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莱特在集市打探阿诺德下落的时候,被无数热心的摊主塞满了大包小包的水果。雷布思开始也拒绝接受他们送的香蕉、橘子、梨子、葡萄等,可是弗莱特还是劝服了雷布思快收下这些礼物。
“这是当地的一个风俗,”弗莱特说,“如果你不收下他们的东西,他们就不高兴了。就好比一个格拉斯哥人请你喝一杯,你会不会拒绝这番好意呢?不,你不会拒绝的,因为你怕惹怒了他,这群人也是一样的热情好客。”
“我拿了这足足三磅[1]的香蕉也不知道该怎么办啊。”
“吃掉呗,”弗莱特轻描淡写地说,然后又故作神秘,“当然,除非你是阿诺德。”
弗莱特不想解释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雷布思也不愿意去猜。他们一个摊子一个摊子走过去,很多摊子就走马观花似的过去了,只在几个摊子面前短暂逗留。他们就像身边这些来采购的妇女,摸摸这个芒果,捏捏那个茄子,货比三家不上当地问了很多摊主价格,结果也只在几个摊子前买了东西。
“你好啊,乔治。”
“嘿,乔治,最近躲到哪里去了啊?”
“还好吧,乔治?最近爱情可甜蜜啊?”
雷布思看到似乎有一半的摊主,还有大部分运货卸货的伙计都认识弗莱特。然而,弗莱特站在一个摊子后面点头时,一个年轻人突然撒腿就跑,从街上消失了。
“吉米·杰索普,”他说,“几个星期前他在保释期内跑了。”
“那我们是不是应该抓——”
可是弗莱特摇头了,没有采纳雷布思的建议,说:“约翰,下次再说吧。这个小混蛋在方圆百里之内可是众人皆知。我今天没有去追犯人的心思,你呢?”
“没事。”雷布思说。雷布思很清楚,在这里,在这个地方,自己只是一个外来人,一个游客。这里是弗莱特的地盘,弗莱特做主。弗莱特自信自如地从人群里穿过,他跟很多小贩都自如地交流,就像在家一样自在。最后,跟卖鲜鱼的摊主交谈了一会儿后,弗莱特满载而归了,提着一袋子贻贝,一袋子扇贝,还有不少关于阿诺德藏身之所的信息。弗莱特领着站在摊子后面的雷布思走到人行路上,然后转入一条狭窄的巷子里。
“葱烧贻贝,”弗莱特把那个白色塑料袋举起说,“真好看,又容易做,只是准备工作比较花时间。”
雷布思摇摇头说:“乔治,你总让人觉得惊喜啊。没想到你还喜欢做贻贝啊。”
弗莱特只是笑笑,饶有兴趣地说:“我还喜欢做扇贝呢,我老婆喜欢吃这些。蘸上酱,我再做一道鳟鱼。再说一次,这都是准备工作比较麻烦,烹饪本身其实不费力。”
弗莱特喜欢跟雷布思分享自己的另一面,尽管弗莱特自己也说不上原因是什么。他现在也不能直接告诉雷布思丽莎已经去了老贝利,他只是含含糊糊地说看到丽莎安全地上路了。弗莱特心想,自己说理的时候还得照顾雷布思那上满弹簧的情绪,雷布思很可能会马上去找她,在正义女神雕像下面充当傻瓜,让众人看笑话。而且弗莱特现在还是要管着雷布思,雷布思出了什么差错还是要算到弗莱特头上。
雷布思和弗莱特一起从巷子里走出来,到了一个小房子面前。那座房子看上去还很新,可是油漆已经开始掉落了。上空传来一阵喊叫和尖叫,那边是孩子们的游乐场,钢筋水泥筑起来的,四周又围上了钢筋水泥。一个水管子的大部分已经变成了一个隧道,一个藏身的窝。还有一些秋千,有跷跷板,还有一个沙坑——已经沦为了附近流浪猫狗的行宫了。
可是孩子们的想象力是没有极限的:想象你是在一个医院里,我是你的医生;然后宇宙飞船就登陆地球了;牛仔们都没有女朋友;不,你要来追我,因为我是一个士兵,你是一个警卫。孩子们总是能把一根水管子看成别的什么东西。
假装而已,可是他们这些小孩迸发的能量却不是装出来的。他们没法老实站着,一刻也不消停。他们就是要喊叫、蹦跳,然后积极游戏。他们如此活力四射,弄得雷布思都试着抬眼看看了。
“他在这里。”弗莱特说,弗莱特指着游乐场边缘那个条凳。阿诺德就坐在那里,背挺得笔直的,两只手拍着膝盖。他的神情很认真,看不出喜怒哀乐。那副表情你会在动物园里看见,有人盯着笼子或者其他的动物看的时候,就是这样子,看上去最多算有兴趣吧。是的,阿诺德现在看得很有兴趣。可是雷布思才看了阿诺德一眼就觉得反胃。弗莱特似乎却很轻松,他走到条凳那里,坐到阿诺德身后。阿诺德转身,眼神突然充满恐惧,做出“O”的口型,大口喘气。
“是你啊,弗莱特先生,我刚才没认出来,”阿诺德指着弗莱特的包问,“您去购物了?真好。”
阿诺德的语调很平淡,毫无感情。雷布思听过很多瘾君子说话,都是这德性。吸毒的人只有5%的脑袋用于思考外部世界的事情,其余的95%都花在别的事情上去了。嗯,雷布思料想阿诺德也是一个吸毒者。
“是啊,”弗莱特说,“就随便买了一些东西,你记得雷布思探长吧?”
阿诺德跟着弗莱特看过来,从条凳这边看过去,见到了雷布思。雷布思站着,身体故意挡着那群小朋友,好像不想让他们见到阿诺德。
阿诺德木讷地回答:“是的,我记得,弗莱特先生,就是那天和你坐一辆车的那个。”
“不错,阿诺德,没错,你记性真好,是吧?”
“那当然啊,要不然我怎么会记住我告诉你的那些事呢,弗莱特先生。”
“是的,阿诺德,”弗莱特在条凳上挪了挪,他的大腿都快挨上阿诺德的大腿了。阿诺德连忙把自己的腿挪过来,他眼睛专注地盯着和弗莱特之间的间距。“说到你的好记性,也许你能帮我一把,也能帮帮雷布思探长。”
“啊?”阿诺德惊叫一声,都要叫破嗓子了。
“我们刚才正在想,”弗莱特说,“是不是你最近见过肯尼。只是,他似乎不怎么在这一带活动,是吧?我猜,他是不是出去度假了?”
阿诺德睁着迷离又天真的眼睛问:“哪个肯尼啊?”
弗莱特笑了,说:“肯尼·瓦特克斯啊,阿诺德,你的伙伴肯尼。”
这一会儿,雷布思屏住了呼吸。如果阿诺德不是这个阿诺德呢?如果女儿弄错了名字呢?可阿诺德缓缓地点头了。
“噢,那个肯尼啊,他不是我的伙伴,弗莱特先生,我只是偶尔见到他。”然后阿诺德不说话了。可是弗莱特点点头,没有接话,还等着阿诺德多交代点。“我们有时候会一起喝喝酒。”
“那你们聊些什么呢?”
接下来阿诺德问的这个问题出乎意料:“你的意思是什么?”
“这就是一个很直白的问题,”弗莱特微笑着说,“你们聊些什么?我认为你们两个人没什么共同点。”
“我们就是聊天啊,我也不知道聊了什么。”
“可是你们究竟聊了什么?足球吗?”
“是的,有时候会聊聊足球。”
“那肯尼支持哪支球队呢?”
“我不知道,弗莱特先生。”
“你都跟他聊足球了,你会不知道他支持哪支足球队?”
“可能他告诉过我,可我忘记了。”
弗莱特看上去不相信,附和一句“也许吧。”雷布思知道他在这里的角色是什么了,他就得让弗莱特去盘问,雷布思自己只要保持沉默就好了,但雷布思在旁边要装出凶神恶煞的样子,站在阿诺德旁边像个二郎神,恶狠狠地盯着阿诺德那闪光的秃了顶的脑袋。弗莱特知道他自己在干吗,阿诺德开始紧张起来,身体在发抖,脑子都不由自主地晃来晃去,右边的膝盖不停地上下抖动。
“那你们两个人说了些什么?他喜欢摩托车,是吧?”
“是的。”阿诺德回答了,现在渐渐开始说了,因为他知道接下来自己要面临什么了。
“所以你们聊了车子?”
“我不喜欢摩托车,太吵。”
“太吵了?你还真是说对了啊,”弗莱特朝这个游乐场点点头说,“阿诺德,这地方也很吵啊,是不是?你待在这里倒是不介意太吵啊,为什么呢?”
阿诺德转头看他,眼神灼灼,可是弗莱特却报以微笑,不是那种做鬼脸的嬉笑。“我的意思是,”弗莱特接着说,“你喜欢某些噪音,却讨厌其他的噪音。这说得过去,是吧?可是你不喜欢摩托车。你和肯尼还聊了什么?”
“我们就是随便说说,”阿诺德说,皱着眉头一脸苦闷,“就是闲扯,说这个城市怎么变了,东边怎么变了。以前这里有很多农舍的,这里还有田野和自留地,以前住在这里的人们还可以去田野野餐。以前的人们会给你的母亲送些西红柿啊、土豆啊或者卷心菜,说他们种多了吃不完。小孩子就在大街上玩。那时候街上可没巴格达来的人,或者其他地方来的人。都是得体的东边人。肯尼的父母住的地方离这里不远,跟我住的地方隔着两条街。当然,我比肯尼大。我们也没有在一起玩或者干别的。”
“那肯尼的叔叔汤米住在哪里?”
阿诺德用手比画:“在那边。”现在阿诺德增加了几分自信。回忆美好的过去不会有什么坏处啊,是吧?被残酷地盘查一番后,可以自在地说说往昔也让人大松一口气。所以阿诺德现在跟他们坦白了些,美好的旧日时光啊。可是从阿诺德的言语之间,雷布思看到了一幅真实的画面:其他的小孩都欺负阿诺德,取笑他,阿诺德的父亲把他锁在房间,不给他吃饭,他的家庭破碎了,他自己走上了小偷小摸的道路,他是一个非常内向害羞的人,没法跟女孩子交往。
“你在这附近看见过汤米没有?”弗莱特突然问。
“汤米·瓦特克斯?是的,我见过。”阿诺德还沉浸在过去的回忆里。
“肯尼见过他吗?”
