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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车惊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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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故事来自一个旅行推销员,下面是他的原话:

先生们,这个世界上最快乐、最聪明、最和蔼可亲的人之一,大概要算我伯父一个。真希望你们能认识他,先生们。可是我思量再三,先生们,我觉得你们还是不要认识他更好,因为在你们能够认识他的时候,也就意味着,你即便还没死,也离死亡不太远了,只能一个人待在家里。如此一来,我现在和你们说话的这种巨大快乐,你们就享受不到了。先生们,我真希望你们的父辈能认识我伯父,他一定会得到他们——尤其是诸位可敬的母亲的喜爱和赞美。他有无数的美德,若是非要挑出最杰出的两样,我认为就是他晚餐后唱的歌和他调的潘趣酒。这么详尽地对一位已经辞世的长者让人忧郁的一生加以回忆,就此事我要请大家原谅,然而我伯父那样的人,你们可不是随便就能遇到的啊!

我一直觉得,我伯父人生中的一件大事是这么一点,先生们,那便是:伦敦市卡堤顿街的毕尔森和司伦大厦的汤姆·斯玛特是他的伙伴和挚友。我伯父是个收账员,为铁近何威尔普斯公司工作,可是在某个时期他走着和汤姆类似的路线。在某个晚上,他们第一次见面了,他们那时候就看对方很顺眼。第一次见面还没有半个小时,他们就打赌谁能调出最好的一夸脱潘趣酒,然后将之最快喝完,赌注是一顶新帽子。调酒方面的胜利者是我伯父,然而在喝酒上,汤姆·斯玛特以大约半盐匙的微弱优势赢了他。在各自又喝了一夸脱酒并互祝健康后,他们就此成了一生的挚友。朋友这种事是命定的,先生们,谁也强求不得。

就外貌而言,相对于普通人来说,我伯父稍微有些胖、有点矮,嗯,脸色大概也红了点。你们所能想象到的最快活的脸就是我伯父的脸了,先生们,他跟潘趣[2]有点像,只是有着更为俊俏的下巴和鼻子。他那双热情的眼睛似乎总蕴藏着什么有趣的秘密,不时冲你眨两下,微笑在他的脸上从未退去——别想象成那种木头一样的、傻呆呆的笑——他的笑是发自内心的、愉快而真诚的笑。有一回他乘坐的二轮单马车出了事故,狠狠撞到了一块里程碑上,昏迷了过去,被划伤的脸似乎被碾压机碾过一般,我伯父曾就此开玩笑说,即使他母亲复活大概也不认得他了。的确,我想我是认同这句话的,先生们,她绝对没法认出他,因为她去世的时候,我伯父才两岁零七个月,并且我认为更大的可能就是,即便他的脸依旧完好,这位太太也会困惑于他的那双高筒靴,当然他那张红通通的笑脸就更会让她感到陌生了。总之他在路边昏倒了,伯父曾不止一次跟我说,那个救他起来的人讲:当时我伯父好像是刚吃了顿大餐,醉倒在地的样子,笑得非常开心。还有呢,在经过初步的治疗之后,当他稍稍有了些力气时,就突然从床上跳了起来,开心地大笑,高兴地吻了下捧着脸盆的年轻护士,还让人将一份腌核桃和羊肉排骨送过来。腌渍的酸醋核桃是他的最爱,先生们,他吃核桃的时候从来不蘸醋,他就喜欢这样,说是感觉有种啤酒的味道。

在树叶萧萧的秋天,我伯父要往北去收账和接订单,路线大致是伦敦—爱丁堡—格拉斯哥—爱丁堡—伦敦。这是一趟很重要的旅程。呃,我必须要跟各位交代的一点是,他之所以要到爱丁堡去两次,仅仅是为了个人消遣。他一般会在那儿待一个星期,为的是和老朋友们聚聚,找些老朋友一起吃吃饭,他的朋友很多,早中晚餐都安排下来,行程也还是比较紧张的。先生们,在吃过一顿招待周全、堪称奢华的苏格兰式早餐之后,还能用一大盘牡蛎、一打啤酒以及一两杯威士忌作为简单的午餐,这种经历我不知道你们有谁体验过。你们要是曾经这么干过,那么,“要想再出门去吃点心和晚餐,先要问问自己的酒量怎么样”这句话,你们大概就不会反对。

不过,感谢上帝,对我伯父而言,这种事情不值一提!这种喝酒方式和安排,是他早已习惯的把戏了。他曾经跟我说过,他可以在任何时候灌醉一个丹地[3]人,之后步态安详地回家,当然,以酒量和最烈的潘趣酒闻名的丹地人大概不会同意这一点。先生们,他跟那些你们也许见到过的波兰人有得一拼。某个格拉斯哥人和丹地人拼酒的事儿我可听说过,他们整整拼了十五个钟头,因为喝得太多而导致呼吸困难,差一点就同时窒息而亡,然而先生们,他们的身体可是依旧健康着呢,这不过是个小插曲。

