第一个受害者。”

然后她抬起头,一开始,雷布思并不知道为什么她又抬起了头。可是现在他看到了,她的右边耳朵有一个新月形的伤疤,一直到她雪白的脖子上,这是一个深粉色的伤疤,不超过一英寸长。

这是刀疤。

她可能是狼人企图下手的第一个受害者。

“你觉得怎么样?”

他们面对面坐着。现在又送来了四英寸高的文档,仿佛要把原来那堆文档压得失去平衡,那些文件几乎要散落一地了。雷布思正在吃一个从吉诺商店买来的奶酪夹洋葱三明治。真是好吃的食物,能够想吃啥就吃啥,也是当一个单身汉的好处,没什么后顾之忧。布兰斯顿的腌菜、大大的香肠、鸡蛋和番茄酱三明治、吐司上面的咖喱豆,所有的一切都是男性热爱的食物,都可以来者不拒。

“那你怎么看呢?”

弗莱特一罐可乐下肚,时不时还打个小嗝。刚才雷布思跟他说了来访女子的事情。现在,这个来访的简女士已经去了审讯室,一位探长给她录口供,还有人给她泡了茶,安排了一位女警察陪同,以示关怀。弗莱特和雷布思都希望简女士千万别遇上莱姆那小子。

“嗯?”

弗莱特揉揉右眼,“我不知道,约翰,这个案子有点黄了。你呢,跑去跟媒体说假故事,弄得满城风雨,报纸上都是你的尊容,我们现在发现了第一桩效仿狼人作案的谋杀案,也许这还不是最后一桩。然后呢,你又有了新点子,关于跳蚤市场和假牙的理论,现在又多了这桩事。”他摊开双臂,仿佛在呼吁让他的世界回归正常,“这案子真是太混乱了。”

雷布思咬了一口三明治,慢慢地咀嚼。“但是,这是符合狼人作案手法的,是不是?我看了那些关于连环案的谋杀书,第一次作案总是仓皇失措而半途中断的。这些杀人犯都没有准备好。有人尖叫,他们就慌张了。而且狼人没有把工具准备好,他还没有把她嘴巴封住,所以她还可以尖叫呼喊救命。然后狼人发现人的皮肤和肌肉比看上去还更结实。他也许看多了恐怖电影,以为一刀下去就像在切黄油。所以他来不及做出什么危及生命的举动,就弃人而逃了。又或许是狼人的刀子不够锋利,谁知道呢。重点是,狼人惊慌了,没有得逞就落荒而逃了。”

弗莱特只是耸耸肩,说:“但是案发之后,她并没有马上过来报案,这令我比较担心这个故事的真实度。”

“现在她主动来报案了。乔治,你说,我们究竟能确认多少声称自己被强奸的人是真正的强奸案受害者?我听说有人认为这个比率低于三分之一,简是个怯懦的小妇人,已经吓得半死了。她只想忘掉这一切,但她又忘不掉。她会良心不安的。是良知一路把她送到我们这里。”

“我还是不太喜欢这个逻辑,约翰,别问我原因是什么。”

雷布思吃完了三明治,装腔作势地擦擦手。“原因就是你当条子的第六感?”他问,话语间透着一丝讽刺。

“也许吧。”弗莱特说,”我只是觉得她有隐情。”听上去他并没有听懂,或者至少没在意雷布思的弦外之音。

“相信我。我已经和她谈过了,完完整整地谈过了。乔治,我相信她说的是真的。我觉得就是他。去年的12月12日,那就是他第一次作案的时间。”

“也许不是,”弗莱特说,“可能还有别的受害者没有报案。”

“也许吧,可重要的是有一个人已经来了。”

“我还是不觉得这对我们有什么好处。”弗莱特从桌子里拿出一张纸,看着那上面潦草记录的细节。

他大约有六英尺高,是个白人。我想他的头发是棕色的,但是他跑开的时候我只看到一个背影,所以没看到他的脸。

弗莱特把纸放下,“这个描述至少帮我们缩小了疑犯范围,不是吗?”

雷布思想承认这一点。他心想,因为现在我一直确认狼人是一个男人,而在之前我并不确定作案的狼人的性别。但是他这个想法还是不能告诉别人。在过去的几天里,雷布思让乔治吃了不少苦头。

“但这仍然不是重点。”他这样回答。

“那到底什么才是重点?”弗莱特把刚喝完的可乐罐扔进金属废纸篓里,罐子在里面响了好半天。

当屋子里没有杂音了,雷布思说:“重点在于,那狼人不知道她记住了他的相貌。我们必须说服克拉福德小姐公布一切,走到聚光灯下,接受媒体采访,做一期叫作“狼口脱险第一人”的节目,然后我们对媒体说,她向我们详细描述了狼人。如果这番举措还不会使狼人那狗杂种慌了手脚,那我们也就无计可施了。”

“慌了手脚!你做的这一切都只是为了使他慌了手脚。那又有什么好处?如果这样一来他被吓走了,怎么办?如果他就此收手不干了,那我们岂不是永远找不到他了?”

“狼人可不是这种见好就收的类型,”雷布思肯定地说,“他会继续作案,因为他已经丧心病狂了。难道你没注意凶手作案的间隔时间越来越短?里河桥一案之后,他马上又犯案了,只是我们还没找着尸体罢了。他已经丧心病狂了,乔治。”弗莱特像看笑话一样看着雷布思,但雷布思一副非常严肃认真的样子,“我是说真的。”

弗莱特站起来,朝窗户走过去:“也可能狼人根本不是凶手。”

“可能吧。”雷布思点点头。

“如果克拉福德小姐不愿向媒体公开一切呢?”

“那也没关系,我们还是将消息透露给新闻媒体,我们还是对外宣称我们已经了解了案犯的具体面貌。”

弗莱特转过身来,“你相信她说的话,你不觉得她可能是个骗子?”

“她可能是个骗子,但我认为她应该不是个骗子,她说的经过还是很可信的。她描述的细节有些模糊,反而显得真实。这事都过去三个月了。如果你愿意的话,我们现在就可以去核实核实。”

“是的,我很愿意去一辨真伪。”弗莱特的语气不偏不倚,不带一丝感情,这个案子已经让他精疲力竭了,“我想了解了解她的社会背景、现状、朋友们、病史和家庭情况。”

“我可以让丽莎给她做些心理测试吗?”雷布思又提议道,不像是在开玩笑。弗莱特淡淡地笑了。

“没必要了,核实我刚才提到的那几个方面就好。拉上莱姆,让他也跟进,就不会碍着我们的事了。”

“这么说你不太喜欢他啊?”