“当然见过,有时候肯尼还得为他工作呢。”
“什么?送货,这种事吗?”
“送货啊,取东西——”阿诺德突然不说了,意识到自己在说什么了。他们可不是在和阿诺德回忆往昔啊,祸从口出,这说出来就不安全了。
弗莱特又坐过来了一点,鼻子都快凑到阿诺德的鼻子上了。阿诺德只好往后靠,条凳坚硬的靠背让他没法逃。
“阿诺德,你说他在哪里?”
“谁?肯尼?”
“你他妈的知道我说的是谁,就是肯尼!告诉我他在哪里。”
雷布思侧过脸去,看到那些孩子们都停下了,往这边看着,看着成人们的游戏。
“先生,你要打架了吗?”有一个孩子高喊着。雷布思摇摇头,说:“只是假装而已。”
弗莱特还是把阿诺德按倒在条凳上了,“阿诺德,”他低沉地说,“你知道我的,我对你一向公道。”
“我知道的,弗莱特先生。”
“我可不是在跟你玩,我怒了。这城里一切都去见鬼了,阿诺德,我现在也想拍拍屁股加入算了。你明白吗?为什么人家都浑水摸鱼而我就要公平办事呢?我告诉你,阿诺德,我就要把你给办了。”
“以什么罪名啊?”阿诺德现在害怕了。阿诺德认为弗莱特不是在吓唬自己,是来真的了。雷布思也觉得弗莱特没有在开玩笑,要不然弗莱特真是演技一流可以拿奥斯卡影帝了。
“露阴癖。你对着小朋友暴露自己私处。我看到你了,我看到你的鸡巴在外面乱晃荡了。”
“没有,没有,”阿诺德连忙摇头,“你在说谎。”
“之前的指控可不是什么谎言,阿诺德,雷布思探长也看到了你拿着自己的鸡巴当个香肠在乱舞,我们都看见了,我们就跑去跟法官这么说。你说到时候法官会相信谁?你好好想想。想想你入狱了,被关进牢房。他们会把你一个人关在单独的一间牢房里,所以其他的犯人不会把你打得屁滚尿流。不过这也拦不住其他人往你喝的茶里面撒尿,抢你的食物。你知道那是什么情形了,阿诺德,你坐过牢的。某天晚上,你会听到你的牢门打开了,闯进一群人,也许是监狱看守员,也许是囚犯们。他们进来把你按倒在地,其中一人会拿个刷柄,还有一个人会拿个生锈的旧剃须刀片,是吧?是不是?”
可是阿诺德已经吓得魂飞魄散,浑身颤抖无力回答了,嘴里哼哼唧唧,唾沫四溅。弗莱特挪了挪身子也移了移条凳,抬头哀伤地看着雷布思。雷布思也严肃地点点头。警察这一行并不是什么好差事。弗莱特点了一根烟,雷布思没接烟。约翰·雷布思的脑袋里盘旋着两个字:必须。
接着,阿诺德开始说话了。等他交代完,弗莱特从自己的裤口袋里拿出一英镑的硬币,扔在条凳上,扔在极度疲劳的阿诺德旁边。
“你拿去吧,阿诺德,给自己买杯茶喝,或者别的。离这个游乐场远点,好吧?”弗莱特拿起他的几个袋子,从一个袋子里拿了一个苹果扔给阿诺德,阿诺德连忙去捡。然后弗莱特自己拿出另一个苹果,一边啃一边朝集市走去。
必须。
回到总部以后,雷布思想起了丽莎。他觉得自己需要与外界的人接触,想要从另外一个世界感受清澈和温暖,远离自己选择待着的这个世界,去洗涤自己严重被污染的脑袋。
在雷布思和弗莱特回去的路上,弗莱特提醒雷布思,跟他说“这次不要搞砸了,约翰。交给我们处理,你不要插手,在法庭上会不好看,不要有意见”这类的话。
“可是,”雷布思说,“我的确是有意见,乔治。这个叫肯尼的家伙可能在泡我的女儿啊!”
弗莱特的目光从挡风玻璃移到了雷布思脸上,然后又看别处去了。
“我说了这事交给我们,约翰。如果你不听我的劝的话,我就会自己出手让你官职一路下降,好比一只滚下楼梯的皮球,明白了吗?”
“非常清楚。”
“我不是在威胁你,约翰,我是给你这个承诺。”
“你一直都说到做到的,乔治,是不是?你似乎忘记了一些事。我现在在这里都是你一手造成的,是你要求我到伦敦来的。”
弗莱特点点头:“是的,我现在也可以让你马上回去,你想回去吗?”
雷布思不作声了,尽管他知道答案,弗莱特也知道雷布思的答案。弗莱特又小胜一局,他笑了笑。他们安静了下来,两个人被回忆占据:在一个游乐场,有一个沉默的男人,手放在膝盖上,直勾勾地看着前面,满脑子都是邪念。
现在雷布思想到了丽莎,想如果现在跟丽莎共浴是什么感觉,把两个人身上的伦敦的尘垢都洗掉。也许他可以向乔治要丽莎待的那个安全之地的秘密地址,也许雷布思可以去看望她。他记得,有一次他和丽莎躺在床上聊天,雷布思问是否自己哪天可以去参观丽莎在大学的办公室。
“哪天吧,”她那么说,“提醒你啊,那可不是什么条件优越的地方,可不是你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宽敞的古色古香的剑桥房间。就是一个小破屋子,老实说,我可讨厌那里了。”
“我还是想要你带我去转转。”
“那好吧。”她的回答听上去很紧张。为什么呢?为什么带雷布思去参观她就觉得这么紧张?为什么那天雷布思去找丽莎,前台的秘书——米莉森特,丽莎这么叫她,说得那么含糊其词呢?不,还不仅仅是含糊其辞,是不配合,是完全的不配合。现在,雷布思开始思索这个问题了。她们两个人到底有什么瞒着自己呢?他知道有一个方法可以找到答案,一定可以找到答案的。管他的,丽莎是安全的,而且雷布思又被勒令不要插手瓦特克斯一案,所以还有什么拦着雷布思去解开这个谜团呢?于是,雷布思动身了。答案就是:没有什么人可以拦着他,任何事都拦不住他。
“你要去哪里?”
当雷布思跟随着弗莱特一起走到大厅的时候,弗莱特对着雷布思吼道。
“去办点私事。”雷布思也大声回答。
“我警告过你的,约翰,不要瞎掺和。”
“不是你想的那样!”雷布思停步了,转向乔治·弗莱特。
“嗯,那究竟是什么?”
“乔治,就像我刚才说的,去办点私事,行吧?”
“不行。”
“听着,”雷布思说,这一刻,雷布思的情绪已经失控了,他头脑里一直克制的思绪——女儿、肯尼、狼人、丽莎面临威胁,一并爆发了,他咽了口气,呼吸急促,“听着,乔治,你也不闲,一堆事要处理,是吧?”雷布思用手指弗莱特的胸口,说:“你记得吗?我之前说过狼人有可能是一个警察。为什么你那缜密、珍贵、吹毛求疵的调查不去关注这个,狼人可能就在这栋楼里出没。他可能还负责这个案件,自己玩猫抓老鼠!”雷布思听到自己的声音变得歇斯底里,马上降了个八度,重新掌控自己的声音,又回归正常。
“你的意思是披着羊皮的狼?”
“我是说真的,”雷布思停顿了一下,说,“狼人可能知道你把丽莎送到哪里去了。”
“天哪,约翰,只有三个人知道她要去哪里。我,还有那两个我派去保护她的警官。你根本就不了解他们,可是我了解。我们在警校的时候就相识了,我一辈子都不会怀疑他们的人品,”弗莱特停顿了一下,问,“你相信我吗?”
雷布思什么都没说。弗莱特怀疑地眯着眼睛,然后吹了下口哨,“好吧,”他说,“我已经知道你的答案了。”然后弗莱特缓缓地摇头,“约翰,我在警局工作多年,这个案件是最糟糕最难办的,他让我感觉到每一个受害人都是和我熟悉亲密的人,”弗莱特又停顿了一会儿,仿佛是在积蓄力量,他用手指着雷布思,“你竟敢以为我不知道你脑子想的那些,这真是奇耻大辱!”
走廊里久久没有声音,打字员们在别的地方闲聊,还听到了一些男人高声大笑的声音。整个大厅里面各种声音混杂着,在他们耳畔嗡嗡作响。仿佛全世界都不关心雷布思和弗莱特的这场争吵,他们两个人就这么僵持着,不像朋友,也不像敌人,不知道该如何收场。
雷布思盯着地板上的擦痕看了半天,然后问:“你的说教完了吗?”
听到雷布思的回答,弗莱特看上去很痛苦,说:“我没有在说教,只是……我希望你可以站在我的角度想想。”
“乔治,可是我想了,真的想了。”雷布思拍拍弗莱特的手臂,然后转身准备离开了。
“约翰,我想要你待在这里!”
雷布思还是继续往前走。
“你听到了没有?我现在命令你待在这里,不准走!”
雷布思还是继续往前走。
弗莱特摇摇头。他已经受够了,抬起双眼,他觉得自己双眼剧痛,仿佛是待在一个烟雾缭绕的房子里。“你要被开除了,雷布思。”他说,知道这是最后的警告。如果雷布思现在还是执意往外走,那弗莱特就要说到做到了,要不然他就丢脸了。如果弗莱特因为一个顽固的苏格兰佬丢了自己的面子,那就太该死了。“你走吧走吧!”弗莱特吼道,“你走吧,你完蛋了!”
雷布思走了。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可能是出于骄傲的自尊心吧。愚蠢的自尊心,他解释不清的自尊心,可是始终都是自尊心作祟,就好比很多成年人在足球比赛时听到《苏格兰之花》[2]响起的时候都会热泪盈眶。现在他知道的就是他有事去办,而且他愿意去做,就像苏格兰人知道踢足球的理想大过实力。是的,这也是雷布思:理想大于能力。这句话可以刻到雷布思的墓碑上做墓志铭了。
在过道的尽头,雷布思推开了旋转门,没有回头看。弗莱特的声音还听得到,快听不清了可是怒火却升级了。
“去你的,你这个固执的苏格兰傻蛋!你这次真是贪多嚼不烂了,你听到没有?你会收不了场的!”