在我伯父准备坐船回伦敦还有不到二十四个小时的时候,那是个晚上,他当天的晚餐要在一个老朋友家解决,那个人大概叫贝利·麦克,嗯,名字后面的部分我记不太清了,他在爱丁堡的旧城区住着。当时贝利的妻子、他的三个女儿、已成人的儿子,以及三四个一脸狡诈的浓眉而矮胖的苏格兰佬也和他们一起共进晚餐,贝利为了招待好父亲、烘托氛围,所以把他们也找来了。那场晚宴非常丰盛,有熏黑线鳕鱼、腌鲑鱼、羔羊头以及一盘哈吉斯羊杂——在苏格兰这是种非常著名的家常菜,先生们,我伯父总跟我说,一看到那盘菜,他就觉得跟射箭小孩的肚子很像——其他非常棒的菜肴还有很多,但是我都不记得了。在座的女主人善良而温柔,女孩们长得美丽又言语得体,伯父非常开心。于是年轻女士掩嘴而笑,老夫人开怀大笑,贝利和其他几个老家伙肆无忌惮地狂笑,晚宴的气氛是多么欢乐啊!

晚餐后男士们喝了多少苏格兰威士忌我不甚清楚,可有一点是确定的:大概是凌晨一点,贝利已成年的儿子刚准备唱歌,第一句“威利酿好了一大桶麦酒”还没唱完就倒下了;而在半小时前,桃花心木桌上就还剩下他和我伯父两个人了。此时,我伯父认为到了告辞的时间了,其实他之所以来得很早,就是想能早点回去。然而一想到就这么走了,未免会让东家感到不高兴,就留在椅子上没动,自己调了一杯酒,然后起身举杯祝福自己,独自一人进行了一场简单而恭维的演说,之后非常热情地喝光了这杯酒。然而大家依旧在沉睡,我伯父于是又喝了几杯酒——为了避免混着喝酒对身体造成伤害,所以这次他没掺水——之后他突然把帽子抓起来,坚决地走了出去。

那个夜晚狂风呼啸,我伯父将贝利家的大门关上,因为风太大,所以将帽子紧紧裹在了头上。他将双手插进口袋,抬起头,稍稍看了看天气情况。乌云流动的速度让他感觉有点晕,月亮一会儿被乌云遮着,一会儿又露出脸来,忽闪忽闪的,整个大地也随之忽明忽暗。“这样可不行,真是的。”我伯父好像自己受到了侵犯一样,对着天气说道,“眼看我就要出航了,怎么来了这么一个坏天气呢?不成,怎么都不成!”他的语气此时显得很严厉。这些话他又重复说了好几遍,然后为了站稳脚跟很是费了一番力气——因为太长时间看着天空,使得他有点头晕——之后他就笑着继续往前走。

我伯父从位于凯农格特街的贝利家出来,要抵达莱斯步道的另一头,中间要走一英里多的路。他走在路上,那些在暗夜中零星错落的高楼显得有些荒凉,大门上原本鲜艳的颜色已然斑驳,窗户好像也过于劳累,因而显得模糊而朦胧。这是些有七八层楼高的房子,一层层往上堆叠,就如同孩子们用纸牌搭的塔,崎岖不平的石子路上投下了它们浓黑的暗影,黑夜因此更加阴森。借着几盏零落的油灯的光线,可以看到几块指示牌,说通往上面各层楼的陡峭曲折的公共楼梯在这儿,那个阴暗的入口只能通到一个狭窄的死胡同。我伯父早已对这一切习以为常,没有什么能引起他的注意,只是就周围情况稍微看了一眼,他就走到了街中心,时不时兴奋地哼着小曲儿,在背心的两个口袋里插着他的两个大拇指。他兴奋的歌声很是高亢,那些已然熟睡的诚实百姓突然惊醒,在床上瑟瑟发抖,直到再也听不到那声音。他们觉得那肯定是个无所事事的酒鬼在路上游荡,于是又舒心地睡下,在暖和的被窝中寻找甜蜜的梦。

之所以我要对伯父怎样在街中心走着、将大拇指插在背心口袋进行详细描述,先生们,是因为——就好像他常常信心十足地说的那样——没有任何特别的地方出现在这个故事中,除非对于他的不喜欢冒险也不喜欢浪漫情怀你一开始就有所了解。