“你从哪里看出来我不喜欢他了?”

“有意思,莱姆说你对他视如己出。”

刚才的紧张气氛很快就没有了,雷布思觉得他又小胜了一局。相视一笑,他们都不喜欢莱姆,这点倒是增进了他们之间的感情。

“你是个很好的警察,约翰。”弗莱特说。雷布思尽管觉得自己是个好警察,但还是脸红了。

“老家伙,闪开吧。”他答道。

“这句话倒是提醒了我,”弗莱特说,“我昨天不是要你回家嘛。你现在有没有要卷铺盖回家的想法呢?”

“一点都没有。”雷布思答道。弗莱特停顿了一下,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好,”他说,“很好,暂时。”他走到门口,背对着雷布思,说:“约翰,你得听话,不能自行其是。这是我的地盘。我必须知道你的一切行踪和目的。”弗莱特拍拍自己的头,说,“我得知道案件的进展,明白我的要求了吧?”

雷布思点点头:“好啦,乔治,没问题。”但他心里却在暗自祈祷弗莱特千万别事无巨细地过问。雷布思向来喜欢独自工作,可是他觉得,除了考克尼地区的警察有喜欢和同事称兄道弟的传统,弗莱特还因为别的原因而想和自己亲密无间。而且,狼人也有是警察的可能,目前没有谁能摆脱嫌疑,无一例外。

雷布思又打了丽莎的电话,但还是没有人接听。午餐的时候,他一直在站台闲晃,然后碰到了乔伊·伯纳特,他在伦敦的第一晚就是被这个警察拦在沙夫茨伯里大街。伯纳特开始还很谨慎,然后他才认出了雷布思:“哦,好啊先生。我在报纸上看到的是您的相片吗?”

雷布思点点头。“这里不是你的管辖区吧?”他问道。

“嗯,不是的先生。我只是路过罢了,为了送个犯人过来。跟您合照的那女人,她看上去有点——”

“你开车过来的是吗?”

伯纳特又有点谨慎了,“是啊先生。”

“你要回城里去吧现在?”

“是的,我回西区,先生。”

“很好。你不介意让我搭个顺风车吧?”

“呃,当然不介意了先生。”伯纳特露出了一个十分不令人信服的微笑,那种笑容简直比花样游泳队员的职业笑容还僵硬。在准备出发的时候,他们碰上了莱姆。

“牙齿不抖了啊?”他问,但是雷布思实在没情绪接他的话。莱姆还不死心,又接着问,“你这是要去哪儿啊?”这样的一个小问题从他嘴里出来就像是在威胁。雷布思停了下来,转过身径直走向他,他们的脸差不多就隔着几英寸的距离了。

“关你什么事,莱姆。没错,我是要去一个地方。”然后雷布思又转过身去跟上了伯纳特。莱姆看着他们离开,咧开半张嘴嘲讽地笑着。

“注意点!”他大声喊,“需要打个电话让酒店来帮你提行李吗?”

雷布思回了他一个双手敬礼的手势,一边大步流星向前走,然后小声说了句“去你大爷”。伯纳特听见了。

“先生,你说什么?”

“没什么,”雷布思说,“什么都没说。”

他们花了半小时才到达布鲁姆斯伯里,所有的二层楼都装饰着蓝色的环形板,纪念作家罗素一家人曾经在这里生活。雷布思认出了其中一些名字,最后他找到了要找的那栋楼,然后就跟伯纳特挥手道别。

他来到高尔街社区大学的心理学部。当时正是午后一点,那儿好像只有一个女秘书在这个时间接待来客,她上前询问雷布思是否需要帮助。

“我想是的,”他说,“我在找丽莎·弗雷泽。”

“丽莎?”女秘书的口气有些迟疑。“哦,丽莎啊。原谅我,我恐怕不能帮到您了。我大概一周没见着她了。你可以试试去图书馆,或者狄龙。”

“狄龙?”

“是个书店啦,就在转角。丽莎经常在那待着。她喜欢书店。或者大英图书馆。只是有可能哦。”

雷布思带着一丝疑惑离开了那栋楼。那女秘书看起来很怪,好像有些距离感,整个人看上去不大清醒。可能是他多想了,也许他开始怀疑一切了。他找到那个书店走了进去。说它是个店子似乎有些不准确,狄龙非常大。他在一面墙那看了看,关于心理学的书籍在三楼。书太多了,一个人活一辈子也不见得能读完这些书。他尽力不去瞧这些书,而是往过道里走去。一旦他仔细看看,就会产生浓厚的兴趣,如果兴趣来了,他就会买些回去。家里已经有50多本书了,就在床头摆着,等他放长假的时候才能撇开警务工作然后专注地读它们。他喜欢收藏书籍,这只是他其中一个兴趣。他并不是为了收藏而收藏,不会去特意买初版本,或者作者签名版本。大多数时候,他就是买平装而已。如果内容不对他的胃口,是什么版本的又有什么所谓。而且他的兴趣广泛,什么内容的都可以读。

所以他假装自己正穿着白袍,思考着普通人和非普通人的区别,然后走到了心理学书籍区域。这是个和别的房间相连的房间,但是丽莎不在里面。然而,他确实又找到一处地方,那儿放着毫无疑问是她看过的书籍。那些书就在收银桌子边的一层隔板上,关于犯罪方面的,有一本她曾借过他的也在那儿。他拿起那本然后翻过去看了看价格。雷布思随即惊愕了,又看了一次。很贵呢!连精装本都不是!看样子学术书籍确实收费过高。实在奇怪:难道那些学生,那些读者们都能承受得起?这得找个心理学家来解释解释了,或者找个精明的经济学家。

犯罪学书籍旁边放的是些关于神秘鬼怪、巫术方面的书,还有一堆各式各样的塔罗牌和其他之类的东西。雷布思对这样的摆放感到很好笑:警务类书籍和这些旁门左道放在一起。他拿起一本礼节性书籍正翻着,一个穿着绸质裙子,年轻苗条的红发女士走了过来,在他旁边停下,将一叠塔罗牌拿到收银台。嗯,这家书店还真是什么都有,不是吗?她看起来很严肃,的确是个严峻的时刻。

仪式。雷布思在想狼人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有某种仪式的意味。一直以来他都在研究罪犯的心理学:有没有可能所有的事都只是关于仪式呢?对清白之人的屠杀和猥亵之类的,查尔斯·曼森[1]和他前额的十字纹身,有些人说开膛手杰克的犯案手法就跟这有点关系。疯狂和邪恶,有时候你找到了动机,却没办法解释。

划开喉咙。

挖穿肛门。

刺破胃部。

喉咙和肛门是两个人体的端点,胃部又有点像是其中的中点。这能算是这种特殊模式的一个线索吗?

