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栽赃

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Ctrl+D 收藏本站

我很愿意和你谈谈那天晚上发生的事。从哪儿开始呢?还是先从劳勃谈起吧。

劳勃是我的同乡,我们在很小的时候就认识了。他体格强壮,身手敏捷,同学们都很崇拜他,他也因此而变得非常骄傲自大。上小学的时候,他就非常调皮,喜欢捉弄老师、搞恶作剧。他甚至还给我起了个外号,叫做“耗子”,其他同学们也跟着他一起叫,这让我心中对劳勃非常厌恶。

上中学时,我越来越讨厌劳勃了,因为他总是惹是生非。后来,到高一时,劳勃终于被学校开除了。自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在镇上看见过他。

三个月之前,我在一家咖啡馆巧遇了劳勃。当时我正面临着一个难题——一个与我合租同一间公寓的人刚刚搬走,我将不得不独自承担每月两百一十元的房租。正当我发愁怎么解决时,与劳勃的相遇让我看到了事情的转机。原来,劳勃自从多年前被开除后,就离开了小镇,最近他刚刚回到这里,正急于找一个新住所。在听说了我的处境和房租的事后,劳勃便主动提议要和我合租这间公寓。我见他言谈举止很文雅,衣着整洁,何况也是多年相识,便同意了。

这些年来,我在银行里也存下了一些积蓄,因为从小母亲就教育我说,要多存钱,少挥霍,只有积少成多,才有本钱自己创业。母亲是个好人,可惜在我十四岁那年她不幸去世了。我至今还常常怀念母亲。

好了,话题有些扯远了,现在言归正传。

后来,劳勃搬进来了,住在靠西边的那个房间里。我们有一段时间相处得很不错,住各自的房间,互不干扰。在业余时间,我喜欢在房间里听听广播和读书,而劳勃则在客厅里看电视,他还喜欢去酒吧喝酒,追求年轻漂亮的女孩子。当他钱不凑手时,也会向我借点儿,但总会尽快还上,从不拖欠。

劳勃经常在晚上外出,常常深夜才回来。虽然这影响了我的休息,但我还能够忍受。我盘算着,暂且忍耐几个月,一直到我的租约期满,然后我就搬出去,和劳勃分道扬镳。

然而,就在这其间,一个叫丽莎的女孩走进了我的生活。

她是一家餐厅的女招待,距离我工作的地方不远。丽莎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声音柔和甜美,笑起来非常迷人。我经常去那家餐厅吃饭,久而久之便认识了她。记得母亲生前曾告诫过我:“大部分女孩子都是自私的,她们只为自己着想,你的前途不能被这些女孩子毁掉。总有一天,你会遇见合适的女孩子,到时候你就会知道了。”

遇到丽莎之后,我心里想:“我知道了,这就是我想要的女孩子。”

两个星期之后,我和丽莎就开始约会了。我们一起去看电影,或者一起吃饭。我和丽莎经常去公园散步,两个人手拉手坐在湖边,看着湖面上正在戏水的鸭子。

每个星期,我都和丽莎约会一两次,不过,我从没去过她的公寓,我总是和她约好在某个地方见面,或者到下班的时候去接她。餐厅里的人也知道我与丽莎的关系,每当我去接她时,他们都朝我友好地微笑。

有一天,我和丽莎在一家餐厅共进晚餐,碰巧,劳勃也来了。他走到我和丽莎的餐桌前,目不转睛地盯着丽莎看,然后,招呼侍者送一瓶酒来,要与我们一起喝酒。在餐桌上,能说会道的劳勃逗得丽莎笑声连连,我却被晾在了一边,好不尴尬。那天晚上,丽莎特别兴奋,我从没看她那样开心地笑过。

回到公寓,劳勃的酒劲儿还没过,他一边在房间里来回踱步,一边说:“那只小狐狸真性感!”

我憋了一肚子的气终于爆发了!我冲着劳勃挥起了拳头,结果,我反被劳勃打倒在地,嘴唇也流了血。

他冲我挥着拳头,大笑道:“耗子,你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还是省省力气吧!我只和男人打架,从来不想和你这种耗子斗。”

我想把劳勃赶出门去,让他立即搬走,可转念又一想,公寓的租约还没有到期,如果劳勃走了,我又必须独自承担高昂的房租了。

自打那天之后,劳勃就从我这里把丽莎夺走了,他们开始约会了。

我气愤地跑去质问丽莎,可她却对我说:“我就是要和劳勃约会,你管不着!你送我两样廉价的小礼物,请我吃几顿饭,就想拥有我,别做美梦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去找过丽莎,也不去她所在的那家餐厅吃饭了。

劳勃好像是为了故意气我,他把每次与丽莎约会的事都告诉我。

这天,他下班回家,一边哼着走调的小曲,一边冲冷水澡。然后,他就砰砰地敲我的房门。

“耗子,昨晚我去丽莎的公寓过夜了,你想不想知道我们做了些什么?哈哈,真是一个无比销魂的夜晚啊!”