我伯父在背心口袋里插着两根大拇指,先生们,他沿着街心独自往前去,一串串音符从他嘴里冒出来,或者是祝酒歌,或者是情歌,又或者两者都不是,而成了曲调欢快的口哨,就这样,他一直走到了连接爱丁堡新旧城区的北桥。在这儿他停了一会儿,看着头上那些不规则的奇怪光群层层相叠,就好像在高空闪烁的繁星,城墙上和卡尔顿山上放射的光芒相互映照,好像真的有空中城堡被它们照亮了,在底下的朦胧和黑暗中,沉睡着美丽的古老城区。就如同我伯父的朋友经常说的,古老的亚瑟王宝座[4]摆出一副脾气乖戾的精灵的模样,板着阴沉的脸,时刻守护着底下的荷礼卢宫殿和小教堂。先生们,我伯父有一会儿就留在那儿,朝四周看了看,赞美了几句已经变好了一点的天气——虽然已经渐渐看不到月亮了,然后如同刚才一样迈着大步走了。他走在路中间的样子煞是威风,那样子好像他就是这条路的主人,而有人会来争夺他的权力。实际上,他就是一个路人而已,他的大拇指依旧插在背心口袋里,但他却没再发出声响,就好像羔羊一般安静。

走到莱斯步道尽头之后,要想达到直接通往自己寓所的那条小街,我伯父必须要经过一大块荒地。荒地上有一块地是属于某个车匠的,他买下了邮局的一些废弃的破旧邮车。无论是新的、旧的乃至中古的车子,我伯父都非常喜欢,他走这条路是临时决定的,就是为了透过栅栏缝隙瞄一眼邮车——包括那些被弃置的或拆解后堆在最里面的车厢,他记得一共有一打左右。绅士们,热心而精力旺盛是我伯父的特点,他因为在栅栏外面无法看清邮车,所以就爬过了栅栏,在一根破旧的车轴上安静地坐下,神色庄重地观察那些邮车。

那里的车大概有一打或者更多——这一点我伯父没法确定,而他习惯于在数目上力求精确,所以数量这件事他后来提得很少——总之是有很多车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车门被卸下后已经不见了,车厢内也只剩下一块破布挂在生锈的钉子上,衬布早就没了,车辕、车灯之类的当然也找不到,铁制品都油漆剥落,露出斑驳的锈迹;木板光秃秃的,风吹过,不时有毛骨悚然的怪异声音从裂缝中透出;有雨水积在车顶,“滴答”、“滴答”地滴到车里,那声响显得忧郁而空洞。这是一堆残骸,是死去的邮车腐烂的尸体,在这个深夜里,在这个荒凉之所,阴沉和凄凉渗透进每个毛孔。

我伯父将头埋在手里,想着曾经的人们,乘着这些老邮车,奔走各处、扰攘繁忙,现在全都没了。在一辆朽坏得几乎看不出本来面貌的车子旁边,他站立许久,想到它曾经在很多年中夜以继日地工作,在冰霜暴雨之中,将人们期盼的汇款、希望得到的平安的信息,或者意外的疾病和死亡通知,以及十万火急的消息带给人们。母亲、寡妇、妻子、情人、学生、商人,还有那踩着小步跑着给邮差开门的孩童——对于这辆老旧邮车的到来,他们怀着怎样的渴盼啊!可现在他们又在哪里呢?

先生们,我伯父经常告诉我说这一切都是他当时的想法,然而我怀疑这些都是他此后才从书上看来的,因为他曾明确地告诉我:在旧车轴上坐着,打量那些腐朽的邮车时,他的眼皮就开始打架了,后来是某座教堂里两下沉重的钟声惊醒了他。因为我伯父的脑筋从来都不是特别灵活,所以我可以肯定地说,即便这一切确实是他当时所想,他想到这一切也要花上一段时间。所以,我能够断定,当时我伯父就那么瞌睡起来了,脑袋里啥也没想。

好吧,我们继续。两点时教堂的钟敲了两下,将我伯父惊醒了,他刚刚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就让他惊讶地跳了起来。

刚刚敲响两点的钟声,马上就有一种最难以置信的、生机盎然的景象出现在这块寂静荒凉的土地上。所有邮车都变了模样,车门和车厢衬布都安放在合适的位置上,所有的铁制品都涂抹着鲜亮的油漆,灯火明亮,坐垫和大衣摆放在每节车厢中;脚夫们正在往行李箱里放包裹,而车长则在对邮包进行整理,马夫们认真地清洗着沾染了泥渍的车轮,另外还有很多忙活着的仆役,在每辆车上拴紧辕杆;乘客们已经就绪,马匹被套上鞍鞯,行李箱被摆放整齐。总而言之,所有的邮车都做好了出发的准备。先生们,这一切都让我伯父目瞪口呆,而有一点则让他这辈子都感到遗憾——刚才自己怎么能打瞌睡呢?