去你大爷。
雷布思在出口和莱姆迎面遇上。他想绕道而行,可是莱姆把一只手放到了雷布思胸口。
“哪来的火气啊?”莱姆问。雷布思想无视莱姆,当他是个隐形人。现在雷布思不需要莱姆幸灾乐祸,他的手指感到微微刺痛,因为心里想揍人。可是莱姆浑然不知自己身处险境。
“你女儿找到你了吧?”
“什么?”
莱姆微笑着说:“她开始打了电话,然后他们让我去接。她听上去很不安,所以我就给了她实验室的电话了。”
“噢,”雷布思感到自己消气了,他勉强挤出一句“谢谢你”。这一次终于绕过莱姆走过去了。可是莱姆又开口说话了:“听上去她还蛮秀色可餐的,我喜欢年轻姑娘,她今年多大了啊?”
雷布思用手肘出其不意地往莱姆的肚子上打了一拳头,差点要了莱姆的命。雷布思看着倒地的莱姆,嗯,自己这身手对于一个上了年纪的人来说还不错,真的挺不错的。
雷布思走了。
因为是去办私事,雷布思就站在警察局外面等的士。有一个穿着制服的警官,因为周日的谋杀案见过雷布思,正好开车经过,就问雷布思要不要搭个便车,可是雷布思摇头拒绝了。那位警官看着他,仿佛雷布思不肯坐他的车对他是一种侮辱。
“还是谢谢您。”雷布思说,语气尽量显得柔和,可听上去还是很生气。雷布思生莱姆的气,生自己的气,为狼人这个案子生气,为他妈的肯尼·瓦特克斯生气,生弗莱特的气,生丽莎的气(为什么她一开始就要出现在铜板大街呢?),还有,最生伦敦的气。伦敦有这么多的士,满大街的黑的士,像吸血鬼一样漫天喊价。上个星期,雷布思见过成千上万个的士,可是现在他自己需要搭的士了,一个也看不到。雷布思无论如何还是要等着,眼神很涣散。他在等的时候也在思索,思考的时候他又冷静了一点。
他妈的雷布思在做什么?他就是在自寻烦恼。他自己讨来的麻烦,就像一个穿着黑衣服的加尔文教徒要人们鞭笞自己的罪行,往背上狠狠地抽打。雷布思知道所有的宗教。每个宗教都研究过,每个都以特有的方式令他觉得难以接受。对于那些没有负罪感,不觉得羞耻,不后悔生气或以牙还牙的人,有没有呢?或者对于那些想要以一还十的人,有没有呢?对于那些认为善恶共存一体的人,有没有?对于信仰上帝但是不信仰上帝的宗教的人,有没有一种宗教呢?
他妈的的士都跑哪儿去了?
“管他的。”雷布思看到一个巡逻的警车,走过去敲敲车窗户,亮出身份证。
“我是雷布思探长。”雷布思说,“可以载我一程去高尔街吗?”
那幢房子看上去还是那么破旧,雷布思担心这种情况下那个女秘书可能提前离开去度周末了。不过到了的时候,她还在那儿,好像这个落满灰尘的大楼的忠实仆人。雷布思清清嗓子,这个女秘书一直在织毛衣,听到声音才抬头看雷布思。
“嗯?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忙的吗?”她看上去已经不记得雷布思了。雷布思把身份证亮出来,拿给她看。
“雷布思探长,”他说,声音僵硬中透着权威,“我是苏格兰警署的,我来问你关于弗雷泽博士的情况。”
眼前的这个女人看上去很惊恐,雷布思担心自己这招太吓人了。他试着笑笑,企图传递一个信息:请不用担心,我们不是来查你的。他笑得很友好平和,可是这个女人看上去还是一样的害怕,恐惧让她有些慌乱。
“噢,天啊,”她说话结巴了,“噢,天啊。”她抬头看着雷布思,“你说什么?弗雷泽博士?可是我们系没有弗雷泽博士这个人啊。”
于是,雷布思把丽莎描述了一番。那个女秘书突然抬起头,明白雷布思说的是谁了。
“噢,丽莎啊?你说的是丽莎吧?可是有个错误,丽莎·弗雷泽不是这里的教员。不,我想虽然她偶尔也会兼课或者做培训,不过都是替班的,天啊,苏格兰警署,我……当然她没有……她做了什么啊?”
“她不在这里上班?”雷布思需要再三确定,“那么丽莎究竟是谁?”
“丽莎?她是在我们这里做研究的一个学生。”
“一个学生?可是她看上去很——”雷布思准备说“老”。
“看上去很成熟的一个学生,”秘书解释说,“天啊,丽莎是不是惹上什么麻烦了?”
“我来过这里,”雷布思说,“可是上次你并没有跟我说这些,为什么?”
“你来过?”她看着他的脸,“是的,我记起来了。嗯,丽莎叫我不要告诉别人。”
“为什么?”
“为了她的研究项目,她说的。她现在在做一个研究项目,到底是什么来着?”女秘书打开桌子的一个屉子,拿出一叠论文,说:“噢,对的,重大案件心理调查研究,她跟我解释过,她跟我说过她需要如何进入警方调查中,如何获取信任,获取警方和法庭的信任等等。她跟我说她会伪装成为一个大学讲师。我叫她别这样做,我警告过她,可她说这是唯一的办法。警方才不会在一个学生身上浪费时间呢,是吧?”
雷布思已经呆若木鸡了,说不出答案。答案是肯定的,他们不会在一个学生身上浪费时间。为什么他们要在一个学生身上浪费时间呢?
“所以她叫你给她掩护了,是吧?”
女秘书耸耸肩,“丽莎是个很擅长说服人的年轻女孩子。她说很可能我不需要撒谎。我只要说她不在这里就行了,或者说她今天不上课之类的事。总之把来问她消息的人看成来查背景的就好了。”
“有没有谁过来查过她的资料?”
“噢,有的。为什么呢,就是今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说是丽莎安排要去接受采访的人。他向我求证丽莎是不是真的是这个大学的老师,而不是一个记者或者爱管闲事的人。”
今天?今天有采访。如果她今天真有采访,那她也去不了了吧。
“那个打电话的是谁啊?”雷布思问,“你还记得不?”
“我想我应该把名字写下来了,”她说,于是把电话机旁边那个厚厚的便笺本拿过来了,迅速翻过去,“他的确说了姓名,可是我不记得了。是在老贝利进行的采访,对,没错,就是那里。她安排和他在老贝利见面。一般来电的人只要一说姓名,我就会马上记下来以防自己忘记,可是今天居然没见个名字的影子,太可笑了。”
“也许丢到垃圾桶里去了?”雷布思提醒道。
“嗯,也许。”她的语气并不肯定。雷布思把那个小小的藤条废纸篓放到桌上,然后翻了一个遍。里面有些铅笔屑还有糖果包装纸,还有一个空的塑料咖啡杯和一堆皱巴巴的纸。
“太大了,”当雷布思开始把一张皱巴巴的纸摊平的时候,她会说“太大了”或者“太小了。”最后雷布思把一张纸放到桌上,那张纸好像是怪异的艺术作品,上面有些涂鸦、象形文字、笔记、电话号码、人名和地址。
“啊,”她说,手指指着笔迹非常模糊歪斜的一角说,“是这个吗?”
雷布思仔细看了看,是的,就是这个,毫无疑问就是这个。“谢谢你。”雷布思说。
“天啊,”女秘书说,“我是不是让丽莎惹上麻烦了?丽莎有没有事?探长,她做了什么?”
“她对我们撒谎了,”雷布思说,“因为她对我们撒了谎,所以她要藏起来。”
“藏起来?天啊,她可没提到这个。”
雷布思开始怀疑眼前这个女秘书是不是少了根筋,就像缺了几个键盘的打字机。“嗯,”雷布思说,“今天她才知道自己要藏起来。”
女秘书点点头,“是的,可是半个小时之前她刚来电。”
雷布思的脸都要皱成苦瓜了:“什么?”
“是的,她说她是从老贝利打来的电话。她来问问有没有给她的留言,还跟我说在第二个采访之前没事干,要找点事情做打发时间。”
雷布思都不想继续再问了。他直接拨打了电话,听筒握在手里好像一个武器。“麻烦请叫乔治·弗莱特接电话。”
“请稍等,”雷布思听到信号转接的声音:“谋杀案组,沃尔什巡佐。”
“我是雷布思探长。”
“噢?”那边的声音听上去像个凿子一样冷酷无情。
“我需要跟弗莱特汇报,情况紧急。”
“他现在在开会。”
“那就叫他出来!我告诉你了,情况紧急。”
毫无疑问,中士的语气夹着嘲讽,谁都知道苏格兰人说的“紧急”不够分量:“你可以留言——”
“少来了,沃尔什!要么叫他来接电话,要么去找个稍微有点脑子的人来接电话!”
“嘟……”电话彻底挂了。女秘书看着生气的雷布思。也许心理学家们从来不生气。雷布思想要挤出一个宽心的笑容,可是效果欠佳,好像穿上了小丑酒醉后的油彩裤。离开之前,雷布思略鞠一躬,几乎惊到五脏六腑里去的女秘书看着他从楼梯间离开了。
旧怒未消,又添新火,弄得雷布思脸上都刺痛了。丽莎·弗雷泽欺骗了他,把他当猴耍。天啊,他告诉了她多少事啊。他一直以为丽莎是想帮助他们侦破狼人一案的,却没有意识到自己只是她的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天啊,他跟她说过的那些事啊,他都说了些什么?说得太多了,都记不清楚了。她有没有把雷布思说的话都录下来?或者当他离开的时候把他说的话都写下来?这都不重要了。重要的是,雷布思认为在一切的混乱中她是可靠可信的一个人。可是她就是那个雅努斯神[3],一个两面派。天啊,她都跟他上过床了。难道这也是她的研究项目的一部分?她的小实验的一部分?他怎么能确定那不是呢?看上去那是真的,可是……他向她敞开了心扉,她只是向他开放了身体,这可不是公平的交易。
“那个婊子!”他再也不沉默,爆发了,“那个满嘴扯谎的小贱货!”
