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五十四街1644号是一栋黯淡的褐砂石洋房,门前有片黯淡的褐色草坪。一棵生命力似乎很顽强的棕榈树周围是一大块赤裸的地皮。门廊上有一把孤零零的摇椅,午后的微风吹动了几株去年的圣诞花,未经修剪的新枝轻轻地拍打着现出裂缝的灰泥墙。一串发硬发黄、洗得马马虎虎的衣服在院子里一根生锈的钢丝绳上抖动着。
我又往前开了四分之一个街区,把车停在了街对面,然后走了回来。
门铃不响,所以我只能叩了叩网格门的木框。有人拖着步子慢吞吞地走了过来,门开了,我往昏暗的屋内看去,看见一个邋遢的女人边开门边擤着鼻子。她面色发灰,脸上浮肿,一头杂草般的头发,颜色难以名状,既不是灰色,也不是金色,既缺乏姜黄色的活力,也没有灰色的纯净。她厚实的身体套在一件不成样子的户外法兰绒浴袍里——好多个月之前这衣服就已经褪色过时了。这只不过就是件围在她身上的遮羞物罢了。她的脚趾粗大,套着一双破旧的、显然是男式的灰色皮质拖鞋。
我开口道:“弗洛里安太太?杰西·弗洛里安?”
“嗯——哼,”那声音从她喉咙里费劲地钻了出来,就像是一个生病的人从床上爬起来一样。
“您的丈夫弗洛里安曾经在中央大道上经营一家娱乐场所对吗?他叫迈克·弗洛里安?”
她把一缕头发梳到了她那只大耳朵的后面。她的眼中闪着诧异的光。她用厚重、哽塞的声音说:
“什——什么?苍天大地呀。迈克已经去了五年了。你刚才说你是谁来着?”
那扇网格门依然锁着,而且上了门扣。
“我是一名侦探,”我说,“我想要一点信息。”
她盯着我,就这样过了漫长乏味的一分钟。然后她费力地解开了门扣,转过身去。
“那就请进吧。我还没时间把屋里收拾一下呢,”她抱怨道,“警察,是吧?”
我跨过门槛,然后把网格门的门扣又给搭上了。屋里进门左手边的一个角落里,一台体积庞大、样式漂亮的柜式收音机正嗡嗡作响。这是房间里唯一一件像样的家具。它看上去还是崭新的。其他的东西就全是垃圾了:脏兮兮、胀鼓鼓的座垫;一把木摇椅,和门廊里的那把能配成一对;一道方拱门通向餐厅,餐厅里面放着一张脏兮兮的桌子;一扇弹簧门通向外面的厨房,门上面满是指印;两盏破旧的台灯,曾经花哨俗丽的灯罩如今就像人老珠黄的站街女一样漂亮。
这妇人在摇椅上坐下,踩着拖鞋的双脚啪的一声落地,两眼看着我。我看着那台收音机,在一张长沙发的一角上坐下。她看到了我关注那收音机的目光。一股虚假的热情——淡得就像中国人的茶——爬上了她的脸庞,渗入了她的声音。“我就这么一个伴儿了。”她说道。接着她又哧哧地笑了。“迈克没又犯什么事儿吧?我现在不怎么接到警察的电话了。”
她的傻笑中有一股淡淡的酒味儿。我身子往后靠的时候抵住了一样硬物,于是伸手去摸,结果抓起了一个一夸脱装的空杜松子酒瓶。这妇人又哧哧地笑了。
“开个玩笑,”她说,“不过我向上天祈愿,他现在待的地方最好有许多便宜的金发女郎,多到管够。他在这儿的时候从来没玩够过。”
“我更在意的是一个红头发的。”我说。
“我猜他也可以来几个红头发的。”此刻她的眼光在我看来似乎不再那么模糊了。“我想不起来了。有哪个红头发姑娘比较特别吗?”
“有。一个叫维尔玛的姑娘。我不知道她用的是什么姓,但那肯定不是她的真姓。我正忙着替她的家人找她。你们在中央大道上的那个地儿现在是一家有色人种的店了,虽然他们没有改店名,但那里的人都从没有听说过她。所以我想到了你。”
“她家里的人对这事儿可真是不急啊——一点儿也不急着找她。”妇人若有所思地说。
“这涉及到一小笔钱。不是很多。我猜他们只有找到了她才能拿到这钱。钱能激活记忆。”
“还有酒也是,”妇人说道,“今儿个有点热啊,对不对?不过你刚才说了,你是个警察。”狡猾的眼,沉稳专注的脸。那双踩着男式拖鞋的脚纹丝不动。
我举起那个阵亡的士兵摇了摇,然后把它甩到了一边,伸手去摸后屁股兜上的那一品脱保税波旁威士忌,刚才旅馆里的那个黑人职员和我都只喝了一丁点儿。我把酒瓶伸了出来,放在膝盖上。妇人用狐疑的眼光直直盯着酒瓶。怀疑的神色随即爬满了她的整张脸,那脸就像一只猫,但毫无戏耍的意味。
“你不是警察,”她轻声说道,“没哪个警察会买这种酒。你在玩儿什么把戏,先生?”