“嗨嗨!”我伯父感觉有人把手搭在自己的肩膀上,还在跟自己说话,“最里面的座位是你订的,赶紧进去。”

“那个座位是我订的?”我伯父转过头来诧异地说。

“没错,就是你订的。”

先生们,我伯父实在太惊讶了,他简直不知道要说什么了!而最让人惊诧的在于:当时那儿有很多人,每时每刻还都有新的人过来,可他们是从哪儿来的呢?好像是从空气中冒出来的,也许是从地底下钻出来的,消失的时候也是这样,总之我伯父无法理解这一切。一个脚夫在车厢内放好行李,将搬运费拿到手后,立即就消失了!我伯父还没反应过来呢,五六个新的脚夫又出现在他眼前,他们背着硕大的包裹,艰难地挪动着脚步。同样古怪的是旅客们的打扮,他们的外套是滚着宽蕾丝边的大号衣服,没有领子,袖口却很大;他们还戴着假发,先生们——就是那种最正式的假发,后面还有条带子。此时,我伯父完全傻眼了。

“嗨,轮到你上车了!”刚刚和我伯父说话的人又过来催促道。这个人头戴假发,外套上的袖口很大,一手拎着灯笼,一手拿着硕大的大口径手枪,看样子是个邮车车长,此时他正准备将手枪塞进小手提箱。“杰克·马丁,你到底上不上车?”车长一边说一边用灯照着我伯父的脸。

“呵!”我伯父情不自禁地退后一两步,然后说,“我好像听说过这名字!”

“写在乘客名单上的就是这个名字。”车长回答。

“没有在后面加个‘先生’吗?”我伯父问道。在他看来,先生们,他和这个车长并不熟悉,他却直呼自己“杰克·马丁”,邮局是不会允许这种失礼的行为的。

“什么都没写,你还真啰唆。”车长的回答很冷淡。

“我付过车钱了吗?”我伯父又问道。

“当然给过钱了。”车长说。

“已经付了?哦,付过了。”我伯父道,“那就出发走吧!我要坐哪辆车?”

“喏,这一辆,”车长指着一部老式爱丁堡-伦敦线的邮车跟我伯父说,车门已经打开,脚踏板也放下来了,“你还是等等吧!其他的客人到了,让他们先上吧。”

话音刚落,一位年轻的绅士就突然出现在我伯父面前。他穿着天蓝色的滚银边外套,下摆宽大,里头衬着硬粗布,头上戴着扑了粉的假发,上面还有一顶三角帽。他腿上穿着短裤,有一副绑腿打在丝质长袜和带扣鞋上;手腕处有宽褶饰边,腰上挂着一把细长剑;他背心的垂边拖到了大腿的一半,领结上的带子垂到了腰上。我伯父看到了有“铁近何威尔普斯”的字样印在白棉布背心上,这件衣服的料子他就一清二楚了。年轻绅士昂首阔步地走到车门边,表情严肃,他将帽子脱下,翘起小指头把手臂举到头上,活像那些假模假样端着茶杯的人。之后他并拢两脚,弯下腰鞠了一个深躬,并将左手伸出。

我伯父刚想上前跟他握手,忽然注意到那位绅士并没有望向他,而是盯着一位突然在脚踏板前出现的年轻女子。一件老式的天鹅绒洋装穿在她苗条的身上,长胸衣拖到了腰部以下。她头上包着黑色的丝质头巾,却没戴帽子,可是,先生们,在准备上车的时候,她不经意地回了一下头,我伯父就看到了一张毕生以来所见到的最漂亮的脸庞,然后,她一只手提着衣服走上了马车。每次说到这个故事的时候,我伯父总会拍着胸脯说,若非亲眼所见,他绝对无法想象竟然还有人有那么完美的腿和脚。

虽然和这个美丽的姑娘只有一刹那的对视,然而我伯父还是注意到了她恐惧而彷徨的样子,看出她在向自己求助。他还看到,虽然那位戴着扑粉假发的年轻人刚才的动作貌似高尚而高雅,然而她上车时他却将她的手腕紧紧抓住,并马上跟了进去。另外还有个人和他是一伙的,那人戴着棕色短假发,穿着梅子色衣服,高筒靴简直抵到了屁股,还带着一把阔剑,看起来很凶恶。年轻人坐到年轻女士身边后,她赶紧往后缩了缩,更证明了我伯父刚才的想法没错,此刻正进行着某种诡秘而肮脏的勾当,或者如他常说的那样,“哪儿有个螺丝松了”。我伯父下定决心,只要能帮助到她,哪怕冒些风险也在所不惜。