线索无处不在。

回忆中的魔鬼,从深不见底的记忆深渊中跳了出来。那个案子叫他完全脱不开身,但也还没有这个案子一半复杂。他原来想到过狼人有可能是个女人,现在一个女人却适时地出现,告诉他狼人是个男的。出现得相当是时候。乔治·弗莱特的谨慎是对的,也许雷布思能从他身上学到点什么。弗莱特看书就能解决一切问题,各种细微的细节都不放过。他绝对不会用汗津津的手拿着那副玩具假牙,在大厅里疯跑寻找,他是那种能冷静坐下来想通一切的人。这让他成为一名优秀的警员,比雷布思更加优秀,因为他不会在任何假象出现的时候打盹。也许是因为他向来就是个小心谨慎的人,这样的人从不漏掉任何蛛丝马迹。

雷布思带着自己的小小谜团,右手提着满满一口袋刚买的书籍离开了狄龙书店。他走向高尔街,又转向布鲁姆斯伯里区,幸运地碰上一路绿灯。抬头才发现自己到了大英博物馆外。如果没记错的话,里面就应该是大英图书馆,或者是曾经的大英图书馆。因为图书馆已经搬迁了,雷布思记得在哪看到过他们打算搬迁的消息。

但是大英图书馆是禁止“非读者”入内的。雷布思解释他就是一名读者,但是他得随身携带阅读证才行。情急之下,他想到自己可以提供他的警官证,声称自己在追踪嫌犯。但他没这么做,只是摇摇头耸耸肩在博物馆外散了散步。

这个地方好像挤满了观光客和校园社团。他在想,那些孩子们是不是还有着无边的想象力,在看到古埃及馆和亚述馆时会被那样的文化震撼到,就像雷布思当年自己亲身感受的那样,被那些大型石雕,木质巨门,还有数不尽的陈列物所震撼。

但是大部分人群都在那围观罗塞塔石碑。雷布思听是听说过,但不知道那具体是什么东西。那是一块用三种语言刻写的石碑,上面的文字能帮助学者们解读埃及第一次提出的等级制度到底意味着什么。

他倒是挺想拜托那些学者不要一夜就把这些问题给解决了,或者一个周末就解决了。他们得慢慢来,像警察的工作那样,小心翼翼采样,再像个水泥匠或者打铁的那样苦干一番。最后,才能“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就好比警察们吧,多少次他们当面和约克郡开膛手[2]对峙却让他溜走?这种事的发生次数远比公众知道的多得多。

雷布思接着走过许多房间,空旷的,亮着灯的,装有希腊式花瓶和雕像的房间。然后,他推开了一扇玻璃双排门,发现自己前面就是帕特农神殿的雕像(因为某些原因,博物馆已经不再声称这些是埃尔金大理石雕了)。雷布思围着这座大画廊走着,感觉像是身处一个现代的膜拜仪式。画廊的另一头,一群学生蹲坐在一些石像前写生,他们的老师在周围踱着步子,试图让这些不爱画画的艺术家们保持安静。是罗娜。

即使是隔着这么远的距离他还是认出了她。她走路的样子,她头轻轻侧过去的样子,她说话时把手背到身后的样子……

雷布思转过身去,发现自己跟一个马头面对面了。他可以清楚地看到那雕塑脖子上的血管,马头张着的嘴,里面稀稀拉拉的牙齿几乎都磨光了。别咬人。罗娜会不会介意他走过来打断她的课堂,随便寒暄几句?她一定会不高兴的。那如果她一直在看着他怎么办?如果他溜走的话,倒像是懦夫的行为。管他呢,他就是懦夫,不是吗?

最好是面对现实再回到那儿去。她可能根本没发现他,而且就算她看到了他,她可能也难以想到他是懦夫这个事实。但是接下来他又想问问肯尼的事。还有谁比罗娜更合适吗?这答案太简单,随便问谁都可以。他可以考虑问问萨曼莎。是的,他打算就这么做。他去问问萨曼莎。

他蹑手蹑脚地走到出口处。突然之间,所有那些精致的花瓶和雕像都显得荒诞起来。把它们埋在玻璃后面,供过路的人围观到底有什么意义啊?忘掉那些古老的历史,一心只向前看不是更好吗?如果雷布思采纳一下莱姆的坏主意,事情会好些吗?伦敦实在有太多冤魂了,实在太多了。就连那个记者吉姆·斯蒂文斯也在这附近转悠。雷布思一路穿过博物馆的庭院,直到到了大道才停下。守卫们奇怪地盯着他,盯着他的随身包裹。雷布思想说这些只是书而已,但是他知道他们可以怀疑你藏了些别的东西在书里。这是他痛苦的经验之谈。

雷布思情绪有些郁闷,行为也有些莽撞了。他伸出一只手试图拦下一辆黑色的空出租车。他记不得他要去的那条街的名字了,但是没什么关系吧。

“科文特花园区。”他对司机说。出租车调了个头,好像雷布思真是非法逃窜似的,随后他就钻进袋子里翻看他的胜利品了。

他在科文特花园区那儿闲晃了近20分钟,看了一场露天魔法表演和吞火表演后才离开去丽莎的公寓。应该不会太难,他记起自己曾经路过了一个风筝店,还有一个好像是只卖茶壶的店,雷布思对自己的记忆力感到有点吃惊。左转再右转接着又是右转,他到了她住的街道,站在一个鞋店外面。

店里很忙,顾客和店员们一样,很年轻,好像都是青少年的样子。店里放着一支爵士萨克斯曲,可能是磁带,也可能什么地方有人在演奏。他抬头看着丽莎住处的窗户,亮黄色的窗帘布。她到底多大年龄了?实在无从得知。

然后就一会儿,很短的一会儿,他走了进去,按响了她家的门铃。门洞里有些噪音,一些噼里啪啦的响动。“谁啊?”

“是我,约翰。”

“是谁?听不清楚!”

“是我,约翰!”他向着门框大声说,感觉有点尴尬。但没人注意到。人们在窗外走过,时不时朝里望望,吃着一些蔬菜一样的造型奇怪的零食。

“哪个约翰啊?”听起来她像是把他完全忘了似的。然后又说,“哦,约翰,我知道了。”门响了一声,“门开了,上来吧。”

她住处的门也打开着,雷布思走进去,随手关上了门。丽莎在整理她的工作室,看上去更像是个起居室。他怀疑科文特花园这儿没有起居室这玩意。

“我一直在找你,想联系上你。”雷布思说。

“我也是啊。”

“你也是?”