她又擤了把鼻涕,用的是一块我所见过的最肮脏的手帕。她的目光还落在那瓶酒上。怀疑在与饥渴做着抗争,最后饥渴胜利了。结果向来如此。
“这个维尔玛是个舞女,是个歌手。你真的不认识她?我猜你大概不常去那里吧。”
那双海草色的眼睛依然盯着酒瓶。一条布满舌苔的舌头卷过她的嘴唇。
“天,这酒真带劲,”她叹了口气,“我他娘的才不在乎你是谁呢。你给我把它拿稳了,先生。现在可不是打翻瓶子的时候。”
她站起身来,一摇一摆地走出房间,回来的时候手里拿着两只脏兮兮的厚玻璃杯。
“我就不放开喝了。你带的这瓶就够了。”她说。
我给她倒上了一大杯,这点儿量足够让我飞过墙头了。她迫不及待地伸手抓起酒杯,顺着嗓子眼儿把酒灌了下去,仿佛只是吞下了一片阿司匹林,然后继续看着酒瓶。我又给她倒了一杯,然后给我自己倒了一小杯。她拿着酒杯回到了摇椅边,眼睛里的棕色已经比刚才深了两分。
“天,这玩意儿无知无觉地就死在我肚子里了,”她边说边坐了下来,“它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我们刚才在扯什么来着?”
“一个叫维尔玛的红头发姑娘,以前在你们那家中央大道上的店里工作。”
“对。”她这时又打发了第二杯酒。我走过去,把酒瓶放在她身边的一只茶几上。她一把抓起酒瓶。“没错。你说你是谁来着?”
我拿出一张名片递给她。她用舌头和嘴唇读了读名片,把它扔在了身旁的一张桌子上,然后把空酒杯放在上面。
“哦,私人侦探。你刚才可没说啊,先生。”她伸出一根手指头在我眼前晃了晃,开玩笑似的对我表示责备。“不过你的酒告诉我说,你这人还是不错的。这杯敬违法犯罪。”她给自己倒上了第三杯酒,然后一饮而尽。
我坐了下来,用手指搓着一根香烟,等着她开口。她要么知道,要么不知道。如果她知道点什么,她要么会告诉我,要么不会。就这么简单。
“可爱的红头发小妞儿,”她用缓慢厚重的声音说道。“没错,我记得她。又唱歌又跳舞的。一双腿生得漂亮,而且对那些人挺大方。她跑到别的地方去了。我怎么会知道这种婊子现在在干啥呢?”
“哦,我没有真的以为你会知道,”我说。“可我过来向你打听一下也是很自然的一件事,弗洛里安太太。想喝威士忌的话请自便——我可以出门再弄些来,如果需要的话。”
“你没有喝。”她突然说道。
我伸手握住玻璃杯,把杯里的酒满满地咽了下去,好让这点酒看上去显得更多一些。
“她的家人在哪儿?”她突然问。
“这有关系吗?”