“死亡与闪电!”我伯父刚刚踏进邮车,年轻绅士手按佩剑马上喊道。

“鲜血与雷霆!”另一个人也跟着吼道,忽然就拔出他的剑向我伯父刺来。此时我伯父手上什么都没有,然而他矫健地一把抓下那个一脸凶相的大汉头上的三角帽,用帽子套住刺过来的利剑,再将帽子一扭,将他的剑紧紧抓在手里。

“刺他的后背!”凶恶的大汉一边拼命夺回自己的剑,一边喊道。

“他最好识相点,”我伯父猛地大喝一声,“他要是有脑浆,我一定让他脑浆飞溅;他若是没脑浆,我就让他脑袋上多个洞。”这时,我伯父猛地一发力,将那把长剑夺了过来,然后快速将之扔出车窗外。年轻绅士见状,再次吼了一声“死亡与闪电”,随后用手按住剑柄,眼睛里闪烁着凶狠的光芒,却未将长剑拔出。也许,先生们,真的像我伯父后来带着一脸笑意地说的那样,他大概是怕那位女士受到惊吓吧。

“嗨,两位先生,”我伯父泰然自若地坐下,然后说,“我不想再听到什么死亡、闪电之类的玩意儿,毕竟这儿还有一位女士,已经有足够的雷霆和鲜血渲染我们这趟旅行啦。因此,你们要是不反对,我们就坐在自己的位置上,谁也别招惹谁了。喂,车长,快捡起这位先生的餐刀。”

我伯父的话音未落,车窗外就出现了车长的身影,那两位先生的剑就在他的手上。他将剑递过来时也将灯举了起来,仔细地看了看我伯父;而借着这个灯光,我伯父诧异地看到,车窗外聚集了很多邮车车长,他们盯着他的眼神中都有着某种热切。这么多苍白的面孔、热切的眼神和发红的身体构成的人海,他这辈子还是第一次见到。

“这辈子的遭遇中,要数今天这事儿最离奇了。”我伯父心想,同时他还说:“请允许我奉还您的帽子,先生。”

凶恶大汉接下他的三角帽,什么也没说,只是看着中间那个破洞时神情有些疑惑,之后就肃然地将帽子戴到了假发上。可是他突然打了一个喷嚏,把帽子又震了下来,刚才那故作正经的样子反而衬托出了滑稽的效果。

“好啦!”车长拿着灯笼爬进他后面的小位子,这么喊了一声。于是车队出发了!从院子离开时,我伯父窥视窗外,看到载着马车夫、车长、马匹、乘客的别的邮车也在依次前行,速度大约有一小时五英里。我伯父因此觉得非常气愤,先生们,我伯父是个商人,他认为用这么慢的速度送邮包简直就是渎职,他决定到伦敦之后,立即写信跟邮局投诉。

可是现在,那位女士吸引了他全部的心神,她在车厢最偏僻的角落坐着,头巾严严实实地裹着她的脸。坐在她对面的是那个穿天蓝色外套的年轻绅士,坐在她旁边的是穿梅子色衣服的凶恶大汉,显然他们在监视着她。那个凶恶大汉手按剑柄的声音,另一个人的呼吸声,我伯父都听得清清楚楚,而那个凶恶大汉好像是大巨人,要将年轻女士一口吞掉。我伯父因此变得激动起来,他下定决心,不管怎样都要好好地解决此事。她那明亮的双眸、迷人的脸蛋以及漂亮的腿和脚,都让我伯父感觉赏心悦目,或者说,他欣赏所有的女人。我们家族的遗传就是这样,先生们——其实我也是这样的呢。

我伯父努力让那位女士注意到自己,或从那两个神秘的先生那儿打探点消息,然而一点用也没有,他们三个人都一句话也不说。每隔几分钟,他就将头伸出窗外,喝令车夫们快些赶路,可是不管他怎么喊,一个答理他的人都没有。他在座位上坐好,脑海中幻想着那美丽的脸、腿和脚。这的确是个能打发时间的好方法,也免得让他费心猜想自己怎么落入这么个诡异的境地,也省得想目的地在哪儿。不管怎么样,他都没有烦闷的感觉——他生性随和,不管到哪儿都能混得开、想得开,各位先生,我伯父就是这样的人。

邮车忽然停住了。“喂!”我伯父喊道,“怎么不走了?”

