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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弗雷德·希区柯克Ctrl+D 收藏本站

天蒙蒙亮了,可以看清进林子的路了。

汉森走出木屋,向他心爱的山谷大踏步走去,他心中有一个愿望,但愿昨天看到的牡鹿还在那儿。

这么多年来,他的木屋壁炉上始终保留了一个位置,等待一个巨大的鹿头悬挂其上。而今天,他就要抓住那头牡鹿,完成这个一直以来的愿望。

他发誓:如果有必要,他今天会一直狩猎到天黑,为此他穿了厚厚的棉衣,完全可以抵御零下十度的严寒。并且,他在衬衫里塞了两份三明治,口袋还装着一个盛着热茶的保温壶,然后在左臂挎上了他的武器——一把来复枪。

汉森在厚厚的雪地上,迈着疾飞而稳健的步伐。这里他已经有很多年没有来狩猎了。

在一个低低的小丘顶上,汉森驻足了下来。他看到斜坡的尽头通向树林,上面孤零零地躺了一辆被积雪覆盖的老轿车,可是轮子和窗户却不知去向。

印象中,自孩提时代起,那部车就停在这里,每当春天积雪融化,老轿车就会跟春草和山花一样从雪里“长”出来。

把轿车开到那个地方,不管是谁,必定是开着它穿过了那边的矮丛林和树林,还在老汉森先生在世时,他就曾说只有醉得一塌糊涂的人,才会在没有月色的晚上这样开车,做出那种事。而村民则对老轿车议论纷纷,猜测车的主人要不就是一定要处理掉它的歹徒,要不就是某位固执的陌生人在迷路后,于困倦中开到了这儿来,然后在早晨醒来后发现车的处境,只好说声去他的,而后走开。

汉森信步走下斜坡,忽然间停下脚步。

这个尚处于天亮前的灰色清晨,除非是幻想和他玩了什么把戏,不然汽车里怎么会有烟冒出来呢?无疑,一定有人在汽车里面生火,那本身也并不稀奇,比如迷路的猎人,在夜色里爬到破车中过夜,这也不是第一次了。以前还有人想得更加周到,在车顶上钻了个洞,地板上也挖几个洞,当成是壁炉的铁栅。

而这次,汉森走近看时,发现了两个男子,可他们都不是猎人,而是戴着皮毛帽,穿着大衣和普通皮鞋。其中一个畏缩在后座的角落里,帽子盖住了两只眼睛;另一个则在快要熄灭的火堆上弯身烤火取暖。

“嗨,你们好!”汉森大声招呼道。

其中那个弯身烤火的人抬头,呆滞的目光注视着汉森。他翻起的大衣领上是一张惨白的脸和红色的头发,看他的年龄,可能还不到汉森的一半。

虽然有火,但是破车里依然寒冷彻骨。汉森知道这孩子必须暖一下身子,才能够行走。虽然身强力壮,但他可不想抱着一个和他一样高大的孩子下山,在这冰天雪地里。

他倒了一杯热茶递过去说:“慢慢喝,然后我们再说别的——你必须活动起来,让你的血液加速循环。你的朋友怎么样了?”

那个孩子双手紧紧抱着杯子,小口喝着茶,低喃着说:“死了!”

汉森拉开车门,弄直了那个缩成一团的人。不错,他死了,尸体僵直,但他的死不全是因为寒冷,汉森发现,在他外套的胸部下面有一个洞,四周是一圈褐色的污渍。

这时,汉森知道这两个人是谁了。

昨晚,新闻播报这个地方发生了一件稀罕的事。在距北边二十里的镇上,有一家出售各式工具和电视机的五金行被两个歹徒抢劫,其中一个抢到八千元,正在逃走时被一位下班的警察打中一枪。

汉森疑惑着:他们怎么会在这里,这个荒山野地之中?

他抬头看到那个孩子也一样看着他。

“你没有冻死已经算是走运了。”他这么说,想让那孩子认为汉森不知道子弹洞的事。然后他绕过汽车,拉开另一边的车门,向孩子伸出手说,“走吧,你必须活动活动。”

然后他们在雪地上走了很久,直到那孩子的脚能活动了,汉森才让他自己来回单独拖曳着走。

他问道:“你的脚现在怎么样了?”