她转向雷布思,留意到他口气中的一点怀疑,“难道他们没跟你说吗?我在那个谁那留了近半打留言条,他叫什么来着,莱德?”

“莱姆?”

“对,就是莱姆。”

听到这儿,雷布思对莱姆的厌恶马上升级了。

“大约一小时前吧,”她接着说,“我打电话过去,他们说你回苏格兰了。想到你不辞而别,我都有点生气了。”

那些混蛋,雷布思暗暗咒骂道。他们确实对他恨之入骨,不是吗?“我们这位来自北部边疆的专家。”

丽莎将地板和床上的报纸捡起来摆放整齐。又将沙发垫子和表面弄平整。然后有点上气不接下气地站在雷布思旁边,他伸出胳膊把丽莎拉到自己怀里。

“你好啊。”他低声说道,低头亲吻她。

“你好。”她答道,回应着他的吻。

丽莎从他的怀里挣脱出来,走向她的小厨房,接着传来一阵饮用水填满水壶的声音。“我想你已经看过那些报纸了是吧?”她说。

“已经看过了。”

她从厨房那探出头来,“一个朋友打电话过来告诉我的,我还不大相信呢。我的照片上了头条!”

“终于出名啦。”

“更像是臭名昭著吧—— 一个‘警方心理学家’!他们大概已经完成了任务了。一家报社甚至叫我丽兹·弗雷吉雅。”丽莎将水壶电源插上烧水,然后又回到房间里,雷布思正坐在沙发扶手上。

“所以呢,”她问道,“调查进行得怎么样?”

“有了些有意思的进展。”

“是吗?”她坐在床沿,“跟我说说看。”

雷布思和她说了说简·克拉福德的事儿,还有他的一些假牙理论。丽莎提议通过催眠疗法来帮助简·克拉福德恢复记忆。“失去的记忆。”她这样说。但是雷布思知道这些东西并不能被当成证据。而且,他自己也有过“失去的记忆”,现在还在记忆里颤动呢。

他们喝了些正山小种红茶,雷布思说这种茶的味道让他想到熏肉。接着丽莎放了点音乐,是舒缓的古典乐,他们又坐在另一块印度毛毯上。

他们背靠沙发,肩膀四肢碰在一起。她抚摸着他脖子后的头发。

“那晚我们之间发生了些什么,”她问道,“你后悔吗?”

“你是说对发生的事?”

她点点头。

“当然不啦,怎么会,”雷布思答道,“正相反。”他顿了顿,“那你呢?”

她仔细想了想才说,“很美好。”她把注意力集中在要说的每一个字上,眉毛都要蹙到一起了。

“我本以为你在躲着我呢。”

“我今天上午去大学找你了。”

她坐直,仔细看着雷布思的脸,“真的吗?”

他点点头。

“他们怎么说的。”

“我跟一个秘书问了问,”他解释道,“那个脖子上挂着眼镜,梳着圆发髻的秘书。”

“那是米莉森特,她怎么跟你说的啊?”

“她就说你最近都没怎么出现。”

“没别的了?”

“还有可能在图书馆能找到你,或者在狄龙书店那儿。”他说着向门那点点头,门后挂着一个袋子,“她说你喜欢书店,所以我就过去看了看。”

她还是看着他的脸,然后笑了出来,又在他脸上亲了一口。“米莉森特是个人才呢,对吧?”

“你说是就是咯。”为什么丽莎的笑好像松了口气似的。别再自找谜团啦,约翰,现在就停止。

她从他身上爬过去,去够那个装满了书的袋子。

“你买了些什么?”

他确实记不清了,除了那本他在出租车里读的《霍克斯默》。

他从背后看着她,她的腿从他身上挪开,慢慢轻轻地用膝盖骨爬到那。

“好啦!”她说,从那袋子里拿出一本书——“艾森克[3]。”

“你看过吗?”

她又思考了一下这个问题,“没怎么看过,事实上完全没看过。基因遗传和这类东西吧,我不太肯定。”她又举起另一本,叫了出来。“斯金纳[4]!行为主义的猛兽!但是为什么你——”

雷布思耸了耸肩,“我只是看到有些书好像你借给我过,所以我就——”

丽莎又把一本《鲁德王》举到他面前让他看,“你看了前两部吗?”她问道。

“哦,”他有点失望地回答,“是三部曲之类的吗?我只是喜欢这书名罢了。”

她转过身来给了他一个嘲笑的鬼脸,然后又笑开了。雷布思觉得自己脖子都红了。她在作弄他呢。他转身背对她盯着那毛毯的式样,用手抚弄那蓬松的纤维。

“哦,亲爱的,”她喊道,开始慢慢爬了回来,“对不起啦,我不是有意的,真对不起。”又将手放在他的双臂上,在他前面跪坐着,转着她的脑袋,直到他看着她。她带着歉意地笑了笑,“对不起啦。”她开口说。他试图摆出一副没关系的笑脸。她俯身上去,吻了他。她的一只手放在他的腿上,从下往上向大腿游走,接着又往上挪了挪。

雷布思逃开的时候是晚上了,用“逃开”这个词也许有点太严重。丽莎睡着了,从她身下逃开确实费了不少功夫。她的体香,发香,腹部那完美的温软,还有她的玉臂和光洁的后背。雷布思下床、穿衣,没把她弄醒。他给她留了张条子,拾起了那袋书,开门后又朝床那头看了一眼,才背过身去关门离开。

到了科文特花园区的地铁站,可以排队坐升降梯或者是走三百多级台阶下去。他走下了楼梯,那些台阶一路螺旋向下,好像没有尽头。一想到战争年月里那些要将螺旋下降的东西他觉得有点头重脚轻了。地铁站的白瓷墙跟公厕里的差不多,上面隆隆作响,夹杂着行人的步伐声和谈话声。他还想到爱丁堡斯科特纪念碑那密实的弯曲梯道,那可比这些要窄得多,也险得多了。好不容易才走完,倒是比排队坐升降梯下来要快那么几秒。地铁跟他想象中的一样拥挤。一个穿绿色毛大衣的年轻人把音乐公放了出来,几乎全车厢都听得到,而他旁边就是一块写着“请勿大声喧哗”的告示牌。他完全没理会车厢的其他人,还时不时猛灌几口啤酒。雷布思有点想劝这年轻人把公放关了,但还是忍住了。毕竟他就搭一站路。如果这些面无表情的乘客们都打算默默忍受的话,那他又何必多此一举呢。