“到了,下车吧。”车长将脚踏板放下说。

“你们就把我放在这儿?”我伯父瞪大了眼睛问道。

“不错。”车长说。

“鬼才在这儿待着呢!”我伯父道。

“很好,那你就留在车上吧。”车长说。

“那当然。”我伯父说。

“请。”车长没有再说话。他们之间的对话其他乘客也听到了,得知我伯父不下车的决定之后,年轻绅士就牵着女士的手,从他旁边挤了过去。此时,那个凶恶大汉还在对自己三角帽上的洞细细观察。年轻女士从我伯父身边走过时,故意将一只手套掉到他手中,趁着捡手套的工夫凑到他耳边——她的嘴唇和他的脸靠得那么近,以至于她温暖的气息吹到了我伯父——她的话很简单:“救命!”先生们,我伯父马上从邮车上跳下来,邮车都禁不住他的力道猛地摇晃起来。

“嘿!你的主意又变了,是吗?”看到我伯父站在地上,车长说道。

我伯父在车长面前站了片刻,考虑要不要抢过他的大口径短枪,先射倒那个佩阔剑的凶恶大汉,再打倒他的同伴,然后就带着年轻女士逃跑。犹豫了片刻后,他觉得要是真这么做就太戏剧化了,因此将这个计划放弃了。两个绅士一左一右地围着年轻女士,走进一间古老的房子,那间房子正位于邮车停下来的正前方,我伯父一直跟着他们。此时,他们转进了走廊。

房屋和废墟我伯父见过不少,然而最荒凉的要属此地。这儿以前似乎是个大型娱乐场所,可现在屋顶坍塌了好几处,楼梯也变得歪斜不平。他们所在的房间中,有一个很大的火炉以及被烟熏得乌黑的烟囱,当然现在它们都是冷冰冰的没有一丝火光。白色羽毛一样的灰烬还铺在炉底,然而冰冷的火炉此时却使得周围更加阴郁而诡异了。

“嗨,”我伯父一边观察周围的情况一边说道,“一辆邮车竟然缓慢到一小时六英里半,如今还停在这么一个洞穴一样的鬼地方,这简直太过分了。必须把这事儿搞清楚,我一定要向报社披露此事。”

我伯父说这段话时音量放大,而且用的是那种坚定而不容置疑的语气,他是想让那两个人能开口说话。然而他们似乎完全没听到,只是一边狠狠地瞪着他,一边鬼鬼祟祟地私语。此时,在房间另一头的年轻女士则鼓起勇气挥了挥手,似乎在请求我伯父的帮助。

终于,那两个人走到他旁边,严肃地展开了这段对话:

“老兄,这可是私人房间,你大概还不知道吧?”年轻绅士说。

“我的确不清楚这是哪儿,老兄,”我伯父说,“然而你要是说它是私人房间的话,我倒是觉得它更像是我的办公室,嗯,一个蛮不错的办公场所。”说话的时候,我伯父坐在了一把高背椅上,仔细地观察那位绅士,他的目光非常犀利,以至于马上就能让铁匠何威尔普斯帮那人做一套印花布西装,并且尺寸绝不会有错。

“马上从这儿消失。”两人异口同声地说,并手握剑柄。

“哦?”我伯父漫不经心地应道,好像没听懂他们在说什么。

“要么去死,要么从这儿离开。”凶恶大汉挥舞着他的阔剑说道。

“杀死他!”年轻绅士大喊一声,并谨慎地倒退三步,也将剑拔了出来。“杀死他!”这一声尖叫来自于年轻女士。

勇敢和冷静是我伯父最出名的特点。在开始对话的时候,他虽然表现出一副对什么都无所谓的样子,可事实上却在暗暗地打量四周,看能不能找到合适的武器,在他们把剑拔出来的刹那,烟囱角落里那把古旧的筐形剑柄的双刃长剑被他发现了,虽然它的剑鞘生锈了。我伯父一个跳步过去将之抓在手里,英勇地拔出剑舞动起来,他一边大喊着让女士避开,一边抓起一把椅子扔向年轻绅士,然后用剑鞘砸向那个凶恶大汉,就在他们手忙脚乱地格挡时,他扑将上去,一场混战就此展开。

先生们,有这么一个真实而精彩的古老故事,说的是有位爱尔兰绅士年轻而善良,有一次人家问他是否会拉小提琴,此前他从来没有拉过小提琴,所以没有说肯定会,而是说当然会。我伯父和他的剑术却和这个故事不太一样。这可以说是他第一次拿剑,除了曾经在某个私人剧院扮演过理查三世:那次是戏码已经安排妥当,他不需要演出决斗场面,只需要从他背后刺过去就成。然而现在,他面对的是两个经验丰富的剑手,他不停地刺、戳、削、挡,最灵活的剑术和最英勇的男子气概展现无余,虽然他当时对此毫无感觉,就比剑这门技艺来说,他完全是个门外汉。先生们,那句老话在此时体现得多么明显啊:“一个人能不能做什么事,要在试过之后才知道。”