“一点感觉也没有。”

“把鞋子、袜子都脱下来,”汉森看到他脚上死白的皮肉,不由得说,“我的天,你可真麻烦!”

他递给那孩子一把雪,让他用雪轻轻揉脚,从而让脚恢复些许知觉。

汽车上的尸体还围着一条羊毛围巾,汉森解下它来交给了那孩子。

“有没有感觉?”

孩子摇了摇头:“没有。”

汉森抛给他一条大手帕,“用手帕擦干你的脚,穿上你的鞋子和袜子,然后把围巾裹在头上盖住两耳。我们得离开这里。你能不能走路?”

“可以。”

“你叫什么名字?”

“戈登。”

“好吧,戈登。我们现在就走,回头再找人来抬你的朋友。”

汉森用铲子铲些雪盖住汽车上的火,显然,尸体是不需要火的。

当他转过身来,发现一把手枪正好指着他的腹部。汉森大笑起来:“你想干什么?”

“脱掉你那些暖和的衣服,然后走出这该死的林子。”

汉森拉开穿在身上的夹克拉链,“你要这衣服的话,我会送给你,可是你以为你只需要暖和的衣服就够了?”然后一指树林,“你知道该走哪一个方向?即使知道,你认为你那双脚可以走多远?懂点儿事吧,戈登。你这个城里长大的孩子,除非我带你出去,不然你一定会死在这里。所以,拿开你的那把枪!”

“没这么快,老头!”戈登说,“我还没差劲到那地步,我会顺着你来这的路走出去。”

汉森咧嘴大笑,心中想这小子可不蠢。

“你认为我是从某个地方直接过来的?”汉森不由得开始撒谎了,“我在树林里穿进穿出,寻找鹿的踪迹。此外还有些小事你没有想到呢。”

他指了指正在飘落的雪花,“又开始下雪了,你觉得我的脚印能留多久?”

“好吧,我和你打个交道,你带我出去,我就不杀你。”

汉森拉上夹克的拉链,伸手去取他的来复枪。

“把它放下!”一时间戈登语气锋利得很。

汉森叹了口气,“看,这里是熊出没的地方,遇到一条饥饿的熊,你那把玩具枪可不顶用。来复枪不能放在这里,关键时刻它可以救我们的命。”

戈登想了想说:“那么,你把子弹卸下来,老头。如果真遇到熊了,这把玩具枪有足够的时间让你重新放上子弹。”

戈登的两脚可能被冰雪冻坏,但头脑却没有冻出问题。

汉森卸下子弹,说:“告诉你,戈登,我得提前说好,你跟着我走可以,但是要从背后开枪,就算了。那样的话,明年春天等雪融化了以后,我们的尸体就都会被找到。假如你不向我开枪,我会带你平安走出去,现在我就带你出去。但是我有一个条件,你要给我你们昨夜抢来的钱。”

戈登的嘴唇抿了起来:“像你这样诚实的公民,不会想要偷来抢来的钱。你善意的心应该乐意帮助我,对不对?你怎么知道我们昨晚抢了钱?”

“除了收音机,还能有什么?现在你可以走的路只有这条,我想州警们应该都设了路卡,我可以带你到那儿,我们下山的时候你可以慢慢思考。现在,钱的事怎么样?”

戈登挥了一下枪,“上路吧,我跟着你走。”

汉森顺着雪地上自己依稀留下的脚印往前走。

戈登看起来不像是因为喜欢才用枪,而是因为用枪是能够让他随心所欲的唯一方法。戈登一直认为枪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东西,但在这荒山野地中,在这个冰封的时节,枪却没有任何意义,甚至没有任何威慑力。

假如汉森听话脱掉那些暖和的衣服,戈登自己也下不了山。但他应该坚持对暖和的羊皮帽子、夹克、手套、厚靴子的需要,即使它们一点都不合他的身材,但他比汉森更需要这些。

一个城里的孩子,面对这种情形时,比土生土长的汉森更显得惊恐慌乱。汉森看得出来,而那孩子却并不知道,寒冷会如何缓缓吸干一个人的精力,也不会领悟到在这冰天雪地中,健壮的体魄占有多大的优势。