到霍尔本站的时候他挤了出去,上了另一节开往中央线的车厢。这里也有些把随身听声音开得老大的家伙,不过还好他们远在车厢的那头,所以雷布思只需要忍耐一些烦人的鼓点。

不过这次他有经验了,宁愿发呆也不再观察这些乘客,让自己在途中彻底放空吧。

只有上帝才知道这些上班族一天天是怎么过来的。

都按响门铃了他才想起自己来找罗娜之前也没打声招呼。拜托脑筋转快点吧,约翰。

门开了。“哦,是你啊。”罗娜的口气听起来有点失望。

“你好,罗娜。”

她脸上带着点淡妆,也没穿居家服。就站在门口,对着门阶上的雷布思说:“来这儿有什么事儿吗?”她大概要出门去吧,或者是在等待哪位绅士的拜访。

“没什么特别的,就是想过来看看,那晚我们都没什么机会说说话。”要不要告诉她他在大英博物馆碰到她了,雷布思想了想,还是算了吧。

她摇了摇头说:“确实没聊什么,不过我们也没什么好聊的吧。”口气并没什么恶意,倒像是在陈述事实。雷布思低头看着门阶。

“我好像来得不是时候,实在抱歉。”

“不需要抱歉。”

“萨米在里面吗?”

“她跟肯尼出去了。”

雷布思点点头,“那好吧,不管你要上哪儿,玩得高兴。”天啊,他的的确确嫉妒了。都这么些年了,他完全不敢相信他开始嫉妒了。肯定是因为罗娜化了点妆,她从前很少化妆的。他刚转过身去打算离开,又停住了,“我能借用一下你的洗手间吗?”

罗娜盯着他看了会儿,想知道他要耍什么花样。

而雷布思报以微笑,还拿出了杀手锏——学瘸腿狗,于是罗娜就放了他一马。

“去吧,”她说,“你知道厕所在哪儿。”

他把手里装着书的袋子放在了门边,爬上了陡峭的楼梯。“谢谢你,罗娜。”他说。

她还待在楼下,等他出来。他一路走到洗手间,把门打开,又大声关上,然后又轻轻地再把门打开,潜回那个放电话机的地方。电话机机座装饰得很夸张,是黄色和绿色的玻璃配着红色的流苏。雷布思知道伦敦那本厚厚的电话号码黄页就放在桌子下面,可是他直接去找桌上另外一本小的“电话号码和地址”的本子。一些记录是罗娜的笔迹。雷布思想,谁是托尼、汤米、本、格雷姆?但大部分地址和名字都是萨米写的,笔迹更好看、自信。雷布思翻到K那一部分,找到了他想找的那个。

“肯尼”,写的大写,下面是7位数的数字,人名和电话号码都用桃心圈起来了。雷布思从口袋里拿出钢笔和便笺抄下电话号码,然后把本子合上,蹑手蹑脚地再回到洗手间把厕所冲了,快速地洗个手,大胆地下楼来。罗娜正盯着街上,毫无疑问,她很担心,生怕自己的男朋友突然回来看到前夫在家里。

“再见。”雷布思说,然后拿起袋子,经过罗娜上大街去了。雷布思走到罗娜家那条街尽头的时候,一辆白色的福特雅驰特正好从要道转过来,缓缓地从雷布思身边经过。开车的是一个看上去很精明的男人,脸瘦而胡须浓密。雷布思躲到街角,看到那个男人把车子停在罗娜家楼房外面。她已经锁好门飞快地上车了。雷布思走了,趁着罗娜还没跟那个男人又亲又抱,不管那个男人是叫托尼、汤米、本还是格雷姆。

地铁站旁边有一个很大的酒吧,建筑大而狰狞,四周墙上刷的都是骇人的大红色。雷布思想起自己来到南部后都没有试过当地的佳酿。他和乔治·弗莱特去喝过酒,可是每次都还是点威士忌。他看着那一排酒瓶,而酒吧里的酒保也看着雷布思,酒保一只手放在某只酒瓶上,仿佛非他莫属。雷布思指着酒保手下的酒问:“好喝吗?”

那个酒保用鼻子哼了一声:“这可是他妈的富勒酒,伙计,当然好喝了。”

“那麻烦你给我来一品脱吧,谢谢。”

那酒喝起来像水,像冰茶,醇厚似麦芽糖。酒保看着雷布思,所以雷布思点点头以示肯定,然后就走到一个人不多的角落里去了,那里有台电话机。雷布思拨了总部的号码,要转弗莱特接电话。

“他今天出去了。”电话那边的人告诉雷布思。

“嗯,好吧,那给我找个刑事调查局的人来接电话吧,只要能帮上忙的。我要追踪一个电话号码。”关于这类事情是有规章制度的,某些时候可以不计较规矩,但是总是要秋后算账的。首先要提出申请,但是申请不一定会被批准。追踪电话号码这事,有的部门权限会比其他部门大。雷布思认为大都会警局和苏格兰警署应该比大部分的部门有分量,可是以防万一他还是加上了一句:“这个电话号码和狼人那个案子相关,可能是一个很重要的线索。”

然后电话那边的人要求他重复要追踪的号码。那边说:“半个小时后请复机。”

雷布思坐在桌子前喝他的啤酒。这似乎很愚蠢,可是酒精已经开始上头了,酒杯里也只剩下半品脱了。有人落下了一张皱巴巴脏兮兮的中午出版的标准报。雷布思想认真看着体育专版,甚至还瞟了一眼简短的填字游戏。然后他打了个电话,是一个雷布思不认识的人接听的,然后这个陌生人又转给了另外一个陌生人。酒吧里来了一群吵闹的顾客,看上去像是泥瓦匠。其中有一个人跑到自动点唱机那儿去了,于是突然荒原狼乐队的那首《生而狂野》就在酒吧内开始咆哮了,而这个人还催酒保“去把音量再调高一点。”

“雷布思探长,请您稍等一分钟,莱恩总督察有话跟您说。”

“可是,天哪,我不想——”太迟了,那边的声音已经消失了。雷布思一脸怒火地把听筒拿开。

最后,霍华德·莱恩接了电话,雷布思用一只手指堵住一只耳朵,把另一只耳朵拼命贴近听筒。

“啊,雷布思探长,我跟你好好说说。你真是一个不好琢磨的人。我说的是关于昨天晚上你玩失踪这回事。”莱恩声音理性清醒,“你只差一点就要被行政处分了,你明白吗?再制造这样的闹剧,我会亲自把你五花大绑塞到一个行李箱里,押到国家快运公司的巴士上,送你回苏格兰。”

“我再问一遍,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明白了!”