为什么她都没告诉他?为什么她不向他解释这一切?他肯定会出手帮助她,他肯定会为她腾出时间的。不,他不会的。这只是个谎话而已。一个搞研究的学生?一个项目?他会把她拒之门外。可是他却相信了她说的话,相信了她,从她那儿学到了一些东西。关于心理学,关于凶手的心理状态。他也从她推荐的书中学到了很多东西,是的,但这并不是重点。重点在于现在他知道了她的真实身份,所有这一切都被破坏了,感觉没了。
“婊子。”不过他的声音变得温柔了,喉咙发紧,好像有一只手箍在了喉咙上,慢慢施加压力。他艰难地咽了一口吐沫,开始深呼吸。冷静下来,约翰。这有什么关系呢?有什么关系呢?很有关系,他这么回答自己,因为他对她动了情。也许是动了情吧?不,真的是动了情,那种他觉得一切又重新来过的感觉。
“你以为你在骗谁呢?”他看着自己,超重,近不惑之年。到现在还只是一位探长,而且没有任何升迁的希望。如果弗莱特信守承诺,没准还会给他降职。离异,有一个心烦意乱、整天浑浑噩噩的女儿。伦敦的某个人手里拿着一把厨房用刀,身怀不可告人的秘密,和丽莎一样有深厚的心理学知识。所有的这一切都不对劲儿。他一直以来都好像在凭借着丽莎的帮助,就像一个溺水的男人伸手去抓那最后的一把稻草。愚蠢的老男人。
他站在老贝利的大门口,不知道该做些什么。他该和她当面对质,还是就这么算了,再也不去见她了?通常情况,他会选择对峙,享受那种刺激的感觉。可是今天,也许他没有那个心情。
她就在老贝利采访马尔科姆·钱伯斯。现在他肯定也被丽莎的假冒博士头衔给骗了。每一个人都很敬仰马尔科姆·钱伯斯,他聪明、正义、能赚钱。雷布思认识的很多警察没有同时拥有这三个优点,大部分只占其中的一个优点而已,很少几个做到了其中的两个。钱伯斯一定会让丽莎·弗雷泽心服口服。她一定会开始厌恶他,直到渐渐敬畏他,或许最后她会以为自己爱上了他。好吧,祝她好运。
他开始转头向车站走去,告别,拿起行李,然后一路向北。没有他,他们也可以相处得不错。除非狼人再次作案,否则这个案子就没有任何新的头绪。不过他们已经有了这么多的信息,这么了解狼人,就差一点就可以把这个案子解决掉,就好像吃掉一个已经熟透了的又大又软的桃子一样。也许他会对丽莎·弗雷泽下手。她应该找个地方藏起来的,可是现在她在老贝利做什么?他需要和弗莱特谈一谈。他到底打算怎么办?
“哎呀,算了吧。”他自言自语道,把双手插进兜里。
两个学生向他走过来,听他们大吵大闹的口音像是美国人。他们似乎很兴奋,学生们总是这样,谈论这个或者那个,时刻做好改变世界看法的准备。他们俩想进入老贝利,雷布思往旁边挪了挪,给他们让路,但是他们俩似乎没有做出避让的动作,好像直接从他身体里穿过去一样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好像雷布思不是个实实在在的人,只是一团烟雾而已。
“喜欢,你知道的,我觉得她喜欢我,可是我还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做好准备——”
哦,这就是那些困扰着他们的问题了,雷布思想。为什么学生们和其他的人不同呢?除了有关性的话题,他们干吗要想(或者谈论)别的话题呢?
“是啊。”另一个人说。雷布思觉得,他穿着那件厚T恤和更加厚重的短夹克衫该是多么的舒服。那天很闷。“是啊。”美国学生重复了一遍他的话。他的口音让雷布思想到了丽莎那轻柔的加拿大口音。
“但是听着,”他的伙伴继续说,“她说她母亲恨美国人,因为他们中有一个人在战争期间差点被美国人强奸了。”他们走进了大楼里面,声音渐渐消失不见了。
听着。雷布思以前在哪儿听过这种表达方式来着?他翻找着自己的夹克衫口袋,掏出一张折起来的纸片。打开纸片,上面写着:
“听着,我不是同性恋,听明白了吗?”是狼人写给丽莎的那封信的复印件。
听着。这倒的确有某种美国的口音,不是吗?用这样的句式来作为一封信的开头,这可有点奇怪。听着。小心点。当心。可以通过很多方式作为一封信的开始,让读的人格外留心。但是用“听着”这个词?
他们知道狼人的什么信息?或者他们都怀疑什么?他了解警察的那套程序(前罪犯,条子,两种都有可能)。如果相信简·克拉福德说的话,那么狼人就是个男的。她认为狼人很高。在餐厅的时候,丽莎·弗雷泽也说了她自己的看法:他很保守,大部分时间里他不仅看上去很正常,他就是正常的人。用她的话说,狼人“心理成熟”。而且他从EC4给丽莎邮寄了一封信。EC4,这不是老贝利的地址吗?他回忆起他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去老贝利的情景。是法庭,肯尼·瓦特克斯也在那儿。接着就去见了马尔科姆·钱伯斯。钱伯斯和乔治·弗莱特都说什么了?
被玩。自己人。我不喜欢。弗莱特,我不喜欢被自己人玩——听着。听着,乔治。
老天爷!台球桌的每一个球都突然掉进了球洞,只剩下母球和黑球留了下来。除此之外,每一个球,都掉了下去。
“听着,乔治,我不喜欢被自己人玩儿。”
马尔科姆·钱伯斯曾经在美国留过一阵子学,是弗莱特告诉他的。当你想要融入一个新的而且奇怪的地方,你就必须学会这个地方某种奇怪的规矩。听着,雷布思试着不去接触伦敦的那些诱惑,但是那种诱惑过于强大。曾经他在美国学习,现在,他和丽莎·弗雷泽在一起。学生丽莎,心理学家丽莎,丽莎的照片出现在今天的报纸上。听着。为什么狼人就一定要恨她,毕竟她就是一位心理学家,而心理学家们已经宣布,狼人是个同性恋者,他们已经弄清楚狼人的问题。但是他并不认为狼人有什么问题,他觉得其他的事情有问题。那个问题正在渐渐向他靠近。
老贝利就在EC4。狼人惊慌失措,失了手,在EC4寄出了他的信。
他就是马尔科姆·钱伯斯,马尔科姆·钱伯斯就是狼人。雷布思解释不了这事儿,也说不明白,但他知道两人就是同一人。这种感觉就像一股被污染的黑浪吞没了他,油腻腻地涂了一身。马尔科姆·钱伯斯,熟悉警方办事流程的人都知道,有些犯罪嫌疑人很干净,想要找出丝毫的肮脏罪证就必须深入肌肤。
雷布思一路飞奔。他一边沿着高尔街狂奔,一边希望自己没选错方向,能够走到市区。他奔跑着,脖子扭断了都找不到一辆出租车。终于他看见前方的大英博物馆拐角处有一辆的士,但里面却载着人。是几个学生或者游客,还是日本人。他们拍着照片,咧嘴笑着。一共四个,两男两女。雷布思一头钻进了后座,里面已经坐上了两个人。
“下车!”他大吼道,用手指向车外的人行道。
“喂,哥们儿,你玩儿哪一出啊?”司机很胖,卡在座位上都快动弹不了了。
“给我下车!”雷布思拽起其中一人的胳膊往外拉。也不知是那年轻人体重太轻,还是雷布思突然力气大爆发,那人竟从后座飞了出去,发出一声声惨叫。
“你也给我下来。”
那女孩也乖乖下了车,雷布思把自己塞进车里,“哐当”甩上了车门。
“开车!”雷布思喊道。
“我是不会开车的,除非我……”
雷布思把自己的身份证贴在司机身后隔开他们俩的玻璃上。
“我是警察雷布思,”他大喊,“现在情况紧急,我需要去老贝利。交通法规你随便闯,事后我来处理。但是你得给我快点开!”
司机听了立马亮了车灯,冲进滚滚车流。
“鸣笛!”雷布思大喊,司机按话照办,甩开一大批小车。雷布思坐在座位边上,两手紧紧把住身体,防止被抛出座位。
“多久能到?”
“这个时候吗?十分钟到一刻钟吧。哥们,你有啥事啊?他们缺了你就不成?”
雷布思苦笑,正是这个问题。他若不在,狼人想怎么开始都可以。“我要用你的无线台。”雷布思说。司机把窗户开大了些。
“您请便。”司机说,把小对讲机拉给雷布思。这司机干的士活儿二十年了,还没碰上过这样的乘客。
其实司机也很激动,走到半路上才想起来自己忘了开里程表。
雷布思按捺着情绪,把自己知道的都告诉给了弗莱特。弗莱特虽然对整件事持怀疑态度,但还是派了人去老贝利。雷布思不怪乔治·弗莱特小心翼翼,有胆量去逮捕一个社会栋梁还是挺难的。雷布思记得丽莎对连环杀手的分析:是环境造就了他们。一旦自己的野心被人阻碍,他们就瞄准挡在自己前面的社会群体。当然,马尔科姆·钱伯斯这件案子显然并非如此,不是嘛?但她对狼人的看法呢?他的攻击并不具有“对抗性”,因此他在工作时并非如此。呀!理论上也就只能分析这么多。但是现在雷布思怀疑起自己的直觉来。如果理论是对的呢?上帝,如果他自己想错了呢?如果理论的判断才是对的,看来他自己心理也出了些状况。
然后他又回想起乔治说过的话,你可以把自己想象成那个杀手,组成一张清晰的图片,但是你无法编造出名字和地址。心理学固然很有说服力,但也抵不过老套的直觉。
“我们就快到了,哥们。”
雷布思想稳住呼吸,平静下来,约翰,平静下来。但是,老贝利门外却没有一辆警车。没有警笛,也没有全副武装的警官,只有乱转的人流,下了班嬉笑着的人们。雷布思也不管司机,既没付车钱又没给小费,就一声“待会儿见”,他推开厚重的玻璃门,防弹玻璃门后面站着两个保安,其中一个人指着进大楼用的两块垂直平板玻璃。雷布思走到其中一块那儿等着开门,但是没用。他这才想起来,按了一个按钮,玻璃门开了。他走进去,等着,时间好像漫长到没有尽头。而后面的门却同时轻轻关上了,前面的门又慢慢打开。
有一个保安站在金属检测仪旁边。雷布思拿着自己的身份证,很快穿了过去,走到了接待区的防弹门后面。
“您有何需求?”一个保安问道。
“我找马尔科姆·钱伯斯,”雷布思说,“是个大律师,我要赶紧见他。”
“钱伯斯先生?您稍等,我来查一下。”
“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在这儿,”雷布思警告道,“我只想知道从哪儿能找到他。”
“请稍等。”保安走开了,去问了另一个同事,然后才迟迟从笔记本上拿出一张纸。雷布思心脏怦怦直跳,感觉自己就快爆炸了,几乎很难稳住脚。必须做点什么控制住,要有耐心,约翰。欲速则不达,父亲总这么说。但是那话到底什么意思啊?悠着点也算一种速度?