“好吧,”她冷笑道,“所有的警察都一样。好吧,帅哥。请我喝酒的人就是我的朋友。”她伸手拿起酒瓶,倒满了第四杯。“我不该跟你侃大山的。可我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我就能侃到天花板上去。”她又哧哧地笑了。她的模样妩媚得就像只洗衣盆。“在椅子上坐牢了,可别踩着蛇了,”她说,“我有主意了。”
她从摇椅上站起身来,打了个喷嚏,身上的浴袍险些掉了,她伸手拍了一把这件袍子,让它贴回肚皮,然后冷冷地盯着我。
“不许偷看。”她说完边再度走出了房间,出门的时候肩膀撞着了门框。
我听见她拖着笨重的脚步走进了后屋。
圣诞花的新枝啪啪地拍打着屋前的泥墙,发出沉闷的声响,那条晾衣服的绳子在房子的一侧依稀吱吱作响。卖冰激凌的小贩摇着铃铛从门前走过。角落里那台又大又新又漂亮的收音机用深沉轻柔的跳动性音符低声诉说着舞蹈与爱情,就像是一个歌手在唱着感伤的恋歌。又是一阵笨重的脚步声,还有乒乒乓乓的声响。一只盘子掉在了地上。我从长沙发上站起身来,悄悄地溜进餐厅,再从那里进入一条短短的走廊。一扇门开着,我顺着门缝往里看去。
她正站在一只大箱子前面左摇右晃的,一把一把地抓着里面的东西,然后愤怒地把头发从额头上甩开。她醉得比她自己以为的要厉害。她俯身靠在箱子上稳了稳自己,又是咳嗽又是深呼吸。随后她弯下厚实的双膝跪倒在地,猛地把两只手都埋进了箱子里,开始四处摸索。
此刻只见这双手举了起来,颤巍巍地拿着一样东西。那时一只厚实的包裹,上面系着褪色的粉红丝带。她缓缓地,笨拙地解开了丝带。她从包裹里抽出了一只信封,然后再度俯下身子,把信封塞进箱子的右侧藏了起来。随后她用笨拙的手指把丝带重新系上。
我原路溜回原位,在长沙发上坐好。带着打鼾般的喘气声,这妇人回到了起居室,她摇摇晃晃地站在门口,手里拿着那只系着丝带的包裹。
她咧开嘴,对我露出胜利的笑容,然后一把将那包裹扔了过来,落在了我的脚边。她一摇一摆地回到摇椅边坐了下来,伸手抓起那瓶威士忌。
我从地上捡起包裹,解开了那条褪色的粉红丝带。
“仔细看看这些东西,”妇人咕哝了一句,“照片。报纸上的照片。这些婊子平时可上不了报纸,除非是进了警察的记录簿。他们都是那家夜店里的人。这些就是那个混蛋留给我的所有东西了——这些,还有他的旧衣服。”
我飞快地翻过这堆发亮的照片,上面都是些摆着职业造型的男人和女人。男人们长着狐狸般的脸,穿着赛马服或是抹着荒诞不经的小丑式妆容。一群加油站巡演团里的舞蹈家和喜剧演员。他们中很少有人能打入梅因大街以西的地方。你会看见他们出现在小镇上的歌舞杂耍表演里,然后被警察撵走,或是出现在廉价的滑稽歌舞杂剧场里,表演淫秽得直逼法律允许的底线,时不时地还会越过底线,引来一次警方突袭和一场吵吵闹闹的治安法庭审判,然而事后他们还会重登舞台,咧开大嘴一脸笑容,肮脏下流到变态的地步,散发着一股馊汗般的恶臭。女人们的腿型都不错,她们展示大腿内侧曲线的方式一定会令威尔·海斯[1]坐立不安。不过她们的脸却如同会计的工作服一般磨得脱线。金发的,褐发的,全都睁着一双母牛般的大眼睛,眼里透着一股农民般的愚钝。其中有一两张面孔显然很邪恶。这些女人当中可能有一两个红头发的。但你从照片上看不出来。我漫不经心地把她们看了一遍,不露声色地把丝带重新系好。
“这些人我一个都不认识,”我说,“干吗给我看这个?”
她从瓶口上方朝我抛了个媚眼,那只瓶子正摇摇晃晃地握在她的右手里。“你不是在找维尔玛吗?”
“她是其中之一?”
一丝笨重的狡黠蜻蜓点水般地落在她脸上,发现这里并不好玩,于是飞走了。“你没有拿到她的照片吗——从她家人那里?”
“没有。”
这下她有些不安了。每个姑娘都会有一张照片,哪怕照片上的她还穿着小裙子,头上扎着一个蝴蝶结。我应该有的。
“我不会再喜欢你一次了,”这妇人几乎是在低语。
我拿着玻璃杯站起身来,走过去把杯子放在她身边的茶几上。
“赶在你把这瓶干空前,给我倒一杯吧。”
她伸手去拿玻璃杯,我转过身飞快地穿过方拱门走进餐厅,进入走廊,然后跨进那间乱糟糟的卧室,里面躺着那只敞开的大箱子和掉落的盘子。一个声音在我身后大叫大嚷。我伸手直插箱子的右侧内壁,摸到了一个信封,然后迅速地把它掏了出来。
我回到起居室的时候她已从椅子上站起身来,但只走了两三步远。她的眼中显出一种奇怪的木然神色,像是蒙了一层玻璃。一层暗藏杀机的玻璃。
“坐下,”我故意朝她咆哮,“这回你可不是在跟一个像驼鹿马洛伊那样头脑简单的笨蛋打交道。”
我这是闭着眼睛蒙了一枪,可这一枪什么也没打中。她眨了眨眼睛,努力用上唇抬起鼻子。几颗脏牙从这副兔子般的怪笑中露了出来。
“驼鹿?那个驼鹿?他怎么了?”她倒吸了一口气。
“他出来了,”我说,“从监狱里出来了。他正在四处游荡,手里拿着一把点四五的枪。今天上午他在中央大道上杀了一个黑鬼,因为他没有告诉他维尔玛在哪儿。现在他正在找那个八年前告发他的家伙。”
一抹苍白的神色爬上了这妇人的脸。她把瓶口贴在嘴唇上,咕咚咕咚地大口喝着。威士忌顺着她的下巴流了出来。
“那些警察正在找他,”她说完便笑开了,“警察。没错!”