战斗伴随着吓人的声音,三位剑客一边铿铿锵锵地斗剑,一边扯开嗓门大骂,就好像杂货市场和新港刀剑市场混合到了一起。战斗到最激烈的时候,年轻女士将脸上的头巾猛然掀开——我想大概是想给我伯父以鼓励——使她那让人心醉神迷的美貌暴露在光线中,让他为了她的嫣然一笑,甘愿勇猛地挑战五十个对手,不死不休。刚才他的作为已经够惊人的了,然而现在他好像成了疯狂的巨人,越战越勇。

此时,年轻绅士一回头,看到年轻女士露出了脸,他好像感到无比愤怒,暴喝一声,剑尖掉转,指向了她美丽的胸口,看样子就要将她刺死当场。我伯父见此情形,惊呼一声,震得屋顶上的灰尘簌簌而下。他没想到的是,女士灵巧地闪避开来,夺下年轻男子手里的剑,“刷刷”几下把他逼到墙边,长剑贯体而入,外面只留下剑柄,他被结结实实地钉到了墙上。这个结果太令人振奋了!我伯父欢呼了一声,一股强大的力量从体内涌起,瞬间逼退了对手,然后,凶猛大汉背心上的那朵大红花的正中央,露出了鲜红的剑尖,他和他的朋友被并排钉在了一起。他们两人就那么站着,先生们,就如同玩具店里被粗麻绳牵扯的木偶一样,痛苦无力地抽搐着。此后我伯父总告诉我说,他心目中料理仇人的最佳方案之一就是这个了,当然,这个方法也有个不好的地方,那就是太费钱了,因为每杀死一个人就意味着损失一把剑呐!

“邮车,邮车!”女士一边叫着一边向我伯父跑来,用她那美丽的双臂缠绕着他的脖子,“也许我们还有时间逃跑。”

“不错!”我伯父喊道,“嗯,亲爱的,我们大概已经没有危险了吧?”我伯父感觉有些失望,先生们,因为他觉得,在厮杀过后应该迎来一场亲热才是。

“我们不能在这儿浪费一点时间,”年轻女士指着穿天蓝色衣服的年轻绅士道,“他是权势滔天的菲利托维侯爵的独生子。”

“好吧,宝贝,只是这个爵位他永远没法再获得了,”冷冷地看着年轻绅士,我伯父道,那个绅士定定地站在墙边,就好像金龟子一样,“亲爱的,你让他们断子绝孙了。”

“我被这些坏蛋强行掳走,”年轻女士说,愤怒使得她美丽的脸庞变得通红,“这个无赖要强娶我,还有一小时就要举办婚礼了。”

“十足的恶棍!”我伯父看了一眼菲利托维已死的儿子,鄙夷地说。

“你现在大概已经猜到了,”年轻女士说,“我要是跟谁求救,他们就要将我杀掉。我们要是被他们的党羽发现,肯定会被杀死。我们必须马上走,耽误一分钟都有危险。邮车!”刚才刺杀小菲利托维侯爵时她就用尽了力气,加上此时情绪激动,说完这句话,她就倒在了我伯父的怀里。我伯父搀扶着她一步步走到门口,那儿就停着邮车,四匹鬃毛飘垂、长尾扫地的黑马已经套上了马具。可是现在却见不到车长、车夫,甚至连一个马夫也都没有。

先生们,我已故伯父的名声但愿没有被我某些可能的不当表述所损害,虽说他是个单身汉,然而的确曾有过几个女子在他怀里依偎——亲吻酒吧女侍者的习惯我想他也是有的,并且我还清楚,他曾经大概不止一次抱过老板娘,这是有人亲眼见过的。之所以说这些,我是想说明那位年轻女士的美丽定然不同寻常,因此连我伯父这样的人都情不自禁地被她吸引了。他后来常说,当他的手触摸到她那乌黑的长发时,当他感觉到她那双宝石般的美丽眼睛凝视着自己时,他有一种极度紧张而不可思议的感觉,情不自禁地两腿打颤。然而,望着这么一双温柔甜蜜的黑眼睛,谁又能淡然自若呢?反正我是做不到的,就好像面对那些我认识的人的眼睛,我会感觉到害怕一样。

“你是否会永远都陪伴着我呢?”年轻女士在我伯父耳边呢喃道。

“是的!”我伯父认真而坚定地说。

“善良、勇敢的恩人,你就是我最亲爱的救命恩人!”年轻女士激动地喊道。

“请别再说话了。”我伯父打断了她的赞美。

“为什么?”年轻女士问道。

“因为你说话的时候,嘴是那么迷人,”我伯父说,“我担心自己会不由自主地失礼吻上它。”

年轻女士将手举起,好像在阻止我伯父那美妙的想象,还说——哦,不,她一言未发,只是笑了笑。要是这么一双世界上最甜美的嘴唇在你的面前,看着淘气的微笑在那温柔的唇上轻轻溢出——要是此时再无他人,而它就在你的近旁——那么,要想证明你对它的美丽和迷人的赞美和崇拜,大概只有立即吻上它。我崇拜我伯父,因为他就这么做了。

“听!”年轻女士突然惊叫道,“你听到马和车轮的声音了吗?”