保安回来了。
“警察先生,钱伯斯先生正和一位年轻的女士在一起,据我所知他们正在楼上坐在一起。”
楼上也就是指法庭外面的大厅。雷布思两步并作一步,飞身跳上闪耀着华丽光芒的台阶。他周围都是大理石和木头,还有玻璃,窗户看起来特别大。法官戴着假发,从旋转楼梯上下来,专注地讨论着。一个饱经沧桑的妇女抽着廉价烟,好像在等人。一切都很混乱,却又很安静。人们从雷布思身边经过,走向与他相反的方向。陪审团的人,一天的工作就算结束了。律师和他们惴惴不安的客户们在一起,女人站起来去和她的儿子打招呼,她儿子的律师脸很长。人流迅速散去,人们沿着楼梯走到玻璃电梯里,走向大楼外面。
离雷布思大约三十码的地方坐着两个人,跷着二郎腿,嘴里吞云吐雾。这两个人是弗莱特派来陪着丽莎的,是她的保镖,雷布思跑到他们面前。
“她在哪儿?”
他们认出了他,似乎感到有什么不对,立刻站了起来。
“她在采访出庭律师——”
“我知道,在哪儿?”
两个人朝其中的一间审判室点了点头。第八审判室!当然,难道卡津斯不应该是在第八审判室提供证据吗?马尔科姆·钱伯斯难道不是控方律师吗?
雷布思推门进入审判室,但是里面除了清洁工,什么人也没有。里面肯定有另外一个出口。的确有:在陪审团的包厢里有一扇绿色的门,这扇门通向审判员的房间。他跑过法庭,一直跑到门那边,拉开之后发现自己身处一个铺着亮色地毯的走廊里。有一扇窗户,桌子上摆着一盆花。这是一道狭窄的走廊,一边有门,一边是光秃秃的墙。门上写着审判员们的名字,但是都是锁着的。有一个小厨房,但也是空着的。有一扇门是开着的,他瞥了一眼,也是空着的。他再次回到走廊里,心中甚是暴躁。一个法庭的引导员捧着一壶茶朝他走过来。
“这里不允许人——”
“探长雷布思,”他说,“我在找一个律……我是说,一个出庭律师,马尔科姆·钱伯斯,他和一个女人在这里。”
“他们刚走。”
“走了?”
她朝走廊长长的尽头做了个手势:“这条走廊通向地下停车场,他们去那儿了。”雷布思从她身边挤过去。“你赶不上他们了,”她说,“除非他们车出了问题。”
雷布思咬了咬他的下嘴唇,心中盘算了一下。时间不够了,他最初的决定是正确的。决定了之后,他从引导员身边转过身,又向法庭跑去,穿过法庭,回到人群当中。
“他们跑了!”他冲那几个保镖喊道,“告诉弗莱特!他们已经在钱伯斯的车里了。”然后他又走掉了,一直向出口跑去,中间抓住一个保安人员的袖子停了下来问:“停车场的出口在什么地方?”
“在楼的另一边。”
雷布思将一根手指戳在保安的脸上:“给停车场打电话,不要让马尔科姆·钱伯斯跑掉。”那个保安木然地站在那里,盯着他那根手指。
“马上去!”
雷布思又走了,三步并作两步地跑下楼梯,速度达到几乎要飞起来的程度。他挤到人群的前面,等待开门。
“警察,”他说,“有紧急情况。”谁都没有说话。他们就像奶牛一样,耐心地等待着被挤奶。尽管如此,电梯里的乘客走掉,关上门,再为雷布思打开,仍然需要一段时间。
“快点快点。”正想着,门自己开了,雷布思冲了出去,冲到了门廊那里,又挤过了正门。他跑到拐角那儿,向右拐弯,又沿着楼的外沿跑起来,又向右转了一个弯。他现在在楼的另一侧了。停车场在哪儿?一条长长的斜坡,通向黑洞洞的下面。下面的车开出来的时候,发出一阵尖锐的声音,直接爬坡开往新门大街,几乎没有任何减速。这是一辆光泽的黑色宝马,乘客的座位上坐着丽莎·弗雷泽。她放松地坐在里面,笑着和司机聊天,没有意识到什么。
“丽莎!”但是他隔得太远了,身边的车流声盖过了他的声音。“丽莎!”没等他赶上,车已经汇入车流中,消失不见。雷布思低声骂了一句。他第一次环顾了周边,发现自己站在一辆停放的捷豹旁边,里面坐着一个穿着制服的司机,正冲着他看。雷布思猛拉门把手,打开车门,伸手把那个乐呵呵的司机给拉了出来。他在这方面的确有一手——把人从交通工具上拉下来。
“嗨!干什么你——”
那个男人的帽子被一阵风吹掉在地上。有那么一会儿,他跪在地上,不知道是该先把车抢回来,还是该把帽子抢回来。这一点时间已经足够了,雷布思发动了引擎,从街边迅速开出,他身后的喇叭大声地响起来。在那么一瞬间,他紧紧地抓住了喇叭,将车左拐进主路。一阵急刹车,喇叭大声地响起来。行人都冲着他看,以为他疯了。
“需要点光亮。”他对自己说,朝仪表板看了看,最终他找到了车头灯的开关,并将其调到最亮。然后一个右转弯进入道路中间,穿过了车流,擦过了一辆开过的红色巴士,撞倒了一个中间的护桩,将这个脆弱的塑料装置连根拔起,飞到了正要开过的车流前面。
他们没开出去多久。是的!他看到了那辆宝马的尾灯,它正在转弯。如果他跟丢了,他就得倒霉了。
“打扰了。”
雷布思身子颤了一下,手一抖,几乎要把车开到人行道上。他看了一眼后视镜,看到后座上坐了一个上了年纪的绅士。他将胳膊伸展开来,好让自己坐直了。他朝雷布思靠过来的时候,语气显得很镇定。
“您可以行个方便,告诉我这一切是怎么回事吗?我是不是被绑架了?”
雷布思立刻听出了这个声音。这是瓦特克斯那个案子的法官。天哪,他和一个法官跑了!
“假如你真的要绑架我的话,”法官接着说,“你可不可以允许我给我妻子打个电话,否则她会把那些筹码都烧了的。”
打电话!雷布思再次往下看了一眼。在仪表板下面,在司机和副驾驶的座位中间,有一个精致的黑色车载电话。
“你介意我用一下电话吗?”他问道,勉强地笑了笑。
“请自便。”
雷布思抓起那个新装置,一边开车,一边摆弄,他的驾驶比此前更飘忽不定了。
“按那个写着TRS的开关按钮。”法官建议。
“谢谢。”
“你知道我是谁吗?我似乎认识你,我们以前见过面吗?”
但是此时雷布思已经拨通了电话,正等着接电话,似乎要等很久的时间。与此同时,宝马接近了一个黄灯。
“抓稳了。”雷布思龇了龇牙。当他们穿过等待的车流,飞驰过中间地带时,警报像个巫婆一样尖叫起来,左边和右边的车都踩了紧急刹车。一辆车撞到了另外一辆的后面,一辆摩托车在地上打了个滑。但是他们最终还是过去了。宝马仍然处在能看得到的位置,大概在四五辆车前面。车里的人仍然没有意识到有人在追他们。
最终,电话通了。
“我是雷布思。”随后便说到他载着的这个人了。“我是探长雷布思。我需要马上和弗莱特通话,他在吗?”之后便是长长的停顿。信号剧烈地颤抖着,似乎完全短路了。雷布思将电话夹在肩膀和胳膊间,双手开车,转过一个又一个弯。
“约翰,你在哪里?”弗莱特的声音听起来很遥远。
“我在车里。”雷布思说,“我抢了一辆车,正在跟踪钱伯斯,他和丽莎·弗雷泽在一起,我觉得她不知道钱伯斯就是狼人。”
“但是,告诉我,他真的是狼人吗?”
“我抓住他的时候,我会问他的。你派了车去老贝利吗?”
“是的,我派了一辆车过去。”
“实在是太好了。”雷布思看了看前面,“他妈的!”他狠狠地踩了刹车,但是刹得还不够狠。一个老年妇人正在慢悠悠地过斑马线,她的购物车拖在身后,像是一只贵宾犬。雷布思一个急转弯,但是仍然撞上了购物车。购物车飞到了空中,好像是从大炮里发射出来,里面的杂货撒了一地:鸡蛋、黄油、面粉、玉米片纷纷扬扬地撒在地上。雷布思听见女人尖叫起来。最坏的情况,可能是断了一只胳膊。不,最坏的情况是她可能没命了。
“哦,他妈的。”他又说了一遍。
那个法官朝外面看了看,“我觉得她一点事儿也没有。”
“约翰?”弗莱特的声音又出现在线上,“那是谁在说话?”