“这个电话号码是一个线索,你说?”

“是的,先生,”雷布思回答道。可突然雷布思想到这样大费周章去弄肯尼的地址到底值得不值得呢?他希望是值得的,如果伦敦警方发现雷布思在滥用职权,如此用他们的系统谋私,他们一定会让雷布思吃不了兜着走,让他在救济金办公室晚景凄凉,就像一个擦皮鞋的小男孩被扔到了天体浴场,分文拿不到。

但是莱恩给了他地址,并告知了肯尼的绰号。

“瓦特克斯,”莱恩说,“地址是丘吉尔地产区佩德罗塔楼E5号。我觉得应该在哈克尼区。”

“先生,谢谢你。”雷布思说。

“对了,请问,”莱恩问道,“雷布思探长?”

“什么事?”

“就我们对丘吉尔地产的了解,如果您打算去那儿,提前跟我们打声招呼。我们会安排一名警员陪您前往,行吗?”

“只身前往有点粗鲁对吧?”

“这个不消说。那是我们训练特种空勤团的地方,就当它是黎巴嫩首都贝鲁特。”

“多谢提醒,先生。”雷布思本想说自己曾在特种空勤团服役过,在特种空勤团总部赫里福德都好好的,不相信在佩德罗塔楼他会怎么着。但话说回来,小心驶得万年船。这些砖瓦匠什么蠢事儿都干得出来,他们的口音混杂着爱尔兰腔和伦敦腔。《生而狂野》已经放完,雷布思喝完了一品脱啤酒,准备续杯。

肯尼·瓦特克斯。那么汤米·瓦特克斯和萨曼莎的男友一定有某种联系,而且是超乎寻常的联系。为什么在一个熙熙攘攘的千万人的大都市,雷布思会被突然涌起的一阵恐惧感攫住心头。他的嘴仿佛被人用纱布缠了起来,头也似乎被罩上了一顶沉重的巴拉克拉法帽[5]。

“哥们儿,要当心啊,”雷布思从酒保手中接过第二杯,“这东西可能要了你的命。”酒保说。

“如果我先干掉它,就另当别论了。”雷布思说,顺手将玻璃杯举到唇边,狡黠地使了个眼色。

出租车司机不愿把他拉到丘吉尔地产。“等隔几条街远的时候,你就下车,我再告诉你怎么走,但别指望我会把你送到那儿。”

“好吧。”雷布思回应说。

的士把他送到约定的地点,他独自走完了余下的路程。看起来也没那么不堪。爱丁堡的郊区都比这儿要差劲。沉闷阴暗的水泥路、脚下踩着噼啪作响的玻璃碎块,窗户被钉上了层层纸板,墙壁上喷涂着各色黑帮名。济兹·珀赛似乎是这儿最大的帮派,但也有一些其他帮派名,设计太奇妙,人很难辨认出来。年轻的小伙们踩着滑板穿过由牛奶箱、木板和砖头搭建的简易运动场。你不得不感叹,创意精神无法被封杀。驻足观看片刻,会发现这些孩子滑板功夫已炉火纯青。

不知不觉,雷布思已走到一座高层建筑的入口。这个地方共有四座大厦。正当他在寻找大楼标志时,有东西“啪”的一声砸到了旁边的人行道上。他循声望去,只见一个三明治状的东西落在地上。然后他伸着脖子往楼上瞅,不料一个又黑又大的不明物朝他飞来,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老天,有没有搞错!”他一个箭步冲进了大楼门厅,这时一台电视机正好着地被摔了个稀巴烂,塑料、金属物和玻璃爆炸声不绝于耳。运动场上,滑板男孩们幸灾乐祸地开始欢呼。雷布思探头探脑地从门厅走出来。周围连个人影也没了。他轻轻地吹起了口哨,初来乍到,这个地方可是给了他一个下马威啊!除了电视机落地时惨烈的爆炸声,似乎没有人关心发生了什么事。

他边走边琢磨,究竟什么电视秀有如此威力,能逼楼上的兄弟到非砸了它不可的地步。“每个人都是愤青,谁知道呢,”他低声说道,“去你大爷——”

雷布思听到电梯开门的声音。只见一位年轻女子推着一辆轮椅出来,她披着一头金发,但似乎多天没洗显得很油腻,鼻子上穿有鼻环,两边耳朵上各打了三颗耳钉,喉咙外纹着蜘蛛网般的刺青。如果她早几秒钟出来,电视机就砸在她头上了。

“你好。”雷布思提了提嗓子,尽量让声音盖过轮椅人的呻吟声。

“怎么了?”

“这楼是佩德罗塔楼吗?”

“在那边,”她边说边朝另外一栋高层建筑指过去,手指甲突兀地尖细。

“谢谢。”

她往电视落地的那边瞥了一眼,“又是这帮毛孩干的,他们闯进房子里,朝窗外丢了一块三明治。一只狗捡着吃了,他们又随手扔出一台电视。瞧这堆烂摊子。”她似乎觉得挺有意思的,似乎觉得。

“幸好我对蒜味香肠不感兴趣。”雷布思说。

这时,年轻女子已将轮椅从电视机残骸旁移开。“快点给我闭嘴,看老娘灭了你这臭小子。”她朝自家孩子一顿臭骂。雷布思一脚深一脚浅地向佩德罗塔楼走去。

他为何来此?

他只身来此,最初似乎合情合理,符合逻辑。如今寂寥地站在这个弥漫着酸臭味的佩德罗塔楼底层大厅,他突然觉得自己的决定无异于头脑发热之举。罗娜曾说萨米和肯尼出去了。他们选择在佩德罗塔楼过夜的可能性很小吧,不是吗?