真是个可爱的老太婆。我喜欢和她在一起。我喜欢出于我个人肮脏的目的把她灌醉。我真是个了不起的家伙。我喜欢做我自己。干我这一行,几乎什么样的事情都会让你碰上,但此刻我的胃里开始有点翻腾了。
我打开手里攥着的信封,抽出一张上了膜的照片。它看上去很像其他几张,但却不一样。这张漂亮多了。照片上的姑娘腰部以上穿着白衣丑角皮耶罗的戏服。在那顶挂着一只黑绒球的白色锥帽下,她的头发做成了蓬松的发型,发色中透出一抹深色,可能是红色。她的脸是侧着的,但那只出现在照片上的眼睛里透着欢快。我不敢说这张脸很可爱或是天生丽质,判断脸蛋不是我的长项。不过这张脸很漂亮。对这张脸蛋人们会比较客气,或者说对她那个圈子而言算是客气的了。但话说回来,这还是一张挺常见的脸,它的漂亮完全是流水线式的。在正午时分的某个城内街区里,你可以在一小时内看见一打这样的面孔。
而在腰部以下,照片上显现出的几乎就全是大腿了,而且是非常漂亮的大腿。照片的右下角有一行签名:“永远是你的——维尔玛·瓦兰多。”
我把照片举到这姓弗洛里安的妇人面前,但同时又不让她够到。她猛地一扑,但没扑着。
“为什么把它藏起来?”我问道。
她没吭声,只听见她沉重的呼吸声。我把照片塞回信封,然后把信封放进口袋。
“为什么把它藏起来?”我又问了一遍。“这张和其他几张有什么不一样?她在哪儿?”
“她死了,”这妇人说,“她是个好孩子,但现在她已经死了,警察。快滚吧。”
她那副不成样子的淡褐色眉毛一上一下地抽动着。她的手一松,那瓶威士忌滑落在了地毯上,汩汩直往外冒。我弯腰把它捡了起来。她想要踢我的脸。但我从她身边跨开了。
“可这还是没有解释你为什么要把它藏起来,”我对她说,“她什么时候死的?怎么死的?”
“我只是个可怜的病老太婆,”她咕哝道,“别烦我了,你这狗娘养的。”
我站在那里打量着她,一言不发,脑子里也没有想出什么特别的话要说。片刻之后我上前一步走到她身侧,把那只几乎空了的酒瓶放在了她身边的桌子上。
她低头盯着地毯。收音机在角落里发出令人愉快的嗡嗡声。一辆车从门外开过。一只苍蝇在一扇窗户上嗡嗡响。许久之后她挪动一片嘴唇盖住了另一片,对着地板开始说话:那是一堆杂乱无章的词语,产生不了任何意义。然后她又大笑起来,仰起头,嘴里流出了口水。她伸出右手抓起瓶子,把剩下的酒一口喝干,瓶口在她的牙齿上碰得格格直响。酒瓶空了,她举起它,晃了晃,朝我扔了过来。瓶子飞到了角落里的什么地方,然后滑过地毯,砰的一声撞在了踢脚板上。
她又斜着眼睛看了我一眼,随后眼皮闭了起来——她打起了呼噜。
这说不定是装的,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忽然间我感到自己对这一幕已经受够了,真的是够了,实在是够了。
我从长沙发上拿起帽子,走到门边,打开大门,从网格门里走了出去。收音机还在角落里嗡嗡地响,这妇人还坐在椅子里轻轻地打着鼾。我朝她飞快地瞥了一眼,关上门,关紧了,然后再轻轻地把门打开,又看了她一眼。
她的眼睛依然闭着,不过眼皮下有一丝闪光。我走下台阶,沿着路面开裂的小径走上街道。
隔壁家的一道窗帘拉开了,一张专注的窄脸正凑近玻璃窗朝外窥探——一张老太婆脸,白头发,尖鼻子。
爱管闲事的老太太正在调查邻居呢。每个街区里至少都有一个像她这样的家伙。我朝她挥挥手。窗帘落下了。
我回到车边,钻进车里,开回七十七街分局,然后爬上楼梯钻进纳尔蒂在二楼的那间办公室——那个烟味刺鼻的小小单间。
[1]威尔·海斯(1879—1954),美国政客,曾为美国电影业制定自我审查制度,反对有伤风化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