“哦,”雷布思说,“那是法官,我抢的是他的捷豹。”这时,他发现了挡风玻璃清洗器的开关,他打开了开关,让雨刷开始清理挡风玻璃上的煎饼等脏东西。
“你什么?”听起来就像是有个人在咆哮。宝马仍然处于视野之内,但是他已经减速了,意识到前面有事故。
“没关系,”雷布思说,“调些警车过来,我们正在……”他朝挡风玻璃和侧窗外面看去,但是看不到什么路牌标志。
“霍尔本街。”法官说。
“谢谢,”雷布思说,“我们正在霍尔本街,乔治。”
“等一下,”弗莱特说,电话那头出现了模糊的换线声。然后他的声音又回来了,听起来有些疲倦。“约翰,告诉我不是你惹出来的这些报道吧。电话总机里都热闹起来了,像过圣诞节似的。”
“可能说的就是我们,乔治。我们之前撞倒了一个路桩,造成了一系列的交通事故,现在我们又把一个老太婆的东西撞得漫天都是。是的,就是我们。”
弗莱特低声地叹了口气,他接着说:“如果不是他呢,约翰?如果你错了呢?”
“那这一切都糟糕了,乔治,我可能将要看到救济金办公室里面是什么样的,如果不是的话,我就会进监狱。同时,让那些警察都到这来。”雷布思看着耳机,“法官,帮我个忙,我怎么能……”
“按电源键就可以了。”雷布思照着做了,亮着的数字便暗了下去。
“谢谢。”他说。
路上的车都慢了下来,前面亮着一排车灯。法官说:“如果你要再用这个装置的话,我提醒你可以用免提模式。只要拨通电话,把它放在那个小格子里面就可以了。你可以听得到打电话人的声音,他也可以听得到你说话。”雷布思点了点头,表示感谢。法官的头离雷布思很近,朝他肩膀前面的路看过去。
“那么,”他兴奋地说,“你觉得马尔科姆·钱伯斯是这些谋杀案背后的预谋者了?”
“对的。”
“你有什么理由呢,警探?”
雷布思笑了起来,拍了拍他的头:“这个就足以证明了,您的这个足够证明了。”
“了不起。”法官说,他似乎在思考些什么,“我总是在想,马尔科姆是一个很奇怪的年轻人。在法庭里面,他毫无疑问是一个极为闪耀的律师。但是在法庭之外,他看着很不一样。是,完全不一样的一个人。总是显得很阴郁,思维总是在游荡。”
雷布思想,他的思维总是游荡,总是游走在边缘。
“你想和他说话吗?”
“你觉得我追他就是为了打这个赌吗?”
法官笑了起来,指着那个车载电话说:“我的意思是说,你现在给他打个电话。”
雷布思警觉起来:“你的意思,你有他的电话?”
“是的。”
雷布思想了想整个事情的经过,摇了摇头,“不,”他说,“他身边有人,一个无辜的女人,我不想打草惊蛇。”
“我明白了,”法官放松下来,说,“是的,我觉得你说的是对的,我没有想到这一点。”
这时车里有电子铃声响起,是车载电话,它的显示屏亮了起来,不停地闪烁着。雷布思把电话递给法官。
“可能是给你打的。”他干巴巴地说。
“不,”法官说,“把它放回去,按接听键即可。”雷布思照做了。这时,法官开口说话了:“喂?”
声音很清楚,接受信号很强,“爱德华,是你在跟踪我吗?”
是钱伯斯的声音,似乎很开心的样子。法官盯着雷布思,后者一言不发。
“马尔科姆?”法官说,他脸上的表情很微妙,“是你吗?”
“你自己清楚。你离我就二十码远。”
“是吗?你在哪条路上?”
声音突然变了,突然充满了邪恶。“别和我玩了,泰德!谁他妈的在开那辆车?不可能是你,你连驾照都没有。谁开的?”
法官朝雷布思看看,希望能够得到一些指导。他们一起静静地听着,听到了丽莎细微的声音。
“怎么了?”她说,“发生什么事了?”
接着是钱伯斯的声音。“闭嘴,婊子!你活该!”声音提高了一个八度,听着像模仿的很糟糕的女人的声音,雷布思脖子上的汗毛根根直立。“你活该!”然后声音又降了下来,对着耳机说话:“喂?谁在那儿,是谁?我能听得到你呼吸的声音,你这个傻瓜。”雷布思咬了咬嘴唇,是让钱伯斯早点知道好呢,还是继续什么都不说?他选择了保持沉默。
“好吧,”钱伯斯叹了口气,似乎屈服于这种对峙,“那她可要出去了。”
雷布思看到宝马车的乘客门打开了,宝马车转向人行道开去。
“你在干什么!”丽莎尖叫着,“不!不!把我放下来!”
“钱伯斯!”雷布思对着电话吼道,“放开她!”那辆宝马车猛地开回马路,车门滑动着关上了,这之间只有短暂的停顿。
“嗨,”钱伯斯说,“这是谁呀?”
“我是雷布思。我们之前见过,在——”
“约翰!”是丽莎的声音,听起来她非常恐惧,几乎是歇斯底里的叫喊。雷布思耳朵里传来“啪”的一记巴掌声。
“我叫你放开她!”雷布思吼道。
“我听到了,”钱伯斯说,“不过现在可不是你发号施令的时候。不管怎么说,既然我知道了你们俩是老相识,那可就有意思了。是不是,探长?”
“你还记得我?”
“参与狼人案件的所有人,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一开始就对这案件感兴趣,原因就不必多说了。一直以来,总有人主动向我报告消息。”
“这就是为什么你总是快一步?”
“一步?”钱伯斯笑道,“你也太自以为是了。告诉我,探长,我们现在怎么办呢?是你把车——应该说爱德华的车——停下呢,还是我把你的朋友给了结了?你知道吗,她想来找我咨询庭审心理学。她还真找对人了,你说对不?这个小贱人。”丽莎在抽泣着。雷布思能听到她的声音,每一声抽泣都像刀割在他心上。“记得那篇文章里的照片吧,”钱伯斯柔声细语地说,“上面有那个大块头躁脾气的侦探的照片。”
雷布思知道他必须让钱伯斯一直说下去。只要他在说话,丽莎就还能活着。但是车辆停下来了,前面是红灯。宝马车就在几辆车前面,但它之前还有一辆车,所以没法闯红灯。他会不会?……他有没有想到?法官仍旧紧紧地抓住雷布思的座椅靠枕,向外盯着那辆闪闪发亮的黑色车。那辆车离他们是这么近,这么近……而且还丝毫没动。
“喂?”是钱伯斯的声音,“探长,是你靠边停下,还是我把她给做了?”
雷布思死死地盯着钱伯斯的车。他能看到丽莎拼命想离钱伯斯远一些,似乎想要逃跑。但是钱伯斯用左手紧紧地抓着她,右手也许正搭在方向盘上。这么看来,他的注意力可能集中在副驾驶这一边,驾驶员这一侧则没有防备。
雷布思拿定了主意,悄悄打开车门,放心大胆地溜到马路上。周围的汽车喇叭响个不停,他毫不理会。依旧是红灯。他开始弓着身子往前快速移动,前面是钱伯斯驾驶侧的后视镜!如果钱伯斯往那边一看,雷布思的行动就全部暴露了。快,约翰,快。
黄灯。
靠!
绿灯。
他已经到了宝马车旁边,抓到了门把手。钱伯斯往外一看,脸上露出一副大吃一惊的表情。前面那辆车开走了,钱伯斯一轰油门,车子加速前进,挣脱了雷布思的手。
操!周围一片汽车喇叭声,怒火万丈,司机们怒气冲冲地摇下车窗,对他大声嚷嚷起来,他跑回了捷豹,发动汽车,向前驶去。法官拍了拍他的肩膀。
“干得不错,小子。干得不错。”
汽车电话里传来钱伯斯的笑声。“但愿我没伤到你,探长。”雷布思检查了下自己的手,忍痛活动了一下。刚才指关节差点就脱臼了,小手指已经肿起来,或许是扭断了。
“听着,”钱伯斯说,“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你最好不要拒绝。把车停下,要不然我就杀了弗雷泽。”
“她不是医生,钱伯斯,她不过是个学生。”他咽下想说的话。现在,这一刻,丽莎明白了雷布思已经知道她的真实身份了。这不是不重要,只是不是当务之急。他深吸了一口气,“杀了她吧。”他说。坐在后面的法官吓得直喘气,但雷布思摇摇头,让他放心。
“你说什么?”钱伯斯问。
“我说杀了她,你以为我真的在乎吗。上个礼拜她带我跳了支舞,挺愉快的。陷得这么深是她自己的错,你杀了她之后,我就会来了结你,钱伯斯先生。”
耳边又传来丽莎微弱的声音。“天哪,约翰,请别这样!”雷布思情绪越来越激动,而钱伯斯似乎变得愈加冷静了:“随你的便,探长,随你的便。”他的声音冷得跟停尸房的地板一样,没有了一丝人性。或许事情到此也有雷布思自己的原因,他不该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和编故事讥笑他。但钱伯斯没有找雷布思的麻烦,而是找上了丽莎。要是雷布思再晚一分钟到老贝利,她就肯定活不了了。现在看来,什么都是未知数。
只有一桩事是确定的——马尔科姆·钱伯斯是个疯子。
“他在往蒙茅斯街上开。”法官冷静地说,他已经捕获了钱伯斯的罪状,也感觉到了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事情有多么令人惊恐。
雷布思听到头顶上方传来震动的声音,他向上瞟了一眼,发现一辆直升机正在跟踪追捕。那是一架警用直升机,他还能听到警报器的声音。这么看来,钱伯斯也一定听见了。宝马车猛地加速前进,刮着另一辆车挤开一条路。擦坏了的车突然停了下来。雷布思踩下刹车,把方向盘打向一边,但是驾驶室这边的保险杠还是撞在了那辆车上,把前照灯撞得粉碎。
“对不起了。”
“别管车,”法官说,“别让他跑了。”
“他跑不了。”雷布思突然有了自信。这自信到底从哪里冒出来的?刚一想,这种感觉就消失了,化作了一片云烟。
他们来到了圣马丁巷。这里人群混杂,有去看电影的,有刚下班的,是繁忙的西区。但是前边的车辆莫名其妙地少了,人们先是傻愣愣地瞪着宝马车,接着又看着捷豹呼啸驶过。
他们离特拉法尔加广场越来越近,雷布思看见左右两边的警察都穿着明亮的黄色夹克,在小道上拦截车辆。这是怎么回事?除非……
堵车了!通往广场的一个入口还能通行,但所有出口都关闭了,广场空着等待他们的到来。他们马上就要追上他了。愿上帝保佑,乔治·弗莱特。
雷布思抓起电话咆哮起来,唾沫飙到了挡风玻璃上。
“把车停下,钱伯斯,你无路可走了。”
一阵沉默。他们急速驶入特拉法尔加广场,旁边一排排的车喇叭响个不停,戴着白手套的警察把手扬起来,示意他们停下。雷布思又兴奋起来。整个伦敦西区的交通陷入了瘫痪,这样他就可以开着捷豹追上宝马。他可以想见,要是朋友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会豁出去。但他还有任务在身。这是他的原则,只不过是另一件需要完成的任务。他本来可以沿着街道,驶过爱丁堡式的房屋,追捕那些盗窃科蒂纳汽车的少年犯罪团伙。
但他没有这么做。
他们已经围着纳尔逊纪念柱转了一整圈,从加拿大大使馆、南非大使馆和国家美术馆旁边疾驰而过,雷布思身后的法官被甩到门上。
“再坚持一下。”雷布思喊道。
“坚持干吗?祈祷吗?”