即便肯尼就在这栋楼里,雷布思如何才能精确定位呢?楼里的居民50步开外就能觉察到警察来打听消息了,于是紧锁大门,他也只能无功而返。知识分子口中的“僵局”大概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吧。当然,他可以一直等下去。肯尼早晚会回来的。问题是,在哪儿等?在这儿?太招眼。站在室外?太冷,太空旷,头顶漆黑的上空住着太多像“轮椅姐”那样愤世嫉俗的人。

究竟是什么让他陷入此境呢?是的,这兴许就是一个僵局。他望着头顶上的窗户,朝着玩滑板的小伙子们的方向,匆匆离开大楼。突然,一声尖叫划破长空,从佩德罗塔楼另一边传过来。他循声飞速走去。好家伙,一出好戏正在上演。一个女子挥着右手,给了牛仔男重重的一记拳头,打得他满地找牙。女子看上去不大,十七八岁的样子。她咄咄逼人,牛仔男只得捂着脸,一边骂娘,一边将苦水往肚里吞。

然而,雷布思对此并没有太大兴趣。他朝旁边看了看,发现一栋低构架的大楼。楼不高,昏暗无光,周围杂草丛生,脏乱不堪。门口亮着一盏灯,挂着一块又旧又破的牌子,写着“斗鸡”。难道是个酒吧?在这种破地方也有酒吧?警察绝不会来这种地方,何况是苏格兰警察。但万一……不可能,事情没这么简单。萨米和肯尼不可能在这儿,永远也不会。他女儿才不会在这样的地方,她应该在世界上最好的房子里。

他女儿认为,肯尼·瓦特克斯是最好的。也许他确实是。雷布思停住了脚步,脑袋一团糨糊。自己到底在干吗?没错,自己是不喜欢肯尼。但当他看到肯尼在老贝利狂欢时,他理清了一下思路,得出一个结论,那就是肯尼和汤米·瓦特克斯的关系确实很铁。而如今,事实证明他们两个存在某种联系,也难怪肯尼会那么狂欢,难道不是吗?

他看过心理学的书,知道警察通常都是凡事往最坏的方面想。这个一点也不假。他无法接受自己的女儿和肯尼·瓦特克斯约会。倘若肯尼确实是王位的法定继承人,雷布思还是疑虑重重。她毕竟是他的骨肉,她长到十岁后,他们就几乎没有见过面。在他心里,她仍然是个小孩儿,需要有人宠着、爱着、保护着。但她现在已经长大了,出落得亭亭玉立,而且有自己的理想和抱负。她确实长大了,这一点无可否认。他觉得很害怕,他害怕,因为她是萨米,他的萨米;他害怕,因为这么多年以来,自己一直不在她的身边,没有警告她、告诉她应该期待什么,哪些该做哪些不该做。

他害怕,因为自己已经不再年轻了。

答案就在这里。他渐渐老去。女儿已经十六岁了,到了离开学校找工作、过性生活,甚至嫁人的年龄了。可是她还小,不能去泡吧,不能和肯尼·瓦特克斯那样十八岁大小的街头少年一起鬼混。然而,这一切没人能够阻挡。她就这样长大了,他错过了她的成长,而如今他也老了。

他确确实实感觉到自己老了。

他将左手深深地埋进口袋,右手依然提着包,转身离开了酒吧。在他之前下出租车的地方附近,有一个车站。他要走到那儿才能坐上巴士。他身前的小道上,一帮滑板的小伙子们向他滑过来。其中一个看起来技术十分娴熟,一边滑还一边向他招手。那个男孩儿渐行渐近,到他面前时,滑板突然弹起,在空中旋转着。男孩儿双手轻巧地抓住滑板的尾巴,向后一挥,划出一道弧线。太晚了,他才弄清是怎么回事儿,还没来得及躲闪,那木质滑板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了他头部重重的一击,只听得“嘎吱”一声,滑板裂成了两半。

他向后打了个趔趄,摔倒在地。那帮人见状,立马围过来七八个,在他口袋里乱掏。

“找死吧你,居然把我滑板搞断了。小子,你他娘的有没有眼睛啊,活生生把它劈开了六英寸长。”

话没落音,就给了他下巴一脚,把他踢出了好远。他只顾着提醒自己不要昏过去,以至于忘了还手,忘了喊叫,忘了保护自己。接着,那人吼道:“你他娘的到底想干吗?”

他们扔下这句话,启动滑板,到达一定速度后,跳上滑板扬长而去,只听到滑轮撞击柏油马路的噼噼啪啪的声音。那架势简直像西方旧时的武装队,雷布思这样想着,嘴角露出一丝微笑。对,就像武装队。

“你没事儿吧?快,赶紧起来。”一个男的把他扶了起来。当他清醒过来,定睛一看,发现正是他之前看到的那个牛仔男,他嘴角上、下巴上都是血。牛仔男看到他在看自己,便解释道:“是我的宝贝老婆,他妈的把我打得好惨,牙都掉了。不过这样也好,这些牙反正也不行了,倒是省了我看牙医的钱。”他大笑,满嘴的酒精味儿:“来吧,我扶你到那个酒吧去,喝几杯白兰地就没事儿了。”

“他们把我的钱抢走了。”雷布思说。他紧紧地抓住手提袋,就好像是他的防身武器一样。

“管他呢,不打紧。”这位好心人说道。

酒吧里的人对他都很好。他们把他安顿好后,时不时会让人送酒过来给他喝,告诉他“这是比尔给你买的”“那是泰莎买的”或者“这是杰基的”“那是……”

他们对他确实不错。他们凑了五块钱,让他打的回旅馆。他解释说自己是个游客,到这里是来参观的。后来发现自己迷路了,就随便在一个地方下了车,结果就到这里来了。他们很淳朴,相信了他的故事。

他们觉得没有必要打电话给警局了。

他们唾骂道:“那帮孙子,向他们报警简直就是浪费时间。他们肯定要等到明天早上才会过来处理,即使过来了,也是来打酱油的。相信我吧,这里的犯罪,少不了有这帮孙子的份儿。”

他相信他们,一点都不怀疑。这时又上来一小杯白兰地。

“一路平安!”

他们又开始玩起了纸牌和骨牌,场面顿时变得喧嚣,和其他酒吧没有什么两样。电视机里正播着一个音乐知识抢答节目,自动唱机放着歌曲,独臂赌徒忙得不可开交,不时发出赢钱的欢呼声。谢天谢地,萨米和肯尼不在这里。要是他们在这样的环境里,会是怎样的一种情形?他不敢去想。

不知什么时候,他抽身去了趟厕所。厕所的墙上挂着一块三角镜,镜边参差不齐。他照了照镜子。他的头、下巴和耳朵都是血,而且都瘀青了。下巴会疼一段时间,被踢到的地方留下了一道又红又紫的痕迹。不是好事儿,但也没坏到哪儿去。好在对方没有用匕首或者剃须刀,也没有群殴。这一脚很专业,干净利落。不过是小孩儿用滑板挥了一下,仅此而已。专业,绝对的专业。如果某天雷布思碰到他,还应该感谢他,感谢他给了自己这么专业利落的一脚。

然后,狠狠地揍他一顿,打得他满地找牙,打到他蛋疼。

他把手伸到前裤袋里,掏出钱包。他知道,而且莱恩之前也警告过他,在这块弹丸之地一定要将钱包藏好。不是怕人行凶抢劫,不是。而是为了防止别人知道他的身份。作为一个陌生人闯入这个地盘已经够危险了,要是让人知道自己是个警察,必然歇菜……所以,他才事先将钱包、身份证等等,放在他的衬裤里,塞进松紧腰带。他接着又把它们放回去。毕竟他对丘吉尔地产尚不熟悉。今天的夜,会很漫长。

他拉开厕所门,回到座位上。白兰地酒起了作用。他已经晕晕乎乎了,但四肢十分灵活。

“苏格兰佬,你没事儿吧?”