“听到了。”我伯父侧耳倾听后说。在辨识马蹄和车轮声方面,他向来就有一套。可是,距离似乎有点远,并且有太多的马车和马匹向他们奔来,因此精确地估算出有多少还不太可能。听那声音,似乎有五十辆四轮大马车,并且拉着每辆车子的是六匹纯种马。

“他们追来了!”年轻女士绞着双手惊叫道,“他们追上来了。我现在唯一的希望就是你了!”

看着惊恐的表情扭曲着她那美丽的脸庞,我伯父决心要将这个护花使者当到底了。他将她抱进马车,把他的嘴唇压到她的唇上吻了一下,轻声安慰她不要害怕,随后劝她将窗户拉上以阻挡冷风,自己则坐在了车夫的位置上。

“亲爱的,等一下。”年轻女士道。

“怎么了?”我伯父没有从车夫的位置上下来,而是回头问道。

“我有句话要告诉你,”女士说,“我亲爱的人,仅仅一句,仅仅一句。”

“需要我下来吗?”我伯父问道。年轻女士只是微笑了一下,没有回答。先生们,那微笑是多么迷人啊!我想倾国倾城也不足以形容这份美吧。我伯父马上从车夫的位置上跳了下来。

“亲爱的,有什么事?”我伯父把头探进马车窗户里,问道。此时年轻女士也转过身来,我伯父发现她的美丽较之刚才更甚了。先生们,那是因为他离她特别近,所以对这一点体会得更深刻了。

“亲爱的,有什么事啊?”我伯父问。

“此生此世,你是不是只爱我一个人,只会娶我一个人?”年轻女士问道。

我伯父立下了绝不娶别的女人的重誓,然后年轻女士才在马车上安然坐好,将窗户拉上。

他立即回到了车夫的座位,调整缰绳,抓起马鞭,此时他就是个老练的车夫,然后鞭子在空中一响,四匹鬃毛飘逸的黑马立刻撒开蹄子飞奔起来,速度竟然达到了每小时十五英里,而那辆老旧邮车就“哐当”、“哐当”地拖在后面。呵!他们的速度真是不慢!

可后面的声音却越来越近。我伯父赶车的技术虽然不错,然而怎么也甩不开后面由人、马、狗组成的追兵队伍,而且渐渐有被追上的趋势。可怕的不是后面追赶的喧嚣声,年轻女士的声音才最恐怖,她始终在尖叫着催促我伯父:“快啊!跑快些啊!”

在阴暗的树林中,他们一路疾驰,被他们带起的树叶在空中纷纷扬扬。他们如同冲决了堤坝的洪水,怒吼着冲过了栅门、教堂、房屋、干草堆以及路上的所有东西。然而后面的声音越发清晰了,年轻女士发狂般的尖叫声也始终回荡在我伯父耳边:“快啊!跑快些啊!”

我伯父只能不停地抖动缰绳和鞭子,马匹疯狂地跑着,身上都蒸腾出了一阵汗气。可是,后面那喧嚣的声音更加接近了,年轻女士的叫声还在继续:“快啊!跑快些啊!”

就在这关键时刻,我伯父忽然蹬到了行李箱上,随后——他发现天色已经放亮,东方现出了鱼肚白,而他正在车匠的一辆旧爱丁堡邮车的车夫位置上坐着,又冷又湿,浑身都在发抖,还在不停地跺着双脚取暖。他从上面下来,连忙去寻找那个美丽少女——怪哉!那辆邮车不过是个空壳子罢了,连车厢都没有,就更别说车门了。

当然,这其中定然有什么神秘的地方,只是我伯父没有想清楚罢了,然后呢,就如同我伯父常说的那样,一切都过去了。然而对那位美丽少女发下的重誓他却没有忘记:为了她,他终身未娶,到死都是孤身一人。他常常说,他发现了邮车和马的鬼魂,看到了车长、车夫和习惯夜出旅行的乘客的鬼魂,这次不可思议的遭遇,竟然都源于他爬过栅栏的偶然而单纯的举动!他还说,这些旅客中只有一个活人,那就是他自己。我觉得他这句话非常正确,先生们,最起码,这个事儿大概还没有人遇到过。

“我在考虑,鬼将什么东西放到了那些邮车的邮包中了呢?”认真地听完了这个故事的旅馆老板问道。

“肯定是死人的信嘛!”旅行推销员说。

“啊,不错!可是,”老板说,“我刚才还真没想到这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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