汉森比戈登年龄大了一倍,可是至今他每天都做晨练,他走一早晨的路,远要比戈登所走的多得多。

其实,汉森并不怎么担心戈登的手枪,他心烦的是要领这孩子下山,再摆脱他,这中间的几个小时可是很关键的,如果失去,就无法狩猎那只牡鹿了——再看到一头那样大的牡鹿,不知要等到何年何月!

现在在他眼中,那只牡鹿比任何其他东西都更重要。他叹口气,也许只有那笔钱才可以弥补这一天的损失。

突然间,戈登放了一枪,子弹落在他跟前的雪地上,一些雪应声跳起——“你走得太快了,老头儿!”

本来就生气被他破坏了计划,现在又来这一招儿,汉森恼火了,转身对他说:“小子,你再向我开一枪,我就把那只枪塞到你喉咙里。”

“我让你留住枪,是因为我不喜欢从你手上取走。听见了吗?”

戈登还想说什么,可是一看到汉森的脸色,就只动了动嘴唇,咽了回去。他挥了挥枪,表示继续前进。

汉森心想,看来我必须缴下他的手枪,否则一旦到他认为不用再依靠我的时候,他就会开枪了。他慢下脚步,离开原来的路,绕到木屋的上面。

现在,雪认真下了起来,没有停的趋势,他心里一阵揪痛:这一来,今年是猎不到那头牡鹿了。

他领着那孩子走了大约一个小时,远远地看到一棵倒地的树。他踢掉一些雪,将来复枪倚在树干上,示意戈登坐下来休息。

“为什么要停下来?”戈登用枪对着他说。

“老经验了,”汉森说,“走五十分钟,休息十分钟。你要走长路的话,这样比较轻松。”

戈登不可能知道,去木屋就只有十分钟的路程。

“你疯了!”戈登尖叫道,“这么冷的天,我的脚已经僵了,天还在下雪,你居然要休息?”

“孩子,坐下来,”汉森却很冷静,“我的手伸进里面的衬衫时,你不要紧张。我带着两个三明治,不是掏枪。”

汉森扔一份三明治给他,戈登伸手接住。

“你说有两个,我两个都要。”

汉森微笑着,把第二个也扔给他,然后掏出热水瓶,“你最好连这个也拿去。”

“你很慷慨嘛,老头儿。”戈登撕开了三明治。

“那可不是免费的,你要付钱——应该是八千美金,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

戈登的嘴巴停住了。

“你真笨,老头。为了那笔钱我费了好大力气,怎么能轻易给你?”

“虽然那样,你还是会给我的。要活命,这已经算很低的价钱了。你们昨天晚上是怎么上了那辆老爷车的?”

“我们逃出那个镇子后,在一个弯道处找到一个冷僻的地方,然后爬上一棵树,在那等着,希望可以拦住一辆车。可是等了好久才过来一辆车,却差点儿碾死我。估计他们会去报警,所以我们抓着手电筒逃进了林子,想找间屋子过夜。就这样。”

汉森笑了,“你以为你们在市郊呀?你不知道你们已经很走运了。这高山上没有人住,你们误打误撞才撞上那辆破汽车。”

这时,戈登喝完茶,继续说:“也是件好事。斐克中弹了,就在他快见上帝时,老天开始下雪,手电筒的电也差不多用光。我找到一些干柴,生了个火。再下面一件我所知道的事,就是你来了。”

汉森摇了摇头:“你知道你会冻死,不是吗?你刚刚用完一个人一生中仅有的一次运气。”

“少说废话,”戈登摆了摆手,“走吧!”

但汉森纹丝不动,“不付款我绝对不走!”