他讨厌听到别人用这个词儿,绝对地厌恶。但他还是装出一副笑脸:“挺好的。我感觉相当好。”

“太好了。对了,这杯是哈利给你买的。”

*

把信寄出去后,她感觉好多了。她工作了一会儿,心里又开始悸动,现在好像形成了习惯。可这是一种艺术形式。艺术?去他妈的艺术。对于一个男人来说,艺术太不体面了。他们以前总是吵来吵去,吵个不停。不,这不是真的。她的记忆里是这样的,可是事实不是这样的。有一段时间是这样,可后来他们干脆没有任何交流,父亲和母亲不说话了。她的母亲,很强悍,颐指气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伟大的画家,卓越的油画家。她每天都在画架前面忙碌,而忽略自己的女儿也需要她。那个会偷偷潜入画室,默默地坐在角落,趴在地上,不想被她看见的女儿。如果被母亲看见了,她就会凶巴巴地把她赶出画室,她滚烫的热泪一路流下脸颊。

“我从来就没有想要过你!”母亲会大声尖叫,“你就是一个意外!为什么你就不能当一个正常的小女孩呢?”

跑啊跑,从画室一路跑下楼,跑到起居室,然后跑出家门。她的父亲,安静、与人无争、有文化、文质彬彬。他在后花园看着报纸,斜躺在躺椅上,跷着二郎腿,看到她跑出来,问:“今天早上我的小宝贝怎么啦?”

“妈妈今天对着我吼了。”

“是吗?我相信她不是有意的。妈妈画画的时候是有点儿暴躁,是吧?来,坐到我膝盖上来,你可以给我念念报纸。”

没有人来访,没有人能来。没有家人,没有朋友。一开始她去学校了,可是后来他们把她关在家里,他们自己教她。在家上学当时在班上很流行,她的父亲继承了一个曾姑奶的巨额财产。那些钱够他们过上好日子了,也够把坏人挡在门外。他假装是一个学者,可是他辛苦创作的论文总是被拒,他也终于认清自己不是那块料。争吵升级了,开始动起了手。

“你就让我一个人静静,不行吗?对于我,艺术才是重要的,你不重要!”

“艺术?去他妈的艺术!”

“你竟敢这么说!”

她听到一声沉闷结实的响声,可能是摔了某个碗。在家里的任何地方,她都听得到他们在争吵,可是在阁楼就听不到了。她不敢跑去阁楼,因为那里……嗯,她就是不敢去。

“我是个男孩,”躲在被子里面,她对自己轻轻地说,“我是个男孩,我是个男孩,我是个男孩。”

“宝贝儿,你在哪儿?”他的声音甜蜜像夏天,像一个幻灯片放映机,像某个午后开车去兜风一样轻松。

他们说狼人是同性恋,那不是真的。他们说警方已经抓住了狼人,看到那条新闻的时候,她都要笑出来了。给他们写封信,然后寄给他们,看看他们怎么反应,让他们找到她,她不在乎。他和她都不在乎。不过他在乎的是,她已经占据了他的身体和心灵。

甜蜜……柑橘和柠檬啊!铃声说。

不得体。长鼻毛,她的母亲一直在说爸爸的鼻毛。长鼻毛,强尼,对于一个男人来说多么不得体。为什么她总是可以记住这句话?长,鼻,毛,对,于,男,士,来,说,很,不,得,体。

爸爸的名字是:强尼。

他的爸爸,咒骂她的妈妈。操你的艺术,操是个最脏的字眼。在学校里,真是有人悄悄说着这个词,说着这个神奇的词语,一个可以变出魔鬼和秘密的词语。

现在她站在了大街上了,尽管她知道,她真正可以在屠夫画廊做什么。那儿太脏,破旧的画布到处都是,又旧又破。不过没有关系:没有人会去参观。没有家人,没有朋友。

所以她又找到了另一个,这个很愚蠢。“只要你不是狼人。”她边说边大笑。狼人也会笑。他?还是她?现在没有关系。他和她就是同一个人,伤口已经愈合了,她觉得自己完整,很完整。这不是什么好感觉。这是一种不好的感觉。不过可以把这个感觉忘却一会儿。

回到他的房子。

“你这里有些娱乐场所的感觉啊。”她说。他笑了,帮她拿衣服然后挂起来。“可是有些味道了。你的煤气没泄漏吧,是吧?”

没有,没有煤气泄漏,可是“泄密”,有的。他把手放到口袋里,确认牙齿还在那儿。牙齿当然在,他需要它们的时候它们总在那里。要牙齿去咬东西,他被咬的样子。

“只是一个游戏,宝贝。”

只是一个游戏,咬人很有趣。咬在肚子上。被咬了,不要紧,就像咬了一口覆盆子。但还是会痛的。他摸着他的肚子,还是痛呢,现在都痛。

“你想要我的哪儿,亲爱的?”

“这里就好。”他说,拿出钥匙开门。镜子是个坏主意。最后一个人可以通过镜子看到她身后发生着什么,差点尖叫了,所以镜子被拆掉了。门开了。

“把门关着吧,好吧?你带了什么好东西过来?王冠?”

狼人笑了,露出一排牙。

[1] 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1934— ),在20世纪60年代末领导着美国加利福尼亚臭名昭著的犯罪团队曼森家族,被称为最危险的杀手。

[2]Yorkshire Ripper,约克郡开膛手是自开膛手杰克之后,给英国妇女带来极度恐惧的连环杀手。

[3]艾森克(Hans J.Eysenck,1916—1997),英国心理学家。

[4]斯金纳(B.F.Skinner,1904—1990),美国行为心理学家。

[5]巴拉克拉法帽(Baladava),一种几乎完全围住头和脖子的羊毛兜帽,仅露双眼,有的也露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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