雷布思笑了,哈哈大笑起来。他发现和钱伯斯的宝马之间的路依然畅通无阻,便笑得更欢了。他抓起电话,握着方向盘的手指关节突出,左手还在隐隐作痛。
“玩得开心吗,钱伯斯?”他喊道,“电视里不是常说吗,无处可藏!”
宝马车摇晃了一下,雷布思听到钱伯斯在喘气。
“你个贱人!”宝马又晃了一下,接着传来一阵扭打声。丽莎在反抗,现在钱伯斯下定决心要没完没了地飙车兜圈。
“不!”
“下车!”
“要不然我就——”
一声女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又是一声。黑色的宝马车没有继续拐弯,而是直直地飞速驶向人行道,上下颠簸着开进公交车候车亭,撞瘪了金属架,又继续撞向国家美术馆的墙壁。
“丽莎!”雷布思叫道。他急忙把车停下,拉了手刹。宝马车驾驶室的门“嘎”地开了,钱伯斯跌跌撞撞地下了车,无力地向前小跑。他右手抓着什么东西,一只腿受了重伤。雷布思疯狂地摸索车门,终于摸到了门把手。他跑向宝马车,朝里边张望着。丽莎倒在副驾驶座椅上,安全带斜绑着她的身体。她在呻吟,但看不到一丝血迹。没受什么伤,只是脖子扭了。她睁开了眼睛。
“约翰?”
“你不会有事的,丽莎。坚持一下,会有人过来。”是的,警车在向这边开过来,穿着制服的警察们跑下广场。雷布思从车这边向上看,搜寻着钱伯斯的踪影。
“在那儿!”法官下了捷豹车,僵硬地指着上方。雷布思顺着所指的方向,看到了国家美术馆的台阶。钱伯斯已经爬上了最高的那一级。
“钱伯斯!”雷布思大声叫起来,“钱伯斯!”
但是那个人从视线中消失了。雷布思开始向台阶跑去,但发现自己两条腿几乎僵了,似乎支撑自己的不是骨肉,而是橡胶。他爬上台阶,从最近的那个出口门进入了美术馆。一位穿着制服的女士躺在门厅的地上,一名男子在照看她。他指了指美术馆里面。
“他往里面跑了!”
但是,不管马尔科姆·钱伯斯跑到哪,雷布思都将穷追不舍。
他一直跑,他一直追。
他也曾这样从他父亲身边跑开,沿着台阶爬上阁楼,想要躲起来。但是最后总会被捉住。即便他躲一整天或半夜,最后也会因为饥渴难耐走下楼来,他们只需等在那儿。
他的腿还在疼,身上又被划伤。他的脸在灼痛。一滴滴温热的血淌下脸颊,流到脖子上。他还在跑。
他的童年并非那么差劲。他还记得妈妈小心翼翼地给父亲剪鼻毛。“鼻毛长的话,太影响男人的形象了。”那不是他的错,对吗?完全不是他的错。都是他们的错,他们想要一个女孩儿;从来没想过要男孩儿。他的母亲让他穿粉红色的衣服,当女孩子打扮。还在他身上涂涂画画,画上金色的长卷发,把他想象成她的画作,当作她的艺术品。一个在河边奔跑的小女孩,头上戴着蝴蝶结,奔跑着。
他跑过一个警卫,又一个警卫,朝他们冲过去。有警报声响起,又或许是他的幻觉。所有这些画,所有的这些画都是从哪里来的?他穿过一扇门,向右一拐,又穿过另一扇门。
他们把他关在家里。学校不能像家里一样教他。全是家里管教。有些夜晚,他的父亲会喝得醉醺醺的,撞倒他母亲的油画,在上面跳舞。“艺术!去他妈的艺术!”他喉咙里发出咯咯的笑声,跳着。每次他母亲都会捂着脸哭泣,然后跑到她的房间,把门闩上。那些晚上,他的父亲就会摇摇晃晃地走到他的房间。只是抱一下他,酒气的芳香。只是抱一下,然后,就不仅仅是抱一下了,远不止这么多。“把嘴张大,跟看牙医时一样。”天啊,太痛了。一只手指伸向里面……一只舌头也伸了进来……太痛了……更令人痛苦的是那个声音,低沉的哼哼声,巨大的呼吸声。然后他假装,假装只是逗他玩,就像这样。为了证明这一点,父亲会弯下腰来,张大嘴在他的肚子上轻轻地咬一口,像熊一样发出一声嗥叫。他会对着赤裸的肚皮喷上一口气,然后笑起来。“你瞧,就是逗你玩儿,是吧!”
不,绝不是逗着玩。绝不是。逃跑。跑向阁楼,跑向花园,挣扎着跑向棚屋后面,那儿的荨麻扎得人真疼啊。但是也比不上父亲咬一口那么疼。他母亲知道吗?她当然知道。有一次,他打算悄悄地告诉她,她却不想听。“不,你父亲不会这样,是你自己瞎编的,马尔科姆。”可是她画画的时候感情却更加狂烈了:田野变成黑色和紫色,水变成了血红色。河边的人物瘦骨嶙峋,像鬼一样惨白。
他把整件事藏得那么深,藏了那么久。但是后来她又回到了他身边。他几乎又成了女孩,由她玩赏,任她摆弄……不是报复,不能说是实质上的报复。而是比报复更甚的,一种难以言状的、无边的欲望。只是一种机能。是的,一种机能。
无论跑到哪里,美术馆的人都会给他让道。警报器还在响。他脑袋里响起嘶嘶声,像小孩的叫声。嘶——嘶——他跑过的这些画真是可笑,《长鼻毛的强尼》,没有一幅和现实吻合,画背后的生活也无法和现实相吻合,没有一幅能呈现出那个可怕而粗暴的男人对这个地球上所有人的真实想法。但就在那时,他推开了另一扇门,里面是一派迥然不同的景象。这个房间只有黑暗和阴影画,满是头骨和眉头紧皱、面无血色的脸。对,就是这样。委拉斯开兹、埃尔·格列柯[4],西班牙画家。头骨和阴影。啊,委拉斯开兹。
他的母亲为何不能画这样的画?他们死的时候(他们一起,死在床上,死于煤气泄漏。警察说好在孩子房间里的窗户打开了一点点,他大难不死)。他们死了之后,他从房子里拿出来的就只有她的画,她画的每一幅画。
“只是逗着玩儿。”
“鼻毛长了,强尼。”她用剪刀剪着,他的父亲睡着了。他的眼睛写满了恳求,求她把剪刀尖儿刺入父亲滚圆、死寂的喉咙里。她是那么温柔。咔嚓。那么慈爱,那么温柔。咔嚓。孩子大难不死。
他们会知道些什么呢?
*
雷布思走上楼梯,穿过书店,其他警察紧跟着他,他示意他们散开,马尔科姆已经无处可逃了。同时,他又警告他们保持距离。
马尔科姆·钱伯斯是他的。
第一个展览馆很大,墙壁是红色的。一个警卫指着右边的门廊,雷布思大步朝那边走去。门口有幅画,上面是一个无头鬼,血流肆意。雷布思所想的,和这幅画是如此相符,让他不禁一笑——笑容如此可怕。橘色的地毯上留下了一滴滴褐色的血迹,但即便没有这些血迹,他也不用费吹灰之力就能找到钱伯斯的踪迹。参观者和服务员都向一旁让开,给他指路。警报器的响声清亮刺耳,把他的注意力凝集起来。他的双腿又变得僵硬了,内心在流血,声音那么大,他都觉得别人能听得见了。
他向右一拐,从角落里的一个小房间来到另一个大展览室。在展览室的另一头,摆放着几张木门和玻璃门。一个服务员站在离那儿不远的地方,抚着受伤的手臂。其中有一扇门上有一只血手印。雷布思停下来,朝房间里望去。
在离得最远的角落处,狼人瘫坐在地上。他头顶正上方的墙壁上有幅画,上面是一个修道士,脸上罩着头巾,陷在阴影当中。修道士看起来像是在对上天祈祷。他手里拿着一个头颅,血迹顺着头颅淌下。
雷布思推开门,走进房间。那幅画旁边挂着一幅圣母马利亚的画像,她的头左边环绕着星星,她的脸被挖了一个大洞,画面下的肖像如死水一潭。雷布思向前走了几步。他朝左边看去,发现对面墙上挂着几幅贵族肖像,看上去闷闷不乐。油画上的划开的口子几乎把他们的头都要割下来了。他现在离得更近了。近得可以看清马尔科姆·钱伯斯旁边的那幅画是委拉斯开兹的作品——《圣母无染原罪》。雷布思又露出了笑容。还真是无染啊。
马尔科姆·钱伯斯的脑袋猛地向上一抬。眼神冷酷,脸上还留着宝马车挡风玻璃的碎片。他的声音低沉而疲惫。
“探长雷布思。”
雷布思点点头,虽然这并不是一句询问。
“我不明白,”钱伯斯说,“我母亲为何从不带我来这儿。我已经记不起去过哪些地方,除了杜莎夫人蜡像馆。你有没有去过杜莎夫人蜡像馆,探长?我喜欢恐怖屋[5],我母亲甚至都不愿意和我一起进去。”他笑起来,靠在身后的围栏上,想用力站起来。“我不该撕这些画的,是吗?”他继续说着。“他们很有可能是无价之宝。真是傻得可以。他们说到底不过就是些画,为什么画可以是无价之宝?”