戈登打开了手枪的保护盖。

汉森举起左手:“戈登,你玩过扑克牌没有?我握牌坐着,而你要掀牌,你想谁会赢?你开枪杀了我,然后在山中到处转,一直转到被冻死;也许你运气不错,能找到一条路或一间房子。可是你的脚呢?我估计顶多你能再走几个小时,然后就成了一个真正该做截肢手术的患者了。另一方面,我却可以领你到处转,一直到你冷得撑不住,直到两腿坏得向我讨饶,求我背你走。等到那时,我可以大大方方地拿走钱,一走了之。我是宁愿你现在就把钱给我,这是最好的选择,那样我们两人可以一起平安下山。你想想看,你的双腿和生命难道还不值这八千元吗?”

“假如我给你钱,你能多快领我下山?”

汉森耸耸肩,撒谎道:“也许一小时吧。”

戈登开枪打到汉森头顶上方的树枝,震得雪花散落飘下来。

“我愿意再跟你走一小时,到那时如果我们还没下山的话,我就杀了你。如果你现在不走的话,我就在这儿杀你。我估计我距你要带我去的地方,最多也只有一小时的路程。”

汉森叹口气,伸手取来复枪,他觉得自己逼这孩子已经逼迫得可以了。

戈登虽然吃了食物并喝了热茶,但他还在半冻僵中,靠那双不灵活的脚磨磨蹭蹭地跟着跑,很可能已经没有耐力了。

他领戈登走下山坡,来到一道有辙迹的石砌矮墙边,这条有辙迹的路像隧道一样穿过树林。石墙只有膝盖高,但是墙那边的路面却很低。

这对汉森没什么问题,他可以越过矮墙,轻松地跳下去。但是对肌肉寒冷、两脚冻僵的戈登来说,就不那么轻松了,可是此处已别无他途。

“下面会好走一些。我们走哪一边?”汉森说着,摇了摇头,“告诉你,没有钱,我只能领你到这儿。”

戈登看了看左边,又看了看右边,到处都是团团飘落的雪花和树叶,把他孤立在一块几平方米的世界里。矮墙和路延向看不见的远方,没有任何声音可以告诉你,哪边通向文明世界,哪边通向死亡地带。

汉森扫去石墙上的积雪,坐了下来。“你准不准备谈生意?”

戈登眯起双眼:“我想宰了你,你这贪心的老农夫!我可不让你任我在这等死,然后让你独吞了那笔钱。我现在就应该宰掉你,自己冒险!”

“在你开枪之前,记住,你要是选错方向就死定了。等你认为选错时,再回头就晚了。即使你知道正确的方向,你也不能保证要坚持多久。然后,州警来了,你就满意了。你需要的是一辆车,而我就有车。”

戈登全身发抖,一言不发。

“现在我要钱,”汉森语气锐利地说,“假如你到头来弄得没有脚了,或者死了,钱对你来说还有什么用?你已经没有牌可发了。你现在是叫牌?还是收牌认输?”

戈登又看了看路的左右方向。

“这么说,我是该收牌认输了,老农夫,”他慢慢地说,“你们诚实公民都是一丘之貉,愿意用偷来的钱,却没有胆量自己出去抢。等你碰上像我这样持枪而枪却不管用的人的时候,你的手就伸过来了。”

他解开大衣,扔了一个厚厚的褐色纸包给汉森:“你以为我万一被抓到时,不会告诉警方我把钱交给了你?”

“那没关系,他们不会相信你的,我会说,你肯定是在林中遗失了那些钱,”说着,汉森用手试了试钱包,“这儿没有八千元。”

当然他也并不失望,那数目从开始就已经太大了。

“是没有,也许只有两千元。那家店的经理想敲诈保险公司,如此而已。”

“你不是在开玩笑吧?戈登,才两千元?”

那孩子摊开双手,“六千元的大钞,会有好大一捆,老头儿,你看见我的大衣有哪儿鼓出来的没有?我全都给你了,除了三四百元,我昨天用来引火的。你听了想不想抱怨?”