劳勃离去以后,我呆呆地坐在床边,眼泪也不争气地流了下来。

记得那天是九月二十七日,我下班回家的时候,劳勃又和丽莎约会去了。他在那天早上就告诉过我,晚上要去丽莎家吃晚饭。

晚上七点钟的时候,我从冰柜里拿出一瓶汽水,坐在客厅里喝了起来。

就在这时,楼上突然传来一声枪响。

我被这声枪响吓了一跳,足足有半分钟,我才反应过来,心想,是不是该上楼查看一下究竟。

我把汽水瓶放在一边,把门打开一道缝,侧耳细听,走廊里静悄悄的,没有任何动静。

在我家的楼上住着一位年轻的大学生,他在大学读法律,只有周末才回来。在他的隔壁是一位新搬来的房客,那是一位老人,我曾见过他几次,看起来他的身体不太好,满脸病容。此外,其余的房间都是空的。

这天是星期四,女房东也不在,她每个星期要有三个晚上值夜班,去城里的办公室做勤杂工。

公寓的楼道里有一部公用电话,按说我应该立即打电话报警,可好奇心驱使我走上楼去一探究竟。我无法解释当时自己为什么会有那么大的好奇心,抑或是冥冥中的一股力量,拉着我走上楼梯……

我沿着黑漆漆的楼梯,来到传出枪响的房间门口,扭动门柄。

门并没有锁,它应声而开。

在幽暗的房间地板上躺着一个人——正是那个一脸病容的老人。他的太阳穴有一个弹孔,鲜血正汩汩地从弹孔里流出来,他手里还握着一把手枪。

我壮着胆子走进去,意外地在茶几上发现了一张纸条,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封遗书:

我对这个世界绝望了,人们都袖手旁观。支付过房租之后,我的积蓄只剩下一百二十七元。现在我疾病缠身,妻子离我而去,孩子也走了,谁还在乎我?一切都该结束了!

显然,这是一起自杀事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跑到楼下打电话报警。突然,我心中一动,停下了脚步,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几天前劳勃讥笑我的情形——他放肆地大笑着,对我不屑一顾地说:“你是一只没有用的耗子,所以丽莎她才选择我,你是个胆小鬼,只会吱吱叫!”

我看了看老人的尸体,又看了看茶几上的遗书,萌生了一个复仇计划。

我把遗书装进口袋,然后蹲在尸体旁边,翻出老人口袋里的皮夹,从里面掏出几张钞票——五张二十元,一张十元,三张五元,两张一元。我把钞票装进兜里,然后又用自己的手绢仔细地擦拭皮夹,又把皮夹塞了回去。

接下来,我故意将房间弄乱,将抽屉一个个拉开,又将椅子掀翻在地。然后,我把手枪从死者手上取下,擦拭干净,随手丢在地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走出了房间,并随手带上门。

回到家里,我走进劳勃的房间,将从老人皮夹里找到的钞票藏进他的一只鞋子里,然后又用手绢小心地擦掉我在他房间里留下的任何痕迹,包括脚印和指纹。

把一切都布置停当后,我离开公寓,在街头上闲逛。

我又在心里把整个事情盘算了一遍,想看看其中是否有疏漏之处。反复思索,没有了,连手枪上的指纹也被我擦掉了。警察必定会将老人之死列为刑事案件来侦破。

这两天,公寓里只有我和劳勃。

我想,警察肯定会将我们二人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进行调查,但我问题不大,因为我平时遵纪守法,从不侵犯他人,而且我在银行里还有一笔存款,没有理由谋财害命。再说了,我一贯兢兢业业地工作,不嗜烟酒,生活作息很有规律,显然不像是杀人凶手。

而劳勃就不同了,他在学生时代曾被开除,现在又经常光顾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且手头经常缺钱,完全具备作案动机。当警察在老人的尸体上搜到空皮夹之后,必定会怀疑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子,如果他们搜查我和劳勃的房间时,自然会找到劳勃鞋里藏着的钞票。那么,劳勃会怎样回应警察的质问呢?他一定会说,他晚上七点以前就离开了公寓,前往丽莎家和她约会,丽莎也会帮他作证的。