雷布思伸出一只手,帮他站起身来。与此同时,他又看到了那些肖像。划开的肖像。不是撕开的,而是划开的。就像服务员的手臂一样。不是用手划的,而是用了什么工具。
太晚了。钱伯斯手中的小菜刀已经捅破了雷布思的衬衣。钱伯斯跳了起来,把雷布思向后推去,推到了远处墙上的画像那。钱伯斯一身疯蛮劲儿,雷布思双脚被身后脚栏一绊,脑袋向后倒,砸在一幅画上,闷闷的一声砸到了墙里。他右手紧握钱伯斯的刀柄,刀尖虽已刺入他的小腹,却也再不能多刺入半分。他抬膝击中钱伯斯下身,同时左手掌根砍中钱伯斯的鼻子。刀上力道随之一松,声音长而尖锐。雷布思拧着钱伯斯的手腕,想要把刀夺过来,但钱伯斯紧紧地握着刀不放。
他们重又站起来,离开那面墙,扭打着争夺刀子。钱伯斯嚎叫着,咆哮着。甚至在搏斗中,雷布思听得这声音都不寒而栗。那感觉似乎是在同黑暗斗争。他脑中疾速闪过各种不想去想的东西:拥挤的地铁、亵童者、乞丐、没有表情的面孔、朋克乐手、皮条客。他脑海中巨浪翻滚,在伦敦见识经历到的种种事情冲刷着他。他不敢看钱伯斯的脸,怕看他一眼自己就会被冻结。残酷的搏斗中,周围画像都模糊成了一团蓝黑灰,他只觉得钱伯斯愈战愈勇,自己却越来越疲惫。他疲惫,他头晕,屋子在旋转,腹部刀伤处传来阵阵钝痛。
现在,刀动了。雷布思感到了一股新的力量注入体内,他面部扭曲,鼓起勇气看着钱伯斯。钱伯斯一双牛一般的眼睛盯着自己,看着他倔强的嘴巴,突出的下巴。钱伯斯脸上不仅仅是倔强,不仅仅是疯狂,更是决绝。雷布思能感觉到那种决绝。刀动了,一百八十度大回转。雷布思随即又被向后推去。钱伯斯跳了起来,如马达般推着他。雷布思撞到了另外一堵墙上,钱伯斯也随之撞了上来。那姿势几乎是个拥抱,看似两个身躯亲密地贴在一起。钱伯斯很重,死沉死沉的,下巴搭在雷布思的下巴上。雷布思喘过气来,才推开他。一把刀插在钱伯斯胸口,只露出刀柄来。他摇摇晃晃地退回房内,低头向下看着,嘴角处,黑血滴落。他碰碰刀柄,几乎是抱歉地看看雷布思,笑了。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他说完这话便倒下了,双膝跪地,身体前扑,头撞在地毯上,然后就一直保持这个姿势。雷布思重重呼吸着,他从墙边挣扎起来,走到屋子中间,用鞋尖把钱伯斯的尸体踢到一边。死者面有血迹,却也面容平静。雷布思两指摸摸自己衬衫前襟,指上便鲜血濡湿。这不重要,重要的是,狼人竟然是人类,是会死的人类,而且已经死了。雷布思知道,只要自己愿意,便可以把这功劳据为己有,但他不想要这功劳。他宁可他们把刀取走,验验指纹。他们只会发现钱伯斯的指纹。那当然没什么意义。弗莱特他们会相信是雷布思杀了他。但雷布思没有杀狼人,他也不确定狼人是因何而死的。怯懦心?罪责感?或是什么别的更深层次的东西,什么别的永远解释不清的东西?
一个男人这样,真是不得体。这算什么讣告?
“约翰?”
是弗莱特的声音。弗莱特身后站着两个持枪警官。
“用不着银色子弹,乔治。”雷布思说道。他站在那儿,估计自己身边环绕的这些破文物得值上百万英镑。警铃声中,外面伦敦市中心交通拥堵,等到特拉法尔加广场重开之时,可能都堵车堵了几公里远。
“我跟你说过,很简单的。”他说道。
丽莎·弗雷泽很好,她受了惊吓,身上有些瘀伤和鞭伤,医院想留她过夜以确保她无恙。他们也想让雷布思住院,但他拒绝了。他们给了他一些止痛药,在他腹部上缝了三针。医生说伤口挺浅的,但是最好要确保万无一失,所以他们用的线又黑又粗。
雷布思赶到钱伯斯在伊斯灵顿的两层大公寓时,里面已满是警察、法医、摄影师和常见的执法人员。门外的记者们急切地想要得到点儿消息。有些记者认出了他,因为他曾经在铜板大街的房子外面召开过临时会议。但他挤过人群,进了狼人的巢穴。
“约翰,你怎么样?”乔治·弗莱特问道。似乎这一天下来,他觉得很有趣。他一只手放在雷布思肩膀上,雷布思笑笑。
“我很好,乔治。你们有什么发现没?”
他们站在主厅里。弗莱特向后扫视,看了看厅边的一个屋子。“你听了肯定不信,”他说道,“我都不信。”弗莱特嘴里一股威士忌酒气,庆祝已经开始了。
雷布思走到那扇门前,进了屋子。在那儿,摄影师和法医们最是忙碌。一个高个子男子从沙发后面站起来,朝雷布思看过来,那是菲利普·卡津斯,他笑着点了点头。伊索贝尔·佩妮站在他身旁,手拿一个素描本。但雷布思注意到她没有在画画,而且她脸上毫无生气。似乎连她都受惊了。
现场的确令人吃惊。最可怕的是那气味,还有苍蝇的嗡嗡声。一面墙上挂着些画,甚至雷布思都能看得出来,那些画画得很潦草。这些画现在已经破烂不堪,有的还拖在地上。另一面墙上满是涂鸦,堪比任何一座丘吉尔房产塔楼上的涂鸦。可怕的他妈的涂鸦艺术:感觉贫穷、杀死猪……都是一些疯狂的作品。
尽管现场已经做了一些初步的尸体清除工作,但还是有两具尸体被胡乱扔在沙发后面,另一具尸体躺在桌子底下。地毯上、墙壁上溅满细细的血点,雷布思闻到那腥腻的气味,就知道至少某具尸体已经躺在这儿好几天了。既然一切都结束了,这些就容易面对了。但是要找出原因来并不容易。这正是弗莱特苦恼的。
“我就是找不到动机,约翰。我指的是,钱伯斯坐拥一切,他到底是为了什么要……我指的是,他为什么……”他们站在公寓的客厅里,一点儿线索都没有。钱伯斯的私生活似乎整洁无害,这公寓里的其他房间也是如此,除了这间屋子,除了这个秘密角落。要不是看到了这间屋子,他们会觉得自己在一个成功大律师的寓所,查看他的藏书、书桌、信件、电脑文件。
雷布思却并不为此烦恼。假使他们永远找不到原因,他也不烦恼。他耸了耸肩。
“等着那本档案发布吧,乔治,”雷布思说道,“到时候你可能就找到答案了。”或者问问心理学家,他想道。他相信会有许多理论来解释这一切的。
但弗莱特摇摇头,抓抓脑袋,挠挠脸,又晃晃脖子。他仍不相信一切结束了。雷布思伸手碰碰他的胳膊,他们目光相遇。雷布思缓缓点头,继而眨眨眼睛。
“你一定参与了这事儿,乔治。这简直像个魔术。”
弗莱特勉强一笑。“你跟法官说吧,”他说道,“跟法官说吧。”
那夜,雷布思在乔治·弗莱特家就餐,玛丽安做的饭。他们最后到底还是吃到了允诺已久的晚餐,但气氛沉重。偶尔晚间新闻有个什么艺术史学家,才能活跃一下气氛,电视里的那个专家正在讨论国家美术馆西班牙厅的画作被毁事件。
“这种无端的浪费……肆意破坏……赤裸裸的……乱七八糟的……这些无价的……可能不可修复的……上千磅……文化遗产。”
“嘚吧嘚吧嘚吧……”弗莱特不屑,“至少你能修补好一幅血污的画儿,这些人大多时候都在放屁。”
“乔治!”
“对不起,玛丽安。”弗莱特睡眼惺忪道。他扫视一眼雷布思,雷布思正朝着他眨眼睛。
后来,等玛丽安去睡觉了,两个男人坐到一起喝最后一杯白兰地。
“我决定退休了,”弗莱特说道,“玛丽安叨叨了很多年了,我身体也大不如从前了。”
“不严重吧。我希望。”
弗莱特摇摇头,“不,不是那样的。但有个保安公司想让我去上班,薪水更高,朝九晚五,你知道的。”
雷布思点点头。他见过这种事,保安公司什么的招招手,他最好的前辈就飞蛾扑火一样给引了过去。他喝完了杯子里的酒。
“你什么时候走?”弗莱特问道。
“我想我明天回去吧,要我提供证据的话,我可以再来。”
弗莱特点点头,“下次再来时,我们可以给你提供一个空房间。”
“谢谢,乔治。”雷布思起身。
“我开车送你回去吧。”弗莱特道,但雷布思摇摇头。
“帮我叫辆车吧,”他坚持道,“我可不想让你赔了晚餐还得送我,想想你的退休金该怎么办吧。”
弗莱特盯着他的白兰地杯子。“你说得对,”他说,“那好,帮你叫辆车。”他一只手插在口袋里。“还有,我给你准备了一个小礼物。”
他伸出握着的拳头,雷布思张开手放在他的拳头下面。一张纸从弗莱特手中落入他的手中。雷布思打开纸条,是个地址。雷布思抬头看着弗莱特,点点头,表示理解。
“谢谢,乔治。”他说。
“没什么,嗯,约翰?”
“没什么。”雷布思表示同意。
[1]1磅≈0.4千克。
[2]苏格兰曲,经常在特殊场合和体育赛事中使用,苏格兰没有正式的国歌,《苏格兰之花》是非正式履行这一职责的歌曲之一。
[3]古罗马的两面神。
[4]埃尔·格列柯(El Greco,1541—1614),西班牙文艺复兴时期画家。
[5]杜莎夫人蜡像馆中的主要景点,展示了法国大革命的受害者、杀人犯以及各种各样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