汉森大笑:“因为它能让你活下来,所以那可能是廉价的。”说着,他把钱包塞进了夹克里面。

“小子,你已经胜利了,给你自己多买了几个星期或几个月的活头,或者不论多少日子,一直到你再次犯法惹麻烦。现在你付款请我带你出去,那么,把枪拿开吧,你不需要它了。”

他看到戈登把枪放进口袋,然后自己转身,跳到下面的路上。

他知道这孩子心里的想法,他留着枪,等到看明白路的方向时就阻拦他,要回钱并把汉森留在山上。可是那孩子骗不了人,但如果认为汉森可以骗的话,那么,他就大错特错了。

“快点决定下来吧!”他有些不耐烦地大声叫道。

戈登坐在墙上,两腿慢慢地挪过去,然后犹豫着。对像他这样冻得半僵、两腿麻木的人来说,从这跳下去可不是件容易的事,落地时他一准会受伤。所以他慢慢挪动着,直到臀部离开墙头,戈登落到了下面陡峭的土堆里,然后滑进雪中,身体失去重心,双腿在身下弯曲。

当他平伏在地面时,发现汉森的膝盖已经顶在他的背部。汉森从他的口袋里拿出手枪,然后拉他站起来,带他上路。

五分钟后,戈登就在汉森的木屋里烤火了。

半小时后,四个男人上山去抬斐克的尸首,而裹在毛毯里的戈登,则乘坐州警的警车前往医院。后面跟随的是汉森驾驶的车。

戈登扭身回头看,看到车里的汉森,想起他说过世界上没有任何东西是免费的。

他用拇指指了指汉森的汽车,对州警说,“你们必须抓住后面的那个老头儿,他收受赃款,逼我给钱,才肯领我下山。”

“算了吧,小子,”州警说,“我知道钱在汉森那儿,送你到医院后,他和我们之间的事有的谈了。”

“他要做什么,分给你一份?”

“你这么说要挨揍的,”州警一脸严肃的表情,“虽然钱是汉森的,不过他会把钱交出来。”

“他的?”戈登目瞪口呆。

“是的,昨夜你抢的那家店碰巧是他的,你那样做只是还给他钱而已。”

“那么,他肯定是个笨蛋。他说假如我不把钱给他的话,他就任我留在那儿一直到死。”

州警笑了:“据我了解,汉森是个老谋深算的人,我不怀疑他会让你相信还有十里路可以跋涉,才肯推你进木屋。那也是为什么这一带玩扑克牌的人,来玩之前,一定要和他约好一个界限。因为你从来都不会知道他握的是什么牌。从那部老爷车到汉森的木屋,你们走了多长时间?”

“大约一小时。”

“正如我推测的。从那辆汽车到木屋,有好长一段路。可是汉森带你抄捷径,使你省却了许多路程,只是让你的脚稍稍难受几天,却不用痛苦很久。”

戈登想起来,在他们很快到木屋时自己是如何地咒骂汉森,心中又不免疑惑,为什么老家伙不用更容易的方法,索性缴下他的枪,然后拿走钱。

在他们后面的那辆汽车里,汉森轻轻吹着口哨。无疑这叫他的狩猎计划落空了,大牡鹿今年也别想了。

不过,当那孩子仍然有枪的时候,自己居然能说服他给钱,这就像一场龙争虎斗的牌戏一样,他桌面上没有什么好牌可撑,而对方手中真正握有好牌。

想到这一点,汉森很开心,他已经多年来没有这样开心过了。

可当他想到店经理时,口哨却突然停住了。八千美金!

那个过着高水准生活的人,并没有因为通货膨胀而受到影响。多年来,汉森明明知道他在捣鬼,可是会计师到现在都抓不到他贪污的真凭实据。而在店铺被抢时,他看到一个机会,用浑水摸鱼的方法将保险箱的六千美金纳入私囊。

假如除汉森以外的别人逮到戈登,那么,对失踪的六千美金,经理的话足以应付戈登的辩白和别人的猜测。但不巧或者很巧的是,戈登遇到的是汉森。

当他们把孩子送进医院,汉森就可以和州警去逮捕店铺经理了。这回他没办法篡改账册了。

汉森加快了车速,心中还在后悔失去捕猎那头大牡鹿的机会。

不过,也许经理所挪藏的钱是这一次的补偿,弥补了不能在壁炉上挂上鹿头的遗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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