老人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七点十五分,这一点法医应该可以证实。

而我清楚劳勃的行踪,他今天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出门到处闲逛。因为丽莎要晚上七点才下班,所以,劳勃一定是在晚上七点之后直接到丽莎的公寓与她约会。这样一来,劳勃就有充足的作案时间,警察会推测说,劳勃在离开我们住的公寓之前,曾溜上楼,想看看能否从老人那儿偷点儿钱,结果被老人撞了个正着,两人搏斗起来,最后老人遇害。劳勃则将老人的钱洗劫一空,并将钱藏在了自己的鞋中。

看来一切都天衣无缝!唯一能够证明老人是自杀的,只有这封遗书了。

想到这里,我从口袋里取出那位老人的遗书,慢慢地将它撕碎,然后随手一扬,遗书的碎片飘散在空中,随风四散。

毁灭了证据之后,我信步来到一家电影院,看了一场乏味无聊的电影,因为我要给警察留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明。

电影结束了,我步行回家,此时已经是深夜了。房东的汽车停在公寓门口,看来她已经下班回来了。那个学法律的大学生也回来了,他房间的灯亮着。

我也回到了我的房间。

劳勃还没回来,此刻他一定正躺在丽莎的温柔乡里做着美梦呢。“哼!到了明天,劳勃你就要大祸临头了!哈哈!”我心里充满了复仇的快感。

第二天早上,当我出门上班时,劳勃还没回来,或许他从丽莎的公寓那儿直接去上班了。

下午五点钟,我下班回家,远远地就看见公寓门口停着一辆警车,看来警察一定是发现老人的尸体了。

当我走到公寓门口时,从里面出来两个警察,想必他们是从房东的窗户里看见我回来了。

房东也站在门口,我微笑着朝她打招呼,但她却没有回答,而是用一种惊慌、畏惧的眼神看着我。

两个警察表情严肃,其中一个说:“这幢公寓发生了一起命案,我们想和你谈谈。”

“什么?命案?天哪!”我故作惊讶地说。

我领着警察来到我和劳勃住的房间门口,只见房门半开着,里面一片狼藉,枕头、杂志和生活用品被扔了一地,果然不出我所料,这里已经被警察搜查过了。

“怎么?你们搜查了我们的房间?”

“是的,是房东让我们进来搜查的。我们在西边那个房间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卷钞票,我们怀疑那是从被害人处劫掠来的。”

“那不是我的房间,是我的室友劳勃的房间。”

“我们知道,房东已向我们介绍过你们的情况了。据说,在劳勃生前,你非常恨他,因为他抢走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时,我突然反应过来,警察刚才用了“生前”这个词,“劳勃生前,为什么这么说?”

“劳勃死了。”

“死了?”我顿时目瞪口呆。

“是的,他被人枪杀在你的前女友丽莎的公寓里,丽莎也同时被杀了。”

“丽莎?她也死了?”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了,让我根本无法相信。

“是的。丽莎的另一个男友去找她,正巧看见他俩在床上,就一怒之下开枪打死了他们俩。”

说完,两个警察就站在那里盯着我,面无表情。

“劳勃死了,为什么你们要搜查这里?”我诘问他们。

“最初我们是想来这里找劳勃的亲属,但当我们刚下警车,就遇到女房东报警,说是楼上的房间里也发生了一起命案。”

“楼上?命案?”

“是一位老人,他头上中了一枪。我们在他身上找到一个皮夹,可是里面的钱却都不见了,我们认为你有重大嫌疑。”

“我?”

“是的,你想伪装成一个自杀的现场,可是手枪上却没有指纹。”

我感到脸部肌肉僵硬,腿也在发抖,辩解说:“肯定是劳勃杀的!他先在这里杀了人,然后去的丽莎那儿。”

“那解释不通。”警察摇摇头说。

“为什么?他什么时候遇害的?”

“大约在今天凌晨两点钟。”

“可是这儿的命案比那还早!”我大声说。

“哦?你怎么这么肯定?那你告诉我们,这个命案何时发生的?”

我知道自己说走了嘴,便大声吼道:“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任何人!如果你们说我是凶手,那为何你们在劳勃的鞋里找到了钱?”

“据我们了解,昨晚七点钟的时候,有人在酒吧见过劳勃;七点三十分左右,也有人看见他在敲丽莎的门,可见,楼上的凶案发生时,劳勃并不在这幢公寓里。”

我一时语塞。

“跟我们走一趟吧!”一位警察说,并伸手来抓我的胳膊。

“真的不是我杀的!他是自杀,的确是自杀!听见枪响之后我才跑上楼去,当时茶几上还有一封遗书!”我大吼着。

“遗书呢?”警官盯着我问。

“茶几上什么都没有!”站在门口的房东插话道。

这时,我再一次想起了母亲,她说得对——“要当心那些下贱的女人,她们会毁掉一个优秀年轻人的美好前程。”

“母亲啊!你真是个